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申诉投诉制度

2023-02-13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检测中心申诉投诉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检测中心申诉投诉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腾鳌中心小学 2011年9月

中心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民主与法制化建设,切实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的法律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认为学校各职能机构及教职人员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向学校受理申诉的机构提出申请,相关机构受理申请并作出相应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受理申诉的机构依本制度履行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学生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生维权委员会,是学校受理申诉的机构。

第五条 学生维权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的申诉;

(二)审查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三)向有关的机构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四)做好被申诉的学校相关机构及人员与学生及其监护人之间的调解工作;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提出的申诉请求给予合理答复解释、处理;

(六)对学校相关职能机构及教职人员进行监督,及时制止相关机构和人员侵范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保障学生权益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学生维权委员会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学校工会领导和教师代表若干人组成。

第七条 学生维权委员会成员应遵纪守法,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申诉范围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依照本制度向学生维权委员会提出申诉:

(一)认为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二)认为学生个性、特长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三)认为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四)认为学生健康权受到侵害的;

(五)认为学生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六)认为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

(七)对学校职能机构及教职人员作出的各种行为认为不当而不服的;

(八)认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学生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的。

第四章 申诉的申请

第九条 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认为学校各职能机构及教职人员的行为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诉。

第十条 依照本制度提出申诉申请的学校在校学生是申诉人。

有权提出申诉的学校在校学生,其监护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监护人有权代为提出申请。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认为学校各职能机构及教职人员的行为侵害学生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作出该行为的职能机构及教职人员是被申诉人。

第十一条 申诉人提出申诉,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第十二条 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提出书面申请的申诉书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

(二)申诉的要求;

(三)事实与理由;申诉书中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诉由监护人代为提出的,应写明该监护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口头提出申请的,学生维权委员会应热情接待申诉人或其监护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

第五章 申诉的受理与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维权委员会收到申诉申请后,应当迅速审查,对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申诉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符合本制度规定,申诉申请自学生维权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五条 学生维权委员会及时向有关的机构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在适当的时候,学生维权委员会可以召开由申诉人、被申诉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将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并调解双方的矛盾。

第十七条 申诉人申诉的事实与理由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学生维权委员会应协助并移交至相关的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维权委员会作出处理结果之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诉申请的,申诉终止。

第十九条 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学生维权委员会自受理申诉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请求作出书面的答复解释或处理意见。学生维权委员会认定被申诉人的行为合理合法,学生维权委员会作出答复解释,并做好申诉人及其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学生维权委员会认定被申诉人的行为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学生维权委员会作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被申诉人改正。在必要的时候,学生维权委员督促被申诉人向申诉人赔礼道歉。

第二十条 申诉人及其监护人撤回申诉申请或接到学生维权委员会的处理结果后,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诉申请。

第二十一条 申诉人及其监护人对学生维权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依法向上级行政部门或者司法部门提出主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腾鳌中心小学

附:

中心小学师生申诉委员会

任:

副主任:

员:

第二篇:五星镇中心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第一条

本校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置五星镇中心校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学生申诉由本会受理。本会设置委员十人,并由下列人员组成:

1、教师代表5人:由学校行政代表二人,教师代表三人组成。

2、校外法律代表1人:由校长聘任(法制副校长)。

3、学生代表2人:由学校团委推选学生代表两名。

4、家长代表2人: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推选家长代表两名。 第三条

根据个别申诉案的特殊性质,可聘请有关专家二人为咨询委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

本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由校长聘任。 第五条

本会主席由委员推选,任期一年,主席为会议召集人。 第六条

本会开会应有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开会;评议会决议应有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不得委托代理。 第七条

学生申诉案有调查或实地了解的必要时,经本会决议,委派委员三至五人成立“调查小组”。 第八条

本会受理学生重大奖惩或因本校行政措施导致学生权益严重受损,经由行政程序处理后,仍无法解决者,可向本会提出申诉,同一案件以申诉一次为限。 第九条

学生于收到奖惩处分书后,如有不服,应于次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提出,并经本会委员二人连署签名后,始得受理。对显然应由法院审判事件,本会不予受理;除特殊情况,申诉案件逾越期限,本会不予受理。 第十条

申诉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三十日内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者必须写《申诉书》,《申诉书》上必须有学生姓名、年龄、性别、班级、申诉理由、申诉要求、申诉日期等项,填写《申诉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申诉委员代为填写。 第十一条

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2 、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十二条

申诉提起后,申诉学生就申诉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应立即通知本会。本会得知后,应立即中止对该案件的申诉评议,待诉讼终结后再行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遭受记大过等严重处分时,如不服本申诉决定,得于申诉评议书送达后次日起三十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提起诉愿,诉愿时应举附学校申诉评议决定书。 第十四条

本会就书面资料评议,会议以不公开方式举行,但必须通知申诉人、原处分单位代表及关系人到会说明。 第十五条

本会收件后,应于三十日内完成评议,并由本会主席署名向申诉学生下达评议决定书。在评议决定书下达前,本会应建议学校停止对申诉学生执行原措施。 第十六条

本会评议全部过程,应对外严守秘密。涉及学生隐私的申诉案件,申诉人基本资料应予以保密,必要时予以辅导。 第十七条

本会评议决定书应包括主文、事实、理由等内容,并应附记“如不服本申诉决定,应于申诉评议书送达后次日起三十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提起诉愿”。 第十八条

评议决定书应由校长核定,并送达委员、申诉人﹑原处分单位及关系人。评议书应记载事件之经过、两方之陈述、评议之理由,如有建议补救措施者,并应提出具体建议。 第十九条

申诉学生可在本会未作出评议决定前撤回申诉。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拟稿,提交学校陈请校长核定,报请教育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和县五星镇中心校

2012-2

第三篇:投诉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投诉中心工作范围

一、受理人民群众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投诉;

二、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职责的行为;

三、组织协调、督促涉及本系统及局机关的效能投诉总是;

四、对各单位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宣传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给投诉中心提供的信息;

六、负责人民群众对本部门效能投诉的转交。

投诉中心工作制度

一、热情礼貌,用语文明;

二、坚持24小时值班,耐心接受群众到机关或打电话举报、投诉、咨询、查询;

三、认真做好电话记录、查询记录;

四、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 ,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进报局、迅速办理,并按时限通知办事人处理结果;

五、认真将每项投诉的处理过程,结果并登记存档;

六、对脱岗、离岗及工作环节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投诉中心自身建设

投诉中心要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投诉案件办理结果应增强透明度,要注意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同时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熟悉各行政管理机关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职信于民,优质服务。

投诉中心行使权力

一、要求被投诉单位和人员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材料,并就投诉的问题做出解释和书面说明,要求被投诉单位和个人、相关单位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二、责令被投诉单位和个人停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决定的行为;

三、责有关单位和人员纠正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并对其造成的损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根据检查和调查核实情况,建议对违反效能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效能规定的人员建议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

第四篇:物业管理中心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对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行为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中心对投诉的处理。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其内容包括: 1.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客户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

2.被投诉的部门按照客户服务部对投诉处理的安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对投诉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查。

三、管理标准

1.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四、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客户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客户服务部根据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应向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汇报。

3.针对客户较严重的投诉,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向客户服务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

4.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助理安排回访。 5.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客户报修/投诉/求助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五、投诉规避

1.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利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投诉受理

1.开通投诉热线,由客服前台接待员负责受理。

2.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投诉事项、单元号码、投诉内容及联系电话。

3.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责任。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顾客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顾客,并记下投诉内容。

4.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项内容、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反馈结果。 5.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或不足之处,对客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6.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7.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建议,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助。

七、工作表格:

1.客户投诉/报修/求助记录 2.投诉处理反馈意见记录 3.每月投诉情况分析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第五篇:2006年象山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总结

http://xs.cnnb.com.cn

中国象山港

2007-3-6 19:08:38

2006年象山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本共受理申诉举报674起,其中申述448起、举报226起。

在申述案件中,商品类申诉323起,占申诉量的72%,主要集中在手机、食品、日用百货等问题,其中手机有76起,日用百货62起,食品有49起,电瓶车有 13起。服务类申诉125起,占申诉量的28%,主要集中电信、餐饮等,其中电信投诉有21起,餐饮13起,宾馆13起。

在举报案件中,商品类举报127起,占举报量的56%,主要集中在食品、日用百货、手机等问题,其中食品类57起,日用百货20起,手机 8起 。服务类举报99起,占举报量的44%,主要集中在餐饮、网吧游戏厅、美容美发摄影等问题,其中举报无照经营餐饮29起,网吧游戏厅26起,美容美发摄影11起。

二、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规范操作程序。该分局12315投诉中心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联合调解机制、案件查处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等。理顺中心与基层所的关系,建立一周一核的交办案件处理情况检查核对制度,要求各所所长对每起举报案件亲自督办,落实专人负责办理,从而切实提高了办结率。

二是深化亲情服务,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礼仪讲座,提倡“接听电话言语亲切,上门投诉笑脸相待,处理纠纷公平合理,回答问题耐心细致”,从而保证消费者满意而归。并建立消费者回访机制,及时了解消费者对调解的满意程度,回访率高达90%以上。 从“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出发,消费者满意为第一优先。围绕这一思路,我们从工作风上进行改进,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现场案件必须按时到达,消费调解工作公平 、公正、公开,消解消费矛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例如,8月19日,有一宁波市区的客人,从象山客运站窗口购买去甬车票,他立即到了检票处,但告知在四分钟前该班次车已发出,他要求退票却遭拒,于是打了12315电话。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马上找车站有关领导处理,但有关负责人不在,而宁波客人又急着回去。工作人员急消费者之所急,自己先掏出了钱对客人说:“你先买票回去,我们等一下找车站再处理。”客人表示不好意思,工作人员说:“你的困难就是我们困难,你先走吧。”

三是深化信息分析,开展行业整顿。12315投诉中心根据申述举报的信息,建立了周情况综述、月情况分析制度,提高了信息整合利用率。针对市场上投诉较多的问题,规范重点行业。期间对调剂商行和手机行业进行整顿,共查处调剂商行40家,查获假冒伪劣手机案件13起。从而减少消费者重复申诉,降低了申诉率。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咨询。为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该分局成立了石浦12315法制学校,并在当地政府网站、电视台和报刊上发布消费警示。还结合基层特色,开展“入社区、下田头、进工厂 、到学校”活动,主动到一线接待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共接受消费咨询7800多人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资料2.4万份。

五是抓好商品准入工程和放心店工程。今年新创建8家,对已达标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检查采取分南北二片各所对口检查方式,坚持创建与巩固相结合,常抓不懈。

六、积极进行理论、实际工作调研,参与市局组织的各种调研会,为软件系统升级,规范程序的操作,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

三、特色与创新工作

(一)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创办“12315法制学校”。

象山石浦12315法制学校然全市范围内是首家,已被我分局报送市局参加创新工作的评比,省、市局均转发简报,市普法先进单位。该学校的特色是“三化四进”,一是学校成立发展社会化,在石浦镇政府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石浦工商所协同11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建了12315法制学校;二是法制教育系统化,把《消法》宣传纳入政府的义务普法体系,纳入工商法规宣传体系,纳入成人教育体系(成人学校是学校成员单位之一,校舍由成人学校提供,管理班子、师资力量共享);三是教育内容专业化,教育内容按各政府职能部门专业进行宣传教育,工商部门自学校成立以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教学内容,以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听证为载体,围绕“消费与环境”、“食品安全”、“旅游诚信”、“安全生产”等消费热点问题开展9次专题培训,生动讲解了购买放心农资、食品有毒物质危害及检测和水货手机识别等知识。目前接受培训人数达1870人次,接受消费咨询1000人次,展出图片125幅,照片260张,发放相关消费知识资料5815份。四是送法进四,送法进校区,到金星小学、象山二中、新港中学等12所学校进行多次《消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知识讲座;送法进社区,联合工会对下岗职工进行工商法规讲座,促使她们自主创业再上岗;送法进农村,会同镇妇联开展144个居民村和行政村妇女法律知识宣传;送法进军营,和部队官兵一起开展《消法》知识竞赛及3·15文艺汇演;围绕“消费年主题”,通过知识讲座,演讲比赛、招聘工商法规义务宣传员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指导和《消法》宣传活动。

(二)、制度创新,新建立 5类 12 个制度,新设计格式、表格11种。一是《办案质量跟踪制度》,对每一个案件实行全程跟踪记录,实行网上督办,书面回访,以实地核查的办法对各所案件的质量把关,实地检查每月按20%对随机抽查,每季一次全面检查,每季每一个案件办理和检查情况汇总于一表。二是《案件回访(复)办法》,其中《案件回访制度》、消费案件回访率要求70%以上,实际回访率达90%,《当事人提出新要求再处理制度》,首创回访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新要求再处理制度,全年消费申诉再处理案件达 件,占总的消费案件件的%。《举报案件回复制度》要求举报案件回复做到三个必定: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必定回复、同一当事人重复二次以上举报案件的必定回复、每月回复率必定达到70%以上,现实际回复率在90%以上。回访和回复都有新设计表格,作祥细的记录。四是制定《关于消费申诉处理办法》,其中有《消费案件一般处理程序》、《现场调解案件处理程序》、《一般调解案件处理程序》、《重大 和特别调解案件处理程序》。五是制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实施细则(施行)》,比较有新意的是该实施其中规定的联络站职责与原有上级规定不同,即突出了12315的职能特点,解决了原12315联络站与消协联络站职责、性质基本相同的问题。

(三)是工作方法创新:

1、以消费申诉为线索,查处经济违法案件串案,共查处串案5起就办理诉转案是39起。如上半年我们从一起手机质量消费纠纷中获得线索,对某商场的十多个租赁柜台进行检查,共查处假冒进网许可证手机串案14件。由于我们重视诉转案工作,今年诉转案案件达45起,占举报案件的 %。

2、攻关“老大难”问题,与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为迎接民主评议工作,我们重点分析历年遗留下来未得到解决的“老大难”申诉举报案件,进行集中攻关,力争减少一个是一个。所谓“老大难”问题是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处理难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焦点问题2个,办理案件10件。如某鹅鸭宰杀点由于卫生条件差,周围居民反映很大,多次向12315投诉。12315工作人员没有简单的处理一两次就束之高阁的工作方法,而是多方联系,会同粮贸局、市场中心、环保局等部门上门动员经营户搬迁,经多次上门,终于把该鹅鸭宰杀点搬迁到了乡下山边。此外,还集中力量取缔城乡结合部的黑网吧10家。

3、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通过职责、权利、义务的修订,在功能上与消协联络站作了区别,更好地发挥了联络站的作用,目前已建立企业联络站 家,并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与各科室密切配合,特别是放心店工作、商品准入工程、食品安全工程等我们为主配合有关科室工作,成效显著,放心店配送制、校园放心店等工作是我县的创新工作,分局是放心店工作全省先进单位。

5、重视农资纠纷调解工作,共处理16件,农户获赔偿8万余元。

四、取得的荣誉

一、12315省局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二、省放心店工程先进单位;

三、市普法先进单位(石浦所、石浦12315法制学校)

四、“五一文明岗”(市总工会颁发)

五、“象山县十佳诚信示范岗”(县妇联颁发)

六、“青少年维权岗”

七、社会各届群众来信表扬

象山分局12315中心

200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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