病例讨论制度文档

2022-07-03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病例讨论制度文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病例讨论制度文档

死亡病例讨论文档

刘家生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讨论时间: 讨论地点: 主持人:范合群(副院长)

参加人员:赵素静(主治医师)范涛(住院医师)以及住院部医师、全体护理人员

患者姓名:刘家生、男76岁 死亡时间:2013年12月30日

死亡原因:

1、心肌梗死

2、全心衰竭

3、心律失常:房颤

4、心源性休克

最后诊断:

1、心肌梗死

2、全心衰竭

3、心律失常:房颤

4、心源性休克

讨论记录:首诊医师汇报病史及治疗经过:患者、男76岁于2013年12月30日上午9时20分来院就诊主诉:腰背部疼痛1晚。病史叙述:患者于昨晚夜间突发腰背部疼痛不适并伴有恶心、呕吐腹泻不适。呕吐三次均为胃内容物未见呕血及黑便。大便呈黄色稀便,腰背部疼痛呈间断发作,有时感腰背部疼痛加重并难以耐受。无明显胸闷及心慌不适,无明显心前区疼痛。无呼吸困难,感头痛头晕不适。查体:T36.2 血压120/7mmHg R23次 神志清楚、精神差、烦躁不安、无叹气样呼吸未见明显呼吸困难、皮肤及巩膜未见黄染、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口唇未见紫绀、颈静脉无充盈无怒张,颈软、双肺呼吸音略粗糙未闻及啰音,HR80次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软无明显压痛及反跳痛。肠鸣音无异常,双肾区叩击痛阳性。双下肢未见浮肿。来院就诊后行相关辅检:血常规:白细胞计数18.5中性粒细胞80.7%、尿分析:尿蛋白2+ 白细胞2+ 双肾B超检查过程中因患者烦躁不安不能耐受疼痛而中止检查。辅检医师口头报告双肾未见明显积水、右肾结石可疑。

初步诊断:

1、肾绞痛

2、急性胃炎 。于2013年12月30日上午10点钟立即给予西米替丁0.8克护胃、654-2解痉及乳酸左氧氟沙星抗炎治疗。于2013年12月30日上午10点45分第一组液体西米替丁滴注过程中患者突感胸闷、心慌及明显呼吸困难、端坐呼吸。查体:精神差,呼叫反应迟钝,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光反射存在。血压120/60mmHg R25次 HR108次律不齐,双肺满布湿性啰音及哮鸣音。急查心电图示:快速室率房颤T波异常(可能是下壁心肌缺血)、右室肥大。立即给予吸氧、速尿20毫克静推减轻心脏负荷、氨茶碱0.25克地塞米松10毫克平喘改善通气。于2013年12月30日上午11时患者呼吸困难未见缓解并查体见患者神志模糊、呼叫无应答血压60/30mmHg 心率消失、呼吸停止立即行胸外按压心肺复苏后于12点查心电消失宣告临床死亡。

接诊医师范涛意见:

1、患者 男性76岁,既往有高血压病史,属心肌梗塞的高危人群;

2、患者来院时主诉:腰背部疼痛不适,并有胃肠道症状。相关辅助检查尿常规阳性。初步诊断时考虑诊断方向以胃肠道疾病及泌尿系统疾病为主要考虑方向。并未注意老年男性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背部剧烈疼痛也可因大面积的心肌梗塞造成严重的心肌缺血而引起的背部放射性疼痛所致。可以分析得出:初步诊断时诊断思路狭窄未能及时诊断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因腹泻呕吐导致脱水,致心排血量骤降,冠状动脉灌注量减少,引起心肌缺血,后床边心电图显示心肌缺血。

3、来院后未能常规完善心电图相关辅检导致未能及时诊断心肌梗死。

4、最后死亡原因分析因大面积心肌梗死导致全心衰竭、心律失常:房颤、心源性休克而死亡。

范合群院长意见:

第二篇:病例讨论制度

[键入文档标题] 2011年7月17日

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讨论

1.1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举行。 1.3 每次临床病例讨论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1.5 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2.1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键入文档标题] 2011年7月17日

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会:

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一周进行。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第三篇: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包括临床病例讨论、出院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讨论记录严格按照《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书写。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医院选择适当的在医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二)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一般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END

第四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必须讨论,而且均应动员家属进行尸检。

二、凡死亡病例,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死亡病例,应在死亡后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应在收到尸检报告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特殊死亡及意外死亡病例,要及时讨论,24小时内完成。

四、由科主任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五、主要讨论临床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是否合理,死亡原因,病理所见、死亡诊断和治疗是否适当。注意吸取经验教训。

六、讨论内容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经整理后,送科主任阅后签章,归入病案内。

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一)根据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各科室须24小时设有值班医生。值班人员有事不能值班,必须向科室领导请假,并安排具有值班资格人员替班,并在科内值班表中显著位置标明值班人员变动情况。

(二)值班医生在早上班之前、下午下班之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并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四)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时,应通知该病人的经治医师或请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医生夜间不得擅自离岗。病人需要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到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六)值班医生应负责日常工作。值班医生应将病员情况在交班时做详细汇报,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七)值班医生在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包括病人出入院情况、危重病人病情、各项处置等)。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科室“四防”安全及其他工作。

(九)违反《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二、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必须在科室内与接班的值班医师当面履行交接班手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并做好交接班本。护士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昼夜交班本及物品、药品交班本并签字,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二)交接班时,必须巡视病室,了解全部在院病员及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

(四)每日晨上班后,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五)接班医师因故未到,交班医师不得离岗。必要时报科主任和院总值班。

三、交班内容及要求

(一)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院、手术、生产、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准备、分娩、危重、抢救、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各种记录、留取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叙述准确。

(二)床头交班重点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病人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特殊治疗及专科护理。

(三)交、接班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及病人在院情况。

(四)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物品和其它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第五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讨论时限

(一)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及时联系具备尸检资质的机构。

(二)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二、参加人员

(一)一般死亡病例,由本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室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医师自愿参加;

(二)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负责人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同时院长、分管院长及医政管理人员参加。

三、讨论内容

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四、讨论程序

(一)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

(二)主治医师、医疗组长补充入院后的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

(三)其它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四)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五、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详细内容经主治医师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科室负责人审阅签章,留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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