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023-01-29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一、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环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技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安环部报告。

二、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环部,由安环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车间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部门、车间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安环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部门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安全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篇:项目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项目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部相关部门和带班工作领导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出差或遇有特殊情况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送安保部备案。项目领导带班检查按日进行,每日轮换一次,月底进行交接带班检查记录。

4.2领导带班职责

4.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五同时即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施工队伍安全工作,帮助施工队伍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3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施工,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3领导带班要求

4.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3项目经理应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4.3.4生产副经理每天对本单位施工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总结,每月检查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4.3.5总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对重点部位和特大型脚手架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要进行方案和设施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要对操作人员的交底、操作工具、设备、施工工艺、安全防护、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天要亲自到作业面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每月检查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4.3.6遇到危险极大工程,领导需蹲点指导工作。

5.领导带班检查的主要内容:

5.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1.1深基坑开挖;

5.1.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

5.1.3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等。

5.1.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2钢支撑的架设和拆除作业;

5.3地下暗挖施工作业、顶管工程、水下作业;

5.4污水处理施工作业;

5.5有限空间施工作业;

5.6其它。

6.考核

6.1对下列带班领导按相关规定实行奖励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6.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6.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6.1.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6.2对下列带班领导按相关规定实行处罚

6.2.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

6.2.2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

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2.3带班领导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

6.2.4对不认真填写带班记录。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云南眼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

小磨公路改扩建工程土建第六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9月5日

第三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一、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工会主席、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各部门领导带班安排

各部门领导按工程科科长、质安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办公室主任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并备案。

三、带班职责

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

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各部门领导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三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带班要求

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五、考核:

1、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2、处罚:

(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上限经济处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四篇: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宏强分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带班领导干部

分公司副科以上干部(在项目部为项目经理)

三、检查频次

1、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分公司主要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3、项目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2、检查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各项目部人员履职情况。

4、检查各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检查各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6、检查消防器材配备、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1、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死角”和容易忽略、疏漏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开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落实工作措施,领导亲力亲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实施“谁督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杜绝安全检查走过场,搞形势。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薄弱的环节要重点管理,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稳定发展。

宏强公司 2018.3.1

第五篇:领导带班制度

二矿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2、带班规定:严格按照二矿公司每月下发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计划安排表执行。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30、下午班15:30、零点班23:30,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五站猴车场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升井后到调度室填写带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跟班人员的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和相关单位,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矿组织部会同安检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5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1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本制度从二○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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