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及应急预案

2022-11-30

第一篇:质量事故及应急预案

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预案

质量事故紧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 1 1.1、编制目的 ...................................................................................................... 1 1.

2、编制范围 ...................................................................................................... 1 1.3、编制说明 ...................................................................................................... 1 1.

4、工作原则 ...................................................................................................... 1

2、应急指挥机构 ......................................................................................................... 2

2.1、成立质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 2 2.

2、主要职责 ...................................................................................................... 2

3、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 3

3.1、质量问题: .................................................................................................. 3 3.

2、一般质量事故: .......................................................................................... 3 3.3、重大质量事故: .......................................................................................... 3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 5

4.1、质量问题的处理 .......................................................................................... 5 4.

2、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 5 4.3、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 5

5、工程质量控制 ......................................................................................................... 7

5.1、控制程序 ...................................................................................................... 7 5.

2、预防措施 ...................................................................................................... 7 5.3、纠正措施 ...................................................................................................... 8

6、工程质量施工应急处理 ......................................................................................... 9

6.1、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 9 6.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 9 6.3、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 10

6.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 11 6.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 13

7、附件 ....................................................................................................................... 15

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嵩明(小铺)至昆明高速公路中交三公局分部1标段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质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同时规定本合同段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程序,确保及时上报及处理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进行控制。

1.3、编制说明

本应急预案为针对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但往往质量事故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在此特别声明,如在质量事故中出现安全事故,应首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之后方可按照本预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三公局分部1标段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由质检部负责,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三公局分部1标段质量事故响应机制。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质检部要与有关部门(安全部等)、综合办密切协作,保证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三公局分部1标段工程质量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质检部是处置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三公局分部1标段工程质量(如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部为主体)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任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当地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

1 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2、应急指挥机构

2.1、成立质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我项目成立质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质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质检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组长:副组长:

组员: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依序递补。

2.2、主要职责

①拟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②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质量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 ③指导、协调和参与嵩质量事故的处置; 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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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三个等级。

3.1、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1)一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8~20万元之间。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护面墙、挡土墙等构造物,整段坍塌、破坏、报废,需返工重做的;

(2)二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3~8万元之间。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护面墙挡土墙等构造物,局部段落坍塌、破坏、报废,需返工重做的;

(3)三级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护面墙、挡土墙等构造物,整段坍塌、破坏、报废,需返工重做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

3.2、一般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3、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③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死亡人10以上,29人以下;

3 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③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③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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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4.1、质量问题的处理

(1)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暂停施工。

(2)应根据驻地监理办批准的处理方案,对发生事故的工程进行处理。 (3)应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处理完毕后,消除事故产生根源后,驻地监理办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批准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开工。

4.2、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1)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暂停施工。 (2)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紧急处理措施。

(3)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部提交含事故现场照片、施工日志、事故原始记录、事故原因与损失的核实情况,以及事故现场分析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及详细书面报告。

(4)应根据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或补救措施对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的工程进行处理。

(5)应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工程处理完毕后,消除质量事故产生根源后,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

4.3、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1)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暂停施工,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由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向项目经理部报告。

(2)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会同项目经理部、对事故原因、责任、事故损失及其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与验证,并签署《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在36小时内,应将事故初步书面报告报送项目经理部。

(3)在事故发生2天内,向项目经理部提交含事故现场照片、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损失、及其有关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向项目经理部当面汇报。

(4)应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处理完毕后,消除质量事故产生根源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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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质量控制

5.1、控制程序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应按下列程序实施:①确定项目质量目标,②编制项目质量计划,③实施项目质量计划。控制过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重点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包括以下几点。

(1)加强技术交底: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2)在施工过程中对测量控制点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时及时进行修复,对桥梁工程下部结构施工前要进行多次复核确保桩位及立柱的准确。

(3)所有进场材料需检验合格方能进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不得进场。

(4)对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5)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5.2、预防措施

(1)工程施工项目部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5)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6)对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7 5.3、纠正措施

(1)对发包方、监理方、设计方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处理结果。

(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出的问题,由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报监理、设计、业主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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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质量施工应急处理

6.1、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6.1.1、基本步骤

①进行细致的现场研究,观察记录全部实况,充分了解与掌握引发质量问题的现象和特征。

②收集调查与问题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摸清工程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及面临的各种条件和情况。

③找出可能生产质量问题的所有因素。分析、比较和判断,找出最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

④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或模拟实验予以论证确认。 6.1.2、分析要领

分析的要领是逻辑推理法,其基本原理是:

①确定质量问题的初始点,即所谓原点,它是一系列独立原因集合起来形成的爆发点。因其反映出质量问题的直接原因,而在分析过程中具有关键性作用。

②围绕原点对现场各种现象和特征进行分析,区别导致同类质量问题的不同原因,逐步揭示质量问题萌生、发展和最终形成的过程。

③综合考虑原因复杂性,确定诱发质量问题的起源点即真正原因。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是对一堆模糊不清的事物和现象客观属性和联系的反映,它的准确性和管理人员的能力学识、经验和态度有极大关系,其结果不单是简单的信息描述,而是逻辑推理的产物,其推理可用于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6.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6.2.1、事故报告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状况,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经过及主要状况和后果;

9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④现场已采取的控制事态的措施; ⑤对企业紧急请求的有关事项等等。 6.2.2、现场保护

当施工过程发生质量事故,尤其是导致土方、结构、施工模板、平台坍塌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施工负责人应视事故的具体状况,组织在场人员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救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做好现场记录、标识、拍照等,为后续的事故调查保留客观真实场景。

6.2.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是搞清质量事故原因,有效进行技术处理,分清质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手段。

事故调查包括现场施工管理组织的自查和来自企业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调查;此外根据事故的性质,需要接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检察、劳动部门等的调查,现场施工管理组织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6.2.4、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包括两大方面,即:

①事故的技术处理,解决工程质量不合格和缺陷问题; ②事故的责任处罚,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大小、情节轻; 6.2.5、恢复施工

对停工整改、处理质量事故的工程,经过对工程质量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全面检查验收,并有明确的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意见后,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批准恢复正常施工。

6.3、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6.3.1、处理依据 ①施工合同文件;

②工程勘察资料及设计文件; ③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④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及其强制性条文;

10 ⑤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 6.3.2、处理要求

①搞清原因、稳妥处理。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必须对事故原因展开深入的调查分析,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鉴定或邀请专家咨询论证,只有真正搞清事故原因之后,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

②坚持标准、技术合理。

在制订或选择事故技术处理方案时,必须严格坚持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要求,做到技术方案切实可行、经济合理。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单位或其他方面提出的处理方案,也应报请原设计单位审核签认后才能采用。

③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必须加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的管理,落实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做好过程检查、验收和记录,确保结构安全可靠,不留隐患,功能和外观处理到位达标。

④验收鉴定、结论明确。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需要通过检查、验收和必要的检测鉴定,如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获得可靠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后对处理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6.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是指技术处理方案,其目的是消除质量隐患,以达到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各项功能及寿命要求,并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6.4.1、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

11 构补强、表面处理等,某些事故造成的结构混凝土表面裂缝,可根据其受力情况,仅作表面封闭保护。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可进行剔凿、抹灰等表面处理,一般不会影响其使用和外观。对较严重的问题,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补强处理,这样往往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

(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例如,某防洪堤坝填筑压实后,其实压土的干密度未达到规定值,进行返工处理。又如某公路桥梁工程预应力按规定张力系数为 1.3,实际仅为 0.8,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也无法修补,只有返工处理。对某些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无法采用加固补强修补处理或修补处理费用比原工程造价还高的工程,应进行整体拆除,全面返工。

(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①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有的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若要纠正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若经过分析、论证其偏差不影响产生工艺和正常使用,在外观上也无明显影响,可不做处理。又如,某些隐蔽部位结构混凝土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及外观,也可不做处理。②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例如,混凝土表面轻微麻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不做专门处理。③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例如,某检验批混凝土试块强度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强度不足,在法定检测单位,对混凝土实体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际强度已达规范允许和设计要求值时,可不做处理。对经检测未达要求值,但相差不多,经分析论证,只要使用前经再次检测达到设计强度,也可不做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④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12 6.4.2选择最适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辅助方法

(1)实验验证。即对某些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项目,可采取合同规定的常规试验方法进一步进行验证,以便确定缺陷的严重程度。例如,混凝土构件的试件强度低于要求的标准不太大(例如 10%以下)时,可进行加载实验,以证明其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又如,公路工程的沥青面层厚度误差超过了规范允许的范围,可采用弯沉实验,检查路面的整体强度等。

(2)定期观测。有些工程,在发现其质量缺陷时其状态可能尚未达到稳定仍会继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宜过早做出决定,可以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观测,然后再根据情况做出决定。属于这类的质量问题如桥墩或其他工程的基础在施工期间发生沉降超过预计的或规定的标准;混凝土表面发生裂缝,并处于发展状态等。有些有缺陷的工程,短期内其影响可能不十分明显,需要较长时间的观测才能得出结论。

(3)专家论证。对于某些工程质量问题,可能涉及的技术领域比较广泛,或问题很复杂,有时仅根据合同规定难以决策,这时可提请专家论证。采用这种方法时,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近早为专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情况和资料,以便使专家能够进行较充分的、全面和细致地分析、研究,提出切实的意见与建议。

(4)方案比较。这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同类型和同一性质的事故可先设计多种处理方案,然后结合当地的资源情况、施工条件等逐项给出权重,做出对比,从而选择具有较高处理效果又便于施工的处理方案。例如,结构构件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可采用改变结构构造来减少结构内力、结构卸荷或结构补强等不同处理方案,可将其每一方案按经济、工期、效果等指标列项并分配相应权重值,进行对比,辅助决策。

6.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6.5.1、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应严格按施工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依据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通过实际量测,检查各种资料数据进行验收,并应办理交工验收文件,组织各有关单位会签。

6.5.2、必要的鉴定

为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效果,凡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其他重要性能

13 的处理工作,常需做必要的实验和检验鉴定工作。或质量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保证资料严重缺乏,或对检查密实性和裂缝修补效果,或检测实际强度;结构荷载实验,确定其实际承载力;超声波计策焊接或结构内部质量;池、罐、箱柜工程的渗漏检验等。检测鉴定必须委托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

6.5.3、验收结论

对所有的质量事故无论经过技术处理,通过检查鉴定验收还是不需专门处理的,均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若对后续工程施工有特定要求,或对建筑物使用有一定限制条件,应在结论中提出。

验收结论通常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有附加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等。 (5)对耐久性的结论。 (6)对建筑物外观的结论。

(7)对短期内难以做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应以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问题一时认识不清,且一时不致产生严重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和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起源点,方可确认处理方案,避免急于求成造成反复处理的不良后果。审核确认处理方案应牢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针对确认不需专门处理的质量问题,应能保证它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且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因此,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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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件

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第一条 公路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第二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二)一船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人10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5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负责调查处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由权利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养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第五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3在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部门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站和部质监总站(传真号:010-65261138),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表一)。

第六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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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七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而后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象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第八条 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九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各级质量监督站每季未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附表二)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第十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交通部设工程质量举报电话,电话:010-65292337,010-65292769。

附件2: 附刑法有关条款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附件3: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凡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999年2月24日)规定的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该条例或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指挥部(总监办)特别列出以下几条予以强调(具体条款及内容详见法规):

17 (总监办)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指挥部(总监办)、设计、监理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指挥部(总监办)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对施工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资质证书,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施工、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的其他行为,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停止资信登记1-2年的处罚或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

18 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或者伪造检验报告或伪造检验结论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其他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隐蔽工程缺陷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和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对责任单位予以警告、罚款或对设计、施工单位停止1-2年资信登记,对监理单位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第二篇: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编制依据 ............ 0

2.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

13.事故分类 ............

24.事故报告 ............

35.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 3

6.事故调查 ............

47.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 4

8.工程处理 ............ 4

1.编制依据

1.1主要规范、规程 、法规表1-

11.2编制目的

为做好本项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项工程施

工质量事故,保证本项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工程施工

实际,进一步推动总公司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进展,实现总公司提出的“以

质量抗击规模”的企业发展战略,树立江苏省建工集团品牌,依据总公司及分公

司现行的各类有关文件和标准制定本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青岛和达中心城A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

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

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

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4.2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

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

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1.5质量事故目标

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消除一切质量隐患。

2.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2.1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

2.1.1成立以分公司经理朱健为组长,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各施工员为组员

的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2.2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2.2.1组长:朱健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的全面工作,对青岛和达中心城工程项目部的

质量事故应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2副组长:瞿畅、

负责建立健全青岛和达中心城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

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项目部在施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

2.2.3组员:孔祥坤、凌雄、蒋泉、丁新建

建立健全项目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

的质量事故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具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

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各个施工队,确保目标实现。组织对现场

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组织对施工队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

队整改落实。排查质量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所负责项目不发生任何质

量事故。

2.3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

2.3.1项目部与各施工队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

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3.事故分类

3.1总述

3.1.1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

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

故。

(1)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

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

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

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事故报告

4.1工程不同等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4.1.1一般质量事故工作流程:

(1报告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审批办法落实

(2)施工现场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采

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

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

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3)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立即将事故实际情况,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及

时上报现场施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并立即以口头、电话等

形式及时上报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接到

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同时上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4)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协同事故现场人员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展开周

密、细致的调查,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上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

组,得到批复后立即加以实施。对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和破坏现场,

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将进行严肃查处。

5.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1各级事故应急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进行事故调

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2.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

5.2.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5.2.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2.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5.2.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3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6.事故调查

6.1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6.2一般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施工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部核备。

7.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7.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7.2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7.3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7.4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7.5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工程处理

8.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8.1.1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1.2较大质量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并备案。

8.1.3重大质量事故,由总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提出处理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三篇: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青冈昌盛豆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1、质管办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箱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箱少于1000箱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1000箱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五、内容

1、监测系统

A、质检部检验人员、生产部工艺人员以及与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B、销售部人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C、销售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2、预警系统

各部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一、 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 职责

1、 质管办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2、 公司质管办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 销售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4、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办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四、 工作程序

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部门、各车间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A、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B、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C、 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召回程序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五、 责任追究

1、 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 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六、 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管办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管办主任确认后予以实施。

质管办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质管办主任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七、 应急预案

1、 应将成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制定位置,且远离电气设备摆放,禁止成品处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防止成品质量受到影响。如发现有成品出现受潮、烟熏等问题,应立即对问题产品进行销毁,同时对该问题产品周边的产品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出现问题应及时销毁,将该储存环境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储藏标准。

2、 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1) 车间负责人应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查,如发现包装不完好、封口不严、包装内有异物等情况时,应立即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存在其他类似的产品,如有产品已发出,应立即召回并及时更换。且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处罚。

(2) 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某工序操作时间超出或少于规定生产时间时,生产员工应立即停止该作业,并如实汇报相关领导,如发现知情不报、延报等现象,将对该员工500元以上罚款并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直接开除公司。对此次生产的半成品直接销毁处理。如果发现该批次产品由于员工知情不报或延报导致产品已发货时,应立即予以召回并更换该批次产品的同类合格产品。

3、 检修班应对车间所有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并准备足够的备用设备,如发现作业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出现过热、漏气、时断时续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该设备,同时运转备用设备。

4、 车间内应保持环境卫生,时刻通风,以防止细菌滋生,从而影响产品质量。

5、 所有车间入口处应设立洗手消毒设施,如发现有员工在操作过程前没有进行消毒处理,应立即中止该员工作业,且对其加工的产品予以销毁,同时追究该员工的相应责任。

6、 如发现车间内操作员工作业时佩戴耳环、手表等杂物或边进食边操作时,应立即制止该员工继续作业,且对该员工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测,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销毁,且对该员工批评教育并受相应的处罚。

第四篇:混凝土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混凝土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混凝土质量事故应急预案1

1、目的

为了能及时有序地应对突发质量事故,迅速有效地将质量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尽量减少经济损失,确保公司的质量信誉不受影响,特制定该预案,以便遇有突发质量事故时执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某某站和某某站。

3、相关人员职责

(1)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事故的总指挥;

(2)各站经理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3)各站试验室主任负责事故的调查和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

(4)各站生产控制室主任和调度室主任负责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建立质量事故应急响应组织及程序

4.1公司成立质量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XX,手机号:

副组长:XX,手机号:

组员:生产经理,科室负责人

4.2质量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

当某个站发生质量事故时,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紧接着报告试验室主任和公司技术负责人。严禁遮掩不报。

5、质量事故应急响应的具体方法步骤

(1)当发生外加剂泵失控,外加剂的数量加多了,又不知道具体加多了多少时,应通知控制室主任和生产经理,立即停止生产,把已生产的混凝土倒入砂石分离机进行清洗。原生产任务换由另一条生产线生产或由生产经理通知其他站生产。生产经理安排维修人员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找出问题所在,及时进行维修,恢复正常生产。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2)当需方反映所浇筑的混凝土发生缓凝时,应马上通知试验室主任和总工前往工地察看混凝土的凝结情况,并叮嘱工地负责人不要过早拆模,对于现浇板也不要为了促凝而把塑料薄膜揭起,先等一段再定。如果七天还不终凝,应考虑拆除重来。试验室主任配合总工调查生产控制室生产记录和近期外加剂的试验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查出缓凝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3)当需方发现把其他工地的高等级混凝土浇筑到低等级部位时,应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按公司奖惩制度办理。当需方发现把其他工地的低等级混凝土浇筑到自己的工程时,必须立即通知试验室主任、总工、生产经理及公司技术负责人迅速到浇筑现场落实情况,若是只低一个等级,可与施工单位协商,针对此处搞好重点养护,养护期不低于30天,待两个月后强度如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可继续施工,并承担给工地增加的养护费用。若是比要求强度低两个等级或以上时,必须返工重来。

(4)当发现某车混凝土太稀时,可由控制室操作员生产0.5方干料卸入罐筒内,快速搅拌3分钟后再观察,若符合要求即可发货;若还达不到要求,可再加0.5方干料后重复上述操作,直至达到要求。

(5)当需方通知我公司所供的混凝土经回弹不合格时,应通知试验室主任和总工带着回弹仪前往该工地查看回弹报告,针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回弹。若回弹强度推定值达到设计强度的90%左右时,可让施工单位再申请钻芯。当钻芯强度还达不到设计强度的90%时,要看不合格的部位是否接近顶层,若是,可请设计人员根据钻芯的实际强度进行验算,一般可以通过。当不合格的部位接近中下部时,尽量先到不合格的钻芯部位附近再次回弹,若与检测中心的钻芯结果相差较大时,可报请质量监督科同意后,委托高一级的检测中心到原不合格芯样的上下部位再取样经磨平后,会同监理员一起进行见证试压,芯样直径最好采用75mm的为宜。若省级报告的强度还达不到设计强度的90%,那就只好请设计人员进行验算,当验算通不过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加固方案并实施。

6、预防措施

针对上述潜在的质量问题,分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由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6.1外加剂加多了的预防措施

(1)每天一次对生产设备和易损件进行检查,当发现某一部件有异常时,应提前进行更换,以免引发质量事故。

(2)每月对外加剂、水、粉料等配料秤进行自校,发现误差较大时要当即调整,并作好自校记录。

6.2已浇筑的混凝土发生缓凝的预防措施

(1)实施6.1条的预防措施,防止外加剂掺量过量。

(2)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当遇有强降温预报时,应在强降温的前一天把原有的外加剂掺量降低0.4%,再把混凝土生产配合比提高一个等级。防止原有外加剂中含有较多的缓凝成分因降温而导致混凝土缓凝。

6.3把混凝土交错了用户的预防措施

(1)调度员把运输单交给驾驶员以前必须口头交代应该交付的工地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初次送货时还应该说明交付的详细地址和行车路线。

(2)制作一批混凝土强度等级标识卡,常用等级的混凝土每一个等级不少于20张。交给驾驶员运输单的同时也给他一张同强度等级的标识卡。驾驶员把该卡放在运输车的前挡风玻璃内侧,字面朝外,以便工地收料员监督。

6.4混凝土太稀的预防措施

(1)生产操作员提醒运输车驾驶员在进站的同时进行反转罐筒排除污水,防止洗车污水或雨水存于罐筒内。

(2)装载机驾驶员在上料时严禁把刚拉来的湿砂装入料仓,在下雨天上料时,铲板应离开地面100mm,防止把地面积水铲入料斗内。

6.5混凝土强度不足的预防措施

(1)当原材料不合格而经领导批准让步接收时,应预测由此降低的强度,增加适量的水泥用量,补足所影响的强度。

(2)当浇筑20层以上的部位时,提高每一立方米的水泥用量(即提高混凝土强度富余系数),把浇筑混凝土坍落度提高到200mm以上,以利于泵送,确保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当浇筑20层以上的部位时,提高每一立方米的水泥用量(即提高混凝土强度富余系数),把浇筑混凝土坍落度提高到200mm以上,以利于泵送,确保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质量事故应急预案2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工程相关图集规范及工程承包合同等。

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4、《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5、本公司质量、安全生产规定。

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多层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储存物品类别为丙类第1项,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合理使用年限15年。±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46.300,各层标注标高为完成面标高(建筑面标高),屋面标高为结构面标高。标高以m为单位,总平面尺寸以m为单位,其它尺寸以mm为单位。

三、建筑概况

1、墙体

(1)本工程内外墙均为240厚MU7.5实心灰砂砖,M5水泥砂浆砌筑,除注明外轴线均为居中砌筑。室内地坪下约60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掺3%-5%防水剂的墙体防潮层(此标高处为钢筋混凝土构造或者砌石构造时不做),室内地坪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并在高低差埋土一侧墙身做20厚1:2水泥砂浆防潮层,如埋土一侧为室外,还应涂刷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2、内装修

(1)楼地面做法:采用水泥豆石楼面,做法见西南11J312-8-3106L、溢酒槽做法见西南11J312-8-3107L

(2)墙面做法:内墙采用水泥砂浆涂刷乳胶漆,做法见西南11J515-7-N08 ;墙裙采用彩釉砖,做法见西南11J515-23-Q07; 踢脚采用水泥豆石踢脚板(150高),做法见西南11J312-68-4103B。

(3)顶棚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涂刷乳胶漆顶棚,做法见西南11J515-31-P06

3、外墙面

外墙装修采用贴蓝灰色、白色面砖;屋面造型采用贴蓝灰色三曲瓦。

4、屋面工程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15年。

屋面工程采用板面涂刷1:0.4纯水泥浆一道结合层; 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3厚BAC双面自粘防水卷材二道防水层;25厚挤塑板保温层(四边搭接SL方式);聚酯无纺布一层隔离层;5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掺5%防水剂),内配双向Φ4@200双向筋的刚性防水层。

四、结构概况

1、基础

本工程基础型式:桩基础

2、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多层框架结构

(1)混凝土

18#、23#楼混凝土强度等级:

桩基础:桩身采用C30混凝土;

主体结构:圈梁、过梁及构造柱采用C35混凝土;框架梁、板、柱及楼梯采用C35混凝土。

(2)钢筋

HPB235钢筋(Ⅰ级钢筋,fy=210N/mm2),HRB400钢筋(Ⅲ级钢筋,fy=360N/mm2)。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应不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大于1.3。钢筋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钢丝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国家有关其它规范。

五、质量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5.1整体或部分模板垮塌,模板支撑偏移或倾覆及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

5.2塔吊事故(如倾倒、断臂)造成的质量事故;

5.3主体高差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5.4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5.5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引发的质量事故。

5.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施工部位的严重损坏。

5.7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质量事故。

5.8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造成的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等。

六、质量事故原则及要求

6.1范围划定

模板、塔吊脚手架形成的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主体高差边坡及自然灾害引起的质量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对其他质量事故按部位为应急区域范围。

6.2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2.1事故情况清楚:一般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情况描述,并附有必要的图纸与说明,事故观测记录和发展变化规律等。

6.2.2事故性质明确:主要应明确区分以下三个问题:

①是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如建筑物裂缝是由于承载力不足引起,还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温、湿度变形而造成;又如构件产生过大的变形,是因结构刚度不足,还是施工缺陷所造成等等。

②是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如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就需要查清内部有无孔洞;又如结构裂缝,需要查清裂缝深度,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还要查明钢筋锈蚀情况等。

③区分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如事故不及时处理,建筑物会不会突然倒塌?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恶化等。

6.2.3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如地基承载能力不足而造成事故,应该查清是地基土质不良,还是地下水位改变,或者出现侵蚀性环境;是原地质勘察报告不准,还是发现新的地质构造,或是施工工艺或组织管理不善而造成等等。又如结构或构件承载力不足,是设计截面太小,还是施工质量低劣,或是超载等。

6.2.4事故评价基本一致:对发生事故部分的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建筑功能、结构安全、使用要求以及对施工的影响等评价。

6.2.5处理目的、要求明确:常见的处理目的要求有:恢复外观;防渗堵漏;封闭保护;复位纠偏;减少荷载;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事故处理前,有关单位对处理的要求应基本统一,避免事后无法作出一致的结论。

6.2.6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包括有关施工图纸、施工原始资料(材料质量证明,各种施工记录,试块试验报告,检查验收记录等)、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单位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等。

6.3一般原则

6.3.1正确确定事故性质

这是事故处理的先决条件。有关内容前面已阐述。

6.3.2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除了事故直接发生部位(如局部倒塌区)外,还应检查事故对相邻结构的影响,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6.3.3满足处理的基本要求

事故处理应达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①安全可靠,不留隐患;②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③经济合理;④材料、设备和技术条件满足需要;⑤施工方便、安全。

6.3.4选好处理方案和时间

根据事故原因和处理目的,正确选用处理方案和时间。

6.3.5制定措施

制定有效、可行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6.4注意事项

6.4.1注意综合治理

首先要防止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其次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以利取得最佳效果。如构件承载能力不足,不仅可选择补强加固,还应考虑结构卸荷、增设支撑、改变结构方案等多种方案的综合应用。

6.4.2注意消除事故的根源

这不仅是一种处理方向和方法,而且还是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措施。例如超载引起的事故,应严格控制施工或作用荷载;地基浸水引起地基下沉,应消除浸水原因等。

6.4.3注意事故处理期的安全,一般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①不少严重事故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发生倒塌,只有在得到可靠地支护后,方准许进行事故处理,以防发生人员伤亡。

②对需要拆除的结构部分,应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拆除工作。

③凡涉及结构安全的,都应对处理阶段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进行核算,提出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处理中严密监视结构的稳定性。

④重视处理中所产生的附加内力,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⑤在不卸荷条件下进行结构加固时,要注意加固方法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

6.4.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为确保事故处理的工程质量,必须从准备阶段开始,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处理工作完成后,如有必要,还应对处理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以确认处理效果。

6.5事故不需要作专门处理的条件

工程质量缺陷虽已超出标准规范的规定而构成事故,但是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通过分析论证,从而作出不需要专门处理的结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6.5.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有的建筑物错位事故,如要纠正,困难很大或将造成重大损失,经过全面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生产工艺和正常使用,可以不作处理。

6.5.2施工质量检验存在问题:例如有的混凝土结构检验强度不足,往往因为试块制作、养护、管理不善,其试验结果并不能真实地反映结构混凝土质量,在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际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时,可不作处理。

6.5.3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和结构安全:例如后张法预应力屋架下弦产生少量细裂缝、小孔洞等局部缺陷,只要经过分析验算证明,施工中不会发生问题,就可继续施工。因为一般情况下,下弦混凝土截面中的施工应力大于正常的使用应力,只要通过施工的实际考验,使用时不会发生问题,因此不需要专门处理,仅需作表面修补。

6.5.4利用后期强度:有的混凝土强度虽未达到设计要求,但相差不多,同时短期内不会满荷载(包括施工荷载),此时可考虑利用混凝土后期强度,只要使用前达到设计强度,也可不作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6.5.5通过对原设计进行验算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基础或结构构件截面尺寸不足,或材料力学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影响结构承载能力,可以根据实测的数据,结合设计的要求进行验算,如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后,可不作处理。但应指出:这是在挖设计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最后要强调指出:不论哪种情况,事故虽然可以不处理,但仍然需要征得设计等有关单位的同意,并备好必要的书面文件,经有关单位签证后,供交工和使用参考。

七、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7.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7.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7.2.1组长职责: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救助;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7.2.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7.2.3通讯联络组职责:

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7.2.4技术支持组职责

对涉及安全的事故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自行或必要时联系设计及专家组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获得解决方案并组织返工返修加固等措施的实施。

7.2.5消防保卫组职责

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受害人财产;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7.2.6抢险抢修组职责

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2.7医疗救治组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等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7.2.8后勤保障组职责

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八、质量事故特点及安全技术措施

8.1基本安全装备

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口罩、等;

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

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8.2专用安全装备

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沙池等。

2)自备小车1辆。

3)无线电话对讲机8部。

8.3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及应考虑的问题:

8.3.1复杂性:由于使用功能和建筑地区条件不同,建筑物种类繁多,加上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建筑施工中出现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使用阶段,还涉及到使用不当等问题。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形态的事故,往往其产生的原因、性质与危害程度截然不同。所有这些众多的因素,都造成不少质量事故本身的复杂性。在进行事故处理时,更会由于施工场地狭窄,及与完好建筑物间的联系等而产生更大的复杂性,诸如车辆、施工机具难于接近施工点,操作不慎会影响相邻建筑物的结构等等。

8.3.2危险性:除了事故的复杂性给其处理工作带来的危险性外,还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危险因素:一是有些事故随时可能诱发建(构)筑物的突然倒塌;二是事故排除过程中,也可能造成事故恶化和人员伤亡。

8.3.3连锁性:建筑物局部出现质量事故,处理时不仅要修复事故部位,而且还应考虑修复工程对下部结构乃至地基的影响。例如板承载能力不足的加固,往往引起从板、梁、柱到基础的连锁性加固。

8.3.4选择性:同一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可有多种选择。在处理时间方面,一般均应选择及时进行处理,但是并非所有的事故都是处理越早越好,相反,有些事故因为匆忙处理,而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造成事故重复处理。在处理方法选择方面,要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可行、方便、可靠等因素,经过分析比较后,选定最优方案。

8.3.5技术难度大:通常修复补强工程比新建工程的技术难度大得多。因此除了正确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控制处理设计、施工准备和操作检查验收,以及处理效果检验等项工作的质量。

8.3.6要有高度责任性:因为事故处理不仅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而且还牵涉到单位之间的关系和人员处理,所以事故处理都必须十分慎重,对有关人员的政纪或法纪处分更应慎之又慎。

九、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

9.1质量事故处理,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9.1.1确定事故部分或不合格品的位置。诸如:返工重做、返修、加固补强等;

9.1.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的纠正措施,完成后检查或评估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9.1.3防止事故再发生而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9.2对事故处理考虑以下七项内容:

9.2.1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国内外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施工期,而且事故往往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只有及时、正确地处理事故,才能创造正常施工条件。

9.2.2确保建筑物安全:对结构裂缝、变形等明显的质量缺陷,必须作出正确的分析、鉴定,估计可能出现的发展变化及其危害性,并作适当处理,以确保结构安全。对结构构件中的隐患,如混凝土或砂浆强度不足,构件中漏放钢筋或钢筋严重错位等事故,都需要从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周密的分析和必要的计算,并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排除这些隐患,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

9.2.3满足使用要求:建筑物尺寸、位置、净空、标高等方面的过大误差事故;隔热保温、隔声、防水、防火等建筑功能事故;以及损害建筑物外观的装饰工程事故等,均可能影响生产或使用要求,因此,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

9.2.4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耐久性:有些质量事故虽然在短期内不影响使用和安全,但可能降低耐久性。如混凝土构件中受拉区较宽的裂缝;混凝土密实性差;钢构件防锈质量不良等,均可能减少建筑物使用年限,也应作适当处理。

9.2.5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由于不少质量事故随时间和外界条件而变化,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不断扩大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例如持续发展的过大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混凝土和砌体受压区中宽度不大的裂缝等均应及时处理,防止发展成倒塌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9.2.6有利于工程交工验收: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在后续工程施工前,对事故原因、危害、要否处理和怎样处理等问题作出必要的结论,并应使有关方面达到共识,避免到工程交工验收时,发生不必要的争议而延误工程的使用。

9.2.7防止事故再发生:防止同类事故或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针对实际存在的事故原因而采取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称之为纠正措施。例如沉桩设备功率太小,导致沉桩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用更换设备的纠正措施。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调查分析潜在的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称为预防措施。

例如从钢材市场情况获悉,钢筋不合格品比例不小,相应采取加强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等措施,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场,同样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再发生。因此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可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再发生。

9.3 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

9.3.1返工

9.3.2返修

9.3.3加固补强

十、质量事故产生的安全应急措施的培训和演练

10.1培训

应急预案制定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成员和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10.2安全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项目部成员和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做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并做好演练记录。混凝土质量事故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盐山县世顺建材有限公司注册为独立法人,主要从事各种型号的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泵送、销售业务;主要工作区域覆盖盐山县城区,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因素、工业及交通危险源较多。

第二条应急救援的目的

加强公司对重大突发事件、工业及交通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迅速有效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确保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的实现,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预案适用范圈

1、生产主要设备紧急故障,水、电中断;

2、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3、轻伤以上工业事故;

4、3人以上食物或化学品中毒事件;

5、火灾事故;

6、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传染性疫情等影响生产、生活的重大事件。

上述给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行、稳定、职员生活以及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突发危机事件(以下统称突发危机事件),超出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多部门做出反应、协调处理时,即启动本预案。

第四条应急救援的原则

1、“统一指挥、系统联动”的原则。对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授权的部门)统一指挥公司内相关部门和班组,统一协调相关外界单位或有关人员,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对已有的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整合,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2、“常备不懈、以人为本”的原则。将事前预防和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应急救援实战需要,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3、“快速反应、协调解决”的原则。各部门、各班组要相应建立本部门和班组的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方案和机制,保证物力、人力的准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突发危机事件发生后现场临时处置原则。为了保证在现场己有条件下有效

控制突发事件蔓延,在未得到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之前,现场职务最高(或最直接)的领导可以立即采取应急行动,避免或减少损失。执行以下原则:

(1)组织现场力量,控制事态发展;

(2)调集救援力量,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援;

(3)组织人员车辆,对设备抢修,安排人员到施工现场做解释工作;

(4)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报情况动态;

(5)分析现场情况,及时界定危险范圈、保护现场;

(6) 分析风险损益,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组织抢险。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指挥系统

1、公司常设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埋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经理

生产部经理

销售部经理

供应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

调度室主任

实验室主任

车队队长

泵班班长

机修班班长

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突发危机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综合部,综合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设置

突发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即在公司突发危机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基础上,自动生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生产部全权负责指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应急指挥部,电话:XXX

供电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机修事故、设备及车辆在生产运行时的紧急故障,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设在设备部,电话:XXX

抗震防灾、涉外事件、突发疫情、洪汛灾害、中毒事件、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设在经理办公室,电话:XXX。

技术质量事故,救援措挥部指挥中心设在技术部,电话:XXX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责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危机事件发生后全过程的应急处理,组织、协调、控制应急救援全过程。各相关部门、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指挥和调派。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各有关部门经理必须及时到岗,坚守岗位,全力配合处理事件。

应急指挥部下设三个小组:

(1) 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成员:由应急指挥部临时指定。

主要职责:负贵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的现场全过程运作、收尾、总结等工作,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及时汇报现场信息,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具有现场临时处置权。

(2) 应急协调小组

组长: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应急指挥部临时指定。

主要职责: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实施应急过程的总体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报、处理,抢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抢险队伍、消防、医疗、后勤保障及时到位,负贵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络等工作。

(3) 状态控制小组

组长:出险部门经理;

成员:由应急指挥部临时指定。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状态控制工作,在第一时间对应急现场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事态扩大的措施,及时向协调小组汇报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小组密切配合工作,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生产事故、火灾、抗震防灾、突发疫情、洪汛灾害、中毒事件等。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由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七条报警程序

发生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后,出险部门按照以下程序报警:

(1)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警程:

重大交通事故 110 120 122

重大火灾报警电话 119 120

重大涉外事件 110 120

突发疫情、中毒事件 120

(2) 现场人员第二时间报警程序:本部门经理 -

(3) 部门经理第一时间汇报程序:应急指挥部、相关应急指挥中心

(4) 部门经理第二时间汇报程序:公司经理

(5) 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向指挥中心集中。

(6) 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八条险情发生后,应急协调小组有权调动公司的所有人员、物资;指挥中心可以代表公司对外提出救援请求。

第九条《盐山县世顺建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启动令》发布后,全公司进入一级应急状,各部门、单位要立即检查人力、物力资源情况,以备公司紧急调用。公司所有职员,有责任和义务为抢险救援献计献策、提供支持。

第十条紧急状态解除令由应急总指挥签署。

第十一条一般交通、工业、质量、机械事故,由出险部门决定启动抢险预案,并参照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相关规定,调动和使用内外部资源,及时排除险情。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部门险情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险情信息由公司经理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或向股东汇报,其它各部门不得随意发布。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岗位为确保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和完善相应职责,并适时演练。

第十五条本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自发布之同起实行。

第五篇:大型泵站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榆中县三电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他建筑规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施工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条 榆中县三电水管处成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预案。组长由项目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办副主任担任,成员由项目办各小组组长、工程监理部及各参建施工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第三条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统一领导,明确职责,规范有序,保障到位的原则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第四条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配合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将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 12工具,落实抢险人员,组织好抢险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人员、材料和设备工具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第九条 重要事故点分析与预防

(一)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严格按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过程的巡查及安全监测工作;

(二)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疲劳操作;

(三)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合理调度施工场地内各单位交通运输工具,避免高峰期集中作业;

(四)厂房及护坡:由于工作面(对地5—7m)较高,易构成人身安全隐患;加之冬季气温偏低,更易产生质量、安全隐患。要架设安全防护网,安检人员应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冬季施工人员、材料及建筑物的保温措施,避免或降低质量事故隐患。

(五)设备吊装:电机、水泵、开关柜等机电设备及电气设备拆除及安装过程中,都要通过起吊挪移、就位,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危险。要保证起吊设备在荷载范围内工作,起吊绳连接牢固,被吊物绑扎结实,吊物下及吊物经过路线处无其他人员停留、工作。

(六)高压开关室:操作不当,易构成人身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电业安规操作,防止误操作,无上岗证或一定专业知识的非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安装调试等工作,更不得在现场逗留、嬉戏。

(七)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条 事故报告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和等级、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 4

(五)一般事故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指挥抢险,重要事故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指挥抢险,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指挥抢险。

(六)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应急物资时,由领导小组组织调运。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

(一)在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各施工单位应及时协调监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全面收集和保护有关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损失等方面的证据和资料,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请求司法部门介入和参与调查取证工作。

(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告一段落后,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拟定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法律责任的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触犯刑法的,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事故信息发布

(一)工程事故认定及发生的原因、危害、损失等有关信息,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规定发布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

(二)进入事故现场的新闻单位和信息采访人员,应当配合应急处置工作大局,服从指挥部的协调安排。

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施工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单位安检员要保持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通信畅通无阻。指挥部与监理部、各施工单位保持通信畅通。

第十六条

物资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所需物资。监理、施工单位及三电所属各水管所必须无条件执行领导小组发出的指令,尽最大可能提供所需物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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