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

2024-06-19

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第1篇

供电系统在矿井生产中涉及面广、影响大,大范围停电不但影响矿井生产系统中设备的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影响煤矿生产中矿井通风、排水设备和提升设备的正常运转,造成矿井停风、水灾、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等事故,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抢险救援中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的原则。

(2)电力保证顺序为:先高压,后低压;先保矿井,后保地面;先保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供电,后保生产及服务性供电。

(3)事故发生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事故性质,科学合理调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组织抢险排除故障。

(4)故障排除后,按程序恢复正常供电。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3.1.1矿成立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 机电科长

成 员:其他副矿级以上领导、调度室主任、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3.1.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1)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副总指挥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抢救工作。

(3)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对外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对外信息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3.1.3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2工作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兼)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2.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机电科长

成 员:业务科室负责人 各区队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按矿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2)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力量完成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2.3事故应急处理组

组 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 机电科科长

成 员:供电队长 职责:

(1)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组织排除故障,尽快按照程序恢复矿井供电。

(2)熟悉井上下供电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3.2.4一通三防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 通风助理

成 员:通风科科长、监控主任。 职 责:

(1)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瓦斯排放等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2)根据需要制定矿井或采区自然通风措施和方案,并负责指挥相关单位落实执行。

(3)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3.2.5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保卫科科长 职 责:

(1)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抢险救灾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抢险救灾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抢险救灾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2)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室、办法室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50米范围内无火源。

(3)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3.2.6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小车司机。 职责: (1)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2)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3)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4)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矿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矿井供电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安装监测报警装置,控制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增强责任心;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加强对供电线路和供点设备的检修;保证可靠的双回路电源;对于风、雨、雷电、雪天气加强巡回检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4.2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作业现场至安全地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立即切断采掘工作面除局部通风机外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并加闭锁,在跟班干部或工班长带领下撤出所有作业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

(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

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报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3)同时指定专人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③影响范围;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⑥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⑦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即一级响应(基层单位)、二级响应(矿)。 6.2响应程序

一旦发生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首先启动基层单位一级相应性质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汇报,接警人员(矿调度员)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矿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一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到到矿调度室,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停风时或向采区供风的主要通风机停风,10分钟不能恢复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关闭供水阀门,所有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同时通知事故有关单位(井下变电所、采区配电所。)值班领导组织处理和抢修,同时做好记录。

(2)若矿井风井主扇发生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

①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职工撤退。撤退前,由当班第一责任者安排电工将所有电气设备开关的手把打到分位并闭锁,并关闭供水阀门。

②变电所配电工、中央水泵房泵工、及绞车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

(3)实现自然通风

根据网络解算,由于进风路线的气温低、空气密度大,回风系统温度高、空气密度小,形成自然风压,且自然风压的方向与正常通风的方向一致,故两风井的主扇全部停风后大巷及主要上山的风流方向不变。

若矿井发生风井主扇均停风时,经总指挥同意后,按要求操作实现自然通风,

(4)井上下各生产调度电话由当班人员或指定人员看守、接发,严禁乱占电话或无人接听等情况,影响调度指挥。 7 应急结束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7.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2)恢复供电原则

①恢复供电时必须执行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采掘工作面依次恢复的原则。

②恢复供电时必须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先送高压总开关,再送高压分开关,然后送低压总开关,最后送低压分开关。

③井下各变电所(配电点)及附近20米内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低于0.5%时,供电部门方可下令依次恢复入井高压电源、中央变电所供向采区的高压电源及各采区变电所高压电源。

④高压电源恢复后,在恢复移变及低压电源前,应首先检查移变低压侧,当确认低压分开关无向外馈电后,方可下令恢复该变电所低压电源。

⑤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及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下令恢复该区域电源。

⑥凡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的区域,必须按照规定排放瓦斯后,方可下令恢复向该区域供电。 8 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部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4)分析总结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9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资料: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自然通风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生产调度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附录: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 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供电系统在矿井生产中涉及面广、影响大。大范围停电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电网检修单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电网电压波动;暴风雨、大雪天气损坏电网供电设施;供电设施陈旧老化造成设备或供电线路漏电接地等。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影响矿井生产系统中设备的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影响煤矿生产中矿井通风、排水设备和提升设备的正常运转,造成矿井停风、水灾、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等事故,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1 事故特征 1.1采区停电

矿井采区停电会造成采区设备停运,局扇停运造成局部瓦斯超限,斜巷运输设备紧急制动,严重危及采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原因有设备过载或者供电设备检修不到位漏电引起跳闸。 1.2 矿井停电

矿井停电会造成全矿井设备停运,矿井停风、主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矿井水灾等,严重威胁矿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原因有:意外原因造成供电线路短路,电网电压波动。暴风雨雷电、大雪天气容易发生。 2 现场应急处置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2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1)当矿井供电系统出现停电故障后,电话通讯维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调度室机房,将调度通讯机台切入备用电源,恢复矿井通讯调度系统。

(2)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关闭供水阀门,所有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到指定地点。

(3)供电工区立即与上级供电系统联系是否有供电故障。如供电故障在矿井管辖范围内,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供电系统可疑故障点进行检查,迅速查出停电原因,制定抢险救急方案,尽快处理,尽早恢复供电。

(4)主副井及斜巷提升绞车一旦出现紧急制动后,首先应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并按照安全规程规定,有关各单位组织人员对钢丝绳、提升容器、吊挂连接器装置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及装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5)由于矿井停电造成不能排水时,首先组织受影响区域的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恢复正常供电、通风、瓦斯正常后,及时组织排水。(6)如因大范围停电造成矿井停风,则按矿井停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3 注意事项

(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

大范围停电事故

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第2篇

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我矿于2012年5月25日6 :00时——21:00时停电。有计划的造成我矿井上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电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停电停风通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长:柴建平

副组长:卢志明、许文斌、杜玉军、邵灵忠、 牛保增

员:王赵龙、黑瑞祥、石海斌、郑俊杰、 王

帅、

张敏琦、刘万民

高龙章、袁翻身、 杨海龙、

安鑫鑫、聂

磊、高鹏冲、薛云龙、 张兴才、

高阳阳、连彩明 职责:

1、组长:

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

2、成员:

王赵龙: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高龙章: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

黑瑞祥: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

杨海龙: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

1 的正规操作。

高鹏冲: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

停电停风时间:2012年5月25日6 :00时——21:00时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

三、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科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5:30分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6:00时以前人员必须全部出井,由调度室高龙章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电工在集中调度室待命。

四、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袁翻身负责在10分钟内把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高龙章负责在主、副斜井安排专人看守,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五、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来电后值班矿长统一指挥,由主扇司机袁翻身负责将风门关

2 闭,由值班矿长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科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由跟班矿长及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气体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小于0.75%,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且掘进工作面CH4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2%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如有瓦斯超标则必须排放瓦斯,排放瓦斯顺序:二采区运输——二采区回风抽水点——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地面。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六、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负责组织,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排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4%时,方可由电工反复启动风机,待风机正常运转后,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一氧化碳不超过24ppm。

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8、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9、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10、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11、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队队长贯彻执行。

2012年5月25日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 延申岭煤业有限公司

有 计 划 停 电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第3篇

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 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二O一二年度 编制:通风工区

一、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二、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在副斜井口、主斜井口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三、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先通知机运队,由主扇司机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区长通知机运队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工区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co、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co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区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注明排放瓦斯顺序。

5、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长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四、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工区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一氧化碳不超过24ppm。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工区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区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第4篇

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矿井因检修、停电等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为确保矿井有(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安全及停电、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停电停风通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组 长:张国强(矿长)

副组长:王保全(机电矿长)、孙 浪(总工程师)、贾崇义(安全矿长)、李安智(生产矿长)

成 员:崔旺、田华、盛 春、李绪鹏、付希文、刘晓辛、徐淑英、徐凤荣、邢永宁、殷太平、袁凤新

停送电领导组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所有停送电领导组成员必须于停电前到达调度室集中待命。 职责:

1、组长:

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

2、成员:

盛 春: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1 贾崇义: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

王保全: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

崔 旺: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

二、有(无)计划停电范围:

停电范围:地面、井下。

三、有计划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停电停风前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撤人命令下达之后人员必须全部出井,由调度室张秀岩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电工在集中调度室待命。

四、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扇停机停止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立井防爆盖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副斜井井底车场处,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升井;

2 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升井后清点本班人数。机电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当主扇发生停电(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立即打开回风井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井下所有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到副斜井井底车场处,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机电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立即命令把所有人撤到主、副井自然通风处。

3、当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事故(主扇正常运行)时:工作面施工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内;工作面跟班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机电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当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调度室都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

3 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无计划停电),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停、送电执行。

8 、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掘进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通风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维护将动力电源送上。 掘进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维护员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通风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掘进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维护员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维护员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到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掘进队人员工作。

五、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刘晓辛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盖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安全矿长负责在主、副斜井安排专人看守,

5 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来电后值班矿长统一指挥,由主扇司机刘晓辛负责将防爆盖关闭,由值班矿长检查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队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逐一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调度室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由跟班矿长及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硐室、密闭前及各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密闭前及各工作面的瓦斯气体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小于0.75%,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且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2%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擅自送电。如有瓦斯超标则必须排放瓦斯,排放瓦斯顺序: 1608运顺——1604回风联巷——总回风巷——地面。

1608回顺----集中皮带巷上端回风立眼----总回风巷——地面。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七、排放瓦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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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负责组织,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排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4%时,方可由电工反复启动风机,待风机正常运转后,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一氧化碳不超过24ppm。

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8、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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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该措施只使用于瓦斯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瓦斯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队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10、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11、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队队长贯彻执行。

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第5篇

一、人员安排

㈠ 指挥小组

组长:刘敏

副组长:李树平王兴礼白卫俊

成员:崔振兵李刘兵王秀安和守谦杨海平董永红胡杰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

㈡ 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停风停电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调搞好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

成员:

1. 杨海平、董永红、胡杰负责停电、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2. 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3. 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二、主扇停风

1. 主扇一旦停电停风,运转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

2. 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通风区长、机电副总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室进行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3. 通风区按《规程》要求必须在采煤面、掘进头安设专职瓦检员。

4. 停电停风时,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 090207工作面、125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三采区机轨巷道口(瓦斯检查员王玉明、安全员袁光友、采煤队长殷延春);

② 十煤总回风巷、中央水仓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掘进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将人员自迎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瓦斯检查员闫建堂、安全员李耀富、掘进队长刘松华);

③ 103综采工作面、0909911排水点撤至井底车场口(瓦斯检查员任淑强、安全员王庆福);

④ 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⑤ 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安排撤至矿井主要进风大巷。

5. 井下停风期间,防治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应及时安排打开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 恢复通风

1. 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的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送电。

2. 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部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3. 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斯检查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4. 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5. 只有采区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采区变电所电工方可向采区内恢复动力电。

6. 机电科要专门编制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7. 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迎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停电停风应急措施范文第6篇

一、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二、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一)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风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执行预案。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副矿长 成 员: 各科队长

一旦矿井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处理分5个小组进行

(一)技术处理组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抢险救灾组职责任务:

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事故调查组职责任务: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要搞好井下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机电工和瓦斯员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井下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

(二)预警行动

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五、应急回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事故处理程序

1、凡未经批准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2、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电科、通风科,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3、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机电工或瓦斯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

快恢复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机电工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5、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切换另外一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正常切换,应手动切换,后查明原因。

6、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局部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7、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电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8、机电科、通风科要按《规程》要求对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切换、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通防科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三)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调度室接到局部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区域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区域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m处设臵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

4、如风机停风后,要及时切换另外一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正常切换,应手动切换,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局部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班组长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

6、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班组长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专职瓦检员在前负责检查气体,班组长在后负责监护;如果根据上条要求,需救护队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行动时,由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在前检查气体,瓦检员在后监护。二人均要前后保持3~5m距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渐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停止检测,立即返回。并电话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下井由救护队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查。

2)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架状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3)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应同时检查氧气,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人员必须撤出,经汇报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供电,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道的正常通风。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1%,则要立即撤出,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待通防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再行处理。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在1%时,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后,由救护队员和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直到排放完为止。

5)恢复通风后,瓦斯检查员要对独头巷道内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经现场跟班电工检查完好,方可恢复供电,并汇报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不经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变电所均不得擅自供电。

(五)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机电矿长、救护队负责人、通风科科长必须在调度室统一指挥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在调度室负责指挥井下停、送电工作。

(六)如因供电系统故障导致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风,矿井恢复供电后,要先向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供电前,矿调度室按照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员对井下区域进、

回风道进行瓦斯检查,在区域进、回风道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通知瓦斯员与机电工切换回主局扇供风,恢复区域内通风。

(七)人员撤离

井下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撤离到水平进风大巷内,采掘工作面人员由当班班组长和安监员负责撤到进风大巷内,采区内部其它工作人员也须通知撤离。

(八)撤除路线及待命地点为:

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撤离路线(后为待命地点,以下同): 掘进头→ 皮带(轨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掘进头→ 皮带(轨道)下山→井底车场→回风立井→地面

受停风影响的人员撤离完毕后,由班组长组织将本单位人员撤离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风工区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在人员停留地点检查瓦斯浓度及通风情况,并汇报矿调度室,按照规程规定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立即组织人员升井,并请求救护队处理;安监员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严禁人员在停风区内逗留。

(九)瓦斯管理措施

1、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后,专职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按照技术规定对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严格进行瓦斯检查,报矿调度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恢复送电、生产。

2、当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该局部通风巷道停风达到2h,或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时间小于2h,但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达到1%,矿调度室必须通知救护队进行探查、排放瓦斯。

3、当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小于2h,并且井下各地点瓦斯不超限,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恢复通风,探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逐段排查,逐段进入。

4、排放瓦斯措施:

1)在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以后,由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对井下各变电所进行检查,在需供电地点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的情况下,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上级变电所对该变电所或变电站恢复供电,未经调度室批准,各变电所不得擅自送电,各独头巷道不得擅自恢复通风。

2)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前,由两名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现场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3)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可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的正常通风。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首先将巷道门口以外第一节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由救护队员控制断开处风筒口闭合断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头的新鲜风量,从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时瓦检员在巷道门口风流混合处用光谱式瓦检仪不间断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大于1%,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减少送入风量,如此排放,直至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并且持续30min以上,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可确认排放及恢复通风工作完成。

5)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按以下措施处理:

(1)调度室组织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等部门,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在排放瓦斯前,通知变电所不得对该路线送电,并通知有关区队严禁任何人进入排瓦斯风流经过巷道。

(2)由矿调度室通知救护中队对该地点增加队员,进行瓦斯排放,参加排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3)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门口混合风流中,距巷道顶板300mm处,悬挂两台经校准的瓦斯检查仪,而后由救护队员按本措施第4条的要求排放瓦斯,当门口处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时,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 经调度室批准后,可由机电工恢复巷道内设备的供电。

(4)井下区域地点瓦斯排放完后,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联合对采煤面和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进行气体检查,气体正常后,由瓦斯检查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向上述地点供电。

(十)其它:

1、对串联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顺风流方向依次恢复通风。对同一采区内,相邻的两个或多个掘进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风流流经方向依次恢复供风。

2、井下局部通风机未恢复运转前,井下待命人员要随时检查待命地点氧气及其它气体情

况,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规程允许浓度时,要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排放瓦斯前,调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监员、区队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瓦斯排放回风流进行人员排查,回风流中人员全部撤出后,汇报调度室,并在指定地点蹲点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如独头瓦斯浓度不超限,并且停风时间不超过2h,各独头恢复通风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完成,否则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共同完成。

六、后期处臵

事故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及监测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二)机电科要按规定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搞好风机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

(三)通风科要搞好光谱式瓦斯检测仪的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二、局部通风机停风停电安全措施

1、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并切断受停风影响地点的电源,并在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

2、当突然停电或电器设备突然发生故障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撤出至全风压通风巷道,由受停风影响区域的负责人立即通知矿生产指挥中心,并负责在受停风影响区域的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生产指挥中心迅速安排有关单位查明原因。

3、来电后,由受停风影响地点单位的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及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

4、经瓦检员检查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回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和向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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