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三大规律总结

2022-08-23

总结是在项目、工作、时期后,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以分析出有参考作用的报告,用于为以后工作的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所以,编写一份总结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辩证法三大规律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辩证法三大规律总结

浅谈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在书法实践中的体现

【内容提要】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揭示万事万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书法实践活动同样体现着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书法既是一种物质形态存在,又是一种精神产品。书法实践必然要遵循着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我们把握和运用辩证法,可以更好地指导书法实践。

【主题词】辩证法 规律 书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恩格斯说:“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联系和发展是辩证法的总特征。它既是世界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三大规律从不同视角对事物发展变化进行概括,揭示了万事万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书法是我国传统艺术之一,是审美的人化自然,是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之一。书法实践活动包括书法学习、书法创作、书法鉴赏等方面。熊秉明说:“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中国哲学,而‘核心的核心’是书法。”书法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书法实践活动中同样体现着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及其在书法实践中的体现

唯物主义者认为“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告诉我们做事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当量积累的一定时,突破了度的限制,就达到了质的飞跃。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

从字体、书体的演变过程看,从以甲骨文、金文为代表的古文字到小篆,从小篆到隶书,②①

从隶书到楷书和章草,从章草到今草和狂草,这些发展变化都是经历了一系列漫长的量变过程后产生质的飞跃。其中最耐人寻味的是隶书向楷书和章草的变化,隶书是汉魏时期通行的正体文字,由于日常便捷实用的需要,书写速度越来越快,字的结构趋向简化,经过“草率”化的发展(量变)而产生质变----出现一种新的书体“章草”;另一方面,作为正体文字的隶书,经历更为漫长的发展,正体文字的笔画结构的隶书特征慢慢消失,现行的楷书特征慢慢出现,到隋唐时期楷书正式确立了正体文字的地位。隶书特征慢慢消失和楷书特征慢慢出现就是量到质的变化。

从书法学习创作实践的过程看,也存在从量变到质变的问题。书法学习创作一般是从临摹开始的,临摹就是对照书法经典作品临习摹写,有了临摹的量的积累,对作品的笔法、章法、神韵等逐步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才能形成一定的创作基础,才会产生质的飞跃,才能较顺利地进入到书法创作中去。创作是临摹的升华。

从一幅具体书法作品的创作过程看,同样存在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书法实践者通过书写过程,随着书写内容的量的积累,最终使宣纸等材料转化为书法作品,作品形成的过程是一个量变的过程,这一量变引起了质变,一幅作品正式完成,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在书法中的体现。把握质量互变规律,既要重视质变,也要重视量变,要相信规律,敢于破旧立新,对于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

二、对立统一规律及其在书法实践中的体现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也叫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矛盾的普遍性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简言之,指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指每一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各有其特

点,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各有其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正确把握矛二者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坚持重点论,我们做事要既抓主要矛盾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既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在书法实践活动中,有书法主体与书法客体之间的矛盾,有书法主体之间的矛盾,有书法美学范畴中的矛盾,有书法技巧中笔法、墨法中的矛盾等等,对立统一规律的体现最为明显。书法实践者要充分认识和把握这些矛盾,恰当处理或运用这些矛盾,使书法艺术展现出无穷的魅力。

从书法创作实践活动的角度看,存在着书法创作主体和书法客体之间的矛盾,这是书法实践活动中的主要矛盾。书法实践者,即书法家或书法爱好者是主体,居于主导地位,运用笔墨等工具,通过自己的艺术语言作用于书法客体,从而创作出书法作品。书法客体对书法主体存在制约作用,影响着书法作品的艺术品质和水平。书法主体之间也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比如:在书法教学实践中,教与学是一对矛盾,书法教师是书法知识、技能、艺术思想的传授者、启迪者,书法学员是书法教学的对象,是书法知识、技能、艺术思想的接受者,二者之间同样存在矛盾关系。教与学这一矛盾对立的双方也有主次之分,一般地说,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优秀的教师、科学的方法对书法教学实践起决定作用,而学员一方虽然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也不是简单被动地接受,要增加自身主动性,才能有利于实现矛盾双方的同一,提高书法教学实践的效果。

在传统书法美学思想中有诸多范畴,每一对范畴都存在对立统一关系,比如,虚实、黑白、刚柔、急缓、疏密、轻重、阴阳、向背、俯仰、奇正、方圆等等,无不体现着对立统一规律。这些矛盾的有机的对立统一,使中国书法更具哲学意味,更具中国传统文化特征。以虚实关系为例:书法中虚实的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一是执笔方法,即:指实掌虚,手掌虚空,手指执笔才能有力,虚实结合,运笔才能自如;二是结构布局,即书法笔画线条在平面空间的布局,必须有虚实变化,一味的充实或虚空只能死板乏味,失去艺术性;只有虚实结合才能充分展现书法艺术的生命力。墨法是书法技法中的重要内容。从明代董其昌到当代林散之先生的书法作品都十分注重作品墨色变化,墨色的浓淡、干湿、燥润本身就是一对对矛盾。就没有淡就无所谓浓、没有湿就无所谓干,没有温润也就没有枯燥,他们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依存,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墨色变化,书法作品才能表现出丰富多彩的艺术效果。

书法艺术风格是书法实践者在长期书法学习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符合书法本质规律,又被人们普遍认可的艺术特性,是矛盾特殊性的具体体现。书法风格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与书法实践者的艺术天分、勤奋精神以及个人的成长历程有关。清代刘熙载《书概》中说:“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③在探求个人艺术风格时注重对共性的认知和把握,坚持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不断地求新求变,在求新求变中走向稳定和成熟。这些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书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三、 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其在书法实践中的体现

否定之否定规律也称“肯定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我们对待旧事物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

深刻领会辩证法的实质,将否定之否定的发展法则贯彻到书法实践活动中,从工具材料到书法作品的转化,从书法门外汉向书法专业型人士的发展过程体现了否定之否定具有的鲜明特征。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说:“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从“平正”到“险绝”,再由“险绝”回到“平正”,是对字体结构和章法布局学习和掌握的基本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扬弃”的过程。初学者笔法生疏,对所学书体结构规律和艺术特征的认识浅显,把握不准,缺乏“平正”,因此,第一步要学习“平正”,以“平正”来否定不平正,这一阶段的“平正”还仅限于浅层面的笔画横平竖直,结构四平八稳。第一阶段实现以后,就应该追求笔画的力度和质感,追求结构的险峻和外拓,以这一阶段的“不平正”来否定第一阶段的“平正”。第三阶段是更高阶段的“平正”来否定第二阶段的“不平正”----险绝。清代刘熙载《书概》中也说:“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更为简要地说明了书法学习由“不工”到“工”,⑤④

由“工”到“不工”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从书法实践者自身的角度也能体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初学书法者,书法知识和技能几乎都是空白,处于一种“书法门外汉”的状态,随着学习的进步,书法知识和技能的提高,对“书法门外汉”的否定因素不断增加,渐渐地“门外汉”变成书法爱好者,完成了第一次否定;随着学习的进一步深入,“爱好者”对于书法知识的不断探求和深化,对书法知识和技能进行理性的思维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书法审美意识的确立和提高,对普通书法“爱好者”的否定因素逐渐增加,形成了第二次否定,从而完成了由书法门外汉到书法专业型人士的转变过程,这种否定之否定的循环过程还将不断继续,这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在书法实践中一个具体体现。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运动的实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更新,不断否定,不断逾越;再不断总结,不断实践,再进行否定之否定,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从而推动事物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通过运用唯物辩证法规律对书法实践的简要分析,使我们体会到,要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坚定信心,刻苦实践。书法既是一种物质形态存在,又是一种精神产品。书法实践必然要遵循着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寓于书法实践之中。我们把握和运用辩证法,可以更好地指导我们的书法实践,促进书法艺术审美价值和书法创作水平的提高。

第二篇:http:/// 2015考研政治马原 三大规律总结

1.质变量变规律

顾名思义,质变量变规律中有两个很重要的概念,“质变”和“量变”,要准确理解,还得把握好“质”与“量”这两个概念。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量是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正确的认识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举例来讲,一根粉笔有它的质即粉笔,有它的量即重量、长度和体积等。所以认识到这是一根粉笔自然就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而认识到粉笔的量,就是对粉笔的认识的深化。但问题在于事物的量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单个事物的量,一是同类事物的量,后者就涉及到度的问题,因为很显然同质的事物因为量的不同作用千差万别。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及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度不是关节点,在这点上很多同学会出错,度是一个范围,关节点是一个点,是度的极限。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度不仅是质和量的统一,同时也区分量变和质变。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即是质变。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③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2.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为“扬弃”的过程。这告诉我们一点,否定不是全盘否定,而是事物客观运动的一环。否定之否定规律从内容上看,是事物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这说明事物发展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由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我们就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

3.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物运动发展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从这个角度讲,规律属于本质层次,是不可能通过感官感知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

http:/// 本特点,人们不能藐视规律,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不能改变、改善和完善规律,但可以在实践中认识和利用规律,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形式和范围。

世界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而客观世界二分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他们都有客观性,也都有重复性。但二者的区别也非常明显:①自然规律作为盲目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通过人类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实现作用;②社会规律中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相互制约,自然规律中则不存在;③自然规律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面对客观规律,作为特有意识的人并不是无法施展拳脚,恰相反,我们可以目的性、计划性和创造性的认识,积极去认识世界获得正确认识,以便合理指导实践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三篇:成功自我暗示三大规律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别人放弃时,他却在坚持。理解暗示的三大规律后,你就会清楚地知道,为什么在别人放弃的时候,你仍然要坚持。自我暗示第一规律:重复

经常重复一种思想会产生信念,进而变得坚信不移。“重复使最难的事变得容易,重复使鉴别力更敏锐,使第六感觉更敏锐,使潜意识工作更精确。我们自然而然地更加成绩卓著。”

开水之所以能开是因为不断重复加温的结果。如果烧到99℃就停止加温的话,仍然只是温水而不是开水。生活中许多的广告都利用了重复的心理规律。

一句话反复重复,一个表情反复重复,就在你的心理潜意识中输入一个程序。因此,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就要掌握这一规律,那就是不断地自我暗示,不断地重复暗示。

人们看书,往往重要的内容也只看过一两次,你问他们看过吗?他们说看过了,那些重要的知识却没能植入脑海中,过不久便己模糊不清了,这样吸收到的知识只能算是了解、知道,却很难做到,只会纸上谈兵,不会实际使用。

知道的不算,做到才算.比如你明明知道面对客户越是自然、放松、大方越好,可有时就是做不到,这也是因为你还没有形成这样的行为习惯。

重复暗示的积极作用可归纳为以下七点:

1.只有重复才能消化知识,使其化为行动。

2.不断提高人的能力,用同样的能力可以完成更多同样的工作。

3.单个过程会逐渐相互同步。

4.我们的业务能力会不断地改善,我们将越发感到安全可靠。

5.每次重复都会释放能量,它会增强创造力。

6.增强敏感性,潜意识更加精确地工作,使你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7.不断地重复一个信念会使人相信它,继而坚信它(包括反面信念)。

知识只有在潜意识浓缩为驱动力后,我们才能受到正面控制。练习也是如此,光知道潜意识工作原理和思考方法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定期实践它。因为每次重复都将带来深化!

失败者往往比成功者更聪明,但他们不愿坚持到底,不愿重复一个信念,相反成功者由于坚持到底,愿意重复一个信念,并在重复之间克服了一切困难。这就是失败者与成功者的最大区别。

只有不断重复的人,才能消除潜意识里的负面信念,才能最终获得成功。

自我暗示第二规律: 内模拟

当一个人的内心在想什么事时,他的表情会不由地模拟什么,叫做内模拟。看见漂亮的女孩,你的表情在模拟,看见优美的风景,你的表情也在模拟。

反过来,看到不好的表情、不好的风景、不好的人物、不好的绘画、不好的故事,你都在做不好的内模拟。

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如果自己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而要你去看望一个处在痛苦中的病人,你往往没有力量让对方放松心态。相反你反而会受他的影响,结果你也会变得很不舒服。你被他的不舒服,他的面部不舒服和身体的痛苦所感染,因为你在内模拟。

什么是美丽呀?同样一个人,他健康快乐时就比不健康、不快乐时美丽。他嫉妒、怨恨、愁眉苦脸时就显然比健康、快乐时丑陋。

我们的观想暗示、成功预演就是以内模拟的规律为依据的。

自我暗示第三规律:替换定律

科学家研究发现,我们的潜意识只能在同一时间内主导一种感觉,用一个积极正面的思想反复地灌输给大脑中的潜意识,原来的思想就会慢慢地衰弱、萎缩,新的思想就会占上风。就像一盘录音带里录上新的音乐,原来的就被替换掉了的原理一样。

潜意识是你的内在听众---你必须说它听得懂的语言,否则,它不会理睬你所说的话。想成功就要给予正面积极的暗示,潜意识最懂得带有强烈情感和感受的语言。

这类的语言一定不要带有否定词,如果你说“我不会害怕……”,这时候,消极的陈述很难完全改变潜意识里的想法---你可能还是觉得有点恐惧。

你必须用另外一种新的而且积极的言辞来代替,比如:“我充满自信!”之类的肯定语句,并且投入所有的情感才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我们的神经系统是很“笨”的。你肉眼看到一件喜悦的事时,它会作出喜悦的反应:看到忧愁的事,它会作出忧愁的反应。而你用“心眼”“看见”喜悦的事或忧愁的事,它也会作出相似的反应!

许多的科学实验结果证明,正面暗示能够使我们成功,而负面的暗示则阻碍我们成功。

一个听着可以提高“自我评价”并且产生自信的话语成长起来的孩子,将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相反,听着类似于“你这笨蛋根本不成气候”这种话,即负面式暗示作用而成长起来的孩子,就会被灌输自卑感,他将容易陷入心灵的阴影,走向苦难的人生。

暗示可以用来控制我们自己,也可以用来控制其他的人。如果是正面的,将促使人进步,成就将极为了不起。但如果是用在负面,它就会带来失败。

作为一个渴望成功的人,你必须学会运用正面的自我暗示,进行心理重建。否则的话,过去留在你心中的印象,就会使你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陷入一种失败的行为模式。

自我暗示是一种方式,可使你远离言辞灌输给你的许多消极、不好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可能会扭曲你的生活模式,使你难以培养良好的习惯。

你要经常定期地检视一下别人对你提出的消极、否定的暗示。你不要因为别人提出了具有破坏性的暗示,而受到影响。不过,我们在儿童和少年时期,都受到过这些他人暗示的不好的影响。

如果你回顾一下,很容易地就会记起父母、朋友、亲戚、老师,以及所接触的人在消极、不好的暗示方面,对你大量的灌输。研究一下他们对你所说的事情,你会发现,其中一些只是虚言而已,其目的只是为了控制你,或是把畏惧植入你的心灵。

别人的暗示本身绝对没有影响你的力量,它们之所以会有力量,完全是你自己的想法传给它们的。只有当你沉缅于别人暗示给你的想法之中时,也只有当你在心中同意它们了,这样别人的暗示才可能有力量。

因此,最重要的是你的想法,而你怎样想则完全在于你自己。记住,你有选择的能力,你应该而且必须选择正面的暗示,保持积极的心态。当你习惯于想快乐的事时,你的神经系统便会习惯地令你处于一个快乐的身心状态,然后再拥有成功的人生。

你要做胜利者——你要成功,就从这一刻开始,改善你的自我心像,利用心灵财富CD(录音带)的力量,将你的神经系统,变成一个成功者的身心状态,使脑袋像成功者一样充满了成功的信念。

学会自我暗示

自我暗示又称自我肯定,是对某种事物的有力,积极的叙述,这是使一种我们正在想像的事物坚定和持久的表达方式.进行肯定的练习,能让我们开始用一些更积极的思想和概念来替代我们过去陈旧的,否定性的思维模式.这是一种强有力的技巧,一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期望的技巧。

自我暗示可以默不作声地进行,也可以大声的说出来,还可以在纸上写下来,更可以歌唱或吟诵,每天只要十分钟有效的肯定练习,就能抵消我们许多年的思想习惯.自然,我们越经常性地意识到我们正在告诉自己的一切,选择积极,扩张的语言和概念,我们就越能够容易地创造出一个积极的现实.

肯定可以是任何积极的叙述,它可以是很普通的或是很特殊的.我们所能作的肯定在数量上是无限的,它可以涉及到我们愿意改善自己的任何方面.如:

"我是一个聪明,漂亮的人"

"在我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我是出类拔萃的"

"我是最棒的"

"我具有强大的行动力"

"我能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等等

运用肯定的原则:

1.始终要用现在时态而不是将来时态进行暗示:如,我们应该说"我现在获行了幸福的爱情".而不说"我将来会得到幸福的爱情",这并非是自欺欺人,而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每件事物都是首先被人想到,然后才能在客观现实中显现.

2.要在最积极的方式中进行.肯定我们所需要的,而不是不需要的.不能说"我再也不偷懒了",而是要说"我越来越勤奋,越来越能干",这样做可以保证我们总是创造最积极的思想形象.

3.一般来说,语句越简短,就越有效.一番肯定应该是一番传达出强烈情感的清晰的陈述,情感传达得越多,给我们的印象越强.那种冗长,充满理论性的肯定丧失了情感上的冲击力,变成了一种"头脑游戏".$

第四篇: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探索

摘要: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本文将借助于“我国计划经济到改革开放后的计划与市场并存”的案例深入理解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关键词:对立统一规律的认知,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现象,具体案例分析

一: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认知

矛盾(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概括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的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 „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主要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在这里列宁把这句话看成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同义语。这就是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又分裂为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两个部分,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都是对立的统一。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辩证法就是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它在辩证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核心地位。列宁的这句话就已经包含有辩证法和认识论相一致的思想,说明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客观世界的规律,也是人类认识的规律,不仅是客观辩证法的实质,也是主观辩证法的实质。 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现象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

《矛盾论》是专门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论文,它开篇就指出了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重要地位:“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这一论断是对列宁哲学思想的继承。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写道: “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他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所以列宁认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没有来得及做出“说明和发挥”。《矛盾论》正是抓住对立统一法则这一“实质”和“核心”,作了系统的发挥,对唯物辩证法做出了重要贡献。

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因为它是客观世界本身的根本规律。毛泽东指出: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辩证唯物主义是物质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对立统一规律在客观世界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中的核心地位。所以,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来学习和运用唯物辩证法。

2: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一个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发展的外因对内因和外因关系的不同看法,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相互对立的重要表现。形而上学主张外因论。它认为事物变化的原因不在其内部而在外部,是由于外力的推动。对于社会的变化,它不是从社会内部矛盾去找原因,而是用社会外部的地理、气候等条件去说明。比如 05 世纪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认为,气候是决定社会政治制度最强有力的因素,土地的肥瘠和面积的大小也决定社会政治制度。这种“地理环境决定论”就是一种外因论。外因论不能解释一个事物变成他事物的现象,不能说明为什么存在多种不同质的事物。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部的矛盾性,而不在事物外部。发展之所以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就是因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自身而不在他物。强调内部矛盾是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排除外部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排除外因的作用,就否认了事物之间的联系,陷入了孤立的观点。内因和外因不是互不相干而是彼此关联的,外因对事物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影响事物内部矛盾的变化而发生的。所以,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就是事物发展中内因和外因之间的关系。地理、气候等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社会发展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但是,社会的变化,主要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阶级之间、新旧之间等等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和新旧社会的代谢。同社会的变化相比,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自身的变化是非常缓慢的,不能引起社会的迅速变化。帝国主义的俄国变为社会主义的苏联,封建的闭关锁国的日本变为帝国主义的日本,中国的封建社会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及中国革命的发生、发展,都不能用并无显著变化的地理和气候条件来解释。当代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气候、环境、资源的变化加剧,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全球性问题,这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其原因和解决的办法主要应从社会内部去寻找。

三:具体案例分析

1958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不断加强,管理形式趋于单一,农民的自主决策和农产品的自由交换微乎其微。当经济发展受挫之后,在1961-1964年的调整阶段市场与自由贸易的作用一度得以发挥,适应市场松动和改进计划工作的要求,国家计委一度重新提出计划管理的多元性,包括:指令性的、指导性的和参考性的。但是经济刚刚恢复,上述改进的方式尚未实施,就进入了“文革”。“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运动使农民少量的家庭经营被取缔,在“农业学大寨”、“以粮为纲”的口号下,生产队在农业经营中,连农作物的品种、种植面积、产量均受计划制约。不仅农民没有自主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中的生产队也失去了自主权。因此,计划实施形式单一化了: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指导性计划与指令性计划已没有什么区别了。这种情况直到1978年以后才得到明显改变。

其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与宏观多变并行的,是企业被管得很死,没有自我更新改造的能力。20世纪50年代,我国经济的所有制成分逐渐形成单一公有制,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唯一因素。为了集中财力、物力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的投资权限受到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国营企业的自主权微乎其微。国家出台的一些规定,如“1955年lO月6日,财政部在《关于1956年国营企业财务收支计划中若干费用划分问题的暂行规定》中作出关于零星基本建设支出的规定:凡进行新建的建设单位和进行改建、扩建的企业单位所有零星基本建设(包括零星固定资产购置)一律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企业为生产需要而进行的零星基本建设(包括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应尽量编入基本建设计划。为照顾企业小额基本建设用款,主管部可以在每一企业单位不超过10.000元范围内,在各部经济拨款内单列项目表示。”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改造、新产品试制的主动权几乎全部控制在主管部手中,使国有企业不仅没有竞争的压力,追求利润的动力,而且也失去了创新的可能。正如当时的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在反

省工作时所说:对于低值易耗和固定资产的界限为,对重工业部门规定为500无,对轻工业、交通运输和商业部门规定为200元。超过这个界限的就要按程序输申请拨款手续,使得企业单位的某些急于解决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计划工作则要管理投资,要管理经营,对于企业的各项活动都要审批且程序严格,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企业透不过气,计划工作也万分忙禄。

我想国家的计划工作应该向当时国家计委李富春说的那样,要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结合党的各种政策,由国家机关按照适当分工,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形式进行。”苏联的计划经济虽好,但是它是依据苏联的国情而定制的,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我国。因此,在我国全面实施计划经济,其经济体制与我国本国国情本身就是矛盾的。更何况,我国实施计划经济时期出现了右倾错误,国家的发展情形与人民对丰富生活追求的需要的矛盾,以及计划控制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都要求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做出调整,以便改善国内的经济情况,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邓小平于1978年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在未来五年内,继续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充满活力,日益开放。

正是实施计划经济体制中出现了一系列发展的矛盾,促使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从而才有了现在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

参考文献: 【1】:对立统一规律的系统阐述_矛盾论_研读_田心铭 【2】:百度百科

第五篇:“四个全面”深化了对“三大规律”的认识

于丽先1刘金芝2

(信息工程大学 理学院 人文社科学教研室,河南 郑州,450001)

摘要: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彻底性,是马克思主义永葆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对“三大规律”的新认识、新把握,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关键词:深化;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论断新观点,形成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战略目标和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战略举措的“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了社会实践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运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新高度。

1、“四个全面”深化了对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是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自觉能动地开展活动、从事自身建设、促进自身发展并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规律。这是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是党保持先进性的不竭源泉,是党完成历史使命的必备前提。

第一,“四个全面”加深了对我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执政能力的认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我党作为一个大国的执政党应该具有的基本能力和职责。总揽全局,是指各级党委要立足于全党工作的大局,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方向、决策重大问题、安排重大人事、开展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工作合力,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对所在地方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正确贯彻和落实。协调各方,就是要从整体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所在地方的人大、政府、政协几套班子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几个方面工作,使各方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四个全面”作为我们党对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系统阐明了全球化进程中一个快速发展大国的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这就是,以战略思维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党和国家的发展事业,实现当代中国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四个全面”深化了“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对于我党执政地位作用的认识。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途径和保证。遵循这一规律,四个全面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思路,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既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发展目标,又部署了实现目标的方法举措,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实践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

第三,“四个全面”阐明了法治国家建设和从严治党的任务和要求,深化了我们对新形势下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依法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党执政的依据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党执政的根基和保证。二者的有机统一深刻体现了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规律内外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依法执政,是站在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着眼解决新形势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完善党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2、“四个全面”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

12于丽先,河南洛阳人,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教研室讲师,从事政治理论教学与研究。 刘金芝,河南淮阳人,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教研室讲师,从事政治理论教学与研究。 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结合自身国家实际,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自身发展,达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并逐步走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规律。四个全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

第一,“四个全面”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社会主义道路结合起来,把“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推进到“只有社会主义全面现代化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十八大以来党治国理政的总纲领,围绕一个战略目标,构建三大战略举措,构成了走向民族复兴的具体道路。围绕保证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我们党推出动力机制、法治保障、领导力量三大战略举措,构建了实现战略目标的支持系统。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保证,是战略目标与发展动力的统一;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证,是战略目标与治理方式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领导保证,是战略目标与组织力量的统一。

第二,“四个全面”提升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认识,更加重视社会的整体发展和质量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包含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又超越和提升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它是“五位一体”中的根本、核心和精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五位一体”的实现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五位一体”的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五位一体”的基本方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五位一体”的政治保证。

第三,“四个全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思想,把科学的理论设想具体体现于当代的生动实践中。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强调,科学的设想如果不结合历史过程、时代要求和具体实践来阐明,就没有任何价值。习近平同志要求“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对党的理论创新提出了新的任务。“四个全面”是从实践中得出的正确认识,是我们党在实践创新基础上积极进行理论创新的产物,使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必然对实践起到巨大的指导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落实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要求全党同志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继续书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四个全面”,就是在科学设想与实际生活、前进方向与具体道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思想具体化为实践,同时也不断把实践的丰富经验提炼升华为理论,从而丰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

3、“四个全面”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就是人类社会自己活动的规律,就是人类社会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过程中,从自在走向自为、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运动规律。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诸要素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指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为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行动指南。

四个全面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根据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条件、新问题,立足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和要求,对人类社会向何处发展、怎样发展这样一个永恒主题的创造性回答,在对人类社会发展目标、发展道路、社会主体的活动和地位、社会整体的有机联系和内在作用等方面,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第一,“四个全面”回答了“什么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怎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近代以来的中国梦,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新阶段。“四个全面”的出发点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思路非常清晰。四个全面是中央领导集体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提供一种总体方略。这一总体方略具有“目标、动力、保障、主体”四个核心要素,而且这四个核心要素能构成一个严密、有机的整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提供战略基础,是关键的一步,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动力,是关键一招;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法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主体。显然,这一总体方略也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整体性、系统性和逻辑性。抓住“四个全面”,就抓住了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根本、全局和整体。

第二,“四个全面”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工作路线,并将它同党的根本宗旨联系起来,更加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活动和主体地位。“四个全面”的提出本身就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而每个“全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眼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基本权益,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个全面”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思想感情和价值追求。因此,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从人民中汲取智慧、汇聚力量。

第三,“四个全面”是完善“中国模式”、增创中国优势的战略之举,为丰富多采的人类社会发展模式增添了新内容。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发展中大国推进“四个全面”,是世界社会主义史上的壮举,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伟大创造。无论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继续推动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还是以震撼世界的新成就实现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转换升级,核心的一点,都在于完善“中国模式”,打造“中国优势”。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人民基于中国国情探索创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中国模式,并逐步显示出巨大优势。“四个全面”,明确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同时又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意味着中国模式的核心模块之一是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将现代治理与党的领导这一最本质特征、“五位一体”这一总布局、改革开放这一强大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内在要求、走共同富裕道路这一根本原则、社会和谐这一本质属性、和平发展这一必然选择等结合起来,中国模式必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成为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最大积极变量。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求是,2008(4). [2]辛向阳,“四个全面”深化了对“三大规律”的认识,北京日报,2015年03月09日 [3]周国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地方党委的执政能力,党政论坛,2004(8) [4]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对“三大规律”认识的深化,光明日报,2005年10月25日

[5]冷溶,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哲学思考,人民日报,2015年04月29日

联系方式:

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62号608信箱: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理学院人文社科教研室 于丽先 邮编450001 电话13633847856 邮箱ylx6315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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