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

2024-07-26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 也称包容性金融, 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 以可负担的成本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有需求的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其重点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 如农民、中小企业、城乡贫困群体。我国于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发展战略, 列入“十三五”计划,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 政府与社会各个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开展合作, 力求将普惠金融深入农村地区,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在国内, 城乡之间的金融服务仍存在较大差距, 可以说发展与推广农村地区的普惠金融服务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互联网金融指基于网络技术水平下, 将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相结合, 加强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的熟悉度, 然后开始逐渐使用和适应新模式与新型金融业务, 比如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服务的业务与渠道。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点有开放性、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等。近些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使得互联网金融得以迅速崛起, 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创新, 如推出微金融、移动支付、P2P网贷等, 同时也为农村普惠金融的推广发展带来了新的途径选择。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仍处于持续大力推广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时期。2016年, 国务院正式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6-2020) 》, 表明了普惠金融在我国金融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都强调了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 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

通过近些年的重点发展和各方努力, 国内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 截至2017年末, 农村地区网点数量12.61万个, 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量为1.3个, 县均银行网点55.99个, 乡均银行网点3.93个, 村均银行网点0.24个;另一方面, 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数量稳步增长, 银行卡数量持续增长但增幅放缓。值得一提的是, 数据显示移动支付业务在农村占绝对优势:2017年, 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农村地区提供网络支付业务共计1417.82亿笔, 金额达45万亿元;其中, 互联网支付122.73亿笔, 金额2.1万亿元, 单笔均额171.11元;移动支付1295.09亿笔, 金额42.9万亿元, 单笔均额331.25元。然而, 鉴于中国地广人多, 区域间贫富差距较大, 农村金融体系僵化等方面的原因, 真正全面实现农村普惠金融依然任重而道远。

(二) 存在的问题

(1) 对传统金融基础设施的前期投入成本比较高。普惠金融的目标是成为能使大众都受益的金融服务, 然而农村普惠金融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基础设施的前期投入成本过高问题, 例如服务网点的建设成本高。目前农民进城的现象愈发严重, 导致城市人口集中, 密度高, 而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虽然土地资源很充裕但人口稀少, 是农村的金融服务问题愈发突出的一大因素。一些营业网点业务类型单一、经济规模较小、经营效益很差, 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 传统金融机构会打算在农村地区设置比较少的营业网点, 然而这样就会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存取款的便捷度与了解度。更不用说那些偏远地区以及中低收入的农民, 获取金融服务的难度就更大了, 这样就不能充分体现普惠金融致力于服务所有人的初衷, 甚至将阻碍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与推广。

(2) 市场信息不对称, 农村居民的金融意识不足。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低, 缺乏经济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 金融基础知识薄弱。尤其一些偏远地区多为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 他们对金融服务的含义及获取金融服务渠道知之甚少, 从而在让农村居民接受金融知识、学习操作金融工具上的工作难度大大增加。另外, 农村金融市场的供求不对等, 市场信息不对称。由于缺少制度的制约, 信息来源的不畅通, 致使农民无法精确掌握农村金融状况与供需情况,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也会增加监督的成本, 农民就不能享受同等的金融服务, 这有悖于普惠金融的本意。

(3) 信用环境差, 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农村信用环境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农民对金融知识不了解, 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二是乡镇部门对普惠金融不够重视, 没有加强引导农民的信用意识, 如邻里之间的借贷缺少契约意识, 这种非规范化的行为已经根深蒂固, 从而也会加大金融机构有效打击、惩处故意拖欠债务行为的难度。进一步, 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信用环境差也易让农民辛苦赚来的资产打水漂。而且, 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热情也会大大降低, 特别在发放贷款方面。

(4) 金融产品种类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缺少创新。首先, 农村传统金融机构往往以营业网点为媒介金融金融服务, 提供的金融产品多是以城市金融产品为标准的复制品, POS机等现代设备的缺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普及率在各地区不一致, 导致居民的金融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再者, 传统金融产品缺少农村特点、缺乏创新。在农村这样的大环境中, 发展与农业相关的金融新产品刻不容缓, 当务之急就是要创新。

三、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优势及挑战分析

(一) 优势

其一, 节约金融成本, 提高运作效率。普惠金融是想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所有群体提供金融服务, 它强调包容性与覆盖广, 这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原则相矛盾。而互联网金融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比如, 它可以减少线下金融人员的数量以及设备的投入支出,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经营成本, 线上操作便捷、迅速的优点又可以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尽管互联网金融模式在农村的普及率仍有待加强, 但根据数据统计, 近几年移动支付业务在农村发展速度较快、占比高, 居民的使用率与满意度较高, 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 从而可以验证依托互联网金融推广普惠金融是具有可行性的。

其二, 产品差异化, 服务个性化。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 许多金融新产品应运而生。然而, 相较于城市金融产品发展的一帆风顺, 农村金融市场还有待发展, 便可以结合互联网+金融技术为居民打造适合他们的各种新型产品, 加速金融产品的创新, 提供便捷的服务, 让优质金融服务能真正惠及到所有客户。

(二) 挑战

其一, 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率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 因此改善农村普及率较低的窘境是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发展的首要挑战。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截至2017年12月, 我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71.0%, 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35.4%, 二者相比, 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明显处于落后状态。另外, 不同地区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也存在明显差异。

其二, 互联网行业不规范, 网络安全存在威胁。对使用金融产品的每一位用户来说, 金融服务的安全性是他们首要考虑的因素。然而当前互联网行业缺乏规范性, 金融机构良莠不齐产生不安感。

其三, 居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缺乏互联网金融知识。对农村居民来说, 传统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无法轻易发生改变与根除。另外, 政府与乡镇单位对互联网金融的宣传与引导力度不够, 使得居民们仍无法摒弃旧思想, 甚至抗拒学习互联网知识, 更不用说尝试接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产品与服务。

四、借力互联网金融进一步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探索

(一) 建立鼓励引导机制, 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首先, 应当鼓励包容传统机构互联网化, “触网”丰富新的业务板块, 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与领域。

其次, 要发挥政策引导。当互联网企业加强跨领域合作时, 政府应当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度支持, 比如通过补贴、补息等政策措施, 完善并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鼓励并扩大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 让其深入到农村的低端人群当中。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农村居民认知水平

除了政策引导, 让普惠金融在农村普及率得到提高的另一措施是政府支持并鼓励居民学习互联网知识, 更应该给他们提供能够学习知识的机构与渠道, 让居民能进一步了解何为互联网及其好处, 并在此基础之上引导他们踊跃尝试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 从而打破互联网技术在农村普及率过低的局面, 使普惠金融在农村得到积极推广与落实。

(三) 加强和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

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与传统监管仍然存在不同之处, 一些非法分子以互联网准入门槛低为空子, 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融资活动。对此, 监管机构应当提高互联网企业的准入门槛。在明确主要监管对象的同时, 还应当强化行业自律, 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范、规章制度, 建议内部制定相关自律制度, 各部门相互协调、合作, 做好分内之事。同时, 金融监管机构还可以与地方政府加强联系与合作, 制定并出台相应的网络金融监管政策, 明确金融业务的边界, 营造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打消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偏见, 提升其信任感与参与感。

(四) 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

农村金融产品单一、手续烦琐, 农村理财无路、融资无门, 真正适合农村发展的新产品缺少是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互联网技术的更迭, 应当带动农村的发展。例如, 积极开发惠及“三农”的金融产品——众筹、P2P网贷等。另外, 还可根据农村地域、经济发展程度或习俗的不同, 在市场推出具有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在完善线下金融产品的同时, 更应当重视开发线上金融产品, 使线上线下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居民。同时, 金融机构还可以推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三农”专项金融债等创新型金融服务。只有丰富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产品创新, 扩大金融服务范围, 让每一位农民都能找到适合他们的金融服务产品, 才能有效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五) 增加服务的网点,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尽管我国目前已进入互联网时代, 但是我国农村的互联网的普及程度还依旧处于低下状态, 并且个别农村的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较少或分布不均衡。据此,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网点的投入建设、优化布局, 以及做好完善基础设施的准备工作。比如, 在村里的小商铺等场所增设ATM机, 便捷农民们的存取款, 或者通过BOT等合作模式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另外, 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支付, 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同时, 可以进一步发挥重要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里的关键作用, 鼓励传统金融机构改变旧模式, 主动顺应时代与科技发展, 改变服务方式, 扩大服务范围, 更好地服务于居民。

综上所述, 构建农村市场的普惠金融体系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而借助互联网+模式, 确实可以创造出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新产品与服务。同时, 还应该坚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构建监管体系, 让互联网金融能够真正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 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金融的普惠。

摘要:近年来, 随着移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水到渠成, 同时又为打破发展推广农村普惠金融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可行的途径。基于此, 本文将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 根据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分析和总结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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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近年来,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是否对其产生了影响,成为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对AK模型进行变型,构造各变量的函数,然后运用计量方法对1981-2012年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协整分析

1.引言

始于上世纪70年代的金融发展理论就比较系统地研究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粗略的平行关系这一结论最早是由Gold-smith (1969)通过分析35个国家从1860 ~ 1963 年间的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问题得出的,但是其没有确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1]。后来,又有很多学者通过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证明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例如,Darrat(1999)、Chris topoulos和Efthymios Gtsionas(2004)的实证结论是在短期内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而在长期内,金融发展可以单向促进经济增长。LeVine(2002)认为一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是经济增长水平的“指示器”[2]。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增长,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问题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近些年,农村金融已经成为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深入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研究农村金融发展的各项指标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相关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模型建立、数据来源和变量选取

2.1 模型建立

目前尚无统一的评价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模型,根据以往研究,本文将采用AK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假设一个没有政府的封闭经济,只生产一种产品,人口规模不变,总产出是总资本存量的线性函数。从而总产出函数为:

Yt=AKt(1)

式中,Y代表总产出,A代表资本的边际产出率,K代表总资本存量。

本文为了从不同侧面度量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中国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在AK模型的自变量中加入农村金融结构、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效率,分别用RLTL、RLG和RDL表示。

2.2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1)农村人均GDP,即农村GDP与农业人员数的比率。为了数据的可得性,其中,农村GDP即农村增加值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和乡镇企业增加值之和;农业人员数用乡村就业人员数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乡镇企业年鉴》、《中国乡镇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08-2012》。

(2) 农村资本投入水平,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农村GDP的比率。其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之差,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3)农村金融效率,即农村贷款(RL)与农村存款(RD)的比率。其中,农村贷款为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之和,农村存款为农业存款和农户存款之和。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4)农村金融结构,即农村贷款与总贷款的比率,用来衡量金融中介的发展。数据来源于《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金融年鉴》和中商情报网。

(3.3)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用农村贷款(RD)与农村增加值(RGDP)的比率来度量农村金融效率,其中,农村贷款为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之和,单位亿元。

3.实证分析

3.1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为了防止伪回归的产生,首先要对时间序列作单位根检验。本文采用增广的迪基-富勒法(ADF)进行相应的单位根检验,经检验,各变量均通过了一阶差分检验,即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具体检验结果如下表3-1所示。

3.2 变量间的协整性检验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变量具备协整检验的必要条件。因此,可以对时间序列进行Johansen协整性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从检验结果看,在5%临界值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协整关系,因此,可以进行模型参数回归估计。

4.结论及对策

通过以上实证检验可知:中国的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的正向均衡关系,表明中国農村存贷比的增加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增长,适当增加农村贷款或将农村存款更多的用于农村、农业发展,会带动农村经济的增长。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深化的步伐加快了,应适当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借贷的门槛,放松农村利率管制,合理引导和扶持民间金融。农村金融结构对农村经济增长没有显著地影响,说明可能在某些年份农村贷款被挪用于非农业的生产,比如城镇化建设等,导致农村、农业发展不能拥有长期稳定的雄厚的资金,进而影响了农村、农业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因此,我国应为农村、农业发展预备充足的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等对农村和农业提供资金、信贷。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政策性农业贷款和扶持,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村资本投资水平与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显著地负相关关系,随着年份的增加,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在农村GDP中的比例是明显不稳定的,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此外,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在产出量中所占的比例太小,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促进资金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作者单位:四川省委党校区域经济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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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年中国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及其增长率.2011-05-16/2014-06-10 http://www.askci.com/data/viewdata223349.htmlnull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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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想要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脚步,就要改进农村金融制度体系和发展,实现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新模式。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机制;路径依赖

一、发展全面的农村金融市场

随着农村的全面变化,农村金融市场呈现了新的变化。应农村金融市场所需,政府部门应给予一定的支持,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环境、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1.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想要发展全面的农村金融市场建设,首要的问题就是农村保险市场。一是应该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种有利于农村金融建设的多种保险。新推出的保险要价格低廉、保障适度,为申请小额贷款的农民提供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二是要创新经营模式。由国家支持成立农业保险工司,实行因地制宜的多种保险,加大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和加大农民自身的利益;三是改变投保对象。要由单一的一个人投保形式逐渐成为组织和团队投保,可以对组织、团体投保对象适当降低投保要求。

2.大力发展农村的信贷体系。依据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农村信贷体系。鼓励商业金融市场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此加强农村基本设施建设。政府支持农户自主创业的贷款,降低信贷还款利率,开发多种试用信贷方案,加强农村近代消费。还可以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抵押担保。可以用使用权、订单、固定资金、粮食、房子、土地、产权等进行抵押信贷。

3.发展农产品的期货市场。想要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大力开发农产品的期货市场。期货市场有两点好处:一是风险转移;二是发现价格。依据这些好处,应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期货市场。对于农产品的期货市场应采取因地制宜,大力开发农产品的期货品种。例如,发展水稻、黄豆、香油等农产品期货;加大食料、化肥这些农产品肥料的期货开发;加大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保值,提升农户们的种植价值。

二、强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和有效干预

1.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要从两大部分入手:一是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硬件设施建设;二是强化农村金融市场的软件金融设施。从硬件设施方面来说,农村金融市场在制定发展方面、规划和建设要考虑交通、安全设施、营业场所等。一些条件便利的农村地区可以推广流动信贷、保险服务,使农民享受金融市场带来的服务。同时,还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工作素养和创新能力,从软件方面来说,国家应该尽快颁发一些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条令和资金补助等,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的合法交易,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体系。

2.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干预。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干预的目的就是维持市场机制发展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起到弥补市场缺失的作用。想要彻底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干预,可以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是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不仅对农村要给予生活、医疗和教育的投资,还要投入资金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并给予技术帮助,提倡中、大型企业对农村投资;第二是让金融机构投资农村,达到一定金额时可以适当减少税收。还可以赋予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同的任务,让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共同完成。

三、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理力度

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最薄弱的地方。其中的管理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其他国家,例如美国、德国、日本,选用“多元复合式;综合监管型;相互配合型”的协调机制。在我国现今的管理行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这样的监管成本太高、效率太低而且还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和稳定。因为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所以还不能保证金融监管的有效、规范实施。现今要改善监管体系就要做到:一是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外部监管与协调,达到目标一致,形成目标统一为农村金融市场管制所服务;二是政府要尽快出台一些相关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法律条令,从而实现依法管理。只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管理,形成新的管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从而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管理体系。

四、给予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定位及有效监管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是一种自发性并隐与地下的一种民办金融组织,我们可以利用农村非正规金融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同时也要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农村的非正规金融不能出现在台面上是因为法律对它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义,就此我国可以出台一些相关法律条令来监管农村非正规金融,用法律条令来促进、规定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还可以将“高利贷”等非正规金融组织赋予他们合法地位,然后对他们进行收购、兼并。有了法律条令之后,农村非正规金融就属于我国的管辖范围之内,可以正大光明的了解非正规金融的内部资金流动情况和业务洽谈等内部消息,可以对非法交易记性提前防范、制定管理措施。引导非正规金融正规发展,减小金融风险。

五、结论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机制建设实体条很长的道路,它依赖于国家等方面对它的扶持和帮助,并依靠其自身的价值和制度的有效监管体系。相信,今后农村金融市场在国家和各界的支持和扶住下的发展会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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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自身运作效率和对经济作用的效率低下,不能很好满足新农村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建议通过改革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积极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等,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市场效率;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市场是由农村经济中较为活跃的金融资产的买者与卖者形成的交易场所。它包括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在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中,农村金融市场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另一个“突破口”。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适应我国农村商品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新形势,完善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

一、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

金融市场归根到底是由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农村商品经济及与之伴生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水平,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根本条件。

(一)资金短缺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二元经济结构和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从总体上看,将长期面临资金短缺的矛盾。从局部看,正式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合理的资金需求,而对于大部分农户和部分抵押担保难的客户。正式金融却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在总的资金短缺的经济环境中,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只存在资金需求的竞争,很少存在资金供给的竞争。企业、个人和地方政府都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对金融市场形成了强大的需求压力,市场往往因为不能找到平衡点而难以运行。我国各类金融市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而产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市场仅仅成为筹集资金的场所,金融工具也仅仅成了筹集资金的工具,这是多年来金融市场出现变异现象且难以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加之我国各级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独特作用,使得行政力量对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干预能力极强,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干预下,一级法人银行的整体效率难以充分发挥,资金横向流动难以顺畅,全国性的金融市场运作难以达到预想效果。

(二)非正式金融市场长期存在且不规范

由于受农村经济和农村商品货币发展程度的制约,虽然我国非正式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风险较大。但由于适应农村私有经济与农户对资金需求小额、分散、灵活和方便的特点,因此非正式的农村金融市场将长期存在。与此同时,农村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推进和股票、债券市场发展短期难以有较大的突破,利率市场化全面推开还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这些也都决定了非正式的金融市场还将长期存在。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和组织者机制缺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者,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于机制改革缺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长期以来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身兼三职,一是代表中央银行推行既定的货币政策;二是代表中央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业务的开展;三是代表农村信用社的利益从事金融活动,这种身兼三职的角色使中央银行很难客观、公正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同时也使农村金融市场很难遵循市场法则发展。虽然党的十六大后,这种局面有所改变,人民银行不再赋予监管职能,今后也不再具体领导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监管由新成立的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监管,但这种职能调整和磨合需要一定的过程。农业银行目前虽然分离了政策性业务。但许多准政策性的农村金融业务仍由农业银行办理。农业银行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制度不清晰,计划经济形成的许多历史包袱短期内难以消化,因此农业银行参与、组织金融市场手段和效率不尽人意。农村信用社由于在改革方向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历史和现实问题较多,外部关系不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一直处于一种胶着和探索改革状态,因此农村信用社组织参与往往带有传统体制下的经营行为。

(四)农村金融子市场分割独立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所谓子市场的分割独立,就是指一个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并不能很快在整个金融市场中传导开来,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人为设置的障碍,二是信号和刺激的力度不够。因为我国的利率管制还没有解除。金融子市场的获益率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有限地波动,它既不能充分表现资金的供求短缺或富裕的程度,也不能给资金以足够的刺激,以使它们弥补资金流动的成本后,还能赚取足够的利润,这就导致我国资金在不同子市场间流动的不充分,也制约了整个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既然我国任何一个子市场的成熟不能以另一个子市场的成熟为条件,那么改革的深化只能是每一个子市场改革的循序渐进和所有子市场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只能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根据股票市场扩容和发展的要求,逐步放开其他市场资金进入该市场的限制,促进票据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大市场利率围绕同业拆借利率波动的幅度。随着公开市场货币供给的增加和农民投资意识的增强,利率调控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最终可以使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规范化。

二、农村金融市场效率分析

在现代经济运行中,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并称为三大要素市场。随着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和重要性日益增强。金融市场的效率高低便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或制约因素。金融市场的效率具体来说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市场自身的运作效率:二是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自身运作效率

1、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价格对各种信息的反映灵敏程度。西方金融理论中的效率市场,定义为市场价格迅速反映所有可得的信息。反过来,对市场效率的衡量便通过市场价格对所得信息的反映速度来判断。市场组织和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国际化程度和全球市场一体化使市场效率呈现明显的提高趋势。在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市场上,任何一个经济信号都会在市场商品价格上得到迅速反映。我国金融市场,包括农村金融市场由于股民普遍存在投机心理而不是投资行为,因此,真正对企业的经营信息反应不是十分灵敏,而对非企业信息反应灵敏,股票换手率很高。

2、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数量及创新能力。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还可以通过金融商品的种类及品种来体现。只有少数几种金融商品可供交易,投资者选择的余地很小,市场不可能产生效

率。通常情况下,金融市场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能够很容易地找到自己投资的效率组合。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商品还不是十分丰富,品种比较单一,金融商品的创新能力也比较低,资本、货币市场发育不是很健全。

3、金融市场剔除风险的能力。与商品市场和其他市场相比。金融市场的投资收益一般是比较高的,这是因为金融市场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金融市场效率的高低对市场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很大。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投资者通过自己的效率组合减少其“个别风险”。市场通过高效运作减少其“系统风险”,以使收益趋于较高而且稳定。在低效率的金融市场上,市场剔除风险的能力很弱。易受外来因素的冲击。投资者也因找不到或不能及时找到效率组合而缺乏抵御个别风险的能力,致使收益与风险的波动很大。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普遍缺乏一种风险规避意识,金融市场上也缺乏为个人投资者规避风险的组合,金融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弱,许多风险实际上由政府在承担。

4、交易成本。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平均交易成本也是判别市场效率高低的重要参数。平均交易成本取决于交易量、交易次数、清算时间、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和市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高效的金融市场上,买卖方都有大量的参与者,成交比较容易,交易量大且稳定,加之现代化管理,致使平均交易成本较低。而在低效率的金融市场上,参与者人数较少,交易商品及数量少。难以及时成交,更难以找到效率组合,加之管理较弱,故交易成本一般来说较高。

(二)农村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

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便利筹资和投资、促进资本集中、加快资本转移、促进资本转换。从这一角度分析,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突出反映在对市场融资的满足能力和融资的方便程度这两个方面。

1、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市场对融资的需求的满足能力是指市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筹资者和投资者的融资需要。如果筹资的需求在市场上得以满足,或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市场上找到满意的出路,那么这个市场就不能说是有效率的,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筹资人只要付出了足够的价格便可获得足够的资金,投资人也是如此,只要接受一定的价格便可将资金用出,除价格外没有其他约束或限制。而在我国,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是较低的。企业筹资经常遇到困难,而且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也很低,不规范运作和暗箱操作频频发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金融市场,包括农村金融市场的不规范性及发育的不完善。

2、市场融资的方便程度。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是衡量金融市场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与此相联,市场融资的方便程度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不但筹资者能够及时实现自己的愿望和需求,而且实现这种愿望和需求并不需要付出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发达的金融市场现代化设备和条件可以容纳众多的客户参与交易。公司股票、债券等工具的上市手续简单,只要符合上市标准,一路绿灯。发达国家的场外交易市场又为不能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在我国,不但金融工具交易费很高,而且手续复杂,且往往伴有很多的欺诈行为和行政干预,给融资带来困难,这就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三、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效率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动的结果,农村经济商品化程度越高,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越深入,农村金融市场也就越来越发达;二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对于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提高资金融通效率,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条件;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是初步的,非正式金融市场不规范。正式金融市场不健全,使农村金融市场未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四是随着我国逐步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金融方面的承诺,在外资金融机构和国内外金融市场双重作用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也将得到全面发展。为此建议:

(一)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原则

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经形成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共同繁荣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部分农民甚至淡出生产领域,成为专业性经纪人。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大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能作为独立的法人进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单一、资金来源狭窄,农村金融组织不能满足农产品市场多层次性形成的多形式融资需求。因此,正确的方法是尊重客观经济、金融规律,充分发挥农村现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主导作用,在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同时,适当放宽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遵章守规的情况下,开放定期存单市场,并引入浮动利率证券、零息债券、可转换债券、回购协议等农村金融市场业务,加大横向、纵向资金融通力度,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改革

首先要深化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的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规范监管行为和监管方式,统一监管要素,完善监管手段,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保驾护航的作用。其次要加快农业银行的市场化进程,改革农业银行经营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开拓金融产品,加快综合性、全能化发展,使农业银行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发挥其核心作用。再次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有条件的信用社转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成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目前条件暂不具备、需要政府扶持的农村信用社,应加快规范化合作金融改造,提高服务水平,克服其地域、性质的限制,真正走向市场,与国内和国际惯例接轨,与金融市场的要求接轨。

(三)有步骤建立农村证券机构,加快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的发展

对于金融同业拆借市场,要在加强市场的范围、参与者、拆借资金的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发展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外资金融机构人民币拆借业务,加强银行与证券、保险机构的业务合作,相互融通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继续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把融资票据化作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扩大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的范围,推动票据的进一步流通。与此同时,加快金融资产证券化步伐,加大农村股份制改革力度,规范农村债券市场管理,规范借贷行为。

(四)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保险业将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农村不仅需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财产保险,而且需要大力

发展人寿保险、健全农村保险机构,增加保险种类。可以考虑在农业银行集团内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机构,专门办理部分政策性保险业务和根据自愿原则办理农村商业性保险业务。通过业务的多元化来化解和分散农村金融风险,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较快的发展。

(五)加快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

成熟的金融市场最基本的特征是有一个随行就市波动的利率体系,该利率体系作为资金供求的价格,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没有资金的价格体系,就没有成熟的金融市场可言。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当务之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农村率先突破。具体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放开农村金融机构问的同业利率,加大农村资金和城市资金,尤其是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第二步,放开县、乡、镇金融机构吸收农民存款的利率。扩大农村资金来源;第三步。根据贷款对象风险和收益大小,在同业公会的利率基础上,由农村金融机构自行设定贷款利率。

(六)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研究和农村金融市场制度建设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和制度建设滞后,是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为此,要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研究,要借鉴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理论,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实际,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以此指导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际,避免走弯路,增大农村金融市场实践的成本。同时要加强农村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是导致金融监管过松或过度的重要原因,也是农村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效率不高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农村金融市场运行规则。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违规的行政、法律责任,市场监管的权力与义务等。

(七)积极引导非正式金融市场向正规金融市场发展

首先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非正式金融存在的现实必然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引导,而不是不顾客观现实,采取行政手段取缔或不承认,逼其转入地下的做法。其次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种非正式金融市场活动的法律身份。即明确哪些是合法,哪些是非法,使其公开化,并对其依法进行管理。第三要发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非正式金融市场活动的竞争和引导作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延伸金融服务领域,使非正式金融空间日益受到挤压,活动范围缩小。第四是在非正式金融市场中逐步推行正式的金融工具,把不规范的金融借贷行为逐步规范化。

(本文责编 宋冬英)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是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的体现。即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也表现出了强大的抗冲击能力,一直在稳步的增长,尤其是在11年以后,可以说发展速度迅猛。目前也保持平稳前进的发展速度。但是我国农村的金融业发展却令人担忧,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与我国金融整体发展不一致,产生了发展不均衡现象。本文就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且有的放矢的给出了可行性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金融;农村;银行;市场规律;金融机构

一、我国金融整体发展的可喜成果:

首先,通过长时间的总结,我国对金融发展掌握了稳速发展的办法,采取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国际金融危机对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发展都产生着不小的冲击,这是不得不承认的问题,在面对这种冲击的时候,采用宏观调控政策,采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双管齐下的方法,让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发展速度影响大幅度降低,能够保证平稳运行,经济与金融得以稳步并较为迅速的发展。其次,我国经济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这就促进了人们的消费,而不断的消费就是让货币快速流通的过程,也侧面的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

再次,我国人口基数大,就业人员多,劳动力资源供给好,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是我国经济行业发展的又一有利因素。

二、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因素分析:

2.1農村的金融市场被银行所忽视:农村的大规模银行网点减少,金融资源共击率低,这与农村最初经济资源发展不佳有着一定原因。银行在我国政策改革下,走进了商业模式,那么银行就要考虑获取相应的利益与利润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所以银行把目光投放在发展速度快的城市,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这种现象的产生,对于农村加快将金融发展造成了困难。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也在不断发展,它们发展的同时也需要相应的金融资源与金融该服务。可是相比较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农村的发展还并不成熟,风险性较大,这也让银行对金融资源支撑产生了顾虑。形成了一种矛盾体。这一问题需要解决。

2.2农村习惯于民间借贷方式:我们可以严谨的称之为民间金融,这种金融的产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农村的居民由于生活或者投资产生了巨大的金融资源获取需求,但是银行与国家的金融供给并不能完全满足这些需求,或者说,有些需求不符合国家的金融供给要求。但是民间金融对于借贷的原因关注度下,金融资源提供量大。能够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所以这种形式长期存在。但是这种民间金融形势也存在着不小的弊端。很多民间金融的借贷是私人方式,由于利息很高从而进行借贷。这些借贷方式并不标准,过高的借贷利息限制了农民再次借贷的能力和还款的能力。同时私人之间的借贷又没有得到国家的允许,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护,会造成许多纠纷。同时这种私人的借贷长期发展也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正常实行。

2.3金融机构少:目前现存的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信用合作社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但是由于各地的信用合作社产权结构不清晰,名义上属于在信用合作社拥有股份的全体成员,但是长期以来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背离了合作金融的原则,背离了为互助、合作,为农民服务的建立初衷,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又不断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靠拢,具有明显的“官办”色彩。合作社股东不仅享受不到贷款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以及股金分红权,反而还要接受比基准利率高得多的贷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制度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干部是任命制而非选举制。因此失去了农村的信任和支持。

三、建议与对策:

3.1完善民进金融管理制度

在传统小农经济模式为主的农村,由于没有完善的市场环境,商业信贷的风险较高,正规的金融机构不愿进入农村市场,在这一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要满足农村对金融服务不断扩大的需求,应该在加强引导、监督并纳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适当给予民间金融发展空间,以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民间金融的市场空间实际上取决于正规金融的市场空间,因为实际的金融需求是由经济活动所决定的,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的需求,必然转向民间金融或非正规金融。尽管现在的法律政策对民间金融仍然采取相对严厉的态度,但在法律禁止和正规金融已经占据的市场之间,民间金融仍然有广阔的空间。应认识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有条件地允许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为发展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民间金融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3.2小额信贷更广泛走入农村金融行业:我国已经明确允许小额度信贷的发展,并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意见。那么小额信贷在国家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条文下,更利于在农村发挥金融资源支持的作用。让小额信贷走入农村,满足村民需要,提供大量资金,同时降低私人借贷的利息额度,让村民提供具有更强的长期借贷能力和偿还能力。

参考文献:

[1]金融发展是贫困减缓的原因吗?——来自中国的证据[J].崔艳娟,孙刚.金融研究.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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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发展能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吗?——来自中国的证据[J].叶志强,陈习定,张顺明.金融研究.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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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缺口;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

一、引言

非正规金融是一种因未得到现有金融政策和法律支撑而游离于现有金融体制和制度安排之外的具有强烈的市场化、自由化、隐形化色彩的体制外金融活动。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有利于缓解农村资本形成不足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增长。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并存是发展中国家乃至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同样存在典型的“金融二元结构”。

近几年,致力于重新解释和探究非正规金融现象已经成为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以及契约理论的重要内容。一是研究非正规金融现象产生的体制性根源和内生性。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是现有正规金融制度滞后于现实和潜在需求的客观产物,非正规金融是对转轨经济中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应。Stiglitz和Weiss的均衡信贷配给模型为我们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理解非正规金融形成的内生性提供了理论框架。二是运用博弈论和契约理论等分析工具考察非正规金融交易契约的治理机制。林毅夫、孙希芳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根本性原因,金融监管和金融市场的不健全只是强化因素。史晋川等对非正规金融的兴起和发展给出了一个博弈论解释,即非正规金融现象实质上是各种利益制衡的结果,是政府部门、原有金融机构以及各种经济成分及企业家、社会公众相互博弈选择的结果,其背后体现的仍是人的自利动机和来自各方面的约束条件的不断冲突与融合的过程。三是考察了非正规金融交易的市场特征和利率形成机制。

国内外对非正规金融制度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不多,且大都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出发,忽视了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本文认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形成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制度不均衡的必然产物,这种非均衡性主要表现为正规金融制度的功能性缺失以及政府长期的金融抑制政策。金融制度的非均衡性是产生农村金融缺口的根源,金融缺口则产生了获利机会,这为非正规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制度,它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型的制度安排)的产生提供了市场空间,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激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对这一利润机会的理性回应。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形成和发展以及金融制度变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协同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不仅仅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

二、农村金融缺口、金融抑制与非正规金融

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正规金融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元化的需要,农村金融缺口不断增大,在市场期望和需求催生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农村民间金融及合作基金会为代表的农村非正规金融迅速崛起,为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众多调查研究表明,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非常普遍。《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金融市场》(Monti-el,Richard Agenor等,1994)一书中估计,中国的非正规金融占贷款总量的33%~67%。Kellee Tsai认为我国乡村非正规信贷约占正规信贷总量的25%,非正规金融交易参与率占总人口的20%左右。WAD的研究报告也指出,中国农民的信贷需求主要依赖于非正规金融,其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贷款的规模大约相当于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四倍。据陈锡文研究,中国2.4亿个农民家庭中,大约只有15%左右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85%左右的农户要获得贷款基本上都是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温铁军对我国东中西15个省24个县41个村的调查发现,民间借贷发生率高达95%。何广文等的调查也发现农户贷款中来自民间借贷的比重高达75%;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2000年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中来自民间借贷的约占68.8%,私人借款中有息借款的比重高达47.7%。

尽管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组织形式、发展规模等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各种统计口径所得出的研究结果也不太一致,但我国非正规金融的普遍性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很大程度上却隐含着农村正规金融的严重缺失。究其原因,我国农村金融缺口是正规金融功能性缺失和政府长期金融抑制政策共同作用的产物。

(一)农村正规金融的功能性缺失

正规金融功能性缺失是导致农村金融缺口的直接原因。与农村经济相对应,农村金融具有自己的鲜明特征: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多属长期性投资;农业金融短期信用对象是众多小农户或农作物,贷款额度小、种类多,而且业务对象分散,地域分布广;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小,平均利润率低;农业金融资金周转时间长,风险高,资金运用缺乏规模效应,贷款对象数量多且分布广,贷放成本高,融资收益率低。农村经济金融环境中存在的特殊风险,加之农村人口相对贫困,储蓄不足,大规模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缺乏存在的基础,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经营往往无利可图,使得正规金融机构不愿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农村的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现实情况表明,更多的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在农村吸收存款,把大量农业剩余转化为储蓄,进而把资金转移到城市发放贷款而盈利。瞿照艳等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的存贷差和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测算出,1978-2001年农村资金净流出7196.3亿元,如果再考虑农村资金通过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流出的情况,实际上自1978年以来,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渠道的净流出要大于9842.3亿元。因此正规金融供给短缺即金融缺口最容易发生在农村地区。

正规金融的缺位为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杜朝运等人的研究指出,由于渐进式改革要求正规金融部门必须首先保证国有经济的资金需求。另外,在农村地区,非公有制经济部门数量多、规模小,从而需求面广、需求金额不大,若正规金融部门扩展其原有的服务内容,需要支付的网点建设,信用评估、贷款使用监督等成本相应地需要大幅度提高,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正规金融部门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远超过所能得到的收益,基于此,农村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就往往被隔离在正规的信贷市场之外。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总是存在各自的效率

边界。

在正规部门无法顾及农村非公有制经济时,他们只能从官方正规金融之外寻找融资途径,非正规金融应运而生。与分散的、小规模的、兼业经营的小农经济相适应,非正规金融可以有效避免正规金融机构手续繁琐且须抵押等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且非正规金融借贷数额自由,期限灵活,投向自由,交易方式比较隐蔽,适合农户的心理习惯。

(二)农村长期金融抑制政策的制度性缺失

政府对农村金融实行长期的金融抑制政策是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制度性原因。易秋霖和郭慧认为,在我国除去那些非法的非正规金融形式,如地下经济中的现金交易等,可以说非正规金融的主要根源在于金融管制。这些金融管制主要包括:对信贷额度的计划控制、对存贷利率的计划控制、对设立非公有制金融机构的限制、对向非国有制企业贷款的限制、对银行金融领域的限制等。政府处于纠正市场失灵或弥补财政赤字的需要,也会采取金融抑制政策。金融抑制政策往往会造成存贷利率过低、社会资金配置低效率以及资金供给与潜在需求量之间出现巨大差额等后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几十年来一直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资金管理的落后及资金配给的低效率造成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等非公有制部门被排斥在正规金融市场外。

江曙霞认为,中国的“地下金融”是为克服相对滞后的金融体制改革的缺陷而产生的,它旨在改变原有资金流动格局,是由中国的金融二元主义制度安排、金融抑制造成的。长期的金融抑制政策压缩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集合,而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本身就是创新的制度安排,对现有的制度集合的一个补充。

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推进工业化,往往对金融部门采取金融抑制政策。金融抑制政策不但导致金融体系发展的不充分,而且还会导致许多部门发展面临严重的金融短缺。

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施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在资本稀缺的条件下,这种战略内生决定了金融资源配置上的城市偏向行为,农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农村储蓄,以为城市工业化提供资金的一个渠道,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控制是赶超战略下必然的逻辑结果。国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对农村经济剩余的切割和转移,构成了改革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一个鲜明特征。总的说来,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农村改革,一方面是国家集中控制农村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弱化,另一方面是农村社区和农民私人所有权的成长和发展,但在农村金融领域,国家并没有退却。

一直以来,国家在金融市场上实行利率管制政策,这促使正规金融普遍实行信贷配给,这种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一种“被约束的帕累托效率”,降低了配置效率,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有利于资本形成,减少了资金缺口,降低了信贷配给比率,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率。

由此可见,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出现的严重金融缺口、资金配置的低效率是正规金融机构的功能性缺失和我国长期实行金融抑制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非正规金融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逻辑思考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制度变迁是制度均衡不能维持的情况下发生的,制度不均衡将导致为获得潜在利润的制度创新行为,从一个历史时期来看,一个个的制度创新交错进行便构成制度变迁。制度不均衡伴随着获利机会的出现,为得到由获利机会带来的利润,而最终导致制度创新,但是,制度结构(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制度安排构成的,因此,“一个特定的制度安排的不均衡就意味着整个制度结构不均衡”,一个社会中一定时期中的制度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也必然引起其它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均衡。就制度变迁的形式而言,主要包括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一群(个)人在相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为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而对现有制度安排进行变革的过程。

(一)非正规金融的产生与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

强大的制度需求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源泉。影响制度变迁的需求因素提供了进行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而影响制度变迁的供给因素降低了进行制度变迁的成本,二者共同促成了旧制度向新制度转变。从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看,在诱致性变迁中,制度需求是主导性的,而制度供给是适应需求而提供的。在制度不均衡的条件下,经济主体发现潜在利益并采取行动,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组织并努力创造条件以降低制度变迁成本,进而使得适当的制度能被供给出来。

诱致性变迁一般由民间发动,也可能由政府发动,但这种变迁都以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经济基础,不同的利益集团虽也有不同看法,但适应这种需求推动变迁无疑能获得更大政治支持,而反对者即使能从中获得一定经济利益,但只有当经济利益所得超过政治利益损失时,才可能采取行动阻挠变迁,因而诱致性制度变迁面临的阻滞成本较小。

诱致性变迁的实现是微观主体对制度变迁的利得与利失进行比较的产物,只有利得大于利失时,经济主体才有激励实施制度变迁。从单个主体角度看,经济主体预期收益大于实施成本;从组织角度看,集体行动是多方自愿参与的产物,因而行动的结果必然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我国促进农村乡镇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政策,农村金融制度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促使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与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而农村正规金融却存在业务相对萎缩,经营不善和农民贷款困难等问题,正规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已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对于分散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而言,农村正规金融的基本制度特征是官办性、垄断性或集中性。从制度变迁看,其主要表现是政策性金融弱化、商业性金融退化、合作性金融异化。农村金融制度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和谐产生了获利机会,这种获利机会为非正规金融的形成(一种适应农村经济新形势的制度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我国非正规金融是在我国经济多元化发展格局和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局部供给缺位并存的双重特征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一直蕴含着经济体系内在的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主要体现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和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垄断式控制,导致长期存在且愈演愈烈的“金融二元结构”,这表现在私人部门经济面临的融资约束、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低效率等诸多方面。

总的来说,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不均衡性产生了获利机会,这为非正规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制度,它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型的制度安排)的产生提供了市场空间,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激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对这一利润机会的理性回应,它是非均衡的长期发展而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自发“矫正”,从而逐渐孕育出另一种更为

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对现有农村金融制度集合的补充和完善。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典型的市场主导的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但我国非正规金融的有序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的合理变迁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它具有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政府强制惶制度变迁相互交织的特征。

(二)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与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

诱致性制度变迁并不排斥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非都是自动完成的,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它需要人们之间进行自愿的联合行动来完成,但集体行动常常面临高成本壁垒,为此制度供给可能不足。为提高制度供给水平,需要引人政治资源,“由技术与制度创新所形成的新收入流提供了利用政治资源来分割收益的激励”。也就是说诱致性制度变迁有时不仅不排除政治力量的参与,反而需要政治力量来促成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并不能提供市场经济运行的所有制度供给,诸如市场经济的法律建设,宏观经济调控、教育、交通等社会公共产品、社会保障体系、明确界定的产权体系等,没有强制性制度变迁提供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将导致某些制度安排畸形发展,最后影响经济的发展。

诱致性制度变迁到一定程度可能向强制性变迁转化。诱致性制度变迁不断推进将促使政府采取新的制度安排,打破利益格局的平衡。其次,诱致性制度变迁能形成市场绩效,为政府提供试点式经验;当诱致性制度变迁形成的制度安排成为全社会主流制度安排时,社会的制度构架会发生质的变化,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推进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制度安排,为实现新的制度均衡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既包括非正规金融的演进,又包括对原有金融制度集合进行变革。从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机制的角度看,非正规金融是作为正规金融制度的“边际”而存在的,部分非正规金融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正规金融制度演变。因此,非正规金融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是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即非正规金融的演进(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会对现有的正规金融造成强烈冲击,从而引发政府对农村现有金融制度进行有效变革(强制性制度变迁)。而这种对现有金融制度的变革本身就是对非正规金融进行批判、继承的过程,即把非正规金融逐渐纳入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的过程。同时,强制性制度创新可以克服正式制度在诱致性制度创新(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中,因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而产生的制度供给不足。同时,政府的偏好和有限理性、政治统治基础情况对非正规金融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方向和方式也会有很大影响。

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既是一个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又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非正规金融部门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而这种博弈正说明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有一种隐性的政策背景。从总体上看,我国为了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维持正常金融秩序、社会稳定,必然要压制农村非正规金融(因为非正规金融要和正规金融竞争有限的金融资源)。在分权制背景下,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往往具有不完全重合的动机。为了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人,地方政府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态度往往更加宽容,有时甚至是支持其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农村在上世8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的各种各样半官方的金融组织(例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农经社),可以被认为是地方政府与民间力量之间的“合谋”。“地方保护政策”正是农村非正规金融能够长期存在、屡禁不止的一个关键原因。

由此可见,从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及其成长历程来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默许”、“隐形支持”与“地方保护”,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绝对不会发展成为农村的普遍现象,也无法对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与金融制度造成较大的冲击。而这种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默许”和“隐形支持”却是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一种特殊形式。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以及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供给与制度供给,即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以及所引发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

总之,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产生了农村非正规金融,而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能推动非正规金融的有序演进、逐渐融入农村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变革。其发展逻辑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非平衡性,即农村金融的“二元结构”促使了诱致性制度变迁,促进了经济发展及其农村金融制度运行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推动了政府主导的金融制度变革。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是一个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基础演变引发国家对金融制度重新思考的过程。

四、对策及建议

从国际上看,非正规金融不仅仅是我国的“专利”,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与大量的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非正规金融现象。从国内来看,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金融现象,非正规金融作为一种适应农村经济新形势和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制度创新,满足了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增长。对此,国家的态度不应该是“默许”,也不是“放任自由”,更不是“镇压”,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非正规金融进行规范、引导,赋予其合法地位,从而促使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才是正确的选择。

{一)赋予农村非正规金融合法地位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壮大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也是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优化的必然要求,阻碍其发展不利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因此,必须赋予农村非正规金融合法地位,这是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首要条件。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非正规金融交易形式、产品创新,促进其与正规金融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二)构建有利于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制度安排

国家应尽快制定合理的产权制度,确立非正规金融的法律地位,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利率市场化制度,真正建立其反应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形成机制;制定和完善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金融监管有法可依。

(三)加强对农村非金融的监管、规范

构建以中国银监会金融监管为主,行业管理、自律管理为辅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监管体系;对非正规金融的进入门槛、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科学界定;建立对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检测系统,将其纳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促进金融政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对民众进行宣传教育,构建有利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民俗风范和道德准则;优化农村中介服务体系。

(五)渐进性、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非正规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

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个地方的非正规金融发展形式、规模、成熟度千差万别,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遵循非正规金融发展逻辑,对非正规金融进行规范和发展。

责任编辑 张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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