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处职责范文

2022-06-13

第一篇:安全监察处职责范文

安全监察处职责

一、安全监察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负责安全评估、安全调度、隐患排查、三违分析及综治工作;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抓好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及时反馈安全信息。

3、经常深入现场,狠反“三违”现象,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搞好安全监察。

4、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促进现场质量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5、组织矿安全例会、安全办公会,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对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6、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矿井事故现场勘察、分析、追究、处理。

8、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资金的提取、使用情况。

9、搞好安全资料收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10、总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

2、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各类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执行。

3、参加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会审工作,参与重大的技术方案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

4、有权检查员工安全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吊销资格证书、罚款、撤职、调离岗位等处理意见。

5、协助矿长、安全副矿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安全检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进行分析调查或责成专人调查处理。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或整顿意见。

7、负责每旬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上报、监督执行、验收销号工作。

8、负责安监科各阶段安全任务的落实、自查和总结工作。

9、井下各施工地点遇到地面变化时,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督促落实认真实施,防止事故发生。

10、协助指导搞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按时组织安监人员学习、考试。

11、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工作。

三、安全科科员岗位职责

1、在安全科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指令、规定及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各类三违、重大隐患处理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 检查各种记录台帐是否齐全、电脑运行是否正常、电话通讯是否正常,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4、收集整理管理人员下井跟班信息表,严格干部下井跟班登记制度,实事求是,不循私情。

5、根据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情况和事故通报情况,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进行汇总整理。

6、负责各类安全会议的整理记录,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进行编制和上报,并按“五定”原则进行检查整改情况,落实到位。

7、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井下各个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8、有权对工程质量低,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场所进行指挥,向信息站和矿调度室汇报并进行追究处罚。

9、不徇私情,制止“三违”,有权对“三违”人员按照规定追究处罚。

10. 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工作。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安全科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指令、规定及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处罚“三违”行为。

2、实行跟班作业,对安全生产进行巡回检查,严格监督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有可能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把职工撤出危险区。

3、现场跟班要坚持原则,严于管理,树立权威,严肃惩处“三违”人员,避免现场失控,维护井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4、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跟班作业时,发现异常情况或本人解决不了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或矿领导汇报,保持通迅联络,等待执行指令。出班后,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反映本班问题,移交工作情况。

5、熟悉矿井生产环节、主要灾害情况及预防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现场跟班心中有数、有章可循、指挥有方。

6、认真总结工作实践经验,广泛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发挥矿安全生产管理与现场管理的纽带作用,为矿不断完善现场管理制度献计献策。

7、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并协助做好记录,收集原始资料,以便归档。

8、井下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现场指挥抢救或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尽量把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或尽量减小事故范围。

9、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工作。

第二篇:安全监察职责及工作

安全监察的职责及例行工作

一、电力安全监察的职责

电力安全监察机构和人员,除了负有安全监察的职责外,还具有部分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有以下方面。

(1)代表上级行使安全监擦职责,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报告本单位安全情况。

(2)负责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的贯彻执行,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督。

(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7)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方案有关单位技术部门提出,经安监部门认可),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报告;必要时影响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解决。 (8)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规》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9)组织安监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作用。 (10)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监督作用。

(11)监视准确地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有关单位、部门反馈事故信息。

(12)考核对所属单位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3)参与旨在完善安全的新技术手段的开发、鉴定和应用。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涉及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软件、新装备的开发和鉴定,并建议在电力生产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

(14)负责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按规定审查上报。为了时安监机构(人员)的上述职能正真落实,还应赋予安监人员一定的职权;

(1)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控中心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3)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好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索取事故原始资料;对事故现场进行丈量、照像以及收集损坏设备的残骸、碎片等。

(4)对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等,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当这些意见未被采纳而认为需要坚持己见时,有权向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反映。对违反调试规程的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5)有权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有权对事故过失人员和有关领导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已有明确结论、符合已有奖罚办法的奖罚条件者,有权按规定直接实施奖罚。

二、电力安全监察的例行工作

为了切实履行好电力安全监察的职责,电力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应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参加或组织有关会议

(1)参加定期的、有行政或生产领导主持的生产碰头会。安监人员应认真倾听各部门的汇报内容,掌握每天的生产动态,使现场监察能做到有的放矢。在碰头会上,针对所研究的工作,安监人员应分析案情方面的动态,提出建议性的意见,共领导决策时参考。班组安监员则应参加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监督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在班前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是否布置了安全措施;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晚产、可靠;班后检查“工完场净”的同时,检查是否有安全措施被拆除的情况;班后小结的安全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针对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制定了决策。

(2)参加每年(或半年)、每季、每月的生产计划会。监督年度、季度、月度的“两措”计划项目及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项目是否都已列入计划。 (3)参加基建设计审查、验收以及业扩、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等有关专业性分析,监督其研究的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的要求。

(4)组织并主持安监网的例行会议。听取安监网活动情况的汇报,分析前一段使其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下阶段安监工作的重点;学习、传达、讨论本单位及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安全的文件、规程、制度和规定等。

2.参加或组织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1)参加或组织开展《安规》、《紧急救护法》、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考试、考核,以及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2)参加或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整改月”等专题活动,并提供这些活动所需的有关安全方面的素材。 (3)参加或组织新型安全工器具,设计安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软件的研制、检测、试用、整定等活动。

(4)开展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活动。 3.“两措”计划的监督

负责“两措”计划的编制、报批、下达、执行等监督工作。其中还应负责“安措”计划汇总、报批、下达的具体工作。 4.安全检查活动

监督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其中一年两次的安全大检查中,安检机构(人员)还应做好计划、实施、善后过程中具体工作。 5.对较大工程及涉及安全或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的监督 遇有较大的基建、扩建、技改、业扩、大修工程,应监督有关部门编制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一些涉及安全或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监督其按“三同时”原则考虑和执行。 6.对外包工程的监督

对外包工程应审查承包合同附件中是否包含了有关安全的条款;监督、参与合同发包方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的队伍,安全监察部门有否决权的权力。承包单位应定期向发包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安全工作,发包方安监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方实施安全检查,并组织他们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参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外来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尤其是临时工,要监督雇用部门做好安全知识施教和受教,填写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在工作的全过程派专人监护。较长期参加工作的外来人员(如农村电工等),还要进行跟班培训,其中应以《安规》的培训作为重点内容,培训后应经常开始合格才能上岗。 8.现场的监督

安监人员每天上班时,应通过去调度查阅记录、参加有关碰头会或班前会,或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浏览检索等途径了解当天的生产任务、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情况,确定当天的现场安全监察活动。 9.每年、每月都要有计划地安排好安全管理工作

下面所列的每月例行工作内容仅供参考(对于难以严格按月划分的工作,可以适当提前或推后、延期等)。其中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察网负责监督实施及参与其中的部门具体工作。 (1)一月份:总结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和工作情况,下达本年度安全目标,部署并实施(若春节在月份)春节安全工作,继续实施防寒、防冻措施,着手节后恢复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扩大会议,表彰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准备工作若来不及,可推迟至二或三月份)。

(2)二月份:实施春节安全工作(若春节在二月份),开展节后《安规》考试,继续抓紧防寒、防冻工作。

(3)三月份:防止线路及各项野外施工的人身事故和其他季节性事故(例如倒杆等),月末进行一季度安全分析,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四月份:开展安全活动月活动,各单位、部门、班组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自查和小结。

(5)五月份:开展安全整改活动,春季安全大检查进入上级抽查、单位(部门、班组)自整改以及大项目集中整改的活动,在全国安全活动周中开展安全宣传、培训、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交流等活动。

(6)六月份:部署并实施防污、防洪、抗涝、迎峰度夏、防暑降温等季节性灾害事故等活动,月末进行二季度安全分析及上半年度安全小结。

(7)七月份:迎“双夏”,组织“双夏”小组下各团场、连队检查防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实施防暑降温工作,开展安全培训,部署防洪工作。

(8)八月份:实施防洪工作,继续实施防暑降温,继续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准备工作来不及可推迟九或十月份进行)。 (9)九月份:部署并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的自查活动,月底前做好自查小结,部署并准备防污闪工作,月末进行三季度安全小结。 (10)十月份:实施秋季安全大检查抽查、整改,实施防污闪工作。 (11)十一月份:着手编制上报下一年度的安措、反措计划,继续防污闪工作,冬季设备进行维护、检查、预防性试验、检修、更新等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安规》考试。

(12)十二月份:部署并着手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小动物等事故,对本年度“两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统计、总结,收集资料、准备撰写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下达下年度“两措”计划,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察网络及六类人员(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停役申请负责人、非变电人员或非本单位变电人员许可进入变电站担任监护人员)名单调整、公布,着手制订下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指标分析,月末开始着手四季度安全分析及全年安全总结。 10.定期或不定期变法安全简报通报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

每月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及时反馈事故信息和落实防范措施。

附:变电站安全检查细则 附:

第三篇:安全监察部职责

2.3.2 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职责

2.3.2.1 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集团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本企业的相关要求等的检查和考核,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立以安监部、分、子公司兼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为主体的安全监督体系,加强督察、协调、服务意识,坚持监督与支持、监督与协助、监督与指导的原则,以确保监督职能的实现。对现场生产行使独立监督,主要包括:“两票三制”的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违章纠察、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2.3.2.2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制报批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2.3.2.2 负责制定安全监督人员工作标准,结合实际,规范各级安全监督人员日常监督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对分、子公司安全员进行考核。

2.3.2.3 每月对全公司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至少向总经理汇报一次。

2.3.2.5 组织好企业的安全管理的“建章立制”、“安全培训”、“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监督“反违章”以及“两票三制”的落实。

2.3.2.6 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安全技术教育、“安规”和“两票”四种人培训考试以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2.3.2.7 审核、监督分子公司各项承包、外包工程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监督安全协议的签订,相关安全文件进行备案。加强对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审查工作,对相关安全管理文件进行备案,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2.3.2.8 负责组织对安全保证、监督体系的业务培训,组织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员的作用。

2.3.2.9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检修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方案的讨论、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监督安全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3.2.10 组织编写安全简报,负责组织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春查、秋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安全例行工作。

2.3.2.11 协助总经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月度分析会;每月参加一次分、子公司安全月度分析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了解当天重大作业的安措落实情况,对重要操作、特殊作业应亲临现场监督。

2.3.2.12 负责监督不安全事件“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对重大不安全事件和严重未遂事件调查分析,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错误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出依据。

2.3.2.13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负责对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负责审核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3.2.14 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公司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负责监督落实上级和地方组织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闭环。

2.3.2.15 及时用快报、通报、邮件等手段向所属分、子公司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事故通报,并监督相应防范措施的落实。

2.3.2.16 督促所属分、子公司定期做好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监督个人劳保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组织对从事有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组织对生产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测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3.2.17 经常深入生产和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施工动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每月定期组织现场文明生产检查和反违章纠察活动。

2.3.2.18 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管理,抓好安全分析和事故预防工作,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与安全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

2.3.2.19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3.2.20 协助组织进行机动车司机的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减少交通事故,抓好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3.3 安监部监察主管安全职责

2.3.3.1 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部长离开时,全面负责。熟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3.3.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及《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2.3.3.3 监督各分、子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面。

2.3.3.4 根据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2.3.3.5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分析会、编写安全简报、安全网例会、春查、秋查以及安全生产月,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3.3.6 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和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3.3.7 组织编制公司内部的“安措”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控制,监督各基层公司正确使用。 2.3.3.8 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及时用快报、通报、邮件等手段向各基层公司反馈安全信息。

2.3.3.9 协助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

2.3.3.10 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防误闭锁装置等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现场防火等工程及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2.3.3.11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实行动态管理。

2.3.3.12 按规定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2.3.3.13监督各基层公司落实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新聘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组织全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进入生产现场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2.3.4 安监部设备主管安全职责

2.3.4.1 在部长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工作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分管专业的技术、设备运行进行管理,对安全生产负专业方面的管理责任。

2.3.4.2 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结合本专业运行实际,编制本专业运行的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2.3.4.3 组织修编本专业运行规程和系统图,按规定编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3.4.4 主持或参加本专业的运行事故处理和调查分析会,提出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预防对策。

2.3.4.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做好并督促本专业基础管理的落实。审阅现场记录,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动态,掌握设备特性,对现场运行技术参数认真分析。帮助基层建立、健全记录和台帐。

2.3.4.6 参加本专业设备系统的大、小修和验收。组织和参加对其工程图纸资料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对本专业技术的正确完善负责。

2.3.4.7 严格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三票四制度”,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遇有重大操作和施工要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增强各级人员“零违章、零违纪”理念。

2.3.4.8负责本专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落实培训计划。

2.3.5 安监部防护主管安全职责

2.3.5.1 在部长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工作负安全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对机务专业的技术、设备检修进行管理,对安全生产负专业方面的管理责任。

2.3.5.2 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结合本专业实际要求,编制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2.3.5.3 组织修编本专业相关规程,按规定编审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3.5.4 主持或参加人身不安全事件的处理和事件调查分析会,提出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预防对策。

2.3.5.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做好并督促本专业检修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解决现场疑难问题,对重大缺陷、技术、安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2.3.5.6 熟悉检修质量标准,负责本专业检修、缺陷处理验收工作,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施工、开展危险点分析,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2.3.5.7 审阅台帐记录,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状况,推进设备状态检修;帮助基层建立、健全记录和台帐;并掌握本专业检修方面的各种记录;提高设备完好率。

2.3.5.8 检查设备大、中、小修设备检修记录、台帐的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检修总结的编制,参加本专业设备系统的大、小修质量验收,对本专业技术的正确完善负责。参与试验大纲、试运方案的审查并参加验收和试运。

2.3.5.9掌握检修新工艺、先进管理办法,负责机务专业设备选型、改造的技术把关工作,保存设备异动变更手续,与运行及时沟通。

2.3.5.10 组织和参加审查本专业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审查对外承包工程其工程图纸资料、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材料计划,并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组织和参加对项目的审查。

2.3.5.11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整改措施的讨论,指导班组安全活动,遇有重大检修项目要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监督专项安全组织措施的落实,开展反违章活动,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3.5.12 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修更改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3.5.13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各分公司及施工队伍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2.3.5.14负责公司所辖本专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2.3.5.15 认真做好压力容器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2.3.6 安监部综合主管安全职责

2.3.6.1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单位人身、设备的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3.6.2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3.6.3 监察安全生产计划、“安措”、“反措”计划的执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安全录象等。

2.3.6.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并检查各项安全活动及效果,深入班组及施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等。

2.3.6.5 参加安全分析会及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2.3.6.6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

2.3.6.7 协助各分、子公司安全员督促作好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重要缺陷和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2.3.6.8 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对安全生产奖惩提出意见。

2.3.6.9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整理入档,做到齐全、准确。

2.3.6.10 及时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信息尽快传递、下达各有关部门单位。

2.3.6.11 参加和组织公司进行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月度安全分析会,做好协调、综合工作。

2.3.6.12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当好部长安全生产的参谋。

2.3.6.13加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经常深入班组,了解班组动态管理情况,解决班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3.6.1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搞好所管辖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司机安全教育,督促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无酒后驾车、违章驾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3.7 安监部车辆主管安全职责

2.3.7.1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和日常管理工作。

2.3.7.2 负责对全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车辆“三检”制度并监督其落实。

2.3.7.3 熟悉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交通管理法规、车辆管理制度和本厂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3.7.4 负责组织建立全公司车辆台帐及驾驶员技术档案。 2.3.7.5 坚持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组织开展周、月安全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个人素质和技术素质。

2.3.7.6 负责全公司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按时填报事故报告并提出对各单位、个人的奖惩建议。

2.3.7.7 做好机动车辆的投保和交通事故索赔工作;负责车辆入户、过户、车辆报废、转让、及更新工作。

2.3.7.8 负责交通标志设置,使其规范、完善。

2.3.7.9 负责对所属车辆 “规费”的审验、缴纳和管理。

第四篇:安全监察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国家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监察下级安全监察员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制止与处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现安全隐患,有权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事故危险的作业现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撤出人员。

3.发生事故后,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在事故调査中,及时索取、查阅与事故有关的原始资料。

4.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和发生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时,应及时向上级或越级直接反映。

5.归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査上报。

6.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或问题,并形成事故材料。

7.负责本部室资料的及时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整洁、完整。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安全监察科岗位职责

安监科各岗位岗位责任制

安监科岗位责任制 ............................. 2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3 安监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 4 安监科科员岗位责任制 ......................... 5 安监科培训科员岗位责任制 ..................... 6 安监科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 7 安监科检身员岗位责任制 ....................... 8 安监科信息员岗位责任制 ....................... 9 附件:人员分工

一、安全监察科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主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月安全活动。

3.负责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负责习惯性违章处理。

4.负责各科室的安全生产情况考评考核工作。

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并监督检查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6.负责外协队伍安全监察工作;负责进矿物资、进矿作业施工人员的相关资质、资格审查;负责安全协议的签订。 7.负责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针、政策,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8.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重要经验材料的撰写。 9.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本科室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知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

10.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制定工作。 11.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发放、建帐管理,并监督生产现场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监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矿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指导下,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全过程的安全监察。

2.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解决。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3.参加生产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检查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编制。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复杂和有危险的作业,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一起跟踪监察。 4.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5.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监督有关单位完成安全工作计划实施工作。

6.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各专业的专项、季节性检查,并组织进行复查工作。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和参与对各类设备、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结合事故发生的特点,提出和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8.抓好安全达标、安全目标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的实施、巩固工作。

9.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0.对各种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及电风焊的使用进行审批,并安排安检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三、安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积极认真做好分管业务工作,当好科长的助手。

2.监督检查各单位在生产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措施及矿领导、科长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意见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3.依法依章监督检查,按章办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情枉法、不当老好人,狠抓安全生产管理。

4.参加矿、科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会议、现场办公,参加班前会,参加科室值班,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布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安瓦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参加制定、修订并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6.参加抢险救援,组织一般工伤事故追查。

7.参加矿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并提出措施、意见。

8.组织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工作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意见。 9.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学习。

10.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发现隐患立即向科长汇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撤人。

11.向科长或矿上汇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提出搞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矿井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按时完成矿、科安排的临时任务。

四、安监科科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科长和矿领导的指导下,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全过程的安全监察。

2.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解决。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3.负责做好各类事故的分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对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向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4.负责每月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协助科长抓好安全达标、安全目标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的实施、巩固工作。

6.协助科长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各专业的专项、季节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登记、上报。

7.协助科长制定、修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及电风焊的使用审批工作。

8.做好每天的安全汇报及其它安全内业上报工作,对“三违”行为进行统计、上报。

9.组织安全员做好安全理论及业务学习工作。

五、安监科培训科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职工安全培训的方针、法规,负责做好全矿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2.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修改和调整,并针对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3.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台帐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及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4.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实施教学,并根据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办班目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5.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和了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岗位变动情况,并根据岗位变动,及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严格执行安全资格证制度,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工人绝不允许上岗操作、干部绝不允许上岗指挥。

7.定期对各队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日常安全培训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培训指标的完成。

8.在安全培训方面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使之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9.深入实际调查总结培训效果、研究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主管矿长及时反馈,同时提出改进方案。

10.负责培训教案和开班前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好岗位技术练兵活动,跟踪检查培训过程,保证培训质量。

六、安监科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全过程的安全监察。 2.深入作业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解决。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3.每天对作业现场的“三违”现象进行制止,对危及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4.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器具和安全设施的配备、使用、保管、实验情况。

5.监督、检查职工个人安全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保管、使用情况。

6.对作业现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持证上岗者制止并处罚。

7.对作业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及事故,要及时上报相关部室。 8.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电风焊的使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七、安监科检身员岗位责任制

1.入井检身人员必须熟悉和撑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2.政治觉悟高,安全意识强,热爱本职工作,求真务实,不怕得罪人,不徇私舞弊,文明检身秉公办事。

3.严禁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矿灯;不穿工作服、雨鞋;携带烟火、易燃品;酒后人员入井。

4.认真做好火工品入井、出井清点工作,填写好火工品出入井清点登记。发现升井人员盗窃生产器材和携带炸药雷管出井者一律截留并立即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

5.认真检查井口附近情况,搞好井口“三防”工作,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明火作业。

6.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登记,保管好入井证及出井时证件的发放,及时清点入井人数,做到心中有数。

7.必须熟悉和掌握提升信号联络方式,做到信号传递准确。

8.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违规、违章人员索取食物、钱财。

9.积极配合安全、生产、调度部门搞好各种出入井记录,把好矿井安全生产的入井关。、

10.搞好井口房附近环境卫生,管理好井口附近设置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牌版标语等。

八、安监科信息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应用安全系统工程,通过系统安全分析,搞好系统安全管理。 2.对当日的安全信息要严格认真进行分类筛选,归口评价,迅速转换,分口落实并督促及时整改反馈。

3.对井下上来的评估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算及时填写,做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4.建立并保管好各种安全信息表卡及有关资料,做好系统化、档案化,及时筛选出每天的信息日报,送交各有关领导手中,搞好自己工作场所的卫生工作。

附:人员分工

1.王云峰:全面主持安全监察科日常工作。负责本科室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定期协助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并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负责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针、政策,制定公司劳动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李宏哲:负责安全监察员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月度安全活动,并对各区队、科室、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承包队伍安全监察工作,并对进矿物资、进矿施工人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负责签订安全协议;负责日常矿井各项安全措施的审批;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重要材料的撰写。

3.赵赫: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负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负责安全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和处理。

4.马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管理,组织井上下安监员及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并负责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公司各项安全数据的上报。

5.王雪梅:负责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档案;负责监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发放和使用情况。

6.安监员:负责生产现场安全监察和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跟踪整改;负责日常“三违”行为检查,对“三违”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提出处罚意见;负责及时汇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并及时协助当班领导组织人员撤离和合理处置事故。

7.检身员:负责对升、入井人员进行统计、上报;负责按照《入井人员管理办法》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负责对升井人员携带的各种物资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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