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超概控制工程论文

2022-05-09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工程超概控制工程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批准的初设概算是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而所谓的“超概”就是指竣工决算超出了初设概算。这种现象一直以来难以杜绝,在所有的工程建设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文章分析了“超概”的原因,并提出了在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的控制措施,以期促进工程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

工程超概控制工程论文 篇1:

工程建设项目超概算的原因及对策

摘 要:随着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如何对工程项目造价进行有效审核和控制成为重要问题。工程概算对于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和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主要分析了工程概算对造价的影响和工程超概现象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超概 原因分析 对策

建设工程造价审核是正确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是防止投资资金流失、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工程概算是指设计单位在拟建项目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其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费用定额、设备及材料价格编制的拟建项目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众所周知,工程概算的管理贯穿项目的始终,影响着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超概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投资效益。因此,加强工程造价的审核和控制,是解决工程超概算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的重要条件和必要手段。

一、工程项目超概原因分析

1.工程决策不科学。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达到70%~90%。因此,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目前,投资建设项目多重视实施阶段而忽略决策阶段,一些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概算编制粗略,工程设计不到位,预算编制粗陋,合同管理不严,漏项严重,从而使项目先天存在缺陷,超概自然在所难免。

2.工程设计不到位。工程设计是指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设计者根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具体实现拟建项目的技术、经济要求,拟定建筑、安装及设备制造等所需的规划、图纸、数据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准备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显然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有些项目由于仓促上马,设计人员采取分段设计的办法,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由于没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导致设计与施工的衔接经常出现问题,造成设计变更与返工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工程概算概念不清。很多设计人员将工程预算等同于工程概算,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发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或综合指标预算定额、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按照设计要求,概略地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造价的文件。施工图预算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工程开工前,根据已批准的施工图纸、现行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人工、材料、设备与机械台班等资源价格,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大致确定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并计取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工程概算不仅包括工程预算,还包括完成一个实体工程所需的工程建设其他费(非实体费用),如土地使用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将工程概算等同于工程预算,就很容易忽略隐形费用,从而导致估计不足而超概。

4.对市场价格波动估计不足。工程造价的特点是:动态性、大额性、个别性、层次性、兼容性,而动态性决定了工程造价并非一成不变,而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近几年,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不断上涨,一个工程材料费用占据了总投资费用的60%左右,只有掌握了建材和设备价格的变动规律,才能做到不超概。在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时如不能正确估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将会对工程造价产生巨大冲击,势必会造成超概。

5.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实施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增加利润,随意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工程标准,虚报工程量,而建设管理方由于技术水平有限等原因,未能发现问题所在,致使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工程概算超出控制范围。此外,很多项目管理人员的节约意识不强,没有对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很多价格昂贵的设备在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就遭到了废弃,资金浪费严重。

二、超概问题治理对策

1.加强决策阶段造价审核。项目决策正确,意味着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优选出最佳投资方案,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样才能合理的估计和结算工程造价,并且在实施最优投资方案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项目决策失误,主要体现在对投资方案的确定不合理等。诸如此类的决策失误,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要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首先要保证项目决策的正确性,转变重施工、轻前期的思维。建设管理方应加强前期阶段的审核及监管,组织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论证,让项目决策建立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之上。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程序,各部门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理念,自觉把好各阶段造价控制关口,从而更好地控制好工程概算。

2.注重工程设计质量。首先,应要求施工图设计必须在设计概算可控范围内进行,实行“限额设计”。其次,严格控制“三边工程”,即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这种情况往往会出现工程变更、工程返工等问题,工程造价往往很难控制。要力求工程施工图纸按规范完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工程造价。第三,注重工程设计人员的素质,设计人员是一个工程设计根本,设计人员的素质加强了,才能设计出更简洁、美观、经济的项目。

3.加强施工阶段工程管理。施工阶段是工程最容易产生工程变更的阶段,只有对该阶段加强管理,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首先,应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合同的管理,其次,实行监理制度,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减少设计变更,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第三,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从而节约工程造价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随意设计变更、提高建设标准的行为给予处罚,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4.加强工程结算质量。工程结算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终阶段。所谓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承包方编制,发包人审查,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还应有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应按照现行预算编制定额及相关月份信息价格严格控制工程结算造价,对高套定额、虚报工程量、材料价格虚高等情况应给予核减,此外,还应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对工程造价管理新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控制不必要的支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从而正确控制工程结算造价,达到控制工程概算的目的。

三、结语

总之,工程概算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有效的合理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具体说,就是要用投资估算价格控制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控制技术设计和修正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或修正概算造价控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造价,以求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筑工程预决算审核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作为造价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讲究职业道德,使工程造价科学、合理、准确。

参考文献:

[1] 卫华.浅议建筑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J].四川建材,2008(8)

[2] 陈丽卿.建设工程造价的结算与审核[J].广东科技,2008(4)

[3] 黄静.论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的要点[J].山西建筑,2007(10)

[4]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5]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和相关法规[M].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作者单位:苍南县财政局 浙江苍南 325800)

(责编:李雪)

作者:李国焕

工程超概控制工程论文 篇2:

水利水电工程“超概”现象及其对策

摘要: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批准的初设概算是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而所谓的“超概”就是指竣工决算超出了初设概算。这种现象一直以来难以杜绝,在所有的工程建设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文章分析了“超概”的原因,并提出了在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的控制措施,以期促进工程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超概;造价管理;成本控制

一、“超概”的原因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超概”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设计原因,又有工程施工原因,下面对具体情况做以分析:

(一)工程施工建设

实际的工程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工程成本的增加,从而导致了“超概”。

1.基础部分。(1)土石方工程。初设是按照地质钻探结果进行土石比例划分,其数量是按照纵、横断面全线调配综合计算的结果。但实施过程中,土石方调配大部分仅限于本合同之间,无形中加大了土石方成本。实际工程中,因地质原因、数量与土石成分界定存在差异,导致该项投资增加。(2)特殊基础处理。初设时受勘察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即使按照有关勘察规程进行勘测也不能完全揭示所有地质的情况,施工过程中就会因地质原因发生很多的设计变更,变更的处理造成了投资增加。(3)基础建造。国家实施质量终身制后,在设计周期较短的前提下,部分设计人员不愿做过细的工作,“少动脑筋,多用钢筋”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地质资料的变化,隐蔽工程的设计偏于保守,导致投资增加。

2.建筑物部分。(1)材料使用。与基础等隐蔽工程不同,建筑物的外观质量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追求表面,个别部位在实施过程中,提高了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超出了正常投资费用。(2)施工条件。在实施施工过程中,固有资料的不完备,导致运距增大,从而导致了投资增大。另外,施工中的天气、人力等因素也会导致工程进度拉长,从而使投资增大。

(二)水库移民安置

项目从初步设计到开工建设是有时间间隔的,一般为半年或更长时间,这段时间人口的增长和一些动态的变化是原概算时估计不到的,为了按期开工,及早发挥效益,这部分补偿是必须追加的,这也导致了决算超概算。

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随着建设体制的变化,该项费用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

2.工程监理费。现在已经实施工程质量终身制,对监理单位的人员、设备、仪器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增加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开支,所以需要不断提高监理取费标准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重视质量的今天,工程监理费必然会提高标准,而导致“超概”。

3.其它费用。(1)人工费。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工费标准在不断提高,而初设时只沿用当时的取费标准,而在实际施工中支付的人工费已远远超出了这个标准。(2)物价上涨。水利工程项目一般施工期都比较长,虽然在初设时会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价格作以适当调整,但多数材料的涨幅是无法预知的,致使实际材料价格超出概算值,最终导致“超概”。(3)定额标准。由于定额缺项和滞后等原因,致使造价无法统一标准,忽高忽低。有些定额一直沿用几年前的标准,这也会导致某些项目的“超概”。(4)设计原因。由于设计单位的任务重,设计周期短,设计方案比选深度不够,而导致决策失误,这是原因之一;其二是有些项目急于招投标和开工建设,未能进行优化设计,设计时偏于保守,从而导致造价偏高;其三是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不全面,施工图设计粗漏,造成实际施工阶段的变更。上述原因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造成了工程决算“超概”。(5)管理原因。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技术规范内容不全,工程量清单细目漏项,清单数量误差较大,部分材料供应价大于市场价格;有些费用用于一些附属设施建设等因素都会导致投资增加。

二、“超概”控制措施与建议

由上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引起“超概”的原因很多,涉及范围较广,为了有效的控制投资,防止“超概”,提出如下控制措施和建议:

(一)设计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项目投资控制的首要阶段,在此阶段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测量和钻探工作,正确计算主要工程数量,按有关指标和编制办法的深度要求,合理编制投资估算,为初步设计概算奠定基础。初步设计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也是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

1.要给设计单位一个合理的设计周期,切忌赶工赶图,从时间上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

2.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尽量查清沿线地质、水文资料,以保证基础资料的准确性。

3.设计人员精心设计,重视多方案比选。

4.积极推进监理制度,大力加强设计审查力度,防止审查有名无实、流于形式。

5.造价编制人员应加强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准确核算各项工程量,确保造价文件符合实际、经济合理、不重不漏。

(二)招投标阶段

招标的目的是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降低施工成本和工程造价,项目招投标阶段应做到以下几点:

1.应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合理确定工期,工程量清单应准确,图纸应完备,以免留下隐患,增加投资。

2.要加强标底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标底作为评标的尺度,在评标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要保证标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编审标底时应考虑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费率的取定要突出竞争的原则,材料单价要符合市场行情,定额选取尽量切合实际。

3.评标阶段应注重施工单位所报清单单价合理性,避免实施阶段投资失控,引起造价增加。

(三)实施阶段控制“超概”的原则

工程实施阶段对控制“超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初设的批复意见,设计不能随意改变批复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

2.积极倡导限额设计,将“责、权、利”落实到人。

3.严格控制变更设计,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做出对应的造价分析,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4.严格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5.认真开展计量与支付工作,努力提高监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6.强化审计和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实施阶段对“超概”的控制措施

根据以上原则,具体应在以下几方面控制,降低项目成本,防止“超概”:

1.采取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公司和施工队之间职权关系的划分,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成本分析,确保正常情况下不超成本支出。

2.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成本。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

3.采取经济措施控制成本。(1)人工费控制。施工企业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从用工数量上加以控制,尽量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提高工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人工费不突破。(2)材料费的控制。掌握材料的规格型号,严格计算材料的使用计划,严格制订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保证其数量,保证材料费不突破。(3)机械费的控制。在施工中,自有机械要加强保养,外租机械要合理安排,充分利用,保证机械设备高效运转,确保机械费不突破。

4.加强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质检人员要定点、定岗、定责,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监管,避免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5.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

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特别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造价管理同工程质量一样是建设管理永恒的主题之一,工程造价不仅仅是工程的经济问题,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防止“超概”现象,是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做到的。

参考文献

[1]张立中.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4.

[2]田富.实用水利技术手册[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4.

[3]黄士芩.水利工程造价[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刘学军 (1972-),男,辽宁义县人,辽宁省义县水利局工程师,研究方向:水利工程造价。

作者:刘学军

工程超概控制工程论文 篇3: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预)算成因及对策

摘 要:政府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切实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及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已完工或部分员工的政府投资项目来看,较多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超概(预)算现象严重,个别项目甚至超概(预)算一倍以上,不仅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使政府效益下降,大大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已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的最大难题。文章结合近年来从事政府投资管理的工作实际,就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项目 超概(预)算 缺乏性 建议性 部门配合

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预)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太粗,深度不够。主要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外部建设条件不落实,导致投资估算失控。一是项目因地形勘察深度不够,造成工程大幅度超概。如:某基地建设工程,由于前期勘察工作不细,导致地基挖开后,发现下面全是几十年前的垃圾,只得在原设计深度上多挖深了十余米,仅地基工程超概就达到全部工程的50%多;某学校新建工程,下面全是坚石,为赶工期全部按土方计量做的报告和初步设计,造成工程量大幅增加。二是征地拆迁费随意性大。如某场站工程建设,按国家规定已全部付清征地款项,但当地村委、群众就是不让进驻,政府领导让单位协商,结果在原标准基础上又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福利等近150%;还有的项目由于移树、移电杆、迁坟、猪圈、厕所等漫天要价,使项目未建即已超概(预)算。

2.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一是由于国家政策要求提高标准。项目开始实施后,国家新规范、新定额及专业性标准实行,引起功能用房增设、业务用房装修标准提高以及相配套的暖通、弱电、消防等级相应提高等。二是业主擅自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政府投资多数项目的建设者同时又是建成后的使用者,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不能分离,四处考察不断提高的眼光,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项目建设者敢于在修建过程中任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三是根据领导要求不同进行调整。在一些项目的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领导的一次视察、一句讲话,也会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标准不断扩大提高,投资增加,造成超概(预)算。

3.设计变更。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变更普遍存在,其引起的费用增加在各种因素中也是名列前茅。设计变更主要有:一是设计工作深度不够,在设计阶段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设计水平不高以及审查制度不严,造成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不调整设计。二是不按国家标准设计,或对设计方案缺乏比较,导致设计变更。三是公众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物的品味、档次有了较大的提高,导致设计变更。

4.项目概算错漏项或少算。一是专业工程错漏项或少算。部分设计单位的建筑、结构、水、电等专业功底比较强,但弱电、消防、暖通、设备、智能化等缺乏专业资质和专业人才,概算编制时多采用估计值,到施工阶段再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设计,错项、漏项等引起概算增加比较多。二是室外总图工程概算编制粗糙。一方面,项目报审时,打包项目或室外道路、绿化、管线设计等多为简单的设计图纸,大框框标注,缺少详细的设计图纸,概算人员在编制概算时依据不足,多采用估计值,导致概算变化较大。另一方面,因设计单位对竖向设计不重视、地质勘查不到位,都为超概算埋下了伏笔。

5.建材市场价格波动。项目从批复到实际开工要进行施工图编制及审查、预算评审及批复、招投标、征地拆迁等一系列程序,按正常时间开展也需近五个月时间。若土地报批、拆迁补偿困难、招投标投诉等种种原因,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会更长,建材价格受外界因素影响就很大。如人工、材料(钢材、水泥、电缆、装修材料等)价格的上涨,都要影响到工程概(预)算执行。

二、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预)算成因分析

1.决策阶段缺乏科学性,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从根本上看政府投资项目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决策机制。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急于出效果,违背建设规律,片面强调工期,搞献礼工程、应急工程,往往简单、笼统地以简化审批环节为前提,“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环节能减则减,时间能省就省,仓促上马;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加上项目决策阶段先天不足、设计阶段把关不严,部分项目的投资估算只是静态估算或满打粗算,实地勘测不细、设计质量差、漏项多、变更多等,最终使得项目投资难以控制。还有一些项目为了通过审批,在编制可研和估算时,刻意压缩建设规模和投资,促使项目尽快上马,在建设过程中逐步将原来的漏项屡屡变更,形成既成事实,完工后再申请调概;底垫资金不足的,则不断要求调整概算、增补资金,若不继续增加投入,原先的投入即成为“半拉子工程”。从目前管理现状看,总是事前主动控制少,事后被动控制多,一再追加投资成了无奈之举。

2.设计单位缺乏约束激励机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质量不高。设计阶段是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最多的环节,目前尚没有对设计单位的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对设计和概算的编制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一是设计费计取基数与造价挂钩很不合理,造价高则收费高,使部分缺乏责任心的设计人员甚至不讲原则,在利益驱动下迁就各方面不合理要求,人为压低或抬高概算。二是设计正常周期得不到保证,使设计与概算编制达不到规定深度。三是设计人员缺乏精心设计思想,一切为保险着想,“多用钢筋,少动脑筋”、“肥梁、胖柱、密钢筋”现象普遍存在。四是初设考虑问题不成熟,不到位,某些方案的确定与施工阶段有较大出入,造成设计屡次变更,引发投资追加。五是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对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节约投资没有奖励,对漏项、质量差、浪费投资等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设计单位没有优化设计、节约投资的动力。

3.建设单位缺乏控制概算意识,管理体制有待健全。目前晋城市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实行的是“建、管、用”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体制。一方面,项目法人的权利与责任不统一。建设单位往往以自身利益考虑,本身就有投资扩张的冲动,在项目实施中不经审批,自行增加工程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如果突破概(预)算资金不够,可向财政申请,退一步,即使财政不追加,单位可挂账处理;出现农民工告状、工程队上访,最终仍由政府买单。另一方面,临时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员不熟悉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甚至缺乏基本的工程建设知识和管理经验。有的在施工阶段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质量问题,返工、浪费引起投资增加;有的项目屡屡更变设计,施工签证又缺乏有效约束,特别是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普遍存在手续不完备和“先斩后奏”现象,在既成事实后逼着政府调整概算认可。

4.监管部门工作脱节,形不成全过程的概算控制监管。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等控制指标必须严格遵守,为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而在实际操作中,各监管部门相互之间的工作缺乏衔接,监控合力始终难以形成。施工图审查时往往只注重技术、安全审查;项目招投标时,不允许签订总价合同,施工方在量价上玩猫腻、做游戏,监管及备案部门并无异议、照常备案;建设单位作为合同管理主体没有独立资金及经费来源,承担不了相应责任风险,其管理能力也达不到合同约束的预期效果,以追求利润为主的施工方会充分利用这一弱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提出调整规模和标准的要求,以设计变更作为突破口,将合同变为开口合同,争取更大的利润。监理单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监督管理滞后,无序竞争,监理控制质量、造价、工期的三大职能丢了后两项,并仅对业主负责,“监而不理”现象时常看到,监理队伍“外聘人员多,离退休人员多,无证人员多,现场人员少”,没能起到监理的真正作用。此外,现实情况中的人为因素和行政干预也导致项目难以严格履行合同。各管理部门往往从各自业务出发,许多问题在工程后阶段才出现,平时发生的许多超概算问题都未能及时发现与纠正,造成后期工程款无法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5.后评估缺失,项目效用难以衡量。投资项目评估是投资项目建成投用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和影响所进行的全面和系统的分析,旨在从投资项目中吸取经验教训,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而目前的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处于“重建设、轻管理、少论证、无评估”状况。这一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水平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项目事后控制和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是非营利的社会公益项目,关系国计民生,要重视项目决策的科学民主。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明确决策责任;要实行集体决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要做到充分依靠专家参与,要建立听证会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引入竞争机制;严把方案设计关,组织有关部门和一批专家为主体的专职审查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咨询,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决策阶段建立在优化评选的基础上,切实有效遏止“三超”现象在源头的滋生。

2.加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是对建设项目作出基本技术决定和确定全部建设费用的设计,是保证项目进度、质量和节约投资的前提。设计人员要肩负起优化设计与有效控制造价两副重担,运用价值工程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优选,积极推行限额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对各行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相关的专业规范文件进行初步设计,要全面、正确地表达建设意图;要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同时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设计人员与工程造价人员要密切联系,避免设计人员只管画图,造价人员只管算钱,投资多少与设计人员无关的现象;造价人员要从经济角度参与设计阶段全过程,当好设计人员的经济参谋,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地方材料信息价实事求是编制工程概算,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公正评价;促使设计单位处理好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关系,使设计与概预算形成有机整体,提高设计质量,克服“三超”现象。

3.强化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严格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管理。一是要抓好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明确工程中标价必须控制在批准的财政预算之内,同时要提高标底编制质量,保证标底价与最后工程决算价基本相衔接。二是要强化合同管理,明确承包合同价和以后的合同价调整控制在设计概(预)算内。三是要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签证审批制度,特别要加强工程变更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尤其是重大变更、签证必须建立分级审批和先报批后实施制度。四是要完善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方案等行为,要及时制止或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于职能履行不好的监理单位,视情况给予劝戒或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任务,并建议有关资质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4.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加大概(预)算的控制与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对业主的管理。业主不仅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而且是所有合同的缔造者,对业主的管理要实行责任追究和约束激励机制,对项目管理混乱、随意变更合同、未经批准擅自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的建设单位,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经济和行政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转有关部门处理。项目业主在实施过程中能积极主动采用新机制、推广新技术、优化设计方案、合理节约投资的,给予通报表扬,且根据工程投资的结余额度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建设项目所经过的“五算”阶段,都要经过可研、初设、预算、决算等有关中介机构的具体工作,各中介机构要以对政府和项目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关口,自觉强化自我管理力度;对中介机构提供的设计、预算、决算等成果要加强监管和约束,引入比较评审、二次复审和造价控制惩罚机制,通过比较或复审检查,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中介机构,不仅要部分或全部扣除服务费,而且要给予降低其业务考核成绩,列入不良记录或禁止其承担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任务等。三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凡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擅自修改图纸、擅自违规施工的,其增加的投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除遇不可抗力外,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合同金额,确需超过的,必须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审查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5.制订约束各方行为的管理规章,实施项目后评价工作。针对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应抓紧制订管理规章解决和防范,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来约束项目监管单位、法人单位、设计、监理、造价等中介单位及财政和审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责任感和积极性,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相关规范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交付使用期满一年后,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中介机构,对部分项目进行后评估工作。评估建成项目是否达到原定设计内容,有无改变原定建设功能和使用用途等,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经验与教训等。提交的《项目后评价报告》可作为政府投资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管理,必须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地监督制衡管理机制。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建设、审计和工程项目的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运作过程的监督,加强配合,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把好各个关口,加大协作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发改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查关,加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严把预算评审和资金使用关, 积极监督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概预算执行和资金到位情况;审计部门要把造价审核关,对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作为计价依据,对概算外的工程投资支出不得列入工程造价;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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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志萍.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问题及建议.水利建设与管理,2009(11)

[3]周建.浅谈建设工程超概算的原因及控制措施.中国工程咨询,2010(4)

[4]张国才.浅论初步设计概算在政府投资工程中作用.当代经理人,2006(8)

[5]李冬云.浅谈建设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山西科技,2003(3)

(作者单位:晋城市财政局 山西晋城 048000)

(责编:若佳)

作者:郭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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