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2023-04-19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ht〗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壹拾伍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壹拾陆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篇:XX公司文书档案归档立卷制度

XXX公司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

66 1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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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四)平时归卷

66 3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档案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专(兼)职档案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第二十二条 凡属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各部门应及时存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如未及时归档,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66 4 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一式两份,特殊情况至少归档一份。

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应。

第二十七条 不同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66

5 第三十条 永久、定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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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XX公司文书档案归档立卷制度

XXX公司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

66 1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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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四)平时归卷

66 3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档案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专(兼)职档案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第二十二条 凡属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各部门应及时存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如未及时归档,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66 4 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一式两份,特殊情况至少归档一份。

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应。

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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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十条 永久、定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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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机关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等部门法律和行政处罚法等基础法律的基本职能,必须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根据案件办理年度、适用程序,坚持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一个案件从收案、结案到归档保管以及所有的法律文书和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听证的案件另行编号。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签发,由经办案件的股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二、材料的收集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收案以后,案件承办人员应立即着手收集本案有关的各种文书材料。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第五条 卷内各种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重份的文书材料一律剔除。多余的处罚决定书,以备日后查考,可将其夹在已装订好的卷内。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来信,可以不立卷归档。(1)不属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范围,归口交办的人民来信;(2)答复

来信来访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信件或记录;(3)询问一般法律手续问题的来信来访;(4)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5)内容、地址不清的申诉信件;(6)确系精神病人的来信。上述各项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三、材料的排列

第七条 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内部程序性文书按照倒序进行排列,证据性文书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第八条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第九条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

(4)行政处罚审批表;(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6)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7)案件合议记录;(8)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9)立案申请表;(10)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4)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5)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16)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7)行政处理通知书;(18)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19)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0)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2)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23)送达回证;(24)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25)没收物品处理清单;(26)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书);(2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

裁定书及相关执行文件);(2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9)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0)备考表;(31)卷底。

第十条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案件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审批表;(5)听证意见书;(6)听证笔录;(7)听证告知书;(8)听证申请书;(9)听证通知书;(10)听证人员组成审批表;(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2)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合议记录;(13)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14)立案申请表;

(15)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16)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7)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8)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9)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20)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21)查封扣押物品清单;(22)行政处理通知书;(23)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24)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5)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7)陈述申辩笔录;(28)送达回证;(29)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30)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1)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32)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3)行政处罚结案报告;(34)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5)备考表;(36)卷底。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中没有列举的法律文书材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形成的顺序排列。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材料为一卷装订,不分立正

卷、副卷。但是,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表等内部形成的材料,未经局长批准不得向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提供。

四、立卷编目

第十三条 一个案件的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张编

号。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备考表不编页码。页码编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要整齐、清楚。

第十四条 卷内目录应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页码,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十五条 卷宗封面所列的各个项目,用毛笔或钢笔逐项填写齐全,书写工整。其中结案日期填写处罚决定履行完毕日期。

五、卷宗装订

第十六条 装订前要做好处罚文书材料的检查。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纸面过小的书写材料,可加贴衬纸。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当译成中文附在后面。药品包装等原始证据材料,加贴衬纸,展开平放,并有当事人签字。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材料上的全部金属物都要剔除干净。

第十七条 一个案件的文书材料,每卷以二百张为限,超过时应按形成的顺序分册订卷。

第十八条 卷宗必须用线绳三眼至五眼装订牢固,不要漏

订。长度应在十八公分左右。

第十九条 卷宗装订以后,应检查文件材料有无漏订现象,然后在卷底装订线上贴上封纸,并用案件承办人员名章加盖骑缝。

六、归 档

第二十条 案件结案以后应在一个季度内归档。凡立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重新整理。提出保管期限意见后,向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案由、案号,承办单位、录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并按形成顺序,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第二十二条 归档的证物,凡是能够附卷保存的,应装订入卷。不能附卷保存的,可拍照附卷,证物另行保管,待诉讼期满后,经领导批准可将不能附卷保存的证物销毁或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归档的行政处罚卷宗,不得从卷内抽取材

料。需要增添文书材料时,必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按立卷要求办理,以保证卷宗的质量。

第五篇: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五条卷内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同志的指示除外),重份的文书材料一律剔除。多余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为备日后查考,可保留三份夹在已装订好的卷内

第十二条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诉状或口诉笔录;(4)立案通知书(通知缴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5)应诉通知书回执;(6)答辩书;(7)询问笔录;(8)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材料和调解笔录;(10)准备庭笔录;(11)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开庭前的通知、传票等;(13)开庭公告;(14)审判庭笔录;(15)案情报告;(16)评议笔录;(17)调解书、撤诉书;(18)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19)判决书或裁定书原本和正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上诉书;(23)上级法院退卷函;(24)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5)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6)执行手续材料;(27)备考表;(2

8)卷底。

第十三条民事二审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上诉移送书;(4)原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5)上诉书;(6)答辩状;(7)阅卷笔录;(8)询问笔录;(9)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0)调解笔录;(11)撤诉书;(12)准备庭笔录;(13)开庭前的通知、传票等;(14)审判庭笔录;(15)案情报告;(16)评议笔录;(17)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18)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原本和正本;(19)宣判笔录;(20)送达回证;(21)备考表;(22)卷底。

四、立卷编目

第十七条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张编号。

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备考表不编页码。页码编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要整齐、清楚。

第十八条要认真登记好卷内目录。一份诉讼文书材料编一个顺序号,判决书、裁定书的原本和正本编一个顺序号。卷内目录应按卷内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张号,字迹要工整、清晰。第十九条卷宗封面所列的各个项目,都要用毛笔或钢笔逐项填写齐全,书写要工整。其中结案日期填写正式宣判日期。

五、卷宗装订

第二十条装订前要做好诉讼文书材料的检查。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纸面过小的书写材料,要加贴衬纸。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当译成中文附在后面。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材料上的全部金属物都要剔除干净。

第二十一条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每卷以二百张左右为宜,过多时应按形成的顺序分册订卷。第二十二条卷宗必须用线绳三眼至五眼装订牢固,不要漏订。长度应在十八公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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