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

2024-07-14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法律意识;形成原因;解决途径

从古至今,农民一直占据着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如何解决好农民农村问题是历朝历代励精图治的根本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正处于由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的转型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重点工作之一。其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农民法律意识成因,并从法律角度提出几点解决途径。

一、造成农民现阶段法律意识的主要原因

我國区域政策的差别,造成目前农村发展水平不一致,有的已达到小康,这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很强,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应有权利;但有的还生活在传统、保守、落后的小农经济里。本文所指的主要是后者,也是法律意识亟待提高的对象。他们中的大多数分不清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具体职责;他们长期受着“避讼”思想的影响,“私了”是他们争议纠纷中最常用的解决方式;他们对礼俗、习惯的重视超过了法律,存在着对法律不信任的心理态度,甚至当提到法律时便认为是履行义务,并无权利可言等等。综合目前学者的观点后,笔者认为造成这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经济层面上——小农经济的生活方式

尽管我国现行的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生产经营方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但这也给小农经济的继续生存提供了土壤。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抑制着商品交换,这种简单的经济基础从根本上阻碍了内在法律需求的产生——缺乏认同法律和要求法律的内在动因。有学者曾提到,农民面临的简单的经济关系使农民亲近法律还缺少利益的驱动,其所处的利益格局尚不足以刺激他们自发的权利觉醒。①同时,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角度来看,这种自己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由其导致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必然限制农民正确良好法律意识的最终形成,造成农民法律意识严重匮乏。

(二)文化层面上——儒家传统文化的渗透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儒家思想对人们影响最为深刻。时至今日,偏远农村农民仍大量存在着儒家文化观念,这种观念深深扎根于他们的思想中,成为真正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最大障碍。“归根到底,法的观念是被塑造出来的,它不能够超出它置身其中的文化的界限”。②

首先,服从意识的影响。儒家思想作为维护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根深蒂固的服从意识。这种服从意识仍然沉积在现代农民社会中,使得农民个体权利意识淡薄,从不积极主动主张自身权利,听从长辈或上级的命令与指示是他们的第一选择。“人们在行为选择时,首先考虑的是否符合上司的要求,会不会冒犯当权者的利益,而不管是否符合正义和法律。” ③这就使得农民在内心中产生了对权力的服从和对法律的陌生,进而发展成为完全排斥法律的有效保护。

其次,宗法意识的束缚。除了“三纲五常”,宗族法等内部规定至上的理念也严重影响着农民的思维规则和模式。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的农村群体得以继续发展,以村、乡为纽带的农村社会关系使农村成员仍旧生活在熟人社会中,他们更注重亲情、乡情,排斥、逃避国家法律,更习惯于接受传统道德、风俗管理约束,也不要法律参与保护。在农民的宗族观里,发生在家族、乡间内部的事都是“家里的事”,要靠约定俗成的内部规则来解决,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打官司”不是一种维权的手段,甚至是一件丢脸的事。

再者,避讼思想的禁锢。儒家思想倡导天人合一,强调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把“和”作为最高价值标准,不主张狱讼。但是,这种和谐思想在农村社会中却被转化为了“忍为尚”,使农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宁可委曲求全,选择私了和忍让,也不要走“打官司”的法律途径,更不会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即便发展至今日,法律诉讼也是万不得已时才采取的解决办法。在农村,邻里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当其遭到破坏时,农民则寄希望于彼此通过伦理道德思想达到自我约束、友善调解,最终达到和平共处的理想状态。“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

(三)制度层面上——法制不完备的制约

首先,在立法环节上,有关农村和农民方面仍是相对薄弱环节。

表现一是目前我国农村工作的立法主要涉及管理法层面,而对于农民的具体权益的保障和一些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的立法还有待完备。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法律的欠缺,致使广大农民缺乏对法律功能、价值的正确认识,更无法了解到法律在农村日常生产、生活领域中的制约作用,抑制了农民渴望法律的积极性。

表现二是立法工作的前提不符合农村现实情况。现代法律的前提假设是陌生人社会或个体主义社会,但农村社会的具体情况是村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外人的熟人社会,长期的共同生活使他们有着约定俗成的价值趋向、行为标准以及共通的为人处世的心理尺度。不难设想,当法律对其全盘否定或一概忽略时,法律也就失去了它本身应有的社会基础和权威,再难得到民众的信仰和认同。美国的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其次,在执法环节上,农村执法活动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主观方面:一是有些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不完备、不健全,未达到一名合格法官的基本素养;二是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等不良行为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造成农民对法治的不信仰和不信任,甚至漠视法律,与运用法律维权相比,农民更愿意把权利的维护寄托在他们心目中的“清官”的身上,而对使用诉讼方式这种法律武器却望而却步;三是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了解甚微,有的甚至还认为法律即等同于义务,导致了“畏法”思想,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客观方面:第一,农村司法资源严重不足,办案经费缺乏,司法效率低下,对农民来说高昂的诉讼费用和相对漫长的诉讼过程,且掺杂着复杂的人情和权力关系,最终导致农民对法律失去信心。第二,“权大于法”是局部仍存在的客观现象,基层政府的家长式管理方法让广大农民看到法律受制于权力,从而使他们认为法律不能完全保护他们的权利,尽量规避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即使走法律途径,就尽全力去“走后门”,寻求权力的青睐而非法律的帮助。因此,要使基层法律组织适应农村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办事,依然任重而道远。

除此之外,农民还存在自身素质不高,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教育比较困难,在学习法律条文的时候常常不知所云,对抽象的法律法规条文更是难于理解和把握。农民法律认知肤浅的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分不清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规的规范范围,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不知道如何起诉和应诉等等,法律知识的严重欠缺使不少农民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也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几点建议

(一)完善立法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根本前提是完善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使农村各项工作保证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加强有关方面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丰富,与时俱进,基本做到使农民有理可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例如可以全面制订并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切实可行的法规与条例,制订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宪法许可的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把一些可以被吸收的、比较原则化,难以具体实施和操作的村规民约纳入法制轨道上来,建设符合我国农村村情的具体法律规范,让农民的切身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二)规范执法

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离不开健全良好的法治环境。针对现阶段我国农村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努力建设一个公平有序、健康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让农民充分认识到法律完全可以充分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司法部门可以在执法过程中示范典型案件,这样既可以使农民学会了有关法律的实体规范,也会清楚地了解到其中有关的程序规范。建立良好防治环境还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经验以及灵活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减少直至杜绝司法不公、滥用权力的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和法律权威现象的出现,恢复农民对法律的信仰,从而自觉提高自已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监督

要依法建立农村基层法律监督机制和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从而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监督机构要对监督客体的法律实施范围、内容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法律条文从抽象的条文规定变成实实在在的权利和义务。在农村,舆论监督的主体应当是全体村民,农民所议论的内容就是舆论。因此要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农村民主机制,必须让农民来审视法律运行的基本情况,这样才能激发农民对于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以至于最终信任法律、依赖法律,从内心真正的信仰法律。

(四)深入普法

普法教育在农村已经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获得相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着重提高村民的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努力克服在普法教育中依然存在的种种弊端。第一,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民内部讲授与其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第二,要采取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易于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通过普法教育,着重对法律价值观的思想输入和法治精神的重新塑造,使广大农民树立起法律权威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权力观、民主观、平等观。第三,采取多种多样的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果,诸如绘制板报、张贴宣传栏、进行法制文艺表演、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律咨询等等,在潜移默化中使农民的法律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学法只是手段,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身边发生的问题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

综上所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系统工程。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改变现阶段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关键环节。只有农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农村经济才能取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只有农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农村社会才会实现真正的和谐局面;只有农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国现代化的根本目标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实现。

[注释]

① 王海涛.中国农民法律意识探讨[J].政法论坛.2000.(5).

②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M].北京:三联书店.1998.394.

③ 陈云良.儒家文化与法治精神[J].中国法学.2000.(5).

[参考文献]

1. 李昌麒.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 郑永流.当代中国农村法律发展道路探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 苏力著.送法下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0.

4. 郑永流等.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5.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1981.

6. 王欣堂.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农村的战略选择[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农学卷.2007,(2).

7. 孫昌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建设和谐新农村[J].现代农业科学.2009,(1).

[作者简介]于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青少年健全的法制意识,是当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以喀什师范学校为例对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进行研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该校在法制教育方面存在学生法律知识掌握不足、法制课程设置不明确、法制教学效果不太理想以及法制教育活动不受欢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学校应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以及改革法制教学形式,丰富法制教育活动。

关键词:中职学校 法制教育 问题 对策

一、喀什师范学校法制教育实施情况

自2009年“7·5”事件和一系列暴恐案件频发以来,国家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求新疆地区的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开设相关的法制课程以及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自2014年起全疆中小学每学期开学前集中一个星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每学期必须请法制副校长做至少一次讲座,此外,各学校还结合4月法制宣传教育月、12月4日宪法日开展一些活动,比如,讲座、知识竞赛、黑板报等。

目前,喀什师范学校开设了《职业道德与法律》一门课程,开课时间为一个学期,课时为每周两节,使用的教材为张伟主编的《职业道德与法律》。2015年4月,喀什师范学校颁布了喀什师范学校普法依法治校暨自治区第二十五个综治月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自治区第二十五个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喀什师范学校法制教育情况调查分析

通过对三个年级的59名学生的问卷调查,我们可以看到,其中10.2%的学生认为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几乎没有;22.0%的学生认为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少;47.5%的学生认为自己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15.3%的学生认为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比较多;5.1%的学生认为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足够多。可见,掌握比较多和足够多的法律知识的学生占较小的比重,而几乎没有、很少掌握以及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的学生占较大的比重。这说明了当前学校的学生存在法律知识掌握不足的问题。

23.7%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很明确;39.0%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比较明确;22.0%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明确程度一般;11.9%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太明确;3.4%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明确。可见,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很明确和比较明确。同时,也有接近半数的学生认为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明确程度一般以及不太明确和不明确。

在学生对法制课教学的考核的评价方面,39.0%的学生对法制课教学的考核很满意;32.2%的学生对法制课教学的考核比较满意;18.6%的学生对法治课教学的考核觉得一般;8.5%的学生对法制课教学的考核不太满意;1.7%的学生对法制课教学的考核不满意。可见,有将近30%的学生对法制课教学的考核满意程度不高。

在学生对法制课教材的评价方面,13.6%的学生对法制课的教材很满意;22.0%的学生对法制课的教材比较满意;25.4%的学生觉得法制课的教材一般;27.1%的学生对法制课的教材不太满意;11.9%的学生对法制课的教材不满意。可见,绝大多数的学生觉得法制课的教材一般以及不太满意。

在对法治课讲课效果的评价方面,27.1%的学生对法制课的讲课效果很满意;37.3%的学生对法制课的讲课效果比较满意;11.9%的学生认为法制课的讲课效果一般;15.3%的学生对法制课的讲课效果不太满意;8.5%的学生对法制课的讲课效果很满意。可见,有大约35%的学生对法制课的讲课效果评价不高。

在对法治课授课老师的评价,20.3%的学生对法治课授课老师很满意;39.0%的学生对法治课授课老师比较满意;27.1%的学生觉得法制课授课老师一般;8.5%的学生对法治课授课老师不太满意;5.1%的学生对法制课授课老师不满意。可见,有大约40%的学生对法制课的授课老师评价不高。

22.0%的学生经常参加法制活动;59.3%的学生偶尔参加法制活动;15.3%的学生参加法制活动的频率一般;3.4%的学生极少参加法制活动;没有学生从不参加法制活动。可见,大部分的学生偶尔参加法制活动。

对法制活动的态度的调查:其中11.9%的学生很喜欢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39.0%的学生比较喜欢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27.1%的学生对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的喜欢程度一般;11.9%的学生不太喜欢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11.2%的学生不喜欢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可见,有大约40%的学生对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的喜欢程度不高。

三、改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针对喀什师范学校学生法律知识掌握不足,以及在法制课的课程设置以及法制课的教学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教学计划。学校应以大纲的形式将法制教育课作为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明确规定法制教育在教材编写、学年编制、课时分配等方面的要求,切实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使法制教育进入规范化、经常化、正规化轨道;使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体系化、持续化,以确保法制教育的有效实施。

(2)设置多样化课程。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应该多样化。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大纲》规定《职业道德与法律》是法制教育的核心课程,是学校必修课,但由于课时问题,学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比较有限。考虑到法制教育对学生将来工作和生活的实用性,喀什师范学校可以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这一必修课的基础上,开设《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等实用的法律课程。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开设相应的法律课程,比如,学前教育专业可以开设《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课程。

(3)丰富教学内容。学校法制教育在内容方面应尽量丰富化。法制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结合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学生进行讲解,让学生切实了解社会和关心社会,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时事政策教育,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学习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环境教育、廉洁教育、安全教育等。这样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法制教育的内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奠定一定的法律基础。

(二)改革法制教学形式,丰富法制教育活动

针对学生对法制教学效果评价不高以及对学校开展的法制活动的喜欢程度不高等问题,学校应改革法制教学形式,丰富法制教育活动。

(1)改革法制教学形式。教师应针对学生的认知水平,采用简单易懂的教学方法,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教学,并联系实际,丰富课堂教学。此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坚持以学生为本。只有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才能正确地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

(2)丰富法制教育活动。针对当前喀什师范学校学生对学校举办的法制教育活动参与度不高以及喜欢程度不高的情况,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加活动的趣味性。例如,利用校园广播,开设有关法制教育的栏目;利用学校宣传栏张贴相关法制宣传资料;在学校阅览室、图书室增设法律刊物;班级增订一份法制报刊;定期的组织法制讲座,举办各类法制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此外,学校还应开展班团会活动、学生社团活动以及节日纪念日活动等多种活动。通过以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法制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法制文化,增强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识。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林业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通过开展必要的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能够确保其价值的发挥,从而在营造地区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我国林区大多分布于相对偏远的山区和农村,一方面是受地理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工作面临较大困难;另一方面是基层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形成森林保护意识,甚至存在偷伐、滥发林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分析农村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法律的相关问题,探讨实际可行的林业保护措施。

关键词:林业资源;农村地区;法律问题;管理措施

引言:林业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借助于扩大林业种植面积、增加种植资金投入等措施来增加林木数量,更重要的是做好林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杜绝滥砍滥伐等破坏性行为。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部有关林业资源管护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管理作用。文章首先概述了当前农村地区林业资源面临的主要问题,随后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加强农村林业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农村林业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

1、基础设施不完善

林业资源管理是一项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条件落后、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地区,因为基础设施不健全,导致林业资源管理工作在具体开展过程中面临很大的困难。例如,林区覆盖面积比较大,但是林区周边以及内部道路崎岖不平,甚至没有常规性的公路及设施,管理人员只能徒步进行巡逻,管理效率极低。除此之外,由于经济因素的影响,地方林业部门的管理设施也比较落后,没有与时俱进的采购现代化的管理和通讯设备,也会增加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难度系数。

2、农民法律意识薄弱

森林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应当由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进行管理,并制定每年的林区采伐计划。只有严格执行科学的采伐标准,才能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林农提供更加长久的收益。但是由于普法工作不到位,或是部分林农出于个人私利考虑,往往选择性忽视采伐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偷伐、滥伐问题。同时,采伐后的林区没有及时进行养护,导致林木更新速度緩慢,久而久之就容易出现水土流失等问题。除了农民法制观念不强外,传统农业经济收入偏低,加上收地方林木加工企业高薪的诱惑,也使得许多林农参加到偷伐林木的队伍中来。

3、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

如上文所说,基于农村林区客观情况的限制,林业资源管理工作面临诸多困难。而要想真正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详细的管理计划,从而确保各项管理和保护工作得到切实的开展。但是目前来看,仍然有部分林业部门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计划,在开展林业资源管理活动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难以确保整个林区得到普及化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交替不便的地带或是在森林深处,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林业的正常生长受到抑制,给林区病虫害或森林火灾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二、农村林业资源管理

1、强化林政管理

相关部门应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农村林业管理的基本理念,林业执法部门应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实际效用,通过法律手段加强林业宏观控制。就农村林业产业而言,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林农进行科学管理,在保护森林生态的基础上,推广符合商品价值和农村生态价值要求的经济产品。

2、促进农村林业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技术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一方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林业资源档案管理,提高农村林业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相应的农村林业信息交流平台,可有效拉近各林业管理主体间的距离,加强不同主体间的信息交流,从而提高林业管理的科学性。

三、农村林业资源保护实际措施分析

1、制定完善的林业保护制度

制度是确保林业各项管理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的基础。相关部门应全面加强林业管理制度建设,依据制度进行管理,规范管理人员管理行为,并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创建良性的竞争氛围,促使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农村林业管理水平。

2、组建一支专业化的护林队伍

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组建相应的护林队伍,护林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思想端正并且充分热爱林业事业。组建护林队伍后,应明确护林队伍具体的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最后,需全面落实林业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每一个村、每一个镇均配置有护林员和林业站,形成相应的林业管理网络,以满足林业管理实际要求。

四、农村林业保护法律制度

1、农村林业保护法律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林业资源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就农村林业管理而言,政策扶持相对较少。集体林权改革之后,相应政策更新速度较为缓慢,森林资源有效利用率较低。另一方面,多数林农对于林业管理缺乏重视,部分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落实,也限制了农村林业的良心发展。法律制度的缺陷在我国的林业发展中存在很多的问题,林业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现在林权流转法规的落后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不能落实到实际应用中。这是因为林地流转市场的欠缺,没有很好地发展林业市场,不能合理的使用林地资源。

2、农村林业法律制度改进措施

林业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林业法律法规建设,促进林业科学发展。针对我国农村林业法律法规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改进:一,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就现有林业法律而言,不能有效发挥林权流转的实际效用,因此,相关部门应通过林权流转制度改革,带动林地流转市场发展,以促进农村林业发展;二,加强集体林权法律法规建设。林权改革促進了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是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重大改革,因此加强集体林权法律法规建设,是当前的林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三,加强林农法律意识宣传,提高林农林业保护意识,在林业生态保护基础上,提高林业资源的有效利用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切实提高林农经济收入,从而调动林农管理热情,促进农村林业健康发展。

结语:农业林业作为我国林业产业的重要组成,承载着重要的社会作用、经济作用和生态作用。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农村林业管理水平较低,限制了农村林业的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从林业资源管理和法律法规两方面入手,通过相应的科学调整手段,提高林业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农村林业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志峰,祝令辉.保护森林资源行动中暴露出我国林业资源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林业资源管理,2011(05):109-112.

[2] 贾培峰,周晓顺.重点国有林区实行森林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的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2011(04):111-115.

[3] 吕耀堂,王茂盛.试谈国有林场在实施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林业产业,2016(07):187-188.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该文是基于对近年来高校频频发生的大学生违反犯罪现场的出现进行一定的思考,认识到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低下,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提升,以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首先分析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含义,其次认识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意义,最后提出了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具体实施策略,为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找到了明确的方向。

关键词:高校学生  法律素养  提升策略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大学生参与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非法校园贷、非法传销、清华大学刘海洋泼熊事件、复旦大学投毒案等一桩桩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引起了各高校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学生学法、知法,为何不能懂法、守法?这一件件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惨案,令人痛心,同时也引起了笔者的深刻思考:如何进一步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避免大学生靠近违法犯罪的边缘?

2  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含义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包括3层含义:一是指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指法律意识,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决;三是指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

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是指当代大学生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主要包含大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3个要素。针对高校出现的数见不鲜的大学生犯罪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高校大学生普遍存在法律知识微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浅薄的现状。理解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内涵,有助于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3  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性

大学生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储备力量,是社会未来的希望。出于高校大学生发展、高校自身发展、社会和谐发展需要,高校有必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3.1 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保护自己的需要

近年来,一个接一个骇人听闻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在大学生身上,如2004年2月23日发生的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11年发生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杀人事件”,这些犯罪的大学生都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但是他们的法律素养低下,违法犯罪,害人害己。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告诉我们,大学生有必要通过各种途径提升法律素养,保护自己。

3.2 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校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

高校的发展与大学生紧密相连,大学生的一举一动都牵引着高校的发展方向。目前很多高校如云南大学,其实综合实力都非常不错,但是受“马加爵事件”影响,其生源等各方面发展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高校但凡发生一点点学生事故,都会被媒体和某些人士肆意传播,更何况是学生犯罪事件,必然都会对高校的声誉产生实质性的破坏。所以,出于高校自身的健康发展,高校有必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3.3 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是社会和谐的需要

教育部网站刊登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高等教育规模在实现跨越式发展后持续增长,2014年,在校生规模达到3559万人,居世界第一,高校数量为2824所,居世界第二。从数量和质量上来看,高校学生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法治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理想,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梦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为国家重点培养的高校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传输学生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学生法律信仰,提高学生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  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策略

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 事关大学生发展、高校发展和社会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切实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丰富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弘扬高校学生的法律信仰,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4.1 优化大学法制课程,保障高校学生掌握法律知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校学生必修的课程,但该课程法律知识占比少,课程的法律教学部分依附于德育教育。教授该课程的老师主要是思政背景而不是法学专业背景,致使该课程的法学教育流于形式,法律知识指引这一块上针对性和引导性不强。

针对高校学生法律知识缺乏的以上原因,可以從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推进法制课程:一方面是优化必修法律课程。通过引进高素质法律人才,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师资队伍,使学生高效地吸收必修法律课程的知识;另一方面是优化选修法律课程。通过开设实用性较强且理解起来难度不太高的法律选修课程,如《劳动法》《合同法》《婚姻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课程,要求高校学生在大学期间必须选修1~2门法律知识课程,并通过考试。

4.2 丰富大学法制活动,保障高校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关于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的统称。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个部分,前者涵盖大学生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常是自发形成的;后者指大学生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以及法制观念等,需经培养、教育才能逐步形成。

认识来源于实践,意识的培养需要靠活动的参与,丰富大学生的法制活动是培养和提高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结合高校学生喜欢趣味性的学习这一特点,高校可以多开展以下法制活动:一是邀请法律专业背景的老师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可以理论结合案例围绕学生就业、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等方面展开讲座内容;二是举办辩论赛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通过一场辩论赛,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实践的过程中无形地加强法律意识;三是举报有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关注学校和社会的法制安全,及时举报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小事件,以此增强高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

4.3 加强大学法制宣传,保障高校学生形成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能够引导人们自觉追求法制、尊重法律和维护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中国要走向法治化,要建立成法治社会,就不得不对社会公众法律情感的培养,激发起他们对法律高度认同的热情,也不得不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

高校应该积极顺应时代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加大对高校学生法的宣传,培养高校学生法律情感、法律思维、法律精神,从而形成法律信仰。法制宣传途径可以多样化:一方面,社会法制部门可以走进高校,给学生提供一些近在身边的事例,让宣传真实感人,打动学生;另一方面,高校自身可以创造一种法制校园环境。比如,可以在校园各个角落贴上法的宣传标语,可以在食堂的电视里播放各种法制节目等。信仰是一步步形成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宣传,持续不断地教育影响,高校学生才会慢慢形成法律信仰,提升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1] 魏星,曾杨滨.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与比较分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5,31(6):8-10.

[2] 胡丹琪.浅谈新时代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J].汉江师范学院学报,2018,38(3):1-2.

[3] 余志刚.如何提升高校学生基础法律素养[J].法制博览,2018(19):220.

[4] 罗玲苑.新时代背景下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J].法制与社会,2018(9):195-196.

[5] 陈春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思政课教学改革探索——以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5(3):115-120.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1 大学生法律素质

大学生法律素质是大学生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 通过高校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逐渐内化为法律意识, 进而外化为法律能力的综合体现。大学生法律素质主要包含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种要素。法律知识是基础, 法律意识是核心, 大学生法律能力是体现法律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

2 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2.1 我国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己无法解决, 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所谓文理渗透式教育, 就是对文科类的大学生进行一些自然科学知识的教育, 对理工科类大学生进行一些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教育。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 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 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 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为一个社会人是不可能离开法律的;另一方面,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自己成材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2.2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

发达的法律文化, 公民健全的法律意识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为了建设民主、富强、文明的现代化国家, 实现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 就必须实行依法治国, 以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对大学生的全面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水平如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可以肯定的说, 一个对法律无知的大学生, 即使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也难以担负起治理国家的重任。

2.3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 实际上就是经济生活法制化的过程, 而要做到这一点, 要使一系列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深入到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并真正发挥作用, 就必须使它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 就必须使广大公民都具备法制观念、法律知识。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 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既是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的需要, 也是符合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2.4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要求

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技术引进与文化交流的频繁要求现代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经贸人才等必须懂得国际经济法, 熟悉、了解与本国贸易往来比较多的国家的法律, 这样才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做到知己知彼, 才能更好地维护本国的主权和合法经济利益。在我国与国外的经济贸易往来中, 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严重贫乏, 不懂有关的国际经贸法律, 造成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被欺负、受蒙骗的现象不胜枚举, 这是我们的耻辱。正如落后就要挨打一样, 法律知识落后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 法律知识欠缺就不能在国际交往中保护自己国家的合法权益。中国加入WTO之后, 个人、公司与国外做贸易的机会更加频繁, 国际贸易深入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 所以, 我们必须重视对全体公民的法制教育, 更要重视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3 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制教育策略分析

3.1 更新法制教育的观念

法制教育应独立于德育, 德育与法制教育均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 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从联系上讲, 两者的目的是统一的, 都是为了培养适合社会发展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 德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 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提升人的素质, 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进行塑造, 采用法制教育与德育的结合, 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或德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 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 需要建构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3.2 构建合理的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意义已经不仅仅是传统单一德育目标的“法律修养”教育, 而应当注重的是兼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于一体的“法律素质”的培养。因此, 有必要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体系进行周密细致的设计。要充分了解当代大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需求, 改变过去的“授予”模式, 让学习法律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要求, 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在设计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时, 必须对法制教育的需要主体和需要内容的结构特征进行深入分析。

3.3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减少法律知识的灌输

教育者应转变传统的知识传授的教育观念, 改变过去那种认为法制教育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的传统认识, 而应把重点放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上。法律知识只是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 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 树立法律意识是目的, 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应是努力使大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一种法律观念、法律信仰, 从而转化为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同时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应当从大学生日常的行为规范中逐渐渗透, 大学生应注意从日常点滴小事中培养一种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行为不断巩固、强化法律意识, 并形成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行为。使“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格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等法制思想牢牢扎根于每个大学生的头脑中, 使大学生自觉地身体力行, 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懂得运用法律行使监督权。

总而言之, 法制教育创新与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毕竟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 相信通过全体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高校法制教育必将迎来新的面貌。

摘要:大学生法律素质是大学生在法律层面掌握、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一种能力。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掌握和提升是其立足社会的根本要求, 其为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要求, 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最终体现, 也是我国打开国门, 加强国际交流和发展的根本途径。本文对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制教育进行分析, 以期能够指导实践

关键词:高校,非法律,法制教育

参考文献

[1] 费伟.对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成人教育, 2005, 8.

[2] 刘秀红.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探讨[J].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学报.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当前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据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近十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已经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其中,16岁少年犯罪案件数量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左右,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迫在眉睫。

2.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意义

(1)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越来越多,这一现象的发生有很多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意识淡薄,对罪和非罪分辨不清。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有利于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对父母的依赖性比较强,自我保护意识也比较薄弱。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能够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打击犯罪,实现自我保护。

(3)有利于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现代社会需要的就是全面发展的人才,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底蕴、开阔的视野、良好的动手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健康的心理。

(4)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随着青少年犯罪的增加,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突出问题,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促使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从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的失当

首先有些家长觉得孩子出门有学校,入门有家长,一直受的是正统教育,孩子不会出问题、入歧途,因此不重视对其的法律意识培养。其次,有些家长重智轻德,忽视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只关注孩子的成绩。

2.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促进我国经济腾飞的同时,也给我们社会带来了一些不良的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在社会上蔓延,文化市场充斥着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等,网吧、游戏厅、等普遍存在,这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都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这给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尤其是法律意识的培养方面。

3.学校教育的滞后

学校是青少年法律思维培养的基地,但是很多学校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有些学校虽然认识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教育系统对法制教育没有提出强性的质化和量化要求,同时迫于对升学率一味追求而没有引起重视。

三、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贯穿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方法

1.家庭方面

(1)提高父母的法律意识

父母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一举一动都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父母可以通过阅读法律教材、读物、杂志,收看法制节目,参加法律讲座等等来培养法律观念,提高法律认识,并在生活中通过口头讲述的方式使孩子对法律知识形成一定的了解,并用自己正确的行为举止使青少年获得潜移默化的影响。

(2)在家庭思想教育中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父母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除了要向他们灌输一些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道德观念外,还要教导他们学好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法律知识与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在教育的过程中不能简单的只是阅读书本,或者通过暴力,而要采取一些青少年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如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观看影片等等。

(3)与学校保持联系,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态

父母应该与学校经常保持联系,积极参加学校的家长会等,及时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同时配合学校的智育教育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地关心学生,正确地引导学生,促进其健康成长。

2.社会方面

(1)加大进化文化环境力度

首先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其次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再次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日常管理,任何不适宜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最后大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2)建立青少年法律咨询机构

由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青少年法律咨询机构,定期为青少年、家长、教师等开展侧重点不同的法律讲座和咨询座谈会,并让一些表现良好的少年犯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同时可以派遣专门人员走访青少年的家庭,进行调查和访问等,并分析总结调查、访问的结果制定更加合理的解决措施。

3.学校方面

(1)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学质量

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大部分来自于课堂,因此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十分必要。教师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并适当地参加一些司法实践。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引进一些典型的、正面的案例进行分析,使青少年得到感悟和情感升华,促进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和稳定。

(2)强化和优化法律知识的课堂教学

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对于中学生来讲甚至复杂难懂,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师应在教学中适当地引进案例进行教学,其中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与日常生活要联系紧密,在教师假定的情景中,让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并初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要使家庭、社会、学校的教育形成合力,既要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作用,同时还要把他们有效地结合起来并找对它们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他们的整体作用,使它们的整体作用大于部分的作用,使青少年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文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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