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2024-07-03

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学生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和学校主体责任,推进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创新,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力消除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办学创造良好地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师生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1.调查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初步形成交通管理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使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没有安全隐患,师生具有良好地交通安全意识;年底,全校形成良好地工作环境,学生道路交通零事故。

2.集中整治目标:重点强化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两个100%”,即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1.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等。

2.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

三月初以开学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召开活动周部署动员会或启动仪式。二是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三是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十个一”工程,即举行一次“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生乘车安全检查;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组织一次交通安全进家庭活动;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制作一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专题宣传栏;悬挂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黑板报;写一篇交通安全“金点子”命题作文。四是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五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建立教育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六是持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3.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开展“小手拉大手”和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等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与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4.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警示标志、限速带等交通设施等。主动协调公安、交通,社区等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属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提请限期予以整改。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桑坚德

副组长:严培朝 崔永德

组 员:张福永 张才 王勇 王平兴及各班主任

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科: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结合伟平省长批示精神和玺玉副省长的具体要求,省上制定了《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将《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前传给你们,请立即向你局领导和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尽快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机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市州具体方案,按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将有关情况于4月10前上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柳 迪 联系电话:0931-8891399 邮箱:327230600@qq.com 农业处

2015年4月7 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将组织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我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深入推进,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

- 2 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将专项整治的要求、内容、方式、方法、结果等全面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开门整治,动员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整治效果。

(三)目标要求

教育宣传。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和惠农政策宣传,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提高遵守法纪、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自觉性。

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涉农项目资金规模、性质、结构、分布、管理、使用等现状。

查清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违纪违法现象,找准查清问题。

严肃处理。坚持边查边改,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发挥震慑作用。

完善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归类分析原因,注重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体制机制。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20

13、2014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具

- 4 ⑥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⑦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⑧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3月底开始至2015年8月底结束,分6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5日前)。省政府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省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在省财政厅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适时召开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大会。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成立本区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包括组织保障、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机制等内容),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市州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人,于

4- 6 时,还要全面掌握本系统自查自纠情况,提出省级重点检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4月25日前报送。省级于4月30前将全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各级各部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大、近年来反映问题较多和问题零申报的县区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县的个数不少于50个,省级部门不少于10个。市州要对所辖县区和本级部门(单位)全覆盖重点检查。检查可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等方式,检查对象要延伸到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和工程项目,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市州检查结果于5月25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于5月31日前将全省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4、部级重点抽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配合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省开展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 8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6、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市州、省级相关部门综合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部级抽查、整改完善等情况,全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报省政府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省级职责

省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国务院报告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起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制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按省级领导小组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成员单位:参与研究和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政策建议。按照

- 10 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通过抽调业务骨干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培训,实施检查。建立承诺机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一把手对自查自纠真实性、整治有效性负责,层层签订承诺书,部门对政府负责,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负责。建立奖惩机制,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红名单”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今后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列入“黑名单”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酌减相关资金安排。

(三)严肃纪律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安排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省级领导小组发现各地存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关于印发《兰山交通运输分局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交管所、运管所各办公室、有关运输企业: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5.10”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运管所制定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1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运输管理所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责任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运管所决定自5月下旬至8月底,在全区道路运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平安交通顶层设计为统领,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抓手,以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目的,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结合“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紧紧围绕“人、车、站、路、建、打”六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查、建、改”,突出“主体责任、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科技兴安”等手段,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从业人员方面

1、道路运输方面:

①健全完善驾驶人一人一档信息化管理。包括驾驶人个人信息,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健康状况、行车经历、安全驾驶信息、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违法情况、考核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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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严格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求企业解除聘用。

③对所有从业人员尤其是驾驶人要进行安全警示、行车技能、紧急避险、应急处臵等教育培训,危化品运输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员进行紧急切断装臵使用和操作规程、液体泄漏等应急处臵操作演练。凡未经培训的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和押运员不得上岗。

④对违法违规、不顾行车安全、不服从企业管理的从业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抄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运输企业:梳理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运管所:负责道路运输百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运管所、各交管所: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监管企业的整治情况,并督促企业整改。

(二)营运车船方面

1、道路运输车辆方面

①健全完善营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行驶里程记录、营运手续相关复印件等。

②危化品运输车辆要重点整治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加装紧急切断装臵情况,凡未按照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 3

臵的,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车辆营运资格。要清查公告介质与运输介质不符、“大吨小标”、本质超载、非法改装等危化品运输车辆,6月底前全部退出危险货运市场。要清理挂靠经营,限期进行整改。加快3G视频安装及应用,6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任务。

③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运管所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督导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大对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作用。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确保车辆全程在线,动态监管及时。

④要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定期维护、检测,按规定配备三角木、警示牌、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要坚决清理黄标车,强制退出运输市场。要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例检例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运营。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标志牌、罐体色带字体、安全告示牌及车辆安全附件的检查,确保车辆标识标志设臵和使用规范。

运输企业:梳理运输车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运管所:负责道路运输百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运管所、各交管所: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监管企业的整治情况,并督促企业整改。

三、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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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中旬—5月25日) 各道路运输企业安排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6月25日) 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本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五个集中”活动,即:集中对全员教育培训,集中隐患排查,集中隐患整改,集中应急演练,集中宣传报道。

(三)督查调度阶段(6月26日-8月15日) 运管所将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并按照每月考核实际情况,在全区道路运输企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8月25日)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统筹工作重点、难点、创新点、亮点,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要立即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运管所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艳,联系电话:8307761,邮箱:lsjtaqb@163.com,活动期间,运管所将分别组成检查组,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集中行动顺利实施,运管所成立由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有关所室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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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科技兴安。整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建立车辆运行信息、GPS监控信息、实现安全监管、调查、处理、反馈机制。

(三)强化制度落实。一是建立挂牌督办制度。运管所要对查处的重大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实行一案一档,进行挂牌督办。二是将存在隐患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单位,并在行政许可、信用考核等方面严格限制。三是落实约谈制度。对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组织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要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四是严厉问责,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要顶格进行处罚和问责。

附件: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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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百日集中整治

行动责任追究规定

按照“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的要求,凡是在百日集中整治期间,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道路运输责任追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

1、企业未对驾乘人员、安全员、装卸员、押运员进行定期培训教育,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2、企业未组织应急演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3、企业对所属车辆的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4、企业未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相应管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5、市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负责五区的“两客一危”车辆、出租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强制检测工作,各县(区)检测机构负责各县(区)“两客一危”、公交车辆、出租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强制检测工作,机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测车辆进行检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追究 7

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县区运管机构,未对企业从业人员日常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按照事权划分,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和培训机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参训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足额、足时培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3、按照事权划分,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出现过期、脱审,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4、市运管机构和各县(区)运管机构维修管理科室,未对车辆检测进行监督检查,造成车辆漏检或带病出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5、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及所属的客运、货运科室,未对企业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各级运管机构驻站办,未按照《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对客运站场的监管责任,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7、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在许可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不符合条件、过期、脱审等行为发生,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安全检查的责任追究: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 8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我县水体现状

按照部署,我县定期组织城市建成区内水体黑臭状况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阳信县建成区共**处水体,其中***。经调查,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水体不流通、落叶杂草腐败导致水质变质,以上水体中均未发现有黑臭水体。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县市政处对淤泥杂草进行清理,部分地段进行衬砌处理,淤塞沟渠进行清理疏浚,对自然生态水体的恢复,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治理黑臭水体的重点

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已污染的抓好治理,二是未污染的做好维护。已治理的要到位,杜绝治理后再污染。未污染的要防护好,不得出现先污染再治理。经过现场勘查论证,全面做好黑臭水体预防治理工作有以下重点工作:

1、城区临近河道的小区单位、城中村、棚户区私接乱排,管线小,隐蔽性强,需拉网式排查,隐蔽性较强的位置则引入机器人及摄像头,全面清理乱排现象。

2、老城区部分路段仍为雨污混流,汛期降雨量较大时会溢出路面,流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水流水体。目前已开启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3、老城区单位小区内雨污分流问题。针对每个单位小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从源头改造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污染河道问题。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为百姓做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完成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县住建局成立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部门根据职能权限,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责任任务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高效完成。

住建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上报及档案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及评估专家委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每年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落实任务,加大投入。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五)注重配合,巩固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主管单位要充分履职,坚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果。

四、具体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

按照水域水质差的水体情况,提出了以下几项处理措施和建议: (1)对因水体不流通,水质变质的湾塘进行换水处理,并挖除淤泥,种植水草改善水质。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并加大查处力度,对乱排乱放污水现象严肃查处。

(2)杜绝黑臭水体沿线排污现象,要求沿线各单位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乱接乱排等排水户在规定的的限期内完善排污系统,到期对非法排污接口全部封闭。

(3)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4)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5)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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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该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6个执法中队,分片包干,严格落实“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六定”执法责任,实行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客运车辆、从业人员全面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和密度,严厉查处出租车随意调头、乱停乱靠、争道抢行、急停猛拐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公交车车容车貌陈旧破损、卫生不整洁、服务不规范、行车不文明等现象,对违规违章客运车辆,依法予以严管重罚。同时,合理调整增加公交线路,对60辆老旧客车分期分批更新为环保节能型车辆,在城区主要街道干线路段新规划设置高档公交候车亭186个、站点牌44个,改造站点牌136个,设置出租车招停点189个,满足市民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为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他们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组织运输企业采取日常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结合教育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全体客运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运营。

大棚房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6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和动态核查,营造诚信和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针对我市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文化素质,以全面实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责任,依法行政”的要求,集

中力量,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为中心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严查不遵守法定建设秩序,不执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坚决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在解决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上有突破,确保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有序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专项行动内容

1、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查处不履行建筑施工合同、不依法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及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行为,查处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而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2、施工安全问题,重点查处施工企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建筑施工企业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企业预防群死群伤等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方面的措施与落实情况;检查专职安全员在岗情况;检查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3、监理单位情况,检查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资料是否完善;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理企业被动态扣分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的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落实情况;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旁站见证监理与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事关全局,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

四、专项行动安排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地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自查自纠阶段,地所有在建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在建工程逐一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所属地主管部门。

(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阶段,在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主要是听取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查看各种建设工程手续和工程 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着违法法纪和违反法定建设程序问题,查看建设工程实物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全面整顿阶段,各企业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

(四)8月初,针对自查自纠和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进行清理整顿。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查处的执行处罚程序,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五、工作总结

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2012年2月9日篇二: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布局、秩序、整洁、形象”的工作要求,以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形象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努力使市场中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违规经营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互协调的管理能力得到完善提高。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乱设蔬菜地摊和流动无证经营点心及杂货销售的现象;

2、果粮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搭建、乱堆放的现象;

3、商铺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堆放的现象。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人事保卫部管理和指挥下的市场秩序纠察队,各部门应将职能工作与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讲究实效。

1、人事保卫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联络和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具体纠正行动。

2、各管理部负责情况通报、违规告示和全程参与整治和现场指正违规行为。

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装卸人员和车辆。

五、时段步骤

本次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时段为4月12日至4月30日。

1、4月12日至4月17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市场内的蔬菜乱设摊和流动点心及杂货销售现象。

2、4月18日至4月23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果品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3、4月24日至4月30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商铺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六、纠正依据

1、《********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市场有权对经营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经营者应及时整改。

2、《市场进场经营安全责任协议》 第五条 第二款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项:根据租赁的面积,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设备,安放位置恰当,走道畅通,经营场所堆(叠)货物内张贴严禁吸烟标记,严禁三合一现象(经营、住宿和明火烧饭)。

3、《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甲方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管。

第五款:乙方不得在其租赁席位(摊位)外堆放货物,不得跨门营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其他公用面积。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款第二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仍不纠正的。

七、工作要求

为了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就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关系:

1、整治工作与工作质量的相互包涵关系,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方针,执行告知、劝说和行动的原则,做到在明确目的的同时讲究手段和策略。

2、整治工作与速度的相互保证关系,坚持协调一致、据理力争的方针,执行定点清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和控制关键环节。

3、整治工作与市场经营的相依相随关系,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队伍的方针,执行统一行动、团队合作的原则,做到在符合规范的同时注意长效管理和不断完善提高。篇三: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业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按照《遵义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管,打击违法,维护良好秩序,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交通管理和客运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桐梓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正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 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陈庆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德县交通局局长

申 剑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冯于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游礼琳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 兴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城管局局长 杜隆焰县民政局局长

陆远强县残联理事长

王朝炎县监察局局长

令狐荣钊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晓波 县司法局局长

胡大强 县物价局局长

廖维权 县工商局局长

邓小林 县经贸局局长

何永刚 县公安局政委

周红卫 县农机局副局长

令狐克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

冷一鸣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耀 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全市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令狐克斌兼办公室主任,张耀兼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城管、农机等部门抽人集中办公。办公室电话:6635210。

督查组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谢云南任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为纪检监察室人员。督查组办公室电话:6622973。

三、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非法组客、拉客并带有黑恶性质的团伙,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组织者,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客运车辆经营场所,净化道路旅客运输市场。

(二)严厉查处私设站点及不按核定站场进站经营的经营行为,旅游包车违反规定揽客、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非法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摩托车、农用车、人力(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其他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有效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

(四)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限超载、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堵车、罢运等非法行为,整顿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做好与县直相关部门的配合衔接工作。

交通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维护客运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公安部门:严厉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非法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侦破和查处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针对摸排出的“五个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严厉打击非法组客、拉客、堵车以及暴力抗法行为,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组织者,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非法组客、非法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城内机动(电动)三轮车载客行为。

县政府法制办:做好执法依据的审定和把关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工商局:依法履行市场管理职责,严厉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严禁报废汽车从事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民政部门:认真开展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会救济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民生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司法部门:加强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和检查辖区专项整治行动。

残联部门: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残疾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方式。

物价部门:严厉查处道路运输过程中的运价垄断、运价欺诈、哄抬运价、低价揽客等违法行为。

农机部门:加强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宣传及安全教育,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违法行为。

市经贸局: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管。

信访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制定违法上访处置预案。

宣传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搞好新闻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掌握本辖区非法营运车辆情况,按时上报摸底清查汇总表。对本辖区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经营组织者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并做好本辖区非法营运车主宣传教育工作,全力协助职能部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文明、公正执法和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元月6日至2010年元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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