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人范文

2023-12-10

彝族人范文第1篇

六(2)班 陈阳晶

彝族的火把节是彝族地区的传统节日,流传与云南,贵州,四川等彝族地区。白,纳西,基诺等族也过这一节日。火把节多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或二十五日举行,节期三天。本词条将从彝族火把节起源、传说、主要活动和意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的火把节是彝族最隆重、最盛大、场面最壮观、参与人数最多、最富有浓郁民族特征的节日,更是全族人民的盛典。火把节多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或二十五日举行,节期三天。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北斗星斗柄上指,彝语支的民族都要过火把节,有的学者认为此节原系彝族十月历法的一个年节,火把节又叫星回节,俗有“星回于天而除夕”之说,相当于彝历的新年。

火把节由来传说不一。一说天神与地神斗争,人们用火把助地神灭虫战胜天神。一说出自《南诏野史》及师范《滇系》。这两书载:南诏首领皮罗阁企图并吞另五诏,将会五诏首领集会于松明楼而焚杀,邓赕诏妻慈善谏夫勿往,夫不从而被杀,慈善以精明的智慧和对丈夫执着的爱恋,找到丈夫的尸体并顺利安葬,滇人以是日燃炬吊之。石林彝族撒尼人视火把节为纪念民众与恶魔斗争胜利的节日;武定彝族认为过火把节是要长出的谷穗像火把一样粗壮。后人以此祭火驱家中田中鬼邪,以保人畜平安。

火把节的由来虽有多种说法,但其本源当与火的自然崇拜有最直接的关系,它的目的是期望用火驱虫除害,保护庄稼生长。火把节在凉山彝语中称为“都则”即“祭火”的意思;在仪式歌《祭火神》、《祭锅庄石》中都有火神阿依迭古的神绩叙述。火把节的原生形态,简而言之就是古老的火崇拜。火是彝族追求光明的象征。在彝族地区,对火的崇拜和祭祀非常普遍,云南泸西县彝族在正月初一和六月二十四,由家庭主妇选一块最肥的肉扔进燃烧的火塘祈祷火神护佑平安。永仁县彝族在同样正月初二或初三奉行祭火,称作开“火神会”,凉山彝族把火塘看作是火神居住的神圣之地,严禁触踏和跨越。

到了节日,各族男女青年点燃松木制成的火把,到村寨田间活动,边走边把松香撒向火把,或进行集会,唱歌跳舞,或赛马、斗牛、摔跤。近代,人们利用集会欢聚之机,进行社交或情人相会,并在节日开展商贸活动万岁。

彝族人范文第2篇

摘要:

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风俗习惯和彝族群体一样,但受到其他民族的影响,也有其独特的习俗,从入棺到下葬都有一些独特的仪式,不论是入棺还是守灵,,出殡还是下葬,都体现出了对逝者的尊重和对世人的关爱,具有强烈的人文情感。

关键词: 罗罗濮支系, 丧礼, 文化内涵

一、民族地域简介

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彝族是云南省人口最多,支系较多,分布地区较广的少数民族。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俗民情与彝族群体大体相同,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以下就是对罗罗濮支系丧礼及其文化内涵的简要分析。

彝族因彝语方言和地域差异,加上社会历史的变化和自身不断发展等诸多因素,形成了具有区域特点的彝语方言、土语和服饰。操不同的彝语方言或土语的彝族支系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罗罗濮支系主要分布于景东、云县、个旧、墨江、双柏等地区,而位于无量山哀牢山附近的景东县和云县较为集中。由于山川相间,峡谷纵深,这里的地形和自然条件极为复杂。闭塞的自然环境和代代相传的风俗民情使罗罗濮支系的丧礼变得更具地方特色。

二、丧礼的过程及其文化内涵

彝族罗罗濮支系完整的丧礼可分为四个部分,依次是入棺前,入棺后至出殡前,出殡及下葬,葬后的祭祀。

(一)、起始阶段——入棺前的精细准备

1、“口福”

为了让死者能安心上路,对其进行精细的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在病人咽下 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亲人会在他口中放入一点金银,称为“口福”。金银用红线绑着,放入死者口中,当死者牙齿合拢,双唇紧闭时,金银也就放入死者口中了,而红线必须留在外面。死者口中含着金银预示着来生的辉煌,也预示着黄泉路上少受点苦,这是他人生的终点,亲人用金银为他来生做准备。

2、沐浴更衣

为了让死者能干净整洁地上路,亲人会用柏枝叶给他擦拭身体,以此来驱除人生的污垢,驱除他人生的一切灾难,让他干干净净地离去,清清白白的开始来生。洗好后亲人会为他更衣,衣服上不能有纽扣,不能穿毛衣等网状的衣物,这样的服饰意在防止死者在阴间被纽扣和门锁等锁着,防止被网状物和绳索等物体缠住。不能有金属,陶瓷之类的东西,意在保护后人,若有金属陶瓷类的东西,则其子孙会多灾多病,家庭得不到幸福。死者的脸上也要用白布缠着,留出眼睛鼻子耳朵和嘴的位置,用白布把死者的身体包裹起来,以防止他变为行尸走肉,也防止他被抖动。

3、入棺过程

入棺是丧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放“口福”,沐浴更衣后,人们会把死者放入已经准备好的棺材中。

棺木一般是红面黑身,正面刻有金黄色的图案。棺木用两条长凳托着,放在正屋的中央,棺口朝门,棺尾对墙,以此来表示逝者已故,头朝外,预示着即将出去,也表示他能在门口就能及时听到上天的召唤。棺木里可放衣服棉絮等物品,但不能放金属陶瓷之类的东西,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后人。准备好棺木后由三到五个亲人把死者抱入棺木中,掌事的男子喊口号“金煞怵,银煞怵,死人入”,放鞭炮,在场的壮年男子需要大声重复最后一个字,女性不能喊,因为要用阳气镇住死者的阴气,让其离去。口号一方面是活人与死者的永别,另一方面也是让活人不怕死者,口号的功用类似于道家的驱鬼咒语。在死者的左手中放五谷杂粮,让他的右手执三炷香,让他在阴间不饿肚子,让他在阴间有粮食贡献给诸神,给神仙上香,以便他一帆风顺。准备就绪后,给死者盖上被子,固定他的位置,把他置于棺木的中央,让其不会随着棺木的移动而移动,也暗示着黄泉路上的他不脱轨,不乱飘。

给死者固定好位置后 ,把绑着口福的红线拉长并放在棺口,在显得尽头绑上一枚铜钱,让死者通过红线与外界相连,意在说明红线牵两头,预示着死者在天上会照看自己的后人,棺木里外各放金属,预示着子孙的兴旺发达。打点好一切后,子女要给死者盖上白布,称为孝布。盖上棺盖,用木楔子把棺木钉严实,入棺也就完成了。

(二)、过渡阶段——死者对家的最后留守

入棺后到出殡前,是死者在家的最后时段,为了让他在自己的家中做最后的留守,亲人会用一系列的方式来拜别他。

1、长明灯与香

入棺后用从棺里放出的红线把铜钱吊在棺口,在棺木的正前方放一盏灯,即长明灯这盏灯至出殡前都不能熄灭,如果熄灭,则暗示着在黄泉路上将看不清道路,要遭遇挫折,长明灯预示着黄泉路上的光明,棺盖上面放一个大碗或者小盆,里面放入大米,米上放一块腊肉,肉上插香,每次插三炷香,且必须保证香不灭,一直到出殡为止,棺上有米有肉,预示着儿孙生活幸福,丰衣足食,不必挨饿受冻。而不灭的香火则预示着有人继承香火,子孙满堂,世世兴旺。棺前摆一些糖果糕点,一些饭菜肉等用来祭奠。

2、升棺

当死者的娘舅家来人时,死者本族人要出门迎接,而娘舅家人必须从门口就放鞭炮冲进灵堂,本族人必须尽力拦阻,同时双方必须抢着给死者上香,以此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娘舅家来人是最为悲痛的时候,它代表着死者的后家没有忘记他,而双方人共同拜祭死者时也是最为悲痛的。娘舅家人要在灵前拜祭,结束后并开始了升棺仪式,棺木的左边站四个本族人,右边站四个娘家人,如果人数不足时,由他人代替。于是八人同时抬起棺木,在其下方垫些东西(可以是木屑,也可以加小凳子等),把棺木的位置升高。同时在棺尾点一盏灯,也是长明灯,其作用和棺前面的灯一样,于是升棺仪式就结束了。

3、拜祭仪式

与汉人一样,儿子辈孙子辈都得戴孝,但不需要披麻,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均戴长孝,也可披着,孙辈戴短孝,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与哀悼,对来灵柩前拜祭的人们回磕头礼。

4、守棺与哭丧

从死者入棺后到出殡前,其子女亲人必须不分昼夜地守护棺木,保证棺头香不灭,前后两盏长明灯不熄,其用意在于让死者在阴间依旧有光亮,能照亮他的黄泉路。更得注意防止猫狗鸡等动物闯入灵堂,跳上棺木,此举在于防止死者来生变为动物,更为防止死者变为烈鬼危害人间。民间会找一个类似巫婆的老年女子,为死者哭丧,她坐在棺木的旁边,手扶在棺木上,用哭腔的形式把咒语唱出来,一天哭唱四次,分别是呼唤死者“起床洗脸吃早点”,“吃午饭”,“吃晚饭”,“洗脚睡觉”。哭丧意在唤醒死者的灵魂,让死者在阴间也过正常的生活,也是对死者的尊重。当要出殡时还要为死者哭唱离歌,告诉他从此阴阳两相隔,不要惦记阳间,意在防止死者危害亲人。

5、法事

法事是由道士来为死者超度,为生者祈福的过程。不同的道士做不同的法事,但共同特点是都要设坛,都分着东西南北中,且都会画符驱鬼。由于法事花费较大,故一般人家不请道士来作法。农村中最为流行的是请一定的人来吹唢呐,吹一些自编的哀伤的曲调,以此来渲染气氛,制造氛围。

(三)、葬礼阶段——出殡到入土为安

1、坟位的选择

彝族最高的葬礼形式是火葬,而罗罗濮支系与汉人一样,讲究的是入土为安。故坟位的选择也就很重要了。坐北朝南是较为理想的位置,但由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这样的位置并不是很多,最为普遍的是不限方位,但坟头的前面的山峰必须是“凹”型的山谷,以此来预示死者能望远,意在表示子孙兴旺。坟位最好选在山间相对平坦的地方,坟前面略高则最好。这预示着子孙满堂,财源滚滚。不宜选择山坡,具体的位置则会有懂风水的人帮助其家属。

2、亲点刺血仪式

死者出殡前,由掌事者主持亲点刺血仪式,死者的所有儿子或入赘的女婿必须剃光头,且跪于棺木前,掌事者用针在儿子手指上点刺,把刺出的学点在死者的灵牌上。来回三次,孝子喝红色的酒与死者拜别。以此来表达对对死者的尊敬与哀悼。

3、出殡仪式

死者的本家辈(兄弟叔父辈)与后家(娘舅家的人)各出四人,如人数不足时可由他人代替,分别立于棺木的两边,拉下吊棺铜钱,喻示着从此阴阳两相隔,也喻示着给人留下财富。熄灭两盏长命灯,表示死者已经走过了黄泉路,从此进入了阴间。八人把棺木抬至院子里,棺木的尾部左边要挂一只压棺大公鸡,右边绑一小袋五谷杂粮。此时子女后人由于舍不得死者会阻碍他人捆绑棺木,因此需要别人来安抚其亲人。哭丧的人要在棺前为死者做交代,告诉死者准备出山。

儿子亲自背死者棺头上的米和肉,还有那些烧过的香,同时要背给死者沐浴用的柏枝叶。儿子要走在前面,抛洒路钱,为死者引路。为了防止死者带走自己的亲戚,儿子不能回头看后面发生的一切,尤其是棺木。到了坟场后儿子得绕另外一条路回家,且不得参与葬礼,回去时依旧不得回头。女婿则需背给死者立的碑,但没有别的禁忌。

一般棺木动身后,掌事的会把火把或者大刀扔出大门,且大声喊“怵煞”,以此来辟邪驱鬼,也表示把死者赶出家门,一刀两断。一路上要放鞭炮,为死者引路。路途中间要休息一次,休息室哭丧的得告诉死者已到的位置。

到了坟场后,哭丧的人最后一次为死者哭唱,最后一次告诉死者安心走好,勿挂念亲人,勿留念人间,之后执行葬礼仪式的人手执压棺大公鸡从空中到洞穴附近摇动,同时大声喊:“金煞金煞怵,银煞银煞怵,死人入”,旁人重复每一句的后一个字,放鞭炮后,用八人把棺木放入已经挖好的洞中,之后调整移动棺木的位置,当一切固定后,死者的后人会背跪洞穴,向后朝棺木上扔土,意在保佑子孙兴旺发达,多福多寿。最后开始填土垒坟,葬礼也就完成了。

(四)、后续

埋葬好死者后,其子女亲人要把他的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和日常用品,一律拿到固定的地方烧给他,意在告诉他别挂念家里的一切,他的东西已经全部还给他了。

家中设灵位,放于家中的神台上以便能在家中拜祭他,子女会连续在死者坟前烧三天的火,意在给死者温暖,让其不恋家,也让其能早日投胎重新做人。对子女要进行叫魂仪式,以此来避免子女的魂魄梗着死者走,故在子女衣服的背部缝上一小段红线。

人死若干天后,魂魄返回故宅,有煞神随之,称“煞回”,而煞回的时间一般为三天,或者是七天,十四天等七的倍数。煞回时亲人会在他的灵位前放一些他喜欢的东西,一些地方当鬼魂煞回时要回避,但罗罗濮支系的彝民却持开放的态度,不会回避,如果当天夜里听到一些非人为的声响时,人们并以为是魂魄回来了。

从此以后,除了过年过节要拜祭,清明要上坟外,人鬼殊途,阴阳两隔,丧礼也就结束了。

禁忌:死者入棺时,死者下葬时,与死者同属相的人要回避,与下葬当天的生肖日属相相同的人也要回避,其目的在于保护这些人,让其平安吉祥。

三、综述

丧礼是人生礼仪的最后一个阶段,不论死者生前做过什么,人们都会让他干干净净地回归自然。人生苦短,作为生命的重点,丧礼更给人一种哀伤之感。彝族葬礼具有浓厚的原始色彩,崇奉神灵,讲究因果轮回,认为有来生。罗罗濮支系也一样,丧礼体现出了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

以人为本。逝者已去,为了让活着的人过幸福的生活,丧礼中体现出了明显的保护主义。固定死者的位置,不在棺木中放杂物,请人哭丧,念咒语等,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或者的人。

尊重逝者,为其点亮长明灯,为其守棺等举措,一方面怕死者阴魂不散,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死者能早日修成正果或者早日投胎重新做人。

彝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不可或缺的民族,彝族已经深深的和其他民族融合在了一起。彝族特有的文明,一定会得到继承和发展,使彝族继续屹立与中华民族之林,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罗罗濮支系这种具有深刻人文主义情怀的丧礼是值得他民族借鉴的。

参考资料:

《云南彝族社会历史调查》 云南省编辑组 景东信息网

彝族人范文第3篇

摘要:

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风俗习惯和彝族群体一样,但受到其他民族的影响,也有其独特的习俗,从入棺到下葬都有一些独特的仪式,不论是入棺还是守灵,,出殡还是下葬,都体现出了对逝者的尊重和对世人的关爱,具有强烈的人文情感。

关键词: 罗罗濮支系, 丧礼, 文化内涵

一、民族地域简介

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彝族是云南省人口最多,支系较多,分布地区较广的少数民族。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俗民情与彝族群体大体相同,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以下就是对罗罗濮支系丧礼及其文化内涵的简要分析。

彝族因彝语方言和地域差异,加上社会历史的变化和自身不断发展等诸多因素,形成了具有区域特点的彝语方言、土语和服饰。操不同的彝语方言或土语的彝族支系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罗罗濮支系主要分布于景东、云县、个旧、墨江、双柏等地区,而位于无量山哀牢山附近的景东县和云县较为集中。由于山川相间,峡谷纵深,这里的地形和自然条件极为复杂。闭塞的自然环境和代代相传的风俗民情使罗罗濮支系的丧礼变得更具地方特色。

二、丧礼的过程及其文化内涵

彝族罗罗濮支系完整的丧礼可分为四个部分,依次是入棺前,入棺后至出殡前,出殡及下葬,葬后的祭祀。

(一)、起始阶段——入棺前的精细准备

1、“口福”

为了让死者能安心上路,对其进行精细的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在病人咽下 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亲人会在他口中放入一点金银,称为“口福”。金银用红线绑着,放入死者口中,当死者牙齿合拢,双唇紧闭时,金银也就放入死者口中了,而红线必须留在外面。死者口中含着金银预示着来生的辉煌,也预示着黄泉路上少受点苦,这是他人生的终点,亲人用金银为他来生做准备。

2、沐浴更衣

为了让死者能干净整洁地上路,亲人会用柏枝叶给他擦拭身体,以此来驱除人生的污垢,驱除他人生的一切灾难,让他干干净净地离去,清清白白的开始来生。洗好后亲人会为他更衣,衣服上不能有纽扣,不能穿毛衣等网状的衣物,这样的服饰意在防止死者在阴间被纽扣和门锁等锁着,防止被网状物和绳索等物体缠住。不能有金属,陶瓷之类的东西,意在保护后人,若有金属陶瓷类的东西,则其子孙会多灾多病,家庭得不到幸福。死者的脸上也要用白布缠着,留出眼睛鼻子耳朵和嘴的位置,用白布把死者的身体包裹起来,以防止他变为行尸走肉,也防止他被抖动。

3、入棺过程

入棺是丧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放“口福”,沐浴更衣后,人们会把死者放入已经准备好的棺材中。

棺木一般是红面黑身,正面刻有金黄色的图案。棺木用两条长凳托着,放在正屋的中央,棺口朝门,棺尾对墙,以此来表示逝者已故,头朝外,预示着即将出去,也表示他能在门口就能及时听到上天的召唤。棺木里可放衣服棉絮等物品,但不能放金属陶瓷之类的东西,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后人。准备好棺木后由三到五个亲人把死者抱入棺木中,掌事的男子喊口号“金煞怵,银煞怵,死人入”,放鞭炮,在场的壮年男子需要大声重复最后一个字,女性不能喊,因为要用阳气镇住死者的阴气,让其离去。口号一方面是活人与死者的永别,另一方面也是让活人不怕死者,口号的功用类似于道家的驱鬼咒语。在死者的左手中放五谷杂粮,让他的右手执三炷香,让他在阴间不饿肚子,让他在阴间有粮食贡献给诸神,给神仙上香,以便他一帆风顺。准备就绪后,给死者盖上被子,固定他的位置,把他置于棺木的中央,让其不会随着棺木的移动而移动,也暗示着黄泉路上的他不脱轨,不乱飘。

给死者固定好位置后 ,把绑着口福的红线拉长并放在棺口,在显得尽头绑上一枚铜钱,让死者通过红线与外界相连,意在说明红线牵两头,预示着死者在天上会照看自己的后人,棺木里外各放金属,预示着子孙的兴旺发达。打点好一切后,子女要给死者盖上白布,称为孝布。盖上棺盖,用木楔子把棺木钉严实,入棺也就完成了。

(二)、过渡阶段——死者对家的最后留守

入棺后到出殡前,是死者在家的最后时段,为了让他在自己的家中做最后的留守,亲人会用一系列的方式来拜别他。

1、长明灯与香

入棺后用从棺里放出的红线把铜钱吊在棺口,在棺木的正前方放一盏灯,即长明灯这盏灯至出殡前都不能熄灭,如果熄灭,则暗示着在黄泉路上将看不清道路,要遭遇挫折,长明灯预示着黄泉路上的光明,棺盖上面放一个大碗或者小盆,里面放入大米,米上放一块腊肉,肉上插香,每次插三炷香,且必须保证香不灭,一直到出殡为止,棺上有米有肉,预示着儿孙生活幸福,丰衣足食,不必挨饿受冻。而不灭的香火则预示着有人继承香火,子孙满堂,世世兴旺。棺前摆一些糖果糕点,一些饭菜肉等用来祭奠。

2、升棺

当死者的娘舅家来人时,死者本族人要出门迎接,而娘舅家人必须从门口就放鞭炮冲进灵堂,本族人必须尽力拦阻,同时双方必须抢着给死者上香,以此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娘舅家来人是最为悲痛的时候,它代表着死者的后家没有忘记他,而双方人共同拜祭死者时也是最为悲痛的。娘舅家人要在灵前拜祭,结束后并开始了升棺仪式,棺木的左边站四个本族人,右边站四个娘家人,如果人数不足时,由他人代替。于是八人同时抬起棺木,在其下方垫些东西(可以是木屑,也可以加小凳子等),把棺木的位置升高。同时在棺尾点一盏灯,也是长明灯,其作用和棺前面的灯一样,于是升棺仪式就结束了。

3、拜祭仪式

与汉人一样,儿子辈孙子辈都得戴孝,但不需要披麻,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均戴长孝,也可披着,孙辈戴短孝,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与哀悼,对来灵柩前拜祭的人们回磕头礼。

4、守棺与哭丧

从死者入棺后到出殡前,其子女亲人必须不分昼夜地守护棺木,保证棺头香不灭,前后两盏长明灯不熄,其用意在于让死者在阴间依旧有光亮,能照亮他的黄泉路。更得注意防止猫狗鸡等动物闯入灵堂,跳上棺木,此举在于防止死者来生变为动物,更为防止死者变为烈鬼危害人间。民间会找一个类似巫婆的老年女子,为死者哭丧,她坐在棺木的旁边,手扶在棺木上,用哭腔的形式把咒语唱出来,一天哭唱四次,分别是呼唤死者“起床洗脸吃早点”,“吃午饭”,“吃晚饭”,“洗脚睡觉”。哭丧意在唤醒死者的灵魂,让死者在阴间也过正常的生活,也是对死者的尊重。当要出殡时还要为死者哭唱离歌,告诉他从此阴阳两相隔,不要惦记阳间,意在防止死者危害亲人。

5、法事

法事是由道士来为死者超度,为生者祈福的过程。不同的道士做不同的法事,但共同特点是都要设坛,都分着东西南北中,且都会画符驱鬼。由于法事花费较大,故一般人家不请道士来作法。农村中最为流行的是请一定的人来吹唢呐,吹一些自编的哀伤的曲调,以此来渲染气氛,制造氛围。

(三)、葬礼阶段——出殡到入土为安

1、坟位的选择

彝族最高的葬礼形式是火葬,而罗罗濮支系与汉人一样,讲究的是入土为安。故坟位的选择也就很重要了。坐北朝南是较为理想的位置,但由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这样的位置并不是很多,最为普遍的是不限方位,但坟头的前面的山峰必须是“凹”型的山谷,以此来预示死者能望远,意在表示子孙兴旺。坟位最好选在山间相对平坦的地方,坟前面略高则最好。这预示着子孙满堂,财源滚滚。不宜选择山坡,具体的位置则会有懂风水的人帮助其家属。

2、亲点刺血仪式

死者出殡前,由掌事者主持亲点刺血仪式,死者的所有儿子或入赘的女婿必须剃光头,且跪于棺木前,掌事者用针在儿子手指上点刺,把刺出的学点在死者的灵牌上。来回三次,孝子喝红色的酒与死者拜别。以此来表达对对死者的尊敬与哀悼。

3、出殡仪式

死者的本家辈(兄弟叔父辈)与后家(娘舅家的人)各出四人,如人数不足时可由他人代替,分别立于棺木的两边,拉下吊棺铜钱,喻示着从此阴阳两相隔,也喻示着给人留下财富。熄灭两盏长命灯,表示死者已经走过了黄泉路,从此进入了阴间。八人把棺木抬至院子里,棺木的尾部左边要挂一只压棺大公鸡,右边绑一小袋五谷杂粮。此时子女后人由于舍不得死者会阻碍他人捆绑棺木,因此需要别人来安抚其亲人。哭丧的人要在棺前为死者做交代,告诉死者准备出山。

儿子亲自背死者棺头上的米和肉,还有那些烧过的香,同时要背给死者沐浴用的柏枝叶。儿子要走在前面,抛洒路钱,为死者引路。为了防止死者带走自己的亲戚,儿子不能回头看后面发生的一切,尤其是棺木。到了坟场后儿子得绕另外一条路回家,且不得参与葬礼,回去时依旧不得回头。女婿则需背给死者立的碑,但没有别的禁忌。

一般棺木动身后,掌事的会把火把或者大刀扔出大门,且大声喊“怵煞”,以此来辟邪驱鬼,也表示把死者赶出家门,一刀两断。一路上要放鞭炮,为死者引路。路途中间要休息一次,休息室哭丧的得告诉死者已到的位置。

到了坟场后,哭丧的人最后一次为死者哭唱,最后一次告诉死者安心走好,勿挂念亲人,勿留念人间,之后执行葬礼仪式的人手执压棺大公鸡从空中到洞穴附近摇动,同时大声喊:“金煞金煞怵,银煞银煞怵,死人入”,旁人重复每一句的后一个字,放鞭炮后,用八人把棺木放入已经挖好的洞中,之后调整移动棺木的位置,当一切固定后,死者的后人会背跪洞穴,向后朝棺木上扔土,意在保佑子孙兴旺发达,多福多寿。最后开始填土垒坟,葬礼也就完成了。

(四)、后续

埋葬好死者后,其子女亲人要把他的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和日常用品,一律拿到固定的地方烧给他,意在告诉他别挂念家里的一切,他的东西已经全部还给他了。

家中设灵位,放于家中的神台上以便能在家中拜祭他,子女会连续在死者坟前烧三天的火,意在给死者温暖,让其不恋家,也让其能早日投胎重新做人。对子女要进行叫魂仪式,以此来避免子女的魂魄梗着死者走,故在子女衣服的背部缝上一小段红线。

人死若干天后,魂魄返回故宅,有煞神随之,称“煞回”,而煞回的时间一般为三天,或者是七天,十四天等七的倍数。煞回时亲人会在他的灵位前放一些他喜欢的东西,一些地方当鬼魂煞回时要回避,但罗罗濮支系的彝民却持开放的态度,不会回避,如果当天夜里听到一些非人为的声响时,人们并以为是魂魄回来了。

从此以后,除了过年过节要拜祭,清明要上坟外,人鬼殊途,阴阳两隔,丧礼也就结束了。

禁忌:死者入棺时,死者下葬时,与死者同属相的人要回避,与下葬当天的生肖日属相相同的人也要回避,其目的在于保护这些人,让其平安吉祥。

三、综述

丧礼是人生礼仪的最后一个阶段,不论死者生前做过什么,人们都会让他干干净净地回归自然。人生苦短,作为生命的重点,丧礼更给人一种哀伤之感。彝族葬礼具有浓厚的原始色彩,崇奉神灵,讲究因果轮回,认为有来生。罗罗濮支系也一样,丧礼体现出了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

以人为本。逝者已去,为了让活着的人过幸福的生活,丧礼中体现出了明显的保护主义。固定死者的位置,不在棺木中放杂物,请人哭丧,念咒语等,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或者的人。

尊重逝者,为其点亮长明灯,为其守棺等举措,一方面怕死者阴魂不散,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死者能早日修成正果或者早日投胎重新做人。

彝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不可或缺的民族,彝族已经深深的和其他民族融合在了一起。彝族特有的文明,一定会得到继承和发展,使彝族继续屹立与中华民族之林,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罗罗濮支系这种具有深刻人文主义情怀的丧礼是值得他民族借鉴的。

参考资料:

《云南彝族社会历史调查》 云南省编辑组 景东信息网

彝族人范文第4篇

摘要:

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风俗习惯和彝族群体一样,但受到其他民族的影响,也有其独特的习俗,从入棺到下葬都有一些独特的仪式,不论是入棺还是守灵,,出殡还是下葬,都体现出了对逝者的尊重和对世人的关爱,具有强烈的人文情感。

关键词: 罗罗濮支系, 丧礼, 文化内涵

一、民族地域简介

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彝族是云南省人口最多,支系较多,分布地区较广的少数民族。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俗民情与彝族群体大体相同,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以下就是对罗罗濮支系丧礼及其文化内涵的简要分析。

彝族因彝语方言和地域差异,加上社会历史的变化和自身不断发展等诸多因素,形成了具有区域特点的彝语方言、土语和服饰。操不同的彝语方言或土语的彝族支系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罗罗濮支系主要分布于景东、云县、个旧、墨江、双柏等地区,而位于无量山哀牢山附近的景东县和云县较为集中。由于山川相间,峡谷纵深,这里的地形和自然条件极为复杂。闭塞的自然环境和代代相传的风俗民情使罗罗濮支系的丧礼变得更具地方特色。

二、丧礼的过程及其文化内涵

彝族罗罗濮支系完整的丧礼可分为四个部分,依次是入棺前,入棺后至出殡前,出殡及下葬,葬后的祭祀。

(一)、起始阶段——入棺前的精细准备

1、“口福”

为了让死者能安心上路,对其进行精细的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在病人咽下 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亲人会在他口中放入一点金银,称为“口福”。金银用红线绑着,放入死者口中,当死者牙齿合拢,双唇紧闭时,金银也就放入死者口中了,而红线必须留在外面。死者口中含着金银预示着来生的辉煌,也预示着黄泉路上少受点苦,这是他人生的终点,亲人用金银为他来生做准备。

2、沐浴更衣

为了让死者能干净整洁地上路,亲人会用柏枝叶给他擦拭身体,以此来驱除人生的污垢,驱除他人生的一切灾难,让他干干净净地离去,清清白白的开始来生。洗好后亲人会为他更衣,衣服上不能有纽扣,不能穿毛衣等网状的衣物,这样的服饰意在防止死者在阴间被纽扣和门锁等锁着,防止被网状物和绳索等物体缠住。不能有金属,陶瓷之类的东西,意在保护后人,若有金属陶瓷类的东西,则其子孙会多灾多病,家庭得不到幸福。死者的脸上也要用白布缠着,留出眼睛鼻子耳朵和嘴的位置,用白布把死者的身体包裹起来,以防止他变为行尸走肉,也防止他被抖动。

3、入棺过程

入棺是丧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放“口福”,沐浴更衣后,人们会把死者放入已经准备好的棺材中。

棺木一般是红面黑身,正面刻有金黄色的图案。棺木用两条长凳托着,放在正屋的中央,棺口朝门,棺尾对墙,以此来表示逝者已故,头朝外,预示着即将出去,也表示他能在门口就能及时听到上天的召唤。棺木里可放衣服棉絮等物品,但不能放金属陶瓷之类的东西,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后人。准备好棺木后由三到五个亲人把死者抱入棺木中,掌事的男子喊口号“金煞怵,银煞怵,死人入”,放鞭炮,在场的壮年男子需要大声重复最后一个字,女性不能喊,因为要用阳气镇住死者的阴气,让其离去。口号一方面是活人与死者的永别,另一方面也是让活人不怕死者,口号的功用类似于道家的驱鬼咒语。在死者的左手中放五谷杂粮,让他的右手执三炷香,让他在阴间不饿肚子,让他在阴间有粮食贡献给诸神,给神仙上香,以便他一帆风顺。准备就绪后,给死者盖上被子,固定他的位置,把他置于棺木的中央,让其不会随着棺木的移动而移动,也暗示着黄泉路上的他不脱轨,不乱飘。

给死者固定好位置后 ,把绑着口福的红线拉长并放在棺口,在显得尽头绑上一枚铜钱,让死者通过红线与外界相连,意在说明红线牵两头,预示着死者在天上会照看自己的后人,棺木里外各放金属,预示着子孙的兴旺发达。打点好一切后,子女要给死者盖上白布,称为孝布。盖上棺盖,用木楔子把棺木钉严实,入棺也就完成了。

(二)、过渡阶段——死者对家的最后留守

入棺后到出殡前,是死者在家的最后时段,为了让他在自己的家中做最后的留守,亲人会用一系列的方式来拜别他。

1、长明灯与香

入棺后用从棺里放出的红线把铜钱吊在棺口,在棺木的正前方放一盏灯,即长明灯这盏灯至出殡前都不能熄灭,如果熄灭,则暗示着在黄泉路上将看不清道路,要遭遇挫折,长明灯预示着黄泉路上的光明,棺盖上面放一个大碗或者小盆,里面放入大米,米上放一块腊肉,肉上插香,每次插三炷香,且必须保证香不灭,一直到出殡为止,棺上有米有肉,预示着儿孙生活幸福,丰衣足食,不必挨饿受冻。而不灭的香火则预示着有人继承香火,子孙满堂,世世兴旺。棺前摆一些糖果糕点,一些饭菜肉等用来祭奠。

2、升棺

当死者的娘舅家来人时,死者本族人要出门迎接,而娘舅家人必须从门口就放鞭炮冲进灵堂,本族人必须尽力拦阻,同时双方必须抢着给死者上香,以此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娘舅家来人是最为悲痛的时候,它代表着死者的后家没有忘记他,而双方人共同拜祭死者时也是最为悲痛的。娘舅家人要在灵前拜祭,结束后并开始了升棺仪式,棺木的左边站四个本族人,右边站四个娘家人,如果人数不足时,由他人代替。于是八人同时抬起棺木,在其下方垫些东西(可以是木屑,也可以加小凳子等),把棺木的位置升高。同时在棺尾点一盏灯,也是长明灯,其作用和棺前面的灯一样,于是升棺仪式就结束了。

3、拜祭仪式

与汉人一样,儿子辈孙子辈都得戴孝,但不需要披麻,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均戴长孝,也可披着,孙辈戴短孝,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与哀悼,对来灵柩前拜祭的人们回磕头礼。

4、守棺与哭丧

从死者入棺后到出殡前,其子女亲人必须不分昼夜地守护棺木,保证棺头香不灭,前后两盏长明灯不熄,其用意在于让死者在阴间依旧有光亮,能照亮他的黄泉路。更得注意防止猫狗鸡等动物闯入灵堂,跳上棺木,此举在于防止死者来生变为动物,更为防止死者变为烈鬼危害人间。民间会找一个类似巫婆的老年女子,为死者哭丧,她坐在棺木的旁边,手扶在棺木上,用哭腔的形式把咒语唱出来,一天哭唱四次,分别是呼唤死者“起床洗脸吃早点”,“吃午饭”,“吃晚饭”,“洗脚睡觉”。哭丧意在唤醒死者的灵魂,让死者在阴间也过正常的生活,也是对死者的尊重。当要出殡时还要为死者哭唱离歌,告诉他从此阴阳两相隔,不要惦记阳间,意在防止死者危害亲人。

5、法事

法事是由道士来为死者超度,为生者祈福的过程。不同的道士做不同的法事,但共同特点是都要设坛,都分着东西南北中,且都会画符驱鬼。由于法事花费较大,故一般人家不请道士来作法。农村中最为流行的是请一定的人来吹唢呐,吹一些自编的哀伤的曲调,以此来渲染气氛,制造氛围。

(三)、葬礼阶段——出殡到入土为安

1、坟位的选择

彝族最高的葬礼形式是火葬,而罗罗濮支系与汉人一样,讲究的是入土为安。故坟位的选择也就很重要了。坐北朝南是较为理想的位置,但由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这样的位置并不是很多,最为普遍的是不限方位,但坟头的前面的山峰必须是“凹”型的山谷,以此来预示死者能望远,意在表示子孙兴旺。坟位最好选在山间相对平坦的地方,坟前面略高则最好。这预示着子孙满堂,财源滚滚。不宜选择山坡,具体的位置则会有懂风水的人帮助其家属。

2、亲点刺血仪式

死者出殡前,由掌事者主持亲点刺血仪式,死者的所有儿子或入赘的女婿必须剃光头,且跪于棺木前,掌事者用针在儿子手指上点刺,把刺出的学点在死者的灵牌上。来回三次,孝子喝红色的酒与死者拜别。以此来表达对对死者的尊敬与哀悼。

3、出殡仪式

死者的本家辈(兄弟叔父辈)与后家(娘舅家的人)各出四人,如人数不足时可由他人代替,分别立于棺木的两边,拉下吊棺铜钱,喻示着从此阴阳两相隔,也喻示着给人留下财富。熄灭两盏长命灯,表示死者已经走过了黄泉路,从此进入了阴间。八人把棺木抬至院子里,棺木的尾部左边要挂一只压棺大公鸡,右边绑一小袋五谷杂粮。此时子女后人由于舍不得死者会阻碍他人捆绑棺木,因此需要别人来安抚其亲人。哭丧的人要在棺前为死者做交代,告诉死者准备出山。

儿子亲自背死者棺头上的米和肉,还有那些烧过的香,同时要背给死者沐浴用的柏枝叶。儿子要走在前面,抛洒路钱,为死者引路。为了防止死者带走自己的亲戚,儿子不能回头看后面发生的一切,尤其是棺木。到了坟场后儿子得绕另外一条路回家,且不得参与葬礼,回去时依旧不得回头。女婿则需背给死者立的碑,但没有别的禁忌。

一般棺木动身后,掌事的会把火把或者大刀扔出大门,且大声喊“怵煞”,以此来辟邪驱鬼,也表示把死者赶出家门,一刀两断。一路上要放鞭炮,为死者引路。路途中间要休息一次,休息室哭丧的得告诉死者已到的位置。

到了坟场后,哭丧的人最后一次为死者哭唱,最后一次告诉死者安心走好,勿挂念亲人,勿留念人间,之后执行葬礼仪式的人手执压棺大公鸡从空中到洞穴附近摇动,同时大声喊:“金煞金煞怵,银煞银煞怵,死人入”,旁人重复每一句的后一个字,放鞭炮后,用八人把棺木放入已经挖好的洞中,之后调整移动棺木的位置,当一切固定后,死者的后人会背跪洞穴,向后朝棺木上扔土,意在保佑子孙兴旺发达,多福多寿。最后开始填土垒坟,葬礼也就完成了。

(四)、后续

埋葬好死者后,其子女亲人要把他的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和日常用品,一律拿到固定的地方烧给他,意在告诉他别挂念家里的一切,他的东西已经全部还给他了。

家中设灵位,放于家中的神台上以便能在家中拜祭他,子女会连续在死者坟前烧三天的火,意在给死者温暖,让其不恋家,也让其能早日投胎重新做人。对子女要进行叫魂仪式,以此来避免子女的魂魄梗着死者走,故在子女衣服的背部缝上一小段红线。

人死若干天后,魂魄返回故宅,有煞神随之,称“煞回”,而煞回的时间一般为三天,或者是七天,十四天等七的倍数。煞回时亲人会在他的灵位前放一些他喜欢的东西,一些地方当鬼魂煞回时要回避,但罗罗濮支系的彝民却持开放的态度,不会回避,如果当天夜里听到一些非人为的声响时,人们并以为是魂魄回来了。

从此以后,除了过年过节要拜祭,清明要上坟外,人鬼殊途,阴阳两隔,丧礼也就结束了。

禁忌:死者入棺时,死者下葬时,与死者同属相的人要回避,与下葬当天的生肖日属相相同的人也要回避,其目的在于保护这些人,让其平安吉祥。

三、综述

丧礼是人生礼仪的最后一个阶段,不论死者生前做过什么,人们都会让他干干净净地回归自然。人生苦短,作为生命的重点,丧礼更给人一种哀伤之感。彝族葬礼具有浓厚的原始色彩,崇奉神灵,讲究因果轮回,认为有来生。罗罗濮支系也一样,丧礼体现出了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

以人为本。逝者已去,为了让活着的人过幸福的生活,丧礼中体现出了明显的保护主义。固定死者的位置,不在棺木中放杂物,请人哭丧,念咒语等,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或者的人。

尊重逝者,为其点亮长明灯,为其守棺等举措,一方面怕死者阴魂不散,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死者能早日修成正果或者早日投胎重新做人。

彝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不可或缺的民族,彝族已经深深的和其他民族融合在了一起。彝族特有的文明,一定会得到继承和发展,使彝族继续屹立与中华民族之林,罗罗濮支系是彝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罗罗濮支系这种具有深刻人文主义情怀的丧礼是值得他民族借鉴的。

参考资料:

《云南彝族社会历史调查》 云南省编辑组 景东信息网

彝族人范文第5篇

蒙古族使用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族。

历史

东胡被匈奴的冒顿单于击败后,退居乌桓山和鲜卑山,分为乌桓和鲜卑二族。乌桓在被曹操征伐之后衰落,鲜卑一族崛起,在西晋晋武帝时代,鲜卑主要分为段部、慕容部、拓跋部、乞伏部、柔然部等。其中柔然与北魏拓跋氏多次交战。柔然被突厥系民族击败后,分为南北两支。柔然的南支逃到辽河上游,成为契丹人的宗源之一。北支逃到雅布洛诺夫山脉以东、外兴安岭以南的地区,是蒙兀室韦的祖先之一。

《旧唐书》有“蒙兀室韦”,“蒙兀” 与“蒙古”是同名异译,在蒙古语中意为“永恒的火焰”。

漠北诸部中,黄金家族来自室韦诸部,是成吉思汗家族的嫡系后裔。北宋时,在蒙古高原上的突厥系民族的统治逐渐衰落,居住于今日俄罗斯联邦赤塔州和蒙古国东方省地区的包括成吉思汗祖先的蒙兀室韦诸部开始西迁至蒙古高原内部的。室韦诸部在突厥语中称作鞑靼。西部蒙古诸部则在同一时期在由突厥或突厥化的部落的基础上形成。中国唐朝中期前和中国辽朝时纳入中国版图。蒙古族伟大世界历史上的杰出政治家、军事家铁木真在公元1206年,被推举为蒙古帝国的大汗,并被誉为“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各部落。1271年蒙古大汗国改名为大元国,或称“大元大蒙古国”(Dai Ön Yeke Mongghol Ulus),是为元朝的正式开始,蒙古大汗成吉思汗孙忽必烈成为中国皇帝。 蒙古族开创的元朝创设了“行省”制度,现在的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贵州等民族地区,都在行省的管辖之下。把云南、四川、华北、东北广大地区纳入到中央政府的有力管辖下,设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设澎湖巡检司管理澎湖、台湾,同时在云、贵、川、康等民族地区设土司制度,加强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统辖。蒙古族人建立的元朝的大统一,在我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它结束了唐末以来国内分裂割据和几个政权并立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元、明、清六百多年国家长期统一的政治局面;它促进了国内各族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边疆地区的开发,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尤其是元朝首次实现了全中国历史上的唯一的最大范围的的大统一和把以前的中原王朝无法统一的青藏高原纳入中原王朝的直属版图,在多民族统一中国的形成和发展史上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明时东、西蒙古分称为鞑靼和瓦剌。清朝时期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大部、漠西蒙古部分纳入中国版图。漠西蒙古土尔扈特18世纪中期后不远万里冲破沙俄阻挠回归祖国中国。世界上超过一半的蒙古族人住在中国,新中国的民族政策让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蒙古族人的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人口及分布

牧马的蒙古人。摄影作品《草原追风》作者邱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蒙古族人口为581万人(2000年人口普查)。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三省、新疆、河北、青海,其余散布于河南、四川、贵州、北京和云南等地。鄂温克族(2万7千人)和土族(24万人)也有时被认为是蒙古人的分支。

蒙古国的总人口大约有280万人(2006年7月统计265万人),其中80%是喀尔喀蒙古人。

俄罗斯有大约90万蒙古人。有在西伯利亚的布里亚特蒙古人(约40万人)、卫拉特人(含卡尔梅克人17万和杜尔伯特人(Dörbed))和在原来为中国外蒙古唐奴乌梁海的1944年被苏联俄罗斯吞并的图瓦共和国的图瓦人。

另外,分布在阿富汗、伊朗等地的哈扎拉族人(近四百万人)有可能是蒙古人和中亚其他民族的混血后代。

生活习俗

蒙古包为蒙古民族的传统住房。蒙古民族的传统交通运输工具主要有役畜和车辆两种。役畜以马和骆驼为主,车辆为勒勒车。蒙古族的饮食有粮食、奶食、和肉食。

蒙古族最大的传统的节日性群众集会为“那达慕”,蒙古语意为娱乐、游艺,起源于13世纪初。蒙古族的传统节日有马奶节、那达慕大会、和白节(也称白月)。

文学艺术

13世纪初起,蒙古族开始根据回鹘、吐蕃等民族的文字创制蒙古文字。此后,各种形式的历史、文学作品相继问世,有些一直流传至今。其中,历史著作以《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最为著名,被称为蒙古族的三大历史巨著。

马头琴是蒙古族最具特色的传统乐器,民族传统舞蹈有安代舞、盅碗舞与筷子舞等。

宗教与信仰

蒙古族早期信仰萨满教,明末清初,藏传佛教逐渐取代萨满教,成为蒙古族的全民信仰。因此,喇嘛和诵经便成为敖包祭祀活动中的主角和重要内容。此外,藏传佛教法事活动还遍及蒙古族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编辑本段中国的蒙古族

蒙古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世界上超过一半的蒙古族人住在中国,新中国的民族政策让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蒙古族人的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蒙古族传统服装

中国的一部分蒙古族仍然保留着传统文化的特色,在传统的节日里,蒙古族群众仍然喜欢穿上民族服装,参加骑马、射箭、摔交等体育竞技,下蒙古象棋,演奏马头琴,跳传统民族舞蹈,用奶茶、奶渣、炒米、手把羊肉待客等等。即使在现代化的城市生活中,蒙古族也很注意使现代化与民族特色融为一体。例如北方城市姑娘流行的新式蒙古袍既保留传统蒙古袍的古朴特点,又洋溢着现代化的华美气息。北疆城市公共建筑上的蒙古包造型装饰和大型彩绘奔马图及奔马雕塑,鲜明地表现草原文化的风格。

编辑本段名人 古代

铁木真: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大蒙古国第一代大汗。札木合:铁木真结拜兄弟。窝阔台:铁木真之子,大蒙古国第二代大汗。拖雷:铁木真之子,蒙古帝国大将。蒙哥:蒙古帝国第四代大汗忽必烈:拖雷之子,元朝建立者,庙号元世祖。拔都:蒙古帝国大将,曾远征至奥地利等地。旭烈兀:蒙古帝国大将,曾远征至叙利亚等地。帖木儿,帖木儿汗国建立者。孝庄文皇后:皇太极之妃,清世祖顺治皇帝的母亲。噶尔丹:准噶尔部蒙古领袖。僧格林沁:清朝名将,嘎达梅林。

现代

阿思根 李四光 旭日干 拉苏荣席慕蓉 萧乾 李准 斯琴高娃 斯琴格日乐 孟克·巴特尔 齐·宝力高 白岩松 德德玛 布仁巴雅尔 乌兰夫 腾格尔 哈斯 朝鲁 哈丰阿鲍 喜顺 乌云其木格 傅莹 张小平 美丽其格 乌兰托娅

编辑本段苍狼白鹿

“蒙兀室韦”始见于《唐书》。屠寄《蒙兀儿史记》开宗明义将室韦作为蒙古的族源。王国维、林干等肯定或支持蒙古室韦说。张久和进行了系统论证,蒙古室韦说成了学术界较流行的一家之说。

但是蒙古族老百姓似乎不知道“室韦”为何物。蒙古室韦说解释不了狼图腾和游牧生活方式的来源,说明不了成吉思汗可能是突厥人的事实。这样就腰斩了蒙古民族的整个历史。不少蒙古人愿意追认突厥、匈奴,乃至北狄为祖先。

《蒙古族简史》将蒙古族兴起以前的匈奴与东胡、乌桓、鲜卑、柔然、突厥、回鹃、契丹、女真做了介绍,认为它们对蒙古族的形成都有影响。《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从石器时代“原始公社制度”一直写到“为建设社会主义而斗争”的1954年,被认为是关于蒙古人民历史的一部好书。麦高文《中亚古国史》和西诺尔主编的《剑桥内亚古代史》实质上是蒙古族史前史,而格鲁塞《草原帝国》是一部蒙古族通史。因此,亦邻真从中国北方民族历史发展的大背景来研究蒙古族族源是十分明智的。

蒙古族或游牧民族的历史只是人类历史的组成部分。拉施特致力于编撰以蒙古族为中心的人类史,《史集》是一部前所未有的世界通史,当之无愧的亚欧历史百科全书。其中第一编《蒙古史》最有价值,第二编《亚欧各国史》、第三编《世系谱》和第四编《地理志》不是过于简略就是没有完成。蒙古人是大红花,突厥人、中国人、犹太人、富浪人(欧洲)、印度人都是小小的绿叶而已。他没有也不可能阐明蒙古族在人类史上的合适地位,只是表明了蒙古人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编撰的多卷本《中亚文明史》给予了蒙古以适当的重视,大体反映了蒙古在中亚史或世界史中的地位。蒙古族是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长时段和世界体系的角度来考虑其动态和变迁。

在人类起源迁徙的大背景日益清晰的今天,在正在进入全球化时代的二十一世纪追溯族源并不是追求民族的独特性,而是考证民族与人类的关系。任何民族独立起源的学说都是主观的追求,经不起科学的分析和检验。因此我们不能赞成蒙古族起源于某地某族的简单说法,那都是蒙古族孕育和发展过程中的环节。鉴于目前的科学研究状况,关于蒙古族源我们可以大略概述如下:构成蒙古族基础的原蒙古人可以通过室韦、鞑靼追溯到鲜卑、东胡,大体上属于蒙古人种,而蒙古人种大约在五万年前经东南亚进入中国逐渐分布于蒙古草原和附近地区,相当一部分蒙古族特别是成吉思汗家族可以由突厥追溯到匈奴、斯基泰,大体上源于印欧人,而印欧人种大约四千年前开始陆续进入东亚。蒙古族狼图腾与天崇拜、游牧传统及相应的文化来源于突厥、匈奴,其鹿图腾与萨满教、定居文化传统来源于室韦、鲜卑或东胡。其语言亦是由通古斯语与突厥语混合而成。简言之,人类走出非洲之后分别从喜马拉雅山脉南侧和北侧进入东亚,从南方进入的一支称之为蒙古人种,发明了定居农业生活方式,从北方进入的称之为印欧人种,形成了游牧生活方式,二者在蒙古草原相遇,孕育了匈奴、突厥、蒙古等民族。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蒙古族源。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

公元12世纪,蒙古人已经散布在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等三河的上游和肯特山以东一带,并分衍出乞颜、札答兰、泰赤乌等许多部落。此外,在蒙古草原和贝加尔湖周围的森林地带,还有塔塔尔、翁吉剌、蔑儿乞、斡变剌、克烈、乃蛮、汪古诸部。它们大小不等,经济文化发展亦不平衡。游牧在草原上的被称作“有毡帐的百姓”,主要从事畜牧业;居住在森林地带的被称作“林木中的百姓”,主要从事渔猎业。

蒙古人是来自中亚大草原的游牧民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打败牧地上的每一个敌人,并侵袭在东方和南方已开发的文明。从十三世纪开始,蒙古的部落在统一之后,即展开对外征战,蒙古人开拓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帝国。

蒙古人居住在今天蒙古贝加尔湖的南面平原。在顶盛时期,他们的帝国东起自韩国并跨越亚洲边界,直侵俄罗斯在欧洲的土地,远至波罗的海沿岸一带。他们占有大部分的小亚细亚、今天的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西藏、部分的印度与缅甸、整个中国与部分的越南。

在十三世纪初年,蒙古的部落是由铁木真所统一。铁木真又名成吉思汗,他的梦想是统治所有海内(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土地。

成吉思汗在1227年去世,其子窝阔台完成中国北部的征服,继续向欧洲推进。他在1240年攻毁基辅并向匈牙利进攻。窝阔台在1241年死于征途中,迫使大军立即折回以解决继承的问题。当蒙古的统治者把军事焦点集中在中东和中国时,欧洲地区得以稍事喘息。

忽必烈是成吉思汗的另一个孙子,他在1279年完全占领中国,并建立元朝。曾经在1274年和1281年两度企图入侵日本,却被季风吹翻舰队,导致重大的损失。1294年,忽必烈逝去,蒙古的政权自此在亚洲和其他地区逐渐衰落。1368年,建立于的中国的元朝被明朝推翻,蒙古大部退往蒙古漠北,为北元。

在1370年代,一个具有突厥和蒙古血统的战士,宣称他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并争取在中亚地区的蒙古领导权,企图恢复蒙古帝国。欧洲人称之为帖木儿,亚洲人称之为毁灭王子,凭藉十万名以骑兵为主的大军,横扫俄罗斯与波斯,以回教徒为主要攻击目标。1398 年,他洗掠德里,随后并转往西方,在叙利亚打败埃及的阿拉伯奴隶兵。1402年,他在今天的安卡拉附近打败大批的奥斯曼帝国土耳其军队,但随即折返。1405年,他发动军队入侵中国,却在同年死于征途之中。他喜欢掠夺财富和发动大规模的屠杀,但在位期间却没有考虑过设置一个稳定的政府,因此,在他死后,由儿子们所继承瓜分的广大国土便很快地四分五裂。

公元11世纪,他们结成了以塔塔尔为首的联盟 ,强大一时,因此,“塔塔尔”,或“鞑靼”(音达达)曾一度成为蒙古草原各部的通称。后来西方通常就将蒙古泛称为鞑靼。宋 、辽、金时代,还把漠北的蒙古部称为黑鞑靼,漠南的蒙古部称为白鞑靼。 有时也用鞑靼泛称中国北方各民族。

公元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后 ,逐渐融合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蒙古”也就由原来一个部落的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

元朝灭亡后,蒙古分裂为许多部,后来 ,按照所居地域逐渐形成为三大部分,即: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东北三省的蒙古人称为漠南蒙古 ,亦即科尔沁部;分布在今蒙古国境内的蒙古称为漠北蒙古,亦即喀尔喀部 ,分布在新疆、青海和甘肃一带的蒙古称为漠西蒙古,亦即卫拉特部,也称为厄鲁特(额鲁特)蒙古。

编辑本段社会经济

十至十三世纪,蒙古高原各部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草原游牧部落和森林狩猎部落。草原游牧部落主要从事畜牧业,森林部落主要从事狩猎,也进行采集和捕鱼。实际上,不是所有的部落都可以明确地归为森林部落或草原部落。有的森林部落正在向草原部落过渡,而草原部落则又往往继续从事狩猎活动。这种复杂的情况反映了从森林狩猎部落到草原游牧部落的历史发展过程。

1 畜牧业

这是草原部落经济的主要部门,生活的主要来源。游牧民饲养羊、牛、马,有的部落还养骆驼。牛、羊的肉与牛、马的奶和奶制品是主要的食物。牲畜的皮可制衣服,毛可制成毡毯与绳线,是制作毡帐的主要材料。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牛也用来拉车。

逐水草放牧是游牧民的主要生产方式。在不同的季节,为了适应放牧的需要,他们要移换牧地,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作夏营地,寻找可避风寒的谷地作冬营地。各个部落都有大致固定的地域,牧民们每年冬夏,沿着习惯形成的路线在牧地间迁移。

2 狩猎业

这是森林部落经济的主要部门。狞猎民居住在用木头和桦树皮搭盖的棚子里。他们穿的是兽皮,吃的是野牛、野羊肉。冬季出猎时,他们使用一种滑雪板,名为"察纳",也叫"木马",在山林中飞快地追逐野兽。猎获物则放在雪橇上,每橇可装载数千斤,运送很方便。

狩猎在游牧民的生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狩猎的方式主要是集体围猎,常以部族为单位联合举行。狩猎的季节多在冬季,"凡打猎时,常食所猎之物,则少杀羊",狩猎是游牧经济的重要补充。

3手工业

当时已产生为游牧经济服务的家庭手工业。手工业的分工主要有木匠、车匠、铁匠和弓匠,产品主要是车、马具、弓箭、刀剑、甲胄、毛毡等等。金代铁钱大量流入蒙古后,蒙古人便毁钱铸铁,制造工具。据文献记载,冗良合人善于锻铁。车是游牧民的重要交通工具,当时造车手工业很发达,可以制造载运整个帐幕的大型车辆,由多头牲畜挽曳。一般贫困牧民也拥有车辆。奶制品和皮革加工产品,一般也是个体家庭的牧民自己制造的。

4 交换

游牧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交换和贸易的进步。辽朝时,草原诸部以牛羊马驼和皮毳等物与辽进行交换,换取绢帛、铁器等生产工具和日用品。金朝与革职诸部继续保协交换关系,在边境指定的地点进行互市。部落首领通过入贡的方式保持同中原王朝的交换关系。与邻境的交换多由西城商人进行,这些商人来往于草原各部,沟通了游牧民和定居农业人民的贸易联系。

5 农业

在蒙古地区也出现了少量的农业。辽朝在今海拉尔地区、克鲁伦河流域移民屯田,兴修城镇,发展了农业。在邻近汉族、契丹族和女真族农业地区的部落中,如汪古部和弘吉刺部,已有粗放的农业。

编辑本段元代蒙古族社会经济

1 畜牧业

畜牧业是蒙古地区的主要经济部门。蒙古建国后,牧区的人口不断增长。元世祖至元末年,从漠北流亡到今内蒙古、山西等地的人口达七十余万。武宗初年,从西北诸王归附的贫民有八十六万八千户。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到元朝中期,蒙古族的人口有较大增长。据《史集》记载,到十四世纪初,蒙古大汗属下的蒙古各千户军队,由于人口繁殖而增加了两倍。人口的增长,标志着畜牧业生产有了显著的发展。

蒙古建国后,特别重视畜牧业。窝阔台时,指令在各千户内选派嫩秃赤(管理牧场的人)专管牧场的分配和使用。为了扩大牧场,经常派人在漠北打井,开发无水草原。国家为了保护牧场。颁布了严格的禁令:草生而掘地、遗火烧毁牧场,都要受到法律惩处。

元朝建立后,逐步建立了管理畜牧业的机构。太仆寺专管牧业,下辖十四个官牧场。"自上都、大都以及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无非牧地。"牧场上的牧人称为哈赤、哈剌赤,按千户、百户组织管理,父子相承服役。太仆寺官每年秋季前去检查登记,造册备案。

官牧场都设在水草丰美的地区。上都官牧场,规模很大。元政府经常从这里调运大批牲畜,以满足军需和民用。例如,延祐七年二月,调上都等路的"官牧羊马牛驼给朔方民户"秋末冬初,上都等地的牲畜驱赶到华北的田野上放牧,这些地区要负担饲马的刍粮和饲草。

元政府还将一部分草原分给蒙古诸王、贵族,作为他们的牧地。他们拥有大量的牲畜,如弘吉剌部的贵族竹温台"善牧养,畜马牛羊累巨万"。博罗欢有"马成群。"仁宗时,北方遭风雪灾,贾昔剌"出私家马二百匹以为助"。

在牧区,"人以孳畜多寡为贫富"。1324年(泰定元年),元政府规定一个区别蒙古牧民穷富的标准:凡有马、骆驼二十匹、羊五十只的牧户,就不算贫困户,如让他们充当站户,政府不再补买牲畜救济。可见,这类牧户属于中等之家,如低于此数就是贫困牧户了。从这条史料,大体上也可以看出个体牧户占有牲畜的数量。

2 狩猎业

狩猎是牧业经济的补充。蒙古贵族把狩猎视为"国之大事"。元朝皇帝和诸王、贵族继承古代氏族共同狩猎的传统,每年率领军队和牧民举行大规模的围猎活动。每年春天,元朝皇帝常到大都东南的柳林,用放鹰隼的办法捕捉水鸟和野兽,称作"飞放"。每年夏秋到上都避暑,也要举行一系列狩猎活动。

除蒙古贵族的狩猎活动外,狩猎在蒙古游牧民的生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捕猎期间,他们多吃猎获的野物,很少杀羊。贝加尔湖等地区的林木中百姓,主要以狩猎为生。他们使用驯鹿作交通工具,当地盛产的貂皮、兽皮和鹰鹘,是运往内地的名贵物产。

近水居住的牧民也从事渔猎。贝尔湖、达里诺尔及克鲁伦河、土拉河等,都产鱼,可供牧民猎取。1289年(至元二十六年),边民乏食忽必烈令运去渔网,使取鱼自给。武宗时西北诸王部民来归者百数十万,朝廷教近水者取鱼以食,四年之间,共调去鱼网三千。

3 农业

成吉思汗建国后,在发展畜牧业的同时,漠北的农业也得到发展。经营的方式主要是屯田。成吉思汗命镇海率万余降民在阿鲁欢地区屯田,建立了称海城。忽必烈时期,为解决驻军的粮食需要,继续开发和扩大在漠北地区的屯田。1274年(至元十一年),开始在和林屯田,到武宗时,年产粮食九万余石。1295年(元贞元年),成宗调拔军队在称海屯田,到武宗初年,年产粮食二十万斛。多年经营和发展,使和林、称海成为漠北两大屯田中心。同时,元政府在五条河、杭爱山、谦谦州、吉利吉思等地也有屯田。屯田的主要劳力是汉族士兵,农具和耕牛来自中原地区。

少数蒙古族人民也经营农业。1272年(至元九年),元政府令由蒙古军组成的拔都军在克鲁沦河附近开渠耕田。1319年(延祐六年),元仁宗派蒙古军五千人和晋王部属贫民二千人屯田称海。武宗时,岭北行省左远相哈剌哈孙,曾选择军士中通晓农事者教蒙古各部落从事耕种。

元朝时,漠南地区的弘吉剌、亦乞列思等部都出现了种田户。从事农业的汪古人,被称为“种田白达达”。在亦集乃路、兀剌海路都有种田的农民。应昌路屯田的规模很大,每年可籴粮近一万石,是北方储粮基地之一。元政府在亦集乃路屯田,在合即渠扩大耕地达九千余亩。

4 手工业

在漠北地区,官营手工业主要集中在和林、称海等地。工匠主要来自中原汉地,也有来自中亚、波斯和西欧的匠人。他们为蒙古统治者建造宫室,制造各种奢侈用品。据考古发掘的报道,在和林发现十座冶炼炉和大量金属制造品,当地烧造的陶瓷器也很多,一些瓷器上刻有汉族工匠的姓名。蒙古建国后,陆续派汉族工匠到谦谦州生产武器、丝织品,元朝还派人向当地人传授制陶、铁冶和造船等项技术。

漠南地区的手工业,主要集中在上都等地。上都的官营手工业,设置了很多管理机构,分别隶属于元朝中央政府和上都留守司管辖。上都官手工业的行业很多,主要有制毡业、制革业、制甲业、铁器冶造业、金银制造业等。绝大部分产品,用来满足皇室和官府的需要。

据1293年(至元三十年)的统计,上都有工匠二千九百九十九户,每年需官粮一万五千二百余石。到元朝中期,仅中政院所属的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即有工匠二千五百多户。这说明随着手工业匠局的增设,工匠的户数也不断增多。

在蒙古诸王、贵族的分地内,如弘吉剌、汪古等部,分别设置了人匠总管府、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和提领所等机构,属下的各色工匠为他们制作手工业用品。

蒙古牧民从事家庭手工业生产,男子制造弓箭、鞍具、车帐、皮革,妇女制作乳酪,缝皮衣、鞋帽,主要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

5 城市和商业

窝阔台时兴建的和林城,是漠北的著名城市。蒙哥时,和林城已颇具规模,城内有各族商人聚集的回回区,有汉族工匠聚居的汉人区,有若干所衙署,十二座佛寺和庙宇,两所清真寺,一所基督教堂。东南西北各有一门,分别有粮食、车、牛、羊、马的市场。

称海是漠北另一重镇。这里是屯田和驻防重地。忽必烈太子真金和皇侄海山曾带领诸王、大将在此镇守。1307年(大德十一年),元朝在这里设称海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在漠南地区,成吉思汗时期破坏的一些辽、金城堡,元朝时逐渐得到恢复,在各投下领地内还出新的城镇。

1270年(至元七年),弘吉剌部领主在今达里诺尔附近兴建应昌城。1295年(元贞元年),又在今翁牛特旗兴建全宁城。

在汪古部领地内,金代在天山县(内蒙古四子王旗)和集宁县(内蒙古集宁市东南)设有同北边互市的榷场,元朝分别为净州路和集宁路的治所。元代又建立了砂井城(内蒙古四子王旗红格尔乡),作为砂井总管府的治所。汪古部在黑水(艾不盖河)北岸修建了一座新城,定名为静安县(今内蒙古达茂旗北鄂伦苏木古城),后升为静安路。1318年(延祐五年)改名为德宁路。

忽必烈第三子安西王忙哥剌在夏州(内蒙古乌审旗南无定河北岸)东北新建了一座察罕脑儿城和宫殿。武宗时,在察罕脑儿设宣慰司都元帅府。

上都是忽必烈新建的一座草原都城。1256年,在刘秉忠的筹划下,选择桓州东、滦水北一块地方修筑城郭宫室。经过三年的营建,建起一个新的城市,定名开平。忽必烈在大都建都后,改开平为上都,作为每年夏初至秋末清暑的夏都。皇城分宫成、皇城和外城三重。皇城与外城周长共有十

八、九里。宫城内建有大安阁、水晶殿、穆清阁等宫殿楼阁,外城有蒙古族帐幕式的宫殿失剌斡耳朵。上都的建筑既有中原传统的形制,又有独特的蒙古民族风格,并广泛吸收了当时各民族建筑艺术的精华和技巧。皇城是市区,设大小官署和手工业管理机构及匠局多所。还有鳞次栉比的商肆、贵族和平民的住宅、孔庙、佛寺、道观、回回寺等等。上都的交通四通八达,南有四条驿道通大都,北通和林,东通辽阳行省,西从丰州经宁夏、河西走廊可通中亚。

城市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林、上都都是蒙古地区商业发达的城市。元政府对上都的商业活动采取免税和轻税政策,外地商人纷纷前来贸易。上都有规模颇大的商业区,而且按行业分为各种市。上都、应昌是北方和籴粮食的重要基地,政府根据需要发布收购粮食的命令,商人们自己设法组织运输,将粮食运到指定粮仓交纳,政府支付以现钞或盐引(取盐凭证)。粮食收购价一般较市场价优厚,盐引更是难得之物,所以对商人很有吸引力。从整个蒙古地区来看,输出的主要商品是牲畜、皮毛、药材等,输入的主要是粮食和其它生活用品。

编辑本段蒙古铁骑

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在中国北部的蒙古族,由成吉思汗创建并由他的继承者保持了一支与众不同的骑兵部队。这支蒙古骑兵摆脱了欧洲传统军事思想的束缚,建立了世界上规模空前的宏伟帝国。这支军队的建立应归功于也速盖巴特尔之子铁木真。 蒙古人是擅长狩猎的游牧民族,终其一生在驰骋草原中渡过。打从孩童时代起,他们便开始学习骑马和使用武器,尤其是弯弓。每一个体格健全的男子,在六十岁以前都会被要求参加狩猎与战争。而蒙古部落联军,就是由全体的成年男子所组成。

蒙古人在极其严厉的军法约束之下作战并共享战利品。在战争中遗弃战友会被判处死刑。这种严格的纪律,加上英明的领导和有效组织,让蒙古人的武力,从骑兵群提升为一支真正的军队。

蒙古的军队是根据十进制的体系,即由十人、百人、千人、万人的部队所组织而成。各个部队的人数非常接近,可能是方便应付人员伤亡和损耗。万人部队是最大的作战单位,就像现代的「师」,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作持续的战斗。个别的士兵大多归属于千人部队,成为这个部队的一份子,相当于现代的「团」。蒙古部落最早是以每一千个蒙古人为一个队伍,来编列他们的部队。被征服的人民,包括鞑靼人和摩鞨人会被拆散分派到其它的部队之中,令其无法组织动员,不致对统治家族构成威胁。

成吉思汗首先创立万人的私人卫队。这个部队是从周边的部落所征募而来,能够承蒙青睐是是至高无上的荣耀。这个部队在早期阶段,是一种还算可以让人觉得光荣的征募方式。但后来就发展成大家族模式,并成为这个扩展中的帝国的统治阶级来源。

蒙古士兵在最初的时候,除了战利品以外并没有任何的薪俸,其升迁全靠战绩而定。当帝国急速扩展的步伐缓慢下来后,新的给付制度就开始推行。到了后来,军官便能够把他们的职位传给他们的继承人。

每一个作战中的士兵最多可分配到五匹马,以供经常换骑以保持快速的调动。在二十世纪的机动部队出现以前,这世上并没有一支军队能在移动的速度上超越蒙古的骑兵。

蒙古人主要是以使用弯弓的轻骑弓兵(无装甲)来作战。这种武器虽然轻便,却具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射程和穿透力。他们使用中国人和中东人来担任攻城工程师。步兵、驻军和重骑兵(穿戴装甲)等使用长矛的军队,则由被征服的人民充任。

编辑本段军队战术

蒙古军队依靠火力、快速调动的能力处于优势。相较之下,他们所面对的敌手的移动速度则非常缓慢和谨慎,但蒙古人善于寻找机会去分散敌军的力量,然后集中自己的力量,以快速的射击把敌人各个击破。他们会试图环绕或包围敌军,来制造局部优势。如此一来,马上的敌人会受伤,而坠马的骑兵则更容易受到伤害。

蒙古的轻骑兵并不能对抗重骑兵的攻击,所以他们会假装败逃来吸引敌军骑兵的穷追猛打,藉此消耗他们的体力,以降低其攻击实力;这时,原本走避的蒙古轻骑会突然折回反身成为攻击者。蒙古军队精于设下埋伏和突袭。蒙古军的将领也最善长于应用侦察兵,并且在身处劣势的情况下,协调武力的调动以夹击敌军。

蒙古人经常使用恐怖手段遂其目的。倘若侵略者在攻陷一个城市后下令屠城,不留活口,下一个被进攻的城市便很容易放弃扺抗、不战而降。最能证明这种手段效力的就是蒙古军队,其所到之处,往往是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投降。

蒙古人是来自中亚大草原的游牧民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打败牧地上的每一个敌人,并侵袭在东方和南方已开发的文明。从十三世纪开始,蒙古的部落在统一之后,即展开对外征战。沿着他们在千年以前的祖先—匈奴人的蹄印,蒙古人开拓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帝国。由于所到之处均造成大量的死亡和破坏,因此被视为“魔鬼的骑兵”。

蒙古人居住在今天蒙古贝加尔湖的南面平原。在顶盛时期,他们的帝国东起自韩国并跨越亚洲边界,直侵俄罗斯在欧洲的土地,远至波罗的海沿岸一带。他们占有大部分的小亚细亚、今天的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西藏、部分的印度与缅甸、整个中国与部分的越南。

编辑本段蒙古人西征

13世纪初,蒙古族首领铁木真摆脱中国金朝统治,建立蒙古统一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吉思汗继承汗位后,开始大规模的扩张。大规模的蒙古西征共三次,成吉思汗亲自统帅第一次西征(1219年~1223年),他越过高加索山脉,进入顿河流域,于1223年打败俄罗斯联军,但在伏尔加河畔被保加尔人击溃。

第二次西征(1236年~1241年)由成吉思汗之孙领导的,他横扫南俄草原,侵入波兰和匈牙利。第三次西征(1253~1258)中,成吉思汗的另一个孙子统帅蒙古军攻陷巴格达,消灭阿拉伯帝国。蒙古在西征过程中,

逐渐形成了规模空前的蒙古大帝国。

编辑本段风俗习惯 1 服饰

蒙古族男女衣着款式相似,都穿长袍,长袍右开襟,不开权,袖长而窄,高领,袍子的袖口、领子、袍边都缝有图饰。由于季节的不同,袍子的选料也不一样,天气暖和时,王公贵族 喜欢用绸缎等上等衣料缝制长袍,穷人们则穿粗布缝制的袍子;寒冷季节用羊皮制作长 袍,也用羊毛、驼绒制作棉袍。另外,男人们也有穿光板皮衣裤的。讲究的男子穿长袍时都 扎腰带,并且在腰带右侧佩挂一把别致的蒙古小刀,腰带左侧挂烟荷包及打火用具,显得英健而晓勇。蒙古族妇女的袍子多为红、绿、蓝等鲜艳的颜色。长袍的领口、袖口、胸襟、下摆均有搭配刺绣。卫拉特蒙古已婚妇女不束腰带,因此,称已婚妇女为"不束开",即不束腰带的人,她们穿的袍子有"特尔利克",其式样是长袍的前面有襟、腰围有折子;还有一种"策格德格",其式样是前面开衩,无袖,似同长坎肩。 蒙古族妇女爱好装饰,喜欢留长辫,姑娘时梳两根,也有的梳十几根,都喜欢在发辫上 用绸缎绢做成长穗,也有挂附金圈、银圈、铜片、碧玉、珊瑚的。有钱人非常讲究首饰,佩戴珠宝、金银制作的耳环和手镯、戒指、项链。

2 饮食

蒙古人传统的食物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肉制品(红食),第二种是奶制品(白食),第三种是以奶为原料的饮品。蒙古人的饮食是有讲究的,饮食分为两个季节,夏季和冬季。夏季为4月至10月,主要食物是奶制品。这一时期,肉吃得相对少些。主要原因就是冬季需要吃肉增加脂肪,抵抗寒冷。经过几个月的积累后,到了夏季需要用奶制品进行消化和吸收,这对健康十分有益。蒙古小孩从小就吃奶制品,但是禁止过量吃肉,否则对身体健康不利。因此在古代,蒙古人很少有人得肝、胆和肠胃病的。

蒙古人很早就知道如何科学膳食,如何自我保健。在蒙古有一句谚语:早餐要自己一个人吃,午餐要和朋友分着吃,晚餐要给敌人吃。其意思与中国的“早饭吃饱,午饭吃好,晚饭吃少”有异曲同工之处。独特的饮食文化,造就了蒙古人强悍的体格。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迁,蒙古人的饮食结构、饮食器具和饮食模式受西方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变化。受传统饮食文化影响较深的牧区,虽然还保存着一些古老的饮食文化,但可能是受苏联和西方的影响,现在蒙餐西吃成为新的饮食模式。而在城市,人们的饮食模式完全西化了。蒙古首都乌兰巴托有许多的大饭店、小饭馆,其餐饮环境、饮食餐具和上菜程序完全参照欧洲的标准。用餐环境讲究,餐具全部是刀叉和盘子。小饭馆虽然有奶茶,做的是蒙餐,但是蒙餐的结构、模式和餐具与西餐没什么两样。普通百姓家也是一样,饭桌上除了常出现色拉、汤、套餐外,还有面包、奶油、黄油、果酱等预备着。

3 原蒙古人与非蒙古人种居民

体质人类学界通常将人类分成黑种人、黄种人、白种人和褐种人。白种人又称之为高加索人种,主要分布于欧洲;黄种人又称之为蒙古人种,主要分布于东亚。二十世纪末生物学家发现尼安德特人不是现代欧洲人的祖先,同理也不难否认北京猿人是现代东亚人的祖先。

最近二十年体质人类学研究,特别是细粒体DNA和Y染色体方面的进展表明人类同源于二十万年前的非洲。现代人种大约十万前从非洲进入欧亚大陆,其中一支大约六万年前从东南亚开始进入东亚,逐渐演变成了蒙古人种。常染色体研究亦支持上述结论。

东亚旧石器时代人骨发现不多,尤其缺乏5-10万年前之间的人骨。新石器时代人骨和现代蒙古人骨骼十分接近,应该属于蒙古人种。它们处于蒙古人种的形成和分化过程中,一般称为原始蒙古人种或形成中的蒙古人种。进入青铜时代,东亚出现了印欧人的踪迹。

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东亚是蒙古人种的主要分布区,汉族和蒙古族大体上属于蒙古人种不成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蒙古族和汉族中的非蒙古人种成分。最近的研究表明东亚非蒙古人种不仅存在,而且比重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大一些,时间也比一些专家估计的要早一些。

大约四千年前,也就是夏朝建立之际,印欧人就开始陆续进入东亚。蒲立本通过对汉语和印欧语的比较研究之后指出印欧人进入中国绝不晚于他们进入印度,月支、乌孙、吐火罗均是印欧人。余太山遥相呼应认为大夏、有虞氏、允姓之戎、犬方、鬼方、方、匈奴属于印欧人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其实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开宗明义:“匈奴其先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王国维认为鬼方、昆夷、猃狁、匈奴一脉相承。胡厚宣认为土方是夏族。徐仲舒等亦早就指出过西域之大夏与中原之大夏同族,月支前身为有虞氏;王静如亦论证了大夏即吐火罗[。

民族和人种是两个概念。我们不能庞统地说夏、月支、吐火罗、鬼方、土方、 方、猃狁、匈奴等是一回事,都属于印欧人。其实他们都和印欧人有些瓜葛,其中部分甚至大部分属于印欧人十分可能。有如下证据表明公元前有不少印欧人进入过东亚。

C.S. Coon、李济、杨希枚注意到殷墟头骨中有高加索人种类型,作了认真的测量和研究。1976年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出土—青铜戟上的人头像具有明显的白种人特征。1980年陕西扶风西周宫殿遗址出土蚌雕人头像,高鼻深目,其中一个头顶上刻有一个“十”字。尹盛平认为这人头像“其种族当是塞种”,而斯维至认为与严允有关。梅维垣认为两个人头像无疑具有高加索或欧洲人种特征,是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东西方互动的有力证据,古代汉语的“巫”和古代波斯的Magus以及英语“magician”有某些必然的联系。饶宗颐认为“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千余年的西亚哈拉夫(Halaf)文化,并且对中国文字的起源有影响。北京昌平白浮西周墓葬中出土青铜人面像亦有明显的印欧人特征。三星堆的青铜人像与西亚或中亚不会没有关系。

更明显的证据是新疆发现了大批距今三千年左右的印欧人木乃伊。根据韩康信等的研究新疆青铜时代人种以印欧人为主,包括三种类型,帕米尔—费尔干纳型(Pamir-Fergana),原始欧洲类型(Proto-European)和地中海类型(Mediterranean),蒙古人种只占其中一小部分。这些木乃伊已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重视,其中大部分很可能是吐火罗人或伊朗人,他们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并非无足轻重。古DNA研究亦支持上述结论。

王励等对山东临淄春秋战国时代墓葬中出土的人骨进行了DNA分析,结果表明他们更接近印欧人种而不是蒙古人种。春秋战国时代戎狄交侵,“中国不绝若线”,赤狄白狄或西戎东进山东是可能的[24]。这批墓葬可能是戎狄的遗存,并不一定代表当时齐鲁的主体居民。但至少表明印欧人或白种人春秋战国时代有可能进入山东。

历史记载亦表明一些明显具有印欧人种特征的人活跃于中国北方。在汉文史料中月支、乌孙、匈奴形象不同于汉人。

《史记·大宛列传》概述了西域大夏、月支、乌孙、匈奴的状况后指出:“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国虽颇异言,然大同俗,相知言,其人皆深眼,多发髯”。深眼多须是西域胡人或印欧人种的特征。《史记·大宛列传》“大月氏”条张守节《正义》引三国万震《南洲志》云:“国王称‘天子’,国中骑乘常数十万匹。城郭宫殿与大秦国同。人民赤白色,便习弓马”。《汉书·西域传》:“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颜师古注曰:“乌孙於西域诸戎其形最异。今之胡人青眼、赤须,状类猕猴者,本其种也。”《晋书·石季龙载记》:“屯据四方者,所在承闵书诛之,于是高鼻多须至有滥死者半。”胡羯或羯胡被认为是胡或匈奴后裔,多高鼻多须。《周书·异域传·于阗国》云:“自高昌以西,诸国人等多深目高鼻,唯此一国,貌不甚明,颇类华夏”。由此可见西域诸胡月支、乌孙、匈奴大都高鼻、深眼、多须,与印欧人有关。

蒙古国诺颜乌拉匈奴墓葬出土的匈奴人像刺绣画,蓝眼多须,亦可佐证。陕西长安沣西客省庄发现了一座特殊的墓可能是属于匈奴使臣,两件透雕铜饰中的人物高鼻、长发、穿绑腿裤,显然是游牧风格。此外霍去病墓前马踏匈奴雕塑中的匈奴多须,亦具西域胡人特征。

以上证据可以证明匈奴、月支、乌孙、大夏与高加索人种有关,但不足以证明他们全部都是印欧人。事实上他们均是印欧人种与蒙古人种混合的产物。这就可以解释西方古代文献中的匈奴具有蒙古人种特征。根据

四、五世纪罗马人的记载,匈人具有如下的特征:中等身材,较欧洲人略短,有健壮的四肢,粗壮的颈脖,头颅圆形,双目细小,脸面较平,胡须稀疏。阿提拉就是典型代表。匈奴帝国亦称为“百蛮大国”,匈奴民族明显是混血的产物,其中显然包括印欧人种和蒙古人种(Mongoloid mixed with Europoid or Europoid mixed with Mongoloid)。不同之处容易引起人民的注意,中西方文献分别记述了不同于自身的匈奴,加起来使我们对匈奴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匈奴包括了部分印欧人,突厥中印欧人的成分可能更大。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蒙古族形成过程中也会包含不少印欧人成分。

成吉思汗有不少后裔是突厥人。《突厥世系》的作者阿布齐·哈齐就是成吉思汗长子赤术汗第五子昔班汗的后裔,从父系和母系都可清楚地追溯到成吉思汗。他们对成吉思汗以前的家族史亦有清晰的记忆。蒙古多次西征在中亚乃至西亚、欧洲均留下了后裔,而大多数皈依了穆斯林。因此突厥人追认成吉思汗为先祖或自称为成吉思汗之后裔是有充分根据的。

编辑本段面部特征

彝族人范文第6篇

而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对于习惯法的解释是“当一些习惯、惯例和通行的做法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已经确定, 被人们所公认并被视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像建立在成文的立法规则之上一样时, 他们就理所当然的被称为习惯法。”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 习惯法具有非国家指定, 存在于一定群体地区中, 被人们公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特点。在此引用周相卿教授在《中西方关于习惯法含义的基本观点》一文中对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定义: 它是指“存在于少数民族社会中, 通过多种途径产生, 但非国家指定或认可的, 由外部强制力或其他公认的强制力保证实施, 与国家法多元并存的社会规范体系”。

一、贵州彝族历史

彝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 彝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地皇时代 ( 约公元前2570 - 2550 年) ,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所编《赊豆榷濮、叙祖白》云: “彝族相传年、月、日、时‘编出来’的时间始于‘地皇’时: 一年十二月, 一月三十天; 白天十二时, 一夜十二时。白天与黑夜, 从此对半分。这些分好后, 又分春与夏, 再分秋与冬。一年为四季, 四季都分明。日子长与短, 年月与节令, 都出地皇时。”根据《三皇五帝年表》, 早期彝族存在于4500 年前, 源于邸羌, 约在汉代形成, 主要居住于我国西南滇、川、黔、桂四省区。

贵州彝族系贵州十八个世居民族之一, 人口84. 2744 万人 ( 2010 年) , 占彝族总人口10% 左右, 在贵州的少数民族中数量列第五位, 主要分布于贵州西部的毕节市、六盘水市及其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彝族约于三国至唐朝时期建立了得到中央政权承认的地方政权, 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政权架构和行政制度, 加之较其他民族较早的进入阶级社会, 历史发展久远, 同时又是具有古老文字的不多民族之一, 尚武的民族精神等等特点, 都为贵州彝族形成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民族习惯法提供了充实的政治、历史、文化积淀。

二、贵州彝族习惯法概述

贵州彝族习惯法涉及内容涉及广泛, 地方政权还颁布了习惯法典《夜郎君习惯法规20 条》, 结合流传在贵州的彝文书籍《夜郎史传》和古彝书《书拓车》的记载, 其内容主要涵盖了家族、婚姻、财产、家庭、继承、刑法、调解等有关政治、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内容, 本文主要从刑法、家庭财产和家族三方面来介绍彝族习惯法的内容。

( 一) 刑法习惯法

“刑起于兵”是普遍国家法律产生的显著标志, 将“军法”中的规定“刑法”话, 从而达到忠于君令, 奖励耕战, 惩罚叛逃的目的。在《夜郎君习惯法二十条》中有七条属于这样的规定, 这也符合《宋史》中对于彝族人是尚武的威武民族的表述: “其人精悍, 善战斗”, 并有“罗鬼、罗鬼 ( 汉族对彝族人扭曲称呼) , 掉头断尾”之说, 形容彝族战士勇猛善战, 急如闪电。

同时不仅将现代刑法中关于偷窃、抢劫、故意杀人、投毒、纵火等规范纳入法律当中, 而且还将伦理道德观念纳入刑法当中, 如孝顺父母, 尊敬老人和宁可饿死不得乞讨的规定都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通过对于君王绝对权威的维护, 巩固了各阶层政权的统一, 对于社会规范和社会伦理的维护, 巩固了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直至现在, 地方彝族任然保有纯仆向善的民族风格, 这与长期将道德伦理观念纳入刑法体系规范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 二) 家庭财产习惯法

财产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贵州彝族的财产制度主要表现在家庭、和家族两个方面, 其内容与汉族地区财产制度有很大的区别。

就家庭内部来说, 彝族在婚姻上实行一夫一妻制, 属于包括未婚子女在内的父权制小家庭。但也有因无子嗣或转房 ( 即迎娶死亡亲属之妻) 产生一夫多妻的情况,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 各妻之间地位是平等的, 互不隶属, 各自拥有自身的房屋和土地, 丈夫轮流到各妻住处生活和生产, 这和汉族地区的“妾媵制”是完全不相同的; 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的权利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成人, 代其择偶, 成立家庭的义务, 儿子对父母则有年老供养和死后安葬的义务, 正如彝族谚语所说: “父亲欠儿子的债, 必须为他婚配安家。儿子欠父亲的债, 必须为他安葬做帛”。

就家族内部来说, 儿子对于父母的遗产拥有继承权, 但女儿在出嫁后仍然留有自己的一份土地, 称为“麻地”, 在遗产继承时还可以在继承中分得相应的现金和土地; 就无儿无女的家庭来讲, 在户主死后的遗产称为“绝业”, “绝业”由本房家族继承, 继承按先近亲后远亲的顺序进行, 称为“血亲吃绝业”, 因为彝族家族观念较强, 家族支系强调家庭和族群的权责关系, 家庭有维护族群繁衍壮大的义务。

( 三) 家族习惯法

贵州彝族家族是由古老的原始氏族逐渐发展而来的, 在经历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的发展之后逐渐形成的牢固的家庭联合体, 而“家支”这一概念则是彝族特有的宗族组织, “家”是源, “支”是流, 在彝语中将之比喻为树干和树枝的关系, 当“家”产生发展到一定程度之时, 便分出支流, 当支流发展壮大之后又进行再次的划分, 逐次以往向下发展沿用至今, 有的大的“家支”发展到现在一个家支就拥有几万人。“家支”通常以彝族的祖先名字命名, 彝族实行“父子连名制”, 一个“家支”的名字通常是八个左右的汉字。同时彝族的彝姓 ( 通常两个汉字) 也反映在“家支”上面, 拥有相同汉姓的人不一定就是一个家族的, 拥有相同彝姓的人则为同一家支或家族的人。

在同一家族当中, 有族长或头人, 一般由族内长辈或是有公信力的人担任, 他们以团结族人, 保护族人利益为目的, 在族内济贫扶弱, 相互接济, 反对它族或是外部势力的侵犯。主要的家族活动有: 共同祭祀祖先; 共同商议决定家族内部事务; 在农忙时互帮互助; 在族人办理丧葬喜事时出物出力; 对于生活困难者予以辅助, 使之不至于落魄流浪;对于族内财产有一定的继承权和优先购买权; 调解族内矛盾; 对于族内有不孝顺父母, 不赡养老人, 兄弟妯娌互斗等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进行惩戒, 执行族法; 共同抵御外来侵略等等。

三、关于贵州彝族习惯法的思考

贵州彝族习惯法的内容涵盖了地方彝族政权的构建、社会规范的执行、家庭伦理关系的规定等方面, 从个人到社会, 直至国家都有相应的规范, 涵盖面广。同时自身“家支”文化贯穿于从上至下的各个领域, 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文化。

贵州彝族习惯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经过长时间形成, 为本民族成员所认可, 将伦理道德规范其中, 提高了社会成员的道德品质, 产生了独具特色的法律文化, 是中华民族法律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遗产; 同时, 彝族习惯法本身对于维护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社会秩序、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当中, 通过习惯法对调解等内容的合理利用, 有利于我们司法效力的提高和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这也符合地方民族心里, 容易被民族成员所接受, 产生良好的司法解决效果。

贵州彝族习惯法在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当中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我们不仅要充分发挥其文化遗产的价值作用, 而且对于其中的一些善良风俗, 在与国家立法精神并无冲突的情况下, 可以作为民族地区的判案参考, 从而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现代社会中的真正价值。

摘要: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提供了长期的保障基础, 而且也为国家法律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源。本文从结构上, 首先介绍了习惯法的内容以及贵州彝族的历史发展。其次, 对于彝族习惯法中涉及的刑事、家族、财产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概述。最后, 结合彝族习惯法的发展和我国法制进程的建设谈谈自身的一些认识。

关键词:习惯法,彝族,历史,制度,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1] 周相卿.中西方关于习惯法含义的基本观点[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6) .

[2] 邹渊.贵州彝族习惯法概略[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0 (S2) .

[3] 王子尧等.夜郎史传[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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