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防控知识最新

2022-09-27

第一篇:狂犬病防控知识最新

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材料

狂犬病防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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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狂犬病?

狂犬病(俗称恐水病、疯狗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该病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人或动物而引发。

2.狂犬病潜伏期

狂犬病潜伏期的波动很大,最短的6天,最长的可达10年,并且潜伏期内不出现发病症状。据统计,大约有84%的潜伏期为12-99天。

3.狂犬病的危害

狂犬病是目前病死率最高的传染病,一旦发病,病情发展很快,多数在3-5天即发生死亡,很少有超过10天的,病死率可达100%。我国人狂犬病的死亡数居2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之首。

4.狂犬病是怎样发生和传播的?

狂犬病病毒主要通过咬伤的伤口传播,也可由带病毒的唾液经受伤的黏膜和皮肤而侵入到体内。还有因吃了狂犬病动物的肉,以及在对病犬宰杀、剥皮、切割过程中,身体破损处接触到带有狂犬病病毒的脏器而被感染的病例。

5.为什么说犬和猫是人狂犬病流行的主要传染源?

犬和猫与人接触频繁。据统计,我国人被各种动物咬伤而得狂犬病的比例为:狗咬伤约占92%,猫咬伤约占5%,其他动物约占3%。可以看出,狗咬伤占的比例最高,其次是猫,所以说,狗和猫是我国狂犬病最主要的传染源。

6.犬得了狂犬病后会有什么异常表现?

犬得了狂犬病后,异常表现分为狂暴型和麻痹型。

狂暴型分为前驱期、兴奋期和麻痹期,前驱期主要表现:性情明显改变,神经过敏;有的离群独处,不与其他动物呆在一起,对主人变得无感情,有的出现异食癖,如吃土、咬草、咬木头等;兴奋期表现:坐立不安,吠叫无常,此时已不能辨认生人和熟人,而表现出攻击人的疯狂状态,很多人就是在这时被咬伤发病的;麻痹期表现:病犬耷拉着尾巴,或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嘴巴不能闭合,嘴流口水,吞咽困难,想喝水而不敢喝,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全身被毛竖起。进入晚期,病犬呼吸困难,全身衰竭而死。

麻痹型表现得很安静,可能不攻击人或抚摸它时攻击人,并且不喜欢吃东西,大量流口水,开始表现为轻度瘫痪,最后死亡。

7.猫得了狂犬病后有什么异常表现?

猫感染狂犬病后行为比犬更加狂暴,病初躲在暗处,叫声异常,病情严重后非常狂暴,常从暗处突然跳出,咬伤人面部,防不胜防。所以,真正发病的猫传播狂犬病的危险性比犬大。

8.为什么说控制好动物狂犬病就能控制人狂犬病?

狂犬病主要在动物之间传播流行,狂犬病病毒主要储存在动物中。此外,人狂犬病主要是被犬咬伤引起的,再加上人与人之间不会传播狂犬病。因此,控制好动物狂犬病就能控制人狂犬病。

9.怎样控制好犬的狂犬病?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村犬类的疫苗注射密度达到了70%以上,那么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几率是很少的。但也不排除病毒变异的可能性,一旦病毒变异,现有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效果可能会很差,这样将周围注射过疫苗的犬类也同时进行扑杀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可以防止变异病毒突破现有疫苗屏障向周围传播。

10.环境消毒药的选用

狂犬病病毒对强酸、强碱、高锰酸钾等消毒药都敏感,因此多数消毒药都可选用,如:过氧乙酸、聚维酮碘等。

11.被咬伤后伤口的处理 被咬伤后,应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洁伤口,并压挤出血;也可用70%酒精或醋、白酒洗涤,或直接用水大量冲洗伤口,严重的要及时到医院处理。被疯动物撕裂的衣物,应及时更换煮沸,以防止再接触皮肤或粘膜发生“非咬伤性接触感染”。

12.犬接种疫苗的程序

我国规定养犬,应接种狂犬病疫苗。幼犬50日龄后,即应接种犬疫苗。3月龄以上的犬,每年应接种1次狂犬病疫苗。不同的疫苗首次免疫程序应参看说明书。

13.狂犬病疫情发生后处理

狂犬病属于二类动物疫病,根据《动物防疫法》应对所有患病动物以及疑似感染动物进行扑杀处理。

14.没有发病的和打过疫苗的是否也要处理?

没有发病的和打过疫苗的犬也要进行扑杀处理,因为表面健康动物和打过疫苗的动物也存在携带病毒的可能,并且病毒存在变异可能。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公共卫生处副处长李万有表示,一个村子发生了狂犬病疫情,一般要对全村的犬类进行扑杀。

15.案例

2006年云南楚雄牟定县发生狂犬病,造成3人死亡,共扑杀犬5.5万只。 2008年云南弥勒县发生狂犬病,造成6人死亡,共扑杀犬1.1万余只。 2009年陕西汉中发生狂犬病,造成12人死亡,共扑杀犬3.64万只。

第二篇:狂犬病防控预案

二郎乡狂犬病防控工作

预案

狂犬病是一种典型的人畜共患性传染病,其病原体是狂犬病毒,主要是通过狗咬伤或动物抓伤而感染人,其病潜伏期长,发病急,人得病后主要症状是神经、精神症状。病死率为100%。

为防止我乡疫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二郎乡整脏治乱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乡狂犬病防控工作,确保人畜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部门配合,做好家犬管理。

广大人民群众有养犬的习惯,但狂犬病防范意识较差,犬的免疫基本是空白,为控制狂犬病疫情的介入和发生,抓住全乡整脏治乱大好机遇,机加强犬的管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饲养人携犬到畜牧站或相关部门注射狂犬疫苗,严禁流动放养,对流动犬作为无主犬组织相关人员捕杀。

二、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各村卫生室密切注意辖区内疫情动态,特别是仁怀毗邻村和养犬密集区域加强监测力度,发现狂犬立即捕杀,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被犬伤的人及时诊治并注射狂犬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严防狂犬病传播。

三、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健康教育宣传。

各村卫生室切实加强狂犬病防控宣传,主动积极采取一切防控措施,对狂犬病防控利用黑板报、广播要宣传到位、人员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严防狂犬病在我乡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危害。特成立狂犬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狂犬病应急处置小组:

狂犬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赵温柱(二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胡作刚(二郎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蔡玉波(二郎乡畜牧站站长)

钟正强(二郎乡派出所所长)

袁远洪(二郎乡卫生院防保组长)

职责:负责布置、调配全乡防控工作及后勤协调。由胡作刚具体负责。

狂犬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胡作刚(二郎乡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熊正发(二郎乡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袁明生、袁远洪、冯刚、陈招群、蔡勇、董琳、周模祥、陈招茂、肖泽玉、袁垠生。

职责:负责全乡狂犬病疫情的监测、排查及治疗。由由熊正发具体负责。

二郎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2日

第三篇: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议稿)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由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猫等动物咬伤所致,当人被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及舔舐伤口或粘膜后,其唾液所含病毒经伤口或粘膜进入人体,一旦引起发病,病死率几乎100%。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多起一犬伤多人事件,影响极大,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遏制狂犬病疫情蔓延,有效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和任务

(一)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知晓率:城镇居民达100%,农村群众达100%,养犬户和犬类经营户达100%;

(二)被犬咬伤的人员救治处理:应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处理伤口,医疗卫生单位伤口正确处理率100%,并告诫伤者及时接种正常渠道、正规厂家生产的狂犬疫苗(狂犬免疫球蛋白);

(三)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率:城镇达100%,乡村达100%;

(四)犬只免疫证发放率达100%;

(五)病犬、流浪犬扑杀率100%;

(六)全县狂犬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不再发生人狂犬病新发病例。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卫生、畜牧和公安等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畜牧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宣传部、人武部、财政局、药监局、交通局、教育局、城管大队、广电局、环保局、疾控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狂犬病防控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组织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二)畜牧兽医部门:指导各乡镇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全县兽用狂犬疫苗的组织供应及调配,做好动物间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和病死犬只处置技术指导。

(三)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爱卫办):负责协调全县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伤病人的救治、人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及人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餐饮业监督管理局等。

(四)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养犬户审批与违章养犬户处理,组织捕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五)工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销售的管理工作。发生狂犬病疫情时,依法关闭犬类交易市场和狗肉餐馆,查处非法交易行为。

(六)人武部门:负责组织抽调民兵,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七)财政部门:保障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九)宣传及广电部门:负责全县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十)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学生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交通部门: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证明承接运输犬类及其产品,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章运输犬类及其产品进行处理。

(十二)城管、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内犬只的扑杀工作。

(十三)疾控中心:负责全县人患狂犬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疫苗(狂犬免疫球蛋白)采购供应、接种技术培训、加强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等。

五、疫情处理原则

(一)疫点:以狂犬病病人受伤地或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地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对疫点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发病死亡的人或动物及其污染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对疫点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点内所有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疫点一年内严禁养犬。

(二)疫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3公里范围内划定为疫区,对疫区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疫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同病死人畜有密切接触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

(三)受威胁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60公里范围内划定为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采取“免、管、灭”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受威胁区内所有犬类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实行拴养或圈养;对病犬、流浪犬进行强制扑杀。

六、防控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狂犬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互通信息,指定专人配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不再新增狂犬病病例。

(三)加强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狂犬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及会议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控狂犬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群众消除恐慌心理,自觉参与防控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各养犬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一是要做好自身防护;二是要科学养犬;三是要及时向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举报行为异常犬只。

(四)推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犬类狂犬病免疫实行“一年一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对本辖区内未经免疫的犬类实行集中强制免疫、办理免疫证和挂牌登记。对拒绝接受强制免疫的养犬户,其所养犬只将予以强制扑杀。从今年起,每年6月份为全县犬类统一免疫时间,费用由养犬户自负。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犬类狂犬病疫苗接种台帐,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认真做好查漏补免工作,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

(五)严格规范犬类管理。各犬类饲养者对经过免疫的犬只要立即实行拴养或圈养,并主动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登记;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广大群众要自觉控制犬类饲养量,尽可能少养或不养;养犬户要对养犬场地进行经常性消毒,发现病犬及时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确认。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犬只伤人事件的,各乡镇要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扑杀,并由犬主承担医药费等相应责任。

(六)对疫区高危人员进行人狂犬病紧急免疫。发生人狂犬病或动物狂犬病时,所辖乡镇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1日内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医疗机构,对疫点内所有人群和疫区内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同时,对受威胁区所有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倡进行人狂犬病免疫注射。

(七)做好犬类的强制扑杀工作。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之间狂犬病疫情时,所辖乡镇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1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内所有犬类及受威胁区内的病犬、流浪犬进行彻底扑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流浪犬或有可疑症状的犬只予以强制扑杀,其中每年5月-7月必须开展一次以上扑杀活动。同时对没有按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无证、无牌和免疫后未拴养、圈养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流浪犬处理。对拒绝、阻挠扑杀上述犬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八)规范狂犬病疫苗的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和供应,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畜牧局统一订购和供应,各医疗保健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药品,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查处非法经营、违规使用人用疫苗和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九)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人之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人狂犬病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立即派出专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科学预测预防疫情并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县内外疫情动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

(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扑杀工作人员的预防注射、防护指导及病人的救治工作。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高发病区要开展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对犬伤患者伤口及时进行正确处理和救治。从事犬只免疫、扑杀的工作人员要全部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费预防接种。同时,卫生、畜牧部门要做好狂犬病防护技术指导工作,防止工作人员成为狂犬病传染源。

(十一)规范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严禁经营销售病犬、死犬及疫区犬。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犬类或其它动物患有疑似狂犬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在发生狂犬病疫情时,要及时关闭全县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同时,对犬类屠宰点、狗肉食馆存栏的犬只进行查封,禁止加工、贩卖。患狂犬病、疑似狂犬病的犬类及其它动物,其被捕杀或自然死亡的尸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剥皮、食用、出售。严厉禁止经营和销售来自疫区的所有犬类及其产品,违者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查,对在防控过程中,不履行职责造成狂犬病流行,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篇:xxx小学春季狂犬病防控常识

狂犬病

随着气温回暖,犬类性情暴躁易怒,伤人的危险大大增加,极易引起狂犬病发生。

狂犬病又称恐水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人感染后一旦发病,病死率100%。初期表现为特有的狂躁、恐惧不安、怕风恐水、对声、光等刺激敏感,流涎和咽肌痉挛,最终因呼吸或循环衰竭而死亡。

动物感染发病后表现狂暴不安和意识紊乱。病初主要表现精神沉郁,举动反常,如不听呼唤,喜藏暗处,出现异嗜,好食碎石、木块、泥土等物。不久,即狂暴不安,攻击人畜,常无目的地奔走。

目前正值狂犬病高发季节,与易患狂犬病的动物接触机会多的人应提前预防注射狂犬疫苗,如被犬类咬伤后感觉异常,应立即就诊,以免错过免疫时机,危及性命。如发现猫犬等动物异常,应立即隔离,并报告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人发生狂犬病后症状

在狂犬病的早期,病人多有低热、头痛、全身发懒、恶心、烦躁、恐惧不安等症状。接着,病人对声音、光线或风之类的刺激变得异常敏感,稍受刺激立即感觉咽喉部发紧。被病兽咬伤的伤口周围,也有麻木、痒痛的异常感觉,手脚四肢仿佛有蚂蚁在爬。两三天以后,病情进入兴奋期。病人处于高度兴奋的状态。突出表现为极度恐怖,恐水、怕风,遇到声音、光线、风等,都会出现咽喉部的肌肉严重痉挛。病人虽然非常渴却不敢喝水,喝了水也无法下咽,甚至听到流水的声音或者别人说到水,也会出现咽喉痉挛。严重的时候,病人还有全身疼痛性抽搐,导致呼吸困难。狂犬病的病人,神志大多数 清醒;但是,也有部分病人出现精神失常,说胡话。兴奋期约有两三天后,病人变得安静下来,但是,随之出现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都会出现衰竭,迅速陷入昏迷,十几个小时以后,就会死亡。狂犬病的病程,一般不超过6天。

预防方法

控制野生动物间的传播,通过投喂含口服狂犬疫苗的诱饵实现控制宠物间的传播,为宠物强制性接种狂犬疫苗,对易感人群预防性免疫接种,为易于接触到狂犬病病毒的人群接种狂犬疫苗被咬伤后预防性处理用消毒剂充分清洗伤口,如双氧水、碘基消毒剂、0.1%新洁尔灭,或3%-5%肥皂水,迫不得已的时候甚至只用清水洗涤也有意义。但是注意不要用嘴吸伤口,因为口腔中的微小破损可能拉近狂犬病毒与脑的距离!(参见前面关于病理部分的描述。)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再用75%乙醇消毒,继之用浓碘酊涂擦。局部伤口处理愈早愈好,即使延迟

1、2天甚至

3、4天也不应忽视局部处理,此时如果伤口已结痂,也应将结痂去掉后按上法处理。清洗伤口之后就应该注射狂犬病疫苗;接种疫苗的同时,还可以在伤口附近浸润注射狂犬病病毒抗血清,但是如果使用抗血清的话,有必要加大疫苗的用量,以避免抗血清降低疫苗的效果。

急救措施

1、被流浪动物或者是不能辨明其健康与否的动物咬伤或抓伤后,应立即用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再用碘伏消毒(不是碘酒,碘酒即碘酊,会刺激皮肤黏膜)。伤口不要包扎,要保持暴露,因为狂犬病菌属于厌氧菌,包扎导致伤口缺氧反而会加速病菌繁殖。在被咬(抓)伤24小时内到防疫站,疾控中心接种疫苗。(医院不提供疫苗接种)

2、狗咬伤分健康狗咬伤和狂犬病狗咬伤(后者又称狂犬病或恐水病),前者多无生命危险,后者常存于疯狗唾液中的狂犬病毒,除狗之外,带毒的猫、狼咬伤后,也会发生本病,被感染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未做防注射者的发病率达30%~70%以上。

传染源管理

(1)加强犬和猫的管理,控制宠物间的传播。野犬应捕杀,为宠物强制性接种狂犬疫苗,发病的犬、猫立即击毙、焚毁或深埋。

(2)控制野生动物间的传播,通过投喂含口服狂犬疫苗的诱饵实现。

疫苗接种

为易于接触到狂犬病病毒的人群接种狂犬疫苗。我国现用的是地鼠肾细胞培养狂犬病因定毒的甲醛灭活疫苗,免疫方法为肌肉注射5针,即第0、

3、

7、

14、28天各注射2ml,如咬伤程度严重或伤处近中枢神经可加倍量注射疫苗,疫苗使用如不及时或剂量不足都会影响预防效果。疫苗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抗狂犬病毒免疫血清的使用:在人被咬伤后,除对伤口立即清洗外,还可应用高价抗狂犬病毒免疫血清,以人的免疫血清为佳,剂量为每公斤体重肌注20-40国际单位,其中一半注射于伤口周围。如应用马的免疫血清应有用前需做过敏试验,阴性者方可注射。

xxxxx政教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第五篇:瑞丽市狂犬病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1.防控狂犬病的主要技术路线

1.1控制传染源 传染源(亦称传播来源)是受感染的动物包括患病动物和带菌(毒)动物。患病动物排泄病原微生物,带菌(毒)动物是通过非接触感染。因而,控制传染源是防制狂犬病发生和流行的关键一步。

1.2切断传播途径 通过掌握各种传播途径是切断病原体继续传播的途径,防止易感动物受传染,从而更好地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这是防制狂犬病的重要环节之一。

1.3犬的免疫接种 做好犬的免疫接种是防制狂犬病发生的主要手段。

1.4疫病监测 通过对狂犬病进行疫病监测,及时掌握边境和我市的狂犬病流行情况以及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2.狂犬病的防控技术手段

2.1科学制定免疫程序 免疫接种应有周密的计划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制定免疫计划是应对当地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据此拟定每年的免疫接种计划。我局结合全市的养犬情况和地处边境的特殊位置制定免疫程序为:幼犬2月龄以上进行初免,隔21日进行再次免疫注射连续免疫2次,以后每隔半年进行强免一次;普防时至少要有75%以上的犬在一个月内接种完疫苗。一旦狂犬病爆发,受威胁区的犬进行强制免疫。

2.2加强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诊断是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是掌握狂犬病的流行特点,正确制定防控措施;是控制传染病蔓延和流行的重要手段。

1 2.3消毒灭源 易感动物(家犬、猫及野犬、狐和狼等)感染后,可以表现为患病和携带病原两种状态。因此,对患病动物和病原携带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消毒灭源,是有效控制传染源、防治狂犬病蔓延或流行的重要手段。

2.4加强动物检疫,控制传染源 由于目前狂犬病仍无法治愈,因此,当发现患可疑狂犬病动物时,不宜治疗,应尽快扑杀,防止其攻击人或其他动物;扑杀的动物必须采取焚烧或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检出的病犬不得食用,以免造成该病的传播,并及时扑杀无主犬、流浪犬及野犬。

2.5加强疫监测,及时处置带毒犬 病原携带者存在着间歇排出病原体的现象,故仅凭一次病原学检查的阴性结果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只有反复多次的检测均为阴性时才能排除病原携带状态。

2.6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法 用10%漂白粉或5%活性氯等消毒剂对疫点、疫区的消毒。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对受威胁区一天消毒一次。

2.7采取快速处置机制 一旦出现犬的疑似病例,我局及时以市疾控中心联合快速处置,防止2次污染的发生。定性诊断,一旦发生犬咬人事件,第一时间扑杀伤人的犬,并取病料(犬脑)送到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定性诊断,保障疫病的及时处置,有效地防止疫菌的扩散。

2.8与缅方相互配合 一旦边境发生疫情及时与缅方协调,共同采取疫性划定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2.9长年开展犬的免疫接种工作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设的动物诊疗室长年开展犬的免疫接种工作,确保新产的幼犬和购入未免疫接种犬能及时得到免疫接种。

2 3.狂犬病防制技术规范 3.1实验室诊断 3.1.1实验室诊断

①实验室诊断可采用以下方法:

a、免疫荧光试验;b、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c、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 d、内基氏小体(包涵体检查)。

②结果判定

县级以直动物防疫监测机构负责动物狂犬病诊断结果的判定。 a、被发病动物咬伤或符合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特征的动物,判定为疑似患病动物。 b、具有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和内基氏小体(包涵体检查)阳性结果之一的,判定为患病动物。c 、具有免疫荧光试验和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阳性结果之一的判定为患病动物。

3.2疫情的处理

3.2.1疑似患病动物的处理

a、发现有兴奋、狂暴、流涎、具有明显攻击性等典型症状的犬,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扑杀。b、发现有被患狂犬病动物咬伤的动物后,畜主应立即将其隔离,限制其移动。c、对动物防疫监测机构诊断确认的疑似患病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监测机构应做好技术指导,并按规定采样、检测、进行确认。

3.2.2确认后疫情处理

确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疫情处置措施。

①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分

3 a、疫点 圈养动物,疫点为患病动物所在的养殖场的(户);散养动物,疫点为患病动物所在的有关经营、暂时饲养或存放场所。

b、疫区 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所在区域。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c、受威胁区 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所在区域。 ②采取措施

a、疫点处理措施 扑杀患病动物和被患病动物咬伤的其他动物,并对扑杀和发病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所有犬、猫进行一次狂犬病紧急强化免疫,并限制其流动;对污染的用具、笼具、场所等全面消毒。

b、疫区处理措施 对所有犬、猫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对犬圈舍、用具等定期消毒;停止所有犬、猫交易。发生重大狂犬病疫情时,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疫区进行封锁,限制犬类动物活动,并采取相应的疫情扑灭措施。

c、受威胁区处理措施 对未免疫犬、猫进行免疫;停止所有犬、猫交易。

d、流行病学调查及监测 发生疫情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每天对疫点内的易感动物进行临床观察;对疫点内患病动物接触的易感动物进行一次抽样检测。

③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撤销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撤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所有患病犬、猫进行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后,对疫点内有犬、猫连续观察30天以上,没有新发病例;疫情监测为阴性;按规定对疫点、疫区进行终末消毒;符合以上条件,则由重大动物防制指挥部撤销疫点、疫区和受 4 威胁区,动物防疫监督机仍继续对该地区进行定期疫情监测。

3.3预防与控制 3.3.1免疫接种

①犬的免疫,对所有犬实行强制免疫。对幼犬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初免,以后每年用弱毒疫苗加强免疫一次。采用犬联苗免疫的,则按疫苗说明书进行。

②其他动物的免疫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免疫。 ③所有犬的免疫和其他免疫动物要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并发放统一免疫证明,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要建立免疫档案。

3.3.2疫情监测

每年对老疫区和其他重点区域的犬进行1-2次监测。采集犬的新鲜唾液,用RT-PCR方法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再采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复核确诊。

3.3.3检疫

在运输或出售犬、猫前,畜主应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检疫合格的犬、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运输或出售时,犬应具有狂犬病的免疫标识,畜主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犬、猫从非疫区引进。引进后,应至少隔离观察30天,期间发现异常时,要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3.4.日常防疫

养犬场要建立定期免疫和消毒制定,做到一犬一年一免疫一牌 一册五个一的科学养犬规范的措施。养犬、养猫户要注意做好圈舍的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按规定及时进行狂犬苗的免疫接种。

3.3.5.控制传染源

5 一旦出现犬咬伤人或畜,则及时进行科学处置,决不让病源传播和扩散。

瑞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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