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考核范文

2023-09-20

规章制度考核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委员会----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的力度,推动集团公司又快又好发展,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为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考核力度,增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执行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集团公司研究,特成立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组成。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公室是执行力建设考核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考核形式

第五条执行力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第六条执行力建设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按季度向执行力建设考核领导办公室下设的各系统考核小组报送工作计划。

第七条考核实行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第八条执行力建设考核与集团公司综合考核共同进行。参加执行力建设考核的部门由执行力建设考核办公室成员部门组成。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九条根据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执行力建设的目标分解为四个大项。

(一)安全管理目标(100分):

1.安全指标(50分)

2.安全制度(30分)

安全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安全管理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安全指令(20分)

安全指令的考核范围为安全会议的召开、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安全指标和安全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二)生产管理目标(100分)

1.产量(产值)指标(50分)

2.生产制度(30分)

生产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生产管理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生产指令(20分)

生产指令的考核范围为生产会议的召开、生产制度的学习、生产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产量(产值)指标和生产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三)经营管理目标(100分)

1.盈亏(经费)指标(50分)

2.经营管理制度(30分)

经营管理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经营管理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经营管理指令(20分)

经营管理指令的考核范围为经营管理会议的召开、经营管理制度的学习、经营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盈亏(经费)指标和经营管理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三。

(四)党建工作目标(100分)

1.党建工作目标(50分)

2.党建工作制度(30分)

党建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党建工作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党建工作指令(20分)

党建工作指令的考核范围为党建会议的召开、党建工作制度的学习、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党建工作目标和党建工作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四。

第十条督办、督察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督办、督察工作原则上只扣分,不加分。扣分从考核得分中直接扣除。督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

五、附件六。

第五章奖罚办法

第十一条执行力建设最终考核得分是四项目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减去督办、督察工作扣分。具体为:

(一)季度考核

考核得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得分+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得分+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得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4-督办工作扣分-督察工作扣分;

(二)考核

考核得分={[安全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安全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生产指标考核得分+(生产制度季度累计得分+生产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经营指标考核得分+(经营管理制度季度累计得分+经营管理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党建工作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党建工作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4-督办工作季度累计扣分-督察工作季度累计扣分

第十二条执行力建设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具体为:

(1)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2)80分≤考核得分<90分为良好;(3)70分≤考核得分<80分为一般;(4)60分≤考核得分<70分为较差;(5)考核得分<60分为差。第十三条考核后具体奖罚措施为: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各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各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各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

第六章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公室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第十五条各单位党、政正职安全、经营、党建风险抵押奖金与单位执行力建设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比照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郑州矿工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欠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的;

3.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盈亏指标或生产经营成果不实、弄虚作假的;

4.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为差的;

5.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6. 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第十八条对执行力建设考核结果为较差、差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具体为:

1.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建议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建议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第八章附 则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党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机关部门由机关党委负责考核。

第二十条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增支因素导致目标完不成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集团公司在考核时给予综合考虑。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2007年01月01日起试行,在试行的基础上,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后,从2007年10月01日起正式执行。

规章制度考核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1、理学院第十届学生会体育部是学院、年级团总支、学生会领导和指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2 、宗旨:丰富同学们校园生活,增强体育运动氛围,活跃大学生课余文体活动,磨练学生的身体和意志,开展各项体育竞赛及相关活动,加强同学间的友谊和团结,使全年级同学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3 、基本职能

(1)协助院体育部做好各类工作,完成院体育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年级内外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增强同学的身体素质。

4、工作准则

(1)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身作则,提高工作效率。

(2)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任劳任怨的献身精神。积极、热情、耐心、细致并富有创造性的完成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1、人员结构

体育部设部长2人,部员为纳新合格且优秀的成员。

2、部长的权利与义务

(1)部长全面的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

(2)部长有开展本部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3)部长必须遵守年级学生会章程,有服从安排、维护年级学生会团结的义务。

(4)部长有接受同学建议和批评、接受同学监督的义务。

第三章例会制度

1 、会议时间安排

(1)每个月底召开一次部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并布置下月工作计划。(特殊情况除外)

(2)每次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前后需召开针对性例会,进行活动部署和活动总结。

第四章量化考核制度

1、为规范体育部运作,加强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定立此量化考核制度。

2、在校、院级比赛及运动会中取得名次者或打破我院相关项目成绩者我部给予其相应名次的物质奖励,并将其成绩存档。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各班拿出部分班费对体育成绩特别优秀的同学给予大力奖励,激发参赛热情。

第五章工作流程

1、大型活动需制定详细的计划书,交由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后,需进行工作总结会议,交活动总结。

备注:计划书需提前一周公示。

2、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如院体育部,年级宣传部、生活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件(场地申请书)等资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办公室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3、每次活动之前,本部需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填入经费申请表,经年级辅导员批准后方可支出。

4、活动结束后,本部相关负责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部长,并提供正式发票。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不予报销

5、所有单据均不得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在背面写明经手人并签字。

6、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章奖罚制度

1.部门实行“个人十分制”

2.部门人员参加每次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未到一次扣三分,2次未到或十分扣完者退出部门 。

3.每个月或隔一段时间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分析工作上的得失、出勤情况的总结以及讨论如何搞好本部工作。对于无故缺会、迟到者,迟到一次扣一分,未到两次者退出部门。

4.体育部在部门搞活动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向部长请假批准。活动无故缺席者扣五分,早退者扣两分,迟到者扣一分。

5.如有不服从部长工作安排者给予退出部门的处罚,并针对提出能更好的搞好本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者给与评优奖励。

6、对于本部干事对部门事务不闻不问者,给予退出部门的处罚。

7、部门评奖评优,以分数高低,从上往下给予名额。

8、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为学生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七章 附则

1、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体育部保留其修改权。

2本工作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理学院第十届学生会体育部。

理学院体育部

规章制度考核范文第3篇

一、成立禁赌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掌握社区内赌博毒品违法犯罪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加大对赌博、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通过设立禁赌禁毒举报箱等形式,鼓励社区群众对赌博、毒品违法犯罪进行举报。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区居民的禁毒、防毒和禁赌意识,每年举办禁毒、禁赌知识讲座一至二次。

四、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下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进行禁赌禁毒教育,增强居民禁赌禁毒意识,使居民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观念,摒弃赌博恶习。

五、建立吸毒人员和重大赌博人员的帮教小组,帮助小组由社区干部、街道干部、吸毒人员和重大赌博人员亲属以及社区民警组成。

规章制度考核范文第4篇

一、考核原则

(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的原则,杜绝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收入挂钩。

(二)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职工奖惩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以及随机考核的原则。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范围

主要针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分别开具及优先合理使用,分别装订,网上集中采购及按照价格目录的价格采购,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与

非基本药物按卫生局要求进行管理、报销等。同时进行日报、月报、季报,数据准确等。

三、考核内容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目录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报销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每月一次,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每月一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由基本药物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按《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采取标准分(百分制)的考核办法,设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次,计算方法为: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比例不超过25%。

(二)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在以奖代补资金中(不超过80%)设立基本药物制度个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数量、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激素抗生素使用、群众满意度等对医务人员进行奖惩,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承担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三)制定奖惩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其中,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医务人员全额拨付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医务人员,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免去该医务人员的职务,按医院的《全面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执行。医院年终获得的奖励经费,分配原则上与负责人和职工奖惩挂钩。

六、我院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的开展自查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检查验收任务。通过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考核目标任务的实现。在工作中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规章制度考核范文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活动中,学校利用橱窗、黑板报、专题会议、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带领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体现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使全体教师对校园的认识,为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1、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平安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后,主动开展自查、互查活动,校长负责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德育处、教务处人员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及时找出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把安全工作作为考评各处室、部门、班级和每位教职工的重要条件,在对班主任进行考评时,有安全工作专项得分,并和班主任津贴挂钩。同时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2、检查校园安全,采取及时上报制度,预防为主,实行安全员自查上报制度,分部及各处室领导和班主任都是安全员,都有明确的职责。每周由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早、中、晚在校门口、校园、教学楼、学校重点部位巡查。每天由行政人员和骨干老师组成学校安全情况巡视督查小组, 对校园卫生、自习课秩序、出操情况、课间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每天的晨会上及时小结,对不足地方,限时改正。

3、为了加强门卫管理,学校制定了《门卫管理制度》,不准社会上的人或车辆随便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的要征得相关处室领导的同意,同时还要及时登记。不准学生私自出校门,如确需出校门的一定要有班主任以及有关老师的同意,以批条为准,同时还要有相关老师或家长的陪护。把握重点、落实具体措施学校修订和完善了近20多种安全及安全有关的制度与工作职责。有了制度,关键在于抓落实。每学期校长与处室负责人及各班主任、教育教学人员等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为调动各班级的创建积极性,校长带领安全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定期进行水电、教室检查。

2014-

规章制度考核范文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就医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院的执业医师,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 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第六条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的医师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下一年的2月底前完成。新进医师自进入我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第七条 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十五天内将医师的考核结果报告山东省卫生厅。并由山东省卫生厅依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第八条 医师考核的内容包括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第九条 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一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或同行评议;

第十条 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医院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具体考核办法将参照卫生部及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考核采取回避制度,医师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医院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医院应当予以同意。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RS—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生效日期:2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2010年12月8日

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和救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章 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院按规定建立医师行为记录档案,及时记录医师的行为。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院对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报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RS—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生效日期:2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2010年12月8日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第四章 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医师考核委员会将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RS—020: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生效日期:2007年8月8日 修订日期:2010年12月8日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医院上报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医院医师考核委员会成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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