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细则范文

2023-09-22

限购细则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市石政办发【2011】7号文件住房限购措施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自2011年2月20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我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二、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住房情况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向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证明》(简称《查询证明》,下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凭《查询证明》与购房人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查询证明》和《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报送市场中心交易所。

二手住房买卖时,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房地产买卖契约》前,应持相关证件到住房情况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向购房人出具《查询证明》。购房人持《查询证明》和《石家庄房地产买卖契约》办理住房交易登记手续。

三、因城市建设住房被拆迁的家庭,选择产权调换住房的,不再审查其购房资格;选择货币安置的,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注销原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拆迁协议办理交易登记或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四、限购措施实施期间,为了方便购房群众办理住房情况查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桥东、桥西房产交易登记大厅,各设立若干个查询窗口,由产权中心派专人负责住房情况查询工作。

五、住房情况查询窗口需将购房人的住房查询信息即时、逐一予以记录。购房人将《查询证明》丢失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查询窗口申报丢失并补办手续。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法律责任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住房限购措施的,应当约定由购房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违反住房限购措施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列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限购细则范文第2篇

通货膨胀——“狼”来了吗?随着经济增长回稳,是否发生较严重通胀已成为人们普遍的担忧。目前物价存在较快上涨压力,有专家认为,物价触底回升态势已确定,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和PP(生产者物价指数)I将在年底左右相继“转正”。但对于目前是否已经发生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何时到来,专家意见还有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货膨胀的魅影已重现。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未雨绸缪已经刻不容缓。 主流声音:通货膨胀,危机就在不远处

债市先知先觉: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差距告诉人们:通胀或许近了。

货币泛滥之忧:货币供应的膨胀,在金融危机之后一直有加剧之势。

金价飙升信号:黄金价格的飙升,预示着全球通胀风险越来越大。

预期持续加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表示,当前中国不存在通货膨胀问题,但对通胀预期要给予高度关注。

防通胀——如何布局?

近防通缩远防通胀 投资组合该如何调整

定期存款不宜超6个月:[较长期限的存款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债市向好或昙花一现:[从短期看可考虑配置债权类资产,但从中长期来看还需进一步观察] 关注大宗商品表现:[石油、煤炭、和有色等相关采掘行业将在通胀预期下有更好的表现]

房产可抵御通胀:[明年信贷政策或将有所缩紧,房价亦有回调的空间]

关注“天然货币”黄金:[基于其千百年来的货币与金属的双重属性,它的保值及抵御通胀的功能也深入人心]PK——抗通胀买房还是买金?通胀压力的背景下,大家现在的共识是不能存现金,因为越来越贬值,可是现在房价和金价都这么高,到底买房子好还是买黄金好?如果你手里有闲钱要投资,你会怎么选择呢?

让房价涨幅跑赢CPI涨幅吧

利:房产短期抵御通胀能力较强[在通胀真正到来之前,买房确实是相对较好的保值、增值办法] 弊:通胀中期房产将成烫手山芋[买房最终能否成功抵御通胀,关键在于买入卖出的时机]

提醒:投资总价较低房产快进快出[值得警惕的是,现在房价已处于高位]

问:何时买房最合适[不能因为买房而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尤其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

通胀预期下黄金是最稳妥投资

拿黄金来“压箱底”:[有个误区,认为炒作黄金一定会一夜暴富]

买金选对时机才能获利:[再露“牛气”的黄金能否继续上攻,黄金投资是否又逢良机]

个人投资黄金渠道盘点:[如果是出于保值增值的目的,实物黄金明显优于纸黄金]

投资黄金还是黄金股:[如果不考虑私人保值和投资上的杠杆,其实投资黄金股的回报可以大于黄金] 抗通胀——全面出击

2010年出现通胀压力的预期日渐明显。作为普通百姓,面对通货膨胀,如何才能让自己的财富不缩水?除了黄金和房产,我们还要全盘考虑。只有全面出击,才能从容应对通货膨胀。

在通货膨胀下如何理财?

从财富管理的角度看,单纯的赌通胀和赌通缩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关键是要让货币在一生的理财规划中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如果我们把货币比作一把尺子,那么它会热胀(通胀)冷缩(通缩),用它来衡量商品的长度(价值),得出的结果就不一样。在货币泛滥成灾的时候,任何商品和资产相对于货币都变得有价值,但只有稀缺的商品和优质的资产能够经受住时间

的考验。所以一定要赶在货币泛滥之前布局这些商品和资产,抵消货币贬值的伤害,还能获得一定的增值。

2011年1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对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限购令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令简介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10月15日正式公布。

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

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具体内容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

目前实施限购令的城市有:1 北京2 深圳3 厦门4 上海

581112广州

16171819青岛20济南21成都22南宁2324.石家庄25.长春

26.贵阳27.长沙28 武汉(截止至2011-2-24)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有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相关评论

北京买房“限购令”

杨禹:北京在全国相对比较早的拿出了买房的“限购令”,最新的消息是上海也出台了这样的限购令,我相信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房地产的实际状况,应该会逐渐出现这样的限购令。在过去房几个月地产调控的进程当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的力度是实际状况并不完全相同。我们要对比的是不同的地方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当中的决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相比,到底有多大,有多坚决,再有一个有多稳定和持久。所以对于这样的地方政府出台的“限购令”,我们更多要去研究它背后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相关联的那些东西。

前日,林叔权把斟酌再三的一封信发了出去,这封信的收信人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这位向来以“不务正业”著称的珠海律师,再次将精力投入到与他具体工作关联不大的事务中。信中,他引经据典,

表明目下在全国多个地方正在实行的楼市“限购令”,违反了《物权法》,故吁请停止执行。

限购令“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林叔权不否认“限购令”等多种房地产调控政

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作用,并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但他认为,包括限购令在内房地产调控措施,仅仅是一种“政策”,不是“行政法规”,更不是“法律”。“就因为是政策,所以一些部门或一些人,更容易寻求相应的对策,来化解政策的影响力和限制力。”林举例说,不管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如何规定,只要买房人是一次性付款,只要是不找银行贷款,或者干脆暂时不去办理产权手续,就可以不受限制。而对许多“炒”

“炒”出时只需到开发商处更名即可,还能节省过户税费,如是,限购令的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

限购令“明显违反物权登记制度”林始终认为,既然是依法治国,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理应“依法”。但楼市“限购令”本身所存在的违法性问题,出台伊始就已经开始产生一些负面的问题。比如,有的城市由于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以至于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

10月15日专门发出《关于违反限购住房套数规定买卖住房的风险提示》,试图化解“限购令”所带来的问题。然而,《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动产的“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要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不能由“政策”规定。据此,林叔权确认,一些地方的限购令作出的“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明显违反《物权法》的物权登记制度。与此同时,林专门提醒,《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办房地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意味着即便违反了“限购令”,但却遵从了“物权法”,一样可以绕过“限购令”,达到房产投机的目的。

坚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其实,这封信林叔权已经酝酿已久,之所以才发出,乃是他认为“时机适当”。因为近来媒体和学界围绕楼市“限购令”的质疑声逐渐增多,已经形

限购细则范文第3篇

一、唯一性,专属你个人不得转让、每个人只有一个指标、以个人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

二、时效性,取得指标后半年内必须使用,否则自动取消 指标分为两种:

一、新增指标:指的是名下没有车的人要申请的指标。(每年限制10万个)

二、更新指标:指的是在限购前名下已经有深圳牌的车主,那么他自动拥有这个更新指标,无需再参加摇号和竞价。(不在限制的10万个以内)

再说下车牌(注:车牌不可以相互交易和转让)

原深圳牌使用在三年以内的牌在置换和卖出车辆的同时将不能保留。

原深圳牌使用在三年以上的牌在置换和卖出车辆的同时车主可以选择保留,此车牌只可以上新车。

以下是准车主和现车主几种情况的具体解析

两大类:A 目前名下没有车的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 B 在限购前名下已经有深圳牌的车主

A 目前名下没有车的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

解析:这些要想购车并上深圳牌就必须先通过摇号或者竞拍来取得新增指标后才可以购车。

符合条件申请------>摇号或竞价取得指标------->购车------>上牌 B 在限购前名下已经有深圳牌的车主

解析:自动拥有更新指标,指标和车牌都不可以转让交易

处理掉名下的车------->此车确认以过户到下任车主名下------->去相关部门获得更新指标----->购车------->上牌

如果以上条例没看懂的话,那就看以下有几种案例请大家对号入座: 案例一:现在有一台深圳牌的车是限购前买的,现在和当时不是深户也没医保(外地人) 答:这台车你就先开着吧,等你符合深户和医保的那些条件才可以启用你的更新指标(无需摇号和竞拍)置换一台车吧。

案例二:现在有一台深圳牌的车是限购前买的(车牌使用了不足三年),我也符合所有深户和医保的条件,我想换车怎么办?

答:首先处理掉这台车,要么卖到外地(迁出深圳)或报废或卖给二手车商(车牌自动注销更新指标不能交易)。接下来你的车要确认交易后已经上到下任车主名下后,你才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启用你的更新指标再购一台车(仅此一台)无需参加摇号和竞价。那么申请后必须半年内购车,否则将自动视为放弃。

案例三:现在有一台深圳牌的车是限购前买的(车牌使用了三年以上),我也符合所有深户和医保的条件,我想换车怎么办?

答:首先处理掉这台车,要么卖到外地(迁出深圳)或报废或卖给二手车商(车牌可以保留更新指标不能交易)。接下来你的车要确认交易后已经上到下任车主名下后,你才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启用你的更新指标再购一台车(仅此一台)无需参加摇号和竞价。那么申请后必须半年内购车,否则将自动视为放弃。

案例四:现在有两台(或以上)深圳牌的车是限购前买的,我也符合所有深户和医保的条件,我想换车怎么办?

答:方法同案例二案例三。注:如果个人名下有车就无法参加摇号、竞价取得指标,如果在本市登记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案例五:现在有一台深圳牌的车是限购前买的,我家里想再增加一台车可以么? 答:只要你的家人有符合申请新增指标条件的就可以去参加摇号和竞价去获得指标。因为指标是以个人为单位不是以家庭为单位。

案例六:如果我现在没车也不符合申请的条件,短期之内也无法满足条件,但有需要购深圳牌的车该怎么办?

答:只有唯一的一个办法就是购买一台备案的有指标的二手车就可以全部搞定。即有了深圳牌的车同时也拥有了一个更新指标。

限购细则范文第4篇

有同事觉得单身限购令实乃人间惨剧,竟无语凝噎:“单身竟然买不了房了!限购政策出台后,购房者购房必须开限购证明,而民政部门早已不再出具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所以22岁以上未婚单身、离异单身、丧偶单身的,由于无法证明家庭成员情况,开不出限购证明,就买不了房。据说等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系统联网后,这个问题才能解决。但这些部门啥时能联网,现在也没有具体时间表。唉,往哪儿说理去!”

我的一个朋友在高新开发区上班,到市中心一趟开车也得花两小时。年初单位组织团购,她因为孩子小,想让老人过来帮忙带,一狠心贷款买了一个单元的两套房,没成想6月东部拍出了“地王”,楼市疯涨,半年她竟然成了背着一身债的百万富姐了!老话说得好,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纠结”,该是当下很多年轻人对于买不买房的心情写照。急速拉升的房价压得年轻人喘不过气。他们,有的准备换套学区房,却发现买房款只够付一半;有的终于凑齐计划中的首付,然而已不够。于是,最具理想和活力的一群人,当下因为没有房子成为最没有安全感的焦虑群体。

快到年底了,结婚请客的又到了高峰期。一般老百姓的观点是结婚得买房,借钱也买。超过90%的年轻人因为购房而举债,甚至出现了程度不一的心理疾患,过上亚健康生活。有项调查说,在济南不吃不喝7.4年才能买套房,这数据不知又让多少无房族哭晕在厕所。面对高房价,不少人只能望“房”兴叹。股市指数可以大起大落,可是房价指数至今也难看到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回调。大城市给了多少人机遇,一套房又捆住了多少憧憬,刚好也算是做了个“社会学对冲”。

中国的高房价可能已拖累了年轻一代的创业与就业机会。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满怀抱负和理想、年龄介于25~40岁之间的年轻人,大多数正陷入这样一种尴尬的处境:在“成家”和“立业”两件头等大事面前,入不敷出的薪金和并不稳固的工作岗位日渐削弱着他们的承受能力,对他们的生存价值和生命尊严构成打击。此外,老一辈人为了新一代人能够买得起房子,倾尽积蓄提供帮助,此类链条式负面效应对家庭整体也将产生影响。

限购细则范文第5篇

有同事觉得单身限购令实乃人间惨剧,竟无语凝噎:“单身竟然买不了房了!限购政策出台后,购房者购房必须开限购证明,而民政部门早已不再出具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所以22岁以上未婚单身、离异单身、丧偶单身的,由于无法证明家庭成员情况,开不出限购证明,就买不了房。据说等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系统联网后,这个问题才能解决。但这些部门啥时能联网,现在也没有具体时间表。唉,往哪儿说理去!”

我的一个朋友在高新开发区上班,到市中心一趟开车也得花两小时。年初单位组织团购,她因为孩子小,想让老人过来帮忙带,一狠心贷款买了一个单元的两套房,没成想6月东部拍出了“地王”,楼市疯涨,半年她竟然成了背着一身债的百万富姐了!老话说得好,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纠结”,该是当下很多年轻人对于买不买房的心情写照。急速拉升的房价压得年轻人喘不过气。他们,有的准备换套学区房,却发现买房款只够付一半;有的终于凑齐计划中的首付,然而已不够。于是,最具理想和活力的一群人,当下因为没有房子成为最没有安全感的焦虑群体。

快到年底了,结婚请客的又到了高峰期。一般老百姓的观点是结婚得买房,借钱也买。超过90%的年轻人因为购房而举债,甚至出现了程度不一的心理疾患,过上亚健康生活。有项调查说,在济南不吃不喝7.4年才能买套房,这数据不知又让多少无房族哭晕在厕所。面对高房价,不少人只能望“房”兴叹。股市指数可以大起大落,可是房价指数至今也难看到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回调。大城市给了多少人机遇,一套房又捆住了多少憧憬,刚好也算是做了个“社会学对冲”。

中国的高房价可能已拖累了年轻一代的创业与就业机会。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满怀抱负和理想、年龄介于25~40岁之间的年轻人,大多数正陷入这样一种尴尬的处境:在“成家”和“立业”两件头等大事面前,入不敷出的薪金和并不稳固的工作岗位日渐削弱着他们的承受能力,对他们的生存价值和生命尊严构成打击。此外,老一辈人为了新一代人能够买得起房子,倾尽积蓄提供帮助,此类链条式负面效应对家庭整体也将产生影响。

限购细则范文第6篇

2016年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一览

现在,厦门、武汉、南京、苏州以及合肥5个二线城市已经正式开始实施限购或限贷相关的举措。

其他一些城市收紧楼市政策的消息亦不时传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会全面转向?分析人士认为,因城施策大方向下,房价增幅过快的城市,未来都有可能出台各类版本的限贷限购做法。

二线楼市“热传导” 连续5个月领涨70城房价

7月份,在51个新房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前十位的城市几乎被二线城市包揽,深圳以2%的涨幅成为唯一上榜的一线城市。记者梳理国家统计局3月-7月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发现,今年3月至今,厦门、合肥已连续五个月交替领涨70城房价。厦门、合肥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均在4.6%-5.8%间浮动,且包揽了涨幅排行的前两位。谈及二线城市房价连续领涨的原因,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中新网记者,由于一线城市房价过高,部分投资、投机资金开始撤出一线城市转向二线城市,使得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超越一线城市。“同类型房价涨幅比较快的城市还有南京、合肥、杭州、天津、福州、惠州等。”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注意到,只要是房价上涨速度较快的城市,都有可能出台“收紧”的调控政策。

苏州、厦门吹响二线城市限购号角

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自9月5日起厦门将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成为继苏州之后第二个开启限购的二线城市。武汉同日宣布收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提升至40%。虽然厦门、武汉同步出台楼市收紧政策,但力度明显有所不同。“厦门在今年7月就出台了限贷政策,本次只是在房价依然未抑制住的情况下加码限购;而武汉则是刚刚上马限贷。”在张大伟看来,两城政策力度的差异取决于房价涨幅的高低。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在内,全国有九个城市,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购和限贷政策。二线楼市中,苏州和厦门实施了限购政策,合肥、南京、武汉出台了限贷政策,这5个二线城市的楼市政策均被套上了“紧箍咒”。

2016年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一览

8月31日,厦门和武汉也同时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至此,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合肥、南京、苏州、厦门、武汉实行了住房限购和限贷政策。为大家及时整理了这几个城市最新的住房贷款政策,绝对比政策原文好懂,便于收藏。

一、限贷政策

以下是政策原文:

(一)武汉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武汉于9月1日起实行限贷政策:

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2、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3、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通知》仅适用于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三环内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发生的住房交易涉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6个三环线外远城区的住房交易,未作限定。

(二)南京

2016年8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

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苏州

2016年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4、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四)合肥

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

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

1、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3、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上海

2016年3月25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沪九条”):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六)深圳

2016年3月25日,深圳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二、限购政策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 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只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且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必须提供:

(1)购房人户口簿;

(2)购房人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婚姻情况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对);

(3)购房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四)深圳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厦门

2016年8月31日,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厦门市自2016年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该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上一篇:农产品公司工作计划范文下一篇:固定总价合同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