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

2024-01-16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第1篇

一:总则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加强并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

案。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工作范围和级别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

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办法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

3.非法集体罢工、罢课、罢市;

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责任分工

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由村支书周剑担任组长,周太开、夏甫昌同志担任副组长,孟发军、宋江武、姜登喜、夏丹为成员。

1.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组长周剑同志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部署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包片人员对所包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会同各包片人员处理本村内的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2.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副组长周太开、夏甫昌的职责是:组织排查、调解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报送本村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辖区内的应急

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本村要为重大、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二)相关工作人员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心村委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第2篇

预防和解决群体性事件,不能仅用传统的方式去解决,而应该用全新的理念、手段、方式和机制来处置。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群体性事件是群体心理失衡下的过激集体行为,其产生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部分群体失衡心理支配下而表现出的一种对社会不满情绪的发泄。心理失衡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七种类型:

一是权力异化引起的心理失衡。权力异化即权力的腐败和滥用。

二是官僚腐败引起的心理失衡。

三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引起的心理失衡。

四是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侵犯引起的心理失衡。

五是教育机会、卫生费用等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引起的心理失衡。

六是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引起的心理失衡。

七是社会管理方式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引起的心理失衡。

正确处理当前的群体性事件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和解决。相关部门在继承和运用传统方式的同时基础上,要进一步用创新的的机制、手段、理念和方式来处置群体性事件。

1.预防解决群体性事件应坚持七项处置原则。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在预防和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指导上,应坚持“七项处置原则”。即党委、政府主导原则、现场第一原则、就事论事原则、依法果断处置原则、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原则、反思自责制原则以及慎用警力原则。其中:问责是重塑政府形象,让群众恢复信心的重要途径;慎用警力则是避免事态扩大的关键中的关键。

2.加强对群体性事件发生前的心理引导。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加强特定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干预,建立起国家、省、市三级社会矛盾预测、评估、化解机制,将“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未萌期。

3.加强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后的心理干预。建立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确立群众利益问题解决机制,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参与群体的心理紧张。

4.加强对群体性事件整体过程的信息公开和权威发布。政府应该针对群体心理,选择信息发布的形式和方法,让被流言鼓动的群众及时听到信息公开和权威发布的声音,从而让更多人能够及时结束观望、做出判断,不轻易地让群体形成,或者促进群体的瓦解。

5.构建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一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二是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安全机制,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四是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制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第3篇

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上。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新时期公安机关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本文作一粗浅概述。

一、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期盼

当前,随着我国立法体制与国际社会的接轨,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安工作职能由专政职能向服务职能的延伸,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已经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对公安机关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行政管理职能,这些职能都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公安机关要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作为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从户口登记、证照办理、场所管理、租赁房屋管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服务职能,要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方

便,让人民群众更多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对公安机关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感提出了新要求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公安机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公安机关必须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特别是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普通群众来讲是天大之事,公安机关要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竭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

(四)对公安信访工作提出了新期待

公安信访工作是我们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满意度的一个重要渠道。可以说,做好公安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是公安机关落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直接体现,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抓手。因此,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局长、派出所长接待上访群众制度,必要时要带案下访,切实畅通信访渠道,沟通公安机关与上访群众的感情,真正让上访群众有说理、有依靠的地

方。

(五)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期望

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如何,人民群众对民警的信任度、满意度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直接影响警民关系是否和谐。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不仅希望公安队伍是刑事犯罪的克星,是他们的“保护神”,还希望是他们生活当中的温馨港湾。“有困难找警察”是我们自己打出的旗帜,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为此,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从严治警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的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刑讯逼供、滥用武器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的问题。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统一规范,完善制度抓好队伍素质教育,树立良好警纪警风,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最亲、

犯罪分子最怕的公安队伍。$$分页$$

二、公安机关如何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发展最基本的环境。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机关的最高要求,切实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抓好防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基础。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公安机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前提。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公安机关只有把思想观念定位在坚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基点上,才能以新的视角审视新的情况,以新的思想指导新的实践,以新的作为创造新的成绩。一是要强化宗旨教育。引导和培养民警进一步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意识,让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始终成为支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思想动力。二是要强化群众路线教育。教育广大民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听取民声、尊重民意、吸纳民智,让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公安工作决策“不谋而合”,让党的方针政策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三是要强化人权意识。要树立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

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前提。 公安民警要真正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就必须在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服务上下功夫,以过硬的素质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一是要在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主要体现在能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髓。这就要求广大民警必须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过硬的基本功。公安机关要以执法质量的提升为主线,以深化

“大练兵”活动为载体,以公安“三考”工作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对基层执法一线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集中培训、跟班作业、专家讲座、法制例会等执法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在作风养成方面下功夫。广大公安民警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做群众的贴心人,做到时时、处处、事事都能够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帮人民所需。三是要在深化“大练兵”活动上下功夫。要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三懂五会”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日学、周练、月考”的练兵机制,有效推进“大练兵”活动向纵深发展,确保民警的政治素

质、身体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三)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具体体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只有将不断化解新形势下社会矛盾作为基础性工作、把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作为工作重心来抓,才能真正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是公安机关服务发展大局首要任务的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观念、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公安工作切入点的观念,进一步研究不稳定信息掌握、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以及解决涉法涉诉公安信访问题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完善措施,提高水平,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更加和谐。二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创新打防工作机制,增强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加大对暴力犯罪、黑恶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力

度,实施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根本途径。 在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的同时,公安机关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就必须在服务群众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要大力培养民警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风范,使民警在工作上忠于职守,爱岗履责,不仅要“破大案”,还要

狠抓“小事”、“简单事”和“平凡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语言上要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多一些人情味,少一些官腔;在行动上要有礼有节,平等待人,多一份热心,少一点冷漠,以真心换真情,以文明换理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出入境、道路交通、消防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和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拓宽服务领域;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能让群众一趟办完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使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带来的实惠。三是要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消除警民隔阂,融洽警民关系,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做群众的贴心人,使民警时时、处处、事事都能够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认真兑现作出的各项承诺,切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四是要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规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立、有危必救、违法必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勤政廉洁,切实履行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为经济建设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第4篇

香泉镇中庄村

香泉镇中庄村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香泉镇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村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现就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跨越发展、富民强区目标,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以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依托,加大创新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指挥统

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

2、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基层应急队伍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有关要求

1、推进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建设 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我村明确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和配备应急工作人员,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综合协调职能。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作用;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事件的不同类型,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3、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系统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志愿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现场活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增强应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防范与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5、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通过实战演练,检验机制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充实完善,发挥机制预案最大效用。加强各专业应急力量演习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联动演练,增强联合作战的实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6、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认真总结近年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协调沟通,优化整合应急资源,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部门联动、单位协同和区域合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7、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第5篇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1.3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公司或部门在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的直接指挥下负责问题的应急处置和妥善解决。

1.3.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1.3.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3.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公司、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1.3.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澳工程公司管辖范围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4.1大规模集体上访;

1.4.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1.4.3聚众阻挠管内工程建设施工;

1.4.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1.4.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1.4.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1.4.7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4.8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华澳工程公司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总公司机关各部长,综合部有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2.2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

2.2.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2.2.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2.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2.2.5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3现场处置

3.1凡出现涉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3.2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公司或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办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对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保全现场公共财产,现场接访对话由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及公司或部门负责,对外接待及新闻报导工作在请示金轮投资

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由华澳工程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

3.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3.3.2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公司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

3.3.3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3.4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3.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3.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4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

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5防范预警

5.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要落实责任公司或部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文第6篇

为了维护将军路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预防学生群体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将军路校区学生群体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生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学工部副部长

副组长:将军路校区管委会主任、将军路校区党工委书记、将军路校区管委会副主任、保卫处副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保卫办主任、管委会党政办主任、学生处教育科科长、后勤集团质监办主任、学院辅导员

2.学生群体事件的预防

2.1日常预防

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预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防止别有用心的敌对组织及其成员在学生中策动政治事件。

2.2敏感时期的预防

2.2.1在国内外重大事情、突发事件发生时期,“6.4”“3.15”等敏感时期,随时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工作。

2.2.2驻校区学生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工作制,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工作。

3.学生群体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3.1公寓楼管理员、校卫队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情况应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5211

2110、52119000)。

3.2报警台接到报警电话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校区医院(52119819),并将情况报告管委会领导(晚间及节假日报告校区行政值班员,电话:52119005)、保卫办负责人(晚间及节假日报告保卫值班员)、学生工作值班人员。

4.学生群体事件的处理

4.1保卫值班员及校卫队员赶赴现场后立即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如

有学生需要就医,需立即联系校区医院采取措施。

4.2学生工作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联系相关学院

学生工作人员。相关学院副书记负责组织学生辅导员深入学生一线,做好学

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4.3学院副书记、辅导员配合保卫办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交将军路校区管委会及学生处(研究生院学工部)。

4.4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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