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诗歌会的发起者

2022-11-15

第一篇:延安诗歌会的发起者

周恩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意者、发起者、牵头者

周恩来总理倡导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简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他在外交上的辉煌伟绩。这些原则是对旧国际秩序的彻底否定,开启了国际关系的新纪元。周总理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首创者和忠实实践者,在中外国际关系史上树立了一座巍峨的丰碑。

提出和倡导和平共?五项原则的第一人

周总理很谦虚,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首倡者,但摆在人们面前的历史事实说明:他是。通常说法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这也是事实,因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周总理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在1954年6月先后发表的联合声明确立的。但周总理是其中的创意者、发起者、牵头者。

1953年12月,中印两国代表在北京举行关于印度与中国西藏的关系,即解决印度继承英国在西藏的特权问题的谈判。周总理在接见双方代表时就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从新中国成立后就确定了处理中印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原则。”(1954年10月12日,他在中苏《联合宣言》中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把“平等互惠”改为“平等互利”,从而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完全正规化。)他还说,“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两国之间“某些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一定会顺利解决”。周总理指示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要坚持将五项原则作为双方谈判的指导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载入最后通过的文件中。由于印方赞同周总理提出的原则,谈判进展较为顺利。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签署了《关于在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印方同意放弃英国殖民当局遗留给其在西藏的特权,确定印度和西藏的联系建立在完全尊重中国主权的正常基础上,周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作为谈判的指导原则载入《协定》之中。

关于中印缅三国共同倡导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相互关系准则之事,周总理也起了关键和首要作用。原则不是由三国总理在一起开会协商确立的,而是由周总理首先提出并分别同尼赫鲁、吴努进行会谈确定的。周总理在第一次日内瓦会议(1954年4月至7月)上同美国等西方大国较量的过程中,深感必须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西方列强做斗争,才能更有效地维护新兴国家的独立与主权。这就需要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升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为此,周总理利用休会之机,不顾劳顿,于1954年6月28日访问印度,同尼赫鲁会谈并发表联合声明,正式将五项原则确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并指出中印两国“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也应该适用这些原则”。6月29日,周总理又马不停蹄地访问缅甸,同吴努发表联合声明,也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处理中缅两国关系和两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正式问世。印度前总统纳拉亚南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周恩来总理首先提出的”,印度对此“表示欢迎”。周总理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父”的地位将永载史册。

主导万隆会议,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

万隆会议是世界现代史上第一个排除西方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也是新中国出席的第一场大型国际会议。中央极其重视,希望此会成为亚非新兴国家团结反帝反殖的大舞台,能弘扬五项原则精神,谱写国际关系新篇章,并决定由周恩来率团与会。周总理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以高超的战略家才能和谋略、非凡的外交家风度与魅力、艰苦卓绝的努力,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引导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美国反对召开这次会议,尤其害怕新中国与会,千方百计进行破坏捣乱。台湾当局竟进行恐怖袭击,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克什米尔公主号”事件,意在谋害周总理。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考虑到周总理的安全,建议改由陈毅副总理率团与会。但周总理从亚非团结合作和扩大中国影响的大局着想,毅然坚持参会。他的这一举动使参会的各国代表深受鼓舞和感动,会议尚未开始,就赢得了完满的印象分。

会议进程极为曲折复杂。美国派出了由70多人组成的“记者团”,这些所谓“记者”在会下大肆活动,挑拨离间,制造纷争,搞破坏分裂活动。29个与会国情况各异,其中同中国建交国只有6个,不少是美国主导的条约组织成员或亲西方国家,对中国很不了解甚至抱有敌意。锡兰(今斯里兰卡)总理科特拉瓦拉竟提出中国应要求各地的“共产主义团体自行解散”,甚至要求联合国“托管台湾4至5年后”让台湾“独立”。多数国家代表对此沉默以对,莫衷一是。就在会议偏离轨道的关头,周总理力挽狂澜。他不照本宣读主旨讲稿,只将其在会上散发,重点是有针对性地做了三次即席发言和进行大量个别谈话,对那些错误以至挑衅性言论不做严厉的回击和批驳,而是明确而委婉地表达不同看法,耐心细致地阐明中方的观点,既立场坚定,又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特别是他提出的“求同存异”的思想,成为会议的亮点,振聋发聩,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同和激赏,成为把会议引向成功的一把“金钥匙”。周总理雍容温雅的气度、博大宽厚的心胸、敏锐深邃的思维、深入透彻的说理和克己礼让的风格,倾倒了所有与会者,在会场上掀起了一阵“周恩来旋风”。在他三次即席发言后,会议再没出现大的杂音,而回归亚非新兴国家团结反帝反殖的正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独立国家反帝反殖,维护自己独立、主权的锐利武器,理应成为以反帝反殖为宗旨的这次会议的主要成果。这是周总理与会的主要目标之一。他在会上一再强调五项原则的重大意义,建议将其作为核心内容列入会议最后文件。但黎巴嫩代表节外生枝,提出“和平共处”是共产党语言,不同意中国的主张。周总理见与会代表普遍赞同五项原则的内容,便采取灵活态度,同意将“和平共处”改为“和平相处”,将五项原则扩增为十项原则。与会代表对周总理这位大国领导人能照顾和采纳一个小国代表的意见感到由衷钦佩,一致赞同周总理的意见和建议,十项原则从而载入会议通过的最后公报中。

周总理的大智慧,成就了万隆会议。连采访会议的一个美国记者也认为周恩来的发言是会议走向成功的转折点,说周恩来“改变了会议的航向”。国际舆论高度评价周恩来,说他是万隆会议的“真正灵魂和主角”。

反对和抵制大国沙文主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问世之初,是用来指导和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的。1956年波匈事件发生后,周总理在同年11月1日发表的一份政府声明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国家相互关系更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在1956年发生波匈事件后,周总理和中央其他主要领导就亲自做苏共中央的工作,指出苏联大国沙文主义,不尊重和不平等对待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是引起波匈事件的重要原因,建议它“扫除大国沙文主义”,让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独立自主”,“在政治上、经济上一律平等”。当时苏方迫于形势,采纳了中方的建议,于同年10月30日发表《关于发展和进一步加强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和合作的基础的宣言》,承认过去犯了损害“平等原则”的错误,表示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只能建立在“完全平等、尊重领土完整、国家独立和主权、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对此表示欢迎,随即于11月1日发表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苏联政府1956年10月30日宣言的声明》,予以支持。

事实证明苏联的《宣言》言不由衷。在它认为波匈事件造成的困难过去以后,其大国沙文主义即故态复萌,甚至变本加厉。在1961年10月举行的苏共二十二大上,赫鲁晓夫突然发难,大肆攻击阿尔巴尼亚的内外政策,粗暴干涉其内政。参会的近百个兄弟党代表团有的附和,大多数沉默不表态。唯有周总理挺身而出,为阿鸣不平,在向大会致辞中,严肃批评苏方的做法不符合兄弟国家平等原则,是“片面的”“不公正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郑重态度”,并不等大会开完就愤然离席回国,用自己的言行同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划清界限。

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还冲着中国而来。1958年,为了控制中国的国防,赫鲁晓夫跑到北京,提出要在中国建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当场被毛主席、周总理严正拒绝。他们指出,中国无比珍惜自己的独立和主权,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干涉。陈毅外长气愤地说,中国决不当“卫星国”。赫鲁晓夫碰了一鼻子灰。这也为中苏关系决裂埋下了伏笔。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在中苏边境陈兵百万,成为对中国主权和安全的全局性威胁。两国彻底交恶,还?l生了两场流血冲突。双方之争已超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要不要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范围,上升为称霸与反霸的严重较量。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苏方接受了中方关于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条件,两国关系才重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得以恢复。

一大外交突破――同美达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共识

美国自二战结束后就是世界上一个实力最强的超级霸权国家。美国对待其他国家从无“平等”二字,它与别国的关系更无“五项原则”可言,只有四个字:居高临下。但是有一个例外。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在与周总理共同签署的《联合公报》中,明文载入“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美国同意将五项原则写入与别国的《联合公报》,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这同尼克松访华一样,大出国际社会所料,大家认为这是中国了不起的成就。尽管美方在行动中没有完全兑现其承诺,但它在《联合公报》这样的双边国际协议中做了这样的认可,就不只是具有象征意义,而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就不能完全背离五项原则恣意妄为。

美国当时同意签署这一公报,既同当时的国际形势及其战略处境有关,即亟须借中国力量对抗苏联日益增强的威胁与挑战,也同周总理卓有成效的努力分不开。周总理始终坚持用五项原则指导中美会谈。针对美方有意或无意的回避态度,他从时代特点与两国战略利益出发,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无可辩驳地诠释了中美关系只能建立在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必要性。正是周总理高瞻远瞩的倡议、锲而不舍的坚持、直指人心的雄辩,折服了美方,使之最终认同了中方的主张。在台湾问题上,周总理要求尼克松总统遵循五项原则,承认这是“中国的内政”,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美方对这样的措辞感到为难。正在双方相持不下时,基辛格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提法:美方“认识到海峡两边的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表异议”。这表明美国实际上承认了“一个中国”的原则。周总理对基辛格的急智巧思颇为欣赏,对他提出的表达方式予以认可。美方还在《联合公报》中“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军事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美方承认了“一中”原则和确认了从台撤军的目标,从而为1979年中美在五项原则基础上正式建交创造了前提条件。这是周总理为中国外交建树的一大伟业。

中缅胞波情深――实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范例

周总理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首创者,也是忠实实践五项原则的典范。他在处理中国同所有国家的关系时,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认真恪守五项原则,但在实践过程中,对不同类型的国家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他对那些强权国家格外保持警觉,对其违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和斗争;对第三世界国家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决不允许中国有大国沙文主义倾向与行为,而对对方则予以更多尊重与体谅。其中,他对中国同缅甸关系的处理就是一个光辉范例。

缅甸是中国的近邻和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非社会主义国家。其国内有共产党的武装活动,有国民党残余部队的盘驻,有众多的华人侨居,还有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这些使它增大了对新中国的戒惧心理。处理好对缅关系,能确保中缅世代友好,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周边邻国有示范效应。为此,周总理主动赴缅甸同吴努总理共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实践中率先垂范。

宁可本国受委屈,也决不侵犯缅甸主权。国民党军队逃离大陆时,有一残部几千人窜入缅甸境内,缅方无力将其驱逐出境。缅甸政府十分担心中国军队会进入缅境内清剿国民党军残部,损及缅主权和安全。由于盘驻缅境的这股国民党军残部不时越界进行骚扰破坏活动,国内有一部分人主张越境追击,以绝后患。周总理从中缅关系的大局出发,坚决制止这种错误做法。他说,我们只能在境内严加防范,决不能越界一步,否则就是侵犯人家的主权。为了彻底打消缅甸政府的顾虑,中国政府还同缅甸政府在1960年1月签订了《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使缅方吃了颗定心丸。对中方这种真诚友好、处处为缅方着想的态度,缅甸政府和人民极为感动。

周总理亲自抓中缅边界谈判问题,使之得以妥善解决。他定下了互让互谅、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方针和不多占缅方领土、宁肯我方吃一点亏的原则。他说:“就边界问题说,重要的在于我们应该做到使双方真正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加以解决,而不在于我们必须多占一些地方。”缅甸对中方这种公正、宽厚的态度和做法非常满意,两国于1960年10月1日正式签署了《中缅边界条约》,解决了由英国殖民主义侵扰而造成的两国复杂的边界问题。周总理对此予以高度评价,说这“为世界各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树立了光辉范例”,“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胜利”。

周总理承诺“不输出革命”,信守不干涉内政原则。20世纪50年代,缅甸共产党较活跃,且同一些在缅甸的华侨有联系。缅政府担心中国支持缅共的斗争,加剧缅甸内乱。周总理在1956年访缅时承诺中国不会这样做,他说中国不输出革命,因为“革命不能输出,输出必败”。两国总理还在共同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前所未有地载入了“革命是不能输出的”,“各国人民都应该有选择他们的国家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不应受到其他国家的干涉”等高端政治内容。为了消除缅方的担心,周总理向缅甸领导人郑重申明中国不主张华侨拥有双重国籍,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不能参加缅甸非法团体或活动,包括不能参加共产党及其活动。中国切实履行了中缅联合声明和周总理所做的承诺和宣示,从未干涉缅甸的内政。因此,缅甸政府和人民始终把中国视为可以信赖的好朋友。

国家平等是五项原则的精髓。周总理是贯彻国家平等原则的杰出典范。他明确指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国际关系中都应该享有平等权利”。他坚决反对大国沙文主义和强权政治,时常提醒中国同志不要犯这种错误,并强调说:“一个国家不管如何强大,只要犯了大国沙文主义的错误,最后一定是要失败的。”他在同缅甸领导人的交往中,时时、事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讲究平等、对等原则。缅甸领导人深受感动,把周总理当作肝胆相照的好兄长。缅甸总理吴努感到毛主席、周总理的?话充满真知灼见,极富教益。他在一次会见毛主席时说,自己把中国领导人的谈话看作是“大哥哥对小弟弟的启发”。毛主席说,“我们不是大哥哥同小弟弟的关系,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兄弟”,形象地表达了中缅关系是完全平等的睦邻友好关系。缅甸领导人深有感慨地说:“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对小国真正平等相待的大国。”

无私援助,访非留佳话

1963年12月到1964年2月,周总理接连访问埃及、加纳等非洲10国。这是中国一次重大的外交行动,也是一次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之旅,出访获得巨大成功,一时在非洲大陆掀起一股强劲的“中国热”和“周恩来旋风”,其中有不少亮点。

周总理在访非期间宣布中国对非援助也是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是中国第一个对外经济关系纲领。其核心内容是:向非洲等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是“授人以渔”,帮助其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援助不附带任何条件;从不认为这种援助是单方面的恩赐,而是平等互利的。这完美地体现了五项原则精神。非洲国家认为中国真诚无私的援助比之西方列强对非洲的掠夺,“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周总理提出这八项原则开辟了国际经济关系的崭新时代。

周总理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坚持访问发生突发事件的国家。在出访加纳前几天,该国突发未遂政变,总统恩克鲁玛遇刺受伤,首都阿克拉人心惶惶,笼罩着危险、不安气氛。代表团从周总理的安全考虑,建议取消或推迟对加纳的访问。但周总理力排众议,说:“我们不能因人家遇到了意外困难就取消访问,这样做对人家不尊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越是要去,这才能更显我们的真诚,这叫患难见真知。”周总理还考虑到恩克鲁玛的健康和安全,决定打破礼宾惯例,建议取消机场迎送仪式,一切重大活动改在总统住地举行。周总理在结束访问离开加纳的前夕,还特地在宾馆为接待中国代表团的全体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举行答谢宴会,同他们一一握手,向他们敬酒致谢。周总理在访加期间所体现的这种顾全大局、无私无畏、一切为东道主着想和平等对待普通人的崇高风范,深深打动了恩克鲁玛和加纳人民。恩克鲁玛对周总理说:“你是加纳人民最好的朋友,你的访问是所有外国领导人对加纳的访问中最好的一次。”一个参加周总理答谢宴会的宾馆招待员含着热泪说:“中国总理为我们举行宴会是一个传奇故事,它将永远铭刻在加纳人和子孙后代的心中。”

周总理气度恢弘,外交取得意外突破。在周总理访问的10国中,突尼斯当时未同中国建交,是个亲美的国家,主要是出于对周总理的仰慕而发出邀请的。周总理认为对这类国家同样可以根据五项原则发展关系。突总统布尔吉巴受西方欺骗宣传的影响,对中国多有误解。他在同周总理会谈中尖锐地批评中国的外交政策,直言不讳地对周总理说:“你们打印度,谴责铁托和赫鲁晓夫,还让我们与西方国家为敌,这种做法在非洲是不受欢迎的。”这些话既不符合事实又混淆了是非。周总理冷静地分析,认为他这样说是出于误会而无恶意,不但不进行正面辩驳,还对他的直率表示肯定,说:“你对我们毫不保留地有话直说,是真正的朋友,你的话有助于我们了解情况。”接着,周总理委婉地用事实阐明是非曲直,着重谈论亚非国家的共同命运,强调亚非国家团结合作、求同存异的必要性。周总理的博大胸怀和真知灼见使布尔吉巴为之心悦诚服,他激动地对周总理说:“我赞成你提出的和平共处原则和求同存异方针。突尼斯需要伟大的朋友,你就是我们的伟大朋友。我决定立即同中国建交。”第二天,突尼斯政府就宣布同中国建交。这是周总理这次非洲之行的意外大收获。

周总理创造性地执行毛主席的外交路线和决策,首倡和躬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断开创中国对外关系新局面。周总理是中国外交事业名副其实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第二篇:发起人协议

由各法人及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列》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政策,经反复协商,一致决定作为发起人,申请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组建 股份有限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宗旨和意义

通过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的公司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效益,为国家增加税收,为经济建设大开放奉献力量,配合国企改革和重组,解决分流人员的出路,为各股东谋求利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意义:

1、树立公司形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开发

2、集中资金优势,与高等院校联合开发具有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

3、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资本运作,以低成本扩张策略,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购并、托管等联营等方式,实现再就业和二次创业的良性循环。

4、充分发挥股份公司的优势,在国家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高速发展时对资金的需求。

5、按照《公司法》对公司进行规范、科学、高效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争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上市,或买壳上市。

第二条.公司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主要发起人情况介绍

1、自然人身份情况或法人基本情况: 公司:

注册资本: ____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住址:

2、自然人身份情况或法人基本情况:

公司:

注册资本: ____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住址:

公司发起人一致通过(同意)由各方签署的“关于发起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的实收资本总额。其中:货币资金 ____万元,占股本总额的 __%,实物资产 ____万元,占股本总额的 __%。

第五条.发起人的出资比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股权结构

公司股本总额为

万元,分成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由发起人一次性人够购。各发起人均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货币资金及资产入股,见下表:

(股东花名册及持股比例:序号姓名或单位持股比例股本金出资方式、工商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码备注)

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书签定生效后,资本金验证前,将其认缴的股本金划入各方认可的资金帐户。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设立之日三年内不得向社会公众转让。

公司的股份暂以出资证明书形式替代,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自设立登记后交付各发起人。

第七条.各发起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期限

第十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起人均有权参加董事或监事选举并在获选后出任董事或监事。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在规定时间内缴足认缴的股份。

2、若公司发起设立失败,各发起人对发起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负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发起人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缴足股款的,每逾期一月应按其认缴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

5、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享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有限责任。

6、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筹建事宜:

1、发起人各方一致同意成立公司筹备组,并全权委托公司筹备组负责公司申报、审批及筹建工作。筹备组由任组长,为成员。

2、筹备组在本协议签署后正式开展工作,待公司获政府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并注册登记后自行解散。

3、各发起人应全力支持和协助筹备组工作,重大事宜筹备组与各发起人共同研究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发起人本人签字后生效

2、发起人各方因协议本身的问题发生异议时,应通过发起各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 份,由各发起人各存一份。

发起人签字:

第三篇:如何发起成立行业商会

筹备和成立行业商会的条件与程序

一、行业商会筹备的条件与程序

1、发起筹备商会的条件

(一)有30个以上法人,且在本地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有代表性的企业为发起单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

(三)有合法的经费来源。

2、发起筹备行业商会应提交的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关于成立南京市工商联XX行业商会筹备组的申请)

(二)发起单位和拟任筹备组成员的基本情况; (一般5至7家)

(三)办公地点、专职工作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

3、报批程序

(一)经市工商联党组审核备案;

(二)市工商联领导审核批准后,下达同意开展筹备工作的批复。(关于成立南京市工商联XX商会的请示)

二、商会成立的条件与程序

A、成立商会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文件

(一)筹备组能够正常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应提交以下文件: 1.市工联联同意成立商会的批复; 2.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的批复; (条件不成熟时,可暂缓) 3.章程草案;

4.会员会费缴纳办法草案; 5.筹备工作报告;

6.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方案(含议程和选举办法); 7.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及选举办法; 8.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简历; 9.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10.会员名册。 B、报批程序

(一)市工商联会员处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对筹备情况和候选人建议人选组织考察后,将相关情况汇总报市工商联党组会议审议;

(二)经市工商联党组审议同意后,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并将选举结果报市工商联审批,宣布正式成立;

(三)按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有关文件,待批准成立的批复下达后,完成商会法人 登记。

提示:

1、调研市场,了解本行业发展情况,弄清楚成立行业商会的必要性;

2、走访本市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探讨成立行业商会的可行性,明确成立商会的宗旨、意义;

3、找出志同道合的企业法人5至7人作为商会发起人;

4、召集发起人召开协调会,达成共识,组建商会筹备组;

5、递交成立《南京市工商联XX行业商会筹备组的申请》;

接下来,按下面程序走出……

第四篇:发起人协议书

(现有企业改制)

为将A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

等名发起人(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人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设发起人办公室,由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

主营:

兼营:

五、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

六、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股份%;

发起人B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C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D认购 股,股份总数%;

……

发起人共认购点总股份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数%;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股,占总股数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 %;

职工认购股,占总股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 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 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 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 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 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 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 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例外)。

十一、发起人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发起人各执 份,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

第五篇:众筹发起人要求

现在两大众筹平台 京东众筹和淘宝众筹

京东众筹

发起人要求:

1、项目发起人应为京东众筹平台的注册用户,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

2、发起人可以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应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或能提供长期在中国居住证明的非中国公民。如项目发起人未满18周岁,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履行本协议权利和义务。如发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注册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实体。

3、发起人在发起项目前,应通过网银在线完成必要的身份认证和资质认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学历证明等的实名认证。发起人在发起项目时同意并授权京东众筹平台公示认证信息。

4、发起人应按照京东的要求开立账户,以接收支持者的支持款。

5、如发起人申请发起的项目为带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则发起人应是合法成立的公益组织或与合法成立的公益组织共同发起项目。

6、京东众筹平台将根据申请发起的项目类型不同,对发起人需要满足的其他资格进行限定和要求。

费用:3%的平台服务费,众筹成功收取。

众筹成功要留下30%的保证金,回报都发出,且没有争议,再返还。

淘宝众筹

淘宝众筹发起人条件:

项目发起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如发起人为自然人,则应年满18周岁,且为中国公民,或能提供长期在中国居住证明的非中国公民;如发起人为法人,则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注册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实体;

2、注册完成淘宝账号,且已通过 支付宝实名认证。

3、如发起人申请发起的项目为音乐类项目,则发起人除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已通过虾米网(域名:xiami.com)的 音乐人认证。

4、如发起人申请发起的项目为带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则发起人应是合法成立的公益组织或与合法成立的公益组织共同发起项目

淘宝众筹项目:

发起人申请发起的项目应符合如下要求,如有任一项不符合的,项目审核将不予通过:

1、项目须与音乐、影视、漫画、设计、科技、摄影、书籍、公益相关;

2、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质且具有可执行性的项目,且项目目标须是明确、具体、可衡量的,如制作一首单曲、拍一部微电影或完成一件艺术品等;

3、项目的内容必须包含“我想要做什么事情”、“项目风险”、“项目回报”、“为什么需要支持”;

4、项目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淘宝规则的规定;

5、 项目内容及发起人上传的相关项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须为发起人原创,如非发起人原创,则发起人应已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且权利人允许发起人转授权给淘宝及淘宝的关联公司在淘宝网及淘宝关联公司的其他官方网站及线下媒体出于宣传淘宝众筹平台的目的而进行永久的免费宣传、推广、使用;

6、不在项目中为已经完成生产的商品进行销售,公益相关项目除外;

7、不在无实质项目内容的情况下纯粹为公益组织发起募捐或以发起类似“资助奖学金”、“资助我去旅游”等为满足发起人个人需求之目的筹款;

8、以下项目内容或相关项目信息不允许在本平台发布: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如毒品、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相关;

2)色情、赌博、暴力、恐怖、反动、政治与宗教相关;

3)饮食、医疗、保健、烟酒、化妆品相关;

4)保险、投资、金融、房地产相关; 5)彩票、抽奖、竞赛等相关; 6)开办公司、网站、店铺等相关; 7)其他国家法律规定和淘宝网规定的禁限售 等违禁品信息。

淘宝众筹平台对项目的审核仅针对项目的合理性、项目内容与回报的匹配度等进行审核,发起人应保证发起的项目内容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费用:淘宝众筹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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