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2023-03-04

第一篇:律师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律师协会主题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立足自身发展 强化服务理念 促进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市律师协会作为新社会组织,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快实施‘四个四’发展战略,奋力推进泸州又好又快发展 ‛这一主题,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全市市属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执业律师,在市律协的有序组织下,顺利通过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目前已全面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初显成效。现将市律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市律协在成立领导组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和选派联络员制度。市司法局机关领导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联系2至3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在机关抽调熟悉党建工作的干警担任联络员,每月到所联系的律师事务所指导、检查活动情况至少两次,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每季度至少去一次,帮助规范支部活动,完善工作制度,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素质,以此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各项工作的指导。二是成立市律协直属党支部。原有律师联合支部的党员来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难集中、难管理、难开展活动,为此,律协党总支将联合支部下属的3个支部撤销,整合成立律协直属支部,将各律师事务所不足3人的律师党员转入直属支部,确保每位党员律师均能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对律师行业党支部重新命名。律协党总支下属各支部原是按

一、

二、三的 1 顺序命名,为便于管理,市律协党总支将各支部调整为以各自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进行命名。经更名和整合后,市律协党总支原有六个支部分别调整为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理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远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市律协直属党支部共4个支部。

二、丰富学习形式。

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市律协及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一是举办专题讲座。4月14日上午,组织市属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130余人,在市委党校聆听市委党校杨亚光校长讲解科学发展观。二是召开学习交流会。4月下旬,理光、国梁等律师党支部纷纷召开学习交流会,党员律师们认真撰写学习心得,结合案例及各自身办案经历共同交流学习体会。三是开辟学习专栏。律协党总支和时代永嘉等支部利用宣传橱窗和网站等载体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刊载学习心得、理论文章、领导讲话及活动信息、照片等,营造学习氛围。四是召开专题讨论会。各律师事务所纷纷组织开展了‚充分发挥职能,做好‘三个服务’‛、‚为党旗增辉、为律师业添彩‛ 、‚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创新能力‛等讨论活动,促进发展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的树立。

三、搭建活动载体。

市律协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注重搭建平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一是开展法治理念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全市律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学习培训,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律师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等专题开展研讨活动和征文活动,目前收到研讨文章10余篇,推荐4篇文章参与在成都举行的中国律师 2 论坛。二是举办检察官律师论辩赛。6月8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检察院、市检察官协会联合举办我市‚首届检察官律师论辩赛‛。通过紧张角逐,律师代表二队获得团体二等奖,四川盛树律师事务所李苓律师被评为最佳辩手。三是聘任法律援助首席律师。为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 7月21 日,市司法局、市律协举行颁证仪式,聘请8位优秀律师担任法律援助首席律师,以承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法律援助案件,参加重大法律援助活动。四是积极参与筹备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从100多名律师中选拔了11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精湛的优秀律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候选法律顾问,并草拟了《泸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目前正报请市政府批准。五是与高校共建法学教研基地。6月22日,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泸州分所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校企合作授牌签字仪式,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和‚培训研究基地‛两个基地,将逐步开展法律进校园、律师登讲台、‚双师‛型律师的培养等专项活动,实现了律师实务与法学教研的有效衔接,为促进律师行业自身发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四、认真分析检查。

市律协按照找准突出问题、完善发展思路的要求,广开言路、广纳贤言,充分倾听群众意见,认真开展分析检查活动。一是召开座谈会。4月14日,市律协召集市属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共同探讨试点工作,征求对律师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4月21日,邀请市公安局、中级法院、检察院、人大、江阳区司法局、大山坪街道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对我市律师行业如何科学发展提出建议意见。4月24日,中豪律师事务所泸州分所邀请各级领导参观、视察,征求 3 社会各界意见。二是开展问卷调查。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设计了泸州市律师管理工作调查问卷,问卷主要涉及律师行业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市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水平、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律师业务培训、司法行政和律协对律师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等。向全市律师发出348份,收回333份,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0条。三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各律师党支部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相继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地查找影响律师队伍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通过深入查找,市律协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从律师‚两结合‛管理、律师行业发展、律师素质、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市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整改落实和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

五、整改落实到位。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律协结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不断探索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方式,以促进我市律师行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一是针对我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一些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问题,制定了我市《律师行业十条禁令》,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提高。二是针对我市律师法律服务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书不规范的现象,对全市律师行业的法律服务合同文本及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活动和管理活动。三是针对加强市律协机构建设问题,成立了惩戒、维权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刑事、民商事、行政三个专业委员会,制定了《维权委员会工作规则》、《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惩戒细则》等工作制度。市律 4 协不断完善行业惩戒机制,加大了对律师助理以律师名义执业、律师私自收案收费、收费不尽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受理投诉案件5起,办结5起。

(二)开展法律惠民行动。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多次为地处叙永县南面深山的高峰完小捐款、捐物,帮助高峰完小争取人饮工程项目,解决师生吃水难问题;5月初,为帮助苗乡儿童创建‚爱心书屋‛,捐赠图书近千册,价值人民币近万元。恒智达律师事务所在江阳区刺园路社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二是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市律师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举行的专项活动,如妇联的‚维权周‛、团市委的‚送法律到工地‛、残联的‚助残日‛、公安局的‚禁毒日‛等法律宣传活动,义务解答广大市民各种法律咨询。三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市律协积极引导律师重点关注大学生就业、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问题,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余件,有效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四是积极筹备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巩固‚律师奉献进千村‛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涉农法律服务,积极筹备在全市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努力为群众解难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

(三)靠前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活动期间,我市律师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了解社会实际的职业特点,共办理刑事案件503件、民事案件1883件、行政案件2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85 件、解答法律咨询693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16 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79家,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发挥了积极 5 作用。一是为全市重点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期间,市律协要求律师事务所对法律顾问单位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改进服务;组织律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荐执业经验丰富、执业素质良好的优秀律师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我市‚煤、电、路、化、港‛综合开发及酒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均聘请了我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二是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市律协积极引导律师介入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民营企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及涉外经济等领域,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发展资本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三是坚持推行指派律师到政府群众工作中心值班制度。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律师共参与市信访局信访值班23人次,接待群众39批40余人,代写法律文书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参与协调会6次,成功调解涉法上访和群访事件7起,引导进入司法途径27人次,息诉罢访12起,对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几点体会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市律协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牢牢把握查找和解决问题这一主线,结合实际搭建活动平台,丰富学习实践形式,初步达到了活动目标要求。主要工作体会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确立了市局领导联系律师党建工作制度,由市局领导分片包所的形式督促、检查、指导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党建工作和学习实践活动;市律协相应也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支部书记均是本所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具 6 体组织本所的学习实践活动,以充分发挥律师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带头参加活动,切实为主题实践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是学习实践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方法。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其具有工作分散性、业务独立性、生活自主性的特点,组织经常性的集中学习活动相对较难,工学矛盾突出。结合这一实际,律师各支部坚持因人而宜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业务工作,学习实践活动以小型、业余、分散和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确保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律师工作。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是贯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始终的主要手段。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市律协坚持‚四个结合‛: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定律师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起来,积极拓展律师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前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三大主题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律师队伍自身素质;与推动律师业改革与发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结合起来,逐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是营造学习实践活动氛围的有效措施。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中,市律协把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始终,不断总结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开展的典型做法和成效经验,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律师党员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律师事务所内刊、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增强律师党组织和党员的荣誉感,为学习实践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第二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渐显露,诉之法律的纷争不断增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逐年上升,影响到改革发展的进程,影响到社会政治稳定。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一年来,**县全体律师,在市律协、市局律管科的管理领导下,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现将主要做法和体会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县律师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信访条例》,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是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与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历史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因此,**县全体律师能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重视增强素质,积极参加省律协、市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丰富执业经验,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奠定理论基础。明确职责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联系,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行详细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县律师加强协调坚持两肩挑,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派,配合信访部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各级政府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完善制度,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和信访部门联合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报送制度、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协调处理制度以及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地方、部门的协同配合,努力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格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听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本局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律师参与信访的日常工作。

三、分析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个特点:

一是主体的广泛性和规模的集群性。从涉法涉诉对象的身份看,不仅有工人、农民等传统习惯上的信访群体,而且有城市拆迁户、机关分流人员、私营外商企业主等带有时代特色的信访群体;既有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者等社会弱势群体,也有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从上访规模看,集体访、群体访显著增多。在利益格局调整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的利益问题极易产生共鸣,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和串联,产生集群行为。

二是矛盾的尖锐性和内容的涉法性。从复杂程度看,问题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既有家庭矛盾、邻里争端,也有社会管理、公共职责、经济利益、体制改革,还有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矛盾。从反映的内容看,涉及城镇规划、社会保障、劳资纠纷、林地权属、合同纠纷、刑事判决等各种法律法规,且均与群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三是活动的组织性和行为的对抗性。从组织程度看,通过集资、串联、聚会等形式组织集体上访的现象不断增多。从行为激烈程度看,信访人违犯国家信访法律条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或喊冤叫屈,或静坐、请愿、下跪,或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或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有的甚至扬言自残、自杀,给党委、政府施压。

四、积极探索,分析成因

涉法涉诉信访的不断发生,成因复杂,既有司法方面的问题,也有信访人自身原因,更有其他深层次因素。一是唯官唯上,谋寻捷径,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受数千年来“法自群出”、“群言即法”、“官就是法”、“法就是官”等封建法制思想的影响,在部分群众的头脑中,“人治”观念占主导地位,法制思想观念淡薄,加上计划经济时代法制不健全,国家事务管理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倾向严重,导致人们在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中存在找“清官”告“御状”的“唯官唯上”心理。遇事便效访古人秦香莲“拦轿告状”、“赴京喊冤”,找党委、政府求决断。二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另一原因是经济能力有限。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欠发达,贫富差距大,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生活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对一些涉法案件,信访人难支付高昂的律师费和诉讼费。而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上,有时信访途径又比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快、成本低,使得部分当事人误认为找“大盖帽”,不如找“乌纱帽”,频频上访,甚至组织集体访、越级访,试图迫使党委、政府介入涉法案件,越权办案或干预司法。三是执法不公,监督制约不力,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理政的“枪杆子”、“刀把子”。因此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如何,对于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肃公正司法,各级、各地都着力于司法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但监督约束仍然不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过于宽泛,内外监督不力,影响到司法公正的程序,事实认定不清、责任划分不明、案审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当、处理裁判有误等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争办抢

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徇私情、枉法的现象屡禁不止,案件久拖不决、久侦未破,错案长期得不到纠正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使得群众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诉之法律未果,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自然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四政出多门,管理机制滞后,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源所在。在具体涉法涉诉信访案的办理中,当事人多头上访,接待部门说话不一,多头批示,致使当事人心中生疑,给当事人过多希望,而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利,上访不止。五对无理缠诉者手段措施不力。上访者摸着了政府害怕上访的心理,助长了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同时,还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使当事人寄于上访的希望远远高于其他解决的方式。

五、讲究方法,四个转变。

一是变接访为预防。加强对涉法涉诉问题的排查,在具体排查中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疑点未核实的问题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问题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不放过;案情未查清的问题不放过。对疑难复杂涉法涉诉问题,可采取跟踪问效的办法,促进问题迅速、妥善地解决,努力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二是变上访为下访。要加强对政策法律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建立基层涉法涉诉信访联系点等办法,架起干群之间的桥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回访。三是变等访为约访。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定期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分类,并根据归口原则,责令相关部门主动约见信访人,进行面对面对话,承诺时限,定期解决。还可采取召开现场办公会的形式,确定具体措施,防止上访事件发生。四是变群访为个访。对部分涉及面广的共性问题,可采取分化瓦解的办法,突出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六、依法办事,合法合理。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值班制度,按时指派律师到信访部门值班服务;值班律师接待上访人员,先经信访部门登记、介绍后,再为上访者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接待上访人员时,认真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并详细记录上访人员的自然情况、上访事由和答复意见及处理办法,并建档备查;认真听取上访人的陈述,全面了解情况,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认真解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于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上访案件,律师正确引导上访人员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或由信访部门采取相应办法进行处理;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重大涉法问题或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涉法上访案件的,律师立即向信访部门反映,由信访部门妥善处理;对需要进行法律论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承办律师认真对待,个人解答有困难的,就提交法律援助中心集体讨论研究后答复,以确保法律咨询意见的准确。对不属于法律咨询范围的信访事项,律师当场向上访人员说明情况,并作出明确的答复,告知上访人员到有关部门请求处理。律师接待上访人员,只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如有提出委托代理请求的,直接告知上访人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依法聘请律师。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当事人,告知他到住所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七、遵纪守法,热情服务。

**县律师在参与信访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㈠接待上访人员做到服务热情、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耐心周到。禁止用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对待来访者;㈡做到清正廉洁、依法办事,避免扩大矛盾;㈢对接触到的信访案件和党政机关涉密事项及上访者个人隐私,自觉履行保密义务;㈣主动与信访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依法信访工作。

八、履行职责,增强实效。

今年来,**县律师为3000多名来访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多次为各级政府领导和信访部门接待处理涉法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各级政府领导指示或信访部门委托,积极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长期坚持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律依据不足的来访群众放弃上访,协助信访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律师接待来访人员做到有始有终,并做好记录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分流、疏导、处理相关信访事项;需要律师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参加案件协调会、听证会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主动联系信访部门提前查阅相关资料,保证律师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提供法律服务;定期通报、总结、交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和经验。

第三篇: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介绍稿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经验介绍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起承担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在萝岗区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为村(居)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得所服务村(居)委及村民的信赖。2012年,广东厚载律师所被区政府评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金奖”单位,被萝岗区司法局评为2012年度、2013年度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律师所,本所的村(居)法律顾问主办律师刘曲梅、李夏琳律师分别被区司法局评选为“村(居)法律顾问先进个人”、李绛兵律师被评选为“广州市2012年度爱心法律援助律师”。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形成1+N+1的工作架构

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是提高村(居)法律服务品质的关键。该所承担萝岗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后,结合农村实际需求,构建了1+N+1的工作团队,为每个村(居)指定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配备N个顾问,并由一个合伙人统筹负责。比如:该所担任三个村(居)的公益顾问,先为每个村指派一个合适的、固定的主办律师,选派的主办律师均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农村习惯,会说粤语。这三个主办律师同时成为村(居)顾问团成员,并服从一个村(居)

1 工作负责人的工作调配。本所其他律师对村(居)工作感兴趣的,均可申请加入村(居)顾问团。主办律师每周至少1天以上到村(居)值班,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为村民答疑解惑,并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作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凭证。顾问团成员除必须参加每个月举办一次的业务学习外,当主办律师因工作安排无法下村(居)定期值班时,村(居)顾问团其他成员有义务服从负责人的调配,代替主办律师下村(居)。

律师所全力组织、统筹、支持主办律师以及顾问团的工作,政府补贴每年每个村(居)2万元,由区司法局拨付该所,均用于村(居)法律服务,律所绝不克扣一分钱,为主办律师提供经费保障。这种架构的好处在于:既防止了工作上的互相推诿,又避免了单一律师的认知偏颇,还创造了律师学习的机会,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实际行动争取村(居)委及村民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要提供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拓宽服务渠道,离不开村(居)委及村民的积极支持。该所律师通过展示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羸得了村(居)委及村民的信任。该所指派的李夏琳律师,刚开始担任大坦村的法律顾问工作时,村委干部并不接受。每次李律师到村委,工作人员总说没必要来,

2 别耽误时间等等,虽语言客气,但明显不接受、不认同律师的工作,还拒绝为律师提供办公桌椅等工作条件。但是,李夏琳律师以女性特有的温婉气质,通过耐心、细心的服务逐渐赢得了村委的尊重和认同。例如,一位黄姓村干部,本来对指派的律师十分抗拒,有一次,就其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试着向李律师咨询,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后,向黄某指出,应该当时提出反诉请求,这样即可一次性解决问题,现在虽仍可另行起诉,但起诉成本过高,且执行有难度。黄某懊恼表示,如果当初早些咨询律师,便可挽回近七千元损失。现在,李律师每次到村委,黄某总是笑脸相迎,并逢人就加以宣传。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大坦的村干部均意识到了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不仅专门为李律师设立了工作室,还在村民中广泛派发李律师的名片,公布李律师联系电话,宣传和号召村民遇事可及时找李律师咨询。通过村委的宣传,村民逐渐有了“遇事找公益律师”的普遍认知。

经过村委的宣传,顾问律师在该村已产生一定影响,除在律师值班处咨询外,很多村民会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咨询。一位吴姓村民电话咨询关于其服刑的亲属如何登记结婚的问题,是否可以办理登记?可否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结婚?可否委托律师替其办理结婚登记等等?通过李律师的专业解答,终于解开了该村民多年的困惑。还有一位吴姓村民,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通过村委联系到律师。经了解,其家庭

3 是大坦村的困难户,遂指引其申请法律援助,目前,李律师已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了该案,村民十分满意。

有了村委的支持,律师服务的渠道大大拓宽了,村民也切实感受到了“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切实感觉到公益律师是“就在身边的律师”。

三、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提升基层调解员理论水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13年2月间,该所邓华明、陈灿芳两律师与荔红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一起,成功调解了两起本来极有可能演变为上访或诉讼的民事纠纷事件,一起是租赁合同纠纷,一起是劳资工伤与人身损害责任竞合的赔偿纠纷,并代为起草调解文书,敦促各方履行调解协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起劳资纠纷涉及工伤与人身损害责任竞合,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涉及三方当事人,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经营者占道经营违背安全保障义务致清洁工人人身损害,而该清洁工人是正在工作中受伤,因而也构成工伤。而对此,人民调解员也不是很清晰,邓律师耐心细致地向调解员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深入浅出地剖析问题,终于使得调解员理解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并在调解过程中加以运用,使得两责任主体分别承担其责任范围,使得受伤的清洁工人所得到的赔偿高于其原来预期的索赔要求,最终顺利

4 地达成三方调解协议并监督各方履行,得到了包括两个赔偿责任主体在内的四方人士的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调解,邓律师已然成为了该调解组织的法律顾问,调解员的理论水平也大大提高,进一步增进了调解的合法性,有效提高化解矛盾的效率。

四、由律师所组织顾问团成员,全力支持各村(居)委举办的各项活动,积极宣传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自介入村(居)工作以来,该律师所组织顾问团成员,积极支持村(居)的各种活动。很好地宣传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也提升了律师所的品牌形象。

如:2013年11月18日,荔红社区举办“便民法律咨询活动”,该所派出邓华明、李夏琳、邹和利三名顾问团律师参与,在当地取得较大的社会影响,萝岗区委主办的《创业导报》还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

2013年12月30日,荔红社区举办了“创建文明社区”多项综合活动,该所派出了邓华明、李夏琳两名顾问团律师到活动现场承担普法宣传与便民法律咨询的工作,成为该社区“创文”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

村(居)法律服务无小事,大到村委和经济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小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劳

5 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妥善化解矛盾,引导村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通过真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村民的诚心欢迎,也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供稿)

第四篇: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文章标题: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律师业发展的几点思考,有句话说,上帝一思考,人类就发笑,我也不思考了,我简单谈几点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上午杨会长和刚才王会长都谈到是一个律师大省,不是强省,列举了很多数据,我这里不再列举。我非常赞同这种说法,那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哪些,我个人认为有四点原因:

1、如何看待发展和规范之间的关系。我们的主题是律师业规范与拓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法律服务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拓展在前,规范在后。而这几年,我们谈规范的多了,谈拓展的少了,我想这也是律师业发展不快的原因之一。当然不只这样,全国律师业都存在这种情况。律师业需不需要规范?需要,但更需要发展,因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任务,发展应当是主旋律,发展应当是硬道理。所以我们要把关系搞清楚,这样我们的工作重心才会放到发展上而不是规范上。我想这也是广大律师的呼声和心声。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同样,律师业要和谐,首先也要发展。发展要克服求稳的思想,要克服小富即安的观念。受文化的影响,大家稳字当头,各项工作都这样,总是三四名、五六名,甚至更往后。我们要有敢为人先的思想,这样律师业才能有大的发展。

2、律师业如何定位。必须从行业的角度认识到律师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律师是公检法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律师业现在社会地位不高,执业环境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整个法治环境来看,我们还需要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爱护,两结合的体制需要我们得到政府更大支持。我从业20多年,我的体会是律师业没有政策的支持和呵护就不可能得到快速发展,所以我认为要加大政策对律师业的支持和爱护。在目前的体制下,紧紧靠市场调节是远远做不到的。

3、律师业现在存在很多弊端。目前我们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还很多,甚至有很多很优秀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作制。律师法的修改必然使这些律师事务所面临着改制或重新洗牌的可能,可能还存在很大的隐患。同时我们的合伙所有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所,有的是单干联合体,有的是名义上的合伙,出租柜台等等。这都在体制上存在很多弊端,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律师业有没有一个十一五的规划。律师业的发展规划是什么?我仔细研读了中国的十一五规划,的十一五规划,济南的十一五规划,那我们律师业的前景在哪里?我们的目标又在哪里?

4、人才问题是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人才不光是优秀律师,应该还包括内部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现在到北京执业的律师中律师最多,走的都是优秀律师。那是不是我们对人才的流失没有对策,对人才的培养没有规划?吸引人才的成本太高,无法建立人才高地,难以形成持续吸引优秀律师和培养优秀律师的机制,人才的状况远远不能适应政治经济发展的需求。

目前中国的经济总量在全球已经上升到第四,对外经济贸易总量全球第三,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量达15。按商务部的预测,今年进出口总额将超过1.7万亿美元,增长20,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的经济发展态势也很应该说是建国以来的最好时机,这也对我们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上述分析的四点原因,已经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律师业的发展。下面我就以上问题简单介绍一下律师业发展的八大战略:

1、人才战略。鉴于律师业的特点,律师业应当以人为本,以人和为主。律师业存在的竞争,究其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面对律师业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战略,应是第一要务。简单地说,律师队伍的素质不高,学历偏低,外语水平不高,人才外流严重,区域环境和执业环境难以吸引人才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尤其是高学历人才。因此,律师应当制定一些措施,来实施人才战略。一是要严把进门关,真正做到因材施艺。要引进人才,即使成本高也要引进。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转变人才观念,做到制度出人才,竞争出人才,建立律师的人才库,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搭建人才平台。三是加大人才的培训力度,倡导建立学习型律师事务所,把培养和培训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专家型律师和专业化律师扶植起来,改变没有名律师的尴尬局面。

2、品牌战略。

3、专业化战略。

4、国际化战略。国际化战略我认为是我们二流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和赶上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关键之所在。国际化要从四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服务对象要国际化,二是服务的地域要国际化,三是服务人员国际化,四是业务合作的国际化。这四个国际化的方面以服务对象的国际化最为重要,并能带动其他三个方面的国际化。我们应该鼓励我省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海外律师事务所结盟,甚至兼并重组。“走出去”战略要求我们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才能使我省的律师业加快融入到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的洪流当中去。

5、信息化管理战略。这是落后

地区律师事务所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捷径。我们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现在有很多客户是从网上找律师的。当然信息化不只是办公自动化,还包括信息资源的共享,还包括我们的管理,这样能够加快我们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速度。

6、风险防范管理。

7、业务创新战略。

8、核心竞争力的战略。

以上是我在去年写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八大战略,供大家参考。另外,刚才王会长谈到区域合作、联盟、集团,但我个人认为,规模化最主要的还是增人增效,增加合伙人和增加律师。律师事务所要做大,增加一个合伙人我们的业务可能就会从一千万增加到两千万甚至更多。增加什么样的合伙人呢?我认为有三种:一种是有开拓精神的合伙人,能去开拓市场。二是能掌控资源的人。我们法律服务市场需要资源,有些人能够掌控很多的资源,引进这样一个人,这一块资源就做活了。三是专家型的合伙人。专家型的律师当合伙人能够带动某一方面的领域,做深做强。对于专业化我觉得只要有市场和业务都可以搞专业化,没有市场不行,沿海地区可以做海商法业务,那我们鲁西南不靠海就没必要做那些业务了。还有就是我认为“拿来主义”是可行的,有些律师业务我们不需要再开发了,不需要探索了,按照别人制定好的规则,指引做就可以了。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很多指引,这些都非常好,比如风险防范方面的,按照他们制定的做就没问题。

律师业发展最终是要与业务挂钩,那么近期我们的利润增长点是什么?我们每年都要搞预测的,今天也跟大家聊一聊,仅供参考。一是由于法规和制度的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商机。大家应该注意到死刑复核制度的变化给刑事律师带来的机遇,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还应该注意《破产法》给商法律师带来的机会。省律协前几天刚做过新《破产法》培训讲座,我前后听过四次,我觉得管理人的制度将对律师业务的发展带来一个很明显的变化。二是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今年的民事诉讼法律的修改如果能通过,将引发一场革命,对诉讼律师是一个重大利好。当然了,非诉业务中的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业务也应当会有大的收获,因为企业并购和知识产权业务的区域性不是很明显。

我在我们的合伙人会议上谈到了一个观点,十年前我去上海浦东,觉得浦东也没什么。但是,我们外地的律师错过了浦东开发,那么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再错过天津的滨海新区。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看,那里将来业务的增长点非常强。现在天津的律师业不是很发达,也不是很出类拔萃,天津的经济这十年来发展的也不是很好。但是,滨海新区将会作为一个新的发动机,带动整个天津地区的发展。我们与天津的距离很近,所以我觉得我们不能放弃滨海新区的发展机会。由于时间的关系,我的发言到此结束,不当之处请批评指示。

谢谢大家!

《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来源于,欢迎阅读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地区律师事务所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捷径。我们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现在有很多客户是从网上找律师的。当然信息化不只是办公自动化,还包括信息资源的共享,还包括我们的管理,这样能够加快我们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速度。

6、风险防范管理。

7、业务创新战略。

8、核心竞争力的战略。

以上是我在去年写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八大战略,供大家参考。另外,刚才王会长谈到区域合作、联盟、集团,但我个人认为,规模化最主要的还是增人增效,增加合伙人和增加律师。律师事务所要做大,增加一个合伙人我们的业务可能就会从一千万增加到两千万甚至更多。增加什么样的合伙人呢?我认为有三种:一种是有开拓精神的合伙人,能去开拓市场。二是能掌控资源的人。我们法律服务市场需要资源,有些人能够掌控很多的资源,引进这样一个人,这一块资源就做活了。三是专家型的合伙人。专家型的律师当合伙人能够带动某一方面的领域,做深做强。对于专业化我觉得只要有市场和业务都可以搞专业化,没有市场不行,沿海地区可以做海商法业务,那我们鲁西南不靠海就没必要做那些业务了。还有就是我认为“拿来主义”是可行的,有些律师业务我们不需要再开发了,不需要探索了,按照别人制定好的规则,指引做就可以了。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很多指引,这些都非常好,比如风险防范方面的,按照他们制定的做就没问题。

律师业发展最终是要与业务挂钩,那么近期我们的利润增长点是什么?我们每年都要搞预测的,今天也跟大家聊一聊,仅供参考。一是由于法规和制度的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商机。大家应该注意到死刑复核制度的变化给刑事律师带来的机遇,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还应该注意《破产法》给商法律师带来的机会。省律协前几天刚做过新《破产法》培训讲座,我前后听过四次,我觉得管理人的制度将对律师业务的发展带来一个很明显的变化。二是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今年的民事诉讼法律的修改如果能通过,将引发一场革命,对诉讼律师是一个重大利好。当然了,非诉业务中的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业务也应当会有大的收获,因为企业并购和知识产权业务的区域性不是很明显。

我在我们的合伙人会议上谈到了一个观点,十年前我去上海浦东,觉得浦东也没什么。但是,我们外地的律师错过了浦东开发,那么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再错过天津的滨海新区。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看,那里将来业务的增长点非常强。现在天津的律师业不是很发达,也不是很出类拔萃,天津的经济这十年来发展的也不是很好。但是,滨海新区将会作为一个新的发动机,带动整个天津地区的发展。我们与天津的距离很近,所以我觉得我们不能放弃滨海新区的发展机会。由于时间的关系,我的发言到此结束,不当之处请批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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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

文章标题: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

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中国大律师张思之曾用诗—般的语言描绘优秀的律师形象:“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俗话说得好,“不愿做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对律师而言,不争取做一名优秀律师,也算不上是一名好律师。跨入新世纪后,乘着成功加入WTO的东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对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律师,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律师。

通过自己在执业经历中的所感所想,我觉得律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主要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维护自尊,保持独立

这是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关键,律师既以“师”冠之,就应有“师”德,在对法律的信仰、在尊重法律、遵守规则方面,要成为典范,自己首先要在言行上体现出法律至上的理念,时时处处遵守法律、遵守规则,要能够为其他公民树立法律至上的榜样。这样,才能有可能赢得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的广泛的尊重。而要赢得社会广泛的尊重,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要有职业独立的意识,保持职业独立性。保持职业的独立性,就是要求在执业中要作到既要律师独立于当事人,又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独立于当事人,这就是说律师不应该成为当事人的附庸,应该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职业距离,不要轻信他们陈述的每一件事情,不能盲目地听从当事人的意见,不要把他们的意见不加思索地直接变成自己的意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就是说律师不得为了有利于自己所参与的诉讼而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进行私人接触与交涉,更不能用请客、送礼、报销费用或者提供某种便利的方式对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施加影响。律师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宣传或者暗示他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之间的关系。律师胜诉靠的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掌握以及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而不是靠各种非正常关系。如果不这样要求,律师就会丧失客观分析问题和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律师界发生的很多不正常却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与法官、检察官拉关系;与当事人搞得一团火热,称兄道弟,钱财不分;在执业中把当事人的意图奉为指令,不加区分地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业务中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及其家属交往过密。律师在上述行为过程中,也许可以一时博得当事人的欢心,但是,他们内心里却不把律师放在“师”的位置上去发自内心的尊重,所以,经常可以听到当事人介绍律师时说“某某是我花钱雇的,”就像花钱雇一个搬运工,让你怎么搬,就怎么搬,让你搬到哪,你就得搬到哪,搬运工不能有独立的意图,而律师不是搬运工。律师虽然是委托人花钱聘请的,但是,律师在道德和精神上是独立的,律师对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是独立的。其实,律师是雇来的,还是请来的这种说法上的不同,也许并不影响律师与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但是,不同说法本身表明的是人们对律师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认识。同样,法官也会认为,只是靠拉关系办案的律师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他们同样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因此,维护自尊,保持独立是一名优秀律师应首先具备的职业素养。

二、诚信执业

诚信是律师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既是律师拓展服务领域的基础,又是律师提高服务质量的根本,还是律师完善形象的前提,也是律师提升素质的关键。律师工作的本质和律师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必须以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和拓展业务之源。律师诚实守信,就是承诺对那些能办得到的事,不遗余力地去争取当事人要求的合理合法的结果。诚信既是宣传律师的广告和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也是律师的良心和优质服务铸成的律师的灵魂。诚信的品格是一个律师得以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服务的特殊性表现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凭借着自身的才能和知识,更凭借自己的良知和信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标志了这个国家的品格。律师的诚信不仅事关律师业的兴衰存亡,还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诚信水准。律师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民主程度的晴雨表。所以,诚信应该是对律师服务的基本内在要求,应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律师只有始终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对客户负责的专业责任心,不为一时的商业利益而丧失一贯的职业要求,才能获得当事人长期的信任。可以说,律师和律师职业与诚实守信之间具有一种同生共存的关系。因此,诚信执业应该是提高律师职业素养的基础。每一名律师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

三、培养和保持社会使命感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

平与正义”的社会使命。在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的著作《法律的训诫》中有这样一句话:“正像科学家追求真理一样,律师应该寻求正义。”美国律师协会在《律师道德准则》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合众国的未来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维护正义的纯洁和清白。”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律师的社会使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解决社会冲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要求,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等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参与了大量的公益事务和公益活动。许多律师无偿地向困难群体及其他需要援助的人们提供了各类法律援助,并利用自己的职业条件和专业特长,延伸公益活动的范围。比如,有的积极参与信访工作,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信访机构处理信访者所反映的问题;有的开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或妇女权益保护热线,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有的专注于残疾人保护或环境保护事业;等等。所有这些活动,对于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在当今中国,一个优秀的律师应首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历史任务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依此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实现自己“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历史使命。

四、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

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对外开放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这给我们律师业的发展带来很多机遇,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随着中国进一步和世界接轨,我们律师业也面临很多挑战。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是每一名律师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有效手段。律师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没有专业化的服务就很难谈得上高质量。所以推进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服务应该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与技术合作领域的迅速扩大,必然带来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对律师专业化水平要求更高。开放面临的考验是如何运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如何学会在世贸规则的游戏下从事国际的经贸合作问题,这里面有很多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比如说,我们现在经常讲的对外跨国并购,再比如说反倾销、反垄断的一些涉外法律事务,还比如说国际贸易、跨国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法律活动等等,这些法律事务应该说既有较强的专业性,同时也对律师素质要求比较高。为适应专业化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必须要有一大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律师队伍。如果不实行律师专业化,不培养具有专业性素质的律师,擅长办理涉外事务的人才,我们就很难有效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在目前国际法律服务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律师专业化无疑有利于提高我国律师行业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其实,在常规的国内法律服务领域,律师的专业化也是律师提高执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万金油式的律师将会越来越没有市场,因为律师不应该只是一个办案机器,应该象医生分科一样,律师也应成为某一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律师自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化分工素养。随着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发展,律师不再局限于为委托人提供一切法律服务,而是更具有专业性层次的法律服务,成为处理某专业、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专家。这就要求律师在掌握基本法学知识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精通某个领域或者某个专业的法学知识,熟悉与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服务对象的业务知识有所了解,更好地、更专业地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研究,这样才能开拓思路,跟上时代步伐,在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的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律师。

以上四个方面,是从律师的自身内因方面,讨论律师职业素养的提高。但这还不够,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劣、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很重要,应该说,在我国律师的外部环境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这不应该成为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障碍。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后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期过后中国需要更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随着中国的各项制度逐渐和世界接轨,我国的律师制度也会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律师的外部环境也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改善。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应紧跟时代步伐,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律,从内涵上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早日成为一名理论功底深厚,高素质的专家型律师。

《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来源于,欢迎阅读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

平与正义”的社会使命。在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的著作《法律的训诫》中有这样一句话:“正像科学家追求真理一样,律师应该寻求正义。”美国律师协会在《律师道德准则》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合众国的未来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维护正义的纯洁和清白。”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律师的社会使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解决社会冲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要求,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等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参与了大量的公益事务和公益活动。许多律师无偿地向困难群体及其他需要援助的人们提供了各类法律援助,并利用自己的职业条件和专业特长,延伸公益活动的范围。比如,有的积极参与信访工作,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信访机构处理信访者所反映的问题;有的开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或妇女权益保护热线,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有的专注于残疾人保护或环境保护事业;等等。所有这些活动,对于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在当今中国,一个优秀的律师应首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历史任务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依此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实现自己“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历史使命。

四、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

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对外开放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这给我们律师业的发展带来很多机遇,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随着中国进一步和世界接轨,我们律师业也面临很多挑战。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是每一名律师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有效手段。律师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没有专业化的服务就很难谈得上高质量。所以推进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服务应该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与技术合作领域的迅速扩大,必然带来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对律师专业化水平要求更高。开放面临的考验是如何运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如何学会在世贸规则的游戏下从事国际的经贸合作问题,这里面有很多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比如说,我们现在经常讲的对外跨国并购,再比如说反倾销、反垄断的一些涉外法律事务,还比如说国际贸易、跨国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法律活动等等,这些法律事务应该说既有较强的专业性,同时也对律师素质要求比较高。为适应专业化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必须要有一大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律师队伍。如果不实行律师专业化,不培养具有专业性素质的律师,擅长办理涉外事务的人才,我们就很难有效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在目前国际法律服务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律师专业化无疑有利于提高我国律师行业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其实,在常规的国内法律服务领域,律师的专业化也是律师提高执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万金油式的律师将会越来越没有市场,因为律师不应该只是一个办案机器,应该象医生分科一样,律师也应成为某一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律师自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化分工素养。随着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发展,律师不再局限于为委托人提供一切法律服务,而是更具有专业性层次的法律服务,成为处理某专业、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专家。这就要求律师在掌握基本法学知识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精通某个领域或者某个专业的法学知识,熟悉与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服务对象的业务知识有所了解,更好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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