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经典散文名篇

2022-12-03

第一篇:张晓风经典散文名篇

张晓风散文《谢谢》

谢谢

我深爱这两个字,这是人类共有的最美丽的语言。

凡不肯说“谢谢”的人,是一个骄傲冷漠的人,他觉得在这个世界过的是“银货两讫”的日子。他是工商业社会的产物,他觉得他不欠谁,不求谁,他所拥有的东西都是他该得的,所以他不需要向谁说“谢谢”。

但我知道,我并不“该”得什么,我曾赤手空拳来到这个世界,没有人“该”爱我,没有人“该”养我,没有人“该”为我废寝忘食。我也许缴了学费,但老师那份关怀器重是我买得到的吗?我也许付了米钱,但农民的辛劳岂是我那一点儿钱报答得了的?

曾有一个得道的人说:“日日是好日!”用现代语言表达,我要说:“每一天都是感恩节。”

不是在生命退潮的黄昏,而是现在,我要学习说“谢谢”。在日风渐薄的今天,我们越来越少发现涌自内心的谢意,不管是对人的,还是对天的。

其实,值得感谢的岂止是天、地、日、月、星辰?天地三光之上的主宰岂不更该感谢?

在这个茫茫大荒的宇宙中,我们究竟付出了什么而这样理直气壮地坐享一切呢?我们曾购买过“生之入场券”吗?我们曾预定过陽光、函购过月色吗?对于我们每一秒钟都在享用的空气,我们自始至终曾纳过税吗?我们曾喝过多少水?那是出于谁的布施?

然而我们不肯说“谢谢”。

如果花香要付钱,如果无边的年年换新的草原和地毯等价,如果喜马拉雅山和假山一样计石块算钱的话,希腊船王奥纳西斯的遗产够付吗?如果以金钱来计,一个人要献上多少钱,才有资格去观赏令人感动泣下的一个新生婴儿发亮的眼睛和挥舞的小手呢?

然而我们不肯说“谢谢”。

古老的故事里记载:“汉武帝以铜人作承露盘,高二十丈,大十围。上有仙人掌,承露和玉屑,饮之以求仙。”

其实,汉武帝的手法是太麻烦了,承受天露是不必铸造那样高耸入云的承露盘的,如果上帝给任何卑微的小草均沾上露水,他难道会吝惜把百倍丰富的天恩给我们吗?

要求仙,何须制造“露水如玉屑”的特殊饮料呢?

只要我们能像一个单纯的孩童,欣然地为朝霞大声喝彩,为树梢的风向而凝目深思,为人跟人之间的忠诚、友谊而心存感动,为人如果能存着满心美好的激越,岂不比成“仙”更好?那些玉屑调露水的配方并没有使一个雄图大略的汉武帝取得应有的平静祥和,相反的,在他老年时一场疑心生暗鬼的蛊惑里,牵连了上万人的性命。

他永远不曾知道一颗知恩感激的心才是真正的承露盘,才能承受最清冽的甘露。

中国人的谦逊,总喜欢说“谬赏”、“错爱”,英文里却喜欢说“相信我,我不会使你失望的”。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更能接受的是前一种态度,当有人赞美我或欣赏我时,我心里会暗暗惭愧,我会想:“不!不!我不像你说的那么好,你喜欢我的作品,只能解释为一种缘分,一种错爱。古今中外,可欣赏可膜拜的作品有多少,而你独钟于我,这就使我感激万端。”

我的心在感激时降得更卑微、更低,像一片深陷的湖泊,我因而承受了更多的雨露。

到底是由大地来感谢一粒种子呢?还是种子应该感谢大地呢?

都应该。感谢会使大地更温柔地感到种子的每一下脉动,感谢也会使种子更切肤地接触到大地的体温。“谢谢”使人在漠漠的天地间忽然感到一种“知遇之恩”。“谢谢”使我们忘却怨尤,豁然开朗。

让我们从心底说一声:“谢谢!”——对我们曾身受其惠的人,对我们曾身受其惠的天。

第二篇:张晓风散文阅读训练

篇一:张晓风散文阅读训练 篇二:张晓风散文阅读训练

张晓风《不识》高三散文阅读题及答案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的追思会上,我问:“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9.作者开头说“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这句话在行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4分)

10.结合原文,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4分)

(1)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2)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11.从全文来看,简要概括作者所写的父亲性格特点。(4分)

12.作者以“不识”为题,如果把题目改给“回忆父亲”好不好?试加以比较分析。(6分) 参考答案: 9.(4分)引起下文对父亲的追忆;(2分)与后文写认识到没有谁可以彻底认识一个人相呼应。(2分)评分标准:意思对即可,踩点得分;其他答案,酌情给分。 10.(4分)(1)通过写父亲用象声词形容家乡香椿腌制过程,生动表现出父亲对故土的怀念,让父亲的形象更加亲近有趣。(2分)(2)写父亲说话的时断时续,意犹未尽,更加突出父亲年老的形象;表现父亲对敬仰者的信任与追随的精神品质。(2分)评分标准:意思对即可,踩点得分;其他答案,酌情给分。 11.(4分)学习勤奋上进,怀念故土,对人或事死心塌地,性格能够变通。(每点1分)评分标准:意思对即可,踩点得分;其他答案,酌情给分。 12.(6分)“不识”作为行文的主线(或“线索”)贯穿全文,引起读者的思考;(2分)作者由“不识”到认识,是逐步理解父亲,对父亲的情感加深的过程;(2分)若以“回忆父亲”为题,则显得平淡无奇,没有“不识”具有的发 [1] 阅读本文的读者还读了 本文关注度: 篇三:张晓风散文阅读训练 篇五:张晓风散文阅读训练

我从床上跳起,直奔她的卧室,她己坐起身来,一语不发地望着我,脸上浮起一层神秘诡异的笑容。 什么事? 她不说话。 到底是什么事? 她用一只肥匀的有着小肉窝的小手,指着窗外,而窗外什么也没有,除了另一座公寓的灰壁。 到底什么事? 她仍然秘而不宣地微笑,然后悄悄地透露一个字。 天! 我顺着她的手望过去,果真看到那片蓝过千古而仍然年轻的蓝天,一尘不染令人惊呼的蓝天,一个小女孩在生字本上早已认识却在此刻仍然不觉吓了一跳的蓝天,我也一时愣住了。 于是,我安静地坐在她的旁边,两个人一起看那神迹似的晴空,平常是一个聒噪的小女孩,那天竟也像被震慑住了似的,流露出虔诚的沉默。透过惊讶和几乎不能置信的喜悦,她遇见了天空。她的眸光自小窗口出发,响亮的天蓝从那一端出发,在那个美丽的五月清晨,它们彼此相遇了。那一刻真是神圣,我握着她的小手,感觉到她不再只是从笔划结构上认识 天 ,她正在惊讶赞叹中体认了那份宽阔、那份坦荡、那份深邃 她面对面地遇见了蓝天,她长大了。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像棉花似的,有些飘到草地上,有些飘入湖水里,我仍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暗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漫地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靠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条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馀,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但造物者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常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种子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长成,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荫,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第三篇:张晓风散文好句

生命是一桩太好的东西,好到你无论选择什么方式度过,都像是一种浪费。

生命有如一枚神话世界里的珍珠,出于砂砾,归于砂砾,晶光莹润的只是中间这一段短短的幻象啊!

一场刻骨的爱情就不算烟云过眼吗?一番功名利禄就不算滚滚尘埃吗?不是啊,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

只因太年轻啊,只因年轻啊,以为只要换一个方式,一切就扭转过来而无憾了。

生命太完美,青春太完美,甚至连一场匆匆的春天都太完美,完美到像喜庆节日里一个孩子手上的气球,飞了会哭,破了会哭,就连一日日空瘪下去也是要令人哀哭的啊!

爱我,不是因为我美好,这世间原有更多比我美好的人。爱我,不是因为我的智慧,这世间自有数不清的智者。爱我,只因为我是我,有一点好有一点坏有一点痴的我,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我,爱我,只因为我们相遇。

知识使人愚蠢,财富使人贫穷,一切的攫取带来失落,所有的高升令人沉陷,而且,每一项头衔都使我觉得自己的面目更为模糊起来……

我不只在我里,我在风我在海我在陆地我在星,你必须少爱我一点,才能去爱那藏在大化中的我。等我一旦烟消云散,你才不致猝然失去我,那时,你仍能在蝉的初吟、月的新圆中找到我。

只要听到别人的话锋似乎要触及我的中国了,我会一面谦卑地微笑,一面拔剑以待,只要有一言伤及它,我会立刻挥剑求胜,即使为剑刃所伤亦在所不惜。

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

人生世上,一颗心从擦伤、灼伤、冻伤、撞伤、压伤、扭伤,乃至到内伤,那能一点伤害都不受呢?如果关怀和爱就必须包括受伤,那么就不要完整,只要撕裂,基督不同于世人的,岂不正在那双钉痕宛在的受伤手掌吗?

受伤,这种事是有的——但是你要保持一个完完整整不受伤的自己做什么用呢?你非要把你自己保卫得好好的不可吗?

有些问题,如果要问,就该去问岁月,问我,我能回答什么呢?

“稀少”又是为什么?因为,相对于“欲望”,一切就显得“稀少”了……

我总无法像道学家所预期的把“好人”“坏人”分出来,《佛经》上爱写“善男子”“善女人”,生活里却老是碰到“可笑的男子”和“可悲的女人”。

我仍是中天的月色,千年万世,做一名天上的忠恳的出纳员,负责把太阳交来的光芒转到大地的帐上,我不即不离,我无盈无缺,我不喜不悲,我只是一丸冷静的岩石,遥望有多事多情多欲多悔的人世。

原来,所有的话,都是说给自己听的——说给或相信或不相信的自己听的——希望至少能让自己相信自己所说的话,我之所以想做树,想做菊,想做一枚蹄痕,想做月,想做一只残陋的碗,甚至是一条漠然不相干的裙子,不是因我生性超然,相反的是因为我这半生始终是江心一船,崖边一马,“船到江心马到崖”,许多事已不容回头,因而热泪常在目,意气恒在胸,血每沸扬,骨每鸣鸣然作中宵剑鸣,这样的人,如果允许我有愿,我且劝服我自己是江上清风,是石上苔痕,我正试着向自己做说客,要把自己说服啊!至于我听不听自己的劝告,我也不知道啊!

原来,世事是可以在一回首之间成风成烟的,原来一切都可以在笑谈间作梦痕看的,那么,这世间还有什么不能宽心、不能放怀的呢?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心底的一根弦。

天涯之遥,也无非是把一只脚不断地去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而已。

世上的事,果真能索能赔也就好了,然而不能啊!一生不能,累世也不能啊!

第四篇: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三个辣》读后感

高一1班

肖尧

其实,人活着本来就挺憋屈的。我们的出生本来就不是我们所能够掌控的,莫名其妙地,我们就来到了这个世界,但我们又不想死,所以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是在这种“既未选择活”也“懒得选择死”的无可无不可的状态中混了下来。不但生死我们不可以选择,例如选谁当国家总统,选谁来教我们,做我们的老师,选择去哪个大学读书,这世上这么多的事情,能够让我们这些小角色来选择的,几乎是微乎其微。所以,作者在面对选择的机会时是很振奋的,而我,也感觉到了拥有选择的机会,是多么地美好。

选择,是一种尊重的体现。经常听到人们在高呼类似于“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机会是要靠自己来争取”这类夸大其词的话,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这些被我们信奉为真理的东西,是否真的称得上真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首先,我们的出生就是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没有办法得到尊重,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有些人一出生就沐浴在“奢侈”二字中,而有些人,则被埋没在“贫穷”二字里,同样是降生,却有着如此截然不同的境遇,难道这样可以称作“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吗?”也许,我们可以靠后天的教育,后天的努力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但是,身为学生的我,经常是从老师的口中听到这类的话语,如果我们追溯到这个“命运”的根源的话,那么,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因为父母的要求,不得不来上学,这又是无法选择的。我们必须上学的命运,是父母,甚至是国家已经强制安排在我们身上的,我们又何来的选择,何来的自己掌握呢?现在的孩子,真的很苦,而且还经常没有选择的机会,得不到尊重。那些从小就被安排上补习班的孩子们,即使他们还什么都不懂,但他们一定知道选择,相比补习班,他们一定更加喜欢玩耍,而父母连孩子们小小的选择权利都剥夺了,即使这是爱的体现,但我觉得这也是不尊重的体现,不尊重孩子们还不会抗衡,不尊重孩子们还没有自己独立性的想法!

像我们这类小市民,能选择就的只有那么一小片关于自己的东西,而可悲的是,连这么一点小小的权力,也许都会被剥夺,我们不渴求金银财宝,荣华富贵,只渴求那个叫做“尊重”,叫做“选择”的四个字而已!

《桃红色的挑发针》读后感

高一1班

姚煜

看张晓风的文章,有一种随笔的感觉,就像是记录下了自己的一种感觉或是一种见解,但也不乏一种思考。

文中写一位母亲,用原子笔在头上画蓝线来画分中线,引发了作者对于美学的思考。

在作者眼中,她母亲那个年代的美学似乎甚于如今社会的美学。这是什么原因呢?当然不可能是教育的原因。与之较比,如今的教育更加发达,普及率也更是不能相比,对于艺术,美学的传授更是深厚,但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第一,我认为人们内心的浮躁。那位母亲必是因为嫌烦才随手拿起一只笔就画了。现在的人一样,根本没有心情、时间去欣赏艺术,去懂得美学。浮躁的社会只会让他们趋于急功近利的心理。唯利益是一切,根本就忘记了该要去懂得美学,欣赏美。

然而这种浮躁,我认为,与中国的历史与传统文化有关。西方的国家为何生活观念与我国不同,有其一原因是社会制度的保障以及珍惜当下的心态,与其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中国近代史的屈辱使中国目前依旧是发展中国家,有些人们依旧为温饱发愁,怎么还会有时间去想美呢?另外,中国传统文化使人们永远想到要为后辈们创造条件,所以现在人们不断地工作,不仅是为了生活,亦为了自己的后辈生活做储蓄。所以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更加容易浮躁,无暇去关注美。

当然,也包含了对美的缺失。那个年代旅游的概念还未大肆兴起,人们对于日常生活,早已熟知的城市的美,早已麻痹对于大自然的美,似乎早已忘却。对于自然美的体会的不足与周围环境的麻痹,亦使人们忘记美。

“珊瑚色的牛骨发针”和“草率的原子笔”,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却引发了一个民族对于美学的思考,在草率与精心之间,这个时代亏欠了太多的“美”。希望以后能多一些珊瑚色的美,少一些蓝色的伤痕。

《不朽的失眠》读书笔记

高一1班

沈晓芬

一千二百年前,他落榜了。于是他离开京城,一夜未眠,摸黑写下了《枫桥夜泊》。长长的榜单上没有容下他的名字,而人们却记得了这个在秋夜客船上失意的人以及他那场不朽的失眠。他就是当时的一位文豪——张继。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今社会那些没考好的考生。一场高考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考好了,前途的确会一片光明,但这并不代表没考好前途就会一片黑暗。想想看。有的人甚至因为一次失误便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啊!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吗?记得美国有首诗中这样写道:林子里出现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而我选择了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于是带来了完全不同的一番风景。上大学是一条路,不上大学也是一条路,为何连尝试都没尝试就放弃了呢,你哪知道你会不会看见另一番景象呢?

再从我们自己的身上找找看原因。在这个物欲横飞的世界,我们太想成功了,哪怕只是外表上的功名。总是单纯地认为考好了一次高考就赢得了一个未来,希望,甚至可以说是奢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最重要的还是要摆正自己的心态,哪有人的成功会是一帆风顺的?莫言只上完了初中,可他最后还不是获得了多少博士都可能拿不到的诺贝尔文学奖吗?

生活中不顺心的事多了去了,你永远都不知道前方还有多少的困难要去克服,还有多少的分岔路要去抉择。一时的成功的确会让你得到一时的满足,但人的一生不是一时而是一世,真正成功的是那些面对困难面对挫折迎头面对的人。

有句英语名言翻译成中文大概是这个意思:不要为了翻了的牛奶而哭泣。一次次的失败就好比翻了的牛奶,为之哭泣埋怨都已于事无补,只有接受现实,寻找原因,重新奋起,因为一次失败不等于永远失败,希望就在前方!

第五篇: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我读张晓风

台湾出产的女作家中,龙应台和张晓风是有趣的对比。第一印象,龙应台是刚,是冷峻,可犀利如她,竟也写出过《孩子你慢慢来》这样柔情似水的文字;张晓风则相反,初读是柔,是华丽,是美不胜收,却句读处处透着一股子豪劲。

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写自己的爱情观,一蔬一饭一鼎一镬都是朝朝暮暮的恩情,她说:“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保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这是作为平凡女子张晓风的爱情,可是她不凡的时候,爱情便是“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的豪迈与“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的庄严。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她说自己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己“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她真的做到了。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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