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

2023-12-12

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保险中介市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保险业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文章在分析日本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及中介市场与保险市场发展互动关系的基础上,得出对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一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日本;保险中介;保险营销人;保险代理店

保险中介市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尽管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迅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中介市场体系,但保险中介市场结构不平衡、保险中介人素质不高、服务水平有限等问题仍然存在。作为当今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日本也拥有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研究其保险中介与保险业的互动发展关系对我国保险业和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日本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状况

1. 保险代理人发展情况。日本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代理人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日本《保险业法》认可的保险代理人有生命保险营销人和损害保险代理店两种。生命保险营销人是“为生命保险公司而进行缔结保险公司的代理或中介活动的生命保险合同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或受该公司委托的单位以及受委托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损害保险代理店是“接受损害保险公司委托为该公司从事保险合同的订立代理或订立中介的个人或法人”。

日本代理人制度是从营销人制度发展而来的。营销人制度与代理人制度极为相似,主要区别在于营销员的报酬中含有固定工资部分,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属劳务合同而不是代理合同。生命保险营销人必须向大藏大臣登记,日本人寿保险协会实施了全行业统一的资格考试制度、变额保险的资格制度。营销人的工资体系正由刺激型、不稳定的比例工资制度逐渐转为固定工资基础上的比例工资体系,并推行管理型推销员体制。营销人的收入一般分四个部分:根据工龄和资格确定的固定工资,根据近几个月的平均契约额计算的准固定工资,根据上个月的新契约额计算出的比例工资,以及根据下一年度续保额的多少支付的续保比例工资。在1996年《保险业法》修改之前,营销人只能为一家生命保险公司销售业务。《保险业法》颁布后,具备条件的生命保险营销人可同时代理两家以上的生命保险公司的业务。日本有世界上最大的寿险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日本生命保险公司所属的数十万生命保险营销人及其构筑的庞大的保险营销网络。

损害保险代理店可分为经营火险、汽车险、伤害险的种别代理店和除此以外的无种别代理店。种别代理店可分初级代理店、普通级代理店、上级代理店、特级代理店四个等级,由财产保险同业协会相应设置四个等级的资格考试。损害保险代理店可为一家或数家保险公司提供销售服务。代理店进入人寿保险市场必须通过登记。代理店展业前必须向大藏大臣注册,对不同等级的代理店代理规定不同的手续费支付标准。各类代理人都必须诚实地为顾客提供中介服务。客户可直接向保险公司、大藏省、日本人寿保险协会或消费者组织投诉。当保险代理人违反有关规定时,内阁总理大臣可取消登记,或者命令其于不超过六个月的规定期内停止全部或部分业务,情节严重者,将被判以徒刑并处以罚金。

2. 保险经纪人发展情况。日本在1996年新保险业法实施后才有了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从事生命保险营销人或损害保险代理店为其所属保险公司从事保险合同订立中介以外的其他保险合同订立中介的个人或法人”。日本的经纪人没有人寿保险经纪人和非人寿保险经纪人之分,但目前多限于办理非寿险业务,且主要招揽大企业或大项目业务,对中小企业少有涉及。法律也主要是约束商业性非人寿保险经纪人的行为。日本目前正在拟定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程序和课程内容,并将设立保险经纪人协会实施经纪人培训。保险经纪人必须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保证,有最低银行存款作担保,投保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对保险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与对保险代理人的规定基本相同。

3. 保险公证人发展情况。日本公证人制度由日本损害保险协会认定。保险公证人一般是受聘于保险公司的顾问。除了个人公证人之外,日本保险市场上还有一定数额的机构保险公证人,如保险公证事务所。保险公证人应参加资格考试,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险公证人的费用体系一般由标准报酬、各项经费、住宿费、日工费等项目构成。为了保护和培育公证人和公证事务所,日本对公证人的报考资格、注册资格、公证费用体系都有相应的规定。受日本金融大爆炸的影响,从1997年7月开始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公证费用体系也可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二、 日本保险中介市场与保险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日本保险中介发展伴随保险业的发展而发展,主要发展阶段见表1。

1.日本保险中介伴随日本保险业的发展而逐步规范发展。日本寿险代理人伴随并有效促进了日本保险业的发展。日本自明治维新后完成了产业革命,但保险业的发展并未受到重视。1881年成立的明治生命保险会社,是日本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其后,帝国及日本生命保险会社相继成立,三大会社的保险业务都利用保险代理人加以开展,在1893年前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会社一直保持了协调发展的关系。由于当时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代理仅由寿险公会予以管理。1893年起,人寿保险公司纷纷成立,但因经营不善,许多公司宣告清算与合并。1900年日本制定了《保险业法》对保险公司采取严格的监督,与此同时,对保险中介人行为管理也日趋规范。现在,寿险公司基本采用“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营销人”的金字塔结构,这些机构和销售点以扩大营销人为根本,按照“营销人数的扩大——支公司的扩大——分割支公司设立新公司——营销人的扩大”这种所谓细胞分裂、自我增生和繁殖,使人寿保险公司展业组织不断扩大。现在日本寿险代理与寿险业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发展态势。

2.寿险业缴费方式的变化促进营销员队伍的迅速发展。二战前日本寿险为年缴费或半年缴费,1948年开始出售月缴费保单。月缴保单的销售正处于妇女走上工作岗位这一历史背景,由于女性营销人更易与顾客建立起信赖关系,更容易挖掘和唤起顾客的保险需求,所以以女性为主的营销人队伍不断壮大。1948年,日本颁布《保险销售管理法》限定保险中介人只能从事人寿保险与徵兵保险的招揽活动。二战后,日本强化了以女性为中心的生命保险营销体系。近年来,后起的保险公司开始以业务能力和技巧较高的男性营销员为中心推行咨询服务型销售,但女性营销员仍占现有营销员总数的97%。营销人员最多时达到近50万人,所招揽的业务占寿险业务的85%以上。

3.货运险和火灾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损害保险代理店的发展。日本的损害保险代理店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开始时以代理货运险为主,一般委托银行和贸易公司办理。20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险公司间竞争的加剧,各保险公司纷纷加大了代理店的设立力度。代理店按按经营主体划分为个人代理店和法人代理店,按营业项目划分为专业代理店和兼业代理店。1951年开始实施火灾保险代理人等级考试制度。随着汽车保险、人身意外险业务量的扩大,1973年4月日本制定了包括火灾保险和汽车保险的非水险代理人制度,1974年4月增加了人身意外险的代理,1980年10月又颁布了新的非水险代理人制度。代理店的规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火灾保险和货运险的发展。日本现拥有六十多万家代理店,其承保业务的保费收入占非寿险市场的90%以上,由保险公司直接承保的不足10%。

三、 日本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经验借鉴

日本保险中介发展及其与保险业发展的关系表明,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与保险业的发展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保险业的发展需要保险中介的发展并促进保险中介的发展,而保险中介的发展以保险业发展为背景,并有力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日本在保险中介发展中,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保险中介市场模式,其发展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1.应根据保险中介发展环境和条件选择保险中介模式。日本保险业发展的成功,与其保险中介的发展有密切关系,而保险中介模式与其市场环境、保险业发展阶段、业务性质特点又有必然联系。

日本采取了以保险代理人为主的保险中介模式,这是由日本的经济、文化及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所决定的。日本拥有相对稳定的政府机构,保证了经济和政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强调立法,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全面、严格,同时也十分注重对企业的扶持和与民间的共同管理,政府和企业关系协调;在世界性竞争中,日本以产品质量取胜,企业注重信誉,重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准和员工的系统教育培训,擅长于自我推销,也容易接受代理服务;日本生活水平高,人口稠密,社会老龄化问题严重,国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强,购买力高,保险业高度发达;日本的保险市场是一个典型内向集中型的市场,其经营政策一直立足于国内市场,因而受英美保险经营的影响较小,保险公司数量较少,但规模普遍较大,适于采取代理销售方式。日本的保险代理制在市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保险供给能力,开发了保险需求,沟通了市场信息,降低了经营成本。

日本的代理制在产寿险中的运用各有区别:在寿险方面,主要依靠数量众多的保险营销人,他们迎合了寿险业务量多面广且投保人主要是自然人以及保单程序复杂的特点,为保险人业务拓展作了很大贡献,但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非寿险业务中,代理店则占用重要地位,其使用符合非寿险业务种类多、风险差异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也易于保险公司的管理。

尽管日本已引入保险经纪人,但其作用还较为有限。因为日本财产保险公司数量不多,且实行费率算定会制度,制定统一的费率标准;同时,保险代理店的作用与保险经纪人接近,并且其他国家经纪人从事的风险评估工作在日本主要由公司职员完成。但经纪人的引进是历史发展所趋,也是日本规则缓和和金融自由化的要求。经纪人的性质、权限、地位毕竟和代理店不同,在承保大型标的时,在帮助投保人选择最适合的保险商品和最低费率上会有更多的自由度。

2.根据保险业及保险中介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险中介制度。保险中介制度在保险中介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日本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期间保险业及中介市场发展不断面临新的问题,通过制度的逐步完善来约束和规范保险中介市场行为,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重要经验。日本保险中介制度中,以下三项制度内容值得借鉴。

(1)科学的资格认定、等级考核和培训制度。保险中介人的高素质是保险中介制度顺利运行的前提。因此,日本根据本国保险市场的要求设置了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中介人具有一定素质,适应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日本还建立了完善的保险中介人培训体制,除了保险管理当局自己开办学院对保险中介人的培训外,还借助各类自律机构和专门院校,聘请保险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培养高级中介人才。各保险公司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培训体系,对其雇佣的中介人进行职前教育和在职训练。通过系统的规范教育培训,既提高了中介人的道德水平,使他们能规范地从事商业活动,又提高了其业务素质,保证了对保户服务的质量。

(2)严格的保险中介行为规则。对保险中介人行为规范进行控制,可有效保证保险中介人经营的合法化,维护客户利益。日本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担保制度,即从事保险中介的个人或法人应有保证人提供的一定数额的资金作担保,或缴存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以使其具备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能力。其二,反不正当营业行为制度,日本要求保险中介人在从业时必须保持最大诚信,禁止中介人讲不实之辞,不将重要事项告诉顾客,对合同内容不作全面陈述,妨碍客户的正当申报或促使客户的不实申报及不正常的契约更换等行为的出现,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保证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转。其三,佣金以及财务信息披露义务。日本为了维护投保人的利益,规定投保人有权知道保险中介人尤其是经纪人收取佣金的情况。其四,客户投诉制度。日本设立了专门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人的查询和投诉,使保险中介人的日常行为接受公众监督。

(3)合理的保险中介人组织形式和薪酬支付形式及标准。日本保险中介人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人中介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中介公司两种。由于个人中介人管理难度大,日本保险监管机关都要求个人中介人参加职业责任保险或者交纳营业保证金。以公司形式设立的中介人,既提高了被公众信任的程度,又有利于保险中介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中介人的统一管理,保护保险市场的稳定,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薪酬或佣金是保险中介人的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影响中介体系是否能正常运转的最为敏感的问题。日本的中介人佣金一般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自律或监管机关可以进行监督。佣金有由首期和续期佣金向均衡佣金发展、比例提取向服务费制发展的趋势,一些保险公司还探索制定保险中介人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与此同时,日本保险中介人的薪酬一般和其资格等级制度配合使用,中介人的级别直接影响其获得佣金和酬劳的标准,中介人的收入将随级别的上升而提高,从而充分调动了中介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

3.建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险中介市场管理体系。日本建立了高效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并行的双重保险中介市场管理体系,这也是其中介制度能够正常运行的保障。

尽管日本并未设立专门的保险中介监管机构,但都赋予了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中介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日本还通过不同的方式建立了保险中介人注册登记、领发执照、佣金支付、广告宣传的各项法律和制度,对于确保中介人素质,规范其市场行为,保证其业务开展的公正、诚实及保险客户利益的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行业自律是保险中介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日本设有相应的行业自律组织,自律组织不仅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自律条例及守则,从中介人的业务专业水平、销售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来对其加以约束,而且负责对保险中介人从业资格的审查、考试的组织、佣金的管理及日常行为的监督。除此之外,还建立了保险中介人信息档案库、对保险中介人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接受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人的查询和投诉。

参考文献:

1.马永伟.各国保险法规制度对比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刘冬姣.保险中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王友.世界保险市场概览.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

4.裴光.中国保险业监管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5.张永建.日本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分析及启示.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12).

作者简介:姚壬元,金融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收稿日期:2007-05-07。

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信息化教学改革的方向是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实现途径是教师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导—主体相结合”的教学结构的变革。本文以高职保险营销教学改革为例,说明引入信息化教学改革的思路、实施及效果。

关键词:信息化课程融合;主导—主体相结合 ;保险营销服务

近些年来,“互联网 + ”成为新一轮促进教育领域持续变革的动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题——“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上提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要实现教育信息化,就是要从根本上找到教育和信息化的结合点,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一、信息化改革方向的相关研究

新的十年规划放弃传统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法,而提出信息技术应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全新观念,是希望找到一种新的、能实现教育信息化目标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以实现信息化技术对教育系统结构性深层次变革。国内关于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主要有两种观点:李克东教授认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要在多媒体和网络为基础的信息化环境中实施课程教学活动,还需要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处理后成为学习者的学习资源,并利用信息化加工工具让学生进行知识重构。1何克抗教授强调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是通过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于各学科的教学过程来营造一种新型教学环境,实现一种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教与学方式,从而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教充分地发挥出来,使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而使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到实处。2两种观点都强调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必须营造信息化的环境,同时以此为依据改变传统的教学结构。

杨宗凯(2014)等认为“信息技术与当代教育融合是一场全面深刻的创新变革,他革新了传统的教育模式,使教学方法、教学工具、教学内容都发生了深刻变革”。3何克抗(2014)认为,深度融合的实质与落脚点是要变革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将教师主宰课堂的 “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结构,改变为既能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現学生主体地位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正是“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最核心内涵。4张文渊指出:“‘深度融合’是有效的整合、深层次的整合、全方位的整合”5。

综上所述,信息化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教学结构的变革,将传统的以老师为主导的教学结构,改变为教师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这就是信息化教学改革的目标方向。

二、信息化改革设计思路

所谓主导,就是主要引导的意思。教师在课堂上的角色不是控制者,不是主持人,而是帮助者。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在,学生是课堂组织教学的核心,课程内容要依据学生实际水平选择,课程设置要以提升学生工作能力、增强学生自信心为教学目标,教学工具的选择要以最大限度实现教学目标为依据,考核方法要以多肯定学生为准则。教师的功夫在课堂外,课堂交给学生,教师在课程中的角色是设计者,策划者,咨询师,评价者。整个课程任务的执行、修正、创新、总结交给学生来完成。这样才能实现教师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的变革。那么在高职学生的课堂上,教师该如何引导学生呢?

首先要有引导的方向。《金融服务营销》课程授课对象是金融与证券专业三年级学生,其已具备银行、证券、保险、理财、等课程较为丰富的知识积累,对金融领域深感兴趣,不足之处在于对金融产品营销实战能力欠缺。鉴于传统课堂填鸭式授课无法有效提升学生金融产品营销和理财服务实战能力,因此将该课程定位为纯实践课程。在保险领域的培养方向是寿险顾问,车险顾问及财险顾问。能力目标是学生具备市场分析能力,市场调研能力,客户分析能力,掌握保险销售流程及销售技巧。

其次要有引导的办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推动工作世界和与之相关的教育培训发生了巨大变化。信息技术和现代生产组织方式(如精益生产和偏平化管理)对企业员工的关键能力(如流程优化、质量控制、交流沟通和创新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关键能力只能在工作过程中学习和获得,这要求在能力实训过程中实现“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的变革。

最后要检验引导的效果。引导的方法是依据该能力设置各种任务,效果的检验可以通过调研,学生实践及总结实现。在执行过程中,学生遇到问题,不是教师讲述,而是先由学生讨论,如果不能自行解决,教师引导思路,让学生尝试各种方案,自己体会哪种方案最优,并给每个方案评价打分。学生通过实践训练,掌握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依靠自己和团队的力量解决了难题,获得成就感,在工作过程中认可自己能力的提升。

下面就以保险销售流程实训为例,说明教师如何在工作过程帮助学生提升关键能力,以及如何借助数字媒体的力量提升学生的能力,从而实现“主导——主体”教学模式的变革。

三、课程信息化改革的实施

(一)、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内容的选择

高职的营销教材的内容无一例外的以营销理论为基础,营销理论是站在公司决策者和运营者的角度提出的。所以内容包括公司战略、定价策略、产品研发策略等内容,高职学生将来的工作岗位是不同公司的销售顾问,公司决策层面的内容很少能涉及到。以学生为主体,首先就是教学内容要适应高职学生的就业岗位和工作能力需要,因此,保险营销课程应抛弃原有的课程内容,把重点放在保险销售环节。保险销售是保险营销的核心内容,课程内容是保险销售实训,通过设计情景,让学生模拟演练整个销售流程,从而掌握销售的技巧和处理客户异议的方法。保险销售有规范的流程,主要分为准客户的寻找——准客户的分析——约见——首次面谈——异议处理——缔结——售后服务。

(二)、信息化技术促使学生主体地位的实现

如果没有引入信息化,保险销售是老师讲解销售中注意的要点,如首次面谈的准备,首次面谈问题的设计等,学生两两一组,完成一对一的销售演练过程。然而,信息化不仅仅是教学改革的需要,更是目前保险业销售的现实。如友邦保险公司已经实现了通过IPAD做客户分析,为客户做计划书,电子签单以及通过APP客户处理保全业务。信息化的引入大大提高了销售的效率。

《典阅保险综合业务技能国赛平台》根据真实保险公司业务操作流程设计,面向广大高校及职业院校中金融类及经济类相关在校生,模拟实际保险业务流程。平台界面设置人身险展业、人身险承保、人身险理赔、人身险保全、车险承保、车险理赔、财产险承保、财产险理赔八个操作模块,学生进入界面后可根据任务栏进行相应操作。

将保险销售流程与典阅数字平台相结合,是最大限度还原销售现实的方式,也是是实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改革的要求。改革的方式是借助软件平台,完全模拟现实销售场景,让学生掌握一手的销售信息和经验,达到提升销售能力的目的。

销售的流程是:准客户的寻找——准客户的分析——约见——首次面谈——异议处理——缔结——售后服务。

准客户的寻找在没有信息化工具之前,常用的办法是缘故法,或者陌生拜访。有了网络的传播,准客户的寻找可以借助更多信息化的工具,如借助问卷网,问卷星APP针对某一险种设计调查问卷,筛查有需求的客户,记入准客户名单。还可以借助微信朋友圈宣传某一款保险产品,教师穿插微信朋友圈的营销的知识点,让学生掌握用微信营销的方法。

准客户的分析借助典阅平台,如下面的任务:

依据软件所给的条件,由学生分组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缺口进行分析,并根据客户的情况为客户设计保险方案。

约见及首次面谈及异议的处理完全模拟销售场景,由学生两两为一组,扮演客户和保險销售人员,针对销售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客户的异议,小组讨论解决方案,再次演练,体会,找到最佳方案。

缔结部分则紧跟现实保险市场,依据典阅提供的程序,由学生在平台上填写电子保单,针对填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师予以指导、强调,并带领学生进行修正。

在售后模块,也就是保险理赔及保全业务中,电子化业务也成为趋势。原来必须通过营销员做的保全业务,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自己的APP,登陆账号,办理查询、修改、贷款业务。原来需要好几天才能完成的业务,现在几分钟就可以实现。学生可以通过典阅平台,体会真实的保险公司业务流程,掌握理赔和保全业务需要的技能。

四、信息化改革在保险销售实训中的效果

保险营销课程内容改革,借助典阅平台实现真实工作环境的呈现,学生掌握了客户分析的技巧,了解面谈中的重点和难点,学会了填写投保单,掌握了理赔保全业务的内容及处理要点。借助平台,实现了学校实训与现实销售业务的无缝对接。在教学效果上,学生通过讨论、实训,获得了实际业务能力的提高,同时增强了自信心,对保险销售顾问这样的职业充满了信心。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后,学生展开了关于课改感受的会谈,学生们反映通过这门课掌握了很多实际的技巧,提升了对将来进入工作岗位的信心,增强了对保险行业的兴趣。2017年金融与证券专业的毕业生一共95人,有24个去保险公司实习工作,有的学生表现优异,不到半年就升为主管,组建了自己的团队。这都是课程改革带来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马建华.互联网+《金融服务营销》课程教学改革[J].科技经济导刊.2019(19):165.

[2]. 梁婧.新金融业态下“生态课堂体系”构建研究——以“金融服务营销”课程为例[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5):41-43.

[3]. 徐宇卉.高职商科类专业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实践与反思——以《金融服务营销》课程为例[J].高教学刊.2018(8):175-177.

[4]邵苗苗.浅议高职课程信息化教学设计[J].山东纺织经济. 2017(03):57-58.

[5]陈武哲.高职课程信息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J]. 高教学刊. 2016(18):149-150.

注:

1 李克东.数字化学习(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核心[J].电化教育研究,2001(8):46-49.

2 何克抗.学习“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解读[J].中国电化教育,2012(12):19-23.

3 杨宗凯,杨浩,吴砥.论信息技术与当代教育的深度融合[J].教育研究,2014(03):88-95.

4 何克抗.如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J]课程.教材.教法.2014(2):58-62.

5 张文渊.浅析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理论与方法[J],华夏地理.2014 (7)102-105.

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第3篇

近年来,险资举牌现象频频出现,扰乱了股票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为探究“举牌”的本质,本文对其原因、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从而降低金融风险。

最近两年来,险资举牌现象屡见不鲜。万科、格力电器等大蓝筹也未能幸免,纷纷遭到宝能、恒大等“野蛮人”的袭击。面对“情怀”与“野蛮”,双方当事人可谓各执一词。但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应该拨开“险资举牌”的面纱,擦亮双眼。透过举牌乱象看清险资流动性注入股权投资的本质。

险资举牌原因

资产驱动负债模式。随着保险不断被我国居民接受,保险产品种类不断增加,新型保险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最为突出的就是万能险,它属于创新型寿险,保费规模大,期限较长,要求在返本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保证收益。但是,万能险退保频率相比传统保险险种较高。这种模式驱使险资投向收益率高而且流动性较强的股权投资。而且当险资拥有上市公司20%股份时,会计核算方式发生变化,不再以股价作为记账基础,而是以公司的利润作为记账基础,这降低了股价波动给会计核算带来的风险程度。

资产荒。近年来,我国步入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在产能过剩、经济下行、成本上升的大背景下下,险资投放渠道也面临新的挑战。伴随着市场无风险利率不断下行的趋势,险资也迅速作出调整,不断减少银行存款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其他投资类的房地产等金融产品,目前“泡沫”比较严重,而且变现能力较差,不能满足险资的流动性需求。因此,股权投资成为险资较为合理的投资选择,而且险资更加青睐市盈率较低、成长预期较高的大蓝筹。

政策支持。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的改革也随之健康有序地进行着。险资投资范围也在逐步放宽,从可以投资股市到逐步放宽持股比重,可谓步步扎实稳健。特别是到了2015年,股市巨幅震荡,价格暴跌两次,急需流动性注入救市。正逢险资也处在改革的急速步伐之中,保监会就顺势增加险资持有蓝筹股票的比重,允许险资举牌上市公司,增强股票市场活力。可是保监会却远远低估了资本的贪婪,没有预判到举牌现象会恣意横生。在“万恶”的资本推动下,滋生出安邦系、宝能系和恒大系等一系列险资纷纷大举进入股市,通过“举牌”效应炒高股价,随即“快进快出”肆意搜刮小股民的财富。更有甚者,通过一致行动人共同举牌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想趁机撼动原董事会格局,控制被举牌公司,实现跨行业并购。

险资举牌影响

险资举牌现象频出,所谓的“野蛮人”给被举牌公司带来了较大的不良影响。首先,险资资金来源不明晰,潜藏风险隐患。有些举牌险资来自高杠杆的股权质押等方式,且资金源源不断涌向股市,炒高股价,这增加了投资风险。其次,部分险资来源于万能险,其期限较短且成本较高。如果用其举牌,就意味着要将短期资金投入到长期投资中,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可能引发流动性危机。最后,频繁举牌也会扰乱公司原有的经营秩序,甚至给某些企业的管理层带来较大的人事变动。不止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给股市也带来了较大的震荡。股市瞬间被“举牌”气氛笼罩,被举牌公司在其炒作下,股价波动较大。这增加了金融风险,如果发展不利,很有可能影响到实体经济,引发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

所有的事情都有两面性,险资举牌也会产生有利影响。首先,保险资金具有规模优势。而且大多寿险资金期限较长,可以对估值较低的大蓝筹进行长期投资,从而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其次,险资大举进入股市,可以提振市场情绪,增强股市活力。如果引导正确,可以将险资更好地投入到实体经济中去,符合国家经济转型需求,为实体经济服务,振兴中国经济。最后,险资通过举牌造势,大大提升公司知名度,从而增加其保险销售份额。这是一种变相的广告营销模式,是保险公司打造品牌效应的有力途径,进而为中小型保险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险资举牌对策

限制差别监管。应当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监管机制,明晰投入股市的保险资金来源。首先,分清入市的资金是保险公司自有资金还是负债型资金。如果是负债型资金要披露交易双方具体的名称、单位。在此基础上,对保险公司投入到股市的资金来源进行分类,不同资金来源购买股票所占总股本百分比应规定不同要求。其次,对传统型或是创新型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要求的收益率回报有所不同。这样有利于降低投入股市的险资风险,从而在不干扰被举牌上市公司的前提下,合理分配险资投入状况。

选派精算师。借鉴英国的有效监管方式,保监会可以与保险精算师协会合作,共同监管险资资产配置情况。应给每一寿险公司选派一名合格的精算师。精算师可以协助保险公司分析险资投资收入状况,有效监督险资使用情况,同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保监会报告。这不仅提升了险资的利用效率,而且也提振了投保人和小股民的信心,有利于我国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共同发展。

增加险资投放途径。国外发达国家的险资投放情况表明,其他资产投资状况占比很大且在逐年增加,这也给了我国很大的启示。我国也应当鼓励保险公司拓宽投资眼界,将险资投放不要局限于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金融产品,还应逐渐增加对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资产的投放,更要将视野放宽到国际金融市场并参与其中。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合理配置资源,选择多样化的资产,还有利于分散风险,稳定投资收益。

证券保险协同监管。险资举牌现象,不仅关系到保险行业,还关系到证券尤其是股票市场。所以,这就要求保监会和证监会强强联合、双管齐下,共同监管险资举牌现象,协同作战降低金融风险。在证券市场方面,证监会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增强上市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并且采取相关措施,从容面对险资举牌事件。同时,保監会应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教育,在合理分配险资的同时,成为“友好投资人”,投资只是单纯地为获取投资收益,尽量不控制上市公司干扰其组织决策。

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技术壁垒作为当今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贸易壁垒,给我国各行业商品的出口贸易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本文分析了技术贸易壁垒的内容、性质、特点和主要发达国家对汽车产业设置的TBT现状,提出了我国汽车出口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 TBT;汽车制造业;虚拟组织;竞争力;ISO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胡 敏,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江西 南昌 330039)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性质与特点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界定,TBT(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TBT是指WTO《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TBT是以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为理由,出于贸易保护的目的,凭借技术法规、标准、包装、标签、检验、检疫等规定程序,制定和实施某些特殊的技术要求和条件,为其他国家产品自由进入本国市场设置障碍。

首先,如果从静态上看技术壁垒,它具有产业进入壁垒的经济性和政府管制性特征。因为,当各国用本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去决定某种商品是否符合进口国的技术经济政策或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时,很容易造成进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后果,从而起到阻止进口的作用。

另一方面,技术法规与认证检验制度的存在更多的则是各国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科技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之间的水平差异所造成的。这些差异导致了国家性市场可能需要不同的产品,他们在成本、质量、性能的均衡取舍以及在式样、尺寸或其他方面各不相同。

从动态的角度看,相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企业来说,发达国家市场上的在位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和研究开发能力,能够融通资本进行变革性的研究开发与创新,当这些企业一旦意识到自己的主导地位受到国外竞争企业的威胁,为维持较为长期的主导地位,他们通常会立足于根本性创新,以建立或提高阻止他人与己竞争的技术性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了我国产业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技术标准及标准化过程在产业变革及其技术进步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把一国产业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关键。然而,技术贸易壁垒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某些产业的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

(二)技术法规、需求差别等导致的技术壁垒对我国企业形成一种长期的产业进入壁垒。一般说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相近,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法规和消费者的需求差别都不会太大,技术贸易壁垒对发达国家的影响较小。然而相对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差距比较大。

(三)对个别产品的技术壁垒将可能影响整个行业。技术贯穿于企业的价值链中,并且扩展到非直接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包含在企业每一价值活动中的技术实际上对任何活动都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竞争。通过价值链环节的相互作用,技术变革增加了各企业间甚至各产业间的相互关系。因此,针对某一产品的技术壁垒不仅仅会阻碍该产品市场的进入,而且有可能会影响到整个相关产业的产品。

(四)技术标准本身具有歧视性。一些国家违反《TBT协定》的非歧视性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制定了一些专门针对我国出口的歧视性技术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出口。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技术贸易壁垒的出现本质上是各国间技术差距的具体体现,发达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较高,所以其技术标准较多,技术要求也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这些繁杂的标准与较高的要求,其表现形式就是贸易壁垒。这必将对我国某些制造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带来一定的威胁,进而影响到我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

三、主要发达国家为保护汽车业而设计的TBT现状

发达国家正在设置更高的汽车产品TBT来保护本国的市场,他们制定严格的汽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以及安全标准,把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汽车挡在国门之外。

(一)美国。美国汽车法规制定的依据主要有“车辆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依据“车辆安全法”,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组织制定了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法规;依据“环境保护法”,美国环境保护署组织制定了机动车环境保护法规。目前,美国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法规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法规体系之一,它从各方面规定了对乘员、行人的保护及车辆应有的避免事故的性能,规定内容齐全,指标较先进。美国对汽车实行的安全标准项目有54项,涉及噪声和排放法规有5个。美国法规规定的指标及方法对其他国家的标准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导向性。美国还利用推行国内生产加工方法及其他标准设置技术壁垒。例如,美国为保护国内的汽车工业,在《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中明确规定,所有进口汽车都必须安装防污装置,并制定了十分苛刻的技术标准,使得排气量过大的汽车被挡在美国市场之外。

(二)欧盟。欧盟最先意识到TBT,设置TBT最严重,尤其在汽车、电机、机械和制药等产业中更为明显。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至少达到3个条件之一:符合欧洲标准(EN),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要取得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O9000认证书。欧盟还明确要求进入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盟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认证,才允许在欧盟统一市场流通。在尾气排放法规方面,欧盟1992推行了“欧1”汽车尾气排放标准,1996年实施了“欧2”汽车尾气排放限值,2000年出台了“欧3”标准,加大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力度。2005年1月欧盟启用“欧4”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汽车尾气排放的颗粒物每公里必须在25毫克以内,标准还要求为柴油车增加特殊的过滤装置。欧盟最近出台的法令要求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装有“车载检验系统”,在排放超标时提醒驾驶者及时维修。欧盟各国政府和汽车工业界代表发表了汽车工业《战略研究计划》,提出要让欧洲公路交通“更加安全、更少污染和更具竞争力”。由此可见,我国汽车出口到欧盟的难度非常之大。

(三)日本。日本很多技术标准不同于国际标准,当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时,不仅要求符合国际标准,还要求与日本标准相吻合,否则日本就以质量不达标为由将其拒之门外。在每个行业中,日本又有数项法规从不同方面同时规范,如汽车工业方面有《废气排放检验法》、《大气污染控制法》、《限制噪音法》等法规。日本实施的《节能修正法》规定,到2010年,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不同质量和用途的汽车,必须达到相应的节能标准,以减少汽车的废气排放。对于燃油汽车的废气排放标准更加严格。此外,日本还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汽车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列为JIS对象的产品必须要有JIS标志。日本成熟的汽车行业保护措施严重阻碍了中国汽车的进入。

由以上三大市场可以看出发达国家的TBT如此之高,我国汽车出口将遇到重重困难。商务部科技司司长常晓村指出,每年各国向WTO通报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数以万计,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国外对许多产品尤其是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往往并不是体现在一个专门的技术文件中,而是分散在不同的标准和技术法规中,并且更新周期越来越短。中国汽车出口要想克服TBT限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汽车生产企业就必须找到合适的路子,制定出详尽而切实可行的策略。

四、中国汽车制造业应对国外TBT的策略建议

中国汽车制造业应对国外TBT涉及面广,其技术性、政策性很强,非常复杂。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借鉴国外的保护性措施和手段。国内借鉴国外的保护性措施和手段,其用意非常明显,一方面要增加外国进入我国汽车产业的壁垒,保护本国的汽车制造业;另一方面,也是鼓励我国汽车产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发展的步伐。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我国的汽车制造业应加大对绿色汽车的研发力度,同时制定严格的绿色法规。强制性法规的制定会给外国汽车制造商带来很大不便。只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汽车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也才能进入我国市场。(2)加强认证制度的建设。认证属于国家主权范畴,也成为非关税壁垒的措施之一。德国是欧洲汽车工业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欧洲车型认证最多的国家。美国目前对于汽车就有50多种认证体系。我国汽车制造业对ISO9000系列认证较为重视,对OS9000和ISO14000系列认证则普遍不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3)增加进口检验手续。设置繁杂的汽车检验手续可以拖延国外汽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时间,从而为国内汽车制造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进口检验的一般程序为接受报检、抽样、检验、评定结果和得出结论,各道程序都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比如俄罗斯的商检制度极其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国外汽车的进口。(4)国内消费政策的支持。在公共消费上,国家积极进行正确的引导,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国民对国产轿车价值的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培养起国民对进口汽车在消费意识和观念上的“贸易壁垒”。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韩国。韩国人坚持购买国产汽车,这和国家对国产汽车的政策支持以及价格补贴是分不开的。

(二)构建一种有效的管理体制:虚拟组织。应对TBT的组织形式有三种:一是现有自由市场模式,它反映了中国在信息化管理方面的现状;二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立集中管理的WTO/TBT中心,以企业或事业单位运转;三是虚拟组织,它能发挥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特长,并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构建一个强大的信息网络。虚拟组织是应对TBT的一个适合的管理模式,它跨越了地域、企业、部门和研究单位的空间与体制限制。

1.政府的角色。首先,政府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国外汽车行业TBT的预警机制。政府加强通报咨询信息网络建设,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向国内企业提供TBT,通报主要汽车贸易国的技术法规、政策、标准的变化动向和国际上TBT的发展趋势。

其次,国家应鼓励汽车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实施标准化战略。政府应从国际贸易角度来开展标准化活动,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并按照需要将这些国际标准引入国内。我国应该调整发展的视角,利用科技进步成果和WTO及有关国际公约创造的制度条件,完善中国汽车制造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满足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政府应该加快科学技术发展,加大对基础科学的研究投入,支持汽车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与企业研究开发形成互补。此外,政府应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就近几年来看,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吃外国的亏太多。而汽车产品是高新技术应用的大户,由于人民对安全环保等需求的提高,推动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而这涉及到很多知识产权问题。我国应该引以为鉴,加强对汽车知识产权的保护。

2.汽车出口企业的角色。汽车出口企业,作为提供汽车产品和服务的主体,应尽快熟悉掌握WTO的游戏规则和TBT协议的要求;面对形形色色的技术壁垒,企业应尽快熟悉《TBT协议》的游戏规则,着重了解如何利用《TBT协议》中的技术法规(包含实现正当目标的规定)、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批准和实施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成员国应享有的权利;充分应用《TBT协议》中在信息援助上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区别对待,争取获得更多的技术援助和照顾;研究《TBT协议》中关于磋商和争端解决条款的内容、程序及规定,以维护企业正当的权益;研究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方面,如何采用正当的技术贸易措施的种种手段以及克服技术壁垒的国际惯例。

汽车企业应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这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提高出口汽车的环境竞争力。当今环保因素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是企业面临的新挑战。面对咄咄逼人的绿色壁垒,企业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环境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

企业应提高创新能力,重视专利的“基础建设”。专利对于标准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标准和技术壁垒的关系一样,专利是标准的基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所面临的不再是关税壁垒,而是技术壁垒,而技术壁垒就是标准的壁垒,把专利变成标准就成为技术壁垒了。

此外,为绕开国外复杂繁琐的技术壁垒,可以采取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跨国经营。通过合资、独资、收购、兼并、投资等手段,扩大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规模,并带动相关产业跨越贸易壁垒。单纯利用购买手段引进技术往往难以得到较为系统先进的技术,因为这些技术往往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先进的技术、生产标准、品牌和营销渠道会促进对技术壁垒的跨越。如中国出口日本的轻工产品和机电产品很大程度上是日本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的。国内企业要善于与国外企业合作和竞争,形成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以跨越动态的技术壁垒。此外,可通过东道国国内的非合资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竞争模仿效应和研究开发的本地化所带来的技术转移溢出效应,实现国内企业积累技术,跨越技术壁垒。

3.外贸研究机构的角色。研究机构是政府的“外脑”,要协助政府,重点协助国家外经贸部和汽车出口企业进行TBT信息的深度加工和预警监测,研究应对出现的问题,积极探讨应对的策略和方法,跟踪国外汽车技术和法规变化,协助制定出汽车出口发展长远规划。

参考文献:

[1]武秀娟,王江.汽车制造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J].国际经贸探索,2005,(6).

[2]任海英.我国应对WTO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一种有效的管理体制[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4,(12).

[3]孙敬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

[4]张锡嘏.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应对[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

[责任编辑:昱 文]

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阅读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在新媒体背景下,创新童书营销模式,成为从业人员的重要研究课题。文章首先介绍了几种新媒体平台,然后分析了新媒体下的童书营销模式,最后指出我国童书未来营销发展的趋势,以供参考。

关键词 新媒体;童书;营销模式;未来发展

2015年全国图书选题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图书出版社全年报送选题达到20万,其中童书选题约有上万种。这说明我国童书出版产业发展良好,且基本建立了图书品牌和出版基地。新媒体则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例如综合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新闻资讯平台、微博微信等。随着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童书营销也应该转变营销模式,一方面适应媒体发展趋势,和新媒体做好对接;另一方面打造自媒体平台,加强和读者的交流。以下对此进行探讨。

1 新媒体平台介绍

1)微博。微博對于信息的传播有两个关键要素,决定了发布内容的阅读量和影响力:一是粉丝数量,和第一轮点击人数相关,粉丝数量越多,受众传播范围越大,营销价值越高;二是转发数量,和第二轮点击人数相关,转发的人越多,受众范围越广[1]。对于前者,一些企业采用微博有奖活动的形式增加粉丝量,例如转发后可以赠送书籍、电影票;对于后者,可以利用名人效应转发后提高阅

读量。

2)微店。微店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影响力,其次才是书籍销售,且销售的书籍必须具有独特性,例如作者亲笔签名、限时限量、和纪念册捆绑销售等。在新媒体的冲击下,主渠道+次渠道+三大电商的销售模式已经改变,微店销售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销售渠道,不仅方便快捷,而且目标群体精准。

3)微信公众号。以人文社为例,微信公众号推送的信息,是从新书、畅销书中挑选的,同时也有从其他微信号中转载的;并且和新京报、理想国等合作,组织各种互推活动,交换彼此的粉丝。另外,经常组织微信活动,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例如在新书发布前招募部分读者参与,其实就是宣传的过程;还要借助具有影响力的微信号平台,向其推荐合适的书籍,并采取付费阅读的模式,相比于付费刊登宣传效果更好。

4)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平台。这些平台可以进行正常的信息发布,在紧急情况下可单独发布一些文章,并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转发。

2 新媒体下的童书营销模式分析

1)微信营销。分析微信营销的特点,一是内容丰富。微信具有多样化的营销模式,支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链接等,还有朋友圈、公众平台,有利于开展多种营销活动。二是信息传播高效。微信和QQ好友、手机通信录等相连,还能对附近范围人群进行添加、搜寻,通过关注—被关注的形式,实现了信息的一对一传输,提高了营销的精准度。三是即时性和互动性强。微信从单向传播转变为双向互动,能及时得到用户的反馈信息,继而调整营销策略。

童书推广采用微信营销模式,应该整合出版资源,传播正能量,实行细分化营销[2]。具体营销策略如下。第一,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目前,21世纪出版社、河北少年出版社、浙江少年出版社等,均建立了自己的公众号。在公众号的经营上,应该有营销、规划、编辑共同参与,实现团队化运营,确定推送信息的时间、推送内容、信息形式等。第二,融入事件营销。童书营销期间,应该利用新闻热点、节假日,根据童书内容确定目标市场,提高客户群体的认同感。例如,可以采用儿童作家作品获奖事件作为营销核心,开展新书签售、系列作品展、读书会等活动,吸引客户群体。第三,发布目标群体感兴趣的信息。童书的目标群体是家长,微信营销时,可以发布家长感兴趣的话题,淡化营销目的,营造出良好的教育氛围,和家长之间产生黏连性。同时利用口碑效应,例如《精灵鼠小弟》《小王子》《笑猫日记》等,得到了不少家长的赞誉和推广。第四,适当开展线下活动。对于童书出版机构而言,可以举办新书发布会、读书沙龙等线下活动,目标客户可以报名参加,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分析,从而了解目前群体的心理需求,提高童书策划、推广、销售的针对性。

2)网络绘本馆营销。网络绘本馆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下的新型绘本借阅模式,遵循“网上租绘本、免费送上门”的理念,只要是经注册后的会员,只需点击鼠标就能享受到绘本阅读,满足年轻父母的生活习惯。同时,网络绘本馆还具有加盟、售卖等服务,实现了多个城市的信息共享,因此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以宁波老约翰绘本馆为例,馆藏童书绘本约1万册,会员经过选择,就能将4本绘本按时送至指定地点,为儿童提供方便快捷的绘本阅读

服务。

网络绘本馆营销模式的采用,关键做到以下几点[3]。第一,保持畅通的绘本采购渠道。就目前而言,绘本采购有两种形式,一是保持供求关系,二是建立合作关系。采购重点是把好绘本的质量关,首先品种多样,具有畅销、长销的潜力;其次和出版社、文化公司合作,在网站上开设童书专区,让更多儿童找到自己喜欢的绘本。第二,为儿童推荐好书。绘本馆应该聘请教育专家,根据儿童的年龄、兴趣、阅读能力,推荐合适的读物类型。以快乐书童机构为例,绘本推荐时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符合儿童的年龄;二是尊重儿童的兴趣;三是保证童书品质。按照年龄,可以分为2岁以内、2~4岁、4~7岁、7岁以上四个年龄段;按照绘本类型,可以分为大师绘本、大奖绘本、五星好书等。第三,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网络绘本馆内的童书类型齐全,家长可以根据儿童的需要进行选择。如果馆藏里没有,还可以量身订购。绘本馆具有强大的后台操作系统,会收集儿童的部分信息,例如阅读记录、年龄、生日、兴趣等,从而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3)语音视频直播营销。伴随着4G网络的普及,上网速度越来越快,大量语音直播和视频直播App兴起,人们只需要一台智能手机,就能完成直播任务,也为童书营销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第一,在语音直播上,以红点直播、荔枝FM直播、果果语音直播等为代表,适用于讲座,对于无法来到现场的客户可以进行收听,了解新出的童书信息,为童书选择和购买提供依据。第二,在视频直播上,以微吼直播、网易直播、腾讯直播等为代表,邀请作者、名人、公众号运营者,组织开展文化沙龙,实现万人在线观看直播,向用户发布童书营销的一手

资料[4]。

3 我国童书未来营销发展的趋势

1)市场细分化。市场细分就是通过调研活动,按照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购买行为、购买习惯等,将整个市场划分为若干个消费群,每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相类似。目前我国童书市场的细分,主要依据儿童的年龄和性别,除此之外,还可以尝试按照地域因素进行划分,例如分析城乡儿童的阅读差异;按照社会文化因素进行划分,出版销售不同民族的童書[5]。以《民族文化经典故事丛书》为例,共计56册,介绍了56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发展情况,将故事性、知识性、可读性融为一体,受到儿童的喜爱。

2)内容多样化。我国童书的出版内容广泛,主要包括文学、科普知识、动漫读物等,其中儿童文学占比较大。随着我国动漫产业的快速发展,儿童对于网络动漫的喜爱程度也在提高,与此同时出现了一种新的图书类型,即互联网动漫衍生的图书,例如《植物大战僵尸》,不仅销售成绩较好,而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出版无国界。以澳大利亚为例,2013年的图书销量相较于2011年、2012年,分别下降了15%、4.5%,但童书销量却增长了4.6%。我国在2013年举办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版权贸易相较2012年增长10.06%,其中童书市场的版权贸易比较活跃。由此可见,童书出版社应该走出国门,实现无国界童书出版,加强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促进我国童书出版销售的长远发展[6]。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信息时代新媒体发展迅猛,童书营销模式也应该相应改变,以满足儿童的阅读需求。文中以微博、微店、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为例,介绍了新媒体平台的发展和应用。然后从微信营销、网络绘本馆营销、语音视频直播营销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童书营销方法。在未来,童书产业向着市场细分化、内容多样化、出版无国界的方向发展,提示童书出版机构把握机遇,实现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肖玲玲.微博营销在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中应注意的几个策略[J].南风,2014(33):66.

[2]王成玥.浅谈市场营销理念下儿童图书装帧设计的创新[J].出版广角,2015(12):52-53.

[3]刘敏,郝景江.儿童绘本馆:悄然兴起的童书营销模式[J].出版广角,2014(12):30-31.

[4]张宫华.浅谈国外童书营销模式——以欧美出版社为例[J].出版广角,2014(18):46-48.

[5]李晨光,刘静.论微信营销在童书推广中的应用[J].中国市场,2016(27):28-29,43.

[6]张丹.试分析社会化媒体时代图书社群营销模式[J].商场现代化,2016(16):54-55.

国外寿险营销渠道论文范文第6篇

2004年,对于“出海”的中国企业来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中国的企业无论是从传统制造业领域、还是PC等新型领域都在进行规模巨大的海外并购,这些海外并购第一次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了世人的眼球。美国《商业周刊》2004年12月20日刊文指出:“中国走向海外并购时代。”

回顾20多年来中国企业的出海路径,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出海的企业并未一帆风顺。这一表象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中国企业长期坚持“市场换技术”的失策。面临当前的困境,2005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策略就是要用“股权”去俘获全球跨国企业的“核心技术”,以达中国企业的海外自新之路,实现质的突围。

“出海”企业:并非一帆风顺

截至2004年,发生在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案例不胜枚举,并购数字也十分惊人。在美国专门研究中国产权研究的斯特拉斯海姆全球咨询公司(Straszheim)估计,仅仅在2004年,中国公司在收购外国资产方面的投资估计已经达到70亿美元,2005年可能会达到140亿美元。

我们发现,中国企业开始“出海”,标志着在全球找寻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企业特别是电子、汽车零件、电器、纺织和服装等有竞争力的行业,已将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大量的资金以及与全球的供货网络、高端的技术结合在一起,选择海外并购的这条道路作为企业全球化的捷径。位于杭州的汽车零件生产商万向集团在过去的几年中收购了10家海外公司,其总裁鲁冠球说:“我们把国内和国际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快发展。”或许这是对海外并购最佳的诠释。

“出海”的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全球产业链的全面竞争中面临着产业升级和产业转型的艰难课题。如何将原有的产业结构嫁接国际品牌、技术的高附加值等决定了当前中国制造业的命运,而利用海外并购实现产业升级无疑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模式。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不仅是发展的问题,其实更是生存的压力所致。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环境中,不发展就面临着生存的危机。联想之所以花费12.5亿美元去并购IBM,看重的就是IBM品牌背后的无形资产、全球的营销渠道、技术优势、客户资源和商誉,而靠自己的单枪匹马是很难完成这些艰巨任务的。 不过,进行海外并购只是中国企业登临世界舞台的开端,随着舞台的不断扩大,面临的挑战更大,风险也随之加大。迄今为止,“出海”的中国企业并非一帆风顺。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从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到VCD机、PC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手机,到汽车、无线电通信基站,中国企业完全是在没有核心技术和专利的情况下成为跨国企业的“打工仔”。虽然规模越来越大,毛利率却越来越低,拼来拼去,拼的就是资金实力和营销渠道,毛利却被摊得很薄,大量利润被跨国公司卷去。中国企业越来越“沦陷”为世界加工厂的“大车间”。然而,昙花一现的辉煌终有繁华落尽的时候。

在进军海外进程中,中国企业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长期依赖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没有形成自主研发能力。1985—2003年,中国国家专利局共受理182万件专利申请,授权100多万件。其中技术含量较高的核心技术专利仅12万件,且2/3的拥有者为国外企业。从全球专利来看,到目前为止,日本申请发明专利43万件、美国33万件、中国8万件、全球排名第23。从传统的制造业来说,虽然中国制造企业绕过专利壁垒,快速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但一直潜藏着核心技术“空心化”的危机。

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日益严重,资金充裕的日本企业迅速掀起了并购美国企业的狂潮,然而在经济泡沫破裂后,原先高额的利润投资全部打了水漂。中国一些经济学家担心,由于急于到海外投资,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并未做好长远的打算。2004年,中国电视制造商TCL并购法国汤姆逊公司电视业务后,第三个季度利润暴跌69%。无独有偶,联想为在激烈竞争的国内电子市场保持稳固发展的态势,并购IBM的PC业务。然而,就在交易宣布结束当月,联想股价下跌了21%。不少人质疑,联想并购持续亏损长达3年半之久,累计亏损近10亿美元的IBM的PC业务是否为明智之举。国外一些专家指出,目前中国企业面临的紧迫问题就是能否获得想要的东西。中国石油公司在海外资源的开发方面就存在成本过高的问题。另外,中国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上与西方企业在文化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看来,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中,跨文化的整合还是重要的一道关。

20多年的教训:“市场换技术”的失策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合作中,中国企业处于劣势,不得不暂时牺牲市场以换取外方的技术。用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来解释,在高度全球化的趋势下,一个国家需要的技术可以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来获得。这一理论认为,这些跨国企业占领了中国市场,自然就会带来先进的技术。毋庸置疑,中国企业极其需要技术。“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国家政策导向上的一个战略;二是企业寻求合作发展层面上的一个战略。“以市场换技术”只是引进技术可供选择的方式之一,但从现状来看,它一直是企业技术引进的一个主要战略。

20年来一些现象的发生,引起了各界对“以市场换技术”的质疑:中国企业让出了市场,换来自己所需要的技术了吗?中国的信息产业规模巨大,但在与外资的合作中,多为代工贸易,技术和利润仍然留在外方;中国企业让出了市场,却没有得到核心技术,特别是最根本的技术创新能力,没有实质的提高。在中国的汽车合资企业中,上海大众、北京切诺基与广州标致均系中方控股,中方也确曾希望通过合资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但在合资企业内部的管理分工上,外方掌握着关键的核心技术和营销渠道,且外方的技术经理拒绝配备中方副手(如上海大众),中方则分管人事、法律等事项,根本无缘接触到技术的内核。

中国企业在付出了牺牲市场的代价后,并未如愿以偿地获得技术。在合作中,中国企业往往在技术上始终难以摆脱被外方控制的地位,而获得的技术大部分都不是最新、最先进的技术。因为中国市场是在低起点上开始发展的,市场需求的层次相对较低,外方常常无须把最先进的技术直接投入中国。

企业自身技术实力没有质的提升。尽管引进了一些技术和设备,但由于技术消化能力不足、研发能力不具备独立性,中国企业在市场上并没有成为独立的实力派,往往只是作为跨国公司的生产基地,也没有太多有实力的自创品牌。例如在机床工具行业,长期奉行“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最终“请进来”的是一个又一个外商独资项目。仅2003年,先后有德国吉特迈集团、日本牧野铣床、日本丰田工机、意大利利雅路集团、格里森、德国贺尔碧格集团及韩国大宇机床等在中国开办独资企业。但是这些独资企业并没有给中国带来尖端的与核心的技术,形成技术依赖性。在外资企业获得了巨大市场份额,甚至垄断中国某些产业的同时,中国企业对它们的技术,也形成了越来越强的依赖性。很多行业目前还没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核心技术与装备基本依赖国外,信息产业、核心部件、系统软件大量依赖进口。这种关系也削弱了中国上下游企业在某一技术领域的发展能力,只好通过高价购买的形式来取得所需的部件。 利润水平相对较低,而且还有可能陷入被动局面。高额利润被外方以技术转让等方式分走,中国企业只是拿到加工费部分的收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方对自主研发的投入。跨国公司在取得市场后,抛弃国内合作伙伴单飞,这种情形也屡见不鲜。由于很多合资企业只是拥有一条生产线的工厂,不过是跨国企业的一个海外工厂而已,缺乏自身的研发和市场行为能力,在外国公司单飞后,就很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核心技术不但是一家跨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且构成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部分。外资进入中国,只是把中国当作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加工车间,在这些跨国公司的全球产业布局中,研发及其他高端部门一般位于跨国公司母国或其他发达国家,真正的关键技术,以及相应的研发力量根本不需要转移到中国。“以市场换技术”,一度是中国政策制定者和产 业界的希望寄托。反观20多年的实践,中国市场是让出去了,但得到的都是一般技术,没有核心技术。外商并没有将中国政府期望并视为最大红利的科技转让进来,市场换不来核心技术。

20世纪80年代,中国汽车产业为从国外获得技术,提出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对国内汽车市场做出有限的开放,德国大众先后与上汽与一汽合作生产轿车。其他跨国公司相继进入中国,建立合资公司。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合资伙伴没有任何核心技术,基本上成为跨国公司的大车间。

找寻突破口:用“股权”俘获“核心技术”

2004年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突围的一年。这一年,我们看到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希望之花,那就是以“股权”俘获跨国企业的“核心技术”的做法正在生根发芽。

2004年初,TCL收购了汤姆逊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彩电生产商。

2004年,在机床工具行业,秦川集团旗下的秦川发展(上市公司000837)收购了位于世界著名汽车业基地底特律的联合美国工业公司(UAI)60%的股权,绝对控股了该公司,并拿到了世界上最先进的“四拉合一”技术。

2004年9月,上海汽车工业公司宣布以近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韩国卡车生产商双龙48.9%的股份。 2004年12月7日,中国最大的电脑公司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收购了IBM的PC集团,跻身于世界第三大PC之列…… 上述并购案例,包括TCL、上海汽车、京东方、盛大网络、格林柯尔、浙江华立等等,这些优秀的企业群体在海外并购中显现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并购对象为跨国公司,主要指向是获取核心技术而非资源。

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转让中国企业的股权来获取跨国企业的核心技术,它主要是在汽车行业。2003年,宝马集团和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双方各占50%股份;2004年9月,广州汽车集团与丰田汽车公司合资成立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双方股比同样各占50%……在新一轮跨国合作中,中国汽车工业合资出现了一种新趋势,即由过去的“以市场换技术”向“以股权换技术”转移。这一现象的明显特征是:中国汽车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中,不再坚持对合资企业的控股地位,开始在股权上大踏步让步,频频出让股权,直抵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规定的“外方占股不得超过50%”的底线。

“国家汽车创新工程”的倡导者、武汉理工大学胡树华教授指出,50%的股比设置,是中国汽车工业合资战略开始由“以市场换技术”向“以股权换技术”转移。胡树华教授说,“以股权换技术”战略的核心目的仍然是引进跨国企业的先进核心技术。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并购海外企业的股权来达到控股该企业以获取该企业的核心技术,秦川发展就是典型。秦川发展在总结中国制造企业市场换技术失败教训的基础上认为,“通过并购外国企业,才真正拿来了核心技术、尖端技术(国际先进的“四拉合一”技术)。”秦川发展决定在国际市场上以新的并购方式主动出击,采取收购世界排名第七、第八位的机床企业,迫使这些跨国企业与秦川合作,他们称之为“强强联手,以强攻强”。与美、欧企业的合作,使秦川一举站在全球机床工具产业的最高端。秦川的“联强(欧美企业)攻强(日本企业)”,提升了中国机床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从获取核心技术的角度观察,上述海外并购新趋势的重要价值就在于:中国公司得到了相对先进的技术、品牌和知识产权,假若对海外企业的整合迅速得当,在此基础上增强研发,才有望最终掌握核心技术。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公司节约了时间成本,可以更快地追赶跨国公司。在一个更加开阔的视角上,这一群旨在从海外并购中获取核心技术的中国企业,尽管代价不菲、整合风险大,但是也得到了一个有价值的系统集成提升的过程。

(作者单位为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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