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机农业论文

2022-05-06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日本有机农业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健康的食品逐渐成为公众首选的消费目标,有机产品恰好可以满足人们对食品健康的需求。欧盟、美国和日本是世界三大有机产品的消费国,作为与我们隔海相望的临国日本,他们的有机农业和管理是怎样的呢?有机农业概况日本是世界上有机农业发展地区和有机食品消费地区之一。

日本有机农业论文 篇1:

柬埔寨贡布胡椒获3个国际认证

柬埔寨Confirel生产贡布胡椒公司董事长海利安近期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贡布胡椒越来越受到国外消费者的欢迎,今年贡布胡椒连续荣获美国有机标准(NOP)认证、欧盟标准(EOS)认证和日本有机农业标准(JAS)认证。

他说,荣获3个国际性标准认证,不仅对Confirel公司有益处,同时也对柬埔寨种植贡布胡椒来说意义非常重大,柬埔寨农民可以有机会扩大国外市场,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他表示,柬埔寨贡布胡椒越来越受到国外市场的欢迎,此次荣获3个国际性标准认证,是因为贡布胡椒没有添加任何化学物质,纯属自然生产。有机农业使柬埔寨有利于向国外推销农村农产品,同时也可以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

据了解,柬埔寨Confirel公司2001年起开始生产有机棕糖,将棕糖加工成许多产品。随后,该公司在贡布省种植胡椒,并成功把胡椒列为地理标识产品。该公司不只是生产黑胡椒和红胡椒,还把胡椒加工成胡椒酱和胡椒茶。

值得一提的是,贡布胡椒荣获美国NOP标准认证、欧盟EOS标准认证和日本JAS标准认证证书,这标志着,贡布胡椒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都完全符合美国、欧盟、日本的标准,同样也说明了贡布胡椒是无农药残留、无化学添加剂、无污染,完全是健康的绿色食品。

(摘自柬埔寨《高棉日报》,2015-10-05)

日本有机农业论文 篇2:

日本的有机农业与有机生产管理文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健康的食品逐渐成为公众首选的消费目标,有机产品恰好可以满足人们对食品健康的需求。欧盟、美国和日本是世界三大有机产品的消费国,作为与我们隔海相望的临国日本,他们的有机农业和管理是怎样的呢?

有机农业概况

日本是世界上有机农业发展地区和有机食品消费地区之一。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日本就本着兼顾“食”与“绿”,即提高农产品自给率与环境保护并举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致力于发展有机农业,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日本的有机农业实际经历了从“无机栽培”到“化学栽培”再到“有机农业”的发展道路。

从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相继出台了《农业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各大城市农村相继以一般民众活动的形式开始了有机农业运动。1971年,日本成立了全国有机农业研究会。1971年到1985年,这一时期是日本有机农业发展的起步阶段。

1986年至1995年的10年间,日本的有机农业进入了迅猛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政府对有机农产品开始实行监管。1996年以来,日本有机农业发展一直处于无序徘徊阶段,直到2000年日本的农林水产省(MAFF)制定了《日本的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简称JAS法,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JAS法规对农场、加工厂、包装以及进口商都提出了具体的标准要求。只有符合JAS法规要求的产品,才允许使用JAS标志,否则将处以高额罚款,严重者还会判刑。同时法规也明确未经认证认可,不许有类似“有机农产物”、“有机栽培”、“有机”等容易引起误解的用语,此外,日本政府还重新对认证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截止到2005年,日本已有4611个农场获得有机认证,获得认证的产品数量是47428吨。政府鼓励消费者尽可能地购买自己本国生产的产品。但是,日本政府对有机农业并没有支持政策或特殊基金。

组织管理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

日本关于有机农产品的法规和标准由日本农林水产省制定和实施。根据JAS法律关于认证和标签的规定,对进入到日本市场的有机产品必需有在MAFF注册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这些认证机构都是非官方的,主要有日本有机和绿色食品协会、日本ICS有限公司、AFAS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

日本有机产品法规和标准之间的关系见下图,目前日本采用的是《日本的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简称JAS法)包括下面的多个法规:《农林产品标准化和正确加贴标签法》,适用范围:除制药法规定的药用溶液、准药和化妆品的农林产品;《农林产品标准化和正确加贴标签法执行条例》,适用范围同上;《农林产品标准化和正确加贴标签法执行规章》,适用范围同上;《日本有机农业产品农业标准》,适用范围:有机农业产品(限于食品和饮料);《日本有机加工食品农业标准》,适用范围:有机加工食品;《日本有机种子农业标准》,适用范围:有机加工种子;《日本有机畜产品农业标准》,适用范围:有机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和有机种子(限于精制的和挑选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加工管理者的技术标准》,适用范围:国内和国外有机农产品和有机种子(限于精制和挑选的)生产加工管理者;《认证有机加工食品和有机加工种子(限于精制的和挑选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加工管理人员的技术标准》,适用范围:国内和国外有机加工食品和有机加工种子(限于精制和挑选的)的生产加工管理者;《认证国内和国外有机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者的技术标准》,适用范围:国内和国外有机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者;《认证国内和国外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有机种子和有机畜产品再包装商的技术标准》,适用范围:国内和国外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有机种子和有机畜产品再包装商;《认证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进口商通告技术标准》,适用范围: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进口商;《生产加工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有机种子和有机畜产品检验方法》,适用范围:生产加工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有机种子和有机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问答》,适用范围: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有机畜产品和有机种子问答》,适用范围:有机畜产品和有机种子。

法规演变

1992年,日本的农林水产省发布了一个关于持续农业的自愿性指南,不需要单独的有机认证。该指南直到2000年还适用。90年代,MAFF做了一项调查表明:1459家所谓的有机农场主,只有32%的是真正没有化学品的农场,剩余的68%被定义为减少使用农药的农场。

2000年4月,日本颁布了新的有机农业标准(JAS)。修订的JAS标准包括了对易腐农产品的标签要求,于2000年6月1日生效。另外关于加工产品的标签要求于2001年4月1日生效。此项立法的通过主要是保护消费者区分出现在日本市场上很多错误使用“有机”名称的产品。2001年4月1日起新实施的有机产品标签要求由MAFF管理。可以说日本的有机标准经历了从自愿规则到立法的过程。

这项法规的演变过程大概是:1992年4月MAFF制定有机标签指南,由于它不是法规,因此违反该指南也不会受到处罚;1998年,MAFF决定在JAF法规中制定有机认证条例;1999年7月国会通过修改JAS法规的概念;2000年6月,修改的JAS法规生效,不遵守该规定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将受到处罚;2001年4月,管理有机标签的法规生效。

JAS法规关于有机农业的规定都是基于CODEX关于有机农业的指南制定的。根据新的法规,有机认证机构需要在MAFF注册(认可),也就是现在的注册认证组织。

JAS项目有一位项目管理人和三位工作人员负责。MAFF的网页是http://www.maff.go.jp,在该网页上可以找到JAS法规的信息。想要了解有关认证程序方面的信息,就要浏览MAFF的网页或者与任何一家日本的注册认证机构联系。这些机构可以提供最新的信息以及被认可的国外认证机构的信息。

根据JAS法律(2001年4月),所有标注有机的产品必须经过RCO认证,同时必需加贴JAS标志(见图2)以及认证机构的名称。在该法规执行初期,就有38家组织注册为RCO。尽管海外机构也可以注册,但是到目前为止,所有的RCOS都是日本的。

对国外有机出口者到日本市场,使用JAS标志有三种途径获得许可。

(1)申请获取批准的国家状况:对与日本有机法律规定有同等效力的认证系统进行认可。MAFF负责该批准程序,与JAS法规规定的认证系统不同的国家,在申请认可之前对该国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进行审议。为了证明生产者应用JAS法律,获得认可的国外的认证机构需要在MAFF注册。一经注册,国外的有机生产者就可在出口到日本的商品包装上加贴JAS标志。

(2)上面说的是对申请认可具有等效认证系统的国家的基本要求。不过,国外认证机构(不需要在MAFF注册)根据本国的有机标准认证的有机产品的情况有所不同。此产品加贴原产国有机标志而非JAS标志可以进口到日本。进口商在产品进入日本市场之前加贴JAS标志。

(3)如果某个国家的认证体系没有被MAFF认可为等同与JAS法规,可以通过JAPAN-BASED或MAFFSX可的在原产国监察生产和种植的有机认证机构(RCO)或与MAFF注册的RCO有互惠政策的当地的认证机构获得认证。

新的标签要求给有机加工食品带来了一些复杂的问题。使用进口产品的加工者必需有符合JAS法规规定的ROC证书。本法规于2002年3月31日生效。因此,所有的加工者有一年的时间去适用RCO,为他们的原材料获得等效的证书(2001年5月,有机标准)。

对每种产品的检疫要求可以通过进口商或MAFF的CROP—BY—CROP BASIS检疫部门(见MAFF的网页)获得。

1999年日本进口的“YUKI”产品(绿色标签或有机)达80亿日元。

日本于2000fg4月推出了有机农业标准,具体内容95%以上与欧盟标准相似,该标准于2001年4月正式执行,其农产品分常规农产品(施用化肥农药)、环境保护型农产品(农药、化肥用量分为3种类型,即为常规农业的50%、30%和10%)以及过渡期有机农产品与有机农产品等不同级别。

准备生产和向日本市场投入有机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与日本的进口商密切合作,确保自己产品的包装、标签和检疫条件符合日本的规定。对于新的产品来说,产品的名称十分重要,要注意避免使用日本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名称。对进入日本市场的新产品需要做充分的市场研究。对于了解具体市场要求的进口商和销售者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作者:孟 冬

日本有机农业论文 篇3:

环保农业在日本

开展有机环保农业

目前,日本的有机农业团体主要有:日本有机农业研究会、保护大会、主妇联合会、消费科学联合会、日本消费者联盟、日本生活协同组合以及由他们联合起来的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等。日本的有机农业运动的目标不单是不使用农药、化肥,还包括对以往那种直接与土壤消耗、化学物质高投入相联系的大面积、单一化生产以及农产品全年稳定供应的市场流通进行重新认识,形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共有的新价值观,共担风险,推动有机农业运动。日本的有机农业运动与欧美不同,欧美是以有机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为前提,以“标准与认证”为支柱,社会性比较强;而日本对有机农产品商品化持批判态度,提倡生产者与消费者挂钩,社会性淡漠。两者的差异在于组织的社会性的差异。

探索绿色环保农业

日本鼓励根据各地区情况,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绿色农业道路,发展环保型农业。以北海道为例,进入90年代以后开始探索绿色农业。北海道提倡的绿色农业不是否定一切化肥、农药的有机农业,其目的是确立可以生存并持续发展的农业,降低对地球环境的破坏,在环境容量内重新构筑农业生产技术。达到上述目的的手段是:以与自然生态相协调为前提,努力实现下列系统目标:(1)确定环境容量和环境标准;(2)掌握在环境容量内对生产技术环境、农业环境的影响;(3)施用农药减少三成;(4)形成高度的病虫害观测预防体系;(5)病虫害防治多样化、综合化;(6)形成机械除草体系;(7)施用化肥减少三成;(8)有效地利用土壤诊断技术;(9)充分地利用本地区的有机资源;(10)确立向绿色农业过渡的技术;(11)确立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12)开发绿色农产品质量评价技术;(13)开发对绿色农业经营的评价方法。总之,为生产理想的、必要的农产品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和综合化。

加强农药管理

随着化工工业技术的进步,不断地开发出各种低毒农药,使毒性大、残留性高的农药显著减少。对毒性大、残留性高的农药按《农药管理法》实行严格的注册管理制度。凡是注册的农药,农药生产者或进口商必须将药效试验、毒性试验、代谢试验、残留试验、对环境影响试验等资料与注册申请书、药样同时提交农林水产省审查、注册。加强农药指导只能缓解农药的毒害和由此带来的污染,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完全不用农药虽是环保的有效途径,但将会使日本的主要农作物减产,如何解决环保与农药、农药与收获量之间的矛盾,是发展环保型农业不可避免且不易解决的课题。

治理土壤污染

到1986年,已查出的污染地区累计为126个,面积为7030公顷。通过对受污染的土地,实施了排土、添土、转换水源等治理污染的特别土地改良活动。已经完全落实治理措施的土地面积有3540公顷,占被污染地区面积的50.4%。

预防水体污染

为了保证农业用水不受污染,在全国范围内,对大型农业用水进行水质检查及污染原因调查。在农业拓兴地区,修建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受污染水质地区实施水源转换。此外,为了保护渔业用水使其不受污染,开展了水银、多氯联二苯等有害化学物质对鱼、贝类影响的调查,并对预测方法进行了研究开发,以防止水质污染。对于浅海区因大规模开发而对水产资源及渔场造成的影响也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监测措施。此外还建立了收集、通报有关湖泊信息体制,并对渔场环境加以改善。

增加环保实力

在日本的农业环境研究工作中,科研人员不仅负责研究、解决具体的环保技术问题,还负责对政府制定环保政策提出建议及理论根据。在政府方面,国家财政支出大量经费用于环保研究开发,而且通过法规认定“自然环境保全法人”,以保护自然环境,允许这种公益法人把具有良好自然环境的土地买下来加以管理。此外,还开发“国民环境基金”活动,即通过募捐使广大国民自愿参加环境保护活动。

开发农业环保技术

日本很注意提高农业环境治理和改善方面的技术含量。诸如利用生物技术、开发与生态协调的高效肥料实用化技术、残留农药简易诊断技术、土壤诊断技术、无农药无化肥栽培技术、侧条施肥技术、水旱田地形边锁抑制氮肥向水系流失技术,等等。环保技术的开发利用已颇见成效,80年代末90年代初,进行无农药无化肥栽培生产。同时,日本还宣传、推广了不少环保型农业典型,充分利用典型地区的经验带动农业环境治理和环保型农业的发展。

加强合作交流

日本在治理农业环境的同时,很重视加强国际性环保合作。通过“政府开发援助”计划提供环保农业援助。在这些援助中,近几年用于防止沙漠化、防止地球温暖化等的环保性技术援助、资金援助有所增加。一方面这有利于促进受援国的环境保护,为保护地球环境作贡献;另一方面,从日本进口贸易走向“绿色食品化”角度看,也有利于日本的环境保护和国民的饮食安全。

日本的农业环境治理对策给我们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一是除尽快地完善农业环保法规体系,以法治理农业环境污染,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使得有关法律得以贯彻执行;二是必须逐步改变当前靠农药、化肥保增产的高投入农业,回归有机农业,发展低毒、低残留、高效和生物农药以及生物工程农业;三是要严格进出口农产品的安全检测。进口检测不严危及消费者,并给环保带来损失;出口检测不严会因农药、化肥残留物超标而带来贸易损失。事实上,据日本检测显示,1991年中国出口到日本的食品申报件数为6.7万件,其中违规超标290件,占0.4%,高于美国(0.07%)、法国(0.17%)、泰国(0.2%)和中国台湾地区(0.1%)。这不能不引起外贸和农产品产地的重视;四是要从农业环保无国界的认识出发,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同邻国的合作,在环境问题上与自然共生,尤其是同邻国的合作,在环境问题上与自然共生,与国际社会共生。

作者:陈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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