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

2024-09-16

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于互联网保险监管,他表示,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一是要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互联网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它必须由持牌的保险机构来参与,参与互联网销售的人员也必须要持证。

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保险之夜分论坛于5月25日晚间召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监管部主任姜波出席并发表演讲。会上,姜波主要谈了两方面问题,一是保险科技的发展,二是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及监管。

他指出,近年来依托保险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和各个产业的结合不断的加深,中国已经站在全球互联网产业的前沿,以互联网来引领科技创新,逐步成为推动各个行业实行升级转型的新的动能。姜波认为,保险科技的应用大概有三个特征:

第一,多層次技术的渗透融合,每一项技术不是独立存在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运用和发展往往离不开多项技术的融合和渗透;

第二,全链条。随着新技术向保险产业链的深入,保险业最经典的它的产品设计和定价,销售、理赔、客户服务等在内的几乎所有生态环节都在被改造,保险价值链正在得到一个重塑;

第三,是险种的创新和多元化。科技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影响越发深入,呈现出从单一场景的险种逐步向多险种的扩散,从互联网保险产品向传统保险产品扩散的趋势。

而关于互联网保险监管,他表示,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一是要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互联网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它必须由持牌的保险机构来参与,参与互联网销售的人员也必须要持证。

第二,是坚持监管审慎的原则,适应数字化、场景化、智能化发展的保险趋势,来完善监管科技。

第三,保护消费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则,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鼓励创新的原则。对于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要持一个包容的态度,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不合规行为也要严密的监管。

他提到,未来监管部门将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进行一个重点的研究,包括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也将及时的得到更新,未来很快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外,他还指出,目前我们保险监管要突出一个风险导向,对销售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透明监督、非法严打原则,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前沿发展的六大趋势

近年来依托保险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和各个产业的结合不断的加深,中国已经站在全球互联网产业的前沿,以互联网来引领科技创新,逐步成为推动各个行业实行升级转型的新的动能。

与此同时我国的保险业抓住机会,利用一些新的技术,丰富产品的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客户体验,提高运营效率,不断的实现高质量的发展,行业服务经济和服务民生的能力也不断的增强。所以总体而言保险的科技和发展源自于保险本质和特性,同时生动鲜活的保险实践又为保险科技的发展赋予新的内容和亮点。互联网保险是保险科技的重要体现,是保险业服务接近民生的重要的载体。

金融科技即英文Fintech这个词是finace和technology的合成,中文翻译是金融科技,维基百科将金融科技定义为科技驱动金融创新,用技术改变金融体系,进而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在国际层面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作为全球金融治理的核心机构,将金融科技初步定义为通过技术手段来推动金融创新,形成对金融市场、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模式、技术应用以及流程化产品等等,金融科技正在从全球范围内深刻的改变金融行业的格局。

其实金融和科技一直是相伴相生的,不是说最近十年二十年才有金融科技的促进。因为从保险业的学习体会来讲,当时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的绘制据说当时就是哈雷彗星的发现者。他作为一个数学家,当时绘制了世界第一张寿保险的生命表,在当时也是一个科技创新,只不过就像IT里的摩尔定律一样,不断地加速,所以金融和科技真正为什么受到如此的关注呢,在最近的十年、二十年,应该将是加速的融合,加速的推进的创新。正在全面的赋能金融业的发展,从客户的经营、产品定价、渠道销售、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的优化,对金融服务的价值链进行全面的赋能。

我国的金融科技的发展大概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一个是1.0阶段,所谓的金融电子化的阶段,主要是简单的线上化,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2000年进入了互联网的金融阶段。这个阶段具体表现就是对传统的金融机构搭建在线的业务平台,对传统金融渠道的变革实行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互联网技术渗透到金融服务的各个环节。

目前已经到了3.0的阶段,就是金融和科技一个深度的融合阶段。金融机构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改变传统的业务流程,大幅度的提升传统金融地效率,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提供更为普惠的金融服务。

从前沿来看目前这几大趋势:第一,云计算,它的应用已经进入了深水区,未来将更加关注安全稳定与风险防控,云计算技术进入了成熟区,金融云的应用也正在向更加核心和关键的深水区迈进。金融行业的特住性要求云计算运用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连续性,同时对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大数据的应用走向跨界的融合,标准和规范成为未来发展的关键。因为金融行业的数据是海量的,资源非常丰富,业务的发展依赖大数据的分析。目前行业的大数据应用较为成熟,比如说有一个中国保信,它每一个保单都录入,各种信息数以亿计的海量的信息走向一个跨界的整合。与相关的产业链数据打通、共享,在这个过程中数据是否规范与标准成为数据应用价值高低的一个关键因素。

第三,人工智能的应用加速发展。从计算向感知和认知的高阶演进,在感知层面以人脸识别和语音识别为代表的生物智能技术已经在进领域广泛应用。未来以智能风控、智能投顾和智能投研为代表的认知的智能应用是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应用最具潜力的一些领域。

第四,区块链从这个概念走向应用,前几年还是一个非常新兴的前沿的概念,而现在已经用一个非常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也面临着现实的困难,区块链技术基于这样一个分布式的网络形成的共识机制,具有去中心化、开放性、透明性、数据不可篡改和自治等特点,它的空间应用非常广阔。但是在目前一个困惑就是部分构成的要素它的法律基础还是比较缺失的,所以国家政策方面的缺失也对区块链的进一步广泛应用可能还有所制约。

第五个方面,监管科技得到更多的关注,将成为金融科技领域的新的亮点。从金融科技到监管科技,各类创新技术的应用极大的推动监管系统的能力与构建,推动多层次金融监管的功能性的需求。

第六,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形成了融合事态,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进入新阶段。金融科技中的每一项技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未来新一代技术的共生共用将会更好的把科技应用于金融当中,更好的助力于金融科技实现一个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

保险科技应用三个特征

第二个方面,关于保险科技应用的观察。目前是非常丰富的途径,这个观察还是非常局部的,科技应用的不断深入进入所谓保险科技的时代。像Fintech在国外有的讲InsurTech,在美国有些InsurTech公司在美国已经获得了很高的估值。从金融电子化、信息化的萌芽时期,探索期,到保险网络化和移动化的积累期、发展期,再到保险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爆发期,科技在保险的应用经历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进入保险科技的阶段,互联网保险的快速扩容为保险科技提供了土壤,在这个过程当中保险和科技可以进行不断的碰撞融合,实现了各项科技的应用创新,推动了技术的发展和普及。

保险科技应用大概有三个特征:

1、所谓全面的技术,多层次技术的渗透融合。应用于保险业的技术类型迅速的多元化,它不是单向的技术。刚才讲的诸多前沿领域的技术在保险领域都得到了融合的发展,每一项技术不是独立存在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运用和发展往往离不开多项技术的融合和渗透。

2、全链条,因为保险是一个很完整的价值产业链。随着新技术向保险产业链的深,保险业最经典的它的产品设计和定价,销售、理赔、客户服务等在内的几乎所有生态环节都在被改造,保险价值链正在得到一个重塑。

3、多险种,险种的创新和多元化。科技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影响越发深入,呈现出从单一场景的险种逐步向多险种的扩散,从互联网保险产品向传统保险产品扩散的趋势。

主要影响科技的技术比如说像云计算,其中物联网打通了生态体系中连接的最后一公里,使得数据的维度更加丰富,大数据是生态体系中相互连接、交换的主要内容。区块链解决了主体间数据交换的安全和信任问题。人工智能是以大数据为原料,通过建模、机器学习等提高保险企业的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的个体化服务。云计算为生态系统的一整套运作提供了一个存储网络计算的基础设施的支撑,这些是一些理论的探讨。比如说像基因检测,有助于鉴别发病风险,推进精准定价,向客户提供针对性的疾病预防的监测措施。以前讲销售,因为中介部以前传统是监管各个销售渠道,现在讲销售服务和创新,这三者的融合,纳入一个监管和推动发展的范围吧。

下面有几个例子,比如说航空延误险,过去的难点很难具体的为一个,因为咱们航班经常没有点,没有规律它的延迟,现在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比如说航班的信息它准时的能够推动数据传输、智能合约在航班预定之前购买保险,收到保费,无纸化操作,一旦航班延误两个小时以上智能合约将自动的赔付。

还有一个例子,比如说退货运费,大数据精准定价在这方面的应用,下单申请退货,退货完成,系统自动申请理赔,整个链条中大数据发挥着非常精准的计算作用,它可以对上百种的风险引子进行动态的监测,同时有一个附加的动态模型,最后系统输出。

物联网保险,未来的财产险,现在咱们国家财产险百分之七、八十以上都是做车险,大家开玩笑说都知道车值钱,但是最值钱的是生命,所以保生命健康的很少。还有房子,家财险保的也很少。所以这块在咱们国家整个,顺便说一句保险业的发展还是有很大发展空间的。在全球目前中国总的保费排第二,但是我们人均只有三百美元到四百美元,前十位的世界各保险大国,美国第一,其它第三到第十,它的人均保费群都是三千到四千美元,换句话我们两百三百,也不要到三千、四千了就到一千的话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可以说有巨大的空间。像刚才讲的家财险、责任险,养老、医疗都是方兴未艾,有很多的应用场景。未来的财产险可能跟整个物联网的保险有很大的关系,这是讲的物联网的应用。

再比如这是国内某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应用人工智能让保险更加贴近生活,模型的输入、身份的识别、数据可视化、图像识别、智能保顾、客户服务,应用以后大大提高了效率。顺便说一下比如说看片子,到放射科看片子,现在有些公司运用人工智能识别片子的准确度接近放射科主任的水平,像摩尔定律一样准确度在不断提升。

还有保险的中介机构,它运用大数据实现保险产品的差异化定价。中介机构它就跟美团一样,早期它是卖饭的,后来卖到客户喜欢吃中餐还是西餐,数据都集中在中介机构手里。像美团一样对于餐馆本身的运营模式有更大的话语权,中介机构也一样,现在有些中介机构感到不是他想做而是这个数据的基础让他自然而然产生了设计产品都不想跟保险公司合作,他想跟(在保)公司合作,来直接进行差异化的产品的定价。

保险科技三大挑战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保险科技也带来了很多的变革和挑战,一方面它促成了保险新兴产品的提升,提高了保险的普惠水平,另一方面保险科技可能增加潜在风险的隐蔽性和传染性,为行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主要是三个方面:

1、產品边界。现在部分互联网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类保险的产品,把保险的概念有所混淆,互联网保险本质的是保险,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需要持牌经营,但是这些类保险的产品,未来的方向我觉得还值得观察。

2、技术边界。新科技在保险的开发运用不断的深化,但是仍处于探索的阶段,保险科技在行业应用的普及程度有待提升。虽然是这些金融科技的领域都深入了保险领域,但是融合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的创新和产品模式方面进行整合。

3、风险边界。新技术催生了新的业态,新业态产生了新的风险,一方面信息系统不安全的因素可能造成客户信息的泄露等等,另外产品的形态不断的创新,定价风险、风险管控的能力也不断的提升。比如说车险,自动驾驶以后也许车就不撞了,那么中国产险业的50%以上江山的保险业何去何从,但是并不是说风险就消失了,也可能本身系统会有风险,另外电池也会产生风险,所以说风险的业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又比如说网络安全险,网络安全险怎么来定义,怎么定义,怎么界定这个损失,如果界定不清楚,可能成为一种巨灾,整个把系统的崩溃,把企业的运营险都放在里头,那是任何一家都不能承受的,所以这些新的风险模式可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弯道超车机遇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是比较迅速的。目前从事该项业务的财险公司有74家,人寿险公司有78家,合计是152家。去年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保费是1905亿元,大概保险公司的自营平台占了三成,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实现经营的占70%。

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不能忽视的风险,主要包括销售误导、信息安全、资金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能力不足等等,还有第三方平台违规开展(保险业务),没有牌照,最近监管也处罚了几家。

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从最初的渠道变革到场景创新、产品创新、平台创新到今天的生态的赋能,应该讲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保险的主要问题一个是产品一个是渠道,产品可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渠道有待进一步规范。所以实际上互联网保险是为保险业的发展在渠道这个劣势方面实现弯道超车提供非常宝贵的机遇,值得整個行业深入的研究。以前银行网点公信力很高,主要的竞争力之一,但是互联网时代保险业也可以在销售渠道方面开创了一个新的模式。

第一个阶段就是它以渠道创新为核心的互联网化是早期的保险出保;

第二个阶段场景创新,消费场景多元化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场景化的扩大,扩充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标的,成为了一个突围的方向;

第三个平台的创新,互联网高效的连接催生了平台经济,基于技术效应在平台经济上催生了以模式创新为核心的平台化,这方面应该讲是一个很突出的进展。

最后到互联网保险3.0是一个生态的创新,随着连接的广度、深度、维度的指数级的增长,整个世界的联系,所谓万物互联,整个世界联系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互联网买保险也步入了一个新的构建产业体系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的阶段。大家观察一下大的保险公司目前不仅在卖保险,而且在布局养老、健康,整个的生态链的布局。

所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应该讲对行业还是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的,一个是提升它的保险可获得性,践行普惠的保险价值。一个是改造保险的价值链,推动行业的增值提项,助推产业的升级发展,激发新的动能,提升保障能力,服务实体经济。大家开玩笑说保险业是金融行业里,我们是农民种地的,真正跟实体经济、民生连接最密切的,它不仅是数字,而连接着人们的养老、医疗、财产安全。

互联网保险监管

关于监管政策,总的来讲,咱们中国有一句古话叫“舟已行矣,而剑不行”,并不是说舟不存在了,剑不存在了,因为保险的风险还是存在的,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说像保险的属性,风险的承担和分散对消费者的保护,各个机构需要持牌,这些都是基本的原则是不会变的,只不过形态发生变化,在互联网这块要跟随他们发生一个变化。

一个是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互联网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它必须由持牌的保险机构来参与,参与互联网销售的人员也必须要持证。

第二坚持监管审慎的原则,适应数字化、场景化、智能化发展的保险趋势,来完善监管科技,所以我们讲的所谓“舟已行矣,剑也要行”。

第三,保护消费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则,这是不能变化的,不能说网上网下就不一样了,网下叫非法集资到了网上就可以随便来,或者消费者在网下得到严密保护,到了网上的话可能就找人就找不到了,这种情况监管是要防范的一个重点。所以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鼓励创新的原则。所谓监管砂箱,监管机构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对于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要持一个包容的态度,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不合规行为也要严密的监管。未来监管部门将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进行一个重点的研究,包括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也将及时的得到更新,未来很快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五,关于保险渠道监管的思路,现在我们讲全渠道监管,这个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比如说欧盟最近出了一个叫保险销售指令,它对保险所涉及的所有主体予以规范,对消费者进行保护。

目前我们保险监管要突出一个风险导向,对销售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透明监督、非法严打原则,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个是全面规范互联网保险的渠道的保险销售,第二个系统完善在银行业代理保险的业务监管。

第三,大力强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管。在册的800多万,把银行和中介机构加起来1000多万,这么大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今后应该讲为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生更大的作用,当然它的规范问题也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第四,清晰完备保险公司的中介渠道以及管理。中介机构它的责任最后跟保险公司还是密切相关的。

总之在目前,中国的保险业的发展在互联网时代可以说步入了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够抓住这些机遇,国外金融市场所说的“三分天下”,银行、证券、保险养老金,养老金和保险加一块资产规模是很大的,所以未来中国保险业互联网可以成为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助推器,可以成为一个有利的制度,所以在这方面有赖于各位专家和学者的共同努力吧。

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投诉原因主要有销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义、理赔条件不合理、拒赔理由不充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

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银保监会、各保险公司以及各保险中介机构配合整治保险中介市场乱象,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这已经是今年监管部门针对保险中介市场乱象发出的第三份整治通知了。与前两份通知不同的是,这一次银保监会直接把矛头指向了第三方网络平台。

通知明文强调重点整治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检查其经营活动是否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业务环节。这意味着第三方网络平台从事保险产品的经营活动将受到严格的监管。

监管部门为何突然有此动作?南方保险研究院认为,主要还是由于近几年来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而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却相对缺失,导致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乱象一:没有资质也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随着微信、微博和抖音等自媒体的兴起,部分机构或个人开始通过线上的方式来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有的通过线上招揽客户、线下召开沙龙的方式来销售保险产品。

由于自媒体缺乏准入门槛,缺乏有效的监管,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试图分一杯羹,甚至有的机构或个人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也通过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开展业务,获取高额的回报。

保险行业是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部分人员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误导消费者,制造了新的保险销售乱象。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便是去年监管部门对于微信公众号“深蓝保”的排查,排查原因为“深蓝保”公众号涉嫌非法经营商业保险或保险中介业务,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承担保险第三方平台的工作内容。

乱象二:线上展业平台乱象。

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供保险销售人员使用的线上展业APP,代理人注册成功后,即可销售该平台的保险产品,销售成功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推广费”。

而没有代理人资格的,也可以通过其中的一些平台拿到代理人资格,不需要任何的门槛,也没有任何专业的技能培训和产品培训,就直接可以在线上“上岗销售”。

这部分新挂名的代理人员往往缺乏保险专业知识储备,通过他们购买保险的客户,往往更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另外,通过这种方式来销售保险,平台有的以推广费之名,行返佣之嫌,直接破坏了现有的监管政策。

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了近两年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量的激增。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度互联网人身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来看,2017年以及2018年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费均显示同比下降,2017年同比下降23%,2018年同比下降13.7%;而同期的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却出现大幅增长,2017年同比增长63.05%,2018年同比增长121.01%。投訴原因主要有销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义、理赔条件不合理、拒赔理由不充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

互联网保险销售给保险行业带来的改变和积极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为保险的普及和传播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上述乱象也给行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除去这些人为的乱象, 互联网保险本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一是互联网保险销售相比线下销售仍存在一定的缺陷。

根据保险在线交易平台“真话保险”的调研数据,85%的人士更倾向选择理财顾问人员办理保险业务而非智能投保。因为人工服务能够使双方建立互相信任,进行高水平的人际互动以及便捷沟通,并且人工服务便于对客户进行长期的关系维护和服务,这是目前互联网保险销售仍然无法做到的。

二是目前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仍较单一,投保不如线下灵活。

由于受到互联网保险科技应用尚不成熟和消费者基础数据较少的限制,目前各保险公司的互联网业务基本上都集中于简单的寿险、年金险、健康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而例如健康险,有相关病史的人群在健康告知时如未通过,便无法投保。而线下投保则可以通过人工核保,由核保员审核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消费者往往更容易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

那么,未来互联网保险的路在何方?南方保险研究院专家分析,互联网保险经过初期的“野蛮生长”以后,经营需要走上更为合规的道路。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新兴业态,经过了初期的快速增长必然重归冷静,这几乎是每个行业发展的必然规律。

各大保险公司已经在逐步加大互联网保险销售中的科技成分,例如中国人保在今年3月份与腾讯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中国人保数字化转型为出发点,基于腾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安全等数字化技术工具以及在用户连接的优势能力,同时发挥中国人保在传统保险领域、资金融通、综合金融、线下分支机构等多方面的优势,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为利器,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场景化、定制化的保险产品将成为未来互联网保险的重要发展方向。

互联网保险销售未来或许将继续面临着保费下降的阵痛。随着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的日益完善,一些非法从事互联网保险经营的平台将被逐步清除出局,一些更具技术优势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将脱颖而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正在进入一个由量转质的新阶段。

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死亡动物的处置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分析兰溪市传统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存在的弊端,提出开展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无害化处理;死亡动物;生猪保险;联动机制

兰溪市地处钱塘江上游,是衢江、兰江、婺江等三江汇流之地,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孕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兰溪人,滋养着百万亩大地。同时兰溪也是浙江省传统的养猪大市之一。据市畜牧局统计,2013年全市共有生猪养殖场(户)8 000余户,能繁母猪存栏4.3万头,生猪存栏28万头,年饲养量78万头。畜牧业的不断发展,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了,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养殖户对死亡动物的随意处置,不仅破坏了人们的生活环境,更是对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2013年3月9日,轰动全国的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刺激着人们的眼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部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管理和监管,严防漂浮死猪事件再次发生。3月27日,省政府下发浙政发明电[2013]58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相结合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运行机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传统养殖业的大力发展,2013年我市被农业部、省农业厅列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试点县市之一,2014年10月,我市出台生猪保险全覆盖农业政策,同期,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落成并投入试运行。这是一项实事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

一、兰溪市传统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

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12年我市在香溪、黄店两个乡镇进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成立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营运队,2013年我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铺开。这种由营运人员上门收集死猪,并对主动联系、报送处理信息的养殖户给予每头不少于10元的补助的办法极大地改善了死亡动物随意丢弃现象,但仍存在一定的弊端:(1)采用化尸窖的办法处理死亡动物,将面上的污染转化为点上的污染,且目前这种化尸窖的选址与建立存在极大地困难,部分乡镇出现新建成的化尸窖被封堵覆盖现象。(2)无害化处理监管难度大,死亡动物随意丢弃现象无法杜绝。自行处理死猪的规模场极易出现造假行为,而对于散养户,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养殖户并不愿意将死猪信息外漏,更不会主动联系营运队对死猪进行收集处理,势必出现死猪随意丢弃现象。(3)每个乡镇(街道)需成立3~5人的营运队伍,由于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何有效管理这些营运队伍也是一大难题。同时,政府还需对这些营运人员的劳动保障、工资福利、收集装备等进行完善,投入大。(4)这种敞开式的收集方式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并不能降低染疫动物疫病的扩散,反而助推了动物发生疫病的风险。

如何及时有力地处理死亡动物事关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是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畜牧业转型升级的翘板,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基础,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策部署的有效验证。

二、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兰溪市实际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多部门共同研讨,我市启动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新机制。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兰溪市委、市政府将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作为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多来,兰溪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落实,倒排时间表,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就选址敏感落地难、环评要求高、地方财政基础薄弱等多种困难进行商讨,并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周边县市进行考察学习,借鉴经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3]58号)及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兰溪市要求扩大生猪保险业务范围的复函》(浙农险办[2014]13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强力推进我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

(二)原则清晰,目标明确

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扶持、保险联动”的原则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进行,通过政府部门、保险公司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的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建立生猪保险、防疫标识、收集处理、保险赔付关联制度,达到大小生猪保险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从源头解决死亡动物丢弃和漂浮死猪现象不再发生。按照相关文件政策 ,保险费由农户自交、市财政补助以及上级财政补助三部分组成;按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生猪的无害化处理由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承担;承保理赔工作由人保财险兰溪支公司承担,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三)开展有序,稳步推进

2014年9月底前,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落实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实施细则;10月底前,完成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及生猪保险承保工作;11月份,启动生猪无害化处理及保险理赔工作,查漏补缺,逐步完善运作机制。

(四)明确责任,全民参与

1.为进一步深入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各镇乡、街道也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

2.这种由养殖场(户)建设无害化冷藏暂存设施(暂存量为一个月)、承保、养殖户报案、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勘查、无害化处理中心人员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险公司理赔的联动机制,需要相关部门的高度协调。市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例会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乡、街道负责辖区内生猪养殖保险基础信息的采集,承保收费,督促养殖场(户)建设配套冷藏设施,出现纠纷及时协调处理等相关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技术指导,对养殖场(户)理赔死亡率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上报数量较大的或存有疑问的收集点,会同财政、保险等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有针对性地不定期抽查;公安局负责养殖场(户)涉嫌骗保行为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补贴的查处工作;财政局负责做好生猪保险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发改局负责政策性生猪保险的各项协调工作。

3.积极宣传,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宣传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的意义。(1)保险公司将全市所有生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系上安全带,实现生猪保险全覆盖,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杠杠,让养殖户直接受益,使之形成“舍不得扔”的意识,激发养殖户将死亡动物自觉主动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解决病死动物随意丢弃问题,真正为实现应收尽收的目标提供政策性保障。(2)每个规模养猪场各自建设冰库或购买冰柜,不仅省去了政府对暂存点建设的费用,而且将点对面的管理转化为点对点的管理,这种点对点的收集方式减少了动物疫病的传播,更能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3)保险公司的介入,其与市场化处理企业相互制约的利害关系,可以最真实的反映收集处理的数量和质量,避免了弄虚作假,这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政府监管部门的压力。

开展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是我市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体现,是探索构建新型农村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的创新,是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民创业增收致富和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的有力保障,是彻底解决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根本性措施。这一举措不仅促进了“美丽兰溪”、“两美浙江”的建设工作,更是为和谐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责任编辑 陈丽敏]

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由于中国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使得全球金融一体化与中国金融部门兼业经营趋势得到加强,尤其是保险企业作为风险转移的单位,自身风险控制需求也日益加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中国保险行业内部控制制度。因此,文章从内部控制制度发展角度展开阐述,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相关建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监管体系,使之在实践中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从而达到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内控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保险公司 内部控制 监管

一、前言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保险的思想认识也有所进步,尤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保险来获得更好的经济保障。保险公司的保险机制是针对风险进行投资,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作出的最大程度减少风险带来危害的投资。它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部分组成。因此,保险公司是商业保险的运营单位,也是商业保险发展的载体。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确保经营效率和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有效性。由于存在很多迫切解决的问题,使得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管工作缺乏实施的力度。

(一)缺乏建设理念

由于部分公司领导和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在认识上存在种种误区,不能及时的处理和整改内部控制问题。无法从战略的角度将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理念的日程上,基本上存在“分散性建设”、“局部性建设”、“重复性建设”等问题;随之执行力度也在逐渐减弱。

(二)内部控制执行问题比较突出

因为各级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意识上,对执行力度上逐渐减弱,内部控制的传导和反馈机制逐渐滞后,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没有渗透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以及各个部门和岗位。

(三)内部稽核缺乏能动性

近几年来,内部稽核没有引起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导致稽核部门建设停滞不前,加上人员素质低下,缺乏独立性,在内部控制职能无法正常发挥,以至于一些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得以普遍存在。根据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保险公司自我整改能力较差,急需通过外部监管压力促使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四)执行力度不强

部分公司领导只顾抓业务发展,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重视度不高,加上内控建设意识薄弱,在经营过程中呈现出的内控问题处理不彻底。领导不重视执行力度的加强,员工的内控意识也就逐渐薄弱,最终导致内部控制执行力度减弱。

(五)认知度不足,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

有的人会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建立内控制度,而且内部控制也只是某个部门的事情,只要内部控制抓住某几个点进行控制,加深员工的认知度,就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工作,其实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

(六)内部控制监管体系不完善

由于绝大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无法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操作过程中,使得许多关键的控制点处在无效的状态中,无法形成一个多角度和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体系。

三、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思考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变革,保险公司作为内控建设的主体,不仅要依靠公司自身的积极性,还需适当的监管来推动企业加强内控建设方面,来发挥内部监管的重要作用。针对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进行内部控制监管的加强。

(一)加强管理层的责任

完善的内控机制是保险公司稳健发展运营的基础,是公司管理层应尽的基本职责。通过经验证明,领导对于内控建设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内控水平。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中,抓住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就抓住了保险公司内控建设的核心。所以,推进保险公司内控建设,必须要明确管理层在内控机制方面的责任,逐步提高管理层的重视程度,加强落实责任和追究制度。

(二)完善内部控制的评价标准

因为保险公司是内控建设的主体,所以作为监管部门,应将关注的焦点从内控机制本身转移到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监管上来。另外,对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力度的关键是要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从根本上加强保险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从而实施和运行结果进行评估和调查。

(三)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机制

在建立内控体制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机制也是当务之急,针对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应该采取不同的监管理念,让内控薄弱的公司承担更多的监管成本,奖罚分明,有效推动公司加强内控建设,从而提升内控要求。所以,在保险公司的现场监管体系中,必须将公司内控水平作为公司监管机制的主要元素,并对评估的最终结果实施进行分类监管,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内控薄弱公司的监管力度。

四、实施内部控制监管是建立风险防范有效机制的途径

保险公司的风险产生于保险公司经营的全过程。相对于保险监管机构来说,保险公司更能及时地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因此,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从根本上建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管和纠正的动态过程机制,是保险公司监管机构风险防范职责的基本保障。由于保险监管机构重点向偿付能力监管转移,规范市场秩序将更多地依靠公司严格、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实现。事实上,经查处的市场违规问题只是清除“水面的污垢”,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督促公司及时弥补内部控制漏洞,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在体系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真正的实现“治理水质”;另外,企业内部控制的混乱将会导致大量的财务数据丢失,而财务数据作为基础的“数字游戏”,将严重影响内部监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所以,实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来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

五、我国保险公司实施内控建设及监管的意义

伴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也显而易见。保险公司内控是监管的前提,是防范保险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因此,进一步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工作,是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监管的基础。现阶段,部分保险公司正逐渐开始重视内控建设工作。其中,我国人寿在美国市场上市后,内控建设方面和监管力度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实现了内部控制的跳跃式發展

保险公司五级内部控制体系从最初用分散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控制,逐渐发展到集设计、执行、监督、结果和持续改进为一体的动态体系改革,最终实现了“由点到面,由面到网,由网到立体”的三级跳跃式发展目标。

(二)明确了内部控制建设的原则

由于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内容和主体具有代表性,标准和效果具有全面性,所以在内部控制上,不但是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董事会的责任,而全公司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和监管负有重大责任,在内部控制全面覆盖并嵌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以来,持续监督并促进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良好运行则明确了内部控制建设的原则,再者,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不仅涉及内部的法律法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涵盖了环境、企业文化、决策机制、制度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等立体交叉、全方位、多角度的风险防范体系。

(三)建立健全风险的内部控制模式

保险内部控制体系在全面分析公司风险的前提下,并对各类风险采取控制措施,确定相应的控制制度。真正的使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模式向内部控制上来进行转变,从而真正实现了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

(四)主动参与和进行责任的追究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表明了了各级公司、各级部门、各个岗位的内部控制责任,并加强落实工作,将保险的自我评估归纳在内部控制体系中,从而完善和确立了参与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全员积极主动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并自觉执行内部控制和监管措施。

六、结语

总而言之,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监管工作的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的必要措施, 从我国保险业具体国情出发,必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管工作体系,从根本上促进保险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炳丽.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分析[J].保险报告,2007(6):61-63.

[2] 张波,吴亚茹.浅析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管[J].湖南行政行院学报,2009(11):110-113.

[3] 欧阳娟.我国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浅析[J].经营管理者,2011(1):215-216.

作者简介:高瞻(1979-),女,山西祁县人,河南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级,研究方向:财务。

(责任编辑:刘影)

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我国商业银行代理运作保险业务的起始时间相对较晚,且尽管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比总体规模较小,但却在过去若干年间获取了一系列备受关注的发展成就。伴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在代理运作保险业务领域的持续发展,有数量众多的基于业务实践流程的问题逐渐暴露,并且日渐清晰。最近几年以来,为支持和促进我国各级商业银行在代理运作保险业务的市场实践过程中展示出更加充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银保监会接连制定和施行了一系列指向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业制度,以及政策方针,在有效解决处置我国商业银行在代理运作保险业务过程中遭遇的各类实际问题条件下,确保了我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相关工作长期处在优质且良好的运作发展状态。

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面对的监管环境

遵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制定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运作代理保险业务,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现行《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自觉以现行法律条文为基础,针对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展开规范和约束。

商业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合作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和执行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基本利益的指导原则,协同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优质持续发展。

基于现有的金融保险业营销业务实践环境,商业银行应当积极调动和发挥自身在市场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在长期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以及金融业务运作风险保障层面的核心技术优势,致力于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运作过程中,大力推动销售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以及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在持续调整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组成结构条件下,致力于为广大客户创造和提供具备全面性的金融保险服务。

商业银行在具体经营运作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应当始终遵循公平、自愿、平等,以及诚实信用的基本指导原则,注重控制和维护在基本业务运作流程方面的规范性,保护广大客户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在选择其合作的保险公司过程中,应当对其偿付能力、经营风险管控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展开系统评估。保险公司在选择其合作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量其实际具备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控能力,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性等因素。

二、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路径

(一)持续扩大业务发展的整体规模

在监管环境持续变化,以及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实践背景之下,商业银行应当结合时代社会发展背景,全面充分整合运用自身具备的优势销售渠道,逐步强化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宣传工作力度,扩展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对象覆盖面,支持广大客户能够实现对代理保险产品的充分了解,调动其购买愿望。

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产品宣传工作过程中,不仅要使用印制发放纸质宣传材料和悬挂张贴宣传海报等一般方式,还要广泛性整合运用电视媒体、广播媒体,以及互联网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公共媒体信息渠道,支持社会公众能够基于多个渠道实现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全面有效了解。

在节假日,以及某些特殊日子,商业银行可以深入城市居民小区,以及农村集市等特殊场所,专题开展针对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工作,逐步挖掘扩展潜在客户,加大代理保险业务的整体运作规模。

(二)持续挖掘创新代理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

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过程中,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市场营销手段。保险类金融产品的销售效果与实际运用的销售渠道之间具备密切相关性。来源于不同销售渠道的保险产品购买客户在基本群体特征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且不同销售渠道的运营成本也存在显著差异。

商业银行应当结合代理保险产品的基本特点,以及潜在客户群体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和建构基本的市场销售渠道。举例论之,对于储蓄替代类保险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在常规业务办理窗口或者是柜台完成销售业务环节,而对于部分较为复杂的金融保障类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应当借由设置和运作专门性理财中心职能部门的方式,完成其销售业务环节。

在实际开展新型保险产品的市场销售工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强化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在确保商业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且满意的保险金融产品条件下,有效扩展保险公司的客户覆盖面,实现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在经营收益方面的互利双赢。

(三)建立和完善代理保险业务运作平台

商业银行要积极建设并且逐步完善具备分层分区特点的客户服务体系,借由持续改善提升自身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扩充和提升自身的销售渠道优势,借由建构运作以“物理销售网点+自助应用设备+客户经理”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营销业务实践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各类客户保险业务办理需求的充分满足,在有效拓宽市场营销活动基本渠道条件下,获取到最佳经营收益。

商业银行在參与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以自身拥有的良好品牌知名度和庞大客户群为基础,借由对互联网信息宣传媒介,以及其他信息宣传渠道的运用,促进商业银行客户群体,以及更为广泛的社会公众,能够逐步实现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相关信息的有效了解和吸纳,继而在有效挖掘和扩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潜在购买客户条件下,支持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能够在具体化的市场运作过程中,顺利获取和实现最优化的经济收益。

(四)改善提升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营销层次

商业银行可以结合节假日,以及周年庆典等契机,借由举办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强化提升与广大客户之间的交流互动水平,在为长期支持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忠实客户提供适当形式的回馈条件下,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针对性提供代理保险业务的营销信息,继而逐步发展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在具体运作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时刻保持与广大客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答客户围绕保险业务提出的各类问题,在提供优质良好的售后支持服务条件下,确保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良好发展。

三、结语

商业银行代理运作保险业务,不仅能利用自身拥有的庞大客户群资源帮助保险公司有效拓展业务渠道,还能支持自身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显著增加经济收益获取数量。在新监管环境背景下,商业银行合理制定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路径,能支持我国现代金融保险事业长期处于优质稳定的运作发展状态。(作者单位: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监管制度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是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诉求。而作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动力支撑点,则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因此,分析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从而加强基金的风险管理,是确保和提升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根本前提。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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