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思路与对策研究——以河北省审计厅工作实践为例

2023-02-19

随着国家要求各社会团体及协会等社会组织脱离行政机关, 加之审计机关资源有限无法实现全覆盖审计等情况的出现, 审计机关如何更有效地对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本文立足于国内外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相互关系, 查找我国实务中的不足, 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将为我国审计机关如何履行审计法的职责, 更好地对内部审计业务进行指导与监督。

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现状 (以河北省为例)

本文对河北省部分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属企业和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此次调查采用了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访问等多种形式。共发放问卷170份, 收回问卷96份, 包括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56份、省属企业13份、省属高校27份, 所占比重分别为58.33%、13.54%、28.13%。调查对象基本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组织, 其中大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 这是因为企业内部审计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 但行政事业单位因为种种原因,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缓慢。

(一)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独立性不强

调查结果显示,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办公的有37家, 合署办公的有59家, 所占比重分别为38.54%、61.46%。其中, 独立办公的省直单位有21家, 省属企业有10家, 省属高校有27家, 其所占其全部调查对象的比重分别为37.5%、76.92%、22.22%。与财务合署办公的单位有28家, 全部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占不独立办公的省直单位的比重为80%。从调查情况来看, 大部分省属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独立, 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和职能, 但行政事业单位受限于人员编制, 没能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而且多由财务部门兼职, 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难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评价作用。

(二) 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比较完善

在调查范围内, 共有91家单位已经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共有95家单位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地位和工作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共有70家全面执行了内部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分别占比94.79%, 98.96%, 72.92%。从调查情况来看, 无论是省直单位、省属企业还是省属高校都已意识到了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性, 绝大多数的单位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并且在工作中按照制度指导具体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 内部审计人员数量配备不强、素质参差不齐

河北省内部审计人员的平均年龄在35-41岁之间, 青年人居多且工作经验较少, 多数人的工作时间是1-5年;省属企业和高校绝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都是专职人员, 而在省直单位中, 专职人员仅占36.63%;从业人员的学历分布呈枣核状, 博士和大专以下学历较少, 本科学历居多;注册情况和职称情况类似, 基础技能拥有者比重大, 高层次人才稀缺。会计师与获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人数所占比重较大, 经济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人数偏少, 尤其是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舞弊检查师、注册数据处理师等专业技能人才几乎为0。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河北省内部审计人员虽然青年人居多, 具有活力和创造力, 但是专职人员少, 职称和注册结构单一, 经验不丰富。总体来说, 河北省内部审计人员数量配备不强、素质参差不齐。

(四) 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 审计质量有待提高

根据调查结果, 调查对象的内部审计工作范围集中于财务审计, 内部审计呈现出业务内容单一, 信息挖掘和风险管控等方面有所不足。而且工作成效重在节约资金, 增加效益, 财务预算审签等基础性方面, 在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方面仍然是没有实现零突破。总体来说, 河北省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 审计质量有待提高。

二、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中的问题 (以河北省为例)

(一) 管理主体不统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010) 则提出, 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但河北省11个地市均设立行业协会, 石家庄、保定、唐山审计机关内部又设有独立的内审管理机构, 协会和审计机关两条线并行, 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各市内审管理工作的进展。

(二) 管理客体范围不统一

审计协会属于行业协会组织, 管理对象仅限于会员单位, 而且不具备强制性, 造成其管理对象有中直单位, 省属单位, 当地的市级单位甚至民营单位, 而审计机关的管理对象是审计法规定的管理对象, 是按照行政区域管理划分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 对内审专业人员的管理比较松散, 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内审专业人员属于其所在单位管理的人员, 但其职业培训却没有相应的行政单位承担。目前内审专业人员的培训基本上也是由协会组织, 自愿参加, 没有强制措施, 以河北省审计协会为例, 每年培训人数很少, 目前也没有专门的内审人员管理办法对其职业进行规范。

(四) 审计机关对内审的指导监管内容不明确

目前内部审计管理的法规只有2003年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该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职责履行、权利等进行了约定, 但对于审计机关应该对哪些具体事项进行指导, 对哪些具体事项进行监督没有做出明确要求, 内审机构在开展内审业务是缺乏依据。

三、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的对策

(一)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首先, 完善管理制度, 制订对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和指导的相关细则, 从规章制度层面做到有据可依。其次, 明确管理主体, 从行政职责上落实到人。应设立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并明确由内审管理机构协调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对被审单位指导、管理和审计工作。再次, 明确管理客体。对监督对象进行梳理分类, 重点管理一级预算单位、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省属高校和医疗机构等

(二) 加快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要规范内部审计机构的构建, 提高内部机构在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独立性, 杜绝如内审机归属属于财务部门等类似行政关系。保证其独立于管理层直接向治理层进行沟通的报告路径, 客观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 建立内部审计网络管理平台

通过网络平台可以对内部审计单位的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处理结果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控制, 并同内审单位保持联系, 加强业务指导, 统一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人员的工作理念, 实现管与被管双方工作上的相互支持与配合, 促使审计资源效能的最大化。

(四) 重视内部审计人才管理

有效整合现有人力资源, 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内审人才库。同时, 完善配套的人才管理办法, 强化后续管理和教育。建立人才联动机制, 减少人才浪费。审计机关可吸专业胜任能力强的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工作, 通过“换位”的方式, 实现内部审计人员的自查和改进。

四、结语

随着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理念逐渐深入, 国家审计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需要加大合理利用内部审计资源和成果的力度, 这必然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督导, 以确保内审工作成果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审计机关在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时, 首先要从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明确管理对象、明确指导和监督内容、明确指导和监督方法这几方面入手建立起内审管理的体系框架。其次, 本文提出了审计机关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供决策者参考使用。

摘要:本文基于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相互关系的研究成果, 以河北省为例, 调查了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事业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对调查中遇到的典型情况进行了总结归纳, 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对策, 以便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能够在新的平台上更好的形成合力, 从而克服国家审计的不足, 帮助相关设计机构实现有限资源下的审计范围全覆盖。

关键词:内部审计,国家审计,协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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