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爱范文

2023-09-22

公平的爱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平价格;价格机制;交易势力

毕占天(1986-),女,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资源经济;杨群(1967-),男,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江西理工大学副教授,深圳市中金岭南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经济学。(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系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江西有色金属企业跨国并购研究”(项目编号:YCl0A067)及“国际矿产品价格波动对江西矿产品贸易影响研究”(项目编号:YCl0A065)的研究成果之一。

一、公平价格机制理论支点

价格理论的核心为马歇尔的均衡市场价格,在这个均衡点上的价格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时点公平价格,它是缩小现实市场与完美市场之间差距的参照和标准。

在马歇尔的理论框架下,均衡价格即为市场公平价格。在现实经济中,马歇尔的完美均衡,趋近于马歇尔均衡公平价格一定区间内的价格都往往并不能实现要以被看作是现实意义上的公平价格,可以被称作次优公平价格。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出一种能够调节资源产品价格,使其趋近于均衡价格,马歇尔均衡价格仅仅为供需平衡的一个时点价格,只体现了结果的公平,公平价格应当还包括起点和过程的公平,即在前提条件公平的基础上,在各项条件得到满足的过程中最终达到结果的公平。对某个非完全竞争市场而言,公平价格机制的形成、运行以及管理,主要通过交易平台制度公平、交易标的价值补偿以及交易主体行为公平几个方面来实现。

(一)交易平台制度公平

交易平台制度公平是指在交易活动中对交易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规范,以达到保护交易主体正当合理利益的目的,是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的制度保障,体现的是交易基本框架制度的公平。在本文的研究中,贸易交易平台的公平性主要通过交易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公平度来考察,即制度的公平性。世界贸易组织交易平台关于制度公平的保障,具体体现于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公平贸易基本原则、贸易保障规则、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及例外措施的规定中。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国际贸易交易的管理机构,对于交易主体行为的约束具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既有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又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出于公共道德、生命健康、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目的,成员国可以采用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贸易规制。”世界贸易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成员国对耗竭性的资源产品采取限制性的保护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交易平台,其体系设置能够保证交易起点的公平。交易平台的起点公平主要体现于基本原则、具体的贸易领域以及贸易救济三个层面对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交易平台的公平为基础条件,才能进一步探讨交易标的内在价值以及交易主体的公平性,进而达到三者的相对公平,形成比较公平的价格机制,最终获得交易标的的公平价格。

(二)交易标的价值补偿公平

交易标的的价值补偿公平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标的的显性隐性成本都能够合理地被市场补偿。一般来说,交易物品的生产成本都能在交易过程中得到相对合理的补偿,但是生产之外的隐性成本(如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成本或者资源消耗的机会成本等),由于准确核算的难度较大,未必能够被合理地包含在交易标的的价格之中。交易标的价值公平补偿的研究主要以资源价值补偿理论以及物质流理论为基础。

非再生性资源价值补偿即以货币形式抵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修复、弥补或者替换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费用,并获得资源产出的剩余价值的过程。本文关于资源内在价值公平补偿的研究,主要基于效用论的国际资源物质流理论的思想,对资源内外部成本按照生产过程及对自然界的影响进行核算。物质流分析的基本观点为,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都遵循拉瓦锡的质量守恒定理,即所有物质反应前后的质量是不变的。在经济系统中,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是在进行一系列的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因此也遵从质量守恒定律。

(三)交易主体行为公平

交易主体是指参与交易活动过程的人或组织,国际贸易层面的交易主体主要为贸易参与国或经济组织及贸易行为的执行者,具体来说就是国家、经济组织及产业组织中的企业。交易主体的公平,是指交易双方的产业组织及国际政策交易势力是相对平衡的,不存在一方国家或产业组织势力过大,并且不会导致交易标的的价格严重偏离其实际价值。即交易标的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其内在价值得到公平合理的衡量的情况下,产业组织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能够较为公平地作用于交易标的的供求机制,进而获得较为公平的交易价格。

现实经济活动中不完全竞争条件是常态。平狄克认为完全竞争市场不存在市场势力,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才存在市场势力,并且市场势力会随着市场集中程度加大而提高。垄断竞争理论还认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因此单纯依靠均衡价格机制自发调节并不能够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必须依靠政府对市场势力进行干预,才能够使市场维持在适度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经济生产。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研究是更为贴近经济现实的。

而由于非完全竞争市场自发调节机制的失灵,促使学者开始思考政府规制在弥补市场天然缺陷中发挥的作用,现代经济学更多思考的是如何通过政府及市场的双重作用,使得市场结构更为合理,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置。交易主体行为公平的思考和研究正是发端于此,根据平狄克的观点,市场势力是指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提高价格和限制产量的能力,垄断势力是厂商将价格定得高于边际成本的能力。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进行政府的价格管制,会导致无谓损失。当厂商具有垄断势力时,政府实施价格管制反而能消除由于垄断势力所造成的无谓损失。

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的政策或者制度对产业进行规制,并通过价格机制传导至市场,调节市场结构达到适度竞争。政府规制行为是国家政策势力对不完全竞争市场的调节作用,本质上其调节的对象为产业组织交易势力,政府政策调节下的交易势力包含政府政策势力的作用以及产业组织的交易势力。国家政策交易势力与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博弈的目标,是使市场机制能够合理运行,保持适度竞争,达到资源较为优化的配置。

由此可见,对于交易主体的行为公平的机制研究,是在现实的非完全竞争条件下通过国家政策对交易主体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合理规制,形成适度竞争的市场结构,使得交易标的内在价值在市场机制中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其本质就是国家政策交易势力与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博弈,形成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势力,形成双赢的市场结构的过程。将这一机制扩展到国际贸易层面,交易主体双方都具有国家政策及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国际市场机制调节的合理目标,为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国家政策以及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博弈,形成较为公平的国际交易势力,使国际市场达到适度竞争。

二、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运行机制分析

(一)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体系

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形成以及管理是在资源国际交易平台制度公平的基础上,由资源产品内在价值补偿公平、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公平以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公平几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公平价格机制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交易平台的制度公平,对产业组织势力以及国家政策势力的公平性产生影响,而产业组织势力及国家政策势力博弈形成的交易势力的公平程度影响到产品内在价值补偿的公平度,并传导至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方面,最终形成资源产品的均衡价格。在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中,产业组织及国家政策势力公平性是商品内在价值得到公平补偿的前提条件,三者共同作用决定公平均衡价格的波动区间,而均衡价格的公平程度又能够反映出产品内在价值补偿的公平程度。

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准公共品代际特性、国际贸易制度及信息等约束下,调节交易主体产权契约性交易趋向于马歇尔均衡公平价格的博弈均衡机制。其经济学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包括资源产品内在价值补偿公平机制、产业组织势力公平机制和国家政策势力公平机制的整体调节机制;第二,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具有准公共品及代际特性的补偿性调节机制;第三,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在国际贸易制度规则约束下,由产业组织及国家政策势力共同决定下的契约性博弈均衡机制;第四,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包含生产、交换、分配等交易全过程的“综合”调节机制。

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理论包括的经济学假设为:(1)交易平台制度公平,只有假设制度是公平的(即前提是公平的)才能够探讨过程和结果的公平;(2)交易标的内在价值必须得到补偿;(3)企业和国家作为交易主体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决策的不确定性,只能够实现交易的满意解,但不能达到最优解;(4)交易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如果放任市场自发调节,会导致交易的不公正或者低效率;(5)规模报酬递增,规模化、集中化的生产能够带来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

(二)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的作用机理

选取市场供需模型,来简化分析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作用机制,如图2所示。假设只有两个国家,资源供给国和需求国,其供给和需求曲线分别用S和D表示,S和D的交点O为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公平均衡价格。由于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交易势力,供给国和需求国总是在偏离均衡公平价格的其他均衡点上进行交易。交易势力由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和国家政策交易势力构成。供给国的产业组织和国家政策势力具有向上拉动供给曲线,提高国际市场价格的作用;而需求国的产业组织和国家政策势力具有向下拉动供给曲线,降低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的作用。交易势力对需求曲线的作用同理。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交易势力始终存在,曲线s。表示当供给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大于需求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时,价值合理补偿的最高临界供给曲线,即在这条曲线上形成的交易点A,为供给方交易势力略大于需求方交易势力所形成的现实市场公平均衡价格最上限,此时资源产品的价格为PA。当均衡点位于点B时,该点的均衡价格为PB,大于最高临界价格PA,由此判断点B的均衡价格不是公平的价格,是供给国交易势力过大造成资源的超位补偿而形成的价格;同理,曲线S2表示当需求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大于供给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时,价值合理补偿的最低临界供给曲线,即在这条曲线上形成的交易点C,为需求方交易势力略大于供给方交易势力所形成的现实市场的公平均衡价格最下限,此时产品的价格为Pc(最下限的标准为产品的内在价值能够被点C的价格Pc等额补偿)。当均衡点位于点D时,该点的均衡价格为PD,小于最低临界价格Pc,D点形成均衡价格不是公平价格,是需求国交易势力过大造成资源低位补偿的价格。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推导出位于S1及S2之间的供需均衡区间为非再生资源公平价格区间。

三、结论

以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价格理论为基础,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的形成,是在国际交易平台制度公平的基础上由产品内在价值补偿公平、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公平以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公平几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具体来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是马歇尔均衡的时点价格;在现实的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公平价格是位于产业组织交易势力以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作用下的,公平反映交易标的内在价值补偿情况的供给与需求均衡波动的区间。

[责任编辑:陈保林]

公平的爱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平价格;价格机制;交易势力

毕占天(1986-),女,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资源经济;杨群(1967-),男,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江西理工大学副教授,深圳市中金岭南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经济学。(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系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江西有色金属企业跨国并购研究”(项目编号:YCl0A067)及“国际矿产品价格波动对江西矿产品贸易影响研究”(项目编号:YCl0A065)的研究成果之一。

一、公平价格机制理论支点

价格理论的核心为马歇尔的均衡市场价格,在这个均衡点上的价格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时点公平价格,它是缩小现实市场与完美市场之间差距的参照和标准。

在马歇尔的理论框架下,均衡价格即为市场公平价格。在现实经济中,马歇尔的完美均衡,趋近于马歇尔均衡公平价格一定区间内的价格都往往并不能实现要以被看作是现实意义上的公平价格,可以被称作次优公平价格。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出一种能够调节资源产品价格,使其趋近于均衡价格,马歇尔均衡价格仅仅为供需平衡的一个时点价格,只体现了结果的公平,公平价格应当还包括起点和过程的公平,即在前提条件公平的基础上,在各项条件得到满足的过程中最终达到结果的公平。对某个非完全竞争市场而言,公平价格机制的形成、运行以及管理,主要通过交易平台制度公平、交易标的价值补偿以及交易主体行为公平几个方面来实现。

(一)交易平台制度公平

交易平台制度公平是指在交易活动中对交易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规范,以达到保护交易主体正当合理利益的目的,是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的制度保障,体现的是交易基本框架制度的公平。在本文的研究中,贸易交易平台的公平性主要通过交易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公平度来考察,即制度的公平性。世界贸易组织交易平台关于制度公平的保障,具体体现于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公平贸易基本原则、贸易保障规则、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及例外措施的规定中。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国际贸易交易的管理机构,对于交易主体行为的约束具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既有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又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出于公共道德、生命健康、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目的,成员国可以采用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贸易规制。”世界贸易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成员国对耗竭性的资源产品采取限制性的保护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交易平台,其体系设置能够保证交易起点的公平。交易平台的起点公平主要体现于基本原则、具体的贸易领域以及贸易救济三个层面对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交易平台的公平为基础条件,才能进一步探讨交易标的内在价值以及交易主体的公平性,进而达到三者的相对公平,形成比较公平的价格机制,最终获得交易标的的公平价格。

(二)交易标的价值补偿公平

交易标的的价值补偿公平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标的的显性隐性成本都能够合理地被市场补偿。一般来说,交易物品的生产成本都能在交易过程中得到相对合理的补偿,但是生产之外的隐性成本(如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成本或者资源消耗的机会成本等),由于准确核算的难度较大,未必能够被合理地包含在交易标的的价格之中。交易标的价值公平补偿的研究主要以资源价值补偿理论以及物质流理论为基础。

非再生性资源价值补偿即以货币形式抵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修复、弥补或者替换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费用,并获得资源产出的剩余价值的过程。本文关于资源内在价值公平补偿的研究,主要基于效用论的国际资源物质流理论的思想,对资源内外部成本按照生产过程及对自然界的影响进行核算。物质流分析的基本观点为,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都遵循拉瓦锡的质量守恒定理,即所有物质反应前后的质量是不变的。在经济系统中,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是在进行一系列的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因此也遵从质量守恒定律。

(三)交易主体行为公平

交易主体是指参与交易活动过程的人或组织,国际贸易层面的交易主体主要为贸易参与国或经济组织及贸易行为的执行者,具体来说就是国家、经济组织及产业组织中的企业。交易主体的公平,是指交易双方的产业组织及国际政策交易势力是相对平衡的,不存在一方国家或产业组织势力过大,并且不会导致交易标的的价格严重偏离其实际价值。即交易标的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其内在价值得到公平合理的衡量的情况下,产业组织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能够较为公平地作用于交易标的的供求机制,进而获得较为公平的交易价格。

现实经济活动中不完全竞争条件是常态。平狄克认为完全竞争市场不存在市场势力,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才存在市场势力,并且市场势力会随着市场集中程度加大而提高。垄断竞争理论还认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因此单纯依靠均衡价格机制自发调节并不能够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必须依靠政府对市场势力进行干预,才能够使市场维持在适度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经济生产。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研究是更为贴近经济现实的。

而由于非完全竞争市场自发调节机制的失灵,促使学者开始思考政府规制在弥补市场天然缺陷中发挥的作用,现代经济学更多思考的是如何通过政府及市场的双重作用,使得市场结构更为合理,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置。交易主体行为公平的思考和研究正是发端于此,根据平狄克的观点,市场势力是指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提高价格和限制产量的能力,垄断势力是厂商将价格定得高于边际成本的能力。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进行政府的价格管制,会导致无谓损失。当厂商具有垄断势力时,政府实施价格管制反而能消除由于垄断势力所造成的无谓损失。

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的政策或者制度对产业进行规制,并通过价格机制传导至市场,调节市场结构达到适度竞争。政府规制行为是国家政策势力对不完全竞争市场的调节作用,本质上其调节的对象为产业组织交易势力,政府政策调节下的交易势力包含政府政策势力的作用以及产业组织的交易势力。国家政策交易势力与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博弈的目标,是使市场机制能够合理运行,保持适度竞争,达到资源较为优化的配置。

由此可见,对于交易主体的行为公平的机制研究,是在现实的非完全竞争条件下通过国家政策对交易主体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合理规制,形成适度竞争的市场结构,使得交易标的内在价值在市场机制中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其本质就是国家政策交易势力与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博弈,形成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势力,形成双赢的市场结构的过程。将这一机制扩展到国际贸易层面,交易主体双方都具有国家政策及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国际市场机制调节的合理目标,为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国家政策以及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博弈,形成较为公平的国际交易势力,使国际市场达到适度竞争。

二、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运行机制分析

(一)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体系

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形成以及管理是在资源国际交易平台制度公平的基础上,由资源产品内在价值补偿公平、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公平以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公平几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公平价格机制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交易平台的制度公平,对产业组织势力以及国家政策势力的公平性产生影响,而产业组织势力及国家政策势力博弈形成的交易势力的公平程度影响到产品内在价值补偿的公平度,并传导至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方面,最终形成资源产品的均衡价格。在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中,产业组织及国家政策势力公平性是商品内在价值得到公平补偿的前提条件,三者共同作用决定公平均衡价格的波动区间,而均衡价格的公平程度又能够反映出产品内在价值补偿的公平程度。

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准公共品代际特性、国际贸易制度及信息等约束下,调节交易主体产权契约性交易趋向于马歇尔均衡公平价格的博弈均衡机制。其经济学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包括资源产品内在价值补偿公平机制、产业组织势力公平机制和国家政策势力公平机制的整体调节机制;第二,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具有准公共品及代际特性的补偿性调节机制;第三,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在国际贸易制度规则约束下,由产业组织及国家政策势力共同决定下的契约性博弈均衡机制;第四,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是包含生产、交换、分配等交易全过程的“综合”调节机制。

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理论包括的经济学假设为:(1)交易平台制度公平,只有假设制度是公平的(即前提是公平的)才能够探讨过程和结果的公平;(2)交易标的内在价值必须得到补偿;(3)企业和国家作为交易主体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决策的不确定性,只能够实现交易的满意解,但不能达到最优解;(4)交易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如果放任市场自发调节,会导致交易的不公正或者低效率;(5)规模报酬递增,规模化、集中化的生产能够带来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

(二)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的作用机理

选取市场供需模型,来简化分析国际贸易公平价格的作用机制,如图2所示。假设只有两个国家,资源供给国和需求国,其供给和需求曲线分别用S和D表示,S和D的交点O为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公平均衡价格。由于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交易势力,供给国和需求国总是在偏离均衡公平价格的其他均衡点上进行交易。交易势力由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和国家政策交易势力构成。供给国的产业组织和国家政策势力具有向上拉动供给曲线,提高国际市场价格的作用;而需求国的产业组织和国家政策势力具有向下拉动供给曲线,降低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的作用。交易势力对需求曲线的作用同理。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交易势力始终存在,曲线s。表示当供给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大于需求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时,价值合理补偿的最高临界供给曲线,即在这条曲线上形成的交易点A,为供给方交易势力略大于需求方交易势力所形成的现实市场公平均衡价格最上限,此时资源产品的价格为PA。当均衡点位于点B时,该点的均衡价格为PB,大于最高临界价格PA,由此判断点B的均衡价格不是公平的价格,是供给国交易势力过大造成资源的超位补偿而形成的价格;同理,曲线S2表示当需求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大于供给方国家政策和产业组织形成的交易势力时,价值合理补偿的最低临界供给曲线,即在这条曲线上形成的交易点C,为需求方交易势力略大于供给方交易势力所形成的现实市场的公平均衡价格最下限,此时产品的价格为Pc(最下限的标准为产品的内在价值能够被点C的价格Pc等额补偿)。当均衡点位于点D时,该点的均衡价格为PD,小于最低临界价格Pc,D点形成均衡价格不是公平价格,是需求国交易势力过大造成资源低位补偿的价格。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推导出位于S1及S2之间的供需均衡区间为非再生资源公平价格区间。

三、结论

以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价格理论为基础,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机制的形成,是在国际交易平台制度公平的基础上由产品内在价值补偿公平、产业组织交易势力公平以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公平几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具体来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国际贸易公平价格是马歇尔均衡的时点价格;在现实的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公平价格是位于产业组织交易势力以及国家政策交易势力作用下的,公平反映交易标的内在价值补偿情况的供给与需求均衡波动的区间。

[责任编辑:陈保林]

公平的爱范文第3篇

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资料

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接受中国经济网与和讯网联合访谈时表示,此次两会期间,很多专家都热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他则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存在两大弊端,尤其是违背了税收的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普遍纳税”的原则。

315曝光:国美电器侵吞政府补贴 欺瞒消费者长达三年

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发布

 北京官方:尚不具备放开户籍条件中国1月减持美国国债54亿美元多座城市楼市成交量上周大跌小学生未完成作业被女老师打断手东京真实见闻:很多人正逃离日本和讯网新闻中心诚聘编辑

郝如玉说,研究个人所得税一定不要仅盯住起征点,要多关注税率和级距。如果仅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研究问题,将有两大缺点,第一,起征点越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就

越少。他举例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那么纳税人数约占工薪阶层的23%,而如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2500元,那么23%的纳税人数有可能就会减少至18%或者更少,这就违背了税收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普遍纳税”的原则。纳税人越少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国民意识。第二个弊病是起征点是“累退性”的数据,不适合调节收入。起征点向上调节,造成的结果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额一定比高收入者减税额要少,形成反向调节。

公平的爱范文第4篇

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到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从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到进一步推开社区矫正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把司法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顶层设计 总体谋划

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制定的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新规正式实施,要求此类案件一律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说:“这个规定进一步增加了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可以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改革,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为杜绝高墙内的暗箱操作,避免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成为有罪贪官、富商的“特权通道”,中央政法机关频繁出台规范性文件令人印象深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的推出,着眼全局谋划、注重顶层设计、解决现实问题。

——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密集出台。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范各级法院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办案多项制度。

——把涉法涉诉信访这块难啃的“硬骨头”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维护司法权威。

——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系正在建立之中。

一项项改革措施相继出台。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的改革,对建设法治国家和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扎实推进 攻坚克难

司法体制改革的举措,从纸面一步步走进现实生活,细微之处成果显现。

5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的一位涉诉上访农民,在当地基层法院视频室里,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直接对话。这次对话跨越万水千山,也标志着涉诉信访人可用法院远程视频系统“面对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全国3300多家高、中、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使上访人免受奔波之苦。各级政法机关从一项项具体改革举措做起,积极将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萧山出租车劫杀案等冤假错案的纠正,成为政法机关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真实写照。

今年1月1日起,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

书公开制度,黑龙江、上海等地相继启动改革试点;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细化狱务公开标准、明确狱务公开流程……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国家全面推开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据司法部统计,截至今年2月,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4.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13.8万人,目前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达70.9万人。

每一项具体改革任务的扎实推进,就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进一步。中央政法委负责人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折不扣抓好每一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体制保障。”积极探索 稳妥前行

深化司法改革,需要勇气和智慧。如何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怎样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如何改革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还有很多改革难题有待破解。“支持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这是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中提到的改革试点。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于去年12月成立,诸多创新将为探索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该区法院将对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以及审判、人事、政务管理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改革。该区检察院也进行综合改革,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努力建设创新型检察院。

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关键在于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内去行政化、外去地方化”两个核心问题。一些法院、检察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改革新路。深圳市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明确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不与行政级别挂钩。改革实行严格的法官员额制度和独立的法官薪酬体系。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要求,要遵循司法规律,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要从司法职业特点出发,统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

公平的爱范文第5篇

建设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不仅需要政府有正确的、前瞻性的治国理念,而且还是一个需要全社会长期

共同努力的工程。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对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何为公平正义?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权利公平,是指公民的权利不因职业和职位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其合法的生存、居住、迁移、教育、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所谓机会公平,是指公民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所谓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某些人通过对过程的控制而谋取不当利益。所谓结果公平,则主要指在分配上兼顾全体公民的利益,防止过于悬殊的两极分化,以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正义的内涵与公平存在若干重叠,但它更多的指向是社会的是非观及荣辱观。它呼唤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与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更是水火不容。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人们衡量理想社会的标准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价值取向。就当代中国而言,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没有公平正义,社会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等等也都无法实现。因此,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从我国社会各个层面体现和推进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应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就政治与行政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要充分尊重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认真听取和妥善处理他们的利益诉求;在谋发展、搞建设时要综合考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众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决不能顾此失彼,使一部分人大获其利而另一部分人深受其害,甚至失去生计;对过去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与法规,要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加以清理和调整;任何一项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个别部门出于私利侵害群众权利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格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发生。总之,能否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能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应成为衡量党和政府各级组织是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试金石。

就经济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政府应以更为有效的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并使这一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而逐步缩小。具体地说,政府的财政应向农村、不发达地区和困难阶层逐步增加扶持力度,使我国正在规划实施中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开发中西部的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得到财政上的切实支持和保障。政府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同样应立足和着眼于对公民之间过于悬殊的收入差距的有效调节。要加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税、奢侈品消费税等税种的监管与实施,对偷逃上述税费的行为处以重罚,确保应征税费的收缴入库。还要审时度势,对现行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率进行微调,以限制过高的个人收入和财富的过分集中。总之,国民财富的一次分配应注重效率,二次分配则应注重和维护公平,从而使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逐步得到实现。

公平的爱范文第6篇

《游戏公平》这节课属于概率的一个内容,是学生在第一学段,已尝试定性描述及判断事情发生的可能性的基础上,通过“掷骰子”、“掷硬币”、“玩转盘”等游戏活动,讨论游戏规则是否公平,并亲身试验,验证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和等可能性;能自己尝试设计使双方都公平的游戏。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直观感受,从而体会事件发生的等可能性和游戏规则的公平性。一节课下来,有几点感受:

1、创设让学生易接受的学习情境。本节课,我展现了鲜活而生动有趣的学生学习过程。《游戏公平》这一内容富有生活气息,充分体现了“生活中有数学,数学源于生活”的新课程理念。而游戏一直是孩子们喜欢的话题。好动,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于是,我就想,何不顺应这一天性,让这一内容真正从生活中来呢?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创设了今天我们是来玩游戏的氛围,同时创设了送礼物的游戏活动,并以它为主线来进行教学。这样子,学生兴趣盎然,从而大大激发了他们的主体参与意识。

而良好的开端只是成功的一半,创设了吸引学生的情境后,接下来,如何让学生真正在“玩”中学呢?

我借用教材提供的小明,小华下棋的情境,决定谁先走的情境,适时提出问题,让学生想想有什么办法来决定谁先走。学生这时非常活跃,想出了很多办法,如抽签,掷硬币,石头剪子布等,这个问题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他们利用自己的已有生活经验来解决问题。接着顺理成章出现笑笑的方法: “大于3点小时先行,小于3点小华先行”你们觉得这个办法好吗?公平吗?学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在时间上我安排了一些时间给学生说,让他们体会笑笑的办法是不公平的。通过这种讨论的方式,学生很容易接受新知,因为他们对游戏感兴趣,故而全身心投入到探索活动中来。

2、本课的内容具有活动性、过程性、体验性的特点,因此我注重让学生亲自从事试验,引导学生收集试验数据、分析试验结果,在活动的过程中体会等可能性及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学生在之前的提问中提到了掷骰子、掷硬币的办法,这正和笑笑、淘气的办法一样,因此顺势组织学生讨论方法是否公平。因为学生要亲自通过实验,他才能有更好的体会,所以我在课前让学生展开了掷骰子、掷硬币的实验。每个学生掷硬币20次并记录实验的结果,在课堂中,学生就可以通过数据来分析自己的观点,从而避免了浮于表面的讨论。这个活动做到了人人参与,也为课堂教学节约了时间,教学也更有效。通过讨论以及我出示的数学家的科学实验,得出掷硬币是公平的,学生从而了解到所谓游戏公平,要做到等可能性,即输赢的机会一样。

3、安排有层次的练习,让学生学习致用。在学生收获新知的时候,我进行了一些相应的练习。第一个层次,学生能判断游戏规则是否公平。第二层次,学生能通过新知修改不公平的游戏规则。第三个层次,学生会设计公平的游戏规则。第四个层次,学生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进行分析。我的目的是想通过一系列的练习,既让学生巩固新知,又能更好的把新知运用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中去。

上一篇:关于健康教育的内容范文下一篇:小班班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