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质遗迹调查史

2022-09-14

第一篇:湖南地质遗迹调查史

湖南省地质遗迹现状

湖南省地质遗迹资源非常丰富,类型多样,分布广泛,价值高,有不少属国内甚至世界独特稀有的地质遗迹,不仅有重要的科学研究和生态环境价值,而且有利于适度开发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资料初步统计,全省有重要地质遗迹600多处,主要有: 地层剖面:湖南地层发育齐全,沉积类型多样,从中元古界(10多亿年以前)到第四系均有分布。在湖南命名的、具有大区域地层对比意义的群级地层单位有5个(冷家溪群、板溪群、高涧群、周家溪群、壶天群),组级地层单位有90多个,涉及正层型剖面60多条。还有多处重要的岩性岩相剖面和生物化石组合带剖面。如花垣排碧金钉子剖面,定义了全球寒武系芙蓉统和排碧阶的底界。古丈金钉子剖面,确定了全球寒武系古丈阶的底界。石门杨家坪前寒武系界线层型剖面,为寒武系与震旦系的确定找到了较好的古生物依据,并完善了震旦系地层系统。祁东双家口村生物化石组合带剖面,含化石丰富,可见三个笔石带,新种较多。

构造形迹:湖南经历了有多期次地壳运动(武陵、雪峰、加里东、海西、印支、燕山、喜山等7大期),岩浆活动频繁,地质构造复杂,留下了珍贵的构造运动遗迹,其中湖南最古老的武陵运动典型遗迹有

5、6处,还有多处典型区域性断裂、褶皱和其它构造形迹。如益阳古海底火山遗迹是8亿多年前罗迪尼亚超大陆解体中起关键作用的地幔柱的全球首个岩石学证据。安化云雾山海陆地块缝合线构造记录了华南板块与扬子板块拼接的历史。岳阳君山震旦系与冷家溪群高角度不

整合,代表了湘东北地区武陵运动后长期隆起。岳阳鹿角多层湖蚀崖是新构造运动地壳间隙性抬升的证据等。

古生物化石:湖南古生物化石丰富,有桑植芙蓉龙(三叠纪恐龙的始

祖)、株洲恐龙(白垩纪晚期丰富多门类恐龙)、永顺列夕三叶虫(丰富而个头特大的奥陶纪三叶虫,湘西虫首产地)、耒阳鱼化石(二叠纪)、张家界大庸鱼(志留纪)、长沙石燕湖弓石燕和沟鳞鱼(泥盆纪)等多处重要化石产地。

特殊的岩石矿物和宝玉石产地:湖南省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称,有多处大型特大型企属和非金属矿床矿田,盛产矿物晶体,国内外著名的典型矿产地有柿竹园钨多金属矿、锡矿山锑矿、新晃县贡溪重晶石矿、石门雄黄矿、香花岭锡多金属矿、水口山铅锌矿等。还有奇特、珍贵的岩石和宝玉石产地,如浏阳和泸溪的菊花石、桃源县九溪的桃花石、衡阳冠市玉髓等。

湖南地貌类型多样,景观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景观地貌有砂岩峰林地貌、岩溶地貌、丹霞地貌、花岗岩地貌等。

张家界武陵源砂岩峰林地貌(世界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是在特定的地层、特定的岩性、特定的构造、特定的新构造运动和外力作用条件下发育形成的,共有大小峰林3100多个,奇特优美,举世罕见。

湖南省灰岩、白云岩等可溶性岩石分布广泛,岩溶地貌发育,湘西湘中湘南各有特色。湘南地区的宁远、道县、江华一带的岩溶峰林峰丛地貌,具有桂林山水的特点,属热带型岩溶。湘西地区的德夯、

古苗河、乌龙山、天门山等,与黔渝同类地貌相似,属亚热带台原峡谷型岩溶。湘中和湘东地区的岩溶地貌具有过渡性特点。在全省20个地质公园中,有9个以岩溶地貌景观为主。典型岩溶地貌景观如龙山洛塔、古丈红石林、凤凰峡谷峰林、张家界天门山、涟源湄江等。典型洞穴景观如桑植九天洞、张家界黄龙洞、冷水江波月洞、新化梅山龙宫、郴州万华岩、攸县酒埠江溶洞群、龙山火岩溶洞群、涟源湄江溶洞群等。

湖南红盆众多,丹霞地貌发育,类型多、景观奇、分布广、规模大。

其中以新宁崀山、郴州飞天山、通道万佛山、平江石牛寨等最为典型独特,具有很高的科学和观赏价值,崀山和飞天山已建立了国家地质公园,万佛山和平江石牛寨为省级地质公园。

花岗岩地貌:我省花岗岩分布广泛,是本省最为发育的一类火成岩,花岗岩形成的山地地貌组成湖南地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典型花岗岩地貌景观如有宜章莽山、南岳衡山、浏阳大围山、桂东齐云山等。

湖南省优越的气候条件和特殊的地质地貌条件,造就了奇特丰富的水文地质遗迹资源。既有浩淼的湖泊、奔腾的江河、飞泻的瀑布,也有幽谷小溪、清泉深潭、温泉矿泉等。著名的温泉有宁乡灰汤温泉、汝城温泉等,是我省少有的2处高温热泉。此外还有众多矿泉、奇泉、瀑布、特殊湖泊等水体水文地质遗迹。

湖南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一些典型的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教学、科普、科研和观赏价值,也是重要的地质遗迹资源,如澧县彭山

滑坡、石门商溪九斗峪泥石流、茅岩河危岩体、慈利江垭龙王坑岩溶塌陷等。

2003年编辑的“湖南省地质遗迹名录”共收集了655处地质遗迹区(点)的资料,按1995年地矿部“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的条款进行分类,现列出分类分区统计数量和重要地质遗迹名单,并分类作出地质遗迹分布图。

第二篇:地质遗迹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论文

摘要

:河南省地域广阔,境内华北地台、秦岭褶皱带和大别地块构成了河南省独特的地质结构,形成了河南省复杂多样的地质地貌和丰富的地质遗迹资源。为了实现对河南省地质遗迹的信息化管理,本文对基于GIS技术的河南省地质遗迹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GIS技术;河南省;地质遗迹信息系统;设计

1系统关键技术和工具

1.1网络GIS技术

系统应用了ArcGISforServer平台提供的网络GIS服务。ArcGISforServer是基于SOA架构的GIS服务器,通过它可以跨企业或跨互联网以服务形式共享二三维地图、地址定位器、空间数据库和地理处理工具等GIS资源,并允许多种客户端(如Web端、移动端、桌面端等)使用这些资源创建GIS应用[1]。网络GIS技术可以实现空间数据管理、空间可视化(制图)、在线编辑空间分析和地理处理、实时数据处理分析、以地图为核心的内容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并且能够为用户提供丰富的Web服务。

1.2三维场景管理与可视化技术

随着GIS理论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空间场景获取的精度越来越高,数据量也呈TB级增长趋势。针对如此大规模的海量三维场景数据,三维场景渲染系统的处理能力也需要成倍的增长。当前串行化三维场景渲染已不能满足当前大规模三维场景渲染的高效化、实时化需求。本次设计充分利用多核硬件的并行化处理能力,同时针对大规模三维场景数据特点,从三维场景可视化流程上进行分析,对可视化过程中的任务进行有效分解,将传统的三维可视化渲染流程分解为场景更新、数据加载和场景渲染三个主要的并行化模块,以主线程、数据加载模块和场景渲染模块来进行实现,结合可视对象查找机制,构成三维场景绘制的整个过程。

1.3MVC设计模式

MVC(ModelViewController)是一个设计模式,它强制性使应用程序的输入、处理和输出分开[2]。使用MVC应用程序被分成三个核心部件:模型、视图、控制器。MVC中的M是指数据模型,V是指用户界面,C则是控制器。它们各自处理自己的任务。系统开发采用SSH框架实现MVC模式。SSH是struts+spring+hibernate的一个集成框架,是目前较流行的一种Web应用程序开源框架。

1.4数据库建模工具

在数据库建模的过程中,运用PowerDesigner进行数据库设计,此设计工具不但能让人直观的理解模型,而且可以充分的利用数据库技术,对数据库进行优化设计。PowerDesigner是Sybase公司的CASE工具集,使用它可以方便地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分析设计,它几乎包括了数据库模型设计过程所需的全部功能。使用PowerDesigner工具来建立系统数据库模型,可以使程序员很好的理解业务流程并掌握系统架构者的架构思想,因此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功能需求。

1.5第三方控件

此系统中使用了不少第三方控件,如ExtJS中的Ext表格控件、Fu-sionCharts等。其中,krpano是一种基于flash的三维全景播放器,它不仅体积小巧、灵活,而且性能良好,作为一款跨平台的AdobeFlash播放器,它是当今世界上最流行的互动三维全景播放器[3]。Krpano拥有许多独特性能,比如,可以通过调整“鱼眼”视角来使用户看到更大视野,可以实现对巨幅全景的支持(比如数十亿像素的全景图片)。另外,它还支持脚本控制,拥有丰富的插件可供选择,而且用户还可以根据需要开发自己的插件。

2系统设计

2.1设计概述

河南省地质遗迹信息系统的建设主要为了满足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数据信息化管理,方便各级用户快速的了解和维护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数据。本次信息系统的建设以GIS为基础,在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了无人机拍摄等先进技术,开发出了易于管理的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本系统将全省的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相关多媒体资料、720°全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对关系数据进行建库入库,方便统一管理和后期更新。本系统的建设目的是要建设一个易于使用、管理的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平台,以方便用户对全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快速查阅、维护、管理,同时可以为用户提供部分地质公园的720°全景展示,为用户更加直观、身临其境的了解地质公园现场提供平台,并且为今后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2系统总体结构

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基于SOA体系架构,采用B/S模式,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通过空间数据引擎将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统一存储于关系型数据库中,建设面向各级用户的地质遗迹相关信息查询平台,实现各种类型的数据资源和功能资源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在GIS支撑平台基础上,提供各类WebService服务接口供各个应用系统调用,同时针对宣传、服务和管理不同业务的需求,分别建设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展示子系统和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管理子系统[4]。整个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自下而上由产品与支撑、服务与逻辑、服务接口、客户端组件、应用子系统五大部分组成。按照这五大部分,并考虑到系统面向的用户,可把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平台分为六层,即基础设施层、数据中心层、服务层、客户端组件层、应用层与用户层。

2.3地质遗迹720°全景拍摄方案设计

本系统在建设的过程中,为了使用户能够身临其境的体验河南省的地质遗迹,采用720°全景拍摄技术对嵩山地质公园13处地质遗迹点和人文景点进行了全景拍摄。全景拍摄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水平垂直各360°,全景720°视角,没有任何视线盲点,想看哪里就看哪儿;全部是实景拍摄,真实立体,而且采用专业自改制高像素相机进行拍摄,清晰度非常高;互动性强,鼠标随意拉动观看,嵌入地图,行走漫游;内嵌内容丰富,视频广告、图片、文字、语音、动画等;用户感受“身临其境,触手可及”。全景拍摄对天气条件有特殊的要求,为了保证拍摄效果,天气必须为多云或晴朗天气,无人机起飞处地面风力小于4级风,空气能见度必须要好。

2.4数据库建设

在本系统的业务数据库包括行政区划、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多媒体资料、用户信息等6大类业务数据。下文对数据库的逻辑模型、物理模型以及实体关系模型进行简要介绍。

2.4.1数据库逻辑模型

地质遗迹数据库按逻辑划分可分为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其中结构化数据主要用于完成系统的查询统计业务,包括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基础数据等,是系统内最重要的业务数据,此类数据按照一定的关系模式存储于Oracle数据库中;非结构化数据主要是与基础业务数据相关的资料数据,包括与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相关的视频、文档、图片等,此类数据保存在服务器的磁盘空间中,以WebService服务的形式供系统调用。

2.4.2数据库物理模型

本系统设计所需的基础元素包括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行政区划、多媒体资料以及用户等[5]。数据结构不使用外键进行强制关联,而是采用松耦合式关联,这样可以有效提升数据的容错性、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另外,此系统中,数据之间的关联全部在数据层面进行,可以有效提升系统的可移植性。

2.4.3数据库实体关系模型

本系统业务数据实体关系结构较为清晰,不存在实体之间多对多的复杂逻辑关系。其中,一项地质遗迹记录虽然包含多个多媒体资料,但是只属于一个地质遗迹类型和一个行政区划区域;同样,一项地质公园记录虽然包含多个多媒体资料和地质遗迹,但是只属于一个行政区划区域;一项用户记录只属于一个行政区划区域。

3系统实现

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以GIS技术为基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①收集了河南省全省的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数据及相关多媒体资料,包括大量的全景拍摄资料,并且统一将这些资料整理入库。②开发了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展示子系统,通过Web端访问,实现了包括二三维电子地图展示,全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查询统计、相关多媒体资料浏览下载、地质公园720°全景漫游等功能。③开发了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管理子系统,通过Web端访问,实现对全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的数据及相关多媒体资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也实现了对系统用户的相关管理和维护。④形成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果文档,包括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用户操作手册、系统部署手册等。整个系统的建设情况,已经部分实现了预期的系统功能。

4结束语

本系列按系统理论方法,充分运用水文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据库技术的理论知识,结合地理信息技术、三维数字地球、卫星遥感技术、大数据技术等高新技术,通过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复杂的数据资源整合建设、软硬件环境建设和大量的软件开发工作,河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是,在整个系统建设的过程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数据资源整合与入库问题、数据资源共享机制问题、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成果推广应用问题以及后续经费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开发者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改进,而且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裴伟霞,李晓亮,刘远飞,李丽.基于WebGIS的地质遗迹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以关中城市群地质遗迹为例[J].城市勘测,2014(02):19~22.

[2]姜川.基于GIS的地质项目落实跟踪平台的设计及应用[J].地矿测绘,2017,33(03):11~13.

[3]储皓.中国敦煌地质公园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

[4]霍光杰,李满洲,王继华.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化工程建设报告,2018.

[5]罗兴贤,高江锦,郭元辉,周智勇,周晓庆.基于.NET的地质公园We-bGIS管理平台构建[J].软件导刊,2016,15(02):66~68.

第三篇: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2010‟9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地质遗迹包括:

(一)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

(二)国家级和世界级典型地质剖面。

(三)其他国家级及世界级的地质遗迹。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级地质遗迹的保护,主要包括地质遗迹保护工程支出、地质遗迹科普宣传支出、地质遗迹标本收集展示支出和其他相关支出等。

第七条 地质遗迹保护工程支出,是指为明确地质遗迹边界,防止地质遗迹破坏、损毁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地质遗迹保护调查和评价、遗迹边界确定和围封、保护性围栏修建、遗迹保护加固、地质遗迹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现场保护和抢救性发掘及地质遗迹保护防灾治理等支出。

第八条 地质遗迹科普宣传支出,是指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为宣传普及地质遗迹知识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地质遗迹说明系统建设、地质遗迹保护区内的科考路线步行道建设、保护标识系统建设、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地质遗迹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地质公园及古生物化石保护区主碑和副碑建设等支出。

第九条 地质遗迹标本收集展示支出,是指为抢救和保护已经暴露的古生物化石和本区地质遗迹标本开展的标本收集及展示设施建设发生的支出。

第十条 其他相关支出是指调查勘察、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支出,以及其他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支出。 第十一条 各项支出的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一)对外投资,赞助和捐赠支出,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

(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和公务车辆等支出。

(三)购置和修建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设备、装备、房屋、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

(四)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预算,国土资源部负责确定支持项目。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每年会同财政部确定拟支持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名录,并下发各地。

第十五条 纳入保护名录支持范围的项目由国家级地质遗迹主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资金投入。目标任务要可量化、可考核,资金投入应包括自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六条 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出据审查意见后联合上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纳入保护名录支持范围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一次性核定项目总投资和投资,并确定建设目标。对通过论证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财力可能一次性确定总补助资金和补助资金,并按项目进展情况下达补助资金。

第十八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每年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按计划给予持续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暂停下一预算安排,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项目资格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第十九条

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做调整;因工程施工量变化需调整预算的,须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对于调增的预算,由地方财政自行解决;对于项目地点、施工期限变更的,须由省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相关的前期工作经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列入部门预算安排。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及时办理资金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

竣工财务决算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批复,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项目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确认的结余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安排,纳入下一预算。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管护责任单位监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扩大支出范围,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自觉接受、主动配合财政、审计及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坐支、挪用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四篇: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站推荐]

关于印发《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了规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3年3月6日

附件: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2010〕9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地质遗迹包括:

(一)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

(二)国家级和世界级典型地质剖面。

(三)其他国家级及世界级的地质遗迹。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级地质遗迹的保护,主要包括地质遗迹保护工程支出、地质遗迹科普宣传支出、地质遗迹标本收集展示支出和其他相关支出等。

第七条 地质遗迹保护工程支出,是指为明确地质遗迹边界,防止地质遗迹破坏、损毁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地质遗迹保护调查和评价、遗迹边界确定和围封、保护性围栏修建、遗迹保护加固、地质遗迹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现场保护和抢救性发掘及地质遗迹保护防灾治理等支出。

第八条 地质遗迹科普宣传支出,是指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为宣传普及地质遗迹知识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地质遗迹说明系统建设、地质遗迹保护区内的科考路线步行道建设、保护标识系统建设、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地质遗迹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地质公园及古生物化石保护区主碑和副碑建设等支出。

第九条 地质遗迹标本收集展示支出,是指为抢救和保护已经暴露的古生物化石和本区地质遗迹标本开展的标本收集及展示设施建设发生的支出。

第十条 其他相关支出是指调查勘察、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支出,以及其他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支出。

第十一条 各项支出的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一)对外投资,赞助和捐赠支出,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

(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和公务车辆等支出。

(三)购置和修建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设备、装备、房屋、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

(四)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国土资源部负责确定年度支持项目。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每年会同财政部确定拟支持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名录,并下发各地。

第十五条 纳入保护名录支持范围的项目由国家级地质遗迹主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年度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年度资金投入。目标任务要可量化、可考核,资金投入应包括自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六条 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出据审查意见后联合上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纳入保护名录支持范围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一次性核定项目总投资和年度投资,并确定年度建设目标。对通过论证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财力可能一次性确定总补助资金和年度补助资金,并按项目进展情况下达补助资金。

第十八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每年将对项目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按计划给予持续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暂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项目资格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第十九条 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做调整;因工程施工量变化需调整预算的,须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对于调增的预算,由地方财政自行解决;对于项目地点、施工期限变更的,须由省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相关的前期工作经费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列入部门预算安排。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及时办理年度资金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 竣工财务决算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批复,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项目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确认的结余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安排,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管护责任单位监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扩大支出范围,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自觉接受、主动配合财政、审计及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坐支、挪用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五篇:大境门遗迹调查报告

大境门简介:大境门,省级重点保护文物。位于张家口市区北端,建于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具有350多年历史。大境门是中国万里长城中四大关口之一,在历史上曾有重要地位。

据相关资料记载,它是一座条石基础的砖砌拱门,门墙高12米,底长13米,宽9米,有木质铁皮大门两扇。顶部为一平台,长12米,宽7.5米。外有1.7米高的垛口,内有0.8米高的女儿墙。1927年察哈尔督统高维岳在大境门门楣上书写的“大好河山”四大颜体大字,苍劲有力,颇为壮观,更为大境门增添风韵。

历史沧桑:张家口市区长城是明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修建的,全长450公里。其中属于桥西境内长城全长3700米,皆沿山势修建,就地取材,以石垒筑,灰浆勾缝而成。 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起兵反清,康熙征召塞外八旗兵于张家口,大批骁勇的八旗兵从大境门源源不断进入中原,赶赴南方。张家口大境门为平“三藩之乱”起了重要作用。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第三次北征噶尔丹,其主力部队就是从张家口大境门誓师出发的。 平定噶尔丹后不久,张家口晋籍文人张自成被长城内外祥和繁荣的景象所感动,于康熙五十二年(1709年)挥笔写下“内外一统”四个大字,镌刻在大境门外的石壁上,表达了长城内外广大民众对祖国统一的要求和对和平的热爱。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爱国将领吉鸿昌率领数万抗日同盟军宣誓出征,北出大境门,抗击日寇,收复失地。1945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部队就是从大境门攻入张家口,从日寇手中解放了这座塞外古城。1948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国民党五万人马全歼于大境门之外,张家口获得第二次解放,在“内外一统”的摩崖石刻下有满、汉、蒙、藏、梵等六种语言文字。

1927年,最后一任察哈尔都统高维岳被大境门内外的高山大川所感动,写下了“大好河山”四个颜体大字,更为大境门增添了气势。

1945年8月,我冀察主力部队一举解放了被日伪蒙疆政府统治了八年之久的张家口,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从日本侵略者手中夺取的第一座较大城市,八路军雄赳赳开入大境门,成为中国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性记录,大境门一时成为“第二延安”、“东方模范城市”、“文化城”的象征。

1948年12月我军在大境门外的西甸子、乌拉哈达等一带山谷中围歼国民党官兵54000多人,一举从国民党手中夺回张家口,取得平津战役西线张家口战役的辉煌胜利。解放军的威武之师就是从大境门进入市区的,可以说大境门是中国共产党的胜利之门,是中国革命的凯旋之门。

重要地位:大境门是中国万里长城众多关隘中一个十分特殊的关口。在国内外学术界已被列入与山海关、居庸关、嘉峪关同样重要的关口。我国万里长城的关口都以“关”“口”称谓,而只有张家口的这个关口被称做“境门”,这其中即包含着“商文化”和“武文化”的魅力,也流淌着民族融合的历史渊源。大境门外东、西太平山巍然对峙,地势十分险要,历史上这一带是兵家的必争之地,是扼守京都的北大门,连接边塞与内地的交通要道。同时,大境门也是蒙、汉、回、藏等多元文化友好交流的场所。

在清代(公元1644-1911),是北方十分重要的商业都市,被称为“路陆商埠”、“皮都”。大境门,自古作为扼守京都的北大门,连接边塞与内地的交通要道,素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蒙汉两族人民交通和贸易边口,为发展蒙汉两族人民的友好关系,沟通内地与边塞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张家口经济的繁荣,1909年清朝政府把中国第一条实用铁路“京张铁路”从北京修至张家口。

从明朝隆庆5年起,张家口大境门外元宝山一带,逐渐形成了在历史上被称为“贡市”和“茶马互市”的边贸市场。来自蒙古草原和欧洲腹地的牲畜、皮毛、药材、毛织品、银器等在这

里换成了丝绸、茶叶、瓷器和白糖,大境门外成为了我国北方国际易货贸易的内陆口岸。封建王朝以长城和门为界,做生意的外族人只能在城外交易。“境门”意思是指边境之门。战争与和平,生命与死亡,繁荣与凄凉,在这里周而复始,更迭演绎。大境门历尽沧桑,是张家口历史的见证,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都与大境门密切相关。大境门既目睹了旧中国的贫弱,也目睹了新中国的兴旺和塞外张家口的历史巨变。张家口人以大境门为荣,大境门也自然成为张家口的象征。

现状分析:解放后,大境门受到保护。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大境门在1982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政府对保护工作更加重视,在20世纪90年代,全市人民和驻军捐资对大境门西边的城墙曾进行过一次修缮,使大境门免于坍塌。2005年张家口市政府、桥西区政府制定了大境门保护规划方案,筹措了680万元资金,用于将长城外大境门东、西两侧6000多平方米方圆内的56户居民全部迁出,已拆除房屋140多间,计划恢复大境门外东侧长城一百米,再现从明隆庆五年至民国,长达450年互市、边贸市场原貌。

事故处理:2012年8月6日凌晨5时左右,张家口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境门西段长城城墙发生坍塌,坍塌处位于大境门门洞以西30多米处。由于坍塌发生在凌晨,景区内没有游客和市民,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张家口市桥西区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进入汛期以来,张家口大雨频繁,加之大境门景区内外广场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多种原因致使大境门西段长城城墙出现了裂缝,导致坍塌。

这目前河北省文物部门派出专家对坍塌及发生险情的长城墙体进行排险处理,防止二次坍塌,并将制定保护修复方案。

未来规划:大境门造型朴实厚重,它所体现的粗犷苍劲、限而不拘的气势,在整个长城文化中是绝无仅有的。现在,大境门仍为通往口北的要道。为了保护文物古迹,市政府、区政府已着手对大境门进行全面修复和综合开发,使大境门一带成为旅游胜地。

修缮大境门,在保护文物的同时进行经济的开发是一个一举两得的事情,张家口政府在修缮大境门的同时也在做着相关产业的开发,例如仿古一条街的建设,重拾有特色的当地文化,一系列的措施在保护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必将会带动经济的发展,给张家口的未来注入无限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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