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委托管理协议

2022-07-04

第一篇:厨房委托管理协议

厨房管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聘请乙方进行厨房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餐厅厨房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在协议期间就以下工作内容展开工作:厨房日常生产、菜肴供应、菜肴开发创新、菜肴毛利率控制、厨房卫生工作。

二、根据甲方餐饮经营接待需要,厨房工作人员以及数量由乙方安排(清洗和初加工人员由甲方安排,总人数不少于4人,由乙方统一管理)。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工作要求或甲方制度规范的员工,乙方应无条件调换。

三、协议开始执行时,甲方将厨房设备设施清点后造册,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一周内将不能使用或有故障的设备及用具报甲方维修或更换。

四、乙方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法规。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

五、双方确定,厨房菜肴毛利率不低于%,低于%后,降低的点数折合成成本,在乙方的工资总额中扣除。

六、甲方因经营需要调整菜肴毛利率,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厨房。乙方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七、厨房菜肴出品实行“署名制”,发生经认定的菜肴质量投诉(指菜肴生、糊、过咸、过淡等产生的投诉,并经餐厅经理和厨师长签字认可),由制作人按菜价“买单”,记录后,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八、人员管理方面:

1、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店纪店规。

2、乙方员工发生偷盗、偷吃、损坏餐厅财物,除照价赔偿外,处以100元罚款。

3、员工之间工作中发生肢体冲突,责任双方扣罚50%工资后开除。

4、厨房员工非工作需要工作期间不得到对客场所。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遗失个人物品自理。

乙方员工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人员严重损坏或伤害,

第二篇:各部厨师长厨房管理协议

各部厨师长及厨师在此保证:

1. 保证本店菜品质量和出菜速度,无客人投诉现象

2. 总部和三部毛利润在45%以上,二部毛利润43%以上,一部毛利润不少于47%以上,营业额达到董事会下达的规定。

3. 保证本店食品无中毒现象和打仗致人受伤事故及人为造成设备损害事故

4. 保证本店厨房卫生达标及食品管理及原材料分类储存

5. 保证本店整个厨房人员现场管理,避免造成厨房人员大量流失,给酒店造成损失

在以后运营中如出现以上问题,愿承担酒店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我们保证不抱怨,会虚心接受董事会任何处罚

保证人签字:

2014年 7月21日

第三篇:酒店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升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

(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内容包括:客房、值班室、布草房(杂物间)、阳台、院子50%面积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 (1)______间客房; (2)______间标间;

(3)______大床房50%院子面积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________平方米

(4)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房间及住宿房间等。

(5)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脑网络及其wifi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卫生设备等设备; (6)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经营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三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6)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7)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8)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9)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0)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 本协议自

日至

日 第五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六条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

第七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管理公司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2)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4)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5)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6)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

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7)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预算、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8)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9)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0)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1)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2)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3)每一会计前30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4)每一个月的后15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5)每一个会计结束1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16)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17)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18)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第八条 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收取。超出预算指标的部分按百分之五以上提取管理费。

第九条 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

3、按时审批酒店经营方案、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酒店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三;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十三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每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与下一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十五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建立完善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

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如因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二十八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附加 (1)委托方

1、业主方收取毛利润的51%

2、管理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方

1、管理方有权在经营过程中变更对酒店的经营方式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篇:委托协议(房屋管理)

房屋管理委托协议

(本委托书样式仅供参考,不必然构成委托书固定格式,委托书的内容最终由公证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确定,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拥有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________房地字第________号)的房产,现委托________为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本人名义在代理期限内行使以下代理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

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本人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五篇:酒店委托管理协议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为了发展本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周杰团队),全权经营管理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 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用的酒店,内容包括:餐厅、多功能厅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共_______平方米;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包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 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第二条:“酒店正式业营业日”其基本条件为:

(1) 酒店整改装修全部竣工;

(2) 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完毕正检验完毕正常运行;

(3) 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 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 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 各项保险生效;

(7) 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 委托方与书面同意周杰管理团队签约后酒店可以开业。

第三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餐饮、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四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 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 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 土地使用税;

(5) 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 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7)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8) 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9)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0)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

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1)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六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七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第八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九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新的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营销;建立网络销售体制;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有效管理模式”。

7、争取在三个月内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2)培养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

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3)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股东提交酒店的预算、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4)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5)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会计前30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6)每一个月的后15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7)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8)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1、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前期乙方总经理到位后,每月暂按税后的____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A:甲方在前期规定的任务_______万元,菜品毛利控制_______%,人员工资控制在______万元。

B:从第三个月后的任务________万元,菜品毛利控制_______%,人员工资控制在______万元。

C: 超额完成任务__________万元,菜品毛利控制_______%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

分之_______%收取。

第十二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总经理指定的账户。

第十三条: 双方的责任

A: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______万元。定额流动资金须在_____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经营方案、财务预算与决算;

4、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5、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6、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四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优势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十五条:酒店维护与保养

1、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______万元。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十六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十八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1、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

3、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4、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5、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十九条: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1、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3、酒店的会计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4、酒店的财务审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5、每一会计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条: 保险

1、双方同意酒店向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培偿。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2、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3、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二十一条:监管、奖罚机制

1、总经理有权力制定管理制度、和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2、总经理建立完善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3、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4、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5、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___ %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5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6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二十二条: 管理年限

1、委托管理年限暂定_______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

1、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为_______月。

2、因基建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二十四条: 违约及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1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4、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30天内付清。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第二十六条: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

电话:时间: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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