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政府税收范文

2024-03-22

增加政府税收范文第1篇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 PPP项目缺乏统一政策支持

项目主要的内容是公共服务和产品, 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如市政项目、路桥设施等;有公共服务管理, 如养老、教育、医疗等。此外, 根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 包括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均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政策。但总体来说, 我国的税收政策及优惠层面呈现出一种较为分散的特点, 对于PPP项目而言具有较大的浮动性。从另一个层面来说, PPP项目的运营周期较长, 这就意味着在一个项目之中可能存在着多个不同的周期阶段, 每个周期阶段所接收的税收政策均不相同。这就导致项目整体缺乏统一性的税收政策指引, 致使法律效力较低, 提高了投资的风险, 经济回报得不到良好的保证, 不利于长远的发展。

(二) 税收政策对于ppp项目的激励作用不足

在税收政策中的“三免三减半”政策是对国家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展开的, 通过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对社会资本方进行风险规避和管理。此外, 对PPP采取的税收政策还有如专项财政补贴形式, 要求项目在竣工后才能得到资金的补贴,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工期较长、投资较大, 民营资本方实现投资合作后, 对自身发展的限制较大, 因而可以看出, 税收政策对于社会资本方的激励作用是不够的, 同时ppp项目也不能由此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三) 在PPP项目中出现重复性征税问题

PPP项目是公私合作项目, 在前期经验建设中, 资本所有者为社会资本方, 在投入使用后, 资本所有者将实现转移, 由私人转向公共所有。在个别PPP项目会涉及到两次资产和经营权的移交, 如TOT模式或是TOO模式, 这两种模式在资产移交过程中, 要求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这无形中增加了社会资本方参与到PPP项目中的税收成本, 对于调动多种资本参与到PPP项目合作中。

总之,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 受到税收政策的影响, 整体的态势呈现低迷, 并且合作的社会资本形式单一, 大多数民营资本对PPP合作项目不感兴趣。在营改增的背景下, 要求完善和更改PPP项目合作中的税收政策, 调动ppp项目合作的积极性。

二、新时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关于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 调整完善现行的税收政策

针对现行的PPP项目合作中的税收政策, 第一是针对企业所得税中的“三免三减半”政策, 要求能够实现政策适应目录的调整和完善, 将社会公共服务业也纳入到其中;第二是可以适当调整原有政策中的备注条件, 如对建设周期长、投资成本大的项目可以调整其享受到的税收政策的时间阈值, 允许其优惠周期从项目正式运营时开始, 而非项目建设时开始。第三是在营改增政策背景下, 对已签订的PPP项目中, 对垃圾处理等公共环保服务项目, 给予相关项目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 免征附加的城建税和教育税。通过对现行的税收政策的完善, 能够进一步激励社会资本方展开项目合作的积极性, 同时有利于公共服务项目的发展。

(二) 设定特定的税收支持政策

对于不同合作模式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税收情况, 而这些税收政策无法统一展开管理。因而可以通过设定特定的税收支持政策, 支持不同合作、合作模式的发展。第一是对资产转移、转让环节中实现差异化的税收支持政策, TOT合作模式下产生两次的重复征税, 而TOO合作模式下则产生一次重复征税, 因而PPP项目在资产转移、转让环节中, 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支持政策;第二是根据项目时间的特点, 制定增值税进项税留抵政策, 如规模较大、时间较长的留抵进项税额, 允许项目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一定比例的退税。由此改善企业的现金流的安全, 为企业的投资合作提供健康安全的税收政策环境。

可以说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 税收政策是支持项目合作开展的动力所在。在PPP项目合作中的税收政策不仅仅是要求为社会投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 还要求能够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达到政府和投资方两者间的双赢。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市场经济发展下的必然趋势, 同时也是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应用的手段。在PPP项目中要求达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的PPP项目发展过程中具有落地难, 对社会资本的吸纳能力不足以及部分对其PPP项目变相增加了政府债务等问题, 因而掌握税收政策对整个项目的发展具有必要性。

摘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主要是将部分政府的职责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 从而构建起来的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在ppp项目合作中, 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降低, 而政府则提供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目的在于完善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转换政府的职能, 减轻财政负担, 推动该市场经济投资活动的多元化发展。在PPP项目中税收政策发挥着主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展开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政策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点,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 温来成, 王涛.PPP特许经营项目税收支持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 2016 (9) .

[2] 温来成, 王涛, 彭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税收政策研究[J].兰州财经大学学报, 2016 (3) .

增加政府税收范文第2篇

从地方自治水平及地方各项资源流动的角度来看, 理论上公共物品的产出可以通过财税分权的实施得到提高, 同时资源配置效率也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但是基于经济研究的角度, 该项研究的结果出现了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基础教育投入与财政分权并不同步, 因此深入研究税收分权对于基础教育投入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政府间税收分权的实践及税收分权类型

2.1 政府间税收分权的实践现状

从国际经验来看, 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国家拥有地方独立税收立法权。共享税的分税模式大量的存在是有其现实原因的。

2.2 税收分权的四种类型

(1) 定额合同的形式为地方政府应中央政府的要求每年上交固定的税收收入, 其余部分税收则可以自行支配。定额合同具有如下特征:地方政府通过将定额税收上交给中央政府后完全拥有对剩余税收的使用权, 但是地方政府在享受这一待遇时需要承担经济不景气时可能存在税源不足风险, 因此, 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签订定额税收合同的时候需要反复确定上交的税额导致订立合约的成本很高。

(2) 分成合同的特征是中央政府留存一定比例税收给地方政府, 剩余部分交由中央政府支配。税收分成合同约定中地方政府需要承担部分税收风险, 但是同时也拥有部分税收的剩余索取权, 相比较定额合同而言, 分成合同可以加强中央政府对税收征管努力程度的监督, 避免地方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不力行为。

(3) 分税合同分税合同是一种彻底的分税制形式,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各可以独立行使部分税种的受益权和征管权, 其表现形式为中央无需向地方返税, 乙方无需向中央解税。此外, 分税合同中有一种特殊形式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征对同一税种按区域划分各自的范围进行征收, 基于分税合同的特征可以避免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收监督激励[2]。了, 但不足之处在于各级政府需要分别设立纳税机关, 造成管理成本较高

(4) 代征合同代征合同表现形式为中央政府委托地方政府征税, 由地方政府管辖征管权, 但税款需要完全上交中央政府, 这是几种合同中税收激励程度最低的一种, 通常很少被使用。

3 税收分权和基础教育投入的研究现状

现有的财税分权对财政影响关系达的研究中, 缺乏最终结论的统一性结论, Keen&Mrachand (1997) 认为财政支出的竞争往往使得用于短期和直接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支出过多, 挤占了诸如福利或者环保的公共服务支出。熊波等 (2009) 认为由于没有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与之配合, 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成了一种导致公共服务地区差距扩大的体制。但现有文献集中关注的是中央对各省的财政分权, 较少关注省内财政分权 (张光, 2009;2011) , 也就未能考虑县级政府的角色。本文将基于该角度完善这一命题的研究。

4 税收分权对基础教育投入的效应分析

从竞争力表现来看, 2013年浙江有26个县 (县级市) 进入全国百强县, 位列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位。因此, 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和探讨在我国现有税收分权体制下, 浙江省县级政府的基础教育支出行为。

4.1 描述性统计

经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城区无论在财政分权、政府竞争激烈程度还是人均GDP、学生占比、城市化程度以及政府规模上, 县和城区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因此后文中有必要再对县和城区进行分别讨论。

4.2 面板数据回归

注:*、**、***分别代表0.1、0.05、0.01的显著性水平, 括号中为稳健性标准差, 表中未报告截距项。

回归模型表示表示收入分权对具有显著的影响, 自给度上升0.1, 即县级政府财政收入占预算支出比重每提高0.1, 财政性基础教育投入的比重将提高12%。更显著的结论在表6中, 通过对非市区县级政府的数据分析, 我们可以得出, 县级政府的基础教育投入与县级财政自给度存在着正向关系, 且县级政府的基础教育投入对于县级财政自给度的依赖较大。

间接效应, 总体来看财政分权和政府竞争的综合作用, 但由于政府竞争强度在总体情况下, 对县级政府的财政性基础教育投入影响并不显著;但在非市区县级政府中, 政府竞争对于县级政府的财政性基础教育投入影响十分明显。

4.3 市辖区和县的异质性分析

根据区别市区以及县的数据回归结果来看, 县教育投入与财政自给度、政府竞争显著相关。与财政收支分权度相关性并不显著。而市区的教育投入对财政自给度、财政收支分权均不相关。笔者推测可能是由于浙江省经济发达, 人才众多, 优秀校友捐赠学校的情况非常普遍, 故而市区学校对于财政依赖并不如非市区县那样十分严重。

4.4 不同指标间的对比分析

目前我国开展税收分权与财政增长的研究中, 不同的学者采用不同的研究侧重点, 通常与全国人均税收比之一个地区人均税收比值同步结合全国税收比重与地区财政税收之间的比重进行衡量。文中采取的分析指标是县级总分权和收入分权。但是我们通过分析表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的参照值进行分析, 我们得出的结论都是存在正相关关系。因此应当进一步检验税收分权影响基础教育投入的具体机制。

5 结语

分权和国家财政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已经越来越引起各界的重视, 成为国家财税分配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我们应当改变过去“统得:“过严”的现象, 不仅“事权下放”, 也要做到“财权下放”:最为直接的做法就是为地方开辟新的税源, 或者合理得划分某些税种地方与中央的分成, 增加地方收入, 提高地方财政的自给度。

摘要:政府间税收分权的配置选择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特别是省内税收分权能推动辖区税收的增长和确保教育投入增长。本文基于2007—2013年的浙江省县级数据发现, 县级财政自给度有助于提高县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论文研究表明税收分权有助于增加教育投入, 且应当重视县级政府在教育等公共品供给中的重要作用, 但应当注意到不同省份的不同影响。

关键词:税收分配,配置选择,财政影响

参考文献

[1] 黄思明.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政府行为与地方经济增长——基于地级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D].江西财经大学, 2016.

[2] 李铁.新常态下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研究[J].学术探索, 2015 (10) .

[3] 马海波.浅谈新经济体制下财政税收体系的创新[J].商情, 2017 (38) .

[4] 熊波.深化绩效预算改革的理论思考[J].财会通讯, 2009 (29) .

[5] 张光.财政分权省际差异、原因和影响初探[J].公共行政评论, 2009 (1) .

[6] 张光.测量中国的财政分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1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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