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石场安全规程范文

2024-06-28

露天采石场安全规程范文第1篇

二〇一九年三月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XX采石场露天爆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组织施工

1、设立爆破施工组织机构

总指挥:由爆破公司本班爆破施工负责人担任

副总指挥:由爆破公司本班爆破施工爆破员担任

成员:本班带班领导、安全员及炮工等

2、严格爆破施工程序

施暴区管线调查→炮位设计与设计审批→配备专业施暴人员→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暴区覆盖物和强风化岩石→钻孔→爆破器材检查与试验→炮孔检查与废碴清除→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布置安全岗和施暴区安全员→炮孔堵塞→撤离施暴区和飞石、强地震波影响区内的人、畜→起爆→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测定爆破效果。

二、爆破施工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3、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相关施工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5、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7、爆破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8、在黄昏和夜晚、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施工中途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9、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入内。

10、当露天爆破地点有边坡滑落危险、有涌水或炮孔温度异常、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情况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三、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钻孔、搬运、装药和堵塞

⒈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⒉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摩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⒊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⒋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电线、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⒌制做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⒍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⒎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管或导爆管索、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⒏任何车辆(包括炸药车)或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当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⒐充填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⒑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禁止用石块,以防造成爆破飞石;填塞时要根据炮孔深度确定堵塞长度,并且加强堵塞。

⒒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⒓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⒔爆破遇到雷雨天时,电起爆系统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⒕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⒖起爆网络联结完毕,要进行最后一次检查,核对火工品使用数量,严禁无丢失、遗漏。

2、警戒与信号

⒈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设警戒线,并设专职的警戒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

⒉在各路口要设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业,严禁进入现场”字样。

⒊爆破警戒信号必须设在危险区的边界外,并设有明显的标志。警戒标志采用警示牌、警示灯(夜间)、路障、警报器等视觉信号。标志警示牌材料必须牢固耐用,支撑方式合理、美观,安装必须稳固、安全,标志警示牌一般采用不小于1.0m×0.8m的单柱或双柱,黄底黑字,安全警告标志可视危险范围大小、危险程度等合理选择标志牌尺寸。

⒋警戒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人员及标识必须对路人起到预警作用,警戒范围内实施360°无死角。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指挥人员汇报。

⒌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距离,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离为:

⑴.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

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围不得低于200米。

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400m后侧为2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③.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进行穿孔作业。

④.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侧方各不低于100m。

⒍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警戒爆区现场。

⒎爆破站应安装警报器(警报喇叭),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报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①.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②.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③.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⒏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⒐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如处于爆破点300m内必须安全可靠。

⒑起爆前,规定醒目清晰的爆破信号,并发布通告,及时疏散危险区内的人员、牲畜、设备及车辆等,疏散危险距离为300m以上,对于特殊地段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爆破飞石飞散的安全距离,当填塞长度过小或最小抵抗线过大而形成爆破漏斗效应,以及岩石中含有软夹层时,个别飞石可能飞散很远。在对不能撤离的建筑物采取保护、加固措施,并在危险区周围设警戒线,用拦带或围绳警示监控。

3、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

⒈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⒉起爆方式:

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时,应暂缓起爆。

⑥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⒊起爆前15min,由总指挥发布起爆准备命令,爆破站作最后一次验收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无新情况发生,在接到总指挥长起爆命令后立即合闸施爆。起爆后迅速拉闸断电、起爆后20min后,由指定爆破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哑炮现象和其他问题后,解除警戒。

⒋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⒌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 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⒍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并及时清理坡面危石,并测定爆破效果,指导以后的施工。

⒎爆破后须经炮工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

4、盲炮处理:

⒈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覆盖2倍以上碎渣

②.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③.用木、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④.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⑤.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

⒈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②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③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XXXXXXXX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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