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

2024-07-13

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制度客观上也需要有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本文针对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状况,对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作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内部审计 职能

在我国,开展内部审计,其目的在于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的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审计理论的发展,所处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内部审计的职能也在不断发展和拓展。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也相应地发生一系列变化。内部审计除了具有审计应有的经济监督、控制、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职能外,还具有经济管理、经济咨询服务职能。

一、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经济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经济监督职能是指以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作为评价的依据,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便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合规、正确、真实,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有效,检查被审计对象是否有效履行其经济责任,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行为,以确定追究或解除其所负经济责任,从而督促被审计单位纠错防弊,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内部审计的这种监督职能是管理科学的需要,也是企业内部压力的产物。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家逐步改革税收体制、价格体制、金融体制,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垄断优势正在迅速转移。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然要对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各项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自身实力。于是,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成为企业发展的自我需要,企业具有了加强内部审计的主动参与意识。同时,现代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的日趋复杂,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管理层次的多级化及生产经营地点的分散化,使企业管理当局面对纵横交错的生产经营系统,不可能事必躬亲地直接控制各生产经营环节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客观上需要有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帮助其监督企业所属各经济责任承担者按既定的目标、方针、政策、制度、计划、预算等要求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并揭露违法违纪、营私舞弊、贪污盗窃以及经营管理中的弊端,达到加强企业控制、严肃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管理的目的。但要注意的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审计力量将成为代表国家监督企业职能的主力。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主要是站在企业立场上,为企业有效经营、健康发展服务。

二、内部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

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相对于外部审计,更有责任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高层管理当局更有效地进行管理经营活动, 从而达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济评价职能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经济评价职能是由经济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内部审计要在履行经济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履行评价职能为主。经济评价就是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西方人认为, 内部审计是“ 组织内部审核经营业务的独立评价活动,它是一种管理控制,其作用是衡量评价其他控制的有效性”。西方国家企业中, 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企业、跨国公司,都自觉自愿地设置了内部审计,并对其工作条件、人员素质予以高度重视。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一定要重视加强内部审计的建设。

三、内部审计的管理控制职能

过去,企业只注重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而忽视了深化管理职能,给内部审计职能的扩展造成一定的障碍。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涉及各方面和各部门,采购、销售、工程项目、投融 资等经济业务都需要有效的控制制度来协调。内部审计作为企业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企业最高管理层的直接领导,通过检查内部控制的执行,评估控制风险,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达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有效控制的目的。

管理控制职能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固有功能,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因为内部审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和控制,提高经济效益而开展的审计。作为现代企业制度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内容,其根本目的是要服务于组织的管理者,是对内提供服务的。内部审计制度应能够促进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可以肯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内部审计在评价企业计划、预决算方案、投资可行性方面,在评价生产组织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方面,在揭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弊端方面,必将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管理控制作用。如果内部审计遵循国家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为重点的模式片展模式,不仅会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也会迷失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四、内部审计的决策服务职能

长时间以来,人们习惯于把企业的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理解为,一方面是为完成企业领导人交办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是为国家审计机关及上级管理部门服务。这种认识是把内部审计看成了一种行政操作,并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服务职能。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逐步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使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由直接行政管理转向间接的经济责任关系,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赋予它更高的地位,其职能也逐步转移到为领导决策服务上来。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利用对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流程比较熟悉的优势,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参谋作用。利用内部审计接触面广的特点,及时把下属单位或有关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意见及时、客观地反馈给领导,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发挥上下之间沟通信息的作用,从而达到完善和提高企业管理的目的。如在企业内部重组改制撤并中,通过审计摸清家底,防止资产流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等等。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担负着双重责任。内部审计要监督企业所属各经济责任承担者是否按既定的目标、方针、政策、制度、计 划、预算等要求认真履行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并揭露企业违法违纪、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损失浪费以及经营管理中的弊端,达到加强企业控制、严肃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的目的。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只有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建设,才能满足科学管理的需要,才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综上,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的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内部审计能否促使企业加强管理,能否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效益,还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尤其是审计的质量和领导的重视程度。 内部审计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管理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来发挥其加强管理的作用的。内部审计能不能达到加强管理这一目标,一方面取决于内部审计的质量,即内部审计人员能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值得企业领导给予充分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企业的最高管理部门能否接受和采纳内部审计的建议。如果内部审计的有益建议被采纳,并促使企业管理迈上新的台阶,内部审计就为加强企业管理作出了贡献。相反,内部审计人员未提出有益的建议或这些建议未被采纳,则内部审计就没有起到加强企业管理的作用。为此,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尤其是作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应从管理的角度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为内部审计配置适宜的人力、技术、经济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其次,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同时,要配备合格的审计人员。由于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审查和评价活动,所以科学合理地配置内部审计人员是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何云.论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职能[J].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8,(02).

[2]汪宁.浅谈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的作用和地位[J].会计之友,2007,(74).

[3]王小丽.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职能[J].理论新探,2005,(10).

[4]茅伟民.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职能探析[J].证券财务,2004,(12).

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近年,随着国内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农村地区,农信社充分彰显了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运营地位越来越高,农信社在推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有些农信社内控机制不完善,从而造成金融风险激增,给农村区域的金融稳定带来较大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首位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而金融风险是重中之重。因此,农信社要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切实规范经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内部控制;农信社;内控建设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概述

近年,农村信用社的运行机制不断转变,在农信社改革期间,也会伴随着许多风险产生,影响到了农信社稳定经营。因此,就要在内部控制方面,重点加强风险的防范。应用各类新技术、新方法,并结合农信社业务运营的特点选择恰当的控制方法,达到相应的管控目的。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包含了资金管理、合规操作、财务分析、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各项内容,这就要求农信社必须建立一个内控体系,使各项运营工作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

二、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问题的分析

(一)内控机制不健全

随着国内金融机构的增多,很多大型商业银行都在农村开展业务,给农村信用社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此时,农信社就要转变业务运作模式,创新经营产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同时还要改善单位的运营机制,破除体制机制的约束,实现市场化经营。有些农信社内控机制不健全,针对一些新业务、新产品,在制度规范方面存在较多漏洞,没有做到有效的监控。例如,部分农信社未能严格执行审贷评估分离机制,贷前调查审查和抵押物价值的评估工作由一人来完成,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给农信社带来较大的风险。

(二)内控机制缺乏联动性

目前,有些农信社的经营管理机制相互独立,各个制度之间衔接度不高。在单位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内控体系,甚至有些管理制度存在冲突和矛盾之处,这样就会造成农信社各项业务发展和内控机制相脱离。

(三)监督制衡机制比较薄弱

由于农信社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体制特殊,造成有些农信社缺乏内部监控机制,工作不规范。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人员专业能力不强,跟不上业务发展需要,内部审计监督人才配备不足,造成监管力度不强。农信社监督机制不健全,致使监督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同时,由于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不能够在事前、事中开展相应的预警,而产生了许多风险。长期以来,农信社重业绩、轻管理,忽略了对内部审计监督人才队伍的培养,现有的审计人员不能满足新时代对农信社运营机制的监管要求。

(四)人员执行力、控制力不强

農信社的业务人员在执行制度期间,由于部分人员专业素养不高,责任心不强,对内控制度认识不够深入,制度执行力弱,自身控制力差,导致经常存在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例如,在农信社日常业务检查中发现,部分会计凭证不齐全、业务印章不清、结算制度执行不严、账户管理混乱等问题,给农信社的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三、增强农信社内部控制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人员内控意识及专业水平

农信社全体职工都要认识到内控给自身工作带来的重要作用,而且要认识到内控体系的建设对农信社未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要经常性的开展内控宣传教育,加强内控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员内控意识,引入新型的内控管理,保证单位运营稳定。设置内控目标,全体职工将内控管理制度融合到自身工作中。高层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内控制度,要求职工也要按照内控的规范要求来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农信社内控水平,必须加强对全体人员的专业培训。内控人员是内控制度执行的主体,要发挥其在内控建设的管理作用,就要对现有的内控人员开展一系列的专业性培训,让其自觉地去执行制度,提高其工作的热情。开展内控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在内控培训中,要让内控人员保持专业的廉洁作风,提高人员的法律意识,让其能够熟练地使用法律法规,避免相关人员在内控执行中出现违法行为。

(二)建立监督机制

当前农信社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很多农信社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建立业务的审计监督机制,也未能按照相应的规定去完成工作,农信社的业务人员未严格执行内部操作流程。在农信社运营中,可以建立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审计监督机制是内控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也是内控制度的核心部分,要实现单位经营效率的提升和新业务的稳定拓展,就要由各部门加强监督规范,约束操作人员行为,建立横向制约机制。

(三)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在农信社,通过建立内控执行考核机制,大力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还要建立内控风险管控体系,对内控执行状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落实。农信社要在内部要建立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对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督,同时还需要将单位的业务处理和业务监督相互分离,根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的机制,去优化设计单位的岗位体系[2]。

(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单位给职工开展思想教育,让职工认真地遵守内控制度,严格地按照内控管理要求来完成工作。农信社要制定激励机制,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到内控方案的编制和执行中,促使职工积极工作,提高人员专业技能,避免单位出现违法违规事件。激励机制建设要以人为本,统筹管理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党课培训。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任用机制,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让广大职工都能够感受到农信社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避免金融风险产生。

(五)建立多层次的会计控制体系

农信社要建立未来的发展目标,也要在内控体系的建设中,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在单位引入岗位责任机制,尤其是要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坚持信用社财务收支审批和会计核算相分离。根据现有的会计制度,要在信用社设置记账岗、复核岗和监督岗,并确保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不会出现交叉,也要给各工作岗位设置清晰的工作权限,让这些岗位相互监督制衡。严禁由同一个会计人员从事两个以上工作岗位,避免越岗越权处理业务问题的产生,严格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来办事,建立内控制度,优化设计内控体系,才能够达成会计内控的目标。

(六)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农信社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整改的结果,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结束语

在农信社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监督机制,建立联查制度、追踪检查机制,建立长效的内控监督管理制度,有效地抑制金融风险的产生。完整的内控制度可以规范运营人员的行为,以确保单位不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农信社要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高层领导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内控制度,引导全体职工都参与到内控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中。同时,还要给予内控机制建设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为内控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农信社在内部,要使各岗位相互分离,对于关键的岗位要实现轮岗制。农信社要与外部咨询机构合作,搭建内控体系,提高信用社管控水平。在单位建立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管理关系,使各岗位职工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实现农信社稳健经营。

参考文献:

[1]牛小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No.319(02):115+132.

[2]李亮.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内部控制问题[J].投资与创业,2018,000(011):225,227.

[3]王程霖.农信社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时代金融,2019,728(10):42-43.

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对于企业而言,会计审计保障对于财务状况进行一个有效的监督,也能够对于企业运行状况作出一个有依据的评估。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扩张,会计审计制度的在内部控制方面作用也随之越发明显。文章在此通过对于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工作进行分析,来对于企业会计和审计工作提出一点建议,祈求对于工作的发展起到一点作用。

【关键词】企业控制 会计审计制度 制度系统建设

一、会计审计制度简介

会计制度的出现,是最初面对财务风险和控制方面出现的空白,从而进行专门化的财务管理方式。而审计的出现,则是在企业分工进一步明确、规模进一步扩大之后,针对会计制度的约束,保证财务方面的确认履行和责任确定,从而出现的。因此,会计审计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其明确的目的和内容,所发挥的作用也都源于其间。

内部控制的效应是针对当前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所有权分离制度之下,所有权人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因而审计在成本、收入、支出等方面的督察,都有针对会计活动的成分,以保证会计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财务管理能够有效的运转和执行,这些都是内部监察机制所担任的职责。

二、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制度的主要问题

需要承认,会计审计制度在现代企业建设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对于企业的预期运转和规划方向都提供了足够的保障,也保证了成本的节约和效益的提升。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需要完善提高的地方,来保证企业的会计审计制度能够发挥更好的效应。

(一)会计审计工作的独立效果不好

有一部分企业还没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固定的制度,往往是不加审计或者临时性的进行;而更多的情况是会计审计制度自身由管理层直接管理,亲自进行活动,固然有其执行力增强的优势。但是对于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则是一个不小的削弱。审计工作是对于企业财务工作的一个防护底线,因而保证不受到特别的干预是其发挥作用的一大前提。如果独立性不够,在受到管理层直接领导的同时需要对他们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正性和信服力都会受到一定的削弱。

(二)会计审计工作的系统配合环境不好

会计审计工作的本身是保障财务工作的发挥而存在的,但就现实工作情况而言,审计工作一直以来执著于会计账目,而核对账目的方式也比较的传统,对于责任风险和问责机制方面一般而言没有什么系统的合作。往往审计出现问题,然后在改动和追责方面迟迟没有动静,对于会计记录也是照样执行,更没有及时的针对相应作出的决定进行及时的修正。

会计和审计发挥作用不应该仅仅是孤立的,发现问题只是最初的一环,而与之衔接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没有相应的跟上,则会必然的导致迟缓和滞后的情況。审计工作是对于风险评估的再判断,如果没有及时的手段进行规避,只是为审计而审计,则必然的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三)会计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

由于企业扩张速度比较快,往往招收人员方面也没有过多的限制,一方面刺激了企业的发展也满足了本身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不过关,也造成了不小的隐患。任何制度、规划和工作,最终都是要落实在人的身上的,人的执行方面不能过关,那么前者往往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一般而言,能够满足需要的会计审计人员都有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但是本身的实践能力则需要一定时间来进行消化。另外,做好审计工作由于需要对于会计记录进行综合评估,因此除了相应的财务知识之外,对于管理、风险评估、相关法律以及计算机统计应用等方面都应该有一定的涉猎。而大部分会计和审计从业人员在综合水准方面并没有过硬的实力,审计账目尚可以应对,面对综合分析往往力不从心。

三、对会计审计制度的改善建议

(一)维护会计审计工作的独立运行

会计审计制度是企业自我控制的重要机制之一,对于内部管理而言处于一个重要的地位。因此需要发挥作用应当处于一个比较独立的地位,以避免无关因素的干扰;对于会计行为应当保证监督和独立性,避免出现会计记录用来敷衍的状况,以保证其客观性和权威性。

从机构结构方面设置,可以考虑将会计审计机构挂在董事会之下,作为其直属部门。以避免受到管理机构的无端干预,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其权威性,保证相应机能的正常发挥。

(二)合理完善内部会计审计的配套机制,保证运行环境的宽松和效率

现阶段会计审计方法上面就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企业风险规避的需求,也需要改变以往仅仅针对账目的方式,建立风险基础审计方式,以保证全面综合的评估功效。从自身结构方面进行完善和进步,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同时,需要将会计和审计工作真正的和责任制度联系起来,保证及时的问责追责,将审计的结果作为调节和整顿的依据,以保证整体控制的顺利和科学性。通过及时的审查和调整,能够迅速的从发现到解决问题,做好企业的风险规避工作。

信息技术的运用也是加强会计审计工作的一个种地,计算机数据化处理相对于人工处理有更加便捷迅速的优势,而统计和评估方面新技术的运用也会进一步解放人力资源,保证能够恰如其分的应用。

(三)加强会计审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人事管理

针对人员素质上的问题,首先是在选拔方面,尽量的避免完全不懂行的员工进入,然后考察应该也不仅限于经济管理方面,尽量的从综合素质比较高的人员中进行选拔和擢升,保证会计审计工作的人员能力限制。

对于已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则是应该全面的培养和强化其素质,通过培训和交流学习,提高员工在整体上的操作水平,尽量的保证会计人员能够独立的完成任务,审计人员能够独立的进行审核。

此外,对于会计审计人员在纪律上的约束应当严明,在管理方面需要对他们保持足够的压力和监督,尽量的避免员工出现舞弊谋私的现象。

四、结语

会计和审计工作在正常发挥作用的时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内部管理的强化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对于企业内部的会计和审计工作,不可不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而加以完善和规范。只有通过在思想上、制度上、执行上和人力资源建设方面综合的入手,改造和发展会计和审计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效果,促进企业财务的正常运转,提升企业活力。

参考文献

[1]张雅琳.论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3,(05).

[2]蒲延峰.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10,(7).

[3]徐洋博.分析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3,03(08):238.

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风险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的变革是现代审计发展的关键标志。随着经济活动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结果的依赖越来越强,对审计工作期望越来越高,要求审计人员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审计工作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应加剧。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作为两种现代审计方法,在解决日益增大的审计需求与相对不足的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以及在合理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审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正确指导审计实践,笔者认为很有必要从理论上揭示两者的联系与区别,故本文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1 制度基础审计与风险基础审计的联系

1.1 风险基础审计来源于制度基础审计 制度基础审计产生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随着审计环境变化,审计目标从差错防弊逐步转变为验证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与此同时,被审计单位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应运而生,至此审计方法发生了质的变化。相比于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制度基础审计方法通过了解、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情况来较为科学的决定审计策略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和重点,在合理分配审计资源的同时保证了一定的审计质量。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审计资源与审计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如何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成为审计学界与业界开始不断探索的新问题。当时,被审计单位认识到被审计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态度和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政策和程序是影响内部控制内容和结构的关键因素,于是内部控制概念得以扩展,控制环境被纳入内部控制框架,并被视同为内部控制的首要基本要素。同时,审计实务界也逐步意识到,在审计对象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分析环境因素对审计质量、风险的影响相当重要。这样审计方法就从制度基础审计发展成为了风险基础审计。

1.2 风险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的基本程序一致 风险基础审计并没有脱离制度基础审计的基本模式,只是对制度基础审计有所发展。作为现代的审计方法,两者在基本程序上均对审计风险有所考虑,即首先需要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外部经营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经初步评价后如果认为内部控制不健全或者未得以有效执行,都将会计划进行大范围的实质性测试,以控制审计风险。

2 风险基础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的区别

2.1 在审计目标上的根本差异 目标上的差异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因为审计目标的不同必然会导致审计程序、方法上的差异。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是审计的根本目标之一。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审计界发现只要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资产与会计报表出现错弊的可能性就会大为降低,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就强,因此制度基础审计从评价内部控制着手,据以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随着科学技术、政治经济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加,来自于企业内部人的欺诈舞弊案件不断出现,审计界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扩大,审计职责从财务报表审计鉴证扩展为还要关注、揭露企业管理人员的欺诈舞弊行为,审计人员需要主动、充分地考虑审计工作所面临的风险,于是风险基础审计就直接从审计风险入手,发展出一系列的程序和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2.2 在内部控制概念及运用上的区别 两种审计方法都涉及到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但由于审计目标的不同,两者对内部控制的概念及运用却存在一定差异。制度基础审计中,内部控制的构成一般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责任、人员素质、业务流程、内部审计等要素,审计人员更为关注的是内部控制中的會计控制,即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而风险基础审计中内部控制是一个框架的概念,包括内部控制环境甚至企业经营环境,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关注内部控制的一般情况,而且要更加关注内部控制所依赖的环境,从而分析和鉴别各种可能的欺诈和舞弊行为,评估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根据自身偏好确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2.3 在重点审计领域确定方法上的差别 在现代审计中,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是科学配置相对有限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的必要手段。抽样审计的前提必须是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在制度基础设计中,重点领域由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结果确定,一般情况下将失去控制(含控制薄弱)和特定期间控制无效的业务系统纳入审计范围。而在风险基础审计中,重点审计领域是通过分析性测试,将拟审计资料与已审计资料分析比较,发现经济业务的异常变动,运用职业判断评估审计对象固有风险,从而确定重点审计领域。

2.4 在审计风险处理上的差异 制度基础审计只在抽样进行实质性测试的计划阶段考虑审计风险。而在风险基础审计中,切入点即是评估审计风险,将固有风险的评估置于首要地位,这是与制度基础审计的不同之处。而且风险基础审计强调对风险的分析、评估和控制要贯穿审计全过程,将可接受审计风险计划水平的确定作为风险基础审计的起点,并同时对固有风险进行评估,帮助审计人员确定财务报表各项目发生错弊的可能性。

某些论述审计方法的文献常常将制度基础审计所采用的抽样技术笼统地阐述为审计抽样甚至认为是统计抽样。实际上,这是不妥当的。虽然两种抽样方法都需要合理专业判断,都存在一定的抽样和非抽样风险,但统计抽样需要利用概率模型来量化控制抽样风险,非统计抽样中抽样规模和评价结果全凭主管标准和个人经验来确定。而在制度基础审计中,虽然考虑和控制审计风险,但对审计风险的态度却是消极的,风险水平并未予以量化,故无法利用概率模型来进行统计抽样。在风险基础审计中,审计风险根据被审计单位所处环境和审计人员专业经验加以确定,并在审计全过程中得到积极评估、量化与控制,审计方案、证据收集都围绕预先设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展开。

参考文献:

[1]曹晓丽.企业风险基础内部审计研究,2014-05-25.

[2]鹿娟.审计风险及风险基础审计应用研究,2003-06-01.

[3]高志英.风险基础审计研究,2006-03-31.

[4]吴寿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研究,2012-06-01.

[5]张琳琳.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研究,2012-04-10.

作者简介:梁波(1978-),男,四川眉山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自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审计界开始将目光投向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在审计界和实务界的不断努力之下,我国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亦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本文立足绩效审计理论,从国内外研究视角,回顾绩效审计发展演变过程,总结成果,剖析存在问题,最后得出结论,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绩效审计模式,必须深化审计体制改革。

关键词:绩效审计 内涵 功能 审计模式

一、国内外绩效审计理论发展

在国外,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概念产生之前,一般提法是“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或是“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等。伴随着绩效审计实践的开展,国外绩效审计研究专家学者对绩效审计理论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早在1948年3月,阿瑟·肯特在美国《内部审计师》杂志上发表的“经营审计”一文中就出现了“绩效审计”这一概念。据相关文献记载,最早有关绩效审计的论著,当属美国管理咨询师威廉·伦纳德在1962年撰写的《管理审计》(William P.Leonard,1962)。1966年Neil C.Chuchill和Richard M.Cyert发表的《管理审计学》等,以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为切入点,对绩效审计的概念和具体应用进行了研究。通过阅读相关著作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的绩效审计理论的研究相对单一,主要是介绍有关绩效审计的定义与实务,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理论结构。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不断开展绩效审计,绩效审计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也逐步将目光转向政府绩效审计理论与实务,就其性质、过程、方法等问题做进一步研究,并在各国各行业之间进行了比较。这一时期有代表性的著作包括1972年美国管理协会出版的《经营审计》及1973年James的《经营审计问题》和随后的《在绩效审计中使用模型》、1981年Robert的《经营审计是什么》、1982年Bagget的《经营审计是一种管理方法》、1994年Ali的《经营审计指南》等。

我国有关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工作起步较晚。1985年中国审计学会在长春举行了经济效益审计学术研讨会,标志着绩效审计开始跨入我国政府审计的范畴。“绩效审计”一词的引入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最早出现有关绩效审计的学术文章是徐日清和肖正乾写的“经济效益审计初探”,最早外文译作是由张国祥等翻译的美国学者利奥·赫伯特的著作《管理绩效审计学》,它与后来的R·E·布朗等撰写的《政府绩效审计》及约翰·格林撰写的《绩效审计》等,都对我国绩效审计的研究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与推动作用。国内有关绩效审计的著作是吕文基编著的《经济效益审计教程》。到了90年代,我国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才开始从经济效益审计的角度开展。1998年中国审计学会将绩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确定为重点研究课题,并在南京举办了绩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学术研讨会,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随着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西方国家政府审计的理念和技术方法开始大量引入我国。就其本质而言,绩效审计与以前开展的经济效益审计的差别不大,重点都是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综上,对国内外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状况进行总结,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国外绩效审计理论体系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制定了《绩效审计准则》,并将其运用于指导审计实践。尽管有些国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审计准则,但也制定了类似的规章制度。第二,基本上确定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如R·E·布朗(1992)认为,绩效审计包括“管理经营审计和效果审计”;巴基斯坦审计长公署认为绩效审计可分为管理审计、项目审计和财务与遵纪审计等;美国审计总署认为绩效审计应包括经济、效率和项目审计。第三,形成了适合本国情况并具特色的政府绩效审计方法体系。除运用传统的财务审计指导绩效审计外,绩效审计自身也有其独特的程序与方法。其次,我国现阶段绩效审计尚处于借鉴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理论的阶段,内容不够系统和完善,理论和实践尚未很好的融合,但取得的成果也是后继学者们有目共睹的,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绩效审计理论研究的开展。

二、绩效审计内涵界定

绩效审计在不同国家用不同的术语来表达,虽然在名称上有些不同,采用的方式方法以及所涵盖的内容也有一定的差异,但其本质是相同的。美国审计署(GAO)在1994年为绩效审计下定义时,认为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规划审计。而美国政府领域、内部审计领域、民间审计领域则分别采用了绩效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三种不同的术语表达。加拿大采用“综合审计(Comprehensive Audit)”术语。在综合审计的概念下,审计长公署既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情况,又对被审计单位的绩效情况加以考量,充分体现其综合性。1989年,加拿大著名绩效审计研究者丹尼斯·普瑞斯波尔认为,除了“综合审计”概念下的“3E”审计之外,还要增加以下两方面:生态性审计(Environment Audit)和公平性审计(Equity Audit)。在瑞典,绩效审计又被称为“效果性审计(Effectiveness Audit)”。瑞典审计长伯格伦(Berggren)将效果审计定义为:“中央机关效果检查机构或活动的效果和生产能力,目的在于检查经营活动是否有效、有组织和经济的运行。效果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公共机关的效果。”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把绩效审计的目标界定为向客户提供独立的业绩信息和系统的认定保证服务。

我国学者认为,国外的“绩效审计”是经营审计、管理审计、3E审计、货币价值审计以及综合审计等各种绩效型审计的总称。在我国,对绩效审计认识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即认为绩效审计是对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由此可见,我国学者大部分赞同3E审计。至于绩效审计的称谓问题,部分学者将绩效审计称为经济效益审计,如竹德操教授(1997)等认为,经济效益审计就是独立的审计机构或人员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系统的审查和分析,以判断其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进而提出改进建议,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审计活动。李凤鸣教授(2000)认为,经济效益审计是以审查评价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为内容,以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为目的所实施的审计。有学者没有用经济效益审计来表述,如王光远教授使用管理审计,并强调其本质为受托管理责任;但也有少部分学者直接取名为绩效审计,如王会金教授使用绩效审计,认为绩效审计是对政府部门对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以进一步改善经济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部门项目效益的经济监督活动;邢俊芳研究员认为,绩效审计和效益审计是同一含义。目前,我国有许多审计文献将绩效审计与效益审计混同使用,这与我国的审计环境不无关系。我国经济效益审计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正值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阶段,企业效益问题成为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审计自然要将帮助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审计目标纳入其审计职责范围。到了90年代,绩效审计的概念较多的见诸于审计书刊上,因而出现了目前将绩效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混用的局面。随着绩效审计工作在我国的开展,笔者认为绩效审计这一术语应加以规范。

笔者认为,绩效审计就是审计人员运用系统的方法,客观、系统地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项目、活动和政策就其实现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程度进行独立的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改善公共责任,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信息。从使用惯例及我国传统来看,可以将针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非财务审计称为绩效审计,把对企业的非财务审计称为管理审计或经济效益审计。

三、绩效审计功能定位

我国审计学界在探讨审计功能时往往习惯以“审计职能”、“审计作用”来代称。如:阎金锷(1985)认为,审计的职能是由审计的本质决定的……审计的职能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发展的。娄尔行(1987)认为,审计职能是由审计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审计固有的、内在的功能。箫英达(1991)认为,所谓审计的职能,指的是审计本身所具有的功能,是审计能够适应社会经济生活需要所具备的能力,它是内在于审计的客观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本文所述绩效审计功能也是在审计固有功能基础之上扩展出的新功能,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要。具体可定位在以下两点:

(一)解除受托经济责任。无论是政府还是经营管理者都对其代表的利益群体或组织集团负有受托责任,特别是政府部门的一切收支活动均应对人民负责。在经济愈加发达的今天,政府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也愈加丰富。受人民之托,政府负有以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使用和管理各项经济资源并使其使用价值最大限度地达到预期的责任。开展绩效审计正是有效利用资源的需要,同时,绩效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2年1月15日,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绩效审计’是世界发达国家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增强,审计机关之间交流与合作增多,有更多的相通之处需要我们相互借鉴。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在效益审计方面进行探索。”

(二)价值增值功能。绩效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在于其注重专业判断并产生新的信息,从而创造了新价值。所谓职业判断,张继勋(2002)认为,它是指“审计师根据其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识别和比较对审计事项和自身的行为所做的估计、判断或选择”。绩效审计师通过专业判断及专业分析并提供审计建议。政府通过采纳绩效审计师的建议改善管理,使其各项经济活动更经济、更有效率,从而产生预期的效果,为社会创造价值。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绩效审计问题的思考与回顾可以看出,我国在短短几十年内取得的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成果是巨大的、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绩效审计在我国起步较晚,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探索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任重而道远。首先,我国绩效审计实践方面,自恢复审计制度以来,经济效益审计逐步提上了日程,此时重点是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很少问津,即使进行了某种意义上的“政府绩效审计”,范围也仅局限于国有资产部门绩效问题的事前审计,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较小规模和较小范围的审计。随着审计实践的发展,虽然绩效审计侧重点发生转移——政府部门,但这种审计体制下的绩效审计通常被认为是“政府内部审计”,这对绩效审计实践的开展是不利的。在绩效审计方法上,往往局限于会计记录的真实、完善及财政收支的合理合法,仍然是以财务审计为主,与真正意义上大规模、大范围的政府绩效审计相差甚远。其次,理论研究方面,从事绩效审计的工作人员对绩效审计理念尚未精准掌握,缺乏系统的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审计方式、方法落后于西方国家,真正适合我国的绩效审计准则尚未建立。

在我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背景下,探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绩效审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审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总结国内外绩效审计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今后我国应进行审计体制改革,从转变政府绩效审计模式,即从行政模式转为立法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绩效审计准则体系,提高绩效审计人员素质、改善人员结构,制定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等几方面入手,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模式,真正彰显绩效审计本色。

参考文献:

1.蔡春,刘学华等.绩效审计论[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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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宋长,吴少华.我国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J].审计研究,2004,(2).

中英内部审计制度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是指由谁来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其创设模式包括所有者创设、管理层创设、强制创设。从逻辑上来说,所有者创设优先,管理层创设次之,强制创设最后。不同的创设模式都有相应的创设条件,内部审计潜在需求较强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通用的创设条件,不同创设者的创设动力及能力是关键的条件因素,所有者创设能否出现的关键是其创设动力及能力,管理层创设能否出现的关键是其动力,而强制创设能否出现的关键是其对内部审计潜在需求的估计及对所有者创设和管理层创设能否出现的估计。上述理论框架能解释现实生活中不同情形的内部审计制度之建立。

【关键词】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制度创设; 所有者创设; 管理层创设; 强制创设

一、引言

任何一个组织都会建立治理机制来应对威胁其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是这个治理机制的重要要素之一。不少研究已经发现,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甚至已经成为组织治理的基石。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有创设者;没有创设者,制度效果就无从谈起,内部审计制度也是如此。从某种意义来说,要发挥内部审计功能,首要的事项是推动内部审计制度的创设。现实中,许多问题较严重的组织并没有内部审计机构,这些组织不是不需要内部审计制度,而是缺乏内部审计制度创设者,也就是没有机构或个人来推动或主持设立内部审计制度,这些组织的内部审计需求没有成为有效需求。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有文献介绍了国外强制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一些情况,也有文献建议对一些组织实施强制性的内部审计要求。关于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模式还缺乏相关的理论框架。本文将内部审计创设区分为所有者创设、管理层创设、强制创设三种模式,提出内部审计制度创设的理论框架,并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若干例证。

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文献综述,梳理相关文献;其次,对内部审计不同创设模式进行理论逻辑分析,提出内部审计制度创设的理论框架;再次,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不同创设模式的例证,以一定程序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内部审计需求,多数文献研究需求因素[ 1 ],一些文献涉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法定审计[ 2-4 ],但是,鲜有文献研究内部审计制度由谁来创设。与此相关的文献是关于实行强制性内部审计的研究。强制性内部审计,就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这是强制性创设。有文献介绍了国外强制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一些情况,也有文献建议对国内一些组织实施强制性的内部审计要求。

美国通过《1978年督察长法案》《1988年督察长修正法案》《2008年督察长改革法案》,创设了联邦政府各部门强制内部审计制度[ 5-9 ]。瑞典通过《政府机构内部审计条例》(1994年),荷兰通过《荷兰政府账户法》(2001年),英国依据国库部的规定,加拿大按照国库委员会秘书处制定的《内部审计政策》,创设了政府机构强制内部审计制度[ 9 ]。一些文献也建议通过立法来推动我国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 10 ]。

2003年之后,美國等一些发达国家对上市公司实行强制内部审计制度[ 11 ],我国对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强制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12-13 ]。鉴于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一些文献建议在国有企业实行强制内部审计制度[ 14-15 ]。

总体来看,现有文献主要介绍了国外的强制性内部审计制度,并就国内一些组织实行强制性内部审计制度提出了建议,但关于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模式还是缺乏理论分析。本文拟提出这个理论框架,并用这个框架来分析若干内部审计制度创设例证。

三、理论框架

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模式主要关注谁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而可能的创设者有多种,所以,本文首先分析由多种可能的创设者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逻辑过程,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同创设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条件。

(一)内部审计制度创设的逻辑过程

内部审计制度的可能创设者有三种,一是所有者及其类似者,二是管理层,三是政府强制。那么,这三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时,何者优先?一般认为,内部审计主要是经营权监督,然而,在特殊情形下,也可能是所有权监督。当内部审计是经营权监督时,内部审计制度创设者应该是组织的管理层;当内部审计是所有权监督时,内部审计制度创设者应该是组织的所有者。然而,无论是所有者,还是管理层,要成为内部审计制度创设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则内部审计制度难以创设。此时,如果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较为严重,就需要政府来强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总体来说,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模式分为三种:所有者创设、管理层创设、强制创设,三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逻辑过程如图1所示。

图1中,首先内部审计制度创设的优先者是所有者,其次是管理层,最后是政府强制。为什么会具有这种优先权呢?首先,政府强制应该是最后选择,当组织本身的利益相关者都不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时,如果该组织确实需要内部审计制度,政府才出来作出强制性规定,强制创设内部审计制度。如果组织本身的利益相关者自己能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政府就不宜干扰组织内部的制度创设。所以,强制创设应该位于最后。事实上,政府强制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是对所有者创设的替代,当所有者有创设动力,但是没有创设能力时,政府就替代所有者来行动,所以,政府强制创设,本质上可以是一种所有者监督。

其次,就所有者创设与管理层创设来说,在委托代理关系合约中,所有者和管理层法律意义上平等,但是事实上并不平等,所有者处于优势地位,对代理人的选择及合约的主要内容,所有者作为委托人具有主导权;同时,组织目标是否达成,对所有者利益影响最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组织目标是所有者利益的体现,也是所有者对代理人的托付,还是代理人承担的经管责任,组织目标达成了,所有者利益也就实现了,代理人的经管责任也就履行了。所以,所有者非常重视组织目标能否达成,当然也就关注抑制影响组织目标之消极因素的内部审计制度了。所以,如果所有者具有创设内部审计的需求,同时还具有创设能力,那么所有者应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此时的内部审计就是所有权监督。当然,通常情形下,既然所有者将组织交托给管理层来营运,组织目标的达成主要应该由管理层来关注,只有当所有者预期管理层创设内部审计制度动力不足或者所有者创设的内部审计制度更加有效时,才会真正行动起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所以,所有者创设的这种优先权通常情形下是不会行使的。

最后,当所有者没有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动力或不具备创设能力时,管理层才有机会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此时的内部审计就是经营权监督。当然,完全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形是,某类组织确实需要内部审计制度,所有者无创设能力,而管理层无创设动力,此时,政府应该进行强制创设,此时的强制创设,既可以从所有权监督出发,创设所有权监督属性的内部审计制度,也可以从经营权监督出发,创设经营权监督属性的内部审计制度。

当然,从逻辑上来说,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上述三种创设主体都没有创设,该组织就没有内部审计制度。这其中的原因较多,主要是不具备创设条件,此时,该组织如果确实需要内部审计,就是创设主体不作为。当然,首先是所有者不作为,其次是管理层不作为,最后是政府不作为。当政府是组织的所有者时,政府就是双重不作为。

(二)创设条件

以上分析了三种情形的内部审计创设:所有者创设、管理层创设、强制创设。接下来,笔者分析这些创设发生的条件。

人们都是理性的,不会为审计而审计,所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这些条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较高的内部审计潜在需求,没有这种潜在需求,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创设内部审计制度;二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虽然能发挥抑制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之作用,但是,其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只有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时,这个制度才有可能创设;三是具有创设动力及能力,没有创设动力及能力,内部审计需求只能是潜在需求,不会转换为现实的有效需求。正是这三个条件的共同作用,内部审计制度才得到创设,其大致关系如图2所示。

内部审计需求直接源于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而这些消极因素又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人性特征产生的消极因素,包括自利产生的代理问题及有限理性产生的次优问题;二是由于组织环境产生的风险因素,包括内部风险因素和外部风险因素。为了应对这些消极因素,由各種机制组成的治理框架得以建立,内部审计是其中的重要机制之一,所以,对消极因素的抑制形成内部审计潜在需求。

然而,在多种可选择的治理机制中,是否会选择内部审计,需要依赖成本效益原则。根据这个原则,首先,估计内部审计制度的成本及其功能,内部审计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及其耗用会形成内部审计成本,而内部审计审核、监督和评价功能的发挥就会产生抑制消极因素的效果,这二者之间应该有个比较,只有产出大于投入,内部审计制度才是合宜的。其次,还要将内部审计制度的投入产出比与其他治理机制相比较,只有内部审计制度的投入产出比大于其他治理机制时,内部审计制度就具有了比较优势,此时的内部审计制度才是真正意义上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即使具有比较优势的内部审计制度,还需要有创设者,没有创设者,内部审计制度的优势只能是潜在优势。本文前面已经指出,可能的创设者包括所有者、管理层和政府,而这些创设者是否会行动,决定因素是各自的创设动力及能力。

就所有者来说,其创设动力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组织目标的关注程度,所有者对组织目标达成程度越是关注,其创设动力越强。从理论上来说,组织目标达成程度是所有者利益的基础,所有的所有者都应该关注组织目标的情况。然而,在有些情形下,所有者不一定真正关注其投资或供资的组织。例如,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投资于上市公司是投机,而不是投资,这种所有者当然不会关注公司各种目标的达成程度;又如,一些公共部门,其上级作为所有者本身也是公共部门,上级部门本身可能就不关注其组织目标达成情况,对其下属组织的目标当然也就更不关注了。二是对潜在内部审计需求的估计,估计的内部审计需求程度越高,所有者预期内部审计制度的作用越大,从而其创设内部审计的动力也就越强。当然,不同的所有者对内部审计需求的估计可能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创设动力。三是对内部审计制度成本效益的估计,内部审计制度越是具有成本效益性,所有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动力也就越强。当然,不同的所有者对内部审计成本效益的估计可能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创设动力。

所有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需要有较强的动力,没有创设动力,当然也就没有创设行动。然而,如果没有创设能力,创设动力也无济于事。那么,所有者创设能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主要是所有者作为一个整体的行动能力,如果所有者作为一个整体具有行动能力,则在创设动力的驱动下,可能具有行动能力;如果所有者作为一个整体不具有行为能力,则创设动力也难以成为创设力行动。一般来说,所有权越是分散,所有者作为一个整体越是难以具有行为能力,大家都会搭便车,都指望其他的所有者来行动,最后是大家都不行动[ 16 ]。所以,所有权分散的组织,所有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能力较差。当所有权较为集中时,所有者从事制度创设的激励密度高,组织目标的成败与所有者本身的利益关联度较大,所以,一般不会搭便车,从而其创设能力较强。因此,所有权越是集中,所有者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能力越强。

就管理层来说,其作为一个整体具有行为能力,不存在创设能力问题,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创设动力。管理层创设动力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的关注程度,管理层对消极因素的关注程度越高,其创设动力越强。从理论上来说,管理层当然应该关注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但是,在一些情形下,管理层可能并非如此。例如,在管理层看来,如果消极因素对组织目标的影响并不显著,或者是管理层本身就对组织目标是否达成并不在意,或者是对下属的代理问题采取容忍态度。在上述各种情形下,管理层可能并不关注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当然其创设应对这些消极因素的内部审计制度也就动力不足。二是对内部审计制度的成本效益估计,即使管理层关注消极因素,但是,应对消极因素的机制有多种,内部审计制度只是其中之一,管理层会在多种治理机制中进行选择,只有当其认为内部审计制度具有成本效益性时,才会选择内部审计制度。综合来说,当管理层关注影响组织目标的消极因素,并且内部审计制度具有比较优势时,管理层就有动力创设内部审计制度。

就政府强制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来说,主要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强制某些组织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所以,政府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创设能力并不存在问题,关键之处在于其创设动力。换言之,就是政府如何确定何种组织需要建立强制性内部审计制度。一般来说,政府强制某些组织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所有者创设及管理层创设难以出现,二是内部审计潜在需求强烈,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政府才用立法的方式来强制创设这些组织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潜在需求强烈是指某些组织存在较严重的代理问题、次优问题及风险因素,并且,内部审计制度应该是治理这些消极因素的有效制度之一,内部审计制度具有不可或缺性。一般来说,所有权越是分散或者所有者越是众多,代理问题就越是严格,次优问题也会得到放大,风险因素的控制也可能越松弛。同时,组织环境越是具有动态性、复杂性、竞争性,风险因素越多。

所有者创设及管理层创设难以出现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所有者没有创设动力或者有创设动力但没有创设能力;二是管理层没有创设动力。当上述两种情形同时出现时,如果没有政府强制创设,该组织可能就没有内部审计制度。一些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很有可能处于这种情形,一些公共组织也很有可能处于这种情形。

所以,一般来说,当某些组织存在强烈的内部审计需求,并且所有者创设及管理层创设难以出现时,政府就应该充当内部审计制度的创设者,通过立法的方式,强制这些组织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政府这样做,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充当了没有整体行为能力的所有者,本质上类似于所有者创设。

四、例证分析

以上提出了内部审计制度创设的理论框架,下面,笔者用这个框架来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内部审计制度创设,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

(一)所有者创设例证分析

现实生活中,大型组织有多层级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多层级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两种体制,一是垂直管理,二是分级管理,前者是内部审计机构向总部审计机构报告工作,后者是向所在内部组织的领导报告工作。由于总部和內部组织之间具有委托代理关系,总部类似于所有者,所以,各内部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在垂直管理体制下,实质上是所有者创设的内部审计制度①。例如,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立审计部(这个层级不是所有者创设),各一级分行作为中国建设银行的内部组织,全部都建立了总审计室,但是,这些一级分行的总审计室不向所在分行领导负责,而是向总行审计部负责,总行审计部对各一级分行总审计室实行垂直领导,各一级分行的总审计室事实上是由总行创设的。总行对于各一级分行来说,类似于所有者,所以,各一级分行的总审计室属于所有者创设。

下面,用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来分析中国建设银行各一级分行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本文的理论框架指出,所有者创设具有优先权,中国建设银行各一级分行内部审计制度创设也是如此。在垂直管理体制之前,各一级分行(当时称为省分行)都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向分行领导报告工作,这些内部审计机构是分行的内设机构[ 17 ],后来,总行感觉到分级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不能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所以,将分级管理体制改为垂直管理体制,实质上是所有者创设取代了各一级分行的管理层创设,这体现了所有者创设的优先权。

那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动力来自何种呢?总行认为,分级管理下的内部审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垂直管理体制更加有利于内部审计发挥其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垂直管理体制下的内部审计独立性增强,能发挥一些在分级管理体制下无法发挥的作用或者是促进这些作用发挥得更好,从而有助于内部审计更好地为组织目标服务;另一方面,垂直管理体制下,不同层级的内部审计资源能整合,从而能提升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更加提升了内部审计制度的成本效益性[ 18 ]。上述原因与本文的理论框架关于所有者创设之预期基本一致。

(二)管理层创设例证分析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是由管理层所创设,所以,不少文献认为,内部审计是经营权监督[ 19 ]。本文的理论框架能解释这个现象。其中的原因是,所有者创设虽然具有优先权,但是,通常只是在估计到管理层创设动力不足或所有者创设的内部审计制度效果更好时才会自行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所以,如果估计到管理层会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所有者通常不会创设。而政府也是估计到所有者创设和管理层创设都不会出现时,才会出现强制创设。综合起来,只要管理层愿意创设,通常会由管理层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这就是现实世界中管理层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最多的原因。

(三)强制创设例证分析

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由政府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强制创设内部审计制度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共部门,例如,本文前面的文献综述指出,美国、瑞典、荷兰、英国、加拿大等一些国家就强制政府部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二是公众公司,例如,2003年之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对上市公司实行强制内部审计制度。我国对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强制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本文的理论框架能解释这两类组织的内部审计强制创设。

就公共部门来说,政府是所有者,这种情形下,所有者创设和强制创设合二为一。如果政府预期到某些组织内部审计潜在需求较强,同时还预期到这些组织的管理层不一定有动力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政府就会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就公众公司来说,股东众多,代理问题较为严重,内部审计需求较强烈。但是,由于股东众多,对于一些股权分散,不存在大股东的公司,小股东作为一个整体没有行为能力,所以,需要政府代替小股东这个整体来行动,从而出现内部审计制度的强制创设。

五、结论和启示

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是指由谁来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其创设模式包括所有者创设、管理层创设、强制创设,本文分析内部审计制度创设的逻辑顺序及创设条件。

就创设的逻辑顺序来说,首先是所有者创设具有优先权,但是,所有者只有预期到管理层创设内部审计制度动力不足或者所有者创设的内部审计制度更加有效时,才会真正行动起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所以,所有者创设的这种优先权通常情形下是不会行使的。其次是管理层创设,因为组织目标主要由管理层来实现,而内部审计是抑制影响组织目标达成之消极因素的制度设计,所以,现实生活中,管理层创设最多。最后是政府强制创设,当预期所有者创设及管理层创设难以出现时,政府代替所有者通过立法的方式强制创设内部审计制度。

就创设条件来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较高的内部审计潜在需求;二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三是具有创设动力及能力。影响不同创设者创设动力及能力的因素不同,从而这些创设者也具有不同的创设动力及能力。所有者创设能否出现的关键是其创设动力及能力,管理层创设能否出现的关键是其动力,而强制创设能否出现的关键是其对内部审计潜在需求的估计及对所有者创设及管理层创设能否出现的估计。

研究启示,内部审计制度创设是内部审计需求转化为现实内部审计制度及行动的关键,没有创设者,内部审计只能处于潜在需求阶段。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共组织的代理问题、次优问题较为严重,风险因素对组织目标的影响也较严重,但是,这些组织却没有建立起能应对这些消极因素的内部审计制度,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创设者。这些组织的管理层本身缺乏创设动力,在这种情形下,政府应该出面来创设内部审计制度,既是所有者创设,也是强制创设。我国的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各类问题都较为严重,内部审计潜在需求较强烈,而这些组织的管理层本身可能缺乏创设动力,但是,政府相关部门也没有出来强制创设,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些相关部门失职。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这是关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强制创设的最高也是最原则的要求,这个原则如果得到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将得以强制创设。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类似强制要求还未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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