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的特色范文

2024-07-25

农家乐的特色范文第1篇

一、牌坊村农家乐的发展现状

牌坊村位于广安城区以北7公里, 毗邻邓小平纪念园, 辖区面积342亩, 有村民358户, 1700余人。

2002年前, 牌坊村居民呈零星状居住在邓小平故居周围, 房屋陈旧, 生活水平较低。村民收入主要依靠传统种植业, 靠天吃饭, 一家人一年收入大多只有3000元左右, 住的是土木房和茅草房, 生活很艰苦。2002年, 当地政府根据“统一规划设计、配套基础设施、节约耕地、建设示范窗口”的原则, 启动了新村建设。从此, 依托“小平故里国家5A景区”的区位优势和“省政府建设邓小平故里”的政治优势, 广安区牌坊村“农家乐”旅游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接连不断成长过程, “农家乐”由最初的少数几家发展到当今的50余家及其100多个农家客栈。当地村民的生活来源也逐渐由靠天吃饭、外出打工转变为在本地发展旅游服务业。凭借良好的地理优势和政策红利, 牌坊村的农家乐旅游不仅在帮助该村村民脱贫致富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切实改善了村民的物质生活条件, 也打响了牌坊村农家乐的知名度, 吸引了大量本地市民甚至外地游客前来休闲度假。例如在2019年春节期间, 邓小平故里景区开展了新春舞狮、春满故里、祝福祖国、财神拜年、新春幸运大抽奖、专题展览、新春等14项迎春主题活动, 吸引了超过28.81万游客。巨大的客流量无疑给牌坊新村农家乐创造了十分可观的收入。现如今牌坊村已经发展为一个集红色教育、观光旅游、餐饮住宿、饲养加工为一体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窗口, 是新农村建设的模范。

但随着牌坊村农家乐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 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 为了让农家乐产业能够继续良性运转, 保持自身优势, 就必须对农家乐旅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

二、存在的问题

(一) 经营市场混乱, 存在“拉客”现象

牌坊村目前有100多家农家客栈, 但它们的地理位置较为集中, 大多呈直线状分布, 商家距离近, 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某些位置较为偏僻的农家乐或旅馆为了招揽生意会去人流量大的地方招揽顾客, 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不仅如此, “拉客”还恶化了农家乐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双方压低价格, 你争我抢的抢夺客源, 使得农家乐的市场秩序变得混乱不堪, 造成了恶性竞争的后果。虽然相关部门加强了市场监管, 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该种乱象,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监管力度的松懈, “拉客”现象又犹如野草一般春风吹又生。

(二) 农家乐和旅馆的闲置率高

牌坊村农家乐的旅游旺季集中在春节、五一、国庆节等法定假日以及春秋季天气好的日子。部分紧邻小平故里5A国家景区的农家乐和旅馆每每在这种时候都能占据市场高位, 营业额十分可观, 但旅游旺季一过, 又恢复到人可罗雀的状态。而那些位置偏僻的旅馆和农家乐由于深处村落内部, 地理位置相对偏僻, 游客又偏爱就近消费。再加上没有突出的本店特色, 菜品服务千篇一律, 又缺乏灵活的宣传方式, 不仅找不到客源, 长期在夹缝中求生存, 还加剧了“拉客”问题的严重性。

(三) 产品挖掘程度不够, 市场可替代性强

当前牌坊村的农家乐和旅馆总共有100多家, 数量多, 竞争十分激烈。各家农家乐的经营模式仍然停留在简单的“吃农家饭、喝茶聊天、看农家景和打麻将”上。经营内容普遍相似, 千篇一律, 大同小异, 没有新意, 呈现“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市场趋势, 具体体现在菜品种类、内部装饰和娱乐项目上, 缺乏真正屹立市场不倒的“杀手锏”, 因此各商户之间的可替代性很强。

(四) 服务质量低, 部分商家存在“宰客”问题

现存的很多农家乐都属于个体经营, 自产自销, 服务人员基本上是自家亲戚, 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缺乏专业指导和训练, 在对待顾客的态度上缺乏耐心。开发者多是本地的农民, 大多都基于主观意志而不是科学规划做决定, 这样的农家乐发展模式具有浓厚的家庭经营色彩, 在管理上呈现出一种混乱的状态。更有个别商家在节假日“坐地起价”, 收取消费者高于平时的服务价格, 让消费者有口难辩,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客户体验, 还破坏了整个牌坊村农家乐的品牌形象。

(五) 营销方式过于单一

通常消费者选择游玩的农家乐主要是依靠熟人之间的口耳相传, 其次是开车到现场自寻,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上得知消息的顾客微乎其微, 顾客在食宿代理软件平台上也很难找到农家乐的相关信息, 这说明农家乐经营者在营销方式上缺乏多样化思维, 宣传力度不强, 没有充分借助互联网的力量。

(六) 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高

牌坊村农家乐的基础设施较为简陋, 各农家乐经营者主要是对自家房屋进行简单改造, 建筑风格普遍、单一, 并不能完全满足顾客的审美需求。此外, 由于初建时规划不够妥当, 没有考虑到农家乐的占地面积不大, 房屋与房屋之间排列紧密的因素, 农家乐周边缺乏足够大的停车场地, 在旅游旺季许多游客不得不把车停在距离就餐点很远的地方, 这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些不便。

三、对策

(一)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肃“拉客”现象

对于“拉客”现象, 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 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进一步加大对农家乐市场的监督力度, 严查“拉客”、“宰客”现象, 加大处罚力度, 设置乡间旅游农家乐黑名单, 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农家乐设置一定阶段的整改期, 超出整改期仍未达标即向全市公布。

其次, 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安全机制, 制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 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可通过成立专门督查小组, 不定期下乡暗访各农家乐的经营情况, 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对举报“拉客”, “宰客”的市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 整合现有市场资源, 狠抓品牌创建

目前牌坊村的农家乐市场以个体经营为主, 单打独斗是常态, 开发者盈亏自负, 缺乏一定的市场凝聚力。对此:

首先, 有关部门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农家乐队伍, 利用现存资源, 科学规划, 分工合作, 抱团取暖, 增强市场凝聚力。在此基础上, 寻找农家乐市场经营突破点, 丰富经营形式和内容。

其次, 立足于打造优质乡村旅游品牌, 成立相关部门, 统一对牌坊村农家乐进行包装和管理, 让各农家乐开发者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章可循, 有的放矢。

(三) 加大投资, 结合风土人情, 打造有特色的川东民宿

众所周知, 邓小平故里旅游区拥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称号, 同时也是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牌坊新村农家乐位置紧邻邓小平故里, 无疑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对此:

首先, 当地政府要有走在时代前沿的意识, 积极的引导农家乐的开发和发展, 对外大力呼吁社会资本参与到农家乐的经营建设当中, 适当减少农家乐企业的税收, 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使他们更好的提高和创新自己的服务水平和理念。对内成立农家乐服务互助组, 对各农家乐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答, 促使农家乐发展朝向正常、健康的渠道行进。

其次, 牌坊新村农家乐可在邓小平故里浓厚的红色教育气氛基础上, 基于人文历史特征, 结合小平同志的少年经历, 挖掘民间艺人, 追溯民间习俗, 打造针对不同顾客群的文化旅游节, 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游玩。

(四) 明确服务标准, 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游客体验与农家乐的服务态度息息相关, 服务态度越好, 回头客越多。因此, 农家乐开发者要将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 政府也可给予相关的帮助和支持, 对此:

首先, 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组织“农家乐学习会”“农家乐经验交流会”等形式, 扎实推进乡村旅游人才培养。邀请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联合乡间旅游产业的成功企业家, 共同对农家乐开发者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为他们答疑解惑, 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因为只有在开发者拥有足够丰富的理论知识, 在全局观念的影响下, 才能更好的带动服务人员的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其次, 农家乐开发者要定期、及时的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服务理念, 培训内容要全方位, 多样化, 重点在本地环境、历史故事、服务礼仪和安全知识四个方面。要让服务人员意识到客户的重要性, 能主动学习相关的服务知识和拥有必备的安全意识。

(五) 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 加强宣传和营销

在信息资源爆炸的今天, 充分利用网络营销技术拓宽市场已成为农家乐市场的发展趋势, 谁能在信息技术战中抢占先机, 谁就能占据市场高位。对此:

首先, 农家乐开发者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打开知名度, 还可借助在微信朋友圈“集赞享优惠”的方式, 拉近与用户的距离, 吸引游客前来游完。

其次, 政府相关部门可牵头, 与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深度挖掘城市旅游特色, 向五湖四海的游客介绍该地独有的地理风貌和民间文艺节目, 打造城市———乡村精品旅游路线。

(六)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游客满意度

便捷的交通, 干净卫生的食宿和优美的环境是游客和农家乐开发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对此:

首先, 鉴于大多游客都会选择自驾游, 当地政府可以帮助农家乐景区更好的完善游客自驾游服务体系, 加快“厕所革命”, 设置更多的停车位, 建立旅游集散中心, 增强其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的职能, 充分发挥便民作用。

其次, 有关部门可根据牌坊村村落结构, 建造农事体验园, 如“草莓基地”, “大棚蔬菜养殖园”等, 让游客能切实感受到参与农事的快乐。

最后, 合理划分产业区, 明晰功能, 增加垂钓区、烧烤区。结合当地人文历史特征, 帮助村民改进自家住宅, 打造有特色的民宿建筑群。

摘要:在高压的城市工作环境下, 农家乐以其独特的方式成为现代人寻求心灵解放, 返璞归真的胜地。但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本文针对广安市牌坊新村农家乐的发展现状, 列举突出问题, 提出有效对策, 希望能为牌坊村农家乐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

关键词:农家乐,乡村旅游,存在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李琳桂.“农家乐”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 2005 (05) :151-153.

[2] 李平, 柯雄, 潘尔春, 郭玲玲.四川农民新村跟踪调研分析——基于广安牌坊新村调查[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09 (02) :46-49.

[3] 牌坊村农家乐越来越受游客青睐-农家乐新闻[EB/OL].www.22bw.com.https://www.22bw.com/lvyouzixun/17882/

[4] 红色旅游胜地新春旅游“开门红”-广安市人民政府[EB/0L].http://www.guang-an.gov.cn/gasrmzfw/gayw/2019-02/11/content_75c1d22245074b84a7ef00a7d13577bd.shtml

农家乐的特色范文第2篇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意见》(鄂政办发[2007]91号),加强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制定了《湖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

湖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意见》(鄂政办发[2007]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州)、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 省级财政从2008年起到2010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应根据每年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落实。

第四条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原则。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市(州)、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应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准的资金额度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

第六条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农家书屋所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采购支出;

(二)书柜、报架等相关设施采购支出;

(三)制度牌、登记簿、农家书屋匾牌制作等支出。

每个农家书屋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

第七条 农家书屋场地建设和书桌、电视机、影碟机等基本设备配置所需经费应与村级党组织办公活动场地建设、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体系建设等统筹考虑,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第八条 中央拨付我省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安排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新闻出版局共同管理使用。具体使用原则为:

(一)每年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2/3用于列入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内的农家书屋的出版物采购配送,将资金总额的1/3用于对各地自建达标农家书屋的补助;

(二)对列入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的农家书屋,由省新闻出版局直接招标采购配送出版物,采购配送标准为每个农家书屋1.5万元,书柜等配套设施由市(州)、县(市、区)负责筹资采购,采购标准为0.5万元;

(三)对各地自建达标的农家书屋,从中央专项补助中按每个农家书屋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按每个农家书屋0.5万元的标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

第九条 各市(州)、县(市、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共同管理使用。

第十条 凡采购符合招投标规定或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依照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自建的农家书屋,应向市(州)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验收,经市(州)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汇总,报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审定,验收合格的,省财政于当年年底对市(州)、县(市、区)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农家乐的特色范文第3篇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规模最大的新兴产业之一。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选择,是改善民生状况的重要途径。绍兴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具有发展旅游业的现实优势和良好基础。因此,必须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把旅游业作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富民产业来培育,真正树立起抓旅游就是抓产业、抓文化、抓民生的理念,发展大旅游,实施大工程,开拓大市场,推动旅游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

坚定发展目标,积极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休闲城市

今年7月举行的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了绍兴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那就是要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要按照“整体性规划、多元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全城化旅游”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壮大旅游产业主体,提升旅游产业水平,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切实提高旅游业在全市国民经济及全省旅游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旅游总收入增速高于全市GDP增速,境外游客人数增速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增速。到2012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突破3000万人次,入境游客突破80万人次,人均旅游消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旅游总收入超过300亿元,全市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以上,基本形成以古城文化、人文景观、山水风光为特色,以文化旅游、休闲旅游、观光旅游为重点,集吃、住、行、游、购、娱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产业体系,努力把绍兴打造成为独具魅力的文化休闲城市。

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全城旅游”的规划建设

按照“城是一个景、景是一座城”的要求,把整个中心城市作为一个旅游综合体来建设,深入发掘水乡风情、文化名城和江南古城等特色资源,打响城市整体品牌,加快实现以景区观光为主的旅游城市向城旅一体的城市旅游的跨越。

推进全城旅游,在丰富“水乡风情”上有新突破。坚持以水为脉,充分利用和挖掘河湖自然景观资源和深厚历史文化积淀。保护好老城区现存17条河道和84座桥梁,加快推进曹娥江引水工程建设,加大“清水工程”实施力度,改善内河水环境,复兴老城区“小桥流水、枕河人家”沿河水城风貌。以迎恩门风情水街建设为重点,将老城内环、中环、外环的自然风光、人文景点有机串联起来,展示绍兴水乡独特的民俗风情。加快镜湖区块水环境整治,逐步构筑以河湖为中心、水景建筑为主体,拥有时尚生活方式的娱乐休闲中心。特别是要利用镜湖等湖泊,大力开发渔猎、赛船、吃河鲜、住游船等一系列与水有关的旅游参与项目,力推环城河游船和内和乌篷船项目,加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体验区,提升水乡旅游的吸引力。

推进全城旅游,在彰显“文化名城”上有新突破。坚持以文为魂,把繁荣绍兴特色文化与培育壮大旅游产业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在打好鲁迅故里品牌的同时,着重抓好陆游、徐渭、蔡元培、秋瑾等名人故居的修复、整合和推介,扩大“跟着课本游绍兴”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中国黄酒博物馆为载体,以“古越龙山”、“会稽山”等知名品牌为龙头,发展产品特色鲜明的黄酒旅游,开发集展示性、参与性于一体的黄酒旅游线。以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为依托,利用兰亭书法圣地的优势,吸引全国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加大书法旅游纪念品开发力度,引导培育书法产业发展。传承发扬越剧、绍剧、莲花落、新昌调腔等戏曲,寻找更适应新时代文化消费主体的题材,倾力创作“绍兴旅游一台戏”。

推进全城旅游,在展示“江南古城”上有新突破。坚持以城为体,充分发挥有2500年建城史和至今保存完好的始建城址优势,积极保护开发环城河内8.32平方公里的绍兴古城,使之成为江南访古的最佳目的地。坚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相统一,保持古城空间形态,恢复建筑外部形态,延续“名人故里、碧水绕城、粉墙黛瓦、古桥连绵”的古城风貌。按照“原汁原味的保护、原模原样的恢复、有根有据的重建”要求,开发保护越子城、八字桥、蕺山街、鲁迅路、西小河、新河弄、石门槛、前观巷、团箕巷等历史文化街区,切实提升历史街区保护开发水平。加大对文保单位、文保点的整修、保护和开发力度,对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和省级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落实相应保护措施。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进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古城生态环境。加大对古城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使游客在看古桥、访古居、游古镇中体味绍兴古城的独特魅力。

抓住关键环节,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

产业化是旅游发展的方向。要不断创新旅游发展理念,转变旅游发展方式,积极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实现旅游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向素质提升型转变,由满足旅游基本需求向为市场提供高质量旅游服务的转变。

高起点完善旅游规划。发展旅游必须进行高水平规划。在加强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绍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和旅游目的地建设等各方面的配套规划,进一步健全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就市区而言,要按照“以城为心、内外结合”的思路,编制全城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城旅游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和建设要求。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确保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就全市而言,要以“一心、两带、七区”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格局,促进旅游产业集群发展。“一心”即中心城市;“两带”即曹娥江沿岸旅游带和浦阳江沿岸旅游带;“七区”即越都古城旅游区、会稽山—兰亭旅游区、鉴湖—柯岩旅游区、大佛寺—十九峰旅游区、曹娥江旅游区、越剧寻根旅游区、浣江—五泄旅游区。同时,深入开展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使全市景点景区串点成线、联线成片。

高强度建设旅游产品。按照“彰显资源特色、串连旅游线路、打造旅游精品”的原则,以提高绍兴旅游产品的观赏性、体验性、参与性、趣味性和度假性为重点,着力研究当前旅游业态转型和游客对旅游产品的需求变化,积极开发一批有绍兴特色、区域优势、较强竞争力的旅游拳头产品。实施好“三年建设计划”中的旅游项目,2009年至2011年,全市计划安排重大旅游建设项目27只,总投资171亿元。积极培育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形成绍兴特色化、精品化、高端化的旅游业态体系。进一步打响文化名城旅游品牌,做强文化旅游;推进会稽山旅游度假区休闲中心、绍兴县大香林景区、嵊州崇仁温泉旅游区等度假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探险、攀岩、野营、漂流等体验项目,做大度假体验旅游;扶持培育一批果园和农庄,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依托纺织、黄酒等优势产业,着力做深工业体验旅游;办好祭禹、黄酒节、纺博会、珍珠节、领带节等节会,做精会展商贸旅游。

高效率运作旅游市场。在注重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优势,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的活力。实行旅游景区经营企业化、运作市场化,切实增强旅游主体的活力。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参与旅游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和改造国有旅游企业。加大招商选资力度,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业。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推进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12年全市拥有5家资产10亿元以上的大型旅游集团,并力争有旅游企业上市。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同业联盟,推进连锁经营。发展壮大旅行社,支持国际知名品牌、国内30强旅行社来绍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对本地旅行社的政策扶持,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门市化。大力发展星级酒店,积极发展特色主题酒店和经济型酒店。提升发展旅游景区,加快绍兴古城5A级旅游区创建步伐。积极推进旅游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旅游产业投入力度,加大民企、外企投资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投资旅游产业,努力以大投入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

高品位策划旅游营销。旅游是典型的形象产业、眼球经济,宣传推介至关重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整体营销,建立健全旅游、文化、新闻等多部门组成的宣传促销体系。坚持市县联动,部门合作,筹建绍兴旅游形象推广中心和绍兴旅游驻重要旅游城市的办事机构,构建绍兴旅游全国营销网络。切实加强与省内及周边大城市、港澳的旅游合作,联手开发跨区域精品线路,联手推进无障碍旅游客运、联手促销、互送客源等。在巩固国内主要客源市场、主要入境客源市场的同时,加大对华东其他邻省、珠三角、环渤海湾和欧美、东南亚、南亚等潜在市场,以及自驾游、商务游、修学游等细分市场的营销力度,通过保存量、求增量,实现旅游市场的有效拓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增加免费旅游点。结合明年建城2500周年庆典活动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开展绍兴旅游形象公开征集活动,聘请专门机构策划营销推广方案,进行境内外绍兴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和促销。举办“中国绍兴国际水城旅游节”,充分运用节会营销、媒体营销、名人营销等方式,不断提升绍兴旅游的美誉度。

高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必须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旅游市场的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旅游交通、景区、酒店、商场等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旅游交通条件的改善,提高进出旅游目的地的便捷性。加强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做到配套齐全、布局合理、便捷安全,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与游客需求相适应。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和旅游购物特色街,加强旅游购物的开发和经营,逐步形成以地方土特产品系列、特色旅游纪念品系列和文化产品系列为主的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例。筹建集信息咨询、投诉处理、运输换乘、旅游促销于一体的绍兴旅游集散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绍兴市区至全市重要旅游景区、长三角主要旅游城市的旅游专线。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各项工作

坚持把发展旅游经济摆到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切实从制度建设、政策保障和环境改善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出台大力发展绍兴旅游业的若干意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保持一定幅度增长,切实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策划、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对鼓励发展的旅游产业、企业,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和相关旅游规费减免的政策。支持旅游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逐步提高旅游企业的用地比例。加大对旅游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旅游企业担保体系及运行模式,允许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企业探索以特许、营运、收费等经营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

创新体制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优化整合旅游职能机构,撤销市旅游局,成立市旅游委员会,承担全市旅游发展管理职能,联系协调涉旅部门的工作。整合市区涉旅国有资产,组建市旅游集团公司,负责旅游产品的开发、经营和管理。

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在绍高校和职业学校设立旅游管理专业,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建设。大力引进旅游教育培训、旅游营销策划、酒店管理等专业人才,推进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强旅游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实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并纳入人才工程培训计划。同时,将“农家乐”经营户纳入“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不断提高经营队伍专业化水平。

农家乐的特色范文第4篇

收,使之成为蔚然大宗。

2,西汉:董仲舒提出“罢默百家,独尊儒术”“君权神授”“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的新儒学思想,受到汉武帝的肯定并付诸实行,儒学处于独尊地位,成为正

统思想,逐渐成为古代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3, 宋代:“二程”认为天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 提出“格物致知”的认识论;宋朝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提出“三纲五常”是天理,“存天理,灭人欲”,“;“陆王心学”认为“心即理”“心外无理”“致良知”“知行合一”。使儒学完成了更为理论化、思辩化的过程,新的儒学体系—理学形成,对中国社会政治文化教育伦理道德都产生了

深远影响。

农家乐的特色范文第5篇

高端人才条件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高端人才条件二: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高端人才条件三: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高端人才条件四: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高端人才条件五: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高端人才条件六: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高端人才条件七: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端人才条件八: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内急需的特殊人才。

农家乐的特色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规范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旅游条例》《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提升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宿(农家乐)是指位于乡村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其规模为单栋房屋客房数量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放宽民宿(农家乐)规模界定标准,但应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开办民宿(农家乐)房屋应当为合法建筑,并满足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同时还要符合本规定中的治安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民宿(农家乐)经营者落实治安和消防管理制度,督促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整改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各地应当引导、帮助民宿(农家乐)经营户密集的村居建立完善治安巡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消防拉梯、消防手抬泵等必要的消防装备。 第六条 民宿(农家乐)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营户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民宿、农家乐)》、《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情况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位于乡、村庄或旅游景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证明文件;

(四)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客房、内部通道、消防设施等分布及面积的平面示意图。 第七条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八条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辖区派出所进行现场检查,辖区派出所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填写《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情况表》后移交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批准特种行业许可的,许可证上应当备注民宿(农家乐)。 第九条 开设民宿(农家乐)应符合以下治安管理基本要求:

(一)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客房的门、窗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二)具备单独的旅客住宿房间。

(三)安装并能熟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

第十条 开设民宿(农家乐)应符合以下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建筑主体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当楼板或楼梯为木结构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客房门应安装闭门器。疏散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1米,确有困难时,不得小于0.9米。

(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3层及3层以上楼层应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且应对其采取保护措施。

(四)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可供人员逃生。

(五)客房、厨房、内走道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应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

(六)每层配备不少于2具3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公共部位。

(七)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明敷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硬质PVC管或金属管保护。

(八)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其他部位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主体建筑内。

(九)除棋牌室、音乐茶座外,建筑内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十一条 民宿(农家乐)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当楼梯间不能直通屋顶平台并通向相邻建筑进行疏散时,规模达到下列条件的,应设置2部疏散楼梯:

(一)建筑层数为3层,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

(二)建筑层数为4层,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25平方米的。 第十二条 民宿(农家乐)经营户应当履行下列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住宿游客身份证件查验和信息登记录入制度; (三)严禁利用经营场所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四)建立完善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民宿(农家乐)经营户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发现民宿(农家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限期整改仍不能消除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依法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发现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或者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依法撤销特种行业许可。

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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