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基层矛盾化解

2022-08-05

第一篇:信访基层矛盾化解

参与基层政府信访化解社会矛盾

律师参与信访调解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15日,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与区某镇人民政府签署书面协议,规范律师参与基层信访活动。

协议规定律师配合司法所、信访办为来访群众、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镇政府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帮助。为更好的履行协议内容,淄明所在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值班规定》,并对参与信访活动的律师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

自2013年5月17日起,每周五上午,淄明律师准时到司法所办公地点,为来访的群众、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另外,淄明所还制定律师值班时间表、值班地点、《值班律师业务流程》及值班纪律,规范律师服务,强化值班律师的责任。2013年5月27日

第二篇: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教育、生态环境、金融、卫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或群众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信访突出的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

二、矛盾纠纷排查的方法:

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县市每年都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要开展集中排查,上级部门有部署的,按要求组织好排查工作。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企业事业单位、村组(社区)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

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及时准确和全面有效地收集信访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坚持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有关方面要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由公安部门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第三篇:乡镇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辑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辑庆镇位于中江县城西南,距县城17公里,浅丘地带,土质肥沃,交通便利。总面积68平方公里,辖23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4.9万人。全镇企业5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户,占全县15%,200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亿元,同比增长28.4%。辑庆镇发展势头强劲,灾后重建、成德南高速路拆迁、特色产业园区、场镇建设等各项建设任务繁重,征地拆迁、灾后重建等诸多矛盾处于多发、易发期。对此,镇党委、政府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去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1件,调成261件,调成率100%,其中防止越级上访16件,防止群体事件6件、28人,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确保了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其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镇党政一班人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稳定列为头等大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开展各种工作之前,总是把稳定工作困难想全想足,做好最坏打算,向最好方向努力。主要党、政领导亲自研究和部署,亲自坐镇指挥处臵重大事件。由于统一了思想认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历亲为,为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建立专门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设立了普法小组、调解小组、治安小组、宣传小组等机构,选派了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小组长。各村(居)委会也建立了相应机构,专门负责本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这些组织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挥了组织、协调、排查、化解等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强经费保障。经费支持是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物质保障。我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拔出专款用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用于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老上访户问题。去年全镇维稳专项经费2.1万元,有效地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潜在因素。

二、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办法和领导责任制,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建立起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各单位、各村(居)的主要负责人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3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和18个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年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在矛盾调处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把许多矛盾纠纷苗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实施三项制度。实行一票否决、末位警示和情况通报制。规定凡因领导重视不够,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恶性安全生产事故、聚众闹事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予以一票否决。严格执行末位警示制,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处于末位的单位和行政村,由镇政府办公室进行查究通报,予以警示,限期整改。每期查究通报以文件形式附部份案事件登记表下发到各行政村、各单位及部分企业,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强化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三是健全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制度、联络员制度、排查调处和专项整治制度,以及督办检查制度。规定“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小问题当天解决,较大的矛盾一周内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在一个月至一个季度内化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联系1个问题较突出的村,督促检查工作的贯彻落实。镇上每月定期召开两次各村联络员工作会,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分门别类列出清单,形成报告,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社会矛盾纠纷的台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关注民生,减少矛盾纠纷

我们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关心弱势群体。我们坚持把弱势困难群体作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对象,放优先位臵,通过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救助体系,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开展各类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去年,全镇落实农村低保1957人,1957人,月保障金额101764元,城镇低保289人,月保障金额43750元;农村五保供养328人,月供养金额50700元;伤残、退伍等重点优抚对象115人、优抚抚恤救助31400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130320元,城乡医疗救助20余万元,并在三医院安臵“三无”人员7人,确保了这些社会群体的整体平稳。二是帮扶拆迁户。我镇产业园区、高速路、场镇建设涉及征地拆迁户众多,矛盾也较为突出。我们坚持设身处地为拆迁户着想,一方面认真落实好征地拆迁政策,防止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规定凡是有政策依据的,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哪怕财政再有困难,也要想方设法兑现政策;凡是没有政策依据的,决不乱开政策“口子”,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深入细致做好帮扶工作,拔出专项资金帮助他们平整建房用的土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帮助搞好部分基础设施。特别是狮子村拆迁户在确定新定居点时,由于村民意见不统一,多次变更定居点,我们耐心地根据他们要求,调整方案,直至他们意见统一,同时,拔出资金2万余元,帮助平整土地和道路联通。三是改进干部作风。大力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加强干部与群众的联系,要求联村干部下到村组,查民情、访民忧、解民困。这一活动解决了很多群众的实际问题,排查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纠纷,比如,在灾后重建中协调解决了30余户残疾户、五保户的建房问题。开展干部“上门”服务活动,遇有矛盾纠纷,要求干部登门拜访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做好化解工作。在化解卫生巾厂改制遗留问题中,我们采取了“领导访厂,干部驻厂”举措,深入到厂区职工中开展工作,较好地化解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四、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素质

我们坚持从提高人的法律素质着眼,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万家”、“综治宣传月”、“大调解”等活动,把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融汇在一起,广泛宣传。专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选择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着力提高法制宣传的有效性,提升全镇居民的法律素质。近年来,我镇共出动宣传车120多台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书写宣传标语1100余条,散发挂图130余份,开展了一次大型漫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了法制专题培训,举办各种法制讲座、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专题活动15次,受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全镇全面开展依法治镇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五、坚持原则,果断化解矛盾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原则。镇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去年,在对飞凤村征地143亩过程中,不断有人聚众到政府上访,提出超越政策法规的不合理要求,镇党政领导亲临现场,先后开展了5次对话,逐步摸清情况。个别人认为只要人多去上访,就能实现更多的个人利益。为了刹住这股歪风邪气,镇党政领导顶住巨大压力,坚持走司法渠道,按按照法律办事,最后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地处理了这一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扭转了不良社会风气,为后来的征地迁迁工作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坚持民事民议原则。民事民议是调处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方法。在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过程中,许多人为了获得临时救助,争相到镇政府上访。为解决好这一矛盾,我们当即在各村组织召开会议,由大家共同来评议哪些人该获得救助,最终由集体决定出了获得救助的人员名单,再没有人到政府为此事上访。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为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我们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与群众打交道过程中,决不允许作出超过政策范围之外的允诺和表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带回来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涉及公共财政开支事项,必须由镇长审核把关。这一措施有效避免了过去时有发生的,一些干部乱表态引发的矛盾纠纷。

尽管我们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征地、医患等引发社会矛盾的因素依然存在,拆迁安臵、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等涉及群体利益产生的纠纷,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对此,我们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抓小、抓早、抓苗头、抓信息,重排查、力调处,维护辑庆稳定,为辑庆人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具体而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性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深入基层、细排查、勤预防,提早消除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广大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减少由于工作失误引起的纠纷。二是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巩固和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网点,及时了解本地的矛盾纠纷发展动向。根据所得信息,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一些重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我们将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推行大调解格局。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各村(居)委、各单位在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信息上的汇合,形成一盘棋的大调解格局。

第四篇: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督查情报汇报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及信访积案化解

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按照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抽调工作人员从5月4日开始,利用两周时间,深入13个乡镇和18个县直大口部门,对全县信访联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信访积案化解情况等三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过程中,主要采取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议反馈等形式,全面掌握各乡镇部门工作启动和进展情况。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到位。4月13日全县信访联席会议召开之后,大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都能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迅速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印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启动迅速。其中XX镇、XX乡、XX乡、人社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工作启动快,进展顺利。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对综治、信访工作都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了措施,明确了责任,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包案制度。其中XX乡、XX乡、民政局、水务局、农牧局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班子,确保了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工作措施具体,问题排查到位。各乡镇部门都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来赴县以上集体访、重访和越级访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了台账,制订了化解措施和方案,排查工作效果明显。XX乡矛盾纠纷排查抓的实,抓的细,共排查信访案件75件,已化解66件,化解率达84.4%;XX乡矛盾纠纷排查措施实、办法多,效果显著,其中排查6件,结案6件;XX镇对涉及城镇建设、煤矿土地征用、750线路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对XXX、XX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镇、村干部包案责任制,对老上访户在思想上进行疏导,在生活上尽最大限度给予照顾,确保老上访户不出现重访越级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至5月,司法局各级组织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894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调处化解到位。各乡镇、各单位都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化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民政局共排查化解积案18件,涉及农村低保、大病救助、复转军人安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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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我乡位于禹城市南30公里,在全市属于最偏远乡镇,全乡辖50个行政村,8个社区,总人口25000余人。近几年来,乡党委、政府及各村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乡社会持续稳定。

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做法与成效

(一)领导重视,抓建设

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50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调委会,有专兼职民调员100人,他们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斗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乡共调解信访矛盾纠纷30余起,这项工作不仅牵扯了乡党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大局。基于以上认识,乡党委、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乡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民政、计生、经管站、管区等部门纳入调处中心,让他们直接介入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了大调解格局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门力量的整合、资源共享、乡村联动、携手调处为主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后,村级化解不了的矛盾在信访接待室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接待,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归属,由职能部门接待处理,避免了以往来访群众直接找领导的现象,既方便了群众,又使领导从处理接访中腾出时间,集中精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

(二)建立机制,抓落实

近几年来,乡党委、政府逐步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建立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研判机制。乡党委要求乡维稳工作中心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辖区范围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触角前移,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延伸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触角,“变上访为下访,变关门为开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将各个领域、行业和群体的问题都纳入了排查的范围,采取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等方式,坚持“村每月一排查,乡每季度排查一次”的制度,不断提高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信访矛盾纠纷的台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强化信访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工作,建立乡村两级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准确分析判断治安形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使80%以上的信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截止现在,村级调解信访矛盾纠纷34起,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乡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压力。乡、村两级机构按同一工作程序运转,上下联动,系统管理,最大限度地把信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形成了以“大排查”促“大稳定”的信访工作局面。

2、完善以组织建设为主要手段的信访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由于当前信访矛盾纠纷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对信访矛盾纠纷的调处主要是采取调解手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保证。乡村两级组织都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维稳领导小组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门机构,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挥了组织、协调、排查、化解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合各部门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的乡维稳工作中心的建立,更使该镇信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了更好地抓手。《维稳工作中心实施方案》和《维稳工作中心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出台,从工作原则、流程、制度、案件分理、人员守则等方面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规范,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层层分解,建立起横向和纵向的领导责任制,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信访矛盾纠纷及其成因

作为一个人口多、农业和工业基础较薄弱的乡镇,虽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该乡一些信访矛盾纠纷仍然突出,造成了部分地区的不稳定,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用问题、涉农问题、水利工程建设问题、土地纠纷、家庭邻里纠纷、民事纠纷等。这些问题仍然是当前该乡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影响了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信访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1、村级调委会民调员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个别村的工作人员在实际调解信访矛盾中存在人情大于政策、法规等情况,使天平失衡,从而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对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矛盾激化。三是村干部不够重视,有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往上推,民调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涨,没有真正的发挥作用。

2、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关系矛盾。一是农村土地问题,农民往往因为一垄甚至半条垄而引发矛盾,此类矛盾比较突出,占镇村信访调解的纠纷65%以上。二是村委会换届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由于在选举中或多或少会触动各方利益,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三是村集体中群众利益的矛盾。这类矛盾早期的遗留问题,化解起来比较困难。

3、法制不健全、群众法律认知不够,是导致信访矛盾纠纷的法律原因。对于信访问题,虽然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信访条例》,但这个条例中对少数人上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缺乏刚性的处罚规定,从而造成了许多无理上访、非法上访甚至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广大群众不是不懂法,而是对有些法律一知半解,往往导致与法律背道而驰。

4、部分群众道德素质不高,是引发一些家庭矛盾的深层原因。具体表现在赡养老人、离婚、扶养儿女等方面。

三、建立化解我镇信访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的途径

化解信访社会矛盾纠纷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化解矛盾的组织体系,才能真正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乡党委、政府重点抓基层一把手、调委会建设,从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到业务培训都做了细致安排,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信访矛盾纠纷化解队伍。

大力发展经济,是解决一切信访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提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相辅相承的关系。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科技兴镇、农业稳镇、工业强镇”战略,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才能为化解信访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创新体制、制度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农村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是要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访问题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真正实现阳光操作,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强化广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农村基层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意识,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和“亲民、爱民”的理念,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广大农民在得到真正的实惠、尝到真正甜头,同时,对干部的工作和管理更满意和放心。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是加强党和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要真正发挥“桥梁”作用,了解社情民意,教育疏导群众的作用,强化广大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接待群众真诚热情,了解情况全面准确,答复问题耐心细致。要变群众上访为我要下访。

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够单独实现的。要制定相关制度实现各部门职能上融合,力量上整合,工作上配合,信息上汇合,变“单打一”为“集团作战”,从而跳出各部门单打独斗不能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被动局面,形成各部门一盘棋的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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