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

2024-02-10

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基于河北省398位农民的问卷调查,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现状、影响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因素及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农民教育培训参与半低、培训时间短且缺乏连续性,培训渠道及培训形式相对单一。教育培训供给不足、内容供求错位、时间安排不合理等等因素制约了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更倾向于接受短期的、与所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培训。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民教育培训 河北省

建设新农村贵在以人为本,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为了解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教育培训情况,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于2007年8月组织了以“农民教育培训”为主题的农户问卷调查。问卷涉及农民教育培训的现状、影响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因素、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三个方面的内容。遵循调查对象设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样本覆盖河北省11个地市,共设计选择了99个县(市、区),198个乡镇和396个行政村(每个地市选择9个县,每个县选择2个乡,每个乡选择2个村)为调查地点,调查对象为随机抽样选取的农户。按照拟定计划,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问卷421份,其中有效问卷398份。从调查内容及被调查者的分布情况看,本次调查具有内容丰富、涉及地域广等特点,在河北省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问题上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一、农民教育培训的现状

(一)农民教育培训参与率低、培训时间短且缺乏连续性

通过对398个农民的调查,参加过教育培训的农民有246人,占61.81%,其中只有52人在2004、2005、2()06连续三年参加了各种农民培训,仅占被调查人数的13.07%。就农民教育培训的天数而言,被调查者在2004、2005、 2006年所参加的培训天数为1-7天的分别占被调查者总数57.07%、51.78%和42.68%。可见,仍有许多农民没有参加过教,育培训,同时农民教育培训时间较短且缺乏连续性。

(二)农民教育培训渠道及培训形式相对单一

农民教育培训根据供给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政府部门、大中专院校、专业协会、龙头企业、民间培训机构等多种培训渠道。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部门提供的农民职业培训与农技推广、农业科技宣传与普及。调查显示,在参加过教育培训的农民中,35.77%是通过政府部门提供的培训,28.46%是通过民间培训机构,16.63%是通过专业协会,10.83%是通过大中专院校,仅有8.31%接受过龙头企业提供的教育培训。课堂讲授和现场实习是较为主要的两种培训形式,分别占39.80%和37.56%,而参加过网络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的仅占5.47%,可见这一现代化的培训手段还未得到广泛应用。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更受农民欢迎

目前影响农民增收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大制约因素,仍然是缺乏技术和创业技能。通过对“您接受过的培训类型”问题的回答发现,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调查者中参加过培训人数的40.80%,参加过实用技术培训的占35.80%。其他依次是学历教育、管理培训、综合培训。说明农民更加希望具有一技之长,倾向于接受能够直接增加收入和便于转移剩余劳动力的培训。

(四)农民教育培训效果显著

当问到“通过参加培训是否有助于增加收入”,有41.46%的被调查者认为参加技能培训对于增加收入作用明显,同时回答“有一些作用”的占54.07%,在被调查者中仅有4.47%的人认为作用不明显。同时农民对教育培训的满意度也能从一个侧边说明培训效果如何,在参加过教育培训的农民中,对于“您对教育培训的满意度”的问题,回答“比较满意或十分满意”的占54.38%,回答“一般”的占37.80%,而回答“不满意”的仅占8.54%。说明河北省的农民教育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但是同时不可忽视的是仍有部分农民对教育培训不满意,没有达到他们的需求。

二、影响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因素分析

(一)教育培训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农民教育培训的供给途径主要分为政府行为、学校行为、民间行为,且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在总体上农民教育培训供给仍然相对薄弱,且各种渠道的发展状况也明显地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调查显示,43.97%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最主要因素是当地缺少学校。可见,学校为主体的供给途径发展不足,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层次、多结构的农民教育培训的供给渠道。

(二)培训内容供求错位

农民教育培训的内容从总体上可分为农业技术培训和非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由于立足农业的总体设计与要求,所以各种渠道的教育培训基本围绕农业技术方面,对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二三产业领域内相关职业技术的培训则相对较少,这虽然有助于农业的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与农民职业分化的现实以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有所差距,影响了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调查显示,35.18%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合适的内容是影响其参加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因素,可见培训内容的供求错位已成为影响农民教育培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农民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

受农业生产规律及农民日常作息规律的影响,农民教育培训时间安排得合理与否,影响着农民参与教育培训的机会成本的高低,进而影响教育培训参与率的高低。调查显示,27.14%的被调查者认为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培训时间安排得合理与否成为了限制农民教育培训有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培训费用超出农民承受能力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而部分职业技能培训价格及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却相对较高,如电焊工和车工的培训费用分别高达500元-600元和750元,技能鉴定费分别为305元和30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调查显示,21.36%的被调查者认为教育培训费用太高,已经超出了农民的可承受能力。

三、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分析

(一)教育培训目的——增加收入和提高技能

对于“你参加教育培训最主要目的”,本题限选选三项,按照第一个选择的赋3分,第二个选择的赋2分,第三个选择的赋3分,乘以各自出现的频率经加权所得分数见下图。按加权分数排序,增加

收入和技能培训比重最大,然后依次为:得到尊重、获得政策扶持、获补贴、获学历、获证书。可见农民希望通过参加教育培训来增加收入和提高技能, 反映了农民急于致富的心理。

(二)教育培训内容——与所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当问到“您期望哪些种植业的培训”时,回答“粮食”的占57.79%,同时需要注意的是398份调查问卷有280份回答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来源于种粮,占70.35%,可以看出农民对于种植业的培训需求与所种植的作物密切相关,粮农希望通过获取更多的关于粮食种植方面的技术来增加粮食的产量、提高粮食的品质。回答“蔬菜”的占20.35%,说明目前蔬菜生产进入了由数量扩张向提升质量、提高效益的新阶段,菜农希望通过培训掌握名、优、特、新品种蔬菜的种植,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伴随着农业种植业结构的调整,许多农民希望通过多元化的种植达到增收的目的,比如回答“特种经济作物”的占11.56%,回答“水果”的占10.30%。

对“您期望那些养殖业方面的培训”问题,共设计了9个选项,各选项的排列顺序为:猪、鸡、羊、牛、特种养殖、水产养殖、鸭、鹅、其他。需要注意的是,其中被调查者中对于猪和鸡的养殖培训需求共占51.49%。说明农民对于大宗畜禽的培训需求更为迫切。

当问到“您期望哪些非农方面的培训”时,其中回答期望“机械、运输、建筑”这三方面职业技术培训的共占47.88%。因为机械、运输及建筑是吸纳农民工较多的行业,这也说明了农民期望通过这些培训获得更大的就业机会。回答期望“农产品加工或农产品贮藏”方面的培训共占24.05%。需要注意的是,398份问卷回答家庭主要经营活动为种植业或养殖业的有316份,占79.40%,说明农民所期望的非农方面的培训与家庭主要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农民希望通过农产品的深精加工培训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这对安排非农培训的种类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由于受观念的制约,农民对餐饮、家电、家政、美容美发、服装、旅游、营销、通讯方面的培训需求相对较少。

(三)教育培训层次——短期培训

当问到“您期望接受的教育培训层次”时,有47.74%的被调查农民期望接受短期培训28.14%的期望接受一事一训,愿意接受证书培训的为21.11%,而愿意接受学历教育(中专或大专以上)的仅占3.01%,而可见目前农民培训需求以短期为主,证书培训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与上一个问题相印证,对“您愿意接受的培训时间”问题,回答“一个月以内”的共占90.95%,回答“一个月以上”的仅占9.05%,调查结果进一步表明农民以短期培训需求为主。

(四)教育培训形式——现场实习

当问到“您喜欢的培训方式”时,回答“现场实习”的占39.80%、回答“面对面讲授”的占37.56%,调查结果表明,面授形式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其中现场实习的形式最受农民的认可,因为现场实习的针对性强,并且授课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电视广播、VCD学习等只能作为以上两种形式的补充。

(五)教育培训费用——100元以内

培训费用的高低是影响农民参加培训的一个直接因素。当问到“您认为可以接受的教育培训费用”时,共有97.24%的被调查农民可以接受的培训费用在100元以下,仅有2.76%的能够接100-200以内的培训,没有一个被调查者能够接受200元以上的培训费用。可见,尽管农民对于教育培训潜在需求巨大,但是现实的有效需求不足,农民对自己想学习和掌握的致富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资金的限制。

(六)教育培训地点——就近

对“你愿意接受培训的地点”问题,回答“本村或乡镇”的共占56.03%,在这其中选择本村的占38.44%。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希望本着就近的原则接受培训。因为这样培训人员可以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提高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使得农民既可以方便的接受培训同时又能节约交通费用。

四、结论与建议

基于以上对河北省398位农民的调查问卷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主要的结论与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渠道投资机制,从而不断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增加教育培训供给,进而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参与率,同时缓解农民有限的收入难以支付较高的教育培训费用的情况。

(二)在农村广泛开展短期教育培训

农民对教育培训需求短期稳定性较大。短期培训是现阶段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面最广、人数最多的一种教育形式。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深入发展,农民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渴望越来越迫切,短期培训以其时效性、实用性较强的特点最大限度地迎合了农民求实、求知、求富的需求。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应贴近农民需要

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应从培训内容和方式上向贴近农民、适合农民和方便农民的方向发展。根据区域特点,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动态管理模式,围绕农民主要经营活动和资源优势,采用有效的培训方式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及职业技能等的培训,进而从总体上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

本文作者:张丽丽 河北农业大学硕士

赵邦宏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姚开建

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民培训;问题;培训体系

[作者简介]韦云凤,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盘明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广西南宁530007

[文献标识码]A

一、广西农民培训工作现状

(一)培训规模逐步扩大

近年来,广西把强化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作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来抓,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以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主要形式的规范性农民培训不断增加。“十五”期间,广西新增“绿证”学员75.17万人,新增持证农民60多万人。“九五”、“十五”十年间,全区累计“绿证”培训人数达140万人,持证农民超过100万人,达到了每10户农户有1名持证农民的目标要求。

跨世纪青年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先后在广西28个县(市、区)实施,共设置1942个教学班,培训学员10.8万人,经考核合格,发证9.49万人,培植核心农户l万户。项目学员大多已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据金城江区、柳城县、灵山县、岑溪市等农经部门抽样调查,学员户的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一般农户。

2.全面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广西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紧扣农业生产季节进行大面积的实用技术培训,累计培训达1500多万人(次),使全区种植业劳动力每年每人接受1次以上的实用技术培训。

3.开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4年,全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8.7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82万人,培训转移就业率75.5%,其中阳光工程培训8.3万人,转移就业7.7万人,转移就业率92.7%。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655.2万人,比2003年增加66.5万人,增长11.3%。2004年全区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464.7元,比上年增加67元,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据初步统计,200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12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超过60万人。培训工作在全区14个市、106个县(市、区)全面铺开。

(二)培训资金来源仍以政府投资为主

各地对农民的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04年全区共投入农民培训经费4617万元,其中国家六部委投入广西阳光工程800万元,各级财政投入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3817万元。2005年全区投入农民培训经费6281万元,其中国家六部委投入广西阳光工程1200万元,各级财政、培训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入5081万元。

(三)培训方式多样化

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农民的需求不同。广西在开展农民培训中,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探索了各种培训方式。

1.“公司+培训班+学员”培训。在龙头企业设置培训班,搭建“公司+培训班+学员”的联盟关系,既明确龙头企业对学员的技术培训义务,包括物化技术的供给,又通过技术纽带使企业与学员的合作关系得到维系和巩固。岑溪市以市外贸养鸡场为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培训班+学员”的模式,2004年从项目培训班中选择450名学员作为养鸡专业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发放鸡苗、饲料,提供生产与防疫治病技术、回收产品,每个学员每批饲养肉鸡1000羽以上,一年2~3批,每羽可获纯利2~3元,一般情况下每个学员每年养鸡纯收入近万元。而且,这种方式使企业、学员双方风险降到了最低限度。作为企业,由于其生产者是经过规范培训的青年农民,技术到位,生产环节有保障,经营效益高;作为学员,由于投资少,主要是技术和劳力的投人,风险也小。

2.“专业协会+农民”培训。把农民培训工作与各种专业协会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解决了培训的组织载体问题,大大提高培训效率;另一方面,拓宽了协会的功能,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及协会的组织能力和强度。如永福县建立了农产品流通、葡萄、罗汉果、柑桔等协会27个,共有会员1804人,所有会员同时又是培训班的学员。每月定期集中培训、交流信息,并通过协会组织销售,柑桔协会年销售柑桔1300万公斤,占总产的52%。

3.示范基地培训。示范是技术推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广西各地根据自身的产业布局情况,在各乡(镇)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开展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在学员中进行推广。每个学员在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生产基地,将学到的先进种养技术组装到基地中去,并通过自己创办的产业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向周边农户辐射,促进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普及。这些学员不仅自己成了农业产业开发的领头人和获益者,同时也成为农村最基层的编外技术推广员。他们不仅以自己学到的知识、技术为乡亲们服务,更以自己开发的产业、创下的业绩为乡亲们树立榜样,产生了极强的“能人效应”。

4.现场技术指导和咨询。组织农业专家、技术员深入村屯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咨询,具体指导解决农民在种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如柳江县流山镇设农户科技“110”热线,为农民解决技术难题。

5.专业专题培训班。根据季节农事活动,为农民开展种养专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及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班。如2005年6月,田阳县头塘镇开办了“农家课堂”。根据夏季农事特点免费培训农民学习了养兔、养蛙、养鱼等技术。

6.订单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办学优势,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基地与合作企业签订用人合同,根据所订合同确定培训人数,确保受训合格的农民100%就业。2004年,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就与广东9家企业签订了1.15万份用工合同,按“订单”开展培训。

7.“校企联办”。由企业出资、派教师、出实习场地和设备,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和提供培训场地,共同培训农民工,走出一条“企业搭台,学校唱戏,农民增收”的转移培训新路子。2004年6月,兴安县普天技工学校引进深圳百真圣实业有限公司在普天基地办厂,生产电子彩灯,100多名农民工经学校培训后立即上岗就业。

(四)培训内容不断扩展

农民培训内容由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扩展到二、三产业的职业技术。

1.以培训农业生产技术为主的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对农民开展了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标准化栽培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营销知识和农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的科技培训。经过两年300个学时的培训,1~2个生产周期的实践,学员较全面地掌握l~2门种养加工技术。同时,还具备了一定的农村政策法规、公民道德规范、经营管理等知识,真正成为懂科技、会管理、有觉悟的新型农民。

2.以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阳光工程”,对农民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引导性培训;按国家职业标准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缝纫、保安、汽车驾驶等。

二、农民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农民培训工作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仍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以下问题:

1.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认识不到位,引导扶持不力。抓好农民培训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理应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民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涉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有些基层领导认为农民外出务工培训是农民自己的事,可有可无。相关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运转不灵,农民培训还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

2.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经费作支撑。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在农民培训经费的投入上随意性很大,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有些县市由于财力紧张,基本无专门的经费投入,培训资金缺乏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培训单位积极性不高。有的培训单位对农民的培训程度随意性大,往往以经费为限,经费用完,培训班结束,而对农民是否掌握技术一概不管。现有的培训规模小、档次低,远不能满足农民掌握高新技术及日益增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对农民培训仅限于眼前,缺乏系统性的长远规划。

3.对农民培训管理不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不够。农民培训、就业的组织管理目前还未理顺,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与此有关的部门间缺少沟通,配合力差,还未建立起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协调的专门机构。表现为目前外出的农民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用工信息、就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措施跟不上,农民培训与管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4.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和高水平的培训教师队伍。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监督不力,农民培训质量无保证。

三、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构建

农民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宽、量大,行业和工种众多。仅仅依靠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培训机构及社会办学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当前广西农民培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结合国情建立新型的农民培训体系,规范农民培训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资源效益。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由政策支持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培训模式体系、教学计划体系等构成。

(一)政策支持体系的构建

建议国家出台支持农民培训的法律、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成立“农民培训基金”,中央、省、区、县每年按农业人口从财政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构成“农民培训基金”,把农民培训当作一项公益事业来抓。同时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民培训,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培训投资体系。

通过立法和政策支持农民培训已被多数发达国家实践,并被证明为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如英国规定,农场工人上课时间的工资由农业培训局的政府基金支付,农场主不用支付;法国规定,农民或农业徒工在参加培训期间,由政府或有关农业专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基金会发给补助费;澳大利亚《培训保障法》明确规定,年收入在25万澳元以上的农牧企业(场)雇主,应将其工资预算总额的15%用于培训;加拿大和德国政府让企业把花费的培训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待企业售出产品时再对其减免税收;德国农民在参加培训时,可免交杂费并获得伙食补贴;在丹麦,为了鼓励农民学习新知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当农场主外出学习而请帮工时,政府还会为其负担一部分帮工费用。

(二)建立培训组织管理体系

建议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建设、科技、计划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办学力量广泛参与,运转灵活的国家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全国认可的农民培训证书、学位框架体系;建立农民培训机构考核与认证制度,把就业能力作为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培训组织管理体系的构建上,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澳大利亚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培训工作,专门设立了“教育、培训就业与青年事务部”(DEEF)和“国家职业培训局”(AMIA),实施规范有序的职业培训管理。澳政府还建立了全国认可的内在一致的证书、文凭和学位框架,即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体系(AQF),通过不同种类和层次课程的相互关联和学分互认,基本形成了互相连接的教育通道和就业通道,使职业教育不仅仅是国家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包括培训方法与培训资源整合。实践证明,依托产业开发运行过程,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示范带动、跟踪指导对农民素质提高效果显著。但就近期而言,完全依靠财政资金开展培训是不现实的,应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经济能人的积极性。如澳大利亚规定,地方经济能人每两周至少要给同行上一次培训课。同时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多方筹措培训资金,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物出物的良好局面,如组建农民培训志愿者队伍、通过募捐建立培训基金、利用职业院校的教学设施等等。

(四)建立农民培训计划体系

当前农民培训内容普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农民只能掌握零星的技术,不利于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和新型农民的产生。因此,农民培训工作应从源头抓起,设计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实用技术相衔接的教学体系,对落榜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集中培训,实行“绿证”换“红证”的办法;依据地方优势产业发展及转移就业等对农民素质需求,设计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时间与教学目标;开发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灵的“乡土”教材。使农民培训真正适应产业化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舒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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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以陕西省S村为例,分析了影响该城中村失地农民就业的主要因素: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缺乏整体设计,失地农民自身缺乏长期的就业观念,就业环境不良,农村职业教育缺失等。并就加快S村失地农民就业提出了4点建议:地方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的制度支持,完善失地农民就业的经费保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失地农民就业能力。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城中村

基金项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题: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农民就业长效服务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王华(1977- ),女,陕西三原人,讲师,硕士,从事公共服务与基层政府治理研究。

收稿日期 2014-11-28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中村发展的滞后性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城中村改造中,失地农民离开了唇齿相依的土地,却缺乏适应城市社会的知识和技能,如果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生计,他们会沦为城市中的“新贫民”,关注这部分人的生活,就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调查选择了陕西省S村,该村2009年被列入陕西的城中村改造名单,村周围企业高校聚集,交通便利,S村现如今已没有耕地,村里有800余户4 000余农民,每户农民家大多都有十余间房屋出租。S村的租客远远超过了其村农民人口,一方面给S村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使得S村村民对出租收入形成了依赖心理,由此带来了更多的社会问题。

调查采用问卷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对象选择16岁以上的该村农民。抽样采用了多段抽样和随机抽样,共发放问卷250份,收回有效问卷 235份,问卷有效率为94%。

1 S村失地农民就业现状

1.1 S村失地农民再就业率低、质量不高

在自然耕地被征收以后,加之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S村借着地理位置优势迅速发展起来,村内违章民房建筑林立,出租房屋成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占到农民年均收入的5成以上。在调查中,以16~59岁为适龄劳动力标准,S村失地农民几乎无外出打工情况,绝大多数赋闲在家,未就业的适龄劳动力占调查人数的82.1%。该村失地农民反映再就业相当困难,既然出租房屋能够维持生计也只能安于现状。

调查中,也有极少数农民在村附近谋职,共18人,仅占调查人数的7.7%,他们的就业多为临时工、钟点工、自雇工等无制度保障的非正规性就业,基本从事建筑、运输、物流、物业管理、清洁环保等工作,这些工作的进入门槛低,工作稳定性差,基本属于脏、累、苦等低收入的产业以及城市人不愿意从事的拾遗补缺性质的服务业,就业的质量不高。

1.2 S村失地农民就业竞争力缺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市场就业为取向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对求职者的年龄、知识、技术和市场竞争意识要求越来越高[1]。在对S村的调查中,失地农民普遍年龄偏大,40~59岁的失地农民所占比重达到58.3%。在文化程度方面,S村失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3%,高中文化水平的仅占9%,大专及以上的占了8%。而且,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其文化程度有比较大的差异,年龄在40岁以下者,初中文化程度比重最大;40~49岁农民的文化程度以初中和小学为主,占到77.1%;随年龄的增长,50~59岁失地农民小学文化程度占到51.2%(表1)。

S村农民的文化程度低,影响了其非农就业的机会。在被调查的失地农民中,大多非农生产技能不足,只有5.21%的失地农民接受过非农职业培训,曾经从事过非农产业的只有15.1%。S村各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未从事过非农产业的比例都在5成以上。而且50~59岁的农民没有从事过非农产业的高达93.5%(表1)。因此,年龄大、文化程度不高和缺乏非农就业技能三大就业劣势,严重制约了S村失地农民在城市就业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表1 S村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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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S村失地农民就业意愿薄弱

S村的失地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于房屋租金,因为难于找到就业机会他们对就业问题的考虑很消极。对于政府提供的免费的就业培训,他们不关注,对于是否愿意接受培训,答案多数选择了“无所谓”。通过深入访谈,他们没有积极的就业态度,一是他们习惯了食利生活;二是一部分人认为即使工作也是收入太低,比较辛苦;三是感觉自己不能胜任,71.5%的农民认为自己很难再从事除了农业以外的工作。面对S村即将被拆的事实,当地农民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他们的就业意愿受到了年龄、知识与技能、目前生活状态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调查中实现临时性就业的18人文化程度都是中学以上,且年龄较轻。年龄越大,就业意愿越薄弱,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就不愿意谈就业。

当地政府开展的就业培训收效也不理想,对培训目的认识不清占到了调查总数的69%,这部分失地农民大多缺乏长远的考虑与竞争意识,把培训当成一项任务或负累。通过访谈进一步了解到他们多数把就业培训理解成加强人际交往的一个方式,通过培训可以和村干部取得更多的联系。69.8%的农民对就业培训效果评价不高,10.3%的农民反映就业培训缺乏完整的培训体系与制度,培训都是零敲碎打,没有和就业直接挂钩,农民没有感受到培训带来的益处。

2 影响S村改造过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主要因素

城中村改造和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工程,能否使村民顺利实现城镇化,积极地推进失地农民就业是保证城中村改造和完成建设的关键。在调查中,S村失地农民就业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2.1 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缺乏整体设计

首先,当地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征用S村的耕地时,当地政府认为失地农民问题是简单的经济补偿问题,主要采用了以发放土地补偿费的形式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就被推向村里,S村失地农民并没有被列入城镇的就业体系,当地政府没有出台相应完善的就业保障政策。

第二,虽然政府开展了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但是S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及农民长期依赖出租收益,使得他们难有长远的就业观,而当地政府对此缺乏积极应对措施。因而,对于S村开展的就业培训来说,由于没有一套系统的管理办法,就业培训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第三,缺乏就业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目前政策执行之后对执行效果的追踪和反馈几乎是个盲区,相关部门没有对政策做出适合S村的调整,这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资源浪费,也降低了人们对改造、对政府的信任与信心。

2.2 失地农民缺乏积极的就业观

访谈中了解到,S村的失地农民目前以出租经济和集体分红为主要收入,而且出租经济在一段时间还将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出租房屋只需要失地农民提供自己宅基地的使用权,不需要承担劳动,各家宅基地较多,出租收入十分可观。由于视野不够开阔,就业意识薄弱,观念保守,他们只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满足,忽视了长期就业的重要性,进而对家中下一代的教育和就业也不是十分重视,以至于年轻人容易形成不健康的价值观,不懂得劳动的重要性,整天无所事事。从长期来看,这不利于失地农民保持稳定的生活,不利于他们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2.3 就业环境不利于失地农民就业

2.3.1 就业市场不完善。

首先是就业信息不对称,失地农民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找到合适的职业。陕西省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来扶持城中村失地农民就业,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网络报纸媒体等渠道宣传政策。但由于S村失地农民年龄、受教育程度以及所处环境的关系,很少接触网络和报纸,这就导致在被调查者中,一些失地农民有自主创业的想法,但是却没有人对本区就业创业政策完全了解,即使有8.1%的人表示对此有点了解,但苦于找不到入手的方法。

其次是S村的第三产业欠发展,村镇企业发展不够成熟,可以吸纳的劳动力数量有限。S村周围交通便利,第三产业发展空间还很大,但是因为传统建筑格局导致的拥堵狭窄的整体环境,使得第三产业发展受限,目前不多的村办小厂效益不乐观。

2.3.2 就业创业的资金支持不稳定。

在调查中发现S村部分年轻的失地农民有很强烈的自主创业的欲望,但是他们困于没有大量的资金,更不知道从何处获取创业资金。与此同时,当地的一些小银行有部分闲散资金,但是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2.3.3 大量年轻流动人口的竞争。

S村周围交通便利,涌入了大量外地的年轻打工者,这些农民工群体大多受到了城市文明的辐射,他们和S村失地农民相比不仅具有年龄、受教育程度以及工作经验的优势,而且他们具备积极的就业意识和市场意识,加之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导致失地农民在就业上不具备很好的竞争优势。

2.4 农村职业教育缺失

对S村职业培训情况的调查显示,缺乏针对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一是S村没有专门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现有的培训组织都是当地政府临时组建的,而非常设的组织。其次,就现有的培训项目来看,缺乏针对这些年龄偏大、知识技能匮乏的失地农民的项目。其三,对失地农民的培训没有硬性要求,加之失地农民培训弹性大,约束力不强,导致培训率低,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3 加快S村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失地农民就业的制度支持

S村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地方政府要发挥公共服务的职能,从制度建设上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再就业。

3.1.1 当地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倾斜,帮助失地农民就业。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优先录用失去土地的农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发挥财政的转移支付功能,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金,这部分资金用来补贴失地农民职业技术培训费用;或奖励、补贴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工作单位;或有偿扶持S村失地农民办理集体企业、个体经营。

3.1.2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一是要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将S村失地农民纳入这个平台,建立工作档案,对他们的就业状况进行实时监管,并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中介服务等;二是由政府牵头,在村中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三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与各类职业中介组织的联系,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网上问答区等,为失地农民提供更贴切的服务。

3.1.3 要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在S村建立失地农民的失业补偿机制。补偿的内容应包括货币等硬性补偿和职业培训等软性补偿;补偿前应对补偿对象划分等级,实行差异性补偿等。

3.2 完善失地农民就业经费保障

3.2.1 要解决经费来源问题。前期主要从地方政府相关专项就业经费和民间社会多渠道筹集专项就业经费,后期以S村村集体经济流动资金为主。

3.2.2 建立相应的基金。地方政府应建立就业培训专项基金,拓展培训服务渠道,资助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应建立失地农民创业基金,将S村失地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范围,提供就业扶持。建立失地农民失业基金,为失地农民融入新生活提供坚实后盾[2]。

3.2.3 对S村失地农民中的创业者给予经济上的优惠政策。如在创业初期减免营业税;金融机构在贷款时给予优惠政策;政府和相关法人协商减免其所需要设施的租金等。

3.3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3.3.1 成立创业中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创业中心可以为失地农民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指导、信息咨询、公布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创业服务。创业中心负责考核创业者本身的创业动机及所具备的能力。创业中心可以与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培训机构等相关机构形成联动机制,帮助S村创业者选择创业项目,进行创业指导。

3.3.2 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S村周围交通便利,对服务业的需求会逐渐增加,开发社区服务岗位,可以推动第三产业发展。而且,已经建成的S新村的公共服务还不完善,可以把S新村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项事业结合起来,为失地农民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实现失地农民在家门口的就业。

3.3.3 引入市场机制,发展村镇企业。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使村集体经济在组织制度、经营机制上进行市场化改革,同时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3.4 提升失地农民就业能力 提高就业能力是失地农民实现可持续就业的根本途径[3]。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只是外因,只有通过内因,开发其就业能力,加大人力资本存量,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3.4.1 转变就业观。政府要积极引导S村失地农民对新身份的认同,定期在村内广播、网上宣传或者开办一些培训班,加强农民的基础文化知识,转变就业观念,普及相关法律常识,当地政府帮助他们积极投入到自身建设,提高文化素质。

3.4.2 开展劳动就业培训。劳动就业培训可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牵头,与一些高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相结合[4],针对失地农民提供职业素养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并授予所有培训合格者资格证书。

3.4.3 加强邻里关系。当地政府应多举办相关活动,加强S村失地农民间联系,增强其集体荣誉感,促进互帮互助,共同创业就业。

失地农民就业是一项长期的工程,S村有一定的代表性,一些位居优越地理位置的城中村失地农民因为依赖出租红利而忽视长期就业。要改善这种状况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引导与辅助,也需要失地农民的观念转变及自身素质提升,使这一群体积极适应城市生活。

参考文献

[1] 翟年祥,项光勤.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的制约因素及其政策支持[J].中国行政管理,2012(2):50-53.

[2] 田富强.西安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29):16570-16571.

[3] 李国梁.可持续生计视角下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开发[J].开发研究,2014(1):27-30.

[4] 周青浮.“城中村”农户的城市化响应能力探究[J].开发研究,2013(2):101-104,133.

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AGIL”模型是一种用于分析社会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理论范式,被广泛应用于不同社会系统及其子系统发展要素的诠释。农民工教育培训属于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通过借鉴“AGIL”模型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农民工教育培训存在对于经济社会需求适应性差、培养目标单一、相关规范制度践行力不够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总结基于“AGIL”模型的农民工教育培训实现路径包括:提升供需双方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明确供需双方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目标;促进供需双方与中介机构的有机整合,加强制度与文化建设。

关键词 “AGIL”模型;农民工教育培训;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一、问题提出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充斥着三类就业难群体,分别是大学生、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就这三个群体而言,大学生接受的正规教育最多,人力资本中的知识积累较丰富;下岗职工具备一定的经验和技能,人力资本中的技术沉淀较丰裕;农民工在以上两方面都比较欠缺,因此其就业状况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我国的城乡差距仍然巨大,这就需要确保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实现就业难群体的脱贫致富,从根本上实现以城乡融合与均衡发展为特征的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根本在产业,产业的活力在优化,优化的主导则需要落实在生产要素,而劳动力是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唯一活要素。作为劳动力市场不可或缺的主导要素,无论是继续坚守城市从事二三产业,还是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背景下返乡创业,农民工人力资本普遍欠缺,市场议价能力较差,就业存在严重的内卷化现象。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对劳动力的标准化需求与农民工群体劳动力贫瘠化供给之间的不对称,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通过为农民工提供合适的教育培训机会,提升其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使结构性人力资本供给质量全面升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求职技能具有非常明显的行业特征,替代性较差,无法实现素质就业,这种情况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结构与劳动力技能结构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人力资本就业质量提高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作为人力资源的农民工如何实现高质量就业,其关键点在于要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之间的均衡匹配[2]。虽然非技能型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只能满足非技能型工作的要求,但是其可以通过相应教育培训成长为技能型劳动者。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大环境下,如果劳动者自身行业技能无法通过适当教育培训与劳动岗位实现良好匹配,或者无法通过教育培训实现行业间的适度转移,将会降低这一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议价能力,增加其失业率。因此,我国劳动力市场有必要建立规范的、有针对性的劳动力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农民工群体就业的专项指导,通过增强农民工职业技能降低其失业率,提升农民工的工作匹配效率,最终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现实的教育培训过程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如何以最迅速有效的方法实现农民工“获取教育培训信息”与企业“提供合适岗位”之间的高效衔接与反馈,通过克服劳动力市场人职匹配时滞问题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效用最大化,使农民工群体成长为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人力资本支撑,在解决这一问题上,“AGIL”模型值得借鉴参考。

二、“AGIL”模型内涵解析

1953年,作为结构功能主义领袖人物之一的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提出了名为“AGIL”的社会学模型,用来对功能主义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研究。该模型设定任何行动系统都必须满足四项基本功能要求,即适应功能(Adaptation)、目标功能(Goal)、整合功能(Integration)和维模功能(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3],简称“AGIL”模型。“AGIL”模型指出,一定的价值体系会通过影响行动者的主观取向导致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结合,而不同要素间的结构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可以维持系统生存并发挥一定的社会功能。虽然“AGIL”模型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但并不妨碍其在关于社会系统研究中的充分应用。

按照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理论诠释,“AGIL”模型中的适应功能主要是指任何系统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为了可以生存发展下去,系统中的各要素必须通过各种手段适应环境,进而使环境对自身产生更大的包容性,并且从环境中获取所需资源。目标功能则是在适应环境的基础上,系统各要素明确自己的目標导向,不断培养自己的技能并把其内生为能力实现系统目标。整合功能是系统中的各要素需要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相互配合,通过相互作用成为一个可以发挥“1+1>2”作用的整体,实现系统功能。维模功能则是在整合系统各要素的基础上,通过持续调整自身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以上四种功能构成了社会系统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任何社会系统都必须服从以上四种功能,如果要取得均衡和维持这个系统继续存在,它们必须得到充分满足。”[4]同时,以上四种功能反映了有机体的系统与有机体的某种需要之间的相互联系,彼此之间紧密关联、相辅相成[5],为研究不同层次行动系统提供了功能分析框架。农民工教育培训无疑属于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运用塔尔科特·帕森斯的“AGIL”模型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系统的适应、目标、整合和维模功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三、“AGIL”模型视角下农民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对就业环境适应性差

由于农民工社会身份和地位的特殊性,与之对应的农民工教育培训系统无疑构成了社会系统中比较独立的子系统,农民工教育培训以外的所有社会因素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环境。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适应功能主要体现为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相应社会环境的主动协调性,其发展方向应该是一个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较为稳定的开放系统。农民工教育培训对社会环境的适应,具体表现为通过教育培训,农民工可以成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获取报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实现稳定就业及产业融入,进一步推动现代化的发展。目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于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明显增加,这就不可避免造成了高技能劳动力供求缺口日益加大及劳动力市场技能回报不断上升。我国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社会环境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的数量、质量和结构都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就无法达成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数量方面,随着传统“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农村新增人口的数量会呈现绝对下降趋势,这会在无形中减少我国人口基数。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也出现明显萎缩,其中农民工占了很大比例,意味着劳动力整体的供给状况不容乐观。正是由于人口数量不断下降,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把传统人口密集型增长方式转变为技术密集型增长方式,这就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农民工人力资本提升而言,教育培训无疑是最佳选择,但现实是我国参加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数量不容乐观。2016年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28171万人,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占32.9%[6]。以上数字反映了我国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人数比例较低,覆盖面较窄,无法实现农民工全面享受教育培训带来的现实成效和潜在收益。

在质量与结构方面,我国农民工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技能素质欠缺,人力资本禀赋不高,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外出就业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其中文盲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2%,初中文化程度占59.4%,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6.4%[7],农民工文化素质低不可避免被禁锢在体力型劳动层面,无法实现技能型劳动就业。而对企业的调查显示,高级工程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2.45、2.11和2[8],结构上的矛盾再次凸显,同时意味着农民工无法满足企业对于劳动力的现实需求,也就不可能实现其由单纯谋生向追求归宿感的延伸、由忍耐坚持向追求权益平等的延伸,更无法企及由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向实现自我价值的延伸。总体来说,文化素质低下,相应教育培训缺失,或者接受的教育培训与社会需求结构脱节,就业信息不对称,社会需求无法及时反馈到农民工教育培训系统中,再加上社会与企业对于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够重视,造成了农民工职业技能缺乏,无法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新兴业态发展需要,也就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造成劳动技能层面的结构性失业。

(二)农民工教育培训目标不明晰

设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并且努力达成是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前进方向,目标功能强调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与经济的顺利接轨,满足经济社会的实际需求。具体来讲,农民工教育培训目标应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类型而变化,是对农民工提出的特定要求,也是教育培训目标在农民工能力提升方面的具体化。规定农民工职业水平的发展方向,对于农民工人力资本积累的基本环节起着根本导向作用,是农民工教育培训活动实施的预期结果和归宿。国际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和贫困人口中人力資本的重要性高于发达国家和富裕人口[9]。这也就意味着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中国,通过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来提升我国人力资本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目标功能需要注重教育和培训两个不同层面的目标设定:农民工教育不同于大众教育,是以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为受教对象的特殊教育,更加侧重于在已有普及教育基础上的特色习得。这一特征要求教育内容必须与农民工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对农民工的生产生活起到积极作用,内容浅显易懂以便于吸收;教学方法应多样化,侧重社会式的教育方式;教育时间与农民工休息时间相符;教育地点最好选择在农民工聚居地,布置要干净、整洁,配备基本的桌椅及教学所需资料和设备。相比教育而言,作为另外一种人力资本获取形式,培训是指劳动力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后对特定技能的习得过程。在微观层面,农民工培训强调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进行的不同层面的岗位培训,通过高质量的适用性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减少结构性失业。总体来看,农民工教育更加倾向于农民工发展层面的习得,而培训层面则更加接近农民工生存层面的需求,其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见图1。

根据图1,农民工在参与劳动力市场过程中的职业化进程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基础教育层面、职业培训层面和职业教育层面,这三个层面依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满足农民工人力资本自身不同层面的需求。在基础教育习得的基础上,农民工培训可以满足这一群体生存层面的现实需求,而农民工教育与其发展层面相对应。教育和培训是两种目的和内容不一的活动。教育是提供和获得一般知识的手段,主要用于获得今后个人职业适应和发展的基础知识与职业技能,农民工教育则是在了解农民工现有文化知识水平基础上,以提高其知识水平和城市适应能力为主要任务的教育,所以此类教育应该是成人教育,强调补偿教育,让这一群体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培训更加侧重于提供和获得专门性劳动技能的手段,用于提高受教育者目前持有职业的技能,一般是非学历性的,农民工培训更应该注重实用性。因此,十分有必要在长线教育与短线培训结合的基础上,构建符合农民工特征的教育培训系统。

(三)供需双方整合未达成效用最大化

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在农民工教育培训领域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培训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农民工教育培训必须面对且解决的重要问题。农民工教育培训资源主要分为人力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三方面。人力资源是农民工教育培训中最珍贵的资源,也是最具有能动性的资源,其整合涉及到各主体在教育培训目标设定上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使教育培训资源达到最优配置,提高教育培训绩效。由于农民工教育培训产品性质既属于私人产品,同时又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导致农民工教育培训涉及主体广泛,既包括农民工自身,又包括政府部门、用工单位和职业培训机构等[10]。要想实现整体效用最大化,就需要各教育培训主体在遵循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博弈各方反应趋于一致,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或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充分发挥稀缺资源价值。经济资源主要指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各类基础设施和运作经费,其整合需要在政府财政和企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社会捐助,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资金来源的多元化,走出一条切合实际的农民工教育培训发展道路。社会资源主要指农民工教育培训活动中为了实现自身目的所需要具备或可供利用的一切条件,具有地域性、结构性和功能性等特征。对于农民工教育培训而言,特定的社会资本存量和结构要求相关主体通过建立若干关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以期达到目标最优化,实现教育培训的初衷。

(四)制度规范与文化氛围缺失

维模功能主要强调文化对系统的稳定作用。在农民工教育培训过程中,用工单位的企业文化和规范制度等因素对于农民工教育培训起到维持功能。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全体员工共同的精神、观念、风格、心理、习惯等的总和,具体可分为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三个层面,其中以精神层中的价值观念体系最为重要。企业文化具有导向、凝聚功能,一旦形成,就会对其成员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并具有延续性。相对于柔性的企业文化,规范制度比较刚性,并且带有强制性。农民工教育培训系统庞大复杂,要有条不紊地推动其前进,不能离开潜在模式维持功能的发挥,潜在模式维持功能可以被看做农民工教育培训系统演进的动力机制[11]。当前,许多企业并非系统性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或是文化建设过程不够系统化,各类相关规范制度也不够完善,潜在模式维持功能日渐式微,制约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发展。因此,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企业的锐意进取和开拓创新,需要构建并维护系统合理的文化与制度。

四、基于“AGIL”模型的农民工教育培训发展对策

(一)提升供需双方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菲利普·库姆斯(Coombs.P.H.)认为,由教育体制与周围环境变化不同步造成的供需双方之间各种形式的不平衡才是真正的教育危机[12]。农民工教育培训现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无论从数量、质量还是结构方面都与社会环境之间存在不协调,进而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与经济社会进步。因此,平衡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是适应功能的基本要義。目前,我国经济社会需要一支水平高、素质全、职能优的工匠队伍,通过教育培训使农民工具备以上工作能力不仅可以缓解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使两者达到平衡,而且也可以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社会环境变化的密切联系互动,使这一劳动力群体始终保持对于经济发展的敏感性,紧跟社会前进步伐,适应社会环境动态变化需求,在不断进步完善中保持适应性平衡,这也是农民工教育培训适应功能提升的未来方向。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作为劳动力市场信号的工资和就业数量等一系列指标,应该成为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安排和结构调整的主要依据[13]。只有在不同信号提示下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作出及时反应,才能使农民工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需要,使教育培训发挥应有功效。

同时,农民工教育培训又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独立有机体系,享有高度自主性,其功能提升取决于教育培训内容与形式的与时俱进。因此,十分有必要在提升农民工教育培训适应功能方面采取适当措施:一方面,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农民工教育培训主体的职责,保证各主体间信息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建立统一和谐的教育培训机制,更好地为农民工教育培训提供统一明确且井然有序的体系指导。另一方面,加强信息中介结构设置,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在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社会需求之间建立信息互通渠道,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教育培训空位,为农民工教育培训提供关于社会需求的及时信息,进而有目的地提升农民工用来适应社会的各种技能。此外,还要建立一种市场信号生成机制、传导机制、调整机制和需求导向型的教育培训体制,使得这种体制既符合教育培训发展一般规律,又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实现教育培训的功能借鉴与本土化融入。

(二)明确供需双方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目标

在科学合理的目标设定前提下,努力达成这一目标是农民工教育培训必须践行的方向。目标功能主要体现在农民工教育培训目的方面,强调农民工教育培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教育培训成果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上应当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个体差异性,针对不同资源禀赋进行分层次、分类型甄别,使教育培训内容在兼顾公益性与满足市场需求前提下具有强针对性,培养符合产业要求的产业工人和技能工人。

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目标功能需要根据新形势制定出新的实施方案。在我国由劳动和资本密集型经济向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既要强调技术密集程度,又要照顾农民工自身人力资本特点和经济发展不同阶段。这就需要在教育培训实践过程中紧密结合行业需求,针对情况各异的企业现状与农民工的不同层次,制定差异化的教育培训方案,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在此过程中,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农民工教育培训主体,既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层面,也涉及到农民工自身。所以,在进行目标功能维护时,应根据主体自身客观条件差异性而有所侧重,如政府和社会层面可以侧重于农民工发展层面的教育,相关企业和农民工自身可以倾向于生存层面的培训,这样,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相结合,有的放矢,可以使农民工教育培训目标功能的实现事半功倍。

(三)促进供需双方与中介机构的有机整合

农民工教育培训功能的改善,关键在于加强人、财、物三方面的协调性和凝聚性。首先,提高农村教育质量需要高质量的教师和培训师,要求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以及用人单位这些提供教育培训的主体自身师资力量过硬,对农民工进行系统全面的职业知识、技能、态度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农民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打下良好的知识文化基础,最终实现自身价值。其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需要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内容,使农民工具有以就业为导向的一技之长,并且最终实现体面劳动和幸福生活,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最后,农民工是教育培训过程中最具有积极主动性的主体,应在自我判断基础上辨别劳动力市场所需人力资本技能,通过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完成自身人力资本积累,以期与企业人才需求实现无缝对接。

农民工教育培训整合功能的经济资源方面,应注重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有效保证,摒弃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承担主体的模糊性,使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共青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社会资源层面,充分利用各种社会网络达成信息共享,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浪费。在以上各项资源内部有效整合的基础上,三项资源相互间也应该互通有无,协调配合,以期发挥“1+1+1>3”的资源整合优势。

(四)加强制度与文化建设

农民工教育培训维模功能体现了意识形态、精神氛围与规范制度等文化因素在农民工教育培训中的作用。作为一个独立系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顺利实施和发展有赖于维模功能的有效发挥,这主要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瞬息万变,其内在不稳定性导致系统功效的发挥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要求农民工教育培训过程在维持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突破传统观念束缚和保守思维定势,进行开拓创新,使这一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民工教育培训维模功能的发挥,需要加强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教育培训中文化因素的建构,尤以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为主。除了通过长期训练和短期培训得以传授行为模式之外,农民工职业还体现了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14]。涂尔干(′Emile Durkheim)认为,“任何职业活动都必须得有自己的伦理”[15]。因此,职业道德建设至关重要,可以自发地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很大程度上使农民工这群特殊从业者具有较强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企业文化的形成其实是一个渐进过程,是从“无力文化”到“强势文化”的发展过程[16]。企业是农民工的雇主,应该丰富农民工的娱乐、文化生活,积极倡导企业家精神,从长远眼光出发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消除各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使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民工职业文化的营造需要教育培训长远的战略目标、健康的价值观念和合理的运行机制,营造的核心在于创新文化培育。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创新文化构建应该把创新精神和理念有机融合,完成创新文化架构,确立农民工创新文化的发展目标,深化对农民工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营造创新文化的良好氛围,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健全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从观念引导到行动实践的跨越,使农民工教育培训向着不断开拓创新的方向前行。

基于“AGIL”模型的适应功能、目标功能、整合功能和维模功能,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实现路径见图2。

无论是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还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工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参与度都很高。参照“AGIL”模型中的适应功能、目标功能、整合功能和维模功能,如何从新产业、新业态中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通过提升自身职业能力尽快适应市场变化,积极参与到三大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契合,农民工教育培训给出了启发性答案。

参 考 文 献

[1]高哲理.农民工工作搜寻行为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

[2]刘渝琳,熊婕,郑效晨.异质性劳动力与岗位的匹配研究:基于纳什均衡对我国失业与用工荒问题的解读[J].管理工程学报,2016(2):56-63.

[3]孙立平.社会学导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78-79.

[4][美]帕森斯.经济与社会[M].刘进,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16.

[5]韩俊.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104-105

[6][7]国家统计局.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 (2016-07-21)[2017-10-10].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120427_402801903.htm.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16年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EB/OL].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jiuye/gzdt/201610/t20161027_258227.html.

[9]Psacharopoulos, G.1984.Contribution of Education to Economic Growth: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s[M]//In: Kendreck, J.W.,ed.,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s of Productivity and Causes of the Slowdown. Cambridge, Ballinger: 335-360.

[10]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课题组.非正规就业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多主题博弈分析[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144-147.

[11]Xiuli Yang.Order-oriented Vocational Education for Migrant Labors during China’s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C]//Proceedings of the 3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rts, Design and Contemporary Education[C]. 2017: 697-699.

[12][美]菲利普·库姆斯.世界教育危机——八十年代的观点[M].赵宝恒,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36-37.

[13]蔡昉,都陽,高文书,王美艳.劳动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现实[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56.

[14]李强.职业共同体:今日中国社会整合之基础——论“杜尔克姆主义”的相关理论[J].学术界,2006(3):36-53.

[15]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99.

[16][美]弗雷德.鲁森斯:组织行为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137.

Key words AGIL model; system; migrant workers’ education and training; development analysis; innovation

Author Yang Xiuli, lecturer of 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是边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边区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边区农民法制教育从边区实际出发,着力培养平等观念,推行男女平等,第一次在中国农民的观念中种下了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的种子,培养了中国农民的规则意识,激发了广大边区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边区和谐,为当代社会主义农民法制教育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农民法制教育;历史启示

陕甘宁边区政权时期,边区政府为了推行边区法律在边区农民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法制教育,积累了丰富和有益的经验。但是,目前学界对这一领域鲜有研究,致使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所积累的历史经验,在当代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掘与借鉴。本文依据陕西省档案馆保存的珍贵史料及其他文献,对边区农民法制教育进行初步探讨,以希望对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相关问题能有深入的认识,并希望能对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农民法制教育有所裨益。

一、陕甘宁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社会背景

边区政权建立后,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与边区政府在宪法、政权组织、土地、减租减息、婚姻家庭等领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在边区政权存续期间,虽然边区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在边区农村,各种落后的习俗仍然很盛行,特别是买卖婚姻和宗祧继承等落后的社会现象普遍存在,等级制度与男尊女卑的现象也尤为突出。边区高等法院于1944年5月至6月对边区风俗习惯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收集与整理,并编辑了《各县有关民生的风俗习惯材料摘录》(以下简称《摘录》),《摘录》中收集到了大量的买卖婚姻和宗祧继承的民间落后习俗。

边区法制是在全民族抗战的大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边区政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型政权,既负有组织一切有抗日意愿的人士参加抗日战争的使命,又要肩负改变边区落后的社会经济结构的任务。政权的性质决定了边区法律是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同时也决定了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边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法制教育。

在战争环境之下,边区政府首先要稳定边区的社会秩序,发展经济,以激发边区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但是由于边区法律与边区风俗习惯之间的差异,边区法律不被部分农民所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党和边区政府要推行边区法律绝不能一味地采用强行方式推行。

边区的实际情况,需要边区政府在边区农村进行广泛而又深刻的新民主主义法制教育,消除其思想中落后的、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不相容的成分。只有这样,才能使边区农民有良好的新民主主义的法律意识,也才能为边区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实现基础。因为,新型的抗日民主政权,需要得到农民的支持,但不能一味地迁就边区农民的落后习俗,而应在保护农民利益之下,使其明白边区法律是维护其利益的,从而使其对边区法律能够理解与接受。

二、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

边区政府在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时,始终以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为指导思想,始终以维护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宗旨。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和建设一贯坚持的正确思想。边区在对农民进行新民主主义法制教育时,始终以实事求是为指导思想,使边区农民法制教育切合边区的实际,不脱离边区农民的实际。

边区劳动人民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边区的广大农民不再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而成为抗日战争的主要力量,边区农民有权参加政权建设,参与边区民主管理。边区政府在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时,首先承认广大农民是教育的主体,是边区法制教育的主要力量。党和边区政府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时,不是脱离边区广大农民来进行的,而是在依靠边区农民的前提下推行法制教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农民自己的自觉行动,自己教育自己,使边区农民树立新民主主义法制观念,因此,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是以群众路线为指导思想的。

三、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

边区法律的目的是要在边区建立新型社会秩序和生活方式,如边区为了提高妇女地位、实行男女平等,规定废除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由与一夫一妻制。所以边区法律所确立的行为模式与边区农民千百年来养成的习惯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对于边区农民而言,边区法律的很多内容是陌生的。在这种情况下,边区首先要教育农民知法与懂法,需要边区农民对边区政府与边区参议会制定的法律有所了解,知道其基本内容与精神。其次,要培养农民遵守法律的意识,即要培养农民守法的观念与意识。知法、懂法、守法构成了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

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雷经天指出:“现在我们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这是各革命阶级联合统治的新中国,又是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新中国,新中国需要法律,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宣传废除束缚人民的旧法律,须颁布新的法律(《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这种法律是能够代表各个革命阶级的利益,又是能够实行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

边区法律是以落实党在抗战期间的统一战线政策为使命之一,所以边区法律将照顾边区各阶层与阶级的利益作为基本内容。例如,边区法律为了保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宣布了地主与债权人减租减息。同时,为了保护地主与债权人的利益,又规定了农民和债务人交租与交息。在对抗日战士的婚姻提供特殊保护的同时,又规定抗日战士之妻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离婚自由权。因此,教育边区广大农民知晓与了解边区政府法令的基本内容与精神就成为边区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的起点。

边区农民法制教育,从边区实际出发,着力培养农民认同边区法律,接受法律的规则意识,并努力克服在农民中存在的小农经济意识,从而在边区农民中培养平等意识,破除男尊女卑观念。知法和懂法,不仅需要向农民宣传法律,更要使农民认识到边区法律是以保护自己利益为出发点的。

史料显示,边区政府即是通过平等观念的培养,树立边区农民的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在边区农民中进行新民主主义的法制教育的。例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939年)在第二部分之民权主义中明确指出:“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实行自愿的婚姻制度,禁止买卖婚姻与童养媳。”《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进一步明确规定:“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除司法系统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或处罚,而人民则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1942年)再次重申:“本条例以保障边区人民之人权财权不受非法之侵害为目的。”(第一条)“边区一切抗日人民,不分民族、阶

级、党派、性别、职业与宗教,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及思想、信仰之自由,并享有平等之民主权利。”(第二条)“保障边区一切抗日人民的私有财产及依法之使用及收益自由权(包括土地、房屋、债权及一切资财)。”(第三条)

教育边区广大农民遵守边区法律是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核心。谢觉哉指出:“有了法制禁令就得遵守。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累进税率、禁走私、禁鸦片、禁酒糖……法禁不当,可请求修改,未修改前,不能变动。”但是法制教育所强调的守法观念与意识的树立不但需要依靠法的强制力,更与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的行动相关联。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是要培养边区广大农民自觉将边区法律作为自己的行动模式,注重边区农民在思想上自觉接受边区法令。

四、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基本途径与方法

边区政府为了培养农民的新民主主义法制观念,推进农民法制教育,采取了以下卓有成效的途径与方法:

其一,在农民中大力宣传边区法令。通过举办抗属学校或训练班,发展边区内的社会教育,广泛采用人民所喜欢的各种形式,如戏剧、民歌等,扩大民众剧团,切实建立乡村中俱乐部的文化娱乐工作,以及采取措施切实设法吸收广大妇女群众通过参加各种妇女组织等各种方式,宣传边区法令,对农民进行法律教育,培养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与意识。

其二,通过适用边区法律对边区农民进行法制教育。边区适用法律的方式首先是指边区政府机关适用边区法律的活动,边区政府通过主动适用法律,推行边区法制,改变与调整社会关系,对边区农民进行了有效的法制教育。例如,为了巩固边区土地革命的成果,保护劳动人民的土地所有权,边区实行了土地房屋登记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核发土地所有权证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不仅有力地宣传了边区法制,还使边区广大农民认识到边区法律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法律武器,从而养成了自觉地接受边区法律的意识。又例如,边区婚姻法律确立了结婚应以领取结婚证为成立要件后,边区的广大先进青年踊跃到政府领取结婚证的史实,就有力地证明了边区政府积极主动地适用法律,调整边区社会生活,对农民新民主主义法制意识的培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边区适用法律的另一重要方式是边区司法机关通过适用法律裁判案件的活动对边区农民进行法制教育,这也是另一有效途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边区司法机关新型审判方式的典型代表之一,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将审判与调解相结合,不仅裁判了案件,更重要的是,在裁判案件的同时,向人民群众宣传了法律,教育了边区的广大农民,因此,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仅是边区的审判方式,更成了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有效方式之一。林伯渠1944年1月6日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诉讼手续必须力求简单轻便,提倡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以便教育群众。”。

但是,我们在研究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时,还应该认识到,边区在培养广大农民的新民主主义法制意识时,注重从思想上进行教育,而不仅仅依赖于采取强制的方式。例如,边区婚姻法律规定:禁止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媳及童养婿(站年汉)。对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边区曾规定没收其20%至60%,余数归还出财物之本人。没收的财物,充作当地公益事业之用。但是,边区法律的这一规定,与边区农村大量的买卖婚姻存在一定的张力,若严格执行禁止买卖婚姻的法律规定,反而会造成部分群众不理解,进而影响到边区的稳定,影响到抗日战争的进行。

对此,边区高等法院提出:“对此案件应本一届参议会通过之婚姻条例处理。对未达结婚年龄之早婚及买卖婚姻均应予以撤销,买卖婚姻的财产应予没收。但这只是说要起诉到司法机关才这样处理,若未起诉,则司法机关不必干涉。因这种恶劣风俗由来已久,非一下子所能禁绝,这是一个长期教育的过程。因此我们不能采取普遍的干涉主义,那是干涉不了的,罚不胜罚的,会脱离群众。”显然,边区高等法院已经明确认识到,改变边区农村中的买卖婚姻,应是一个长期教育的过程,需要在思想上解决问题,采取渐进的政策,而不是采取急于消灭的态度。

五、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启示

当代中国,乡村格局虽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乡土色彩依然浓厚,农村人口还占有中国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各种民间习惯仍在农村中有着深远的影响力。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经验对当代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然有以下启示:

其一,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是为了推行边区新型法制,改造边区落后的社会习俗,以维护边区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宗旨,以培养边区农民的权利意识与主体意识为出发点。边区法制确认了广大劳动人民应该享有的各种利益,以保护人民群众的人权与财产权为基本内容,坚持在边区法律中贯彻平等观念。与此相统一,边区农民法制教育的出发点在于培养权利意识与主体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广大农民缺少权利意识,更缺乏主体观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培养起权利意识与主体观念,才能增强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培养其自觉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进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立与巩固。

其二。边区农民法制教育重在从思想上教育农民接受边区法律,将法制教育与农民认可和接受边区法律相联系。法制教育在于社会成员能够自觉地产生与现代法律相一致的法律意识,而法律意识是人内心的一种自觉指引。靠着这种源于内心的自觉,法律被社会成员自觉地信仰,守法成为人的一种自觉活动。边区对于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时,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这一问题,将教育广大人民接受边区法律,确定在思想层次上。

其三,边区政府对边区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时,采取了渐进的政策,逐步树立边区广大农民的新民主主义法制观念。因为中国在传统上缺少法制观念,特别在广大农村,受乡土社会宗族传统的影响,支配农村生活的是传统习俗与人情。因此,要想彻底改变落后习俗对边区农村的支配,首先要改变农村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思想的改变须建立于社会结构与文化的变化之上。而边区社会结构与文化的改变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边区农民法制教育采取的是渐进的方式。这反映在边区对落后习惯的态度上,“边区虽然反对落后习惯,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政府并不急于消灭它们,而是在司法工作中,有条件地容忍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其逐步加以改变”。

总之,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是边区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它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前提与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边区政府的努力,边区打破了束缚中国农民的旧观念与旧思想的影响,牢固地在中国农民中树立起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与平等观念。边区农民法制教育所积累的丰富的、成功的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的重要财富之一,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农民法制教育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农民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农业发展,离不开农民素质的提升。发展农村远程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信息素质及经营管理素质,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现阶段,发展农村远程教育需要多方配合,政府支持,资源支撑,法律保障,还需要留住人才、培养人才,走地方高校参与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 农村远程教育;科技文化素质;信息素质;经营管理素质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农业强,必须走现代化的农业道路。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现代素质,也就不可能有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民素质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又是发展中国家提高农民素质的战略举措。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打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1 农村远程教育的含义及特点

远程教育是起源于西方的教育民主化和学习终身制的教学理念,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网络教育3个阶段。农村远程教育是“通过对各种科学技术手段以及教育手段的综合应用,使农村劳动者能够公平的享受继续教育的机会”[1],提高农民素质的一种区别于传统课堂教学的新型教育形式。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1 教育对象大众化

农村远程教育基于广播电视技术、卫星接收技术、互联网技术3种形式,其优点是覆盖面广,可以对全国各个地方的农民进行教育,做到了地域的广阔性。此外,远程教育充分考虑了不同学员的实际,为不同学历、不同背景、不同职业的农民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了可能,做到了人员的广泛性。

1.2 教育资源共享化

远程教育尤其是现代远程教育更多地依靠于互联网体系,绝不是封闭的体系,而是开放性的。它采用的教学模式绝不是单纯的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而是点对面,一点对多点的放射性体系。因而能做到“多个点的知识、技术和信息的集合,各个点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2]

1.3 教学手段灵活化

农村远程教育的远程性决定了它是没有围墙的教育,所以其灵活性是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比拟的。它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采用任何方式进行灵活教学。不同于传统课堂的“以教师为中心”,更加突出“以农民为中心”,采用广大百姓喜闻乐见的电视、广播、视频指导、短信告知等方式进行灵活教学。

2 农村远程教育对提高农民素质的作用分析

农村远程教育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解决农民信息贫困,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究其根源在于其全面提高了农民素质。

2.1 农村远程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带动农村文明程度

受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影响,农民的思想观念停留于小农意识,缺乏对新生事物的认识;文化层次不高,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大都流入城市,留守在农村的农民文化程度集中于小学和中学水平;他们崇尚封建迷信,赌博之风盛行;法律认识程度低,情大于法的现象突出,法律维权意识淡薄等。

农村远程教育借助于政府资助、采用“三网合一”的方式,开展为“三农”服务的学历教育,极大地解决了农民求学资金、时间上的限制,为广大农民提供再次学习的机会,使他们了解新生事物,掌握社会发展动态,开阔视野,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在培训内容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农民生活实际相联系,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通过开展农民文化节、争做文明公民等活动有助于将农民聚集在一起,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带动农村文明程度。

2.2 农村远程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推动生产技术的科学化

传统的生产模式导致了较为落后的科学技术水平,大多数农民是在日积月累的生活中形成了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所以科技意识不强、缺乏对农业科技的认同,对农业技术持观望态度,更谈不上科学技术的应用转化能力了。

在农村开展远程教育,依托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科技宣传,以讲座、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农民推广科技知识,开办农业科技网传播最新科技信息、评选农业科技领军人物等极大地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了解科技知识,掌握科技应用,将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生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2.3 农村远程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信息素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农民的信息素质是指农民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利用信息、开发信息等方面的修养和能力。造成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的信息贫困。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往往是通过亲戚朋友、左邻右舍、或者村民之间的相互传播,导致许多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信息无法及时、有效获取。因而农民从事的只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无法进行农产品加工,更谈不上与市场接轨。

农村远程教育通过培养农民如何利用计算机和因特网的技术和技巧, 使其具备基本的操作技能,知道何时需要信息、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到哪去找、如何有效利用以及发布信息。在城乡之间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可加快农产品交易的频率和速度,能充分扩大传统农产品的销售规模和交易范围,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发挥区位优势。改善生产和投资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产业化”[3]进而缩小城乡差距。

2.4 农村远程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素质,搞活农产品市场

我国农民的市场意识比较单薄、不能很好的适应和参与市场竞争。“加上我国农户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土地比较分散,农民既缺乏管理和经营的相关知识和意识,又缺乏专业的技术支持,所以很多农民只能做到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家庭作坊的经营方式。”[4]缺乏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素质,就很难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

中国农业大学吕文林教授提出: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要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就需要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素质,既要懂得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了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懂得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5]。可以通过提高农村的广播电视覆盖率,延长广播电视中经营管理节目的时间、打造农业经营管理网络平台等培养农民的创新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营销技术和策略等,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素质,解决农产品难卖的问题,搞活农产品市场。

3 河北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对策研究

河北省农业发展以蔬菜作为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正从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农村远程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是当务之急。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1 政府统筹

要求政府高度重视。作为农村远程教育的主要推动者,政府应做到:一是确定具有地方特色的远程教育项目,根据各地的地理环境、资源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如河北省昌黎县的旱黄瓜,望都县的特色乡村建设等,做到因地制宜;二是必须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农民远程教育的关键是资金,目前农民还不可能进行自我教育投入,必须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带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投资的资金链;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必要的法律和规定,明确职责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如终身教育立法、远程教育版权立法等,让法律为农民远程教育保驾护航。

3.2 拓展资源

丰富的教育资源是开展农民培训的关键。只有优秀的教育资源,才能让农民转变为有文化、有信息、有技能、有管理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为此在资源的开发上应坚持“三宜”原则:因地制宜,开发乡土教学资源;因时求新,开发鲜活资源;因人而异,开发多种资源[6]。在开发的内容上,应包括科学文化知识板块、思想道德法律板块、信息技术板块、农业种植养殖技术板块、农业经营管理板块等以满足不足层面农民的实际需要;在开发的形式上,计算机网络层面采用“流媒体技术,将视频、音频、文本及图示等充分融合在一起,制作成多媒体形式的课件”[7];电视广播层面的采用专家讲座、视频展示、新闻播报等方式,甚至可以采用娱乐节目的形式实行寓教于乐。

3.3 培养人才

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在农村培养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等方面骨干力量的实用型人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个体素质的提升带动群体素质提升。一是加强人才评价和再培训工程,通过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壮大人才队伍;二是调动实用型人才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实用型人才建功立业;三是完善用人政策,强化激励机制,确保留住人才。

3.4 高校参与

地方高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己任,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与特长,积极、主动地投身、参与到农村远程教育的实践之中,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做出积极的贡献。学校教育具有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三大功能,地方高校特别是农业院校应自觉地把广大农民作为自身的社会服务对象,参与远程教育课程学习资料及学习支持服务方式的设计与开发,力求为远程教育提供高质量、实用型的教育资源及教育技术。贯彻“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利用地方院校尤其是农业院校的学科优势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带头致富的实用型人才,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 结语

提高农民的素质是一个系统化工程。大力发展农业,必须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全面推进农民整体素质提升,做一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职业农民。

参考文献

[1]张红敏.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4(9):20.

[2]张三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重要支点[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07(2):9-11.

[3]徐静.“信息分化”背景下农民“信息贫困”问题研究[J].消费电子,2012(8):147,149.

[4]戚忠娇.我国新型农民素质培养问题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4:23.

[5]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素质[EB/OL].(2015-03-10)[2015-06-22]http://www.ngx.net.cn/zfzbc1/jmnr/201503/t20150310_167577.htm.

[6]王强.农村远程教育教学模式的探讨与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08(11):115-116.

[7]孙素芬.开展农村远程教育培训 提高农民整体素质[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3(4):5-8.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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