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2022-09-03

第一篇: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初程程

一、选书原因

我阅读的书目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在此书中,作者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发现了自助组织治理公共事务的制度理论,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之外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面临着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公共事物的可持续发展及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提供了自主治理的理论基础。

本书涉及的自主治理问题,同社会的治道变革潮流不谋而合。尤其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书中涉及发展中国家的案例对我国的发展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制度经济学和公共政策研究领域里的重要著作,阅读此书有助于加深对以上两个领域的了解,同时书中的制度分析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也带给我很多的启发。

二、本书内容简介

作者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针对公共事物治理的传统模型进行适用性评析,对其内在缺陷进行批判,提出了理论上存在公共事物自主治理制度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作者将研究视角从理论转移到现实中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指出其中的困境,并设计研究该问题的基本框架。针对提出的问题,搜集成功案例,分析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并随后对这些原则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将之前做的理论反思集中在一起,阐述了其对设计自主组织和自主管理的制度具有的含义。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总结了人们通常用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三个理论模型,这些模型无一例外的说明了在集体行动的前提下,人们作出的理性选择总会产生非理性的后果。为了消除这种悲剧后果,人们总会提出很多“唯一”方案,即以中央集权或者彻底私有化来解决问题,而本书作者试图探寻其他的可能。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作者认为这是一种集体行动理论基础上的的政策分析工具,实际上这种自主组织的实例很多,我们需要很好的在理论上总结它们。

本书的第二章提到以往的企业或国家理论总是试图寻求一个外部代理人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恶化的问题,而作者认为一个社群的公民如何将自己组织起来解决制度供给、承诺和监督问题,仍是一个理论难题。一些人解决了这个难题,另一些人未解决这个难题,因此研究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中成功的和不成功的经验都应该探讨与集体行动理论和开发更好的公共池塘资源政策相关的问题。在这些探讨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本书所运用的制度分析的框架,即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相互监督问题。既有的理论中,这三个问题难以解决,但实践中有些案例很好的解决了以上的问题,作者要做的就是对他们进行研究,理解他们是如何做的。提出了理论的和实地研究的挑战。作者认为,公共池塘资源中个人所面临的博弈结构并非是单一的囚犯困境博弈结构,并且所面临的问题也包括占用和提供两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结构取决于基本参数的值,并因场景不同而不同。在这些方面,囚犯困境的博弈结构是可能存在的,但并不是唯一的,保证合作的博弈结构等,都是现实可能存在的结构。另外,现有的集体行动分析,一般只着眼于操作层次的分析。实际上,影响集体行动的制度并不只限于操作层次的制度,还有集体选择的规则和宪法选择规则,低层次的规则受高层次规则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后,作者还指出,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规则并非只有法律上的规则,实际上,非正式的规则,也可能是有效的规则。

接下来,作者用三章的篇幅,探讨了三个方面的案例。第一类案例涉及两个特色,一是占用者已经为控制对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设计、应用并监督实施了一套自己的规则;二是资源系统以及相应的制度,都已存续了很长的时间,存在时间最短的超过100年,历史最长的已超过1000年。这些案例涉及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状况。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作者探索了其中所包含的“设计原则”。她界定了其中的八项原则:

(一)清晰界定边界。公共池塘资源本身的边界必须予以明确规定,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和/或资源单位数量的占用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和/或资金的供应规则相一致。

(三)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

(四)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有责任的人,或是占用者本人。

(五)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的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

(六)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够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占用者之间或占用者和官员之间的冲突。

(七)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威权的挑战。

(八)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在第一批案例分析中,作者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由于这些制度持续了漫长的时间,没有资料表明这些制度是如何得到供给的。为了说明人们是如何为自己供给新的制度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需要进一步的案例分析。于是,作者转向了第二批案例分析,专门讨论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的供给问题。第四章的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制度供给问题通过对实例的考察,作者认为悲剧的终止同地方自治的政治制度类型相关,理论家们在分析时要考虑制度的规则及其起源和变迁,把制度供给和变革放在一个研究框架中。第五章作者分析了几个失败的的制度情况,同前文成功的情况相比较,得出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失败的制度原因,即以上的失败案例中的制度设计都不完全符合在第三章提出的八项原则。 在本书的最后一章,作者又回到了理论探讨。她认为,第一章所介绍的有关集体行动的理论模型并没有什么错误。当现实条件逼近模型中的假设条件时,实际的行为和结果将与预测的行为和结果非常接近。但是,把这些理论模型运用于分析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时,却显示了其三个问题:

(一)没有反映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和制度自主转化的本质;

(二)在分析内部变量是如何影响规则的集体供给时,没有注意外部政治制度特征的重要性;

(三)没有包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认识到了这些问题,我们就能接下去考虑如何在现行的集体行动理论和公共池塘资源情形中集体行动的经验案例之间构架一座桥梁,以便为政策分析建立更为相关的制度变迁理论。接下来,作者开始了制度选择分析框架的探讨。她认在对政策背景进行分析时,必须抛弃总和变量而使用影响总和变量的环境变量。

接着,奥斯特罗姆从收益评估、成本评估和共享规范和其他机会的评估三大方面分析了影响制度选择的环境变量。如估价一套制度的总收益,需要确定9个环境变量:占用者人数、公共池塘资源规模、资源单位在时空上的变动性、公共池塘资源的现有条件、资源单位的市场条件、冲突的数量和类型、这些变量资料的可获得性、所使用的现行规则以及所提出的规则。除了特定的环境变量之外,政治制度的性质显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如在制度成本评估上,由于制度变迁的成本包括转换成本,也包括监督和实施成本。因此,影响转换成本的环境变量包括决策者的人数、利益的异质性、为改变规则所使用的规则、领导者的技能和资本、所提出的规则、占用者以往的策略和改变规则的自主权等变量,并且还包括当地占用者以往的制度决策以及外部政府所制定的要求。影响监督和实施成本评价的环境变量包括公共池塘资源的规模和结构、排他技术、占用技术、市场安排、所提出的规则以及所使用的规则的合法性等。

另外,对共有规范以及其他机会评估也通过影响当事人的贴现率从而影响制度的收益和成本。当事人居住地与公共池塘资源的远近、各中情形的全部占用者、当事人对可能拥有的其他机会的了解程度等变量,都会影响他们的贴现率,从而改变现有的收益和成本评价。 在强调了特殊的环境变量影响人们对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的评估后,作者对制度变迁的预测作了总结。她认为重要的不仅是要考虑作为特定公共池塘资源环境特征的变量,而且要考虑公共池塘资源运作的外部政治环境的类型。为此,她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类型政治制度中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的供给问题。

首先,在偏远的地区,外在的政治制度无论如何,对内部选择来说都是“零条件”,这时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者在操作规则上采取一系列渐进变革来提高共同福利的可能性,与书中提及的六个特征成依次序正相关。

其次,在非偏远地区政治统治制度的导向对地方占用者能否为他们自己提供制度,或能否不依赖外部政府、独立解决他们的问题,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比如,假定政治制度允许有实质性地方自治,在这种政治制度背景中,地区性的和全国的政府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提供专业性的信息服务,提供解决冲突所需要的公正的法庭程序,提供一定的法律基础,承担督察的责任等。显然,政府在这种制度中的作用与一般理论模型所设想的集中控制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当政治制度不允许存在实质性的地方自治,所有问题都只有上级政府才能解决时,作者对从官员正直和不正直两个方面进行了两个探讨。

三、本书带来的启发和思考

(一)建立自主治理的公共资源管理模式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制度前提。

公共资源一般都是稀缺的,可再生公共资源尽管具有再生性,但如果利用不当的话,其再生能力也会逐渐降低乃至枯竭。在我国,公共资源主要由政府集中进行管理,这种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公地悲剧”所带来的影响,但也存在着因为信息成本和实施成本过高而导致的政策迟滞、政策失误甚至政策缺失和执行困难。而且,政府集中管理也容易产生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和官员腐败。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政绩,往往不顾客观规律,不断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开发,结果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退化。为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一些地方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引进了私人市场管理体制,但私人体制也存在着外部性较强、垄断投机等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对公共自然资源而言,表现得就更为明显。

为克服上述两种体制的缺点,实现可持续利用,借鉴自主组织理论,我们不妨设计引入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即自主治理的公共资源管理模式。该模式重视公共资源环境系统中资源使用开发者的自治管理,强调社群在一些公共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这尤其适用于我国分布众多的诸如池塘、草地、树林、山地、灌溉基础设施等中小规模社区公共资源。因为这些社区公共资源的开发、使用和收益者往往就是当地社区的成员,对这些资源保护、利用的好坏与他们息息相关。以自愿的方式,通过社区将他们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对公共资源的管理,以自主的制度创新来合理安排、统筹利用,一方面能够有效发挥局中人的自觉激励,充分利用社会良性资本,从而达成局中人之间的自愿合作,克服因“公地悲剧”而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发与退化,同时也提高了信息准确性和管理决策科学性,降低了信息成本和实施成本,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保证了公共资源的长期可存续性和高效治理的实现。

(二)强化公民意识是实施自主治理的重要基础。

自主组织理论里所描述的是一群有着强烈个人主体意识和自治愿望的理性人通过自主合作治理的制度安排实现了集体利益的优化。而在我国,人们的这种公民意识还有待增强,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公民的道德意识和组织行为特点,引导和加强他们相互合作和互相信任,就可以有效解决可信承诺和互相监督问题,降低制度成本和失败的可能性。在很少有人认为违背诺言是不合适的、拒绝承担自己的义务、规避责任或采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的环境中,每一个占用者必须有这样的预期,即只要有机会,所有其他占用者都会以机会主义方式行事。在这种环境中,建立长期、稳定的承诺是困难的,而在具有反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强烈共识的环境中,每一个占用者都会较少地关注机会主义的危险。这些减少监督和制裁活动成本的共享规范就是我们可用于解决这一系列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社会资本。

(三)完善运行机制是实施自主治理的有效保障。 我们习惯认为,推进社会进步寄希望于制度安排。而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新组织的创建和平稳运行、新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全实施,尤其是不同经济主体的行为变迁,都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体制改革与社会发展不是简单的政府退出,政府内生于经济转型与发展过程中,也不是简单的外生变量,在经济转型与发展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个漫长的培育与完善的过程。各种基层自主组织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既可以构筑起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层,又可以培养人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这些基层社区的自主治理有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也可以限制政府权力,矫正政府失灵。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需要在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中嵌入社区自主治理的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这有利于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之间集权与分权产生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形成政府与社区协同的治理框架。在公共资源治理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区三者有效地结合是保证和促进“公用地繁荣”的关键。

(四)重视经验研究,建立一种可检验的理论。

长期以来,大量学者习惯于在给定技术和假定下自娱自乐地玩弄一致、无用、甚至有害的政策模型。这种在理性人假定基础上所形成的理论面对复杂的现实越来越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这些假定因其不切实际而饱受责难,与那些学者不同的是作者走进大自然进行大量的田野试验,深入剖析人的行为与生态系统的反映。学者们在技术和制度假定的基础上,试图给出一些政策和建议,但是制度是如何形成、规则怎样有效地实施一直困扰着理论界。本书作者的工作是完全从实地开始的,建立了一个能支持整体行为的基石。

在学术研究中我们总是先假设一系列特殊的技术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恰恰是政策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但我们从来不谈实际上规则是怎样形成和执行的。关键是,我们根本就不愿去检验人们是如何遵循我们订立的规则的。但是,这些规则并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为什么他们要遵守规则?这不是一个毫无根据的担忧。奥斯特罗姆展示了很多重要的实例,人们可以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遵守产权规则。在理解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失败的一个主要的挑战是,警察们并没有遵循他们应该执行的规则。奥斯特罗姆的田野研究以及随后进行的实验性工作,给我们准确地指出了正确的方向。要理解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需要警察,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为什么警察不遵守规则,我们需要扩展人类偏好模型,把一种在紧急情况下惩罚他人的可能包括进去。所以说这一复杂的变量群作为分析框架而不是作为模型的原因,准确说来是因为无法在一个模型中容纳下此等复杂的情形。毋庸置疑,自主治理理论也存在大量的失败的案例,作者发现有些规则对私有财产管理有效,有些对公共财产管理有效,有些对政府财产管理有效,但却没有任何规则对这三种财产管理都有效。公共资源治理不能简单地在国有化和私有化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奥斯特罗姆就是一个执著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研究者,在经验中寻找有效的治理之道。 结语

奥斯特罗姆在探索公共事物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发现自主治理以及治理模式多元化至关重要。公共治理过程无不是公共领域中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和制衡,任何事前看似完美的机制设计可能因为环境的变化而事与愿违。实践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的竞争和博弈演化而成的治理模式对转型国家而言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奥斯特罗姆在自主治理理论基础上延伸的多中心理论以及经验支撑的理论框架构架,可帮助解答什么制度才能促进公共治理更加有效,并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她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对中国的改革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第二篇: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解决公共事物的方法这是一本有关公共资源分配与使用的书

2009年10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原因是对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做出了杰出的学术贡献。一般来说对社会资源的治理模式分为两种, 一种是政府管着,另一种是政府不管交给市场自由配置。通常,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和公共物品的外部性等,导致市场失灵,从而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照此逻辑,市场经济的体系就由市场与政府按一定的比例组建。不同的时间点,需要调整的只是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当我们谴责政府效率低下时,政府就开始民营化改革;当市场机制运行失灵时,就会有新一轮的政府宏观调控和国有化。

联系理论,对于公共事物的治理,“囚徒困境”、哈丁的“公地悲剧”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清晰地表明:除非彻底的私有化(市场)或者通过强权(政府)的控制,人类几乎无法摆脱这些悲剧的梦魇。于是,理论家们似乎陷入了市场——政府的无止境的循环中,找不到出路。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却跳脱了这些模型的限制,摆脱了市场——政府的二元划分,提出了自主组织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这也就是本书的目的:“本项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

本书的独到之处在于提出了第三种办法,在政府与市场之间,还可以有一条通过集体协商自治的道路,即自主治理 。

她首次系统地总结人们用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理论模型,并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资源的可能性。

她用制度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三类案例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治理之道。她的理论结论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是正确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对小规模的公池资源管理来说,有很多自主治理成功的实践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她总结了成功的八条经验,分析了失败的制度原因,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之道。

结合理论和经验,提出第三种替代方案:

资源占用者利用自己所了解的信息设计合约,通过合约中的相互利益,引导占用者们互相监督,促使合约的达成。寻求在政府和市场之外的自主组织和自主管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合约,有效合理的利用公共池塘资源。

实证研究法也是本书的一个亮点。

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般的研究方法[。本书结构清晰,大致逻辑线路为 “理论——假设——案例——验证”的实证研究路径。在集体选择的过程中,人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导致很难进行客观的分析。但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研究和科学的实证研究框架,使得研究更为客观严谨。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的集体选择框架可能有不适合我国国情之处,但其实证主义的研究框架对国内公共行政的研究大有裨益。言及实证研究,特别要提出的是书中的案例研究方法。作者在理论假设提出后,需要进行理论的检验,实际上我们有三种一般性的基本检验方法:实验法、使用大样本分析的观察法和使用案例分析的观察法。作者通过案例研究来进行理论假设的检验,从而创造出新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案例研究的典范。

第三篇:《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后感

读《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的一点感想

李旭菲 03120229 公管院2班

摘要:《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研究,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书中对公共池塘资源的研究对于当代中国的社区治理,也有很大的启发。 关键词:公共资源,自主治理,社区治理

一、对公地治理的反思

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一书中,作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首次系统地总结了人们用之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三个理论模型,分别是哈丁的“公地悲剧”、博弈论的“囚犯困境”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些理论模型都说明个人的理性行动最终导致集体的非理性,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作者又分析了当前处理公共资源难题的两种政策方案:一是以“利维坦”为唯一方案,即政府对公共池塘资源实行外部强制性管制,实行公共控制,但这必须建立在信息准确、监督能力强、制裁可靠有效的以及行政费用为零这些假定的基础上,很显然,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并不能完全满足;二是以私有化为唯一方案,通过创立一种私有财产制度来终止公共财产制度,但是这种排除公有化的方案成本较高,而且对于一些无法划分的流动性的资源如海洋、渔场,则无法建立私有产权制度。作者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这些理论模型所隐含的博弈结构,并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认为纯公有或是纯私有的制度都较为肤浅,没有彻底的私有化,也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于是提出了一个公私混合,存在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的新的模型:自筹资金的合约执行博弈——通过局中人的相互订立协议并设立一个外在的仲裁机构运行,这个模型的提出也是本书写作内容的创新之处。自筹资金的模型主

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协议的主体是局中人,因此他们对局中各种策略有详实而准确的信息

(2)仲裁者的工作仅仅是帮助各方找出解决在执行工作范围内产生的问题的方法,而这些工作规则是各方自己已经同意了的;

(3)因为局中人本身的利益诉求,同时他们拥有准确的信息,因此他们关注其他局中人的行为,有监督的动机。

作者通过分析自己提出的新模型,否定了“公共资源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公地悲剧”的隐喻,同时反对基于这种隐喻来制定政策的做法。

二、制度分析的方法

作者为了更好地明确说明她的理论,将公共池塘资源的类型做了限定:

(1)是可再生而非不可再生的资源;

(2)资源是相当稀缺的,而不是充足的;

(3)资源使用者可以相互伤害,但参与者不可能从外部来伤害其他人。在第二章中,作者提出了制度分析的框架,即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1)新制度的供给问题,(2)可信承诺问题,(3)相互监督问题。在第三章中,作者分析了承诺和监督问题和两者之间的关系,承诺和监督在策略上是相连接的,监督不仅对监督者产生了私人利益,也为其他人带来的共同利益。在第四章中,作者研究了制度供给问题,以美国大洛杉矶地区南部一系列地下水流域的管理制度为例,此案例中的制度变迁是在一个促进型政治体制中渐进、连续和自主转化的制度变迁,在这里,每个流域都建立了一个民间协会,为面对面地讨论共同问题和未来可能采取的共同策略提供了论坛,论坛使得决策结构从互不沟通的独立决策结构转变为在相互交流各自选择基础上的决策。除了民间协会提供了一套机制外,还有一项个人拥有诉讼权利的法庭制度,以解决关于资源的争端。这对于我国公共资源的治理很有借鉴意义。

本书写作的特别之处还在于书中用了大量的案例,有瑞士、日本、菲律宾等地长期续存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分析,也有对土耳其渔场、加利福尼亚地下水等失败和脆弱的制度的分析。作者选取这些案例有三个主要的依据:(1)治理长期存续的公共池塘资源;(2)变更现存的制度安排; (3)未能解决持续存在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等。作者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使得内容更

具体,更有说服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作者总结出了一套长期存续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中所阐述的设计原则:

(1)清晰界定边界。公共池塘资源本身的边界必须予以明确规定,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2)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相一致。

(3)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手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

(4)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

(5)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着很有可能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制裁。

(6)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够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占用者和官员之间的冲突。

(7)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挑战。

(8)嵌套式企业。将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在一个多层次的嵌套式企业中加以组织。

作者认为,这些原则是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它们是长期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构件,“这些设计原则对公共池塘资源及其相关制度的存续性提供了一种可信的解释。……这些设计原则能影响激励,使占用者能够自愿遵守在这些系统中设计的操作规则,监督各自对规则的遵守情况,并把公共池塘资源的制度安排一代一代地维持下去。”

三、对社区治理的启发

在书的第一章,作者即提出了本书的三个目标:

(1)对已经运用于许多自然资源治理政策分析的基础进行评判;

(2)列举治理和管理这些资源的成功以及不成功的实例;

(3)着手开发更好的认识工具,以明晰为管制许多不同类型的资源而设计的自主治理制度安排的效能和局限性。

从书中内容可见,《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这本书对当前我国社区治理也有着借鉴意义。首先分析以下当前我国的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无相关政策法规,缺乏监督制约。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社区法规,适应社区治理和社区组织职能调整的法律法规还十分缺乏,这制约了社区改革和社区建设的顺利进展。

(2)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和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社区意识淡薄,而且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只是被动地参与管理,而没有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

(3)社区职能行政色彩太浓,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社区自治制度又不健全,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多,造成社区居委会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

(4)社区公共资源的管理存在漏洞,对公共资源的分配的合理性经常产生争议和矛盾,如对社区中的卫生,公共设施而产生的纠纷不断,不利于社区治理。 针对现阶段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结合书中所分析的制度,可以看出,社区治理最重要的是要实现多中心治理,社区,居民,企业共同治理。书中作者总结出的长期续存的公共池塘资源的八项设计原则对社区治理有很大的启发。

对于社区来说,首先社区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对于社区公共资源的的使用如哪些是公共产品,哪些是准公共产品,哪些是俱乐部产品也要有明确的说明。社区治理还要根据每个社区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公共资源供应的规则,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历史风俗,习惯,就像社区治理中出现沈阳模式与上海模式两种各有千秋的社区治理方式。特别是对于农村自治来说,这种地域性的,风俗性的差异就更加明显,实现自治也就显得更加复杂。 其次,社区的决策要符合集体选择的安排,社区参与是民主决策、监督、管理的统一,要提高社区参与程度,做到协商民主与契约民主的统一,例如麻柳乡的麻柳模式,执政党和政府只是扮演价值导向,整合民意和构建合作治理机制的角色,而不是直接参与决策。

社区治理中解决冲突的机制也很重要,实行多中心治理意味着有许多不同的利益主体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冲突与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要发挥居民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来规定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此外,多中心治理也要制定必要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防止一方利用公共权力为所欲为,但是这种监督和制裁不是由外部权威实行的,而是由治理参与者自行实施的。书中作者还提到了一点”制度细节“让我有很深的感触,对我国来

说也很现实,我国虽然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但是法规中具体的惩治细节却很缺乏,这也导致法律法规缺乏公信力。

四、总结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理论为现今的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她理论不落窠臼,从微观公共池塘资源入手,对于社区治理和农村自治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

第四篇: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心得

第三条道路——《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心得

摘 要:《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创新提出了治理公共事物的第三条道路,即自主组织治理。自主组织理论的提出实属公共事物之理领域及其重要的理论创新,且就笔者本人而言,作者的实证研究方法也称得上公共行政实证研究的典范。本文将从本书的理论内容与方法论两方面展开,进而结合我国实际,谈谈一些个人的学习心得。

关键词:读书心得自主治理政府市场

一、第三条道路

(一)研究目标

传统上,对于社会资源的治理模式一般分为两种,即市场和政府。通常,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和公共物品的外部性等,导致市场失灵,从而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照此逻辑,市场经济的体系就由市场与政府按一定的比例组建。不同的时间点,需要调整的只是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当我们谴责政府效率低下时,政府就开始民营化改革;当市场机制运行失灵时,就会有新一轮的政府宏观调控和国有化。

联系理论,对于公共事物的治理,“囚徒困境”、哈丁的“公地悲剧”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清晰地表明:除非彻底的私有化或者通过强权的控制,人类几乎无法摆脱这些悲剧的梦魇。于是,理论家们似乎陷入了市场与政府的无止境的循环中,找不到出路。而奥斯特罗姆却跳脱了这些模型的限制,摆脱了市场与政府的二元划分,提出了自主组织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这也就是本书的目的:“本项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1。”

(二)内容简介

首先,作者用博弈论的方法系统总结了人们用于处理公共事物治理的理论模型:“囚徒困境”、“公地悲剧”和“集体行动的逻辑”,提出当他们以隐喻作为政策的基础时,那些为分析的目的而被假设为固定不变的约束条件,在各种实际场景中也被认定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外部当局对它们作了改变”。继而作者分析了以这些模型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私有化”方案是否具有唯一性,并从理论上探[1][美]埃莉诺 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余逊达,等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1第三条道路——《公共事务的管理之道》读书心得

讨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

第二章介绍了公共池塘资源的定义及在不确定环境中的理性占有者,通过确定影响个人选择的四个变量初步构建了个人选择的模型,然后考察在公共池塘环境中人们所面临的一般问题:如何通过组织避免独立性的的不利后果。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认为这个问题由外部代理人解决。但对于一群委托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然要处理好制度供给、承诺和监督问题。

在本书三至五章中,作者进行了案例分析。本章作者主要的研究集中在三个问题中的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作者界定了这些成功案例中隐含的8项设计原则。文中作者列举了大量治理制度失败或脆弱的案例,并与8项设计原则进行了比对,得出失败案例中“没有一个符合三条以上的设计原则”的结论。

在本书末章,作者再次回到理论研究,探究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分析框架。通过分析影响收益、成本的环境变量丰富制度选择模型,解析制度变迁过程,并强调了政治环境对制度变迁的巨大影响。最后谈到的是新的治理理论对社会科学家的挑战。

二、实证研究法

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般的研究方法。

本书结构清晰,大致逻辑线路为“反思旧模型——理论创新——正反案例研究——构建新模型”,从方法论上讲也就是“理论——假设——案例——验证”的实证研究路径。在集体选择的过程中,人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导致很难进行客观的分析。但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研究和科学的实证研究框架,使得研究更为客观严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的集体选择框架可能有不适合我国国情之处,但其实证主义的研究框架对国内公共行政的研究大有裨益。

言及实证研究,特别要提出的是书中的案例研究方法。作者在理论假设提出后,需要进行理论的检验,实际上我们有三种一般性的基本检验方法:实验法、使用大样本分析的观察法和使用案例分析的观察法。作者通过案例研究来进行理论假设的检验,从而创造出新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案例研究的典范。

三、在我国的实践意义

在我国讨论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或自组织问题,在笔者看来主要在于政

府的角色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是计划经济发展而来,一方面由于制度惯性的问题,政府还无法全身而退;另一方面,民众也习惯依赖于政府的安排。

民众是否会自主组织起来对公共事物进行治理?如果会,又该如何组织?笔者认为,在我国政府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然这不需要政府全权负责,但政府应该为社群的协商提供平台,或者说是起一个助推、催化剂的作用。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小农思想残存严重,个体之间缺乏信任,而横向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极大地影响纵向的制度安排,所以说在我国自主自觉地协商处理公共事物尚缺乏社会资本。因此,政府的推动是必要的,并且要明确这是个渐进的过程。就如书中提到的加勒亚灌溉工程的案例,制度组织者在农民中首先努力建立工作委员会解决特殊问题。

应该说,我国大部分的公共事物的情况要比加勒亚地区好,政府与农民之间保持着较为良好的互动关系,所以可以由政府出面来安排制度组织者或提供公共议事的平台。在本书中提到大学毕业生可以是制度组织者,因为大学生能很快理解组织原则,有与官员有效地打交道所必要的社会地位,并能解决一部分的大学生就业问题。这点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我国的农村本身就有自己的大学生村官,这直接为这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接着,大学生村官们就能开始发挥制度组织者的作用:了解公共事物的情况,安排农民一起解决公共事物地区的某些特殊问题,将农民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汇报政府。当农民有了集体自主解决问题的习惯后,最后再建立地方性自主组织。

后 记: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是某教授于上课时讲授,由于较感兴趣而作了进一步研读,也曾与该老师进行相关讨论,但由于资料及本人水平有限,无法对我国的公共事物的管理进行更深入的探讨。但总的来说,此书中的一些经验是值得借鉴和反思的,总而言之,《公共事物的管理之道》无论是在理论还是研究方法上来说,都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也很值得尊重。笔者也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反复研读此书,望能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五篇:复旦大学MPA课程论文_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_米博

学号成绩:——————

复旦大学MPA课程论文

题目:《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

课程名称: 公共行政学

姓名:米博

任课教师:日期:2012.8

1 /

5《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

读书笔记——米博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公共资源自主治理思想,源于集体行动理论的局限。自主治理理论强调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之间的互动,寻求的是一种通过调动各种力量和资源达到“善治”的社会体制。

这一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建立自主治理的公共资源管理模式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强化公民意识是实施自主治理的重要基础,完善运行机制是实施自主治理的有效保障。

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

关于公共事务治理,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在传统的公共事务治理理论中有三个主要的经典模型:“公地悲剧”模型、“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和“集体行动逻辑”模型。

这三大模型都揭示了在公共事物治理过程中个人理性的结果却是集体选择的非理性,这导致了公共事物的恶化和非可持续发展,进而最终丧失集体利益和个人的长远利益。

为了解决集体行动的这个难题,学者提出了两种方案:1.彻底私有化(市场手段)

2.政府等外部强权监督与控制。这两种手段的立论基础是上述3个模型,但它们只是一些使用极端假设的特殊模型,而非一般理论。但是当现实环境超出了假设的范围,它们就无法预测结果。例如,方案1没有考虑信息问题和成本问题,国家强权理论有很大局限性;方案2在某些流动性资源,如水和渔场,就不清楚建立私有产权指的是什么了。

所以她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自主治理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这种理论模式给我们思考公地困境问题带来了一种新的视野,对我国公共资源管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

奥斯特罗姆在三个方面阐述了自主理论的核心内容。

1. 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四个内部变量。

产生传统的集体选择困境的模型假设主要有两个,一是个体之间沟通困难或者无沟通,而是个人无改变规则的能力。而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奥斯特罗

自主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姆教授在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将复杂不确定环境下影响个人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确定为四个: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

2. 三大机制——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

A. 创新制度供给

当公共事物面临困境时,需要选择新的制度,虽然新制度会使所有人的境况变得更好,但新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公共物品,理性人寻求的是免费确保自己的利益,搭便车的动机依然存在。因此新制度的供给成为自主治理理论关注的首要问题。

奥斯特罗姆认为:当人们不断沟通,知道谁是能够信任的,在这一的环境中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他们就拥有了为解决公共事物使用中的困境而建立制度安排的社会资本。在这些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建立小规模组织成本小,易于完成。然后在这些组织基础上,通过更大、更复杂的制度安排来解决较大的问题。以此方式,通过制度资本的自然增长过程逐步解决制度的供给问题。也就是她所总结的,在促进型政治体制的良好推动下,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制度供给是一个渐进、循序和自主转化的过程。

B. 维持可信承诺

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必须在没有外部强制的情况下解决承诺问题。他们必须激励自己去监督人们的活动、实施制裁,以保持对规则的遵守。为此,她列出了五项准则,认为当所制定的制度规则符合这些准则时,人们就会做出谨慎、有力和可信的承诺。

C. 实现相互监督

她认为,解决监督难题的人们对遵守规则做出了权变的策略承诺,就产生了监督他人的动机,为的是使自己确信大多数人都是遵守规则的。对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成功案例研究表明,许多自主组织自主设计的治理规则本身既增强了组织成员进行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又使监督成本变得更低。监督成了人们实施规则,进行自主治理的副产品,因为不必付出太多额外成本。所以这些都使自主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得到增强,而相互监督的增强又增加了人们采取权变承诺的可能,提高了人们对规则承诺的可信度,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加强。

3. 自主治理的具体原则

她在考察了大量反应成功的长期存续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公共资源案例后,归纳了成功达到自主合约治理制度的八项原则:

A. 清晰界定边界。公共资源本身边界必须予以明确规定,有权从公共资源中提取

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B. 使占用和供给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和资源单位数

量的占用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和资金的供应规则相一致。

C. 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

修改。

D. 监督。积极检查公共资源状况和占用着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责人的

人,或是占用着本人。

E. 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有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

们两者的分级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

F. 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够迅速通过成本低廉的地方公共论坛来

解决占用者之间或占用者和官员之间的冲突。

G. 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

挑战。

H. 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

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二、 自主治理理论的现实意义

1. 建立自主治理的公共资源管理模式是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制度前提。

公共资源一般都是稀缺的,可再生公共资源尽管具有再生性,但如果利用不当的话,其再生能力也会逐渐降低乃至枯竭。在我国,公共资源主要由政府集中管理,这种体制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地悲剧”所带来的影响,但也存在着因为信息成本和实施成本过高而导致的政策迟滞、政策失误甚至政策缺失和执行困难。而且,政府集中管理也容易产生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和官员腐败。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和政绩,往往不顾自然规律,不断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结果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退化。为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一些地方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引进了私人市场管理体制。但私人体制也存在着外部性较强、垄断投机等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对公共自然资源而言,表现的就更为明显。

为克服上述两种体制的缺点,实现可持续利用,我们不妨设计引入自主治理的公共资源管理模式。该模式重视公共资源环境系统中资源使用开发者的自治管理,强调社群在一些公共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这尤其适用于我国分布众多的注入池塘、草地、树林、山地、灌溉基础设施等中小规模社区公共资源。以自愿的方式,通过社区将他们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对公共资源的管理,以自主的制度创新来合理安排、统筹利用,一方面能够有效发挥局中人的自觉激励,充分利用社会良性资本,从而达成局中人之间的资源合作,克服因“公地悲剧”而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发和退化,同时也提高了信息准确性和管理决策科学性,降低了信息成本和实施成本,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保证了公共资源的长期可存续性和高效治理的实现。

2. 强化公民意识是实施自主治理的重要基础。

自主组织理论里所描述的是一群有着强烈个人主体意识和自治愿望的理性人通过自主合作治理的制度安排实现了集体利益的优化。在我国,人们这种公民意识还有待加强。究其原因,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最重要的因素。我国传统文化始终渗透着一种整体思想特征,这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作用,但也使“个体存在过多的依赖性,

缺乏独立性格,从而使得个体得不到充分发展”。人们的个体主题意识不强,遇事总希望借助于外界力量的干预,自然也就难以产生自主组织与治理的愿望和行动。 历史上,我国的一些基层地区特别是农村也有自治的传统和结构存在,但这种自治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关系基础上,带有明显的血亲和家族统治特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治理。

民主政治是人类长期追求的价值目标,现代国家公民人数众多,选举作为最主要的民主方式,具有内在的局限性,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也不能保证对政权领导人的强有力、持续的监督与制约等,这就需要探索民主的其他方式。乡镇式民主是美国民主的典型方式,奥斯特罗姆提出的自主治理思想与这一社会民主方式不谋而合。其核心就是自主性、参与性和互动性。在这里,所有人的意见都会被考虑,这就可以充分调动公民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公民意识;同时,自主监督的存在又可以避免权利的集中和过度垄断,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公民的意志,培育出现代社会的民主生态,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

三、 结束语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的提出,冲破了长期禁锢人们的教条思想,为公共事物治理提供了新的思想和经验,在国际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

自主治理理论力求在政府权威和自由市场之外,寻求一条治理公共事务的路径。它强调经济体的自发秩序和自我成长,也重视政府力量和外部规则的引导作用。可以预见,自主治理的理论的引入,将对我国治理公共事物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挥积极作用。

但也应该看到,自主治理理论发源于西方,在与西方无论政治体制还是传统文化有巨大差别的中国实施具有相对的局限性。政府在发挥重要作用过程中,不要干预社会组织的规则规定,更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处理本应由社会来治理的具体社会事物。此外,考虑到我国传统文化不适合自主治理,因而要不断强化公民主体意识,提高其自主参与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如果把市场方法和宪政方法比喻成一个钟摆的2个极端,那么处于平衡位置的公民社会方法也已经日渐成熟。公共事物治理在这个钟摆不断地摇摆中,最终还是要归于非极端化的平衡位置——自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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