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根本改革论

2022-09-11

第一篇:国有企业根本改革论

论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在做,至今已经三十多年,目的是将过去公办企业改造成为市场化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而在更大的程度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产权的改革。经过了明晰产权,分类改革,建立股份制企业等阶段,也经历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破产、职工下岗等阵痛,现在的国有企业,在公司制度的形式上的问题已经不是非常明显,但“中国特色”也告诉我们,国内重形式轻内涵的思想,可能会使国有企业改革功亏一篑。

为什么说是国有企业改革重形式而不重内涵呢?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

首先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公司制的形式化。公司制遵循一个原则,即权利机构、监督机构、经营机构互相分离、互相制衡、权责分明的原则。由此原则,公司制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我国,任何一个国有股份制公司都具备了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很难说在公司治理原则下工作。现在的国有企业往往都是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至于股东会的投票权也仅仅是摆个样子。监事会负责人的认定需要董事长的默许,而董事长对一个企业的经营方向也有无可争辩的决策权。虽然实行公司制的初衷是将权利分散,各个部门之间要互相监督,然而最终大权还是被董事长一人独揽。

其次是行政补贴沦为形式。比如说最近亏损的电力企业。如果说电力企业每年60%的电煤供应为合同煤能真正落到实处,则电力企业的亏损可能不会有那么多。而现实是,电力企业为了获得合同煤的供应指标,需要拉关系走后门,而且还不一定能够获得应得的电煤。更奇怪的是,中间商却又以合同煤价进来的电煤,却以市场煤的价格卖出了。由于电力企业属于国家基础基础工业,价格没有市场化,因此,竞争合同煤就成了他们的行业竞争手段。

再次是国有企业垄断加剧,没有形成很好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为什么能够形成垄断?说到底是两点:政策、资源。国家颁布的政策永远是倾向于国有企业的,资源型行业必须有国家管理。一个行业,既有政策支持,缺乏监管,又有资源垄断,那任何行业都不可能竞争的过它。比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他们垄断了国内的原油市场,他们手里有油田,根本不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要将石油开采出来就是钱。又如中国联通、电信、移动三家电信运营巨头,垄断性的拥有中国的网络资源,并且缺乏行业监管。

以上的三点只是国有企业改革后期的几个问题的缩影,这反映出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将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形成自由竞争的目的仍未达到。这是为什么呢?在国内有一种说法,叫做“潜规则”。“潜规则”的定义可以这样理解,游离于正式制度和规则之外一种规则,是由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办事方式。人们往往能够通过“潜规则”来绕过制度和规定。我认为,“潜规则”正是当前国企改革流于形式的最重要原因。“潜规则”同时又在行政机关同样适用。因此,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最重要的是破除“潜规则”,而途径则需先从行政机关入手,先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否则国有企业改革将无法进行下去。

第二篇: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做为我国经济体制中主力军的国有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明显的弊端:发展后劲不足,亏损严重,没有活力等等,使人们开始怀疑国有企业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在它是不是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阻力?改善国有公司制企业的产权所有制度;完善公司制国企的人事机构设置制度;保障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加强公司制企业的资产监督制度等等。

关键词:公司制 产权 现代企业制度

一、国有公司内部建设探讨

1、公司制企业的权力构成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都有三个即:股东会,董 事会及总经理,监事会。它们分别代表公司行使公司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内部各机构间关系:

1、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到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利;但是,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就不能随便干预董事会的工作。

2、董事会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具体委托经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并有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和确定对经理人员的激励的权利;但是,董事会最终要对股东负责。

3、经理人员实际上是董事会的下属机构,是公司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但经理人员只有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行使职权。经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4、监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及经理人员的业务,以加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三者形成公司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制约、共同协调工作的公司组织机构体系。

3、公司党委制度的改革

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党员只要有能力就可以担任从高级管理人员到一般管理人员的任何职务。公司党

委可设可不设,如果设立则应明确党委的活动范围。它只能像企业工会那样有一定的建议权,严禁

党委及负责人干涉正常的经营活动。

4、 国有公司管理层的选聘

在国家主管机构直接控股的大型国有公司实行管理人员国家化是必然的,这也有利于实现国家

对企业的控制,但在大部分下级国有公司中建议在经理人员一级中废除公务员制度,保留董事监事

人员部分由国家派出的方式,以实现国家对企业信息掌握。经理人员与民营企业一样完全向社会公

开招聘,能上能下。并建立一整套对招聘人员的考核方法,保证招聘的公开透明度。同时也能选择

到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人才。

二、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应当注意的问题

1、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大部分是指国有企业资产。改革开放后,经过数次企业政策调整,以及国企自身发展变化,国有资产流失显得尤其突出。

2、国企领导待遇标准不完善。领导特权现象普遍。国企公司制改革后,许多国企实行国企老总年薪制,少的几万多的上百万。在办公用具配置方面,有的国企领导用奢华来形容一点不为过。还有各种出差费、接待费等由于没有一个限制企业承担的此类费用非常沉重。

3、国企在公司改革中,监督机制失灵。企业的监事往往由任命董事的机关派出,同样受一个上级领导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法规定的职工监事由于非专职且其监督对象又是自己的上级也不太合理。导致公司法规定的监事制度失灵,企业领导为所欲为。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是一个需要大量细致繁琐工作的过程,我们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公司制度的改革,必然会经历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但只要我们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国有公司制改造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赵涛 《股份制-----现代企业的重要形式》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7年年出版

2、作者: 于潜 姜晓薇《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出版日期:1995年1月第1版

3、作者: 张东新 连艳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与公司制建立操作指南》出版日期:1998年8月第1版

第三篇: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思路

摘要:近年来,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不断研究和探索中。针对辽宁国有林场实际,本文初步提出浅显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思路,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国有林场 深化改革

1 辽宁国有林场发展现状

全省现有国有林场182个,分布在14个市,57个县(市、区),其中辽东山区99个,辽西北地区69个,辽中南平原沿海地区14个。辽中南地区林场分布特点是一个县(市)只有一个林场。国有林场事权管理以县为主,县属林场164个,占90%,厅直5个,市直13个;副处级以上林场3个,副科级以上129个,股级50个。2007年,全省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7.6亿元,林木资产6.2亿元;负债总计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亿元;营业收入5.4 亿元;林场净利润5032万元;39处国有林场亏损,亏损面达22%,亏损额为1296万元。全省国有林场林业用地面积1134万亩,蓄积量4866万立方米。商品林357万亩,公益林776万亩。“石头山”难以绿化的荒山面积33万亩,主要分布在辽西地区。职工总数23669人,其中在职17178人,离退休6491人。在职职工中,60%的职工在管理、技术、护林岗位上,40%的下岗职工承包、经营林场森林资源及自谋职业。大多数大中专生毕业于20年前左右,人数占8%。辽东山区平均每个林场人数139人,辽西北地区86人,辽中南地区73人。全省国有林场实行岗位工资,在职职工平均月工资额845元,退休职工1008元。162个林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88个林场参加了医疗保险,大多数林场没有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 当前国有林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债务负担沉重,生产经营艰难。全省国有林场负债总额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亿元,主要用于营造林、多种经营项目,每年负担2000余万元的银行利息。

2.2 社保压力巨大,保障体系不完善。全省162个林场欠缴金额10154万元,20个林场未参保需补缴“进门费”7448万元,共计1.7亿元,压力巨大,林场无法解决。同时,保障体系还有不完善方面。

2.3 基础设施落后,自我积累难以建设。集中表现在7个场部不通公路,15个场

部饮水困难;不通公路工区196个,不通电的188个,不通电话的196个,吃水困难的92个。

2.4 人员包袱沉重,职工分流困难。随着国有林场承担任务的转变,造林任务和木材采伐量不断减少,客观上造成人员过多,负担沉重。2007年全省国有林场在职职工17178人,其中在岗的10284人,下岗的6874 人。初步推算,全省林场在岗职工中将又有14%人员下岗分流,分流安置就业困难重重。相当部分家庭有两人甚至全家均为林场职工,他们一旦下岗,生活将难以保障。

3 造成当前国有林场困境的原因

3.1 林场定性不准确,身份边缘化。在调研中,新宾县林业局领导说:“当前林场性质不明,是林场开展工作的最大障碍,是改革中首要解决的问题”。表现在,在人事、工资制度上按事业单位管理,但事业费供给无保障;在劳动用工制度上按企业对待,林场职工在加入养老保险、就业等方面都遭遇到重重困难,下岗职工难以纳入城镇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地处农村的国有林场,其国有性质也限制了林场享受国家对农村的扶持政策。

3.2 自然环境条件差,投入严重不足。辽西北大多数林场位于生态脆弱的高山区和土地贫瘠地区,辽东山区部分林场地处地势险峻的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加之各种冰冻雪压和山洪自然灾害的发生,破损严重,投入严重不足。

3.3 结构调整不到位,经营机制不活。近20年,尽管林场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兴办

二、三产业,但没有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致使林场产业项目基本失败,同时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在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虽然林场做了尝试和努力,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一直未能建立健康的经营机制。这种单一的经济结构也难以承担以生态建设为主的任务,更满足不了安置职工再就业的需求。

3.4 经营困难重重,生存发展举步维艰。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规模不等,最大的24万亩,最小的不足5000亩,设置不尽合理。如桓仁县城郊林场与库区林场的林地隔岭相望,却设置两个林场。城郊林场有林面积只有9千余亩,现有职工115人,与大林场一样有相同的管理机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造成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同时,还有部分“无资源、无产业、无资产”的“三无”林场,即东部山区无可采伐森林的林场,西部地区无间种林下土地的林场,同时两个地区又都没有林业产业项目和可开发利用资产的林场。

4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4.1 建立新型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与前提,不解决管理体制问题,林场改革谈不上深化,也就没有突破与进展。根据国有林场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挥的作用不同,对我省国有林场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

4.2 调整国有林场规模与布局。对同一地区国有林场数量较多、单个林场经营规模过小的,要减少机构设置,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管理效益。进行重新规划布局。

4.3 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富余职工安置是深化林场改革最大的难点,林场要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实现再就业,提供生活保障。根据我省国有林场实际,拟以下方式安置:一是利用现有林场经营性项目优先安排富余职工,二是林场可采取现金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或以产权流转多种经营项目和商品林的方式安置富余职工;三是各地制定解除分流人员的补偿标准,对“三无林场”,国家、省、市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解决。

4.4 切实做好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工作。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应作为深化林场改革的突破口,存在的问题是欠缴费多、参保“进门费”高、政策不统一。应按照分级负责、政策扶持、区别对待、逐步完善的原则加以解决。一是商品经营型林场采取以资源换资金的办法解决入保问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职工入保所需资金由国家、省、地方三级财政解决。二是鉴于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省社保部门应统一规范全省国有林场入保的补缴形式和程序,降低入保门槛,实现应保尽保;三是规范养老金管理制度,足额发放养老金,确保林场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4.5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债务问题。国有林场利用银行贷款造林,并已划为生态公益林的贷款本息,建议由省政府按程序核销或暂停息挂帐;因林场木材加工等多种经营项目亏损而形成的债务,偿还贷款;二是拖欠工资问题。对改革后重新聘用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在职时拖欠的岗位工资,应纳入林场的收支预算逐步加以解决。对未聘人员在职时拖欠岗位工资,可采取以各类资源资产作价抵顶等方

式加以解决;三是社会负担问题。按照属地化原则将林场代管的乡镇村以及林场自办的学校、医院等机构逐步移交当地政府。

4.6 改善国有林场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应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等建设投入,纳入省和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重点解决道路、水电、通讯“三不通”及职工危房改造等问题,为国有林场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四篇:论国有物业管理企业改革的难点及对策

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在中国目前的物业管理行业中占主要地位,其企业自身的规模和占有的物业资源与民营物业企业相比,都具有相当大的优势。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着转换机制、走向市场的挑战,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非常多的困难,希望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国有物业管理企业的状况

国有物业管理企业主要有两类:一是从属于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企业,这类企业大多以经营自己开发的写字楼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主;二是从原单位后勤部门或房管所转制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以经营原单位项目为主。

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受传统体制的影响较大,依赖原单位资源,管理体制落后,服务意识不强;有些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在发展上受制于上级单位,没有管理和经营上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制约了企业走向市场的步伐;同时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富裕人员较多,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二、国有物业管理企业改革的必然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战略思想,很多行业都面临着在国有经济结构中推进改革和实现发展的双重任务,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政策的陆续出台,这些都要求作为企业从属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快改革步伐。同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原司长谢家谨曾指出“物业管理已经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逐步实行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地产企业脱钩,独立进入市场,实施专业化经营将是大势所趋”,可以说,物业管理企业的改制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虽然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但是仍然有一些国有物业管理企业职工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认为国有企业是“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同时由于有上级单位或上级公司给项目、给补贴,不愁没饭吃,造成“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依赖观念,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这种妨碍发展的僵化观念和体制机制严重不适应物业管理市场的变化和要求。尽管这些企业目前生存还不是问题,但在日益激烈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中,原有的优势正在逐步丧失,面临的困难也在逐步显现,因此,国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三、国有物业管理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如何处理好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关系是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最困难的问题。

改制是一种必然趋势,体制上的改变,带来的是产权的重新配置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同时将面临富裕人员的安置问题和国企职工身份的转变,这个问题不解决,改革后的企业也难以轻装上阵,但要改革,必然要涉及到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会产生不同的思想认识和情绪波动,这是任何国企在改制过程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可能对改革造成消极的后果,将给改革带来更严重的问题。据笔者了解,由于大多数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在其所在的企业基本上处于弱势地位,本身就要靠其母体生存,依赖性非常强,并不具备在市场上生存的能力,而现状是上级公司只要还能够正常经营一天,物业管理公司就可能多存活一天,因此职工非常担心改制后的公司一旦脱离了母公司,是否能够生存下去,因而往往并不支持企业的改革。

2.如何解决物业管理公司改制后的资源问题也是国有物业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之一。

物业管理属于服务性行业,对企业的资本金要求不高,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讲,最重要的资源是物业项目,而对于改制企业来讲,由于企业已不是或不完全是国有企业,如果与原上级单位脱离了关系,原上级单位的物业资源就有可能不交给你,而到市场去竞争项目,又担心自己市场意识不强,这是改制企业和职工考虑最多的问题。

3.如何客观评价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条件是国有物业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虽然物业管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中国,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形成物业管理行业应该从90年代后期,发展到今天不过十年的历史,但物业管理企业已经达到了30000家,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物业管理企业都达到了3000家左右,发展非常迅速。这一方面说明社会确实需要物业管理和服务,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进入这一行业的门槛相对较低,造成现在物业管理企业鱼龙混杂,整个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同时由于非常多的物业项目掌握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的手里,这些项目基本上全部交给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而不是由社会物业公司管理,加上物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客观上目前的物业管理行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行业。脱离了母体的国有物业公司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生存将面临严重威胁,而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的安定。

四、认真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问题

笔者所在单位为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几年间也经历了数次企业改制的要求,上述国有物业管理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我公司几次改制过程当中都遇到了,由于种种原因改制至今尚未成事实,但其中发现的问题,笔者在此提出并试图寻找解决的方案:

1.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完全改制在现阶段尚不成熟。提到企业改制,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私有化,也就是从国有企业转向了股份制或民营企业,似乎这样所有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事实并非如此:民营物业公司的发展实际上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制约,例如:人才、管理、技术、资金,同时社会信任度较低、企业平均寿命极短、缺乏长远发展所必须的文化积淀、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等,国有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问题虽然在民营企业中表现的相对较少,但国营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的优势也不是民营企业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对此,要有一个冷静理性的认识和分析。

2.笔者认为,现阶段国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改制方式应以原国有上级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全体职工持股的形式为优先选择,其他多种形式在现有国有企业改制中都不适应。采取以原国有上级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全体职工持股的形式的主要原因是这样的改制方式引起企业内部反对的声音不会很大,职工的身份虽然要转换,但由于有了一定的股份,在企业里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相对的利益保证会较高。同时企业为国有企业控股,在现阶段对于物业公司的稳定和对外形象是十分重要的。

另一个对物业管理公司改制的顺利实施十分重要的是原国有上级单位的物业资源应交由改制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这是保障改制后的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一点做为保证,国企物业管理公司的改革就难以实施。国资委某领导曾经讲过,国有企业的上级公司对改制的主辅分离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因此,国有企业要明确主辅分离不是甩包袱,而是应实实在在的为企业职工着想,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篇: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

作者:崔颖

[摘要]我国国有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在支持经济发展、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等方面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银行改革势在必行。国有银行改革的难点在于: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运作的经济单位;国有银行受政府干预较多,缺乏经营自主权;国有银行债务负担沉重等。国有银行改革应采取的措施有:妥善处理不良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

[关键词]国有银行;体制改革;股份制

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难点

现有银行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是在我国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现存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过程面临许多内部困难与外部障碍。主要难点可以简要的归纳如下: l.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地按照市场原则运作的经济单位。在实质上,国有银行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人事权、经营权都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与干预。在业务上,国有银行直接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执行政府规定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还不能独立地制定与执行其商业性经营目标。在内部人事管理上,国有银行采取政府行政部门的结构与级别,使得政府能够直接干预国有银行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实现其对国有银行的有效控制。因此,作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国有银行不可能以追求利润最优化为其管理目标,其经营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协助实现政府既定的经济政策,银行所承担的许多政策性贷款不仅不能盈利,甚至往往成为问题贷款。

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央到基层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其分支行的,而不是按照经济区域划分的,所以易受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影响了其经营目标的实现。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但由来已久的行政干预,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同时银行的地方分支行亦表现出很强的地方化色彩,往往有着强烈的动机与地方政府合作,占有更大的信贷规模与信贷资金,而将资金风险转移到银行总行,从而有可能产生大规模的信贷风险与损失。

3.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无限制与无约束的信贷造成银行沉重的债务负担。在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大量长期亏损的企业不得不依靠国有银行贷款未得生存。尽管国有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份额逐年降低,但国有企业仍稳定地获得国有银行80%以上的贷款。国有银行的亏损使相当一部分银行信贷陷入了发放贷款——无法回收——再贷款——再无法回收的恶性循环,从而导致了银行不良资产负担日益沉重及银行效益不断下降。

4.国有商业银行在存贷款与结算业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尽管近年来各国有银行间的业务出现了某些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国有银行仍在传统业务范围上有着明显的分工。同时由于新开办商业银行的弱小和严格限制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开展览内本币业务,国有专业银行对市场的高度垄断使中国的银行业缺乏竞争机制,严重地阻碍了银行管理的改善及商业化进程。并且,国有银行基本沿袭计划管理的方式,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经营的运行机制与方法。

5.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货膨胀上升与利率管制并存构成了不利于国有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中央银行实施对名义利率管制政策限制了银行对于价格水平波动做出灵活反应与调整,从而导致了银行经营往往在负的实际收益率的情况下进行。

6.市场发育不健全和法律环境的制约对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没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辅以法律的保障,就无法保障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及有效运转。

二、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措施

1.推行股份制改革。(1)清产核资,进行合理产权界定。将国有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进行界定。原国家无偿投入的资本金,国家拨改贷收回的资金,其他应划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是国家资产;银行上缴税收和上缴利润后的利润留成所形成的资产和财产应属银行自有资产。(2)允许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鼓励企业、个人对银行投资。这不仅可实现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同时还可以解决银行资本金缺乏困扰我国银行业的重大问题,对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解决银行不良贷款均有帮助。(3)改革银行内部产权结构。可试行以下措施:先对条件较好或较成熟的分行进行改造,将其改造成为总行控股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式股份制银行。原中央财政拨给银行由其所属分行占有的铺底资金转化为该行的国有资本金,占有总行的自由资金转化为银行法人资本金。前者属于国家股,后者属于银行法人股。在这个前提下,吸收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参股,从而形成一个多元化股本结构。

2.尽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经过股份制改革,推进完善领导体制改革,将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进行分离,银行董事长不能兼任行长,银行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由董事会采取招聘竞争的办法选行长。同时必须政企分开,改变政府行政干预和对国有银行负无限责任,使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按照金融风险企业的特点、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商业银行法》和国际金融业对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运营。

3.尽快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灵活经营机制。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由现在的支持性组织向企业家性组织与协作性组织融合,使完成银行经营目标与责权利紧密结合,实现按业务量计酬,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好盈利多的分支机构实行重奖,对贷款损失多和经营亏损的分支机构追究经济责任和重罚。

4.尽快建立现代化科学管理制度。金融企业科学管理必须围绕推出金融服务新产品,改善对客户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节支、增加盈利而展开。实现信息技术与开拓金融业务紧密结合,采用信息技术改造银行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同时,加快建设以业务处理和监管自动化、管理决策科学化为目标的金融电子化新体系,加快发展无人银行、网络银行,以抢占金融服务竞争的制高点。

5.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在人力资源配置、薪酬分配、招聘与调配、专业技术职务培训与考核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系统性改革创新,基本实现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需要和现代商业银行特点的一整套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模式。必须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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