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轨道工程维修规范

2023-01-08

第一篇:地铁轨道工程维修规范

地铁轨道工程质量控制大纲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质量控制大纲

(暂

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X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目标 ............................................. 1 第三章 质量控制原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 1 第四章质量责任 ......................................... 1 第五章 质量控制措施 ............................................... 7 第六章 奖罚 ....................................................... 9 第七章 质量保修及返修 ............................................. 9 第八章 附则 ......................................................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省优”、争创“国优”的质量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结合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对工程的安全、功能、经济和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三条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地铁公司”)鼓励各参建单位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来建造XX轨道交通工程。

第四条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将从“人、材料、设备、方法、环境”这五大要素着手,明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 质量方针是:质量第

一、预防为主、整体受控、持续改进。

第六条 质量目标是:确保省优,争创围优。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同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工程施工规范、高效,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控制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地铁公司的要求和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

第三章 质量控制原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质量控制原则是:统筹策划、伞程控制,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九条 质量管理体系是: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的过程控制手段。

第四章质量责任

第十条 地铁公司质量责任

(一)地铁公刊对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负总则。必须建立健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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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勘察、设计业务。

(三)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或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实施管理。

(四)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满足设计、施工的需要,并结合工程特点明确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必要时针对特殊地质条件提出专项勘察建议;

2、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应根据工程周边环境的现状评估报告提出设计处理措施,必要时性专项设计;

3、设计文件中应当注明涉及工程质量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工程质量的设计处理措施;

4、施工图设计应当包括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标准等内容。

(五)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质量风险评估确定的高风险工程的设汁方案、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控制标准等组织专家论证。 (六)勘察、设计文件和原始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七)勘察、没汁单位应当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承包商及时解决与勘察、设计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十二条 承包商质量责任

(一)承包商对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负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伞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对所承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实行劳务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应当对劳务作业进行管理。

承包商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二)承包商对工程质量应当实行“三全”管理。把可以影响工程质量的环节和因素控制起来--“全过程质量管理”;全体人员行动起来参加质量管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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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按规定进入现场,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七)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验收制度,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 (子)单位工程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工序管理,前一道项目没有验收或未通过验收,不允许开展下道工序的施工。

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商应当通知地铁公司项目工程师、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二[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八)应当按照国家及地铁总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归档文件真实、完整。

(九)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质量保修书的要求,承担保修期限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质量责任

(一)监理单位对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负责。

(二)承担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转让所承包的工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商以及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经地铁公司批准后遵照执行。并按照监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采取旁站、见证、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照现场监理工作需求配置测试仪器设备,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四)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应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需要。

应当根据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建立以总陈理工程师为组长的质量达标领导小组,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进驻施工现场的临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当具有相应监理资格。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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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资质,不得转让所承包的工程业务。不得与所检测、检验工程的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自位以及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必须建立健伞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项目机构的管理。现场项日机构人员专业、数量应满足合同约定和检测、检验工作的需要。

(四)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地铁公司下发的管理文件,编制“工作管理方案”,并报地铁公司批准后,方能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其中,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文件、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监测合同及有关资料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经专家论证,由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地铁公司批准后实施。

(五)第二方检测、检验单位应配合地铁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做好事前指导和过程摔制,协助地铁公司对承包商检测、监测、测量方案的审核,对承包商、监理单位监测、检测等专业人员、仪器设备的进行检查。

(六)测量、监测、检测及防雷中心出具的报告应经测量、监测、检测人员签字,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七)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应当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管理办法及时提供报告,对检测、检验、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等情况,应及时向地铁公司、监理单位等反馈。

同时,应当根据XX地铁工程的特点,认真做好现场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工作,根据检测、检验、监测等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八)所有的仪器设备必须定期经过有资质的计量单位的标定,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九)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程检测、检验、监测资料立卷归档。

第五章 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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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施工方案审批和专家论证制

施工方案审批和专家论证制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强化对方案的审核,对重点方案、节点方案的沦证,确保施工方案的可实旋降、有效性和经济合理性而制订的制度。具体要求和审批流程参见《建设用表》中“管理性文件报批流程”。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验收制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特点,为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明确工程验收要求而制订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该制度旨在加强过程质量的控制,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整改,指导各参建单位正确处理好过程控制与工程验收的关系,把握好每一道工序质量,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着手,开展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关键人员考勤制

关键人员考勤制是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要求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员到岗到位,对主要人员进行考勤而制订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考勤规定》。

第六章 奖罚

第二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存质量创优活动中,地铁总公司将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在立功竞赛活动中给予奖勋。

第二十三条未能达到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地铁忌公司将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七章 质量保修及返修

第二十四条 XX轨道交通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按地铁总公司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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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地铁轨道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验收管理办法

(暂

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X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 1 第三章检验批的验收 ................................................................................................... 2 第四章分项工程的验收 ............................................................................................... 3 第五章 (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 4 第六章(子)单位工程的验收 ....................................................................................... 6 第七章工程项目验收 ................................................................................................... 9 第八章 工程的交付 ................................................................................................... 11 第九章 附则 ...............................................................................................................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特编制《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验收均须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条XX轨道交通工程验收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验收备案表》、《XX市房屋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岁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文件、规范规定以易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文件。

第三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一)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书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地铁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钱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枢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影质。 (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第二章 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第四条地铁工程作为一个使用功能完整的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其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若部分项目开工较晚不能随相应分部工程一并验收,可作为单项工程单独验收。

第五条单位工程的划分,按“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按如下几个方面划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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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的验收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

第十条检验批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在对所施工的检验批自检合格后,将自检数据填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同时,按照工序报验要求,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施工原始记录表”等相关报验资料,报项目监理部验收。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序质量报验单”中所要求到场检验的时间、内容等进行抽检,对检验批主控项目必须逐项检查,定量项目按平行检验要求进行抽检,如合格,准许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否则,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重新报检,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一条检验批验收重点

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质保资料、复试资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资料,各施工工序的操作检验等资料,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该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因此必须从严要求。

第四章分项工程的验收

第十二条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与检验批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第十三条分项工程验收的组织

分项工程的验收由项目监理部专业豁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

第十九条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各自的检验批验收资料进行汇总,对各分项工程分别进行验收。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分项工程的验收进行审核并确认。

第二十条分项工程验收重点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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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了,参照工程合同、验收标准等相关要求,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对初验巾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直至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签署验收申请,同意组织工程验收。 (三)工程验收

在项目监理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验收前,施工单位准备好已完工程的施工总结及一套完工档案资料(原件),监理单位准备验收工程的监理总结及一套完工档案资料(原件)。同时,项目监理部提前三天将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相关质量监督站,并向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领取“质量验收报告”,并按“质量验收报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总监或总监代表将验收的时间、地点等提前一天通知其它各有关单位;

验收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具体会议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对验收工程作施工总结;

2、监理单位对验收工程作监理总结;

3、设计(勘查)单位对施工单位按施工图和变更设计施工情况作总结;

4、测量、监测、检测中心对测量、监测、检测等情况作总结;

5、验收组对验收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和实测、实量,同时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6、检查人员对工程资料、工程实体检查情况进行评述;

7、质量监督站对验收工程的质量情况发表监督意见;

8、总监根据验收组意见草拟并宣读工程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进一步做好工程完善工作,监理单位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次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在自检达到验收意见后,重新向项目。临理部提出申请;项目监理部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则根据上述程序重新组织验收,直至通过验收。

(子)分部工程通过验收,项目监理部签署“工程报验单”。

项目监理部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一卜五日内,将此分部工程(含子分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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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程初验临督。按下述程序组织初验。

1、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工程初验申请:施工单位在对工程完成自检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报验单”、“(子)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和“(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提出工程初验申请;

2、项目监理部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初验申请: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程序,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初验申请,认为该工程已具备工程初验条件,则在“竣工报验单”签署同意工程初验意见

若本次初验未能通过,则施工单位应对木次验收中发现的不足进行完善,在完善后并完成了自检,并按验收程序重新申请初验;

3、若(子)单位工程通过初验,则施工单位应做好进行正式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审查意见整改。

(二) (子)单位工程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由建设分公司分管部门经理组织,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测量、检测、监测以及建设分公司等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验收程序

1、在工程初验合格的基础上,项目监理部向建设分公司分管部门提出工程正式验收的申请:项目监理部完成(子)单位初验和完成了(子)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并得到了建设分公司项目工程师的认可,则可向建设分公司分管部门经理提出工程正式验收申请;

2、建设分公司分管部门经理验收:当建设分公司分管部门认为已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则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分公司等单位进行工程正式验收。

会议议程如下

(1)建设分公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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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公司同意,可以留在质量保证期内完成。

第三十三条 (子)单位工程正式验收结束时,项目监理部、地铁公司签署“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部签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单位签发“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签发“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第三十四条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后,建设分公司分管部门应及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工程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签名盖章确认等内容。

第七章工程项目验收

第三十五条地铁工程包括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通过验收后,应及时组织工程项目验收,满足工程运行需要。

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一般在工程交付试运营前进行,正式验收一般在初步验收一~两年后进行。

第三十六条项目初步验收条件

(一)完成项目工可意见中包含的各项内容。

(二)有一套完整的、原始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勘察、设计、施工、盟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五)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七)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八)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九)该项目顺利开通试运行,各项指标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第三十七条项目初步验收组织

地铁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由XX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初步验收的单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质监、、城建档案馆及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等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十八条项目初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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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竣工验收备案表》;

7、政府质监部门质量监督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市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审查所有的手续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对违反有关规定、证明文件不全、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要求地铁公司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再重新申请备案。

第八章 工程的交付

第四十 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验收。

(三)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最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五)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六)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实行保修,并提供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同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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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地铁轨道工程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大全)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暂

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X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 .................................................................................... 2 第三章检测工作相关规定检测 ................................................................ 9 第四章罚则 .............................................................................................. 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实现XX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确保全线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明确参建各方检测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文件精神,特制定《XX地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地铁所有建设工程。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业 主: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商: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检测中心: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质量抽检并取得相应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

施工检测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检测并取得相应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

专项检测单位:指由业主委托的负责检测中心检测项目以外项目检测的有相应专业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

材料供应商:指业主招标确定的甲供材料供应单位和其它材料供应商。

第四条木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国家、部委、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围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建质【20 1 0】5号);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处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 19-2000;

(六)《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发【2006】97号); (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江苏省建设厅公告第31号)。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检测,包括验证性检测、验收类检测和监督检测 (一)验证性检测主要指工艺、工法以及质量验证类的检测

1、验证性检测包括混凝土拌合物稠度、预应力张拉、模板拆除等混凝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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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有故意或恶意违约行为的人员有权要求检测中心、检测单位更换。

(五)业主有权要求检测中心、检测单位提交工作月度报告和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六)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确保检测工作持续开展。

第七条检测中心职责与要求

检测中心由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表业主对主要的检测项目进行抽检,并协助业主开展质量检测管理

(一)检测工作主要包括: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以及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项目实体质量的1 0%抽检,商品混凝土、管片混凝土原材料的抽检和主要配合比的验证(其抽检项目和频率详见《XX地铁质量检测项目和频率》。 (二)服务工作主要是配合业主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制定和统一XX地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方法、检查和指导承包商、监理单位、施工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检查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分析工程质量问题、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三)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

1、根掘合同约定和业主要求,设置组织架构、配备专业人员。根据承担的职责,分别设置试验检测组、现场指导组、混凝土质量检查组,并选派有丰富经验、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试验检测人员、现场指导人员和混凝土检查人员,并对其工作人员工作巾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

2、检测中心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向业主提交本工程《检测工作细则》,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执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执行,并受其约束,同时作为业主检查、监督和验收检测中心工作的依据;

3、检测中心应具有甲级资质的试验室,必须配备工程材料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和设备及工程实体检测的部分常用仪器设备;

4、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和现场工作设备,确保现场指导组驻现场办公,同时按合同要求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混凝土质量检查组开展工作;

5、建立相对独立的资料管理体系并纳入地铁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系统。对所有检测成果、技术档案等资料应及时分类、整理后存档。资料管理应有专人负责,以便查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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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检查台账,并定期向业主反馈检查情况,便于业主强化管片质量的管理。 (七)检查和指导承包商、。临理单位、施工检测单位检测工作

1、对承包商的试验室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规章制度、台帐等;

2、对监理、承包商的内业资料和施工检测单位的检测台账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检查承包商取样试验、检测的频率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的独立性和真实性;检查资料管理情况。对承包商、监理单位检测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所有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审查和复核,对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结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验证,确保配合比的合理性。 (八)其它工作职责和要求

l、汇总各施工检测单位信息和混凝土检查情况,每月编写《检测月报》报业主,经业主审核后发各有关单位,配合业主开展对施工、监理单位、施工检测单位相关工作的考核;

2、配合业主调查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监督检查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3、配合业主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和检测总结;

4、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时,须提前7天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的人员资质报业主批准,经业主批准后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更换,每更换一次,检测中心必须支付业主10万元人员违约金。

第八条施工检测单位职责与要求

施工检测单位由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按照相关施工、验收标准确定的项目和频率,开展检测工作。施工检测单位抽检项目和频率详见《XX地铁质量检测项目和频率》。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手册,并在检测工作巾认真贯彻执行。

(二)对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和施工质量按100%频率进行试验检测, 及时、准确地提交检测报告,以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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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向业主反馈;

3、设立专职试验工程师,专职工程师应具备的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试验工程师应对取样和现场检测进行见证,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确保检测的真实性;

4、对施工用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配合比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5、对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及施工检测单位检测结果存在疑义时,可经业主批准后,陈理单位进行独立取样,送检测巾心或专项检测机构进行复试。 (四)对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试验过程和检测结果进行临督和检查

1、根据相关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要求,审核承办商检测方案,并监督承包商按现行各种规范和设计图纸开展好各类试验,并对承包商检测报告进行审查;

2、负责对承包商的养护室与材料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的试验室资质、计量设施、试验程序、试验记录的可靠性、正确性进行全面检查;

3、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承包商进场材料的台帐和试验、检测台账进行检查。 (五)其它工作职责和要求

1、与检测中心密切合作,抓好材料的试验、检测及对承包商检测工作的管理;

2、配合业主调查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监督检查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承包商职责与要求

承包商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和实体质量负全部和最终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检测制度

1、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的检测制度,配备1名试验检测工程师,2~3名专职试验员,1~2名取样员,试验检测工程师及试验员持有试验检测岗位资格,取样员持有取样员证,确保施工检测的有效开展;

2、土建工程承包商必须设置工地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小于1 5m2),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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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白查、整改和回复;

2、配合业主开展甲供混凝土的质量管理,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排专人驻混凝土生产厂家检查、监督混凝土厂家生产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职责与要求

(一)供货商应保证出厂材料、成品、半成品或设备的规格、尺寸、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合同内对材料的各项要求。

(二)对于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酉己件,应随货带有产品出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及技术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应对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帐制度,对用于地铁建设的材料自检结果进行记录、整理,并建立档案,便于查证。

(网)业主和监理、检测中心对材料制作现场进行检查时,应积极配合,如实的反映生产情况。

(五)在检测rfl发现材料或成品、半成品不符合要求时,按照规范规定处理必要时,应与承包商一起,西r已合临理和检测中心进行进一步的检测。确系由于材料供应商生产、运输、搬运过程巾的不当,造成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损坏的由材料供货商自行负责。

(六)供应商应服从业主的管理,配合承包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检测工作相关规定检测

第十三条物料进场检验、

(一)检验、检测范围。地铁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

(二)物料进场检验包括对物料的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尺寸、外观以及质量保证资料的检验和检查。承包商、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物料进行1 OO%的检验,并建市检验台帐,不合格物料不得进场,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三)承包商应制定检测方案,确定检测、试验的项目、方式、频率、检测设备、接收的准则、责任人以及检测记录。并按批准的检测方案对进场物料进行抽检、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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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商、监理单位要派专人驻商品混凝土后场监督生产厂商质量控制情况,检测中心应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见《商品混凝土后场检查实施办法》。

(四)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商应根据混凝土等级、工作性能等要求选择原材料、配合比计算、配合比试酉己等过程。每个过程都必须经承包商、临理单位和检测巾心进行审核,配合比试配要经承包商、监理单位和检测中心见证。检测中心应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配合比进行验证,并对本项目相同等级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综合分析和提出改进建议。

配合比确定程序见.下图:

施工、监理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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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业主应进行督促和检查。监理平行检验结果与承包商验证性检验结果不符合时,峪理单位应通知检测巾心进行现场检测,以检测巾心的检测成果为准。 (四)承包商应根据批准的检测方案开展工程实体检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施工检测单位进场检测,检测过程中,承包商、。临理单位应旁站,根据检测结果做好质量评估和施工方案的优化。

(五)检测中心实体质量抽检应按照《XX地铁质量检测项目和频率》和业主、监理单位指令实施,并应按检测结果做好质量评估。

第十六条检测结果的判定

(一)材料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规定,予以加倍复测,若复测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材料不合格。

(二)当检测中心与施工检测单位对同批材料进行检测时,若初次检测结果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材料不合格,不再予以加倍复测。

(三)当检测中心与施工检测单位对同批材料进行检测时,若其中有一方初次检测结果不合格,则由不合格方进行加倍复测。若复测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材料不合格。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七条对检测中心、施工检测单位的罚则

(一)出现下列行为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 l、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更换,经通报批评仍不能限期更正,每次罚款20万元;

2、检测人员数量、资格达不到合同要求,罚款1 O~20万元,由此影响检测工作开展的,业主将终止合同:

3、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经业主批准后更换,每次罚款1 O万元。 (二)出现下列行为的,业主每次将予以2000元罚款:

1、检测单位检测制度不全,检测设施、仪器不伞与合同不符,档案资料不按规定存档的;

2、出具错误检测数据、错误鉴定结论或检测报告反馈不及时。

(三)出现下列行为的,业主将予以通报,并每次罚款3万元,若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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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编制检测方案,未建立检测台账,未对不合格检测结果进行自查和整改;

3、对检测中心进场抽检、施工检测单位现场检测进行阻挠。

(三)对承包商伪造、篡改检测报告,或明示、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业主将视情节轻重,对承包商及有关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万元,不及时改正的,业主将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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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地铁轨道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和频率规定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质量检测项目和平率规定

(暂

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体要求 ........................................................................................................... 1 第二章主要检测项目和频率 ....................................................................................... 3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XX地铁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施工检测单位、检测中心、专项检测机构开展的检测内容以及监理单位的甲行检验、施工单位验证性检验。

第二节施工检测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相关施工、验收标准确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和施工质量按100%频率进行试验检测(部分专项检测项目除外)。 (一)材料检测主要项目

1、水泥、碎石、砂、混凝土外加剂、砌墙砖和砌块;

2、钢材、钢筋接头(焊接与连接)、钢构件;

3、普通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砌筑砂浆;

4、防水材料;

5、钢绞线、锚具;

6、回填土检测;

7、混凝土预制构件;

8、电线、电缆、开关(箱)插座、阀门;

9、瓷砖,涂料,花岗岩,人造板材; 1 O、管线、线槽。 (二)实体检测主要项目

1、建筑结构一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预应力结构检测(强度、缺陷、钢筋保护层厚度、挠度);

2、地基基础一地基土、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成桩质量检测(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桩身砼钻芯检测、超声波检测),单桩承载力(高应变动力检验、静荷载检验);

3、钢结构工程质量(焊接、制作、安装、涂装、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检测。

第三节检测中心受业主委托,主要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以及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项目实体质量的l O%抽检,商品混凝土、管片混凝土原材料的抽检和主要配合比的验证。主要检测项目和频率如下:

(一)1 0%施工检测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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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声波砼检测

管片超声波检测每季度抽检一次。

第四节专项检测机构受地铁公司委托承担专项检测项目,其检测项目、频率由业主另行规定。

第五节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材料、实体质量的平行检验,其主要内容详见《XX地铁工程建设现场监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相关规定》。若监理单位对施工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有疑义,可独立取样送检测中心进行复试。

第六节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工艺性验证检测

第二章主要检测项目和频率

第七节建筑材料质量检测 (一)水泥

1、检测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次。正常施工时,商品混凝土公司每周取样一次;

2、检测项目: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等。 (二)砂

1、检测频率: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正常施工时,商品混凝土公司每周取样一次:

2、检测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三)碎石

1、检测频率: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正常施工时,商品混凝土公司每周取样一次;

2、检测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状含量、压碎值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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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测项目:拉伸、冷弯、屈强比等。 (九)钢筋网片

1、检测频率:每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设备并在同一连续时段内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组成,重量不应大于30t,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检测项目:拉伸、冷弯、抗剪等。 (十一)钢绞线

1、检测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钢绞线每30t为一批验收,不足30 t亦按一批计。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检测项目:拉伸、弹性模量、松弛性能等。 (十一)锚具、夹具、连接器

l、检测频率:同一种类、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且连续进场的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以不超过l 000套为一批。硬度试验每批抽检5%,且不少于5套;静载锚固试验每批抽检1次(6套);

2、检测项目:硬度、静载锚固能力试验等。 (十二)钢筋焊接接头

l、检测频率:存同条件下(指同一生产厂、同一批号、同一级别、同一直径、同一焊工、相同焊接工艺和焊机)完成并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检测项目:拉伸、弯曲(闪光对焊、气压焊)等。 (十三)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1、检测频率: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机械连接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检测项目:拉伸等。 (十四)高强螺栓

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母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垫圈为同批:由同批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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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单位面积质量检查、拉仲性能、耐热性、不透水性、低温柔性、剥离强度等。

2、聚氨酯防水涂料

检测频率:同一类型、同一规格l 5吨为一批,不足l 5吨亦作为一批,多组分产品按组分配套组批:

检测项目: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实干时间、潮湿基面粘结强度等。

3、橡胶止水带

检测频率:同月同标记的止水带产量为一批;

检测项目:硬度、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压缩永久变形、橡胶与金属粘合(钢边橡胶止水带)等。

4、PVC防水板、防水卷材

检测频率:同品种、同规格每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也按一批计;

检测项目:低温弯折、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防水板)、不透水性、热处理尺、』‘变化率等。

5、三元乙丙(EPDM)橡胶弹性密封垫 检测频率:以同品种同规格的300环为一批;

检测项目:邵氏硬度、拉伸强度、压缩永久变形断裂伸长率等。

6、盾构管片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垫

检测频率:以同品种同规格的300环为一批;

检测项目:邵氏硬度、拉伸强度、体积膨胀倍率、断裂伸长率等

7、盾构管片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圈

检测频率:以同品种同规格的300环为一批;

检测项目:体积膨胀倍率、耐油性等。

8、遇水膨胀止水条

检测频率:每月同标记为一批;

检测项目:邵氏硬度、拉伸强度、体积膨胀倍率、断裂伸长率等。 (十九)石材

1、检测频率:用于装饰工程的石材,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的石材至少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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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喷射混凝土结构同一配合比,区间或小于其断面结构,每20m拱和墙各取一组抗压强度试件,车站各取二组;

(5)现浇整体道床同一配合比每灌注l(OOm(不足者也按l OOm计)应取二组试件,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一组与道床同条件下养护。

(6)混凝土轨枕、短轨枕及接触规混凝土底座等预制构件用混凝土留置组数,同一品种的同一配合比每1 000块(不足1 000块的也按1 000块计)应取两组抗压强度试件,一组在同条件下养护,另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7)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不宜大于l O组,且不应少于3组。

2、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桥梁每墩台、每孔(片)梁和隧道每200m初砌应按不同强度等级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分别检测结构实体强度不少于1次。

3、抗渗系数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1)混凝土抗渗等级试件的取样与数量,施工单位每500m3同配合比、同施工工艺的混凝土应至少制作抗渗检查试件~组,不足500m3时也应制作抗渗试件一组;

(2) 隧道喷锚暗挖法二次衬砌混凝土不超过30m留置试件1组; (3)混凝土管片每30环留置抗渗试件一组;

(4)地下连续墙每5个槽段应制作抗渗压力试件1组;

(5)喷射混凝土结构同一配合比,抗渗压力试件区间每40m取一组。

4、弹性模量试件的取样与数量,施工单位标准条件养护28d弹性模量试件不得少于一组。

(二‘|.四)砌筑砂浆

l、检测频率: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 OOm3砌体为一批,不足1 OOm3 为按一批计,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验1次,每组3块;

2、检测项目:抗压强度等。 (二十五)水泥浆

1、检测频率:每工作台班、每台搅拌机军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l组边长为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6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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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防护涂料的质量,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对涂料质量的规定进行检测;涂层厚度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涂层附着力检按构件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频率为20%。

第十一节基础工程质量检测频率 (一)地基承载力检验(GB50202—2002)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 000m2以上工程,每1 OO—m2至少应有l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C)Om2至少应有l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l点。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丁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二)水泥土搅拌桩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

水泥上搅拌桩在成桩28d后,钻取芯样作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

(三)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质量检测(JGJl06—2003) l、对设汁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2、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 0%,且不得少于l 0根。每个柱了承台下不得少于l根;

3、对高架桥混凝土灌注桩,桩基进行完整性检测频率为100%;

4、对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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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地铁轨道的构成

轨道的构造主要包括钢轨、扣件、轨枕、道渣、排水沟、边坡等。

路基是为铺设于道渣与轨道的泥土路面。在修筑铁路时,由于直线的坡度和弯道的曲率有一定的标准,因此需挖填以为直规定的线型。一般路基的断面分为路堑(Through cut)、路堤(Embankment)、半堤半堑(Side-hill cut)等三类。

道渣铺设于路基上,轨枕下,用以藏护轨枕的对象。依铺设的位置可分上下两层,上层为顶层道渣(Top-ballast),下层为底层道渣(Sub-ballast)。美国铁路工程协会(AREA)建议在运输频繁,在重量大的轨道,两层的厚度各应为30公分(12英?)。

道渣的功用如下:

1.承受轨枕所传下的压力,并将此压力平均分布在路基上。

2.固定轨枕位置,维持轨道正确的线型和坡度。

3.排除轨枕周围及下方雨水,防止路基的土壤因湿软变形。

4.增加轨道的弹力,使受列车碾压后的钢轨迅速回复原来正确位置。

5.防止轨道生长杂草。

现代轨道工程为了减少道渣的维护,并且提高路基的强度,以混凝土地基取代道渣、枕木及路基,称之为"无道渣轨道"。,可以降低维修时间,维持良好的质量及行车安全.钢轨乃供列车车轮滚动行驶其上的铁路构建,主要功用如下:

1.承受车轮重压及磨损。

2.将车轮重压分散置钢轨下的轨枕。

3.承受不断反复的重压。

美国土木工程协会(ASCE)建议,无论钢轨的重量如何,断面质量比例大致应为:头部42%、腰部21%、底部37%,且钢轨的高度应等于底部的宽度。当钢轨头部受磨损达0.64公分时,需立即抽换钢轨。

轨道的轨距(Gauge)定义为两根钢轨顶面下1.588公分(5/8英?)处的内侧间隔距离。 轨枕承垫于钢轨之下,是用来支撑钢轨的铁路对象。其功用如下:

1.将钢轨所传下的在重平均分布于道渣上。

2.维持钢轨的线型及两轨间的轨距。

3.确保轨道具有均匀的弹力,作用有如建筑物的梁

道钉的作用在于将钢轨扣接在轨枕上,并维持两轨间的固定轨距,最常用的道钉有钩道钉和螺旋道钉两种。

轨条接头在于维持接缝处的强度及劲度,使轨条具有均匀的弹性。一般以两块鱼尾版贴于钢轨两侧的腰部,而以附有弹簧垫圈的螺栓旋紧。鱼尾版有60公分和90公分两种,使用60公分版需旋以4螺栓,使用90公分者需旋以6螺栓。

现代化轨道为彻底改善钢轨接头之缺点,采取连续焊接之方式,以连续焊接钢轨(Continuous Welded Rail)取代钢轨接头,藉以减少轨道之维修工作,并可增加使用年限,此称为长焊钢轨(Continuous Welded Rail。

轨撑:用以支撑钢轨外侧的腰部,以抵抗钢轨头部所受之侧向力,防止因钢轨倾斜而导致之道钉松动。

防爬器:装设于钢轨底下,以其一侧顶住轨枕(及垫钣),除用防止钢轨因车轮滚动所造成的纵向爬行,并可控制钢轨因温度升高而产生的延伸现象。

扣件:嵌入轨枕扣住钢轨底部之上的金属夹或柄,除可抵抗车轮垂直滚压及侧向推力外,也可防止钢轨纵向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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