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外资范文

2024-02-07

吸引外资范文第1篇

关键字:浙江

利用外资

现状

问题

对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充分利用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是加速中国经济开发的有效途径。从可显示资料来看,吸引外资较多的城市大多集中于长三角洲地区,而浙江作为长江三角洲主要省份,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提高,利用外资成为浙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开放初期浙江第一家外资投资企业——中港合资西湖藤器企业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外资开始进入浙江。20多年间,浙江利用外资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利用外资对浙江经济增长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外资成为浙江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力;外资成为浙江协调产业结构、推动浙江经济工业化和国际化的重要力量、外资也促进了浙江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利用外资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浙江就业压力和人才的培养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2012年浙江省利用外资情况

(一)外商投资 2012年1-9月,浙江省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097家,同比下降7.4%,合同外资金额132.9亿美元,同比下降7.8%,实际使用外资85.9亿美元,同比增长0.1%。截至2012年9月底,全省累计共批外商投资企业50505家,合同外资金额2062.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072.5亿美元。今年以来,浙江省利用外资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合同外资下降幅度逐渐收窄,实际外资出现拐点。1-9月合同外资下降幅度比1-8月回落9.3个百分点;实际外资扭转下降趋势,同比实现正增长。合同外资和实际外资有望走出低谷。 大项目占据主导,500强企业引进有新突破。当年新批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391家,其中新批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重大项目144家。1-9月份,共批准世界500强投资企业13家,其中新引进8家,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三产比重继续提高,产业比例趋于合理。二产合同外资61.93亿美元,实际外资41.23亿美元,占全省 比重分别为46.6%和48%。第三产业合同外资和实际外资占全省比重分别为52.8%和51.5%,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7.9和4.6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 信息服务、科学研究等行业合同和实际外资均实现较大增幅,而房地产项目则出现较大降幅。三次产业比例进一步调整,产业间的比例趋于合理。 欧盟、北美国家增势迅猛,日本投资有所放缓。1-9月,欧盟国家投资新批项目29个、合同外资10.9亿美元和实际外资5.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5%、91.3%和71.9%。北美洲国家投资新批项目135个、合同外资6.7亿美元、实际外资3.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8.6%、82.2%和18.4%。来自日本的实际外资今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同比下降5.5%,后续态势值得关注。

二、利用外资对浙江经济的贡献

(一)外资成为浙江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力

2008年以来,浙江省遵循党中央提出的“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总体要求,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在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外资经济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各方面因素计算,2003年外商投资经济在浙江GDP中的份额达到7.4%,比90年代初提高4.6个百分点,对浙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7%,即在1991——2003年全省GDP年均14.4%的增幅中,约有1个百分点赖在外商投资经济的贡献。2008年,全省现有各类外资企业2.2万家,占到全省工业企业的2.5%,吸纳社会就业占到全部的14.5%,税收总额增长26.5%,完成的进出口总额占全部的25%。

(二)外资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工业化和国际化的重要力量

浙江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的同时,也引入了具有符合国际经济一般发展要求的机制和体制,从而带动浙江经济加速融入国际经济体系。

1、利用外资促进了浙江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

浙江多数民营企业是从“草根”发展壮大的,由于经营管理水平及技术条件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需要,加之对国际市场缺乏了解,往往做到一定阶段后会遭遇发展瓶颈。而外资企业信息灵通、观念新颖、经营灵活,有经营多年的国际销售网络和渠道,将其在国际市场中的功效渠道、市场信息和信贷关系等带进国内,从而引入商品和服务在价格、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国际竞争,激发浙江民营企业的竞争意识,同时将民营企业纳入国际生产分工体系,带动民营企业产品出口和“走出去”战略步伐。

2、外商投资企业的迅速扩张助推浙江新型工业化进程

多年来,浙江省抓住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转好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出口加工业,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全省工业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统计显示,外商对浙江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1980——2002年,直接投资于第二产业累计项目为20167个,协议金额为282.8亿元,按实际利用金额78.7亿美元,分别占总数的85.8%,78%和79.7%。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3675家,总资产23.99 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63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均为20%左右,而在90年代初期,三项比重均不过2%。从增长速度看,1991年以来,“三资”企业的增长速度远超过国有和集体等公有制经济类型。1990——2003年,“三资”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9.3%,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1%,其中国有增长13.9%,集体下降0.4%。统计测算显示,1990——200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外商企业工业增长对工业增加值的增长贡献率为22.1%,即该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21%的增幅中,有4.1个百分点来自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贡献。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省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38%上升到46.9%,外商投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是推动浙江省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

3、利用外资促进了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的好转

外资的进入推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政府客观上转变职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经济管理体制。

(三)利用外资成为浙江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推动力

外资带来了一批新产品和先进技术,填补了许多技术空白,推动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的发展,从而加速了传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外商对临港重要原材料工农业的投资对弥补浙江上游原材料供应、增强产业链整体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企业纵向一体化的发展,一些领域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一些大型企业尤其是与世界接轨的企业,他们的移动也将带动其上下游供应商的移动。

同时,外资带来的先进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营销及售后服务理念、人才培养、人才管理等一系列管理经验,弥补了浙江企业家的国际经营管理知识缺口,对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竞争力有重大的帮助。

(四)外资企业对外贸易成为浙江省外贸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

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利用外资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全球各地的一些跨国公司纷纷来浙投资,投资领域涉及机械、电子、化工、交通、医药、钢铁、食品、金融等众多领域。跨国公司庞大的全球生产与分散体系为我省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稳定和拥有巨大容量的进出口渠道,从而为外商型贸易转移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全球市场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贸对我省进出口贸易的推动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的快速增长加速了我省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张。多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全省外贸总额的比重总体呈现持续稳定发展趋势。2008年1-6月外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5.7%,增幅同比回落11.7个百分点;利税总额增长26.5%,增幅同比回落6.7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409.5亿美元,增长25.6%,增幅同比回落0.4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61.8亿美元,增长21.6%,增幅同比回落4.5个百分点。进口147.7亿美元,增长33.2%,增幅同比提高7.9个百分点。

(五)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对人才的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1.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效增加了税收。

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的逐年增加,有效扩大了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2008年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215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长62.9%,占全省全社会从业人员的14.5%,而同期国有单位的城镇集体单位则以年均6.5%和19.7%的幅度下降。外商投资企业对全社会就业的贡献率为28%,即在全社会从业人员7.1%的增幅中,有2个百分点来自外商投资企业的贡献。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我省吸纳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外商投资企业在提高就业能力的同时,也有效地增加了税收。近年来,浙江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逐年增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2003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三资”企业创造利税264亿元,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从1990年的不到1%提高到18.9%,比1998年提高5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3个百分点,呈不断提高态势。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创造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0年的1%左右提高到目前的14%左右,外商投资企业为我省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2.外资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

外资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大了投入,采取各种管理措施设法增加产出。第一,外资企业非常重视员工培训,通过培训可以把员工的岗位技能大步提高,并向员工灌输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努力造就符合本公司要求的稳定的高素质队伍,科学、系统的培训,保证了员工的能力能得到高度的开发。第二,外资企业精心设计岗位,使员工的能力得到高度的发挥。外资企业岗位设计的标准时“适当偏高”:工作是员工所能胜任的,但须尽一定的努力才能完成好,这样设计岗位,即使员工的能力得到超水平的发挥,也使员工因完成了具有一定难度的工作而产生一种成就感。第三,外资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从根本上保证人才培养的投入有较高的产出。管理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对组织有归属感时,才会对组织负责,必要时甚至会为组织作出必要地牺牲。良好的企业文化论强调以企业精神、理念凝聚人,通过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工作绩效。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企业人才培养投入的较高产出。第四,外资企业精心设计薪酬系统,增加企业对员工流动的“粘滞度”。员工流失意味着人才微观投入的“血本无归”。特别是那些优秀的管理人才,公司如果留不住,就要付出难以想象的昂贵代价。据测算,仅替换雇员的物质成本就高达辞职者工资的150,而存在于公司知识员工头脑里的知识资本就更没法衡量。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外资企业精心设计企业薪酬福利系统,以此增加企业对员工流动的“粘滞度”。第五,外资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激发员工对未来的追求。员工会关注薪酬福利,但薪酬福利对人才的培养产出的贡献是有限的。如果员工感到自己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对工作、对公司、对自己的前景失去了兴趣和信心,那么即使还没有跳槽,其工作绩效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建立公司合理的管理制度,以留心之道留人,以用人之道用人,才能激发员工对未来的追求。第六,外资企业注重严格、科学的考核。人才的培养、使用讲求效益,效益=(效果×效率)/成本,通过严格而科学的考核,对人才培养的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监控,是保证人才培养有效产出的直接举措。

三、浙江省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一) 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农业和服务业利用外资虽有所发展,但数量依旧偏小

制造业作为外资企业投资的重点,是至今浙江利用外资最多的行业,也是对外开放最早、开放程度最高的领域。随着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世界加工中心向中国转移,浙江凭借优越的投资软硬环境和大批为制造业配套协作的中小企业,将吸引一大批大型外资企业落户,从而使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制造业人仍将是外资投资的主要领域。至2010年4月,浙江省合同利用外资为4.61亿美元,同比增长33.36%;实际利用外资3.88亿美元,同比下降19.29%,制造业以近九成占比成为最抢眼的亮点,其中外商投资主要还是集中在电子、防止、接卸、化工、医药等主要产业。重大项目主要有日本松下绿色家电项目、伊藤忠商事、东芝、英国石油、美国陶氏化学、美国通用电气、荷兰阿克苏诺贝尔化工项目、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项目、美国普洛斯工业仓储项目。

农业是浙江省利用外资的弱项,在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加强农业招商投资力度的情况下,至2010年6月底,浙江省利用外资有了新发展,全省外商直接投资新批农业外资项目49个,同比增长36.11%,合同利用外资54649万美元,同比增长71.9%,占全省总合同外资6.41%,上升0.72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25965万美元,同比增长2.38%。

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市场准入的施宽,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新的空间和跟广泛的选择范围。外贸、电信、金融、保险、商业等领域分阶段对外开放这些新领域预期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外商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将使服务业成为今后扩大利用外资的新的增长点。主要项目有班轮公司马士基物流、联邦快递、MSC、英国TESCO乐购公司、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玫琳凯、赛诺菲安万特、肯德基、香港嘉里集团、华润新鸿基集团、美国凯瑞、法国雅高、新加坡凯德置业集团等。

(二)关键技术主要依靠国外情况严重,缺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新产品产值率指标反映了一家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浙江外资企业关键技术主要依靠国外情况较为严重。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行业,出于加强全球竞争力的战略考虑,跨国公司不愿向相同的产业“外溢”技术,中方无缘接触到技术的内核,使不少企业未能通过合资方式吸收和消化先进技术,自主研制开发和创新能力不强,遏制了产业技术进步和实现技术超越的潜力。特别是高薪技术产品如通讯设备、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由于缺少自己的核心技术,盈利能力受到限制和挤压。即使是一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中、高技术产品,也大都属于低端产品,在质量、性能、外观设计等方面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对中方来说仅增加了一定的税收,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

(三)外商投资方式集中,独资企业大大高于合资企业。

随着我国吸引外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外商在浙江投资成功率较高,投资额逐年增高,使得外商在投资中更加强调控股权,以独资的方式进入的外商逐渐增多。从1999年开始,浙江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已超过合资。

2010年,在外商投资有限公司中,独资企业已连续5年保持增长态势,已然成为浙江吸收外资的主要形式。

(四)资源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浙江省土地资源总量有限,后备资源不多,土地负荷沉重,人多地少矛盾相当突出。随着经济开发、开放,城市规模的不蹲扩大,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第一,良田面积减少,后备资源缺乏。至2005年底,全省减少耕地面积20.51千公顷。经济开发的加速,使得大量良田被占用,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而目前,可供开发、复垦的后备资源极其缺乏,围海造地费用高、周期长,且土地价值不高。

第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中心城区地利用的空间结构较为混乱,工厂与住宅犬牙交错,各类建筑密度有增无减。在用地结构中,土地用地偏高,交通用地、公共建筑及城市绿地所占比例较小,城市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

2、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

水体污染严重,可利用资源量减少。由于在兴建各类工厂企业时,主要考虑经济效益,随着经济发展,取水量和纳污量同时增长,同时过去体制上没有对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采取统一的规划和全面的管理,造成水体污染的日趋严重,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可利用水资源量减少,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了危害。

3、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2010年止,浙江省劳动力资源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量变,主要原因是退出的比进入的多,由此所产生的就业问题会更加突出。随着浙江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已有一大批传统工业受到冲击和调整,由此产生了一大批产业工人陷入下岗、转岗的困境。

(五)利用外资中的“超国民待遇”问题

现在浙江省各地政府为了吸引外资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减免,土地使用费减免等措施。现在这部分措施(优惠)已然视为引用外资的“必要成本”,全然不计背后的利益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地方为了吸引项目,不断向投资者倾斜,提出更加优惠的政策,甚至不惜损害地方利益。以土地转让为例,目前珠江三角洲土地价格是25万一亩,而一些地方的土地只要5万一亩,个别地方甚至更低。而事实上,成熟的开发区用于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土地出让金应在15万元一亩的水平。这样,本地政府每亩要倒贴近10万元。根据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政府和机构及官员是缺乏追求利润、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和动机的,他们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和机构人员规模的最大化,为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可以说是在单一以经济为指标的官员考评体系下,各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各自的GDP指标,必然会采取“不计代价”引资的做法,而损害的只能是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这就是所谓的“超国民待遇”。

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对策建议

外资对我省经济增长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也就是说我省驾驭、平衡和调控自身经济的能力,将受到越来越重的制约。因此,我们在积极引进外资的同时,还要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外资结构,通过对外资的利用提高我省自身的经济实力,避免对外资产生严重的依赖。

(一)加大招商力度,拓宽外资渠道

(1) 运用点、线、面结合的思路扩大招商。(点:重点拜访

大型跨国公司,上门招商;线:针对重点行业和产业分类招商;面:部分类别的招商),努力使浙江成为国际著名跨国公司的集聚地。 (2) 发挥浙江省海外“窗口”公司,海外企业、外国驻浙

机构、外国在浙中介机构的信息传导作用,引导更多外商到浙江来投资、办实业;用好浙江省海外“窗口”公司的海外融资能力,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利用外资的渠道。

(3) 建立招商选项目库、招商展示中心和咨询中心,在欧 美等发达地区建立“浙江投资角”,通过外国中介机构委托招商。 (4) 拓宽利用外资的领域,大力发张金融业、信息业、咨

询业、内外贸易、商业批发、服务业、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创造“外商云集”的投资环境;强化金融服务,促进长江流域资金和商贸双向互动,推进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带的发展。

(5) 促进“水平型”的国际分工,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兴办 加工零部件的生产企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在境外组织基金管理公司筹备资金,投向一些有技术、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项目。

(二)完善外资管理,优化投资环境

(1) 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形成一个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又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法制环境;不断加强依法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创造一个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行政服务,办理各种行政事务,做到规范、快速、优质,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机制,及配套法律系统。

(2) 在改善投资法规、基础设施等投资环境外,更重要的

是在项目审批方面建立计算机工作网络,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审批。这个工作网络不仅要与省内市、县、局联网,而且要与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联网。在此基础上,实现外资管理的各个项节(办公、传递、批复、存档)的计算机化。

(3) 继续将坚持以利用外资直接投资为主的方针,积极探

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适应跨国购并的潮流,尽快出台有关购并的法律法规,允许外资以购并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

(三)积极引导产业投向,优化外资产业结构

我省应切实加强外资工作引导和推进力度,把利用外资与浙江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动长江沿岸城市产业结构优化。 (1) 继续鼓励外资改造和提升浙江省传统优势产业,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强项目审查,严防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率的项目进入。 (2) 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出口创汇型产业等领域,加快培育信息、生物、新材料、绿色技术等新兴支柱产业,吸引更多大型跨国公司进入这些新产业。

(3) 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招商引资要根据浙江实

际情况,以浙江经济长远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改变以往盲目性大、效率低下的引资方式,引导跨国公司投向浙江的重点产业,利用外资加快建设现代“都市型”农业基础设施,推进港口及物流服务,合理引导对科学研究、综合技术开发、金融服务、卫生、教育、旅游等现代化服务业的投资方向,同时也鼓励大型跨国公司进入宾馆、写字楼等商务房产领域,提升浙江省城市品味和商务环境。

(4) 鼓励外资建设内销商品房和内销平价房,吸引外资参

与与大工业转移和市级工业区的建设。通过实施这一产业的导向,进一步提高我省产业结构水平,大幅度提高我省经济增长的后劲。

(四)积极鼓励外商与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合作

20多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迅猛,2003年浙江民营经济

占GDP的比重已达到70%,但我省民营企业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与国际国内大企业相比差距甚远。当今竞争是科技的竞争,产业竞争力归根到底取决于产业的技术水平。大部分外资企业,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外资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较高,因此积极鼓励外商与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里,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缩短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以推动我省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层次升级的步伐,使我省企业在未来国际国内的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结论

利用外资,提升浙江经济的整体水平无疑是正确的。利用外资,也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如果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不能谨慎思考而可能造成盲目决策,最终还是达不到设想效果。因此,我省各地政府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必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意识到现阶段我省引进外资的主要目的是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市场劳动力等要素优势的前提下,尽量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以此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民族产业竞争力,谋求长远发展利益。因此,利用外资应“张弛有度”,不要“盲目追求”。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2012年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情况及2013 年工作思路 浙江发展改革委 《中国经贸导刊》 2012年36期

吸引外资范文第2篇

据相关数据显示, 截止到2017年年底, 我国的外贸情况发现稳定, 增长率超出预期水平。在2017年我国的货物进出口总额为28万亿人民币, 较2016年相比, 增长了1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 我国的进出口外贸结构明显优化, 其中, 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越来越高。促进外贸额增长的动力不断加强, 所在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也在不断地优化, 其中, 大宗商品的价格在稳定发展中有所上升, 整个国际贸易的形式处于不断的优化之中, 国际市场的需求正在进一步被挖掘, 创新服务方式已经成为各国在对外贸易竞争中的利润增长点。我国的“一带一路”建设的提出与实施, 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合作的机会。

2 吸引外资的特点

2.1 外商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2017年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的形式较为严峻, 对此, 国务院高度重视, 并做出了有关重大部署, 这就充分展现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与信心, 并颁布了相关政策文件, 即“42号文”。要求个地方政府严格执行, 加大执行力度, 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细则, 以保证地方政府的财税支持、各项权益的保护等政策的落实与到位。为吸引外资营造一个良好的国内环境, 不断优化招商的方式方法, 努力为外商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让外商投资者对于我国的投资环境有信心。

2.2 外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高技术产业实际吸收外资同比增长61.7%, 占比达28.6%, 较2016年底提高了9.5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665.9亿元, 同比增长11.3%。其中,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同比增长7.9%、71.1%和28%。

2.3 外资区域布局持续优化

我国中部地区利用外资金额达560亿元, 较2016年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在全国范围内还是比较高的。西部地区新增加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较2016年同比增长44个百分点, 市场经济的活力被进一步释放。当前, 我国的自贸区有11个, 投资企业约7000家, 其中, 在工商局备案的企业达99%。实际利用的外资达1050亿元, 较2016年相比增长了18个百分点。

3 我国吸引外资的现状

3.1 市场广阔

再过去的五年里, 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讨论围绕加强负面清单的管理, 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放管服”等改革, 实施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充分利用外资, 外资结构不断优化。其中, 在高科技产业方面, 吸引外资的占比为29%, 同比增加了10个百分点。截止到2017年年底, 我国中部地区吸引外资560亿人民币, 较2016年增长了2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在设立外商企业较2016年增长了44个百分点, 我国的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3.2 政策推动

我国经济发展在促进增长方面, 我国实行“双管齐下”的政策, 一方面, 不断推进相关政策信号的释放, 另一方面, 将各项具体措施实施到位, 我们由此做出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明确提出“进一步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活力”等信号。国务院两次印发通知分别制定了20条、22条措施促进外资增长;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3条;发布实施2017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较2015版负面清单减少10个条目、27项措施, 放宽外资并购准入限制、增强外资准入透明度。

4 吸引外资的政策建议

4.1 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

2018年国务院与发改委将共同修订我国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将扩大自贸区的范围, 提高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尤其是制造业, 取消贸易壁垒, 放宽某些领域的投资限制, 扩大利用外资的范围。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时常准入应降低门槛, 并给予相应的补助。

4.2 大力度推动投资便利化

各级机关、部门, 继续推动各项政策文件的落实与推进, 不断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办厂的程序与手续, 不断推进企业的工商登记与商务备案一并办理, 有关行政审批的程序也应该相应的简化, 缩短环保评定、水电、房租等时间与费用, 使得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共同发展、公平竞争, 保护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外资与内资企业的公平竞争。

4.3 大范围吸引外资进入

不断加大东、中、西部地区的开放力度, 对于那些向东、中、西部地区进行转移的工厂与企业在纳税、租金以及政策方面有所倾斜, 并给予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权限内可以制定招商引资计划, 并给予其一些政策上的优惠, 对于境内投资者可以按利润递延进行纳税, 并且将这种纳税方式推广到各自贸区, 并建设属于各自地区的贸易港。

5 结语

我国在世界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吸引外资方面有着其他国家没有的优势, 并且以此为背景, 阐述了我国贸易发展的特点, 并结合我国独有的政策优势, 阐述了我国吸引外资的现状, 针对我国吸引外资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主要有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度推动投资便利化、大范围吸引外资进入等。除此之外, 应该扩大对外服务也得开放水平, 增强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与竞争力, 实现多边合作, 拓展服务方式与服务种类, 增强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主动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各国经济体之间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 在引进外资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 这就对全球的引资状况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 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有着较为稳定的表现, 这就说明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是比较强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积极落实和出台国家的各项政策, 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国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的限制明显减少, 这就在吸引外资方面有着明显的竞争力。

关键词:吸引外资,投资环境,多元化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 张华强.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利用外资竞争力比较研究[J].海南金融, 2016 (6) .

吸引外资范文第3篇

近几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独资化倾向和对行业龙头“斩首行动”引起了民众对于国家经济安全的某些担忧。鉴于此,应理性分析外资并购对于中国的影响,认识到外资并购可能对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等于排斥外资,更不是保护落后的借口。在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面临外国政府为国家经济安全问题而设置的政策工具的挑战和威胁时,中国政府应从中得到启发,积极稳健地建立合理的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律机制,以妥善利用外资促进本国的经济竞争力与发展。

国家安全与国家经济安全

对于传统国家安全的维护,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已经作出规定。《宪法》序言、第15条、第20条、第28条都提到了维护国家安全。同时,我国的《刑法》分则设专章规制“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有专门的《国家安全法》。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高度重视通过立法来维护国家安全。但通常情况下,这些法律中的 “国家安全”主要指维护国家政治、军事上的安全。

在明确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相关立法方面,一是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反垄断法》第31条:“对外资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该法沿用了“国家安全”而未具体提出“国家经济安全”的概念。而且反垄断和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有一定的一致性,但基本法理是不同的。

二是2002年4月1日起国务院制定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开始实施。该法令第7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三)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四)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五)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该规定对外商投资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作出了一般性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对于“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及“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三者之间的内容、范围划分以及构成危害的标准,该规定没有给出清晰界定。

此外,还有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它是《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配套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包括了13大类。“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则列举出在这些产业领域中和国家基本安全紧密相关的重点产业,如军工生产、传统工艺品生产、基础教育和新闻机构等。

问题在于,外资准入制度的控制和国家安全审查还不是一回事。经济全球化以及加入WTO的大背景,决定了我国在外资准入问题上需要持中性化的外商投资政策。

中性化外商直接投资政策要求弱化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鼓励和准入限制,对外商直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减少对国内产业的过度保护,加大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自由度。因此,通过市场准入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有一定难度的。

另外,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吸引外资,很大程度上是想吸引国外丰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例如在《外商投资目录》所列举的鼓励投资类产业中,包括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产业,这些产业对于我国的国家安全也具有重大意义。

而这种“高新技术情结”有可能导致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中,我国企业的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不足,进而影响到民族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因此,基于其目前价值取向的《外商投资目录》可能无法将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产业列为禁止或者限制,单纯通过外资准入制度来达到国家经济安全审查的目的还是非常有风险的。这也是完善独立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的意义之一。

“老字号”与国防安全

在部门规定方面,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06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中第12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该规章明确使用了“国家经济安全”这一概念,并对外资并购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授权商务部同其他部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不过,该规章对“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的具体构成、重大影响的标准、重点行业的范围及其他部门的组成等,还未做出明确规定。

在国务院通知方面,201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对之前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一步细化,是我国积极关注国家安全问题特别是经济领域国家安全问题的具体体现。

该通知将审查范围界定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该通知的下达,标志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初步建立,但是该通知还不够完善。

首先,在审查机构方面,我国建立了国家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但组成成员和各自的职权分配仍不明确,需要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其次,在审查程序方面,缺少对于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事后监控制度,仅包含事前的审查和审批制度,这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最后,《通知》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但是并未明确国家安全审查的标准,审查标准仍然处于不明确状态。

反垄断与经济安全

综合上述情况,在国家经济安全立法方面,我国存在的挑战是:首先,法律位阶还不高,规定分散,不成体系。

目前中国没有类似于美国的专门的《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即便是提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法规也尚需完善。从前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规范国家经济安全审查的法律法规较少,且主要以部门规章为主,法律位阶较低。最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是国务院办公厅的一个通知,其法律位阶也不高。同时各个法律规章之间的概念也存在不统一的问题。

比如《反垄断法》使用“国家安全”的概念,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则使用“国家经济安全”。到了2011年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又直接使用“安全审查”的概念。这些概念如何界定、外资并购的实质审查到底是审查国家安全还是审查国家经济安全等问题,都存在法律盲点。

第二,对于国家经济安全的界定不明确。

从上文的分析看出,相关的法律文件多次提到过“国家经济安全”,但是如何界定还没有官方的考量标准。

各国立法对于“国家经济安全”一般也没做出明确定义,以此赋予执法机构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为了实现法律的可预期性,确保相关法律秩序的稳定,各国一般都会界定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潜在危险因素或不定期发布相关指南等,确保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法律政策的稳定性。

美国通过的《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虽然没有直接运用国家经济安全的概念,但是对于国家安全的考量因素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列举式描述。对此,我国在立法工作中也可以借鉴,保持国家经济安全定义的模糊性的同时通过列举方式尽可能详细地界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在确保享有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又保证有法可依以及具体执行工作中的稳定性。

第三,容易混淆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与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

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具有独立于外资准入制度的必要性。现在有必要明确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与反垄断机制的区别。目前国内少数学者存在一定误区,将反垄断机制和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混为一谈。事实上两者是相互区别的两种独立机制。

期待“龙头法”

综合各方面对外资审查的立法建议,首先,尽快制定独立的、高位阶的“基本法”或“龙头法”。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看,虽然各国在进行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时普遍采取谨慎态度,以免对吸引外资进入造成不必要的冲击,但是为了能在“对外开放、鼓励外资”和“国家(经济)安全”之间达成有效平衡,相关立法的制备却是毋庸置疑的。

通观我国的相关立法,尽管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规定了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内容、审查机关、审查程序等,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是该规定是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一个通知,其法律位阶比较低。

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高位阶的独立立法,将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中的规范国家经济安全审查的规定进行系统化和规范化。理清基本概念,同时解决不同规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将某些原则性规定给予细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

其次,细化审查标准。

结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在保持国家经济安全定义的模糊性的同时通过列举方式尽可能详细地界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结合中国的实际,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涉及国防的国内产业、以及国内产业满足国防需求的能力,包括人员、产品、技术、原料等;

并购实体受到外国政府控制或者代表外国政府行为的交易;

非中国人对于能满足国防需求的中国国内产业的并购;

对中国核心基础设施实行的并购,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资产等;

可能对于中国国家安全领域技术先进地位造成影响的交易;

并购对于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以及产业内部竞争力的影响;

并购对于国内生产率、产业效率、技术开发、产品创新等的影响;等等。

第三,正确理解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法理依据和价值取向,避免与外资准入和反垄断机制混淆。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应该主要限于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关键是适用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远发展、国防建设、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业,以及其他需要国家统筹规划和综合平衡的重要行业。

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反垄断政策的功能定位存在差异。它们应当各司其职,不造成混淆。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仅仅针对的是特定行业,不是要保护每一个行业的安全,更不需要特别关注某一行业内特定企业的利益。

因此,进行跨国并购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并不是以此为借口,排斥外资并购或者借此保护那些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或者国内产业,否则会偏离设立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的设立目的。

全球并购将改变世界的经济政治大格局,也将影响到中国的国民经济地位和国家经济安全。有官员认为外资并购带着垄断目的,已危及国家安全,中国企业需要警惕;有专家则表示目前中国经济必须加入全球化才能安全,政府应当大力扶植本土全球化公司;也有人强调国家安全不是政府判断,而是市场,是双方博弈。

其实,这几个论点之间不存在强烈矛盾,其落脚点都在于如何保证一国在保持国家经济独立而不受外国干预的情况下,具有经济竞争力。因此,在崛起成长为大国的路上,我国需要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体系和审查机制,并建立起有效的组织结构。

唯有通过法治化,将国家安全的审查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给予各方当事人通畅、充分的意见表达,使得并购交易在国家经济安全的程序引导下合法进行。唯有这样中国才能在不断向市场化迈进的同时,有效保护国家经济利益。

吸引外资范文第4篇

蓦然回首,当中国政府在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承诺将逐步开放国内的金融业时,多少外资的保险巨头“击掌相庆”,欣喜若狂。

那个时候的外资保险公司愁的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到中国这个庞大的、充满潜力、难以估量的大市场;忧的是如何找到合适的人才,准确说是大量的合格人才;急的是政策究竟会先给哪一块蛋糕。无论大小,因为即便是最小的市场,在外资保险巨头看来,都是巨大的。

这些巨头乘着东风,或登陆北京,或盘踞上海,或镇守广深,一个个大手笔地谋篇布局,大气魄地南征北战,大投入的挥金如土。而今,斗转星移间,觥筹交错后,梦碎的一地狼藉。

现状惨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未来发展方向(2014)》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外资保险公司扩大他们在中国的业务步伐仍是较为缓慢。

就外资寿险公司而言,过去两年其市场份额小幅增加。从2011年的4.0%上升至2013年的5.6%。2013年末数字表明,28家外资寿险公司恢复到2010年的水平,但仍远远低于2005年的市场份额峰值8.9%。最大的外资寿险公司工银安盛人寿并未跻身中国十大保险公司之列。

十年之间,裹足不前。

根据《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未来发展方向(2014)》报告,在过去两年里,外资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11年的4%增加到2013年的5.6%,但仍明显低于2005年的8.9%峰值水平。相比之下,2005年外资财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不足1.3%,而2013年这一比值也只有1.28%。

对于业务发展的乏力,外资认为,内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和监管环境是阻碍外资保险企业实现增长的原因。

事实似乎看起来如此,但真相却往往“背道而驰”。

尽管外资保险公司在应对来自内资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的同时成功在中国设立机构,但是他们的财务业绩却不尽如人意。在安永的调查中,2013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外资寿险公司未能盈利。财险公司的业绩稍好,11家公司实现盈利而另外10家公司遭受亏损。若干财险公司则蒙受了巨大亏损。

门外的人想进来,在“外人”看来,政策显然是最大的阻力。但事实是,中国保险业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一向都比较低,不过在2001年之后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原来政府只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开展业务,但很快增加了深圳、大连、佛山、北京和天津等十几个城市,2003年则完全取消了对外资保险业务的地域限制。

在同一年,政府允许外资非寿险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并在2004年允许已设立的外资财产险分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改建为独资公司,再于2006年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保险经纪公司。但外资保险公司若要从事寿险业务,则必需建立寿险合资公司,且外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

梦美心脆

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彭怡认为,对于外资险企进入中国来说,它有一个去适应的过程。但过去七八年里,中资的金融机构发展非常快。

在安永的调研中,寿险公司认为保险行业监管变化是在中国运营最难的环节。紧随其后的是内资保险公司和银行保险等因素。外资保险公司有限的品牌认知度也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新加入的内资保险公司在数字化领域内造成的威胁也继续加剧外资保险公司在品牌认知度方面面临的问题。对内外资保险公司的评价表明,外资保险公司将内资大型保险公司视为竞争对手,却并不担忧其他外资保险公司带来的竞争。

目前,外资保险公司正密切关注的四个重要监管问题的进展:费率放开及其对人寿保险的影响、财险行业的并购、上海自贸区、对互联网渠道的监管。外资保险公司认为全面费率放开只有在长期才能实现,并表示会在8—10年后实现。他们指出,这取决于市场的成熟度,而某些公司可能采取过于激进的措施,从而会破坏市场稳定。

不过,从目前的政策态势上看,随着费率开放,金融改革的实施以及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未来保监会不会出台更严格的监管措施,而是会更加支持行业发展。

受到政策和法律掣肘的外资保险公司在产品提供和开发上也举步维艰。但现实又是如果保险产品不是具有非常强的吸引力,没有非常强的差异化,那么银行一般会依据它的原则,先后顺序,来选择它代理什么产品,一步错,步步缓,恐怕也是现实的写照。

同时,尽管外资保险公司很难打入国内主流的银保销售渠道。但要想扩大市场份额并非不可能。和亚洲其他国家相比,保险在中国市场的渗透率仍然非常低。

不过,进入一个庞大的市场如果易如反掌,恐怕也殊非易事。在外资看来,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内资保险公司,仅人寿保险方面,外资保险公司认为对其构成主要挑战的公司有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和太平人寿;在财产险领域,外资保险公司将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和多家中型保险公司视为主要竞争对手。某一财险公司受访者也提及来自二线公司的威胁,如阳光产险、华泰人寿和大地保险。

而今,销售渠道受阻,那就开拓数字化,随着数字技术和创新涉足金融业,外资保险公司也在从这些发展中寻找获益途径。对于外国保险公司而言,数字化渠道为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提供了直接向终端客户进行营销的机遇。

由于这些外资保险公司拥有的销售网络非常有限,因而也希望利用新开放的数字化渠道进行销售。显然,如果外资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新产品的创新与开发,并挖掘新渠道满足中国保险消费者的需求,或许能借此东风有所发展。

但问题一向在于,外资保险公司能否通过互联网渠道为客户创造新价值从而能增加客户收益。

时过境迁,时移势易,歌舞升平的幻想被无可奈何的现实瞬间击碎。外资保险公司,梦很美,心却脆。

吸引外资范文第5篇

金融危机之前

外资进入韩国金融产业可分为金融危机前后两个时期。金融危机之前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开放初期至80年代中期,将外国银行进入作为引进外资的手段;二是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贸易收支逐渐转变为顺差,金融产业实行了渐进性的开放。

外资进入韩国始于1967年,当时大通曼哈顿银行、花旗银行、美洲银行、东京银行、三菱银行等五家银行分别在汉城成立汉城分行。此后至80年代中期,韩国通过引进外资,吸引了大量外国银行进入韩国。韩国政府将外资银行视为弥补经常收支赤字、经济开发的财源、支持进军国外的企业所需外汇的重要来源。政府为了鼓励外国银行进入韩国,在中小企业的义务贷款比率、通货稳定证券的分配等方面向外银分行提供优惠。

8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慢性的外汇不足局面逐步得以缓解,外国银行的外汇筹集作用的重要性逐渐降低,由此韩国开始有选择地允许外国银行进入韩国。一方面,韩国本土银行可以逐渐筹集到外资,贸易收支转变为顺差,利用外资银行筹集外资的重要性日益降低,由此在韩国外资银行成为本土银行的竞争者。另一方面,随着韩国企业日趋活跃地进军海外市场,韩国国内银行也加快了海外进军的步伐。以互惠互利的措施,韩国开始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国内。

金融危机后

自金融危机过后的1998年开始,外资进入韩国金融产业的势头猛增。当时,韩国政府为了通过外资补充金融危机之后出现的资金不足局面,制定了《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扩大了股份、债券市场的开放力度,同时,还出台了全面允许外国人向国内企业注入资本等各种措施。以1997年末申请IMF救济金融为契机,韩国于1998年5月完全开放了资本市场,即完全取消了外国人对股份的投资限制,完全废除了外国人对包括短期债券在内的所有债券的投资限制等。爆发金融危机之前的1996年末,外商对韩国金融业的直接投资累积金额不足19亿美元,到1999年末增加到76亿美元,2002年末增加到104亿美金。

金融危机之前,外资机构对韩国银行的持股比率被限定为4%,通过在金融监督院申报,可拥有10%以下的股份,对于10%、25%及33%的超额部分,如果得到金融监督院的批准也可持有,由此外资机构正式进入韩国的银行业。

金融危机以后,与成立分行相比,外资机构更侧重收购国内银行,加快进入韩国的步伐,在韩国国内银行产业的占有率开始大幅增长。1999年12月,随着新桥资本收购韩国第一银行51%的股份,开始出现了外资机构以掌握经营权为目的的进入情况。2000年11月,Carlyle-JP Morgan财团收购了韩美银行36.6%的股份;2003年10月,美国系结构调整基金Lonestar收购了德国Commerz银行及韩国输出入银行的股份,并通过买进新股,拥有了韩国外汇银行51%的股份。金融危机后至2003年为止,在韩国金融产业的结构调整过程中,主要是外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以收购“不良”银行的经营权等方式进入韩国。

2003年11月,随着Carlyle-JP Morgan财团禁售股份的限制被解除,作为代表性大型银行花旗银行和渣打银行等展开了收购大战。2004年2月,花旗银行收购了韩美银行。花旗银行利用过去的新市场进军战略,按照股市的公开收购步骤,收购所有上市股份后废除上市,并将100%全部转到旗下。渣打银行也在2005年1月再次收购曾被新桥资本收购的韩国第一银行。可见,外国大型银行进军步伐日益加快。

分析包括直接、间接投资在内的外国人持股率(包括投资目的的外国人股份收购)可以看出,新韩控股、汉拿银行(Hanabank)的持股率超出了60%,韩国最大银行国民银行的外资持股率超出了70%。由此可见,外资在银行业中的持股比率显著高于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危机刚过后,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低价收购无偿付能力的银行再以高价出售的方式获取边际利润的投资活动日益活跃。就韩国而言,不仅需要确保所需外汇,而且在无偿付能力的金融机构的整顿或不良债权的处理等结构调整方面,都急需引进外资,所以已无暇顾及投资者的性质。Newbridge Capital、Carlyle等这些非金融业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收购了韩国商业银行后,已通过再次出售获得了边际利润。

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在推进金融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以允许外国人拥有银行股份等方法积极吸引外资,由此外资进入韩国金融产业的速度加快。例如,2004年9月末、韩国普通银行的外国人持股率达到59.2%(1997年末为16.4%),2004年10月、外资银行的总资产规模约为270兆韩币(韩币/人民币:130/1,以下同),1997年末外资银行资产占韩国国内存款银行总资产比率为8.5%,到2004年末上涨为22.4%。

经验与效果

外资进入现况及效果

8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的日益增多,各国金融管制的逐渐放松,出现了发达国家大型基金管理机构或银行通过收购海外银行或在海外成立分支机构及当地法人机构等方式积极进军海外的趋势。尤其是,南美和东欧在金融危机和体制转换过程中,大力引进外资,外资对银行的支配度较大。韩国在金融危机过程中,外资支配度也上升到相当高的水平。发达国家大致为10%左右(不包括英国、新西兰),南美国家为30%~80%,东欧国家为50%~90%,韩国是30%,明显高出亚洲的平均值。

据实际案例分析,外资支配银行后,其效果并不仅仅是很好,对其注入资金的国家而言,也有不良影响。由于引进外资,落后的经营结构和法律监督体系得以改善,风险管理功能增强,银行的经营日益健全;但同时,韩国国内市场的竞争激化,整个银行收益性降低,政策支持困难,出现经济不稳定的情况。

外国系银行和国内银行的经营比较分析

证实外资的进入效果可比较分析对进入韩国银行产业之后的外资银行(如第一银行,韩美银行)和混合型(如国民银行,汉拿银行)及本土银行的资产运营、营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变化发展。

资产运营

第一,外资银行以保守的资产运营为主。外资银行在缩减外汇资产、企业贷款、公司债券及股份等高风险资产的同时,保守运营家庭贷款及国债等资产。

第二,缩小企业贷款,扩大家庭贷款。比起风险大的企业贷款,更看好住宅担保贷款等家庭贷款,相对而言,企业金融萎缩。直到金融危机刚过后的1998年末为止,外资银行的企业贷款比重最高。但到了2003年末,国内银行的比重最高。尤其是,由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收购的外国系银行的企业贷款萎缩现象相对来说非常严重。

第三,在有价证券运营中,外资银行主要运营风险度较低的国债及通货稳定证券。

经营成果

外资银行通过强化风险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其资产健全性得到大幅改善,但由于缺乏新的收益来源及坏帐补偿等,收益性与韩国本土银行没有大的差异。

第一,在资产健全性方面,直到1999年为止,外资银行的状态最差。但是,目前在韩国的所有银行中,外资银行呈现出最良好的水准,得到很大的改善。

第二,外资银行的自有资本比率是10%以上,韩国本土银行也维持在10%以上,呈现良好局面,没有显著差异。

第三,从资产收益率(ROA)及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变化可见,外资银行的收益性并没有优于混合型以及本土银行。这好像起因于强化资产健全性而积极采取的坏账补偿等措施。

经营管理强化

虽然外资银行没有引进划时代的经营技巧,但是通过强化董事会的功能,提高了经营透明度,同时还增强了信贷审查等风险管理功能。

第一,在经营透明度方面,外资银行或混合型银行的董事会功能与过去相比,其实质性的经营管理功能大幅增强。

第二,在风险管理功能方面,金融危机以后,以外资及混合型银行为中心,信贷管理功能大幅增强,逐渐扩散影响到其他银行,引进了信用评估、收入水平及现金流等严格的信贷审查惯例,如果是巨额信贷,则引进总部集中审查制度,解除大企业信贷等巨额信贷。

第三,建立其他风险管理系统及经营信息系统。通过成立信贷中心、运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提高业务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与外资的合作,努力开发融合保险业与银行业的保险销售方式、个人金融业务、收益证券销售等新的收益业务,但其效果还并不理想。

政策启示

避免外资对银行产业过度支配

在韩国,外资对银行产业的支配率达到30%,其水平显著高于主要发达国家。大多数主要发达国家的外资对银行产业的占有率约为10%。外资的大量涌入及对韩国金融的快速支配,可能会导致外资银行的企业贷款缩减和以家庭信用为主的消费金融业务扩大,由于运营国公债等安全资产中心的资产,出现增加设备投资而导致的金融援助缩减等情况,导致经济成长动力削弱。

急需以培育机构投资者为中心的国内金融资本

目前,考虑到外资对韩国国内银行的支配度较高的情况,有舆论说今后的银行民营化应使用国内资本,可事实上,在银行产业注入国内资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从资本条件来看,到目前为止,在韩国国内除产业资本(财阀)外,没有可承担银行民营化的资本,而对产业资本支配银行仍有否定说法。 在韩国,相当于非金融主力者的产业资本,在银行法上仍禁止获得4%以上的银行股份。 银行法规定,同一人拥有的银行股份限制为10%(地方银行为15%),非金融主力者(指产业资本)禁止拥有4%以上的股份。

为了确保银行产业的长远发展,要像主要发达国家一样,积极培育以韩国国内机构投资者为中心的金融资本,使其经营银行业,这是最理想的做法。对于中国政府推进的银行产业开放日程,应尽可能地斟酌国内金融资本的成长程度,慎重考虑。

需要确保外资对银行产业支配的协同效应(Synergy Effect)

在不可避免地将政府拥有的股份出售给外资机构的情况下,出售给协同效应强的银行系外资机构是最理想的。对银行业务不专业、只从事投资业务的基金型外资机构,缺乏专业的、先进的金融技巧。如果为了获取边际利润而出售给这种机构时,很可能会导致过大的国有资金外流。

为了通过外资银行的海外分行促进国内银行向海外进军和其国际业务的发展,出售给银行系外资机构时,可以学习到先进的金融技巧。考虑到目前中国的金融产业为过度竞争状态,中国国内银行急需学习先进的金融技巧,积极开展海外业务。

强化对进入银行产业的外资的多变性和健全性审查

对进入中国金融产业的国家实施多边化政策,根据注入资本国家的经济不稳定状态,事先防止国内稳定的金融产业受到重大的影响。 越是与国内经济情况有密切相关的国家的资本,其国家的经济不稳定因素对国内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为了防止注入资本的经营危机情况危及到国内,有必要严格审查注入资本的性质及健全性。

目前推进中的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相关的几种考虑

第一,可通过与WTO协商,慢慢解决扩大外资持股限制规定(25%)的比率事宜为好。如同建设银行的上市一样,外资参与股份时,由两个以上的外资银行参与是最理想的。

第二,推进目前中国国内银行的结构调整时,采用多种方式。如先让银行退出,将“不良”银行合并到相对于较好的商业银行旗下,投入公共基金,或为不太差的银行提供更多的公共基金,使其吸收更差的银行,或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合并废除,或者在12家地方银行中,允许一两个银行的持股率超标,先试着出售给外国银行等等。

第三,韩国以三四种解决模式进行银行产业的结构调整,中国则从长远角度出发,应用更多种政策进行结构调整,最重要的是急需培养专业的银行管理人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 佳

吸引外资范文第6篇

WTO五年后,我们一笑而过。

五年大限,需要过关的是金融、出版、石化和物流行业。到现在,他们交出了答卷:国内银行纷纷上市,出版销售市场开放,中石化和中石油业绩大涨,国内物流企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经过阵痛后的这些行业,在困难面前没有退缩,勇气可嘉。

WTO来了,金融街入住的外资银行越来越多,壳牌开始收购统一润滑油,Fedex、UPS在高额利润的国际航线上大范围撒网。这就是长驱直入的外资企业在WTO保护期过后带给中国同行的变化。

这还只是表面现象,更关键的问题是,他们带来的不仅仅是资本,更是先进的产品设计、管理经验、渠道开拓。我们抗住了WTO,但是更激烈的战争才刚刚开始。学习别人的先进,对比自己的不足,才是我们迎头赶上的机会。

本期选择的金融、出版、石化和物流行业,是WTO五年刚刚与外资企业在本土全面竞争的行业,对比和分析,会让这些行业知道,我们的优势和短处。

产品

中资银行

优点:产品简单,与用户结合的产品形式容易实现多样化

不足:原创产品少,产品开发慢

外资银行

优点:高端客户的贴身服务,个性化和理财产品研发和上市速度快,多样化产品组合

不足:文化差异使产品对国内金融市场可能不适用

渠道

中资银行

优点:架构完善的服务网点

不足:物理网点布局不合理,网上银行、ATM、电子银行不完善,有安全隐患,不能实现统一服务体验

外资银行

优点:海外网络发达,出国留学和做贸易的中国人可以享受便利,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成熟

不足:网点少

管理

中资银行

优点:数据大集中已经完成,具备高效管理的基础

不足: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还没完全破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灵活性及内部运作效率的路还很长

外资银行

优点:流程化管理,防风险能力强

不足:外资银行在中国注册成为外资法人银行,使其具母行的优势,短时间内难以发挥

人才

中资银行

优点:人才充足

不足:人才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管理体制需要变革,培训机制、激励机制有待提升,国际性人才缺乏

外资银行

优点:具国际先进管理经验

不足:本地人才缺乏

2006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业全面履行对外开放的承诺,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就在这一天,中国银监会受理了汇丰、花旗、渣打、东亚、恒生等八家外资银行的申请,将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完成本地注册、转制后,这八家银行将为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业务。

中国金融业所获得的入世后特殊安排的五年过渡期已经结束。经过五年的改革发展,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状况已经上了一个大台阶。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平均不良贷款率已从5年前的25.4%降到约7.8%,平均资本充足率已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的水平。国有商业银行不仅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而且已经有建行、中行和工行等先后走向资本市场。作为金融业务重要支撑的IT系统建设已初具形态,耗资巨大的数据大集中也已经基本完成。

面对金融业即将到来的直面竞争,外资银行在进入中国市场后,会给中国的老百姓带来怎样的金融新体验?中资银行在喊了多年“狼来了”之后,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是否已做好足够的准备?未来中国银行业的格局将会是怎样?

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抢滩方向十分清晰—20%的高端市场。这从中國保险业的开放就可以看出端倪,大部分高端客户都被外资保险公司拉走。而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正是外资银行的优势所在。

对于企业用户来说,大多数优质用户都有国际化经营业务,这些用户需要的不仅仅是贷款、结算,更需要全球范围内兼并重组方面的金融服务。对于个人用户来说,他们不再满足于传统储蓄业务和简单的投资形式,而是要求银行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其投资、避险和保值增值的需求。目前,外资银行已有12项基本业务,100多个业务品种,还根据中国市场实际情况开发一些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比如,近年来汇丰银行在华力推的卓越理财业务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

另外,汇丰、渣打等在华分行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但其母行大多是混业经营模式的全能银行,可以提供理财、保险、证券、基金等多种产品形式,他们在华目前虽然只能做商业银行,但输出效益明显。中资银行仍是传统的分业模式,虽然工行、建行等都成立了投行部,但在混业经营方面差距太远,在多样化产品组合上,处于劣势。

不过,文化方面的差异使外资银行推出的产品可能不适用中国市场。以保险为例,中外在养老的问题上存在传统观念上的分歧。国内父母将对儿女的培养看作是对未来的一种保障。而在国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独立。这就使国外名目繁多的责任险难以被国内百姓接受。外资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以后,在产品的开发设计上更多的是文化上的磨合及在此基础上的改造与提升,而不是简单的模式移植。

中资银行在产品上存在的突出难题是原创产品少,产品开发慢。“目前,中资银行在产品开发上,不是向外资银行购买的,就是在外资银行成熟产品的基础上加以改进而来的,或者,索性给外资银行做产品代销。”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的一位管理人员说。“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较弱,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营销手段比较简单,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品牌效应。”银监会这样表示。

外资银行推出的产品背后,是雄厚的研发能力及其先进的IT平台的支撑。中资银行要快速推出自己独创的金融多样化产品,首先需要建立统一产品开发平台,能分析并战略性推出一系列的产品,而不是毫无预测性,仅凭感觉地用单一产品独斗。统一产品开发平台要具有四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产品规划能力。前台基于公司战略,细分制定产品规划和新产品研发计划,结合市场策划,共同作为业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组合管理能力。决策层根据组合产品趋势、投资回报等进行战略性产品布局。三是项目管理能力。将积累的项目管理能力从产品开发阶段延伸到产品研发的全程管理。四是平台管理能力。后台在大集中项目基础上,有策略地构建产品开发平台。另外,外资银行可以对客户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差异化管理和针对性的差异化产品。中资银行相比非常年轻,引进CRM实现客户分析,进行VIP客户的经营是近些年才引进的方式。

为了弥补分业经营带来的产品组合上的不足,在产品推向市场时,中资银行选择了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让产品形式多样化。比如信用卡和旅行社捆绑在一起,旅客可以享受到旅行社给予的更多优惠等。

中资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星罗棋布、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点和巨大的市场占有率。但同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分布不合理、定位重复,这些网点不仅不能创造银行期待的效益,反而为银行带来经营上的负担。外资银行在中国规模相对较小,有的只有一两百人,他们的网点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尽管他们加大中国布局,但出于成本、政策限制等考虑,不可能大面积铺设网点,做人民币业务很难跟中资银行在网点方面进行比拼。不过,外资银行的服务网络一般是全球性的,其国际汇款相当快捷。渣打银行建议,如果有子女在国外留学须经常性汇款的话,借用外资银行的国际汇款将非常方便。

许多事实表明,中资银行普遍津津乐道的完整、庞大的网点等硬优势正面临缩水。因为外资银行深知自己的不足,已开始扬长避短,大力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汇丰银行、东亚银行等都已获准在内地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花旗银行也已向人民银行申请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有关专家指出,外资网银的进入,最终必将削弱中资银行的垄断优势,这场网银平台的明争暗斗将直接导致中资银行网点优势的逐步失去。

对于广大的中资银行而言,网上银行恰恰是个软肋。近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布了《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中,网上银行总用户数已经高达4000万,但是仍然有60%以上的网民因为安全问题而不敢用网上银行。这无疑暴露了网上银行发展的瓶颈:安全支付问题。直到现在,国内网上银行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距离国外成熟的网上银行服务还相差太远。

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服务越来越成为消费者对银行的期望和要求。中资银行正加大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ATM机等电子銀行渠道的力度。对于中资银行来说,这些电子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移传统物理网点的问题,比如分流一些低价值业务,关闭不赢利的网点。但是,不断提高的客户期望和实际体验之间的不一致,造成了客户忠诚度的降低。许多中资银行不同的服务渠道资源并没有完全整合,也就是说,不同渠道各有各的客户资源和业务信息,这些信息是经过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更新。有一位客户曾经有在ATM机和银行柜台一次违章交两次罚款的经历,而原因就是信息没有及时更新。要实现一致化服务及个性定制和量体裁衣,银行应当在不同服务渠道背后建立起统一的、完整的客户消费数据档案,并建立对应于其消费行为的偏好识别系统,在确定客户属于整合营销的目标客户之后,立即根据其需求提供多方面的差别化服务。

外资银行在优质服务和高效运作的背后,隐藏的是流程银行模式下的控制力和执行力优势,是纵横管理,他们的管理更有效。举例来说,外资银行将风险性很高、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如资金交易、信用证审核和衍生产品的交易等,不是放在分支行、网点里做,而是集中起来,成立一个交易中心来做,这样通过集约化管理有效地规避风险。而国有银行以前采用总行管分行的垂直管理模式,由分支行行长对总行行长负责,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还没有完全破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客户的灵活性以及内部运作效率的路还很长。不过,中资银行现在纷纷成立了金融交易中心、审核中心,有效控制了银行风险。

外资银行要在中国注册成为外资法人银行,使其具母行的优势,短时间内难以发挥。这段时间也是中资银行的机会。此时引进国际先进理念、体制、方法、技术,把握本土资源,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应用系统的数据挖掘、客户的风险管理以及其他IT技术,及早预防、发现和规避风险,中资银行不会败给对手。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介绍,中国银行大力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已在六个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加快授后监督与贷后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与实施;二是建立监督名单式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三是加强对全辖前十大正常、关注类贷款大额客户、高风险触发客户、过剩行业客户的重点贷后监控与分析,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四是加强授后监督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五是实施横向、上下联动,进行风险预警与辖内督导;六是借助信息系统,研究风险监控新方式。

外资银行在中国拓展业务,由于对国情、民情不熟悉,唯一可走的捷径就是实现管理人员的本土化。因此,他们对熟知本地业务、市场信息以及公关技巧的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人员的需求最为迫切。日前在上海召开的中高级金融人才专场招聘会上,花旗、渣打、东亚等外资银行纷纷唱起主角,为迎接年底全面开放演出了一场人才招募加速跑的好戏。而金融猎头行业也助力外资银行人才争夺。“外资银行从中资银行挖人,早在三年前就开始了。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会从国内银行挖走一部分人。”王兆文说。据了解,从去年底起,外资银行的招聘量增加了30%到40%。这其实意味着中资银行流失了大量业务骨干和优质客户资源。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的行长告诉记者,目前中资银行里有不少业务骨干,已经被外资银行盯上了。

外资银行具体通过三个方面来吸引人才:一是厚薪酬,二是提供海外培训机会,三是以经营管理优势吸引人才。面对外资机构的频频挖角,中资金融机构固然要注意薪金,但还要给员工良好的发挥平台和个人提升空间。

一套好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绩效管理系统往往能发挥实效。目前,大多数中资银行eHR系统还只能从事事务性工作,但其实eHR要能为组织的高层战略规划提供决策支持。一旦有了新的岗位需求,那么,岗位管理模块和能力管理模块会对这一新岗位所需要的能力做出明确定义。然后,通过绩效管理模块、360度管理模块或接班人计划模块,很迅速地找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果暂时找不到完全符合需求的人员,那么,可以先找出与这一需求最为接近的人,并判断出他还有哪些不足之处,然后再通过培训系统进行相应的培训。不要小瞧选一个人,这可能关系到新产品能否快速上市,新业务能否抢在竞争对手前占领市场,甚至关系到银行的成败。在这点上,民生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有助于目标的实现。

上一篇:油卡使用范文下一篇:援藏发言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