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过程

2022-09-14

1 天津实施农村城镇化的背景

中央明确提出,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根本性、关键性问题, 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跨入21世纪以来, 要想彻底解决“三农”问题, 核心是要解决好如何安置农民和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的问题。已经有领导提出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 就是七个字:“安居、乐业、有保障”。通过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的联合研讨, 将解决三农问题集中在了几个方面:集约利用土地、节约能源资源、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享受到城市生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这些问题已经各个部门的支持和肯定, 也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改善愿望, 为以后的农村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 天津市组织专家研讨, 专业职能部门广泛调查, 力争找到能够在解放土地的同时一并解决建设资金的方法。当时, 面临的是一个从来没有先例可以借鉴的领域, 需要在保护农民权益与最大化集约用地之间找到合理结合点。最终, 通过广泛征求农民意愿和大量调研, 确定了以“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 并在“十二镇五村”开展试点, 涉及津郊近二十万农民。至2008年末, 已有约数万农民告别以前的田间老房, 住上现代化配套的商品房。在日常生活保障中, 村民与城镇户口的人享受相同的社会福利待遇, 过上了有社保、有医保的“城里人”生活。

2 天津实施农村城镇化的初步设想

最初的宅基地换房建设小城镇的基本思路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坚持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不变、保证可耕种土地总量不减、农民自愿搬迁的原则, 通过专业团队对拟实施区域进行高水平地规划、设计, 最终兴建符合现代生活要素, 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小城镇。

这种规模的小城镇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或贷款还有集体组织的自身积累, 显然差距巨大, 只能在如何利用好土地上做文章。通过让农民上楼将整合后的土地通过规划, 体现其最大价值化, 让土地流动起来, 使土地资源资本化。农民用其自有住宅所占用土地, 按照政府制定的统一置换标准, 无偿换取小城镇中的一套住宅, 并拥有该住宅的房屋所有权, 该所有权与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在功能上完全一致。被拆除的原有房屋所占用土地, 结合周边土地, 统筹进行一体化协调组织, 分步进行整理复耕, 实现占补平衡。在规划新的小城镇方案时, 除了保证农民还迁住宅的总体数量及套数必须充足外, 还要规划一些具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可供市场开发, 并通过土地出让获得收入以此来平衡小城镇的建设资金, 使项目自身实现资金的自给自足, 不完全依赖政府资金或贷款。

3 天津小城镇建设的试运营

根据初步设想, 2005年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 开展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 天津市是第一批试点城市。试点的具体内含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把拟用来复垦的土地和拟用于小城镇建设的土地放到一个大盘子里面综合考虑, 把建设新的小城镇和拆除原有建筑、恢复耕地的土地结合在一起, 统筹考虑, 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数不增加, 耕地不减少、村民生活质量不降低。

根据这个设想, 在之后的短短五年时间内, 天津市已开展了三批试点建设, 建设农民还迁住宅约1000万平方米以上, 建成华明镇等9个全国闻名的试点镇村, 约有15万农民从农村入住了新建成的小城镇, 第四批的示范镇项目建设即将全面展开。

在项目运作中, 主要有两个方面在管理上有自身的特色, 具体如下。

(1)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天津市严格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进度拨付各种款项, 所有的建设资金全部在项目内封闭运行, 保证了资金确实全部用于小城镇建设, 使资金效用最大化, 形成了“借、用、还”的良性循环, 保证所有的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上的自给自足。

(2) 项目规划设计管理。

“每个小城镇, 还迁村的规划建设必须突出区域特色、建筑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产业特色, 避免套用模式, 拿来主义, 复制以前的百镇一面、千村一面的省事做法。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 在有限的空间内, 集约使用土地, 突出居住、商业、产业设施等城镇要素, 形成各自独立又项目联系的功能区域。”在小城镇的建筑风格上, 天津始终坚持聘请先进设计团队, 将先进的设计理念, 融入规划设计方案之中, 体现不同的建筑风格。同时, 按照建设环境、资源节约的社会要求, 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

正是天津对小城镇进行的这种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操作模式, 可以保证最终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耕地不减少、村民生活质量不降低。

4 天津小城镇建设的需总结的几点

4.1 做好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是整个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基础, 农民是用自己的土地配合政府进行整体区域运作的主体, 要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作为最重要的一条原则。

4.2 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

在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决策上, 必须事先征求农民的意见, 这个意见不是一两个村民的意见, 是要全体村民的意见。

4.3 保护耕地, 搞好土地利用

小城镇项目开始后, 要按时完成耕地复垦任务, 凡是不能完成的, 不要急于进行新的小城镇建设, 一定要保证土地总体利用的效用最大化, 切实保护耕地。

4.4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对于小城镇建设, 要以高度的责任感, 和对农村工作极大地热情, 努力搞好项目建设。保证村民入住小城镇的时间约定, 不给搬迁村民的生活带来不便。

4.5 注重村民新居的建设质量

必须重视农民住房的工程质量, 严格把关, 明确和落实责任, 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真正成为精品工程, 成为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的工程。

4.6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

小城镇建设, 必须要由政府牵头组建投融资建设平台, 但是同时要注意资金的合理使用, 不能因为是政府的钱就可以不计成本, 资金必须实现平衡, 凡是资金上无法实现自我运转的小城镇, 不能盲目动工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 对每一笔资金的进出都要做到账目清晰, 保证资金安全。

天津的小城镇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在上海的世博会上, 天津市的小城镇示范的代表——华明镇成为了参展作品。在会上, 参加展会的农民代表们总结了一句话:“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生活”, 这句话很朴实, 表达了广大农民内心的真实感受。所以, 天津的小城镇建设要坚持自己的特点, 本着为广大农民负责的精神继续走下去, 一定会使更多的农民兄弟过上更好的生活。

摘要:我国的农村城镇化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讨论, 直到2004年确定准备实施。在此基础上, 2005年国土资源部将天津市列为全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城市, 并为天津市第一批“三镇两村”试点下达土地周转指标, 拉开了天津市启动农村城镇化, 宅基地换房等一系列开辟创新的大幕。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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