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2023-03-03

第一篇: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程序文件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调试、运营汇编

一、项目建设阶段

1、项目建议书报批

2、确定设计院

3、电厂建设期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4、批复项目可研

5、编制项目环境评价

6、批复项目环境评价

7、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8、批复项目初设计

9、项目选址

10、办理项目土地手续

11、涉外投资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要包括购买国产设备的清单,用于退还 增值税

12、政府核准申请报告

13、到外经贸委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15、到规划局办理土地规划手

16、到规划局办理工程单体规划手续

17、与供电公司签订并网框架协议

18、勘探

19、正式设计

20、设计文件审查与确认

21、线路及主接线并网方案确定及审批

22、 制定工程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办法

23、根据设计进行主要设备的考察招标

24、根据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标

25、开工建设前进行三通一平的工作

26、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证件。

27、开工建设举行剪彩仪式

28、办理取水许可证

29、根据设计进行打井

30、招标监理公司

31、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2、根据设计进行桩基、汽机房、锅炉房、烟塔、输煤、灰库等的施工

33、设备安装公司招标、施工

34、并网线路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办理跨越铁路的手续

35、锅炉验收并办理压力容器许可证 工程安装完毕

二、 调试及试生产阶段

1、 投产前启动 CDM 项目

2、 由供电公司验收并网线路

3、 与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

4、 与供电公司签订并网协议

5、 核定批复临时上网电价

6、 办理发电许可证

7、 成立试生产组织机构

8、 分系统调试

9、 由经贸委组织专家进行启动前的验收

10、锅炉的联调及试生产

11、汽轮机的联调及试生产

12、发电机的联调及试生产

13、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消防及质量控制

14、由经贸委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15、环保验收

16、工程整体验收

17、启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8、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第二篇: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审批流程及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项目准备

明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对该项目的政策意见及支持承诺→明确项目投资模式(BOT/BOO)及政府补贴政策→落实项目选址、工艺路线及处理规模→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公司工商名称预核→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开展垃圾资源调研→分析及预测→签定协议(BOT/BOO)。 二

项目报批

发改部门审批流程:依据政府对项目政策承诺及支持性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向当地发改委提交开展项目申请→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立项公示(5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初步服务联系单→取得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等项目涉及部门支持性意见→银行项目贷款承诺函→城管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依据当地各部门支持意见,向当地发改委提交上报省发改委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的申请→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建设、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省级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甲级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当地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提交要求进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请→发改委委托发展规划研究院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项目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当地发改委需向省发改委报告公示情况说明→省发改委出具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意见。

建设部门审批流程:取得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红线图→环卫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以及相关各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项目公司向建设局申请,由建设局向省建设厅上报选址申请书及选址情况说明,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局项目初步选址意见附项目红线图2份、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及总体规划批复文件、项目在环卫专项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环卫专项规划批复文件、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中的位置图、电力路径在电力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电力路径总图(2份)、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及无压覆矿证明、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及环评执行标准、项目无拆迁证明或者政府部门的拆迁承诺书、项目选址范围内无文保区证明及项目选址不在风景旅游区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省建设厅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依据评审意见,省建设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意见。

环保部门审批流程: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污水排放纳管标准、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后,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取得当地环保局初审意见→委托省环境评估中心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取得机构评估意见和聘请专家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向省环保厅窗口递交要求许可环评申请,并附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申请报告及落实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的红头文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环评报告书及电子版,评估机构评估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均需原件)、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意见及红线图、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省水利厅水保方案批复文件、项目公示材料原件的公示文本,当地环保局和相关团体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公示照片等、当地环境规划及批复文件、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承诺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拆迁承诺书,无拆迁需要的,当地政府出具无拆迁证明)省环保厅在受理以后→在网上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上同步进行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环保局对公示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省环保厅→依据公示结果省环保厅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意见。

国土部门审批流程:国土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土地预审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规划选址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标明用地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当地国土部门向省国土厅上报要求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及预审意见、省建设厅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红线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实地踏勘表、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证明及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甲类矿压覆证明、当地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范围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当地国土统征所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协议、当地国土统征所建设用地涉及乡镇村民同意土地征用会议纪要、当地国土测绘所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省国土厅窗口受理并在网上公示20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省政府依据省国土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出具建设用地审批意见→根据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市国土统征所10个工作日内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征用土地公告→45个工作日内以市国土局名义进行补偿方案公告、→市政府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批复、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案审批流程:项目公司提交项目用地申请表→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实地踏勘表→省建设厅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国土局提供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市政府批复→市国土统征所提供建设用地征地协议→项目公司提供涉地农民征地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参保凭证→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建设用地勘测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市国土评估所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市政府项目征地抄告单→省林业厅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出让供地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出让供地竞买申请书→项目公司提交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报价→项目公司提交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项目公司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公司提交参加出让供地报名授权委托书。中标办理出让手续流程:项目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缴付土地出让金→市公证处出具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办理建设用地土地预发证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审批文件→项目公司提交有关税费凭证(契税,耕占税)→项目公司提交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布置图→)项目公司提交省发改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文件→发证。

林业部门占用林地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林业部门出具占用林地初审意见,并提交如下需材料(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依据占用林地初审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查验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当地林业部门上报省林业厅,要求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所需材料如下:(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预审意见、项目占用林地补偿协议 、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林地权属证明、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审核申请、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批复意见)→材料齐全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后,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

电力部门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原则同意并网意见函→依据电网管理程序,由当地电力部门报市、省电力公司出具同意项目并网意见批复 →根据省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意见,委托当地电力设计院进行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申请组织会审并出具审查纪要→根据审查纪要,委托电力设计院组织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取得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委托当地电力承装公司进行电力架空线路施工→在初步设计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原则协议》→在正式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水利部门水保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保方案→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保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水务局取水许可意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及现状地形图、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指标意见函、环卫部门原则同意炉渣,飞灰卫生填埋的函)→省水利厅出具水保方案批复。

水利部门水资源论证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及当地水务部门项目取水许可意见,委托当地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资源论证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第三方的承诺书)→省水利厅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 三

项目报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初步设计: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需提交下列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与要求、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局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以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规划局)划定的用地红线图8份(或国土局实测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8份及建筑设计方案图一套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和照片、文保、供电、路政、旅游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当地发改部门报省发改委,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初步设计,完善后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依据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原件及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总平面布置图、蓝图4份及电子文件需要设计单位注册章和设计单位资质章和设计单位出图章、建设项目单体建筑施工图2套(折成四号图幅)及相应电子文、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环卫设施给排水等及总平面图及绿化施工图3份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消防、防雷、人防、燃气等相关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及凭证、由设计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建设部门根据报审材料在N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垃圾发电项目一般情况下并没有严格按照如上程序进行,由于行政手续过于烦琐而且需要的时间很长加上项目建设周期也长(2年左右),各方面也都需要打点打点,所以只要和当地政府签定协议并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性文件和项目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等必须文件和手续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的开工建设,然后逐步完善行政手续!还有比如说项目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征地补偿公示、规划公示,周边群众调查等基本都基本是半透明进行,环评报告公示一般在项目地和环保部门网站公示但基本没有群众去看的,即使看了也不懂!征地补偿公示基本也是村干部才知道怎么回事,周边群众调查基本都是冒名填写调查报告,周边的群众和市民哪个愿意把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己的周边?垃圾发电厂如果不注意环保问题那农民种的菜也可能会长的变异!还有,垃圾渗滤液和有毒有害的灰渣也基本是承包给和当地环保部门有一定关系的单位处理,为什么?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摆平严重的意外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只有他们才可以偷排偷放污染的物质,不过他们也有一定的技术和硬件来承担这个事情的,要处理垃圾产生的渗沥液成本太高,投资商人不可能即使亏本也要保护环境吧?那还投资这个项目干什么?还有,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和投入成本很高,基本比同等规模的火力发电厂增加一倍成本左右,投资商家也要投资收益啊!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的现状是垃圾到处露天焚烧,那样污染比垃圾焚烧发电污染大很多倍,起码垃圾焚烧发电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而且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中国的土地很有限,垃圾焚烧发电可以节约大量填埋垃圾的土地和减少二次污染;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选址问题和工艺问题,选址选对了和工艺选对了和业主的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利远远大于弊的;加上中国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钱去投资垃圾发电厂这样的工程,所以一般就只有招商来进行投资,这也是目前为止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解决办法!

个人声明:上面是本人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集的资料进行的归纳总结,仅作为传递信息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雷同之处纯属意外!关于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的分析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

洁源垃圾焚烧发电:马继忠

第三篇: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 报 批 稿 )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九年三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来源

随着临安市城市的发展,人口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逐年增加,根据有关资料统计,2007年临安市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32吨/日,临安市城区未来十年内生活垃圾产生量将以约5%的速度递增。目前,临安市城市生活垃圾主要送往临安市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置,而一期垃圾填埋场已填满,二期垃圾填埋场已于2004年建成使用,设计使用年限10年,按目前的垃圾填埋速度预计使用寿命缩短至5年,因此如垃圾仅考虑填埋预计到2010年左右将填满。为解决临安市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临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225t/d二段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配1套6MW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的建设可推进临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进程,节约了大量的宝贵的土地资源,对促进临安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2、立项情况

省发改委关于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联系单[2009]15号。

3、建设地点

位于临安市锦南街道上畔村。

4、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组成

项目基本构成见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构成

项 目 名 称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 设 单 位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 18968万元

建设地点 位于临安市锦南街道上畔村,用地面积57.99亩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规模 日焚烧垃圾450吨,

主体工程 垃圾焚烧炉 2台225t/d二段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

汽轮机 1台6MW凝汽式汽轮机组

发电机 QF-6-2发电机组

配 套 工

程 辅助

工程 垃圾运输 垃圾由临安市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部门分散收集后,用专用垃圾车运送到垃圾发电厂。

垃圾库房 有效容量2100t,可贮存5天的垃圾量。

灰、渣库等 设渣库一座,有效容积300m3,灰库一座,有效容积约400m3

供水系统 生活用水水源来自城市供水管网,锅炉除盐水和设备冷却水补充水来自横溪(水源为大坑坞水库),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

化水处理设施 采用活性炭过滤+离子交换处理工艺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渗滤液、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经预处理达进厂标准后送入临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它废水回用于生产。

排烟设施 单筒钢筋砼结构,高度70m、出口内径1.8m

贮运

系统 垃圾库、渣库、灰库、地下式贮油罐、输送系统等

环保

工程 焚烧炉废气采用半干法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渗滤液、生活污水和各类冲洗废水等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化水、锅炉排污水和冷却塔排污水等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飞灰安全处置、炉渣综合利用,设灰渣暂存设施;事故应急池;在线监测系统;综合降噪措施等。

2、垃圾的来源、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

根据临安市目前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和本项目拟增加收集的乡镇,目前已纳入临安市环卫收集系统并通过填埋处理的共4个街道和2个镇,共计人口21.24万人,本项目计划新增收集的有2个乡和4个镇,共计人口12.18万人。

本项目收集范围内共有小型垃圾填埋场3座,分别为於潜、太湖源、高虹垃圾填埋场。 根据《临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近期将对市中心40吨/日的一般垃圾转运站扩建为转运能力80吨/日的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同时在青山湖片区新建80吨/日的压缩式垃圾转运站一座。远期将城南40~50吨/日的一般垃圾转运站扩建为转运能力40~80吨/日的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同时新建40~80吨/日的压缩式垃圾转运站8座。

3、垃圾组份和理化性质 由于临安生活垃圾目前尚未进行成分分析,因此项目申请报告采用了邻近城市(湖州)生活垃圾成分分析结果,详见表2-2。 表2-2 生活垃圾物理组成成分表

类别 有机物 无机物 可回收物 其他 混合

动物 植物 灰土 砖瓦陶瓷 纸类 塑料橡胶 纺织物 玻璃 金属 竹木

小项(%) 0.48 21.41 14.24 2.95 8.03 27.82 3.91 2.57 0.45 1.17 0 16.98 大项(%) 21.89 17.19 43.95 0 16.98 垃圾元素特性分析及热值如下:

碳 份 Car=24.82% 氢 份 Har=2.47% 硫 份 Sar=0.13% 氧 份 Oar=9.53% 氮 份 Nar=0.79% 灰 份 Aar=59.14% 水 份 Mar=44.6% 低位发热量 Qar net =4430kJ/kg

4、机组选型及方案 (1) 装机方案

本项目本期的装机方案为:2×225t/d二段式炉排垃圾焚烧炉+1套6MW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QF-6-2汽轮发电机。 (2)焚烧炉型

本工程拟采用结合了逆推加顺推两种技术优势的二段式炉排,目前该炉型已成功地应用在温州的临江、永强等垃圾发电厂,江苏的太仓、江阴等垃圾发电厂。 (3)余热锅炉

本工艺采用的余热锅炉为烟道式、单锅筒自然循环中温中压锅炉。 (4)汽轮机的配置

块本工程汽轮机组配置采用一台6MW的C6-3.43/0.98抽凝式汽轮机配一台QF-6-2发电机。

三、工程分析

1、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

本项目垃圾焚烧发电主要由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点火及助

燃油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其中垃圾焚烧发电主要工艺流程见下图。

EMBED Visio.Drawing.6

2、类比调查

(1)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竣工验收资料 ■类比条件分析及工艺参数

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太仓市内的生活垃圾,不处理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因此处理对象相同;焚烧炉为二段往复式炉排焚烧炉,与本项目相同;烟气处理工艺采用半干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装置,与本项目相同;因此具备类比条件。 ■焚烧炉废气类比监测结果

二噁英浓度为0.041~0.118ngTEQ/m3,平均浓度为0.074ngTEQ/m3,平均浓度能够达到欧盟标准(0.1ngTEQ/m3),但监测资料中有一次监测数据超过了欧盟标准,超标18%。分析原因可能主要与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过低有关,其平均除尘效率仅为99.48%,而其他同类工程除尘效率基本在99.9%以上。除尘效率过低导致布袋对烟气中的二噁英拦截率降低,二噁英以吸附在飞灰及细微的活性炭颗粒表面上的形式排入大气中。 ■恶臭污染物类比监测结果

2006年12月13日至14日江苏环境监测中心在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上、下风向共设4个监测点(上风向对照点1个,下风向厂界3个),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臭气浓度和甲硫醇均未检出,氨和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其中氨的最大浓度点位于在垃圾库和卸料大厅南侧,硫化氢最大浓度点位于垃圾库和卸料大厅东南侧。臭气浓度、甲硫醇、氨和硫化氢均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 (2) 温州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竣工验收资料 ■类比条件分析及工艺参数

温州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温州市内的生活垃圾,不处理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因此处理对象相同;焚烧炉为二段往复式炉排焚烧炉,与本项目相同;烟气处理工艺采用半干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装置,与本项目相同;因此具备类比条件。 ■焚烧炉废气类比监测结果

2#垃圾焚烧锅炉脱硫除尘系统二个生产周期的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3.30mg/N.m3和4.22mg/N.m3;SO2排放浓度38.6mg/N.m3和75.7mg/N.m3;HCl排放浓度分别为32.6 mg/N.m3和36.5mg/N.m3;NOX排放浓度分别为319mg/N.m3 和263mg/N.m3;CO排放浓度分别为2.0mg/N.m3和小于1.0mg/N.m3;Hg排放浓度分别小于0.029mg/N.m3和0.028mg/N.m3;Cd排放浓度均小于0.005mg/N.m3;Pb排放浓度分别为0.111mg/N.m3和<0.088mg/N.m3;烟气黑度均小于1。各项指标均低于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除尘效率为99.92%和99.95%,脱硫效率为43.4%和76.4%,脱酸效率为76.8%和83.6%。

垃圾渗滤液类比监测结果 垃圾渗滤液类比监测结果见表3-1和3-2。 表3-1 垃圾渗滤液类比监测结果 (1) 单位:mg/L(除pH外) 采样日期 pH CODCr 氨氮 悬浮物 砷 六价铬

4月 24日 范围 7.22(7.25 2.56(104( 2.95(104 901( 1.40(103 328(382 0.068( 0.169 0.010( 0.011

平均值 / 2.76(104 1.23(103 359 0.101 0.010 4月 25日 范围 7.13(7.44 2.23(104( 6.89(104 408( 990 146(250 0.32( 0.080 0.009( 0.010

平均值 / 3.64(104 758 202 0.055 0.010 两日均值

3.20(104 994 281 0.078 0.010 表3-2 垃圾渗滤液排放废水监测结果(2) 单位:mg/L(除pH、Hg外) 采样日期 硒 氟化物 汞(μg/L) 铅 镉

4月

24日 范围值 0.0012(0.0051 5.22(5.98 2.67(4.63 <0.5(0.58 <0.0

5 日均值 0.0031 5.73 3.55 <0.5 <0.05 4月

25日 范围值 0.0010(0.0031 6.47(10.8 2.28(4.24 <0.5 <0.05

日均值 0.0025 8.06 3.21 <0.5 <0.05 两日均值 0.0028 6.90 3.38 <0.5 <0.05 ■噪声类比监测结果

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主要有空压机、汽轮机、送风机、冷却塔、发电机、引风机等,其源强在74.4~93.7dB(A)范围内。具体见表3-3。 表3-3 主要噪声源监测结果

序号 设备名称 监测结果(dB)

1 空压机 82.4 2 汽轮机 90.9

3 送风机 87.5 4 冷却水塔 74.4 5 给水泵 93.7 6 发电机 90.8 7 引风机 84.2

3、工程污染源汇总 工程“三废”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汇总见表3-4。 表3-4 工程“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气 SO2 356.4 267.3 89.1

烟尘 12605.55 12586.62 18.93

NOX 175.92 0 175.92

HCl 106.29 85.04 21.25

二噁英 / / 0.59×10-4

Hg / / 0.044

Pb / / 0.124

Cd / / 2.95×10-3

NH3 0.134 0 0.134

H2S 0.014 0 0.014 废水 废水量 67657 0 67657

CODCr 734.03 729.97 4.06

NH3-N 22.89 22.35 0.54 固 体 废弃物 炉渣 23760 23760 0

飞灰 7920 7920 0

污泥 10 10 0

生活垃圾 13.2 13.2 0

四、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1、主要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厂界外评价范围内村庄及学校。

(2)水环境:工程拟建地附近的横溪和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锦溪,III类水质。 (3)声环境:推荐厂址方案200m内无噪声敏感点。 (4)生态环境:土地、绿化、植被。 表4-1 污染物控制内容与控制目标

控制对象 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大 气

污染物 SO

2、烟尘、NOX、HCl、二噁英类、臭气、NH

3、H2S和重金属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控制非正常工况的发生与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的排放量。

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中污染物浓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废 水 pH、COD、BOD

5、NH3-N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冷却水循环使用,锅炉和冷却水排污水回用,职工生活污水、各类冲洗废水和垃圾渗滤液经处理达相应进管

标准后进污水处理厂 固 体

废弃物 飞灰、炉渣的收集、存贮与处理 固体废物有序分类贮存,不产生淋溶水和扬尘等二次污染物,可回收利用固废回收利用,危险固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噪声 锅炉、发电机组、各类风机、压缩机、水泵、冷却塔的声源及传播 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表4-2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推荐厂址方案)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总规模

1 玲珑中学 NW 3600 71名教师、1059名学生,23个班级、3个年级

2 玲珑村 NW 3300 411户、1230人

3 卦畈村 NNW 2800 613户、1978人

4 杨岱村 NW 860 581户、1780人

5 东山村 WNW 2260 765户、2321人

6 上泉村 SW 1360 501户、1523人

7 上甘村 SSE 665 301户、1020人

8 上畔村 E 690 810户、2561人

9 柯家村 NNE 1440 532户、1580人

10 市坞村 NE 3590 263户、780人

2、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各测点SO

2、NO2一次浓度和TSP、PM10日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标准;各测点NH

3、H2S、HCL一次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限值要求;各测点重金属As、Pb和Hg的日均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限值要求,Cd日均浓度能够满足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要求;二噁英日均浓度能够满足日本标准。总的来说,评价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横溪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锦溪三个监测断面中,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除氨氮略有超标外,其余各项评价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排放口下游1000m两个监测断面COD、BOD

5、氨氮均出现较大程度超标,其余各项评价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分析原因可能为监测断面位于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的混合过程段内,也可能由附近存在工业企业排污或沿岸生活污水排入等因素导致。

(2)厂址拟建地上、下游地下水监测项目中各项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地下水现状水质较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上畔村厂址及其附近敏感点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拟建厂址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监测点土壤中的汞、铅等重金属含

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值,重金属镉含量均出现超标,镉是一种较为典型的由于人类活动进入环境的元素,通常镉超标被认为与电镀、合金、塑料稳定剂以及颜料和电池生产污染有关,但本项目拟建地附近工业企业较少,因此类生产活动造成土壤中镉超标的可能较小,超标原因可能与农田塑料地膜的大量使用有关。土壤中二噁英能够满足加拿大居住区土壤中二噁英的控制标。 总体而言,区内土壤质量较好,基本达到Ⅱ类土壤的要求。

3、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规划相符性分析

(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 根据《临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工程所在区域属于Ⅱ1-20185D02上甘城镇及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属于优化准入区,详见附图2。

区内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发展以电子、服饰等环保生态型工业及无污染、少污染的高新科技企业。禁止在非工业区地块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噪声、烟尘、粉尘、恶臭和有毒气体以及污水无法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项目,工业用地应相对集中。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属于环保生态型工业,用地性质已转为工业用地,污水能够进管,因此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基本相符。

(2)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本项目拟建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均没有定位,城市总体规划图见附图11。目前,临安市规划局已出具了选址意见,国土局已出具了土地预审意见,因此本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冲突。

(3)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本工程纳污水体锦溪为III类水质多功能区;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 根据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本工程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以及各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的控制目标是可达的,项目建设与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相符的。 (4)与临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符合性 根据《临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5~2020年),近期规划设置市级大型垃圾填埋场一处(在现有垃圾填埋场厂址附近扩建),设计日垃圾填埋量300吨,总库存量200万立方米;远期为减少垃圾处理场对城市建设区的影响,废除现有垃圾填埋场,在青山湖片区南侧规划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400吨,采用先进的焚烧发电处理工艺,用地规模6~8公顷,周边应设置不小于10m的绿化隔离带,设立特殊垃圾焚烧炉,至2020年,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达到100%。

由此可见,本项目选址与临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有所差异。根据向临安市建设局了解,临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将随着临安城市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而进行调整,原因是现有垃圾填埋场距离市区过近,不宜再进行大规模扩建,而垃圾填埋场另行选址又非常困难,至2010年现有垃圾填埋场填满后临安市的生活垃圾将没有去处,因此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势在必行,拟将远期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调整为近期建设,初步规划选址位于锦南街道上畔村附近,为此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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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拆迁量小、土地使用价值较低;

厂址周围空旷、居民点少,并有扩建余地。 本项目厂址选择的不利方面 (1)本项目的废渣排放出路问题,区域没有满足垃圾发电厂废渣(特别是危险废物)排放所需的达到要求的城市集中处理场地;

(2)厂址应建在城市的下风向或离城市有一定距离,避免垃圾处理厂废气排放和恶臭污染影响。本项目选址位于临安市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位于城市建成区外,但本项目选址与临安市区相对距离较近,约3.5km,且锦城街道的发展方向以向南、向西发展为主。若今后在锦城街道南侧发展大规模居住区,则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建议对本项目周边相邻地块规划进行控制,不宜规划发展大型居住区。

五、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在有组织废气(SO

2、PM

10、NO

2、HCl、二噁英)正常排放工况下,除NO

2、HCl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值超过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外,其余各类废气污染物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值与本底叠加后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针对NO

2、HCl的超标情况必须采取优化排放方式等措施;各有组织排放废气最大日均、年均地面浓度贡献值与本底叠加后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2)有组织废气(SO

2、PM

10、NO

2、HCl、二噁英)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内各敏感点SO

2、PM

10、NO

2、HCl、二噁英等废气污染物的小时、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较小,与相应本底浓度叠加后,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有组织废气(SO

2、PM

10、二噁英)非正常排放时,SO

2、PM

10、二噁英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高于正常工况,但与本底叠加后仍能满足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有

组织废气(SO

2、PM

10、二噁英)非正常排放时,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SO

2、PM

10、二噁英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均高于正常工况,但与本底叠加后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5)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正常排放工况下,氨气、硫化氢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超过相应环境质量标准,但能满足厂界标准要求,考虑到最大浓度落地点位于厂区范围内,可通过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附近居住环境的影响,保护人群健康。氨气、硫化氢最大地面年均浓度与本底值叠加后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6)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内各敏感点氨气、硫化氢废气污染物的小时、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较小,与相应本底浓度叠加后,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经调查现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环境防护距离能保证。此外,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居民点的建设。 环境防护距离: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垃圾仓发出恶臭污染物,主要成份为NH3和H2S。垃圾池是一个密闭且微负压的水泥池,垃圾贮坑上部设焚烧炉一次风机和二次风机的吸风口,风机从垃圾贮坑中抽取空气,用作焚烧炉助燃空气,维持垃圾贮坑中的负压,防止坑内臭气外溢。同时,在垃圾贮坑上部设有事故风机,在全厂停炉检修或突发事故的情况下,将垃圾坑内的气体通过事故风机收集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避免臭气外溢。卸料大厅设一个进出口,进出口上方设有电动卷帘门防止臭气向外环境扩散,卸料大厅保持微负压。因此,正常情况下基本不排放恶臭污染物,只在垃圾运输车辆进出卸料大厅时存在部分恶臭气体逸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进行计算,计算参数和结果见表5-1。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垃圾库为中心200m。 表5-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 (kg/h)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源高 (m) 计算结果

(m) NH3 0.27 35 24 7 无超标点

H2S 0.028

200 (2)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

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第6条: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

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事故情况下焚烧烟气中SO

2、PM10最大落地小时浓度能达标;而HCl和二噁英虽然各敏感点处浓度能够达标,但由于受地形影响,在项目东南侧山顶处出现落地小时浓度的超标,距离烟囱约461m(即距厂界约420m),其他区域落地小时浓度能够达标。事故情况下,垃圾坑内气体通过事故风机收集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预测结果显示最大落地点浓度能够达标。因此,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00m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取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目前在该范围内目前不存在村庄等敏感点。 建议相关规划部门对本项目500m范围内的用地进行规划控制,禁止在该范围内建设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评中要求各类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化学废水处理后纳入中水系统并回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与垃圾渗滤液、各类冲洗水经处理后排入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由于本项目污水排放量较小,因此本项目污水由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锦溪的贡献值较小,锦溪水质基本能够维持现有状况。 项目生产用水取自横溪,职工生活用水则来自自来水管网,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在设计中对收集垃圾渗滤液的滤液池按照处置危险废物的防渗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厂界噪声级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北厂界夜间超标8.8dB,主要受综合水泵房噪声影响,东厂界夜间超标5.3dB,超标原因是主要厂房集中布置在厂区偏东侧,西、南厂界因距离主要噪声源相对较远,夜间超标程度相对较小(<4 dB) 。由于项目周边居民距离厂界较远(大于665m),且有山体阻隔,一般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但对于厂界噪声超标现象,应对主要声源进行进一步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本环评要求综合水泵房由半地下布置改为地下布置,其他高噪声车间须加强车间墙体的隔声和吸声效果,确保隔声量在15dB以上,同时在4个厂界处加强绿化降噪。在进一步采取了以上降噪隔声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2类区标准。 此外,余热锅炉不定期的蒸汽放空噪声的噪声级高(噪声级在110dB以上),噪声影响范围远,但排气放空时间短,相应影响时间也短。在事故排放时间内,夜间超1类区标准距离超过2km

,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对排气管设置消声器(消声量在25dB以上),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放空时间一般较短,通过控制放空的时间和周期,有计划的选择在白天放空,同时公告附近居民,减小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炉渣外运至附近水泥厂和砖瓦厂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目前建设单位已与板桥五金建材厂签订处置协议;飞灰经鉴定若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规定,则可送至临安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如不符合则由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同时本环评中针对性提出了相关防治措施,确保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贮存、利用或运输过程中,不外溢进入水体、空气而造成二次污染。

5、事故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因故不能运行,使得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焚烧;工厂处于较长时间的停机状态,垃圾得不到及时的处置。最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之一就是各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所导致的事故排污风险。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边环境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故项目在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6、公众参与结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本项目的环评单位之后,于2009年1月12日在《今日临安报》发布第一次公示,公示日期为2009年1月12日~2009年1月23日;第二次公示采用了媒体与附近村庄告示栏相结合的方式。于2009年2月16日在《今日临安报》发布公示相关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2月27日,同时在附近的上畔村、上甘村、杨岱村公告栏张贴公告。根据临安市环保局《临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证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任何意见和建议。

在公众调查过程中,本项目投产后公众担心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大气污染,关于本次项目的总体态度,大多数被调查者表示支持,占总调查人数的77.2%,其余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没有出现持反对意见。被调查团体建议切实做好周围区域垃圾收集工作,厂址选址考虑垃圾运输成本;被调查个人建议本项目应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方面做到达标排放。

7、环保投资

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由焚烧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综合利用、灰渣处理、噪声防治、环境监测、绿化等方面组成。具体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13.4-1。环保投资估算为2871.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15.1%。

六、对策措施

营运期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二氧化硫、烟尘控制措施:

本项目配备半干法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装置对产生的焚烧烟气进行治理。 该工艺基本原理是利用干反应剂CaO或熟石灰粉Ca(OH)2原料制成Ca(OH)2溶液,由旋转的喷嘴将Ca(OH)2溶液喷入反应器中,形成粒径极小的液滴,烟气与石灰浆液滴充分接触,吸收焚烧烟气中的SO

2、HCl及SO3等生成固态颗粒,同时在高效布袋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吸附焚烧烟气中的微量二噁英及重金属致癌物质,再利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去焚烧烟气中的固体颗粒。

目前省内垃圾发电厂普遍应用的半干法烟气处理装置,采用该类烟气净化装置的同类型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效果表明,经治理后排放烟气中的SO

2、烟尘等的排放浓度均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的标准限值。

本次设计对半干法反应塔进行改进,将该装置原有的固定式喷枪改为旋转喷雾器,使石灰浆的雾化效果更好,脱硫和脱酸效率将会得到更大的提高,性能指标脱硫效率达85%。 氮氧化物控制措施:

因垃圾焚烧炉属于中温燃烧,通过炉内温度的控制,可以降低NOX在锅炉出口的浓度,排放浓度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标准限值,故不设置专门的NOX抑制措施,但预留脱硝空间。 二噁英控制措施:

(1)控制炉膛内或在进入余热锅炉前烟道内的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在炉膛内的停留时间不小于2s,O2浓度不少于6%,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也称“三T”控制法。有利于抑制PCDD/PCDF的生成及生成的PCDD/PCDF的完全分解。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温度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不超过250℃左右(本项目设计排烟温度为210℃)。

(2)配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去除焚烧烟气中的二噁英。由于二噁英是细微的有毒物质,即使在焚烧炉中完全焚烧后仍会有微量的二噁英产生。二噁英为高沸点物质,气化压力很低,在布袋除尘器附近烟气(温度为150℃~180℃)中的二噁英为细小颗粒,当烟气穿过布袋除尘器时,二噁英便会得到过滤并逐渐积聚在粉层上,同时烟气净化装置在布袋除尘器前加喷活性炭,可对二噁英起到吸附作用,吸附后的活性炭被布袋除尘器过滤下来,则焚烧烟气中所含的大部分二噁英可被去除。

(3)将锅炉的出口烟气急冷降至200℃左右,避免烟气再度形成二噁英,把布袋除尘器前的烟气入口温度控制在150℃以下,使二噁英更易去除。二噁英在常温下以固态存在,烟气温度越低,越容易由气化状态变

为细小颗粒物,更易在布袋除尘器中去除。表11.2-3为日本三菱重工对几个商业焚烧厂中试验研究的数据。由测试结果可知,当烟气温度从200℃降低到150℃后,布袋除尘器出口测得的二噁英浓度进一步降低。

(4)在布袋前设置的活性炭喷射装置,改变原来靠负压吸入的方式,采用鼓风喷射的方式,使活性炭能够更加充分的混合,增强活性炭的吸附效率。 恶臭污染物的控制措施: (1)垃圾库房恶臭强度较高,应保证焚烧炉一次送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垃圾库房始终处于负压状态,控制垃圾库房恶臭气体的外泄,并且通过将恶臭气体燃烧处理,以消除恶臭。 (2)垃圾运输车将生活垃圾卸入库房时须开启垃圾库房大门,此时将有部分恶臭气体的泄出,垃圾库房大门处应设置双层内幕以有效控制恶臭气体的排放。

(3)垃圾运输车应采用密封型的车辆,运输过程车厢严禁敞开,禁止车厢破损、密闭性能不好有可能导致撒漏的垃圾车运输垃圾,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恶臭气体对沿线的影响;当地环卫部门在制定垃圾运输路线时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在厂界附近应设置绿化带,以阻挡垃圾运输车散发的恶臭气体。

(4)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构筑物(调节池、厌氧池)均加盖密闭,并吸风排至垃圾坑负压区。

其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用采用国际主流的半干法反应塔+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器除尘对烟气中的颗粒物、酸性气及重金属体进行治理,应加强对烟气净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以确保烟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颗粒物、酸性气体和重金属的去除率。

(2) 灰库保持密闭,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防止粉尘外逸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固化后的飞灰及时外运,外运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避免造成飞灰的二次扬尘污染。 (3)活性炭粉仓设置布袋除尘器,防治粉尘外逸。

(4)工程设计中采用先进的DCS中央控制系统及以太网,使全厂的生产能够在统一协调指挥下运行。

(5)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工作,特别是在垃圾库房、灰渣库等四周种植树木,种植树种以常绿树木为主,如冬青、雪松、香樟及高大的水杉等,以形成上下立体绿化,绿化高度可达3~5米,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可起到抑尘降噪的作用。

2、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项目渗滤液拟采用场内预处理+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方式。沥液进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后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标准,即pH6~

9、CODcr35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30mg/l,经加压后输送至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

(1)渗滤液和各类冲洗废水的处理

根据本工程渗滤液的水质、水量特点和处理要求,以及国内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实践,建议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规模为200m3/d,渗沥液处理系统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初沉池、调节池、厌氧反应器、膜生化反应器MBR系统。设计进水浓度为CODcr50000mg/L、氨氮1500mg/L,各主要工艺单元处理效率见表6-1。由表可见,出水能够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即CODcr350mg/L,氨氮30mg/L。 表6-1 各主要工艺单元处理效率

单元 项 目 CODcr(mg/l) NH4-N(mg/l) 渗滤液初沉池 进水 50000 1500

出水 35000 1500

去除率 30% / 渗滤液调节池 进水 35000 1500

出水 28000 1350

去除率 20% 10% 冲洗废水调节 进水 28000/473 1350/15.5

出水 9786 467 去除率 / / 厌氧反应器 进水 9786 467 出水 1957 93

去除率 80% 80% 反硝化池 进水 1957 93 出水 1761 84

去除率 10% 10% 硝化池 进水 1761 84

出水 528 34

去除率 70% 60% 超滤装置 进水 528 34

出水 264 17

去除率 50% 50% 此外根据类比调查,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就是采用了以上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对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的监测数据显示(表6-2),由表可见,污水经预处理后出水能够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厂标准,第一类污染物出水浓度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因此本项目渗滤液和各类冲洗废水预处理工艺采用厌氧反应+膜生化反应组合工艺是可行的,污水经预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进管标准。

表6-2 太仓协鑫废水预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位置 日期 日均值

pH SS CODcr BOD5 总磷 氨氮

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 12月12日 7.55~7.58 87 158 9.58 0.16 5.74

12月13日 7.58~7.59 166 214 15.0 0.29 18.6 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标准 6~9 200 350 200 3 30 监测位置 日期 日均值

氟化物 总砷 总铅 六价铬 总镉

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 12月12日 0.66 3.05×10-3 0.09 0.294 0.01L

12月13日 0.68 4.04×10-3 0.09 0.324 0.01L 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标准 / 0.5* 1.0* 0.5* 0.1* *注:第一类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为防止渗沥液渗漏,避免造成重金属及其它污泥物对地下水及土壤的二次污染,对垃圾贮存坑、渗滤液储水池以及事故收集池底部及四壁采取防渗漏的措施,依据建筑材料的渗透系数和厚度,采用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衬层使用HDPE(人工合成材料:高密度聚乙烯),以免污染地下水。

为预防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发生故障等应急情况,垃圾池侧设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容量不少于1000m3

,足够有5天收集容量。 (2)其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是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学废水,化学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和冷却塔排污水及锅炉排污水一起纳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于车间和道路冲洗水、尾气处理系统用水、绿化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污水管网的建设

根据调查,目前临安市城市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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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口、主蒸汽母管排汽口都装有小孔消声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提高自动控制水平,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参数检测和自控运行做到无需要人员在现场工作。检修时应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规定以减少人员受噪声危害。 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

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利用绿化带降低噪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以通过加大车辆行驶管理力度,如限制鸣笛和车速来降低交通噪声。 以上措施可使车间噪声水平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J86-97)所规定的限值。再经过厂房建筑的隔声、空气的吸收以及噪声传播过程中的衰减,厂界噪声水平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所规定的限值,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评价具体建议如下:

(1)锅炉安全阀排气系统降噪措施

①在排气口安装小孔喷注、节流降压型消声器; ②将锅炉蒸汽的排空口背向厂前区。 (2)风机噪声控制措施

①在风机进出口安装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 ②加装隔声罩;

③在风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并在风机进出口和管道之间加一段柔性接管; ④确保消声器和隔声罩综合降噪量不小于20dB。 (3)汽轮发电机组噪声控制 ①选用低噪声的发电机组;

②在进排气管道上装设阻性消声器; ③机组四周安装隔声箱体(罩); ④机座下安装隔振支承;

⑤发电间采用吸声和隔声设计,在房间顶部屋顶吊设吸声体,并在墙体表面敷放吸声材料,确保车间墙体隔声量不低于15dB。 (4)空压机噪声控制 ①在进气口

装抗性消声器; ②机组加装隔声罩;

③避开共振管长度,并在管道中心加设孔板进行管道防振降噪; ④在贮气罐内适当位置悬挂吸声锥体,打破驻波降低噪声。 (5)水泵噪声控制措施

①水泵房半地下布置改为地下布置; ②在墙体与基础之间设置减振器;

③水泵房采用吸声和隔声设计,在房间顶部屋顶吊设吸声体,并在墙体表面敷放吸声材料。 (6)管路系统噪声控制 ①选用低噪声阀门;

②在阀门后设置节流孔板; ③在阀门后设置消声器;

④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弯头的曲率半径至少5倍于管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的管线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他软接头,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 ⑤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从垃圾发电厂的平面布局来看,由于发电机组、引风机、松风机、锅炉等是主要噪声源,将主厂房布置在周围没有敏感点的厂区东侧是较合理的。需对发电机组、风机和锅炉等作强化隔声、吸声处理,并充分利用建筑物进行遮挡隔声,加强厂区绿化,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和不对附近农居产生影响。 (7)冷却塔噪声控制

①在冷却塔顶增加一截扩散段,可降低通风机噪声;有效控制冷却塔的落水声,在水面上张布细眼在右网,水面漂浮透水降噪聚酯氨酯软体塑料;

②冷却塔采用低噪声风机和低噪声电动机,如采用低转速电动机,噪声级可降低6~12dB; ③冷却塔设置隔声屏障,隔声量不低于10dB。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焚烧炉渣、飞灰、污水处理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根据其性质,炉渣做为一般性固废可进行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而飞灰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标准,应按危险废物处理。 (1)炉渣的处理

该项目产生的大量炉渣(约16%),炉渣浸出成份测定结果均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的标准限值之内,经分选出金属后,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可以被当成一般的固废,再进一步分选,可以被广泛地用于建材、填方、造路。 (2)飞灰的处理

本项目垃圾焚烧炉飞灰应通过危险废物鉴别,如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规定,则可固化后送至填埋场填埋处置,如不符合则按危险固废委托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妥善处置。 (3)本项目厂内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

本项目厂内的生活垃圾和污泥由项目自行收集焚烧处理。

施工期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对策 控制施工期

扬尘的主要措施有:(1)洒水抑尘;(2)限制车速;(3)保持施工场地的清净;(4)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2、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通过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对于必须使用的设噪设备,要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但尽可能避开教学时间,并有必要在市环保登记备案,若因施工必要,必须连续施工(如连续灌桩)则需事先申报环保局,经批准方可使用,一般情况严禁夜间施工。另一个方面,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表6-3为《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各施工点必须严格按照该限值执行。在夜间严格禁止各种打桩机的使用。

表6-3 不同施工阶段场界噪声限值

序号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1 土 石 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75 55 2 打 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3 结 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 70 55 4 装 修 吊车、升降机 65 55

3、施工期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对于钻孔灌注桩打桩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应设置临时沉砂池进行沉淀,上清液可排放,剩余泥浆应干化后用于厂区填方或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 严禁将各类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任意排放和丢弃,充分利用现有的污水收集和垃圾收集系统,各类生活污水(包括冲洗水)必须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纳入临安市的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相关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特别是不能倒入附近的排洪冲沟及河道内,造成水土流失,应及时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或作铺路基等处置。

5、施工期生态减缓措施 (1)项目填方取土的地方,还须尽快加强地表的绿化植被,以确保因裸露和雨水冲刷而引起水土流失。

(2)在工程总体规划中必须考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损失纳入工程预算;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除考虑工程本身高质、高效原则以外,也必须考虑减少生态损失的原则。

(3)施工期间要尽力缩小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环境的暂时损失,减少工程对生态的破坏范围。 (4)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同时采取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

(5)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应严格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非施

工区内的地表植被。

(6)杜绝施工现场的油泥等污染物随处堆放和填埋,生活垃圾需设临时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在施工完成,准备从施工现场撤出的同时,应及时清除施工场地滞留下的各类施工垃圾和废物等。

6、水土保持措施

1、Ⅰ区:建筑物工程防治区 本区防治责任面积9500平方米。方案考虑临时堆土作临时防护措施,以拦挡建筑物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

建筑物基础工程共开挖土石方约2080方米,临时堆置在建筑物周边,待基础完成后全部回填。回填土在建筑物周边呈线型分布,需采取临时覆盖和临时拦挡措施进行防护。设计堆土断面为梯形,堆高2.5米,内外边坡均为1:1.5,堆土断面约为5-6平方米。装入表土的填土草包围护在建筑物占地区下边界,填土草包顶宽0.5m,高1m,内外坡均为1:0.2,填土草包填料取自临时堆土。为提高土体抗侵蚀能力,临时堆土填筑完成后,采用机械对临时堆土表面进行拍实,提高堆土面层土地密实度,遇雨天在堆土表面用彩条布覆盖。主体工程完工后,拆除填土草包,草包袋集中清运出场,土方取出用于工程区回填。工程共修建填土草包约310m3,拍实表层土体约2080立方米,彩条布1500平方米。

2、Ⅱ区:道路及广场工程防治区

本区防治责任面积18400平方米。包括道路、广场、绿化和管线工程。主体工程设计中采取的措施考虑较全面,基本能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但在施工临时排水措施考虑欠缺,因此方案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同时结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1)施工期排水

项目区已设计永久排水系统,方案新增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设置简易排水沟、沉沙池,防止施工期工程区内排水不畅,造成裸露填方在降雨等作用下发生水土流失,水流无序排放,挟沙排入下游河道,影响周边环境。 ① 排水沟设置

工程区为方状,项目区内汇流面积较小,内以漫流为主,故工程区排水沟沿道路及冲沟纵向和横向设置。临时排水沟采用土质(梯形断面,边坡1:0.5,断面尺寸为30cm×30cm,人工开挖排水沟,边坡夯实,满足2年一遇洪水要求。整个项目区共设置排水沟687米,开挖土方103立方米。 ② 沉沙池设置 根据工程区情况,排水系统规模较小,经计算沉沙池尺寸为2米×1.5米×1.5米。矩形断面,采用标准砖砌筑,衬砌厚度25cm。整个项目区共设置沉沙池4座。位于项目区的道路边。 施工中应加强巡查维护,发现排水系统损坏应及时修补,定期清理排水沟和沉沙池内淤积的泥沙,清理出的泥沙运输至临时堆土场,晾晒干化后用于区域绿化区填筑。主体工程完工后,

用于排水沟和沉沙池占地范围的回填平铺压实。 (2)管线开挖临时堆土防护

管线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在道路工程占地范围内临时堆放,用于管道敷设后的回填。施工期间,大量的土石方被开挖、扰动和堆积,破坏了原来的稳定和平衡状态,使土体抗侵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加剧。

管线工程为线形工程,根据对部分在建工程的实地调查,若不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临时堆土将产生大量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由于管线工程施工期较短,方案设计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 管线工程共开挖土石方2920立方米,全部用于管线沟槽和周边场地回填。管线线工程施工期短不采用草包防护。回填前在管线沟槽两侧分别堆置,需采取临时覆盖措施进行防护。设计堆土高1.5m,内外边坡均为1:1.5,为提高土体抗侵蚀能力,临时堆土填筑完成后,采用机械对临时堆土表面进行拍实,提高堆土面层土地密实度。考虑彩条布可周转2~3次,管线工程临时堆土覆盖使用彩条布与Ⅰ区共用。土体拍实2920立方米。

3、Ⅲ区:施工场地防治区

施工场地防治区面积1600平方米。为确保施工区排水畅通,减轻由于降雨等形成的地表径流对工程区扰动地表的侵蚀,方案设计在施工场地外侧开挖排水沟,与设置的沉沙池相连将水流淀后,将施工场地内集水排入布置的施工期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采用土质(梯形断面,边坡1:0.5,断面尺寸为30cm×30cm,人工开挖排水沟,边坡夯实,满足2年一遇洪水要求。施工区共设置排水沟160米,开挖土方24立方米。工程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设计功能。

4、Ⅳ区:临时堆土场防治区

临时堆土场防治区主要为表土临时堆放场防治责任范围为2845平方米,均为项目建设区,主体工程设计中主要采取了表土剥离、植被恢复、硬化地面等水保措施,方案新增水保措施主要为临时堆土拦挡、施工临时排水、土地平整等。 (1)临时堆土场防护

本项目共设置1处临时堆土场,堆土面积2845平方米,堆土量5200立方米,用于后期项目区绿化覆土。表土临时堆土较为松散,土体抗侵蚀能力弱,在降雨等作用下易发生水土流失,且堆置时间较长,约为0.9年,为防治施工期间表土发生大量水土流失,方案设计对表土进行修整,表面撒种狗牙根草籽。设计堆土高度不大于2.5m,边坡1:1.5,坡脚采用填土草包进行防护,填土草包顶宽0.5米、高1米,底宽0.9米。临时堆土场共修筑填土草包护脚250米,计188立方米。填土草包填筑土源取自临时堆放的表土,完工后,拆除填土草包,拆除土方用于绿化覆土,草包袋统一回收运输出场。 (2)排水及

场地平整

其次在临时堆土场四周开挖临时土质排水沟(0.3米×0.3米),长约250米,与Ⅱ区的临时排水沟、沉沙相连排出项目区。排水沟土方开挖38立方米。

在施工结束后拆除拆除填土草包,进行场地平整,恢复表土绿化。

5、Ⅴ区:边坡工程防治区

主体工程已考虑边坡防护、绿化等措施。方案新增措施主要为排水。在边坡坡脚设置临时排水沟,断面(0.3米×0.3米),长约780米,土方开挖117立方米。并役置沉沙池4座。沉沙池尺寸为2米×1.5米×1.5米。矩形断面,采用标准砖砌筑,衬砌厚度25cm。

6、建设区施工管理措施及要求

结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建设防治区施工提出以下要求: 1)场地填筑采用水平分层填筑,定期定时做好洒水防尘工作。 2)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尽量避开雨日。

3)建设单位尽量做好土石方协调工作,开挖土石方尽可能利用,严禁任意倾倒,做到有土石方堆置就有防护。

4)为了保证土石方调运的交通畅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时序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力求施工顺利进行,同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5)切实保证遵循“三同时”的原则,做到水土保持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7、主要工程量

Ⅰ区:填土草包310立方米,拆除填土草包310立方米,土体拍实2080立方米,彩条布1500平方米。

Ⅱ区:排水沟土方开挖103立方米,沉沙池4座,土体拍实2920立方米。 Ⅲ区:排水沟土方开挖24立方米,场地平整1600平方米。

Ⅳ区:填土草包188立方米,拆除填土草包188立方米,排水沟土方开挖38立方米,场地平整2845平方米,撒种狗牙根草籽3000平方米(考虑坡度)。 Ⅴ区:排水沟土方开挖117立方米,沉沙池4座。

事故污染控制对策:

生活垃圾焚烧过程发生故障的原因较多,如喷嘴堵塞、仪器、设备损坏等。出现事故情况,会导致废气污染的排放量增大,对环境产生影响,为此要做好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性的排放。特别要注意保证尾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石灰浆喷枪的运行情况,发现堵塞,及时更换和疏通。建议在线监测系统与石灰浆喷入系统及锅炉主控系统联网,一旦出现超标现象能够自动采取措施,提高石灰石的投加量。

(2)垃圾焚烧炉须安装在线监测仪,同步监测SO

2、HCl、烟尘等的排放浓度,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当地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对垃圾发电厂进行例行监测和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厂内设废水事故贮存池,对锅炉检修等情况下的垃圾渗滤液进行暂时贮存,并采取加盖密封等措施。事故贮存池底部及四壁均采取防渗措施。 (6)厂方应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避免出现风险事故,同时加强日常培训,在出现风险事故的情况下,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事故的影响降至最低。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6-4。 表6-4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施工期 废气 施工期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洒水进行抑尘,并保持场地清洁和限制车速。减少裸露地面,及时覆土回填。

废水 设置临时沉砂池,对钻孔灌注桩泥浆水进行处理。

设置临时化粪池,利用周围现有的排水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

噪声 严禁夜间打桩,采用低噪音设备。

固废 合理处置废土石方,防止二次污染。

施工管理 (1)打桩建议采用灌注桩机或液压桩机; (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夜间施工; (3)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营运期 废 气 垃圾焚烧炉

烟气 (1)采用半干法反应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脱硫率≥85%,除尘率≥99.9%,HCl去除率≥80%;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

(2)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SO

2、HCl、烟尘等进行监测; (3)必须设置炉温自动监控系统,焚烧炉温度控制在850℃以上;

(4)严格执行“三T”措施,设置炉内温度850℃以上,停留时间2秒以上及合适的湍流度,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焚烧炉出口烟气中含氧量6~12%之间;

(5)对温度、停留时间、湍流度、含氧量、活性炭加料、袋式除尘器等进行工艺连锁,DCS控制;

(6)提高烟囱排放高度为80m,并预留脱硝措施;

(7)每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两次例行检测,其中一次必须检测二噁英。

臭气 (1)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助燃空气由

一、二次风机从垃圾库上部引入,形成负压,以免臭气外逸; (2)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专用的压缩式密封垃圾车,并保持正常车况,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点;

(3)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应加盖密封处理,并抽风至垃圾储坑;装卸平台密闭,进出门设风帘。

粉尘 灰库保持密闭,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活性炭粉仓,设置布袋除尘器;防止粉尘外逸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固化后的飞灰鉴别后若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6.3条规定则填埋处置,若不符合则委托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外运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避免造成飞灰的二次扬尘污染。

营运期 废 水 冷却

水 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定期对凝汽器进行清洗,基本不排污。

废水 本项目渗滤液和各类冲洗废水目前考虑采用场内预处理+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方式。渗滤液和各类冲洗废水进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后达到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标准,经加压后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废水预处理能力200m3/d。设置事故应急池1000m3。废水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出水COD、氨氮进行监测。废水处理全部构筑物加盖。

营运期

噪 声 选型和安装 (1)选择低噪声设备;

(2)锅炉、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水泵房壁衬隔声吸声材料; (3)蒸汽放空管及减压阀设小孔消音器,并严格禁止夜间排汽; (4)机炉集中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隔声装置;

(5)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 (6)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置消声器,并加装隔声罩; (7)冲管时需装设消声器;

(8)水泵房改为地下布置。 营运期

固 废 垃圾焚烧炉灰 本项目固化后的飞灰鉴别后若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6.3条规定则填埋处置,若不符合则委托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垃圾焚烧炉渣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收集后厂内焚烧处理。

废水处理污泥 收集后厂内焚烧处理。

绿化与环 境 防 护 / (1)定期在垃圾库内及厂区道路喷洒灭虫药水,防止蚊蝇滋生; (2)搞好厂区绿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3)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防护距离内控制规划,禁止建设敏感建筑。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对策预期效果见表6-5。

表6-5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对策一览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气 焚烧炉废气处理装置 配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焚烧烟气由8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脱硫率达到85%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9%以上,脱酸效率达到80%以上。垃圾焚烧炉废气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二噁英排放达到欧盟标准。

NOX处理措施 预留脱硝空间

在线监控措施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同时与当地的环保系统联网

臭气处理措施 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助燃空气由

一、二次风机从垃圾库上部引入,形成微负压,确保臭气不外逸。 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应加盖密封处理。 厂界NH

3、H2S等恶臭污染物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粉尘处理措施 在活性炭粉仓、飞灰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废水 垃圾渗滤液和

冲洗废水处理措施 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临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应急池1000m3,厂内污水预处理站设

计规模200m3/d。 达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

生活污水

其它废水

处理措施 化学废水中和处理后回用,锅炉排污水和冷却塔排污水回用,中和池2m3 化水、锅炉和冷却塔排污水回用生产,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 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降噪、优化总图、加强管理和绿化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炉渣处理措施 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理

飞灰 有条件的填埋或委托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和污泥 厂内焚烧处理

风险 管理措施 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

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须进行新增污染物总量替代。本项目所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SO

2、CODCr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根据工程分析以及该2台焚烧炉的烟气控制排放浓度和废水的排放标准,计算出该项目的SO2和CODCr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列表6-6。 表6-6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项目 排放控制浓度(mg/m3)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t/a) 说明

SO2 150.9 89.1

CODCr 350 24.68 纳管量

60 4.06 进入环境量

(2)总量控制方案

根据临安市环保局关于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总量平衡来源的回复,本项目新增的CODcr排放总量在2008年临安板桥华生造纸厂工程减排的11.7t/a中按1:1平衡;本项目新增的SO2排放总量在2008年关停的临安武隆砖瓦厂38t/a和杭州大众塘瓷有限公司57.6t/a中按1:1平衡。

同时,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新增二氧化硫(SO2)或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的新建企业,经杭州市环保局核准认定后,均应通过排放权交易方式有偿获得二氧化硫(SO2)或化学需氧量(COD)排污配额,方可按建设程序办理其他手续。”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获取配额。

七、公众参与 (1)综合结果:

在调查过程中,项目拟建地周围的居民对临安市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非常支持,绝大多数的公众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利大于弊,表示积极支持,并希望本工程能够尽快建设投产,为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做出贡献。公众对项目建设还提出以下主要意见: 团体表意见及建议:切实做好周围区域垃圾收集工作,厂址选址考虑垃圾运输成本。 个人表意见及建议:应在污水处理、烟气

处理方面做到达标排放。 (2)公众参与意见的反馈和落实: 从以上公众调查结果可知,大部分被访者及被访单位是同意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区进行建设的。针对以上公众调查结果及公众意见及建议,临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本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垃圾接收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同时,本环评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污染物治理力度,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确保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 (2)项目在建成投产后需不断提高自身的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

(3)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措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杜绝出现事故排放的现象;

(4)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投产后,应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以利于项目更好的生存与发展。

(3)公众参与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本项目的环评单位之后,于2009年1月12日在临安市《今日临安报》发布公示相关信息(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09年1月12日~1月23日。根据临安市环保局《临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证明》(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公示采用了媒体与附近村庄告示栏相结合的方式。于2009年2月16日在《今日临安报》发布公示相关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2月27日,同时在附近的上畔村、上甘村、杨岱村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证明见附件)。根据临安市环保局《临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证明》(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任何意见和建议。

八、环保可行性结论

临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综合利用政策,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可推进临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进程,节约了大量的宝贵的土地资源,对促进临安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已落实了总量来源。

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可以落实,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

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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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垃圾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合作

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广安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其中: 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广安爱众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移交。

第二条 项目公司现状

(一)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

(二)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项目公司于

成立

(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亿元,实

收资本为万元

(四)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五)项目公司现股东及股权结构:。

第三条 合作投资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移交该项目。

(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改组原项目公司,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亿元,项目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及相关技术产权投资,占新项目公司%的股权;甲方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投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进行投资,占有新项目公司%的股权。

(三)该项目总投资为亿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占总投资的%,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乙方承诺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万元应按时足额投入。

(四)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总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前期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的办理。

2、负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府关系的协调。

3、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的配合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位项目公司资本金。

第六条 乙方投入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到位后,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八条 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合作前期工作,双方投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待与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

法 定 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第五篇: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19522万元,项目公司为:瑞威环保再生能源(丽水)有限公司,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特许经营期为25年,期满后移交给政府。项目建设地址在丽水市莲都区潘田村,占地面积28746平方米。一期项目规模为日处理垃圾400吨,装机2台垃圾热分解炉、2台余热锅炉及1台7500K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采用先进的热分解技术将丽水城市生活垃圾和部分可燃工业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真正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现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围墙挡土墙已建设完成;综合楼、宿舍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主厂房主体结构已封顶;80米烟囱已建设完成;辅助土建设施中,消防水池已建设完成、消防泵房、油库、加药间结构已完成,垃圾运输栈桥基础已出0米;主设备:焚烧炉、余热锅炉、尾气处理设施、汽轮发电机组已到现场,其中余热锅炉已安装完成并通过了水压试验,焚烧炉、尾气处理设施安装已完成约80%,汽轮发电机组正在 1

安装;辅助设备:循环冷却塔、化水处理系统、空压系统、除氧器、定连排、加药装置、取样装置、汽机行车、变压器等均已到场,其中汽机行车已安装完成,循环冷却塔及化水系统约80%已安装完成,除氧器、定连排、加药装置、取样装置、空压系统已安装就位。

按照丽水市政府2011年10月底前务必点火运行的要求,我公司积极响应,提出了“大干100天”的口号,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都已行动起来,重要的、关键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均由专人负责协调和管理,我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目前按照每三天组织一次项目进度的全面检查,力争在市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实现目标形象工期。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外围配套工作进展情况尚未能有效和工程主体建设工期同步,滞后太多,明显影响10月底点火运行目标的实现。丽水市发改委作为本项目的责任单位,在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给予了极大的帮助,相关重要问题,由发改委副主任亲自牵头进行协调和解决,大大的推进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以下几个问题,我们希望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解决,以实现政府提出的10月底并网发电的目标。

1、输电专线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输电专线工程能否按期完成并倒送电,将严重影响丽水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备调试工作的展开。我公司于2011年

5月20日与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输电专线工程的施工合同,要求其在8月19日完成,但目前施工速度已经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杭丽热电项目附近的开山工程,影响了我公司专线工程的12#-18#杆的施工,按照开山工程的施工计划是在8月底完工,将会使本工程线路施工滞后20天左右;

(2)在南六路上,东六路至东八路段需要爆破,35#-54#杆的基础只能在爆破后方能施工,但目前的情况是前一路段即东六路至东七路段在7月25日左右会爆破,但后一路段即东七路至东八路段的爆破时间还尚未确定,本工程该路线路基础开工的时间遥遥无期。

2、《垃圾处理协议》签订的问题。

要达成10月底之前点火运行的目标,则在9月中旬就需要开始进垃圾,所以需尽快完成《垃圾处理协议》的签订,为垃圾进厂做准备。相关材料及报告已提交给建设及环卫等主管部门。

3、上网电价的核定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向前推进,我公司已经将相关文件上报上级部门,但何时能取得政府的相关批复,尚不得而知。上网价格的批复及与电业部分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都需要程序和时间。如果不能在8月底前签订《并网协议》,将直接影响10月份首次并网发电整套启动的时间。

4、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问题。

为了防止在同一区域内重复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做到合理投资。在得知丽水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需要升级改造的消息后,我公司随即与相关部分取得联系,并编制升级改造方案上报给建设局,希望与政府共同出资升级改造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所以希望政府能给予协调,尽快确定合作方案。但在该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前,为了使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稳定运行,则有一段时间的垃圾渗滤液需输送至城市污水厂处理,故也希望政府能大力支持和协调调试运行期间的垃圾渗滤液出路问题。

瑞威环保再生能源(丽水)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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