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023-03-28

第一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总承包部根据本工程特点,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确定了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机构组织,明确了各机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具体详见总承包部下发的安全管理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总承包部要求,结合各自工程特点,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总目标的实现,总承包部制订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0、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

11、安全用电管理1 制度、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3、火工品管理制度等。项目部应认真组织学习,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学习教育。

三、主要危险源的划分与控制

1、危险源种类(主要危险源):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涌水淹溺、突泥突水、坍塌(冒顶偏帮)、爆炸、瓦斯、中毒和窒息等。

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对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列为重要危险源,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判为一般危险源。

3、风险控制和管理:对评估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台帐,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必要时可将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实行

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编制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器材,定期进行组织演练。

四、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部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安全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部必须完善如下台帐:(1)安全会议记录台帐、(2)安全投入台帐、(3)安全教育培训台帐、(4)安全检查台帐、(5)生产安全事故台帐、(6)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7)安全防护用品台帐、(8)事故预案台帐、(9)重大危险源台帐、(10)安全技术装备台帐、(11)特殊工种人员台帐、、(12)爆破物品领退用台帐等各种台帐。

2、项目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压力容器、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范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

2 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3、项目部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要加强所有参施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施工队、班组逐级进行,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离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劳务派遣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4、项目部必须严格安全技术方案审核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工作。项目部要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承包部进行审核,要按审核同意的方案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在开工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清楚明了,让作业人员明白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口头交底与书面交底应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要交到全部作业人员手中,并完善签

字手续。

5、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隧道地质超前预报,加强围岩量测工作,减少不良地质对人员生命、财产造成的各种损害。隧道施工牢记 “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快成环,勤测量、衬砌紧跟”的原则组织施工。

6、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编制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教育和演练。重点对隧道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演练,如:施工中预留就生通道,及时贯通隧道主洞至人行或车行横通道;掌子面附近准备食品、紧急医用药物及相关设备;常备供电照明器材及应急救援物资等等。

7、项目部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从项目经理到一线作业工人,明确各自安全责、权、利,逐级签订。实现安全风险共担,安全责任人人有责的目的。

8、项目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要求司机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严禁“病车”上路。要加强安全法规意识教育,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等,注意行车安全。

9、项目部要严格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火工品库的选址、建设、验收使用要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手续要齐全。爆破技术员、爆破员、爆破安全

3 员、库管员、押运员要持证上岗,雷管炸药出入库数量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一时用不完的要及时退还归库。领用退手续要规范、齐全。

10、项目部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专项安全经费具体包括六个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估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11、项目部要抓好隐患整改的检查、督促落实,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突出抓好重大隐患整治的跟踪管理和有效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合。

五、施工用电

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严格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器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2.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5.使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6.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7.在建工程区域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预防类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8.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或专制的橫担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钢筋上。

9.空线的搓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10.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4 11.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配电箱,开关箱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1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4.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际GB6829-86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1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度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6.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度值相适应。

1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9.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20.用电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由保护接零。

21.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2.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

23.电工应做好各项检查、更换、维修记录、备查。

六、应急预案

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本标段的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七、机械设备的管理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进场设备要有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应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5 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

八、隧道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总承包部下发的《隧道施工安全技术细则》进行安全防护。

九、消防管理

项目部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进入生产、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环保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各项目部要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部要成立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现场施工环境满足重庆市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文明施工,环境达标。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制止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中心内容的创建文明工地竞赛活动,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本工程,体现企业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的良好形象。文明施工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源泉,文明程度代表着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现场管理的合理安排,使施工现场形成一个有利于工程项目按计划正常施工的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使施工中严格做到施工“标准化”、现场“景观化”,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各标段要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按照交通建设行业、重庆市相关规程和标准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完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环境保护: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委员

6 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安全质量管理部是环境保护领导委员会的办公机构,在环保领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各级部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境满足重庆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总承包部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和防治工作,制止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发生。各单位要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填写《环境保护检查记录表》,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

第二篇:隧道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快速的进行,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安全技术交底。隧道施工中必须长敲安全警钟,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一、隧道施工总体安全措施

1、进入隧道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洞口设专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洞内,进入隧道洞内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必须清楚,包括人员姓名、职务等必须登记清楚。人员出洞后及时注销。洞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与登记表中数量一致。

2、我部将加强对隧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将责令限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落实的,将责令你队立即停工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施工过程中遇到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地段时,应及时上报项目部,由我部组织进行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4、洞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5、洞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叉和相互干扰。

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7、爆破起爆后,20分钟以后应派爆破工进行检查,找顶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

8、洞内应作好照明和通风,并对洞内路面洒水,控制扬尘,降低粉尘浓度。

9、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保证规定的进尺距离。

10、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填写《喷锚支护记录》,按照要求检查锚杆抗拔力。

11、隧道施工队应设至少两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佩带安全员袖标,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项目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2、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

13、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14、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洞门施工。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规定米数后应做好洞门端墙、翼墙,确保施工安全。

a、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b、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

15、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16、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洞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17、爆破器材应严格按照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18、运输轨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电瓶车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无轨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洞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

19、洞内、洞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20、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部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临时支护变形的观察、量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据以修正支护参数,改进施工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21、隧道施工应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二、各分工序安全技术措施

1、洞口工程

1.1在隧道洞口开挖过程中,应尽早完成排水系统,以便及时排除雨水或岩土内的渗水。

1.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边坡、仰坡的放线,并自上而下逐段进行开挖,不得采用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的方法,避免因大面积开挖造成的坍塌事故的发生。

1.3在开挖洞口处得岩土时,应首先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产生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以防止开挖过程中出现危险。

1.4岩土表层在开槽爆破后,应及时消除爆后产生的松动石块,土质段开挖后应及时夯实整平边(仰)坡。

1.5在隧道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的稳定情况,如果出现滑动、开裂的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1.6开挖的土石方应当堆放在合适的位置,不得弃在危害边(仰)坡稳定的地点;洞口支挡工程应结合土石方开挖一并完成。

2、洞身开挖

2.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待开挖面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2钻机的支架在渣堆上时,应保持渣堆的稳定。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

2.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2.4.1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的。

2.5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分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6.1有无瞎炮; 2.6.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2.6.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2.6.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6.5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2.7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应隔开一排。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2.8爆破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当日未使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库。

3、装渣与运输

3.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3.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3.3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3.4凡接近车辆界限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界限。

3.5洞内倒车应由专人进行指挥,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m,同向行驶的车辆距离应大于20m。

3.6洞外卸渣处距渣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4、支护

4.1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2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3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4.4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4.4.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4.4.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4.4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4.4.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4.4.5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5、衬砌 5.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5.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5.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5.4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5.5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5.6施工台架或衬砌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5.7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5.8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6、施工通风、防尘及水电供应

6.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6.2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6.3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6.4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6.5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6.6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6.7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6.8供水水池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

6.9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6.10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6.11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在一侧墙壁上。使用的电缆亦应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6.1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要求为:a 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段为12-36v,b 成洞地段和不作业地段为100-220v,c 手提作业灯为12-36v。

6.13 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业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6.15 在潮湿、漏水环境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三、一般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带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完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做好自我保护

(1)劳动后要保证休息和睡眠,饮食上要有足够的营养。 (2)上班之前不可酗酒。

(3)在作业时,不得赤膊、穿高跟鞋或拖鞋。

(4)要定期作体格检查,如高血压、癫痫、严重贫血、生病、有思想包袱,都不宜高空作业。有神经过敏、末梢神经痉挛、心绞痛、高血压、胃溃疡、神经炎等疾病的人,不宜作震动作业。

(5)干活不可蛮干,要巧干。 (6)加班加点要适度,不可过于劳累。 (7)如果生病,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服药和休息。

3、用好“安全三宝”

(1)安全三宝就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可以避免许多伤亡事故发生。

(2)使用安全帽必须扣好帽带,如果不扣好帽带,那么在安全帽因故滑落时仍然可能发生伤亡事故。不可以使用缺少帽带、缺少帽衬或者破损的安全帽。也不可以抛掷安全帽或把安全帽当凳子坐。

(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可把绳子打结使用。

(4)安全带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锐的物品。

4、电焊“十不烧”安全交底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能上岗焊割作业。

(2)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的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5、弯曲机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3)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时,必须停机后进行。

6、调直机安全交底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3)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4)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7、切断机安全交底

(1)机械运转正常,方准下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的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套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8、圆锯使用安全交底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面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4)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5)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6)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7)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

9、装卸工作安全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起重和搬运各种大小设备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搬运机械,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爬车,物件堆放要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并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扎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垫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马路上的行车事故和人身事故。

(7)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吸烟。

四、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安全用电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用电的线路必须用绝缘物进行支撑,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机械、栏杆上。

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保证有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配有专用开关,并且必须是一箱一机一闸一漏,不得一闸一漏多机。室外的使用开关、插座应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线路,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器。

5、在三相五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一般电灯距离易燃品不得小于50厘米。

8、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有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放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9、电气设备检修应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牌(如严禁合闸),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0、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防雷设施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二)、电工安全作业规定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从事电气作业的难易程度,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3、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7、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三)、电焊工安全作业规定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专用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7、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8、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

9、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定

1、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

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

(2)Ⅱ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 (3)Ⅲ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2、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五、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历史电器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线路而发生触电事故。防止碰人撞物。高空吊运时,要注意不要接触脚手架,模板支撑及其它临时结构物体。

3、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掉落伤人。特别是悬臂构件,更要检查顶撑是否稳固。

4、在高处安装预制钢筋骨架或绑扎钢筋时,要在确定脚下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不允许站在模板上操作,必要时,操作地点应搭设脚手架。其他高于2米以上的操作点,还应系好安全带。

5、钢筋除锈时,要带好口罩、风镜、手套等防护用品,切断钢筋时,要注意不要被机具等弄伤。

6、采用机械进行除锈、调直、断料和弯曲等加工时,机械传动装置要设防护罩,并由专人使用和保管。电机等设备要妥善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7.钢筋焊接人员需配戴防护罩、鞋盖、手套和工作帽,防止眼伤和皮肤灼伤。电焊机的电源部分要有保护,避免操作不慎使钢筋和电源接触,发生触电事故。高处焊接要系安全带,必要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8、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将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

9、起吊钢筋,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起吊。

10、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11、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12、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3、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其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14、钢筋冷拉时,冷拉卷扬机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呈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冷拉线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拉的钢筋。

15、钢筋焊接: (1)电焊

①电焊机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③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操作。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⑥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⑦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⑧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或铁板。 (2)气焊

①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回火安全装置。

②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③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④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交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⑤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⑥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⑦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交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⑧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六、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质轻底鞋,所需材料应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不得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扔工具及其他物件。

3、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同时上下,在通道(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绳,戴好安全帽。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钉。走道必须按安全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7、禁止上下交叉作业,防止上面施工落物伤人。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米,须设置安全网。

9、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必须停止高空作业。

10、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七、隧道塌方等事故的预防、处理和救护的安全交底

在隧道洞身的开挖中,当穿越地层覆盖较薄的浅埋段时,由于受地质状况的影响和施工方法不当,常会发生隧道塌方和冒顶事故。小的塌方冒顶体几十立方米渣石,大的塌方冒顶体几百立方米,堵塞整个隧道,不但严重的制约了隧道工程进度,同时也危及到洞内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做好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塌方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隧道施工中预防和处理塌方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1)、在隧道洞身开挖中,应加强对开挖面围岩的观察和量测,如果发现围岩性质、地质情况、含水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所用的掘进方法、支护方式作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围岩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2)隧道洞身施工操作人员应严格按钻孔爆破设计要求布孔、钻孔、装药和引爆,严禁超量装药,爆破工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塌方冒顶。

(3)对于出现突发性的大面积淋水或涌水,应根据水量大小、流速快慢、补给方式、变化规律及水质成分等情况,正确采用“超前钻孔或辅助坑道排水”、“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止水”、“超前围岀石预注浆止水”、“井点降水及深井降水”等辅助施工方法,预先排除淋水和涌水对掘进施工的干扰和影响,从引流到截流方面根除塌方、冒顶隐患,从而确保围岩稳定和施工安全。

(4)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工序要求进行施工,钻孔、装药、爆破、清渣、支护、衬砌等各工序应有秩序、有节奏的跟进,确保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如因组织设计中钻孔、爆破、支护与实际开挖围岩情况不相适应时,应及时作出调整。

(5)在隧道洞身的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开挖面、未支护及未衬砌断面围情况的检测和检查,如果发现有塌方、冒顶征兆,要及时做加强支护处理。对已支护地段也要经常进行检查,观察其有无异常变形或破坏、锚杆是否产生松动、喷射混凝土层是否开裂等,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立即进行补救,采取适当方式加固处理。加固处理常用的方法有:挂钢筋网、加喷混凝土或作构件支撑等。

(6)当隧道穿越地层覆盖较薄的浅埋段时,因围岩承受较大的偏向后力,自身成拱能力较差,缺乏足够的稳定性,所以施工时要特别谨慎,可采取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观测的施工方式,再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辅之以必要的加固措施,稳定开挖面,确保施工安全。

(7)如果发现洞口围岩节理发育、破碎严重,或有不利岩层走向,有可能发生滑塌时,应对开挖线以外的围岩顺洞方向打设锚杆并作注浆加固处理。为确保洞口安全还应进行管棚钢架支护,以防止洞口产生坍塌。

2、救护准备措施 根据以往发生隧道塌方情况的经验教训,掌子面附近发生塌方等事故时极易造成施工人员被困洞内的情况,为确保施工被困人员安全,快速、有效的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在隧道施工阶段应考虑相关工程措施并准备相关救援设施、设备。相关措施如下:

1、靠近掌子面的通风管采用Φ800钢管,长100m,钢管在隧道内塌方时可作为被困人员的逃生通道、输送给养、实施救援的通道。

2、洞内设置无绳电话,施工照明配备UPS供电照明设备;掌子面附近随时准备好食物、饮用水、紧急医用药物及相关设备,并随时更换,确保安全、有效。

3、洞外准备临时钢架、木材、钻机、抽水机械等设备。 为了能够更好地预防和应对隧道塌方事故,我部将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适时组织人员进行防灾、自救和救援演练,以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武警交通第一支队文殪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第三篇: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职责: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 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 8:00~晚 11:00。

2、 项目专职安全员: 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 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二、夜间施工准备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 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生病及酒后人员也 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 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 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 始前 10~30 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 。 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 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 后,统一列队下班。

6、夜间作业人员白天需充分休息,不得疲劳作业,夜间需提高警觉性。

三、夜间施工注意事项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 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 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如确需交叉 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 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 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 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 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 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 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 联系;

8、夜间施工机械车身必须贴有有效的反光标志;

9、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超高行驶或施工;

10、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做到 文明驾车、礼貌行驶宿舍、确保行车安全;

11、夜间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噪音污染,施工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的保 证措施进行。

四、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的照明在安装好后必须经现场检测,能达到施工照明要求。夜间作 业的工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夜间施工的各 工序除满足白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土方开挖 作业范围内拉警戒线和设置反光标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现场,车辆应按规 定速度行使,有专人指挥。 沿开挖线路每 30m 设一有安全防护罩的碘钨灯供场区照明;机械开挖时挖掘作业总照明以挖掘机自带灯为主,局部辅以手持式电筒照明。在挖掘机作业时回旋 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挖掘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需进入回旋范围查明地下有关情况时,挖掘机应处于停止作业状态,必要时应熄火。

2、筑堤施工 夜间筑堤施工现场照明度保证施工要求,铺料填筑应严格控制层厚,压实度 达到设计标准。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衣,车辆指挥人员除身穿反光衣外还需携 带手持电筒。

3、钢筋加工 利用工棚照明设施进行照明,区域照明辅以局部照明,保证照明度能满足施 工要求,没有照明死角,由安全员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巡查。

4、模板施工 夜间模板工程原则不安排高处作业,仅安排作业面<2.0m 的施工范围,梁、 板模在保证照明时,逐板向前推进,保证操作人员站立于平面模板上。

5、砼浇筑施工 在区域照明的基础上, 用防护罩的碘钨灯或手持式电筒对浇筑点进行局部照 明。

6、移动碘钨灯 碘钨灯必须有防护罩,灯位原则设置在工作区域以外,如施工原因必须在施 工区域设置,应尽量采用直线方式直接引入。电线用移动三角架架空设置,电线 穿越脚手架的部分用磁瓶固定。所采用的电线应无破皮、漏电现象,漏电开关检 查合格。如灯位需要移位,须由电工进行,严禁硬拽。每天下班后,电工应将相 关开关、插座断电、拆除移动电线、插座及灯具。

五、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发电机)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 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 雄黄等) ;现场作业点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 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 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 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 LED 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 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 2 人或 2 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 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公路营业线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公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 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 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 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六、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 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 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

七、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夜间施工能见度较差,所以夜间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主照明设施 采用 3kw 的高压镝灯,局部照明采用 1kw 有防护罩的碘钨灯,配备数量及位置 随工作进展调整,碘钨灯固定在专用灯架上。施工照明应从现场临电的末级箱中 的备用回路中引入专用开关箱。为防止突然停电等意外,电工、施工员、安全员、 急救员等每人须配备应急照明。筑堤工程有夜间施工时,夜间施工区域每 30m 左右设一盏有防护罩的碘钨 灯供应照明。供局部照明、施工区之间的照明灯具,在夜班结束后,应从开关箱中拆除, 第二天上班时收回库房。

2、监护人员安排 了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在有夜间施工时,项目部将安排下列人员进行现 场监护:

第四篇:冬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冬季进行施工,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工作。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各工号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和奖罚制度。

2、 针对本工程特点要求分工程部位、分工种制定出安全管理措施。

3、 认真做好“三宝”利用和“四口”防护,各类机械设备要专人操作、持证上岗。

4、 基坑应做好支撑、围挡等工作,防止塌方及坠物伤人;主体施工制定出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制定出安全用电、吊装安全操作的措施等。

5、 凡参加冬期施工工作的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要考试。

6、 安装的取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 脚手架等各种架子,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以及与建筑物的拉接。

8、 五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

9、 搞好防滑措施。斜道上的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补修。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派专人清除后再上人工作。

10、 禁在现场吸烟,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11、 现场的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人员认真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交底人:监督人:被交底人:

第五篇:防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国电永福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防腐项目 防腐施工前安全交底记录

本防腐施工工程因其工程量大,工期较紧,原材料都为易燃化工品,且为高空作业,施工过程还会产生大量灰尘及有毒害挥发气体,因此安全文明施工十分重要,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及要求,特制定以下文明施工目标和管理细则。在其他防腐施工现场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避免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我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以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一.喷砂作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喷砂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喷砂过程要加强内外联系工作,规定专用联系信号,互相取得一致,方可作业;喷砂期间委派喷砂组长为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交底和安全管理、监督及整改工作。

2.喷砂前施工现场要拉设警戒线,设置隔离区域,派专人在隔离区值班,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设备的各个法兰口用油布进行封闭,防止沙砾及灰尘溢出影响其它单位和的正常施工。

3.整个现场严禁烟火,施工人员禁带火种;非项目施工人员未经防腐施工负责人允许禁止进入。

4.喷砂施工时设备内部的照明要充足,照明用电接线要规范,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线路连接要正确,要配备漏电保护器接头要包扎好,保证良好的绝缘性,并经常场检查,杜绝漏电现象。

5.对喷砂设备管经常检查和维护,发现设备有故障时及时修理,对不合格老化的砂管及时更换,防止砂管暴烈伤人。

6.喷砂时至少要设置两个人孔,进入设备内部喷砂的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派专人在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7.喷砂人员施工时必须穿戴合格的喷砂衣,戴好防护眼镜及安全带,施工时严禁攀爬脚手架。

8.喷砂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作业时枪头严禁对人,小型设备内只允许一杆枪喷砂作业。

9.喷砂完成后,对烟道内外的沙砾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以保持现场的文明施工。

二.衬胶/涂层作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整个防腐施工现场严禁烟火,防腐施工前在设备周围拉设隔离带,挂设明显的“严禁烟火”安全警示牌,防腐设备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分布在易于拿取的地方。

2.衬胶、涂层期间委派衬胶及涂层组长为防腐施工区域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交底工作和安全管理、监督及整改工作。

3.衬胶、涂层施工前对各设备的各个法兰口用防火油布进行封闭,防止有毒、易燃挥发气体影响其它施工人员的正常施工和发生火灾;必需的人员进出口及排风口用防火石棉瓦搭设防雨、防火棚,安排专人在进出口值班,非项目施工人员未经防腐施工负责人允许禁止进入,每天施工结束后要将人员进出口封闭。

4.防腐设备的出入口为防火的重点部位,特别是附近有动火作业的出入口如吸收塔的进出口烟道及各烟道的法兰接口处等,必须用防火油布封堵,值班人员要在该区域经常巡视;且安装单位在施工时也要做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安排监火人、配备消防设施、动火时用石棉布做遮挡、按要求办理动火作业票等。 5.设备衬胶、涂层防腐施工期间,设备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动火,安全员在进行安全监督时要特别注意;任何施工人员发现有人违反此规定要立即强行制止,然后通知现场负责人;设备衬胶、涂层防腐施工前以一定方式通知北京朗新明第二天的作业范围、工作内容等,请北京朗新明告现场各施工单位注意,勿在防腐区域动火,如却需动火须到北京朗新明办理动火工作票,经协调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6.在吸收塔顶部或较大接管处安装排风扇,必要时开启排风保证空气质量,防止有害气体浓度过高危害施工人员健康。

7.进入设备内衬胶、涂层施工的员工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保护用品。

8.进入设备内施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天对进出设备作业的人员进行清点。 9.在衬胶、涂层施工期间,设备内照明用36V低压行灯照明,行灯要用灯罩保护。

10.防腐施工设备内严禁存放过多的防腐材料,每天工作结束后,将剩余材料处理掉或放回到材料仓库里。

11.在已经完成内防腐(衬胶和涂层)施工的设备本体上严禁进行焊接、火割等作业,并且一切火源远离,如果必须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提前与我公司联系。

12.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设备内、外及工作间的杂物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以保持现场的文明施工。 三.废弃材料的处理

1.废弃的砂子就地填埋或运出厂作建筑垃圾处理。

2.胶板边角料、废弃薄膜、废弃包装材料送至垃圾回收站回收再利用。

3.剩余胶浆及玻璃鳞片加入适量固化剂固化后填埋或集中收集运出厂作建筑垃圾处理。 科朗曼化工(武汉)有限公司永福项目部 200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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