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2023-05-17

第一篇: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董 家 滩 明 德 小 学

2016.7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学校决定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学校决定从2016年7月12日开始在全校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为: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②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③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④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⑤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7月12日至7月14日)

(1)学校成立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学校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3)学校以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切实规范干部教师廉洁从教行为。(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5)任课教师公示。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

(1)组织本校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凡在7月20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调查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7月24日至8月24日) (1)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前三阶段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治理有偿补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缪东志

成 员: 朱媛霞 张广辉 王霖

(二)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组织好专项治理每一环节工作。 1.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学校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网站、暑假前家长会、暑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所有家长知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2.签订责任书。暑假前,学校与全体在职教师当面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书和承诺书。责任书和承诺书要存档备查并作为违规追责的重要依据。

3.建立巡查制度。学校结合实际,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配备取证设备,安排专人在暑假期间,对招生区域内有学生参加辅导的重点区域进行值班巡视。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取证留档,严肃处理。

(三)严处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的查处。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违规补课、有偿补课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

(四)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2016年7月12日

第二篇:河滩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潍教字〔2014〕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学校决定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学校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开始在全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为: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②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③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④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⑤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4月25日至4月28日)

(1)学校成立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学校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3)学校以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潍坊市中小学教

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4)学校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寒亭区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5)每个教师写一篇治理有偿补课的心得体会;(6)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5月5日至5月12日)

(1)组织本校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认真学习潍教字〔2014〕7号文件精神,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凡在5月18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调查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5月15日至5月25日)

(1)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前三阶段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治理有偿补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兆生

副组长:韩秀萍

成员: 杨俊奇、于海玲、李东国

(二)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组织好专项治理每一环节工作。

(三)严处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的查处。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违规补课、有偿补课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潍教字〔2014〕7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调离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

(四)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河滩小学

2014.4.25

第三篇: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

为落实省、市、区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认清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2、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觉悟,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规范文件。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主题教育。

4、带头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公办学生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三不”,即:不把自己的学生带到社会上补课;不参与其他教师组织的补课行为;不参与民办教育机构和无照办学机构的补课行为。

二、责任追究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办班补课或上新课,在职教师不得在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兼任教学工作,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寒暑期期间进行有偿补课,对违反规定的教师,根据锦教纪字

[2005]7号文件和锦教办[2007]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根据情节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分。

1、对初犯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职称降低一级、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的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三年内不得撤销,降低聘任的职称三年内不予恢复聘任。

2、对再犯者并给学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除上述处分外,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调离本校、交流到其它学校直至开除。

3、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参照锦教纪字[2004]4号文凭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北湖小学

2011年7月20日

第四篇: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下大力气治理部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保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教育组成立了以教育专干为组长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小学校长等组成。召开了中小学校长、园长会议,专项安排有偿家教治理会议,制定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动员宣传,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觉悟 为了确保全校教职工的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开展,各学校重视动员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学校先后组织召开了行政会、全校教师会、年级组以及教研组工作会议学习《规定》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深入讨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和治理重点。扎实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营造出了浓郁的专项治理活动氛围,广大教师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老师们对此次治理活动普遍欢迎并满怀信心。

三、认真清理,坚决不留工作漏洞和治理死角 各学校积极主动开展自查、排查活动,对《规定》中所列举的六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六条禁令”落到实处,以“六条禁令”落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宝鸡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和《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改进教体系统干部作风“十要十不准”的规定》。教育组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坚决问责。教育组特别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监督。同时,各教育组与学校、学校与教师与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学校要求每位教师对照六个重点领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进行排查工作。通过主题班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

正是看到了专项治理活动对端正教风和唤醒教师职业责任感的重要作用,香泉镇教育组对专项治理活动将长期跟踪考察,并把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到教师竞聘上岗和评优晋职系列,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纯洁了教师队伍,全校在职教师形成了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一心一意投身教学、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自豪感和良好行风正在蔚然形成。

2016年1月4日

第五篇:中心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最终版)

营里镇中心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潍教字〔2014〕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学校决定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学校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开始在全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为: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②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③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④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⑤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1)学校成立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学校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3)学校以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4)学校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5)每个教师写一篇治理有偿补课的心得体会;(6)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5月5日至5月16日)

(1)组织本校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认真学习潍教字〔2014〕7号文件精神,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不发生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5月19日至5月30日) (1)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治理有偿补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 王炳绪 副组长:王文水

员: 张勇

丁立柱

刘炳元

杨钦亮

陈太彬

(二)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组织好专项治理每一环节工作。

(三)严处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的查处。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违规补课、有偿补课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潍教字〔2014〕7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调离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

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

(四)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营里中心小学 20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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