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征收率范文

2022-05-24

第一篇:税率征收率范文

税率和征收率的区别?(中税网)

税率和征收率的区别?

税率和征收率的区别是什么?怎么界定的?

回复如下:增值税税率是税额与一定数量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和基本要素。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是国家税收政策的具体体现。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征收率一般适用于小规模企业,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还有一些一般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很少能取得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从面增加税负的企业,也可申请按简易办法适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还有一些销售额虽然能达到一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增产增值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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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2014年营改增总结,营改增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主要还是记忆税率和征收率)

一,【营改增的税率和征收率】

1.小规模3%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3.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

4.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0%

二,【营改增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未分别核算,从高)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税率。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多选题】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 )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A、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对的)

B、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对的)

C、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对的)

D、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按照各应税服务的税率和征收率分别计算

E、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低适用税 解析: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注意,题目中已经强调“未分别核算销售额”

所以,答案:ABC

第三篇:中国国税地税征收税种及税率

国税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

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消费税

一、烟

1.甲类卷烟45% (现在为56%)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2.乙类卷烟30%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3.雪茄烟25%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20%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2.薯类白酒20%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240元 /吨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220元/吨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 250元/吨;

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 220元/吨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四、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五、护肤护发品

自2006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10%

七、高档手表20%

八、游艇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实木地板5%

十一、成品油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1.汽油0.2元升

含铅汽油按0.28元/升

无铅汽油按0.2元/升

2.柴油0.1元/升

3.石脑油0.2元/升

1吨=1385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4.溶剂油0.2元/升

1吨=1282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5.润滑油0.2元/升

1吨=1126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6.燃料油0.1元/升

1吨=1015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7.航空煤油0.1元/升

1吨=1246升

十二、小汽车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

1.乘用车3%——20%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十

三、摩托车3%-10%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十四、汽车轮胎3%-10%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地税税种及税率

营业税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包括安装)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增值税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适用费率3%。

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减除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后的余额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印花税:有13个税目。一般企业常用的有:

1、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2)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贴花 。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 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3、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如果你公司有 应税房产、土地、车船还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房产税按照房屋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出租的,由出租方按照租金收入依照12%的税率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国家只是规定了单位税额的幅度,具体的要到当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第四篇:最新国税和地税征收的税种及税率

国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 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地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增值税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适用费率3%。

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减除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后的余额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印花税:有13个税目。一般企业常用的有:

1、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2)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贴花 。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 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3、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如果你公司有 应税房产、土地、车船还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房产税按照房屋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 出租的,由出租方按照租金收入依照12%的税率计算缴纳。

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国家只是规定了单位税额的幅度,具体的要到当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哪些税种是国家税务局征收?哪些是地方税务局征收的?

按税收管辖分

1.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14个:

(1)增值税;(2)消费税;(3)中央企业所得税;(4)中央与地方联营组成的股份制企业所得税;(5)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7)铁道、金融保险等行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8)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0)利息所得税;(11)车辆购置税;(12)中央税和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13)出口退税;(14)集贸、个体税收。

2.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22个: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地方企业所得税;(4)资源税;(5)房产税;(6)城市房地产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8)耕地占用税;(9)车船使用税;(10)车船使用牌照税;(11)城市维护建设税;(12)印花税;(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4)契税;(15)屠宰税;(16)筵席税;(17)土地增值税;(18)农业税;(19)农业特产税;(20)牧业税;(21)按地方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22)集贸、个体税收。

3.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6个:

(1)农业税;(2)农业特产税;(3)牧业税;(4)农(牧)业税附加;(5)耕地占用税;(6)契税。

4.由海关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4个:

(1)关税;(2)船舶吨税;(3)进口增值税、消费税;(4)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第五篇:“营改增”后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征收 税率3%

“营改增”后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征收 税率3%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来源:中国税网字号:【大 中 小 】

阅读提示: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原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试点地区试点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试点地区试点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

并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销售额×3%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

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有关规定负有相关增值税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按照本通知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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