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考——以高校纪检监察“三转”为视角

2022-12-16

新时期, 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主要的任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 对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对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纪检监察机构要以“三转”作为契机, 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发挥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 促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三转”的科学内涵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 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体制和机制上的缺陷是最大的缺陷, 长期以来, 影响我国反腐败成效的主要原因是反腐机构缺乏集中的职能, 没有凝聚监督力度, 执纪问责不到位。以上问题都是由于体制机制上出了问题。因此, 要解决这个问题, 必须对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 党和国家对反腐败体制机制进行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了创新和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并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 会上还提出了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 “监督、执纪、问责”是最主要的职责, 只有集中精力, 才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果, 更好的构建廉政氛围。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促进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 以下简称“三转”) 。党中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重心转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中, 在“三转”过程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制,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 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转”具有丰富且明确的含义。转职能, 就是根据党章、十八大以来的精神,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纪检监察的主业, 明确职责定位, 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专职工作。“转方式”, 就是顺应新事情的新要求,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 转变和创新方式, 完善监督机制, 更加有效地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转作风”, 就是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坚持不懈的抓“四风”问题, 做到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刚正不阿, 始终抱着始终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三转”的内容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体、职责和方法三个方面, 其中, “转职能”是核心, “转方式”是关键, “转作风”是保障, 三者结合起来, 才能真正发挥出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果, 更好的履行监督的职责, 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更好的建设廉政文化。将“三转”与规范管理结合起来, 更能促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发挥, 构建和谐、稳定校园。

二、“三转”的意义

( 一) 高校“三转”是全党“三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反腐倡廉建设, “三转”有助于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 促进高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纪, 增强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指引广大教职工共同为建设廉洁校园做奋斗。高校肩负着培养人才、科研、服务社会的重任, 高校党建直接影响着高校功能的实现效果。全党要提高对“三转”的认识, 保证“三转”取得成效。

( 二) “三转”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从实际上看,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职责方面缺乏高效能, 主要原因在于职责划分不明确, 缺乏主责意识。其他部门容易将工作“强加”给纪检监察部门, 导致压力过大, 任务量过大, 高校中很多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都需要监督, 高校中大部分重大事情其他部门都主动请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由于监督事项众多, 监督过程和监督内容复杂, 使得监督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不仅如此, 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也被耽搁和弱化, “三转”中的转职能就是想要转变高校的这一现状, 减轻纪检监察机构的额外负担, 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主业中去, 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同时改变作风和方式, 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良好的成效, 为高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三) “三转”有助于减少高校腐败现象。高校中很多重点领域极其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如后勤、基建、招生等重要领域。这些年来, 高校的腐败现象逐年增加, 不仅严重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还败坏了学校风气, 最终影响到对人才的培养。“三转”是必然的趋势, 党中央已经将反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和目标, 高校要相应党中央的号召和要求, 转变职能、方式和方法, 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聚焦主业, 培养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争强队伍战斗力, 对腐败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三、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难题

( 一) “三转”迟滞缓慢, 高校对纪委的角色定位不明确。很多纪检监察干部认为高校的性质特殊, 不应该转。他们认为,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机构最大的区别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纪委, 而与上级纪委的没有直接关系, 因此校纪委与校党委存在着紧密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而对上级纪委缺乏归属感。对于校内事务如考核、评优等, 上级纪委缺乏话语权, 因此纪委更多的是想学校请示汇报。同时, 校领导大多认为纪委属于学校的内设机构, 和其他职能部门一样同样对待, 没有认识到纪委的特殊性。内外因的双重认识错误, 促使高校“三转”迟滞缓慢。

( 二) 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 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当前, 我国大部门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数量偏少, 出现编制紧张, 部门组织结构单一的问题。我国高校的普遍做法是, 纪委和监察室合署办公, 纪委副书记同时也是监察室主任。部门人数一般为1 至3 人, 有的高校是纪委、监察室和审计合署办公, 由1 名领导统一领导。因此, 在新形势新要求下, 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取得满意的成效。由于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 它包含了作风、制度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 任务量大, 不仅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 还要有人员数量做保障。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学校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的原因, 扩大编制势在必行, 一般情况下, 应将编制扩大到5 至8 人。

( 三) 工作上大包大揽, 没有聚焦主业。从我国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实际上看, 很多部门都要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他们的工作中, 甚至将部门的文卫直接委派给纪检监察部门, 这些工作严重的分散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力, 使得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其他部门的工作如招投标、后勤管理、基建、科研、招生等都安排基建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但事实是, 有时候这种监督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大部分高校的做法是, 各职能部门经常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他们的工作, 有些是主要领导指示参加, 这样一来, 纪检监察部门的精力就被分散了, 不能突出自己的工作职责。此外, 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数量少, 更加影响了部门主要工作的开展。其他部门也无形中把自己的业务转嫁给了纪检监察部, 促使其他部门对纪检监察部产生强烈的依附, 最终导致错位, 久而久之, 高校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不明确, 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 四) 职能泛化, 主业缺失。首先, 纪检监察部门的观念跟不上新时期的要求, 在案件的查处和信访工作上力度不足, 缺乏积极主动性。缺乏基本的办案条件和手段, 办案方式方法老旧, 难以达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要求。加上部门人员老龄化, 大多数人员并非专业出身, 受这些方面因素的限制, 不能有效的的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和线索。其次, 工作上不分主次。主要表现在参与太多的现场监督, 既当运动员, 又当裁判员。廉政文化建设的手段过于单一, 如仅仅通过廉政报告、考察等形式。在高校中, 党委对纪检监察部门有绝对支配权, 但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与学习纪检监察部门的的沟通协作关系却有待加强, 现实中, 上一级纪委仅仅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经常出现一案双查的情况, 两者配合默契低。

四、“三转”背景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任重而道远, 而当下缺乏的是顶层设计, 出台实施办法, 加强对“三转”的指导。纪检监察机构也应结合实际情况, 认真分析问题, 主动采取措施, 树立主责意识, 不断适应新常态。

( 一) 转职能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具有聚焦主业意识, 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室两个主要的职责, 对于需要退出的工作坚决退出, 对于不应牵头的工作直接交给主管部门, 注重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

1. 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案件; 严肃查处招投标、招生、后勤、科研等领域;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同时, 扩宽案件来源, 丰富举报渠道, 并从审计、专项治理和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 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把办案作为纪检监察机构的主业, 力争做到有案必查, 认识到反腐败这一新常态。

2. 立足监督检查。一是检查政治纪律。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教育放在首位, 保证党员与党中央在方向上始终保持一致。二是检查组织纪律。要把组织纪律作为党性修养的主要内容。坚决抵制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要恪尽职守, 不欺上瞒下, 听从上级指示。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问题, 严禁公款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三是检查财经纪律。严格对资金和资产管理的监督, 对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严惩不怠。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 二) 转方式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编制数量少, 人员匮乏, 在这种情况下, 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就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通过问题需找有效地方法和途径。当前, 科研、后勤、招投等部门是最需要监督的薄弱环节, 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遇到问题, 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敢于直面问题, 不推脱逃避, 同时善于拓宽问题的来源, 将群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结合起来, 敢于承担责任, 探索新方式和新方法, 在实践中探寻如何转变工作方式, 提高工作效率。新形势下, 上级纪委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 要转变以前的、工作方式, 工作上要具有创造性。做好部门内部人员职责分工, 将招生、招投标、基建、科研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进行有效分工,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针对疑难问题, 要注重突出重点, 改变问题的切入点, 深入到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去, 制定监督办法、突出重点监督对象, 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 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 三) 转作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 首先要有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 将“转作风”作为坚实的保障。一方面, 要认真学习党的章程,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为人师表,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 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满意度。另一方面,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部门也要接受监督, 将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结合起来, 打造一支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 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由于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非专业出身的情况, 因此,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培训, 提高执纪问责的水平势在必行;提高党性修养, 树立法治意识, 秉公执法, 刚正不阿。

五、结语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迫在眉睫, 要相应党中央的号召, 将“三转”落到实处。要迅速转变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 分不清主次的局面。将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 聚焦精力, 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 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为高校的教育保驾护航。根据中纪委的指示, 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如下三点要求: 第一, 聚焦主业。在主业主责上下功夫, 切记大包大揽, 抓住工作的重点, 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的重点, 塑造“敬畏纪律、懂规知矩、自觉守纪”的良好校园氛围。强化监督, 保证中央各项决策落到实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将查办案件放在首要位置, 坚持依法执纪, 有腐必惩, 坚持同腐败做斗争。第二, 努力创新监督执纪方式, 建立新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重点, 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领域的监督检查, 促进高校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摘要:当前,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低, 在这种情况下,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聚焦主业, 创新工作方式,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 严于律己, 秉公执纪, 通过“三转”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关键词:三转,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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