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与规则范文

2024-07-23

知识与规则范文第1篇

变相体罚:指用除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如罚抄作业、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辱骂学生等。变相体罚与体罚的形式不同,其过激的程度表面上似乎低于体罚,然而其本质及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丝毫不亚于体罚。

惩罚,教育中的惩罚以不伤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以对其所犯过失的惩处与对将来再犯类似过失的惩戒为目的,对受教育者不良行为进行强制性纠正,以实现其行为的转变与思想的提高。惩罚中的教育者对受教者有一种爱的情感与教育的冷静。惩罚中教育者的行为没有丝毫的冲动因素,其所有的关乎惩罚的言行都在教育理性的指导下展开。而受教者亦能够承认、认识自己的过失,甘愿受罚并力行改正。

判断教育者作用于受教者的行为是体罚或惩罚,主要有三个维度:教育者的心境,教育者实施行为的目的,教育者的行为能否被受教育者所接受并对受教育者产生正能量。

改变教育心境:体罚嬗变为惩罚的前提

要实现体罚向惩罚的转变,教育者首先必须实现自己心境的转变。第

一、把学生看成一个有个性特征的不完善的发展中的主体,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承认不是每一个受教育者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严格按照道德、法规的要求对自己的言行予以规范的事实。第

二、淡定看待受教育者成长过程中所谓出格的行为并视其为受教育者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第

三、保持理智。让自己的言行受理智的指挥而不是随情绪而盲目冲动,面对问题受教育者或受教育者的问题,不必急于处理,可以暂缓片刻,等到自己和受教育者的大脑都相对冷静之后再予处理。 以爱为目的:体罚嬗变为惩罚的核心

教师就必须以教育为宗旨,以关爱为核心来开展自己的各项工作。只有处处对学生充满爱意,才会尽智竭虑去思考与开展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盘的设计与规划,并设想、预防教育教学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及师生的矛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上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进行堵截。只有真诚关爱学生,在面对问题学生或学生的问题之时,才不会因怒火中烧而失去理智,而对面对的情况多一些理解与宽容,并最终本着教育的目的对问题予以恰当的处理。

让学生与社会理解并接受,体罚嬗变为惩罚的关键

知识与规则范文第2篇

足球规则是由国际足球联合会(FAFI)向世界各国足协和各大洲足 球联合会所颁布的指导世界上每一场足球比赛的准则性文件。 规则包含了哪些基本内容?

足球规则共有十七章节。在这十七章中,基本包容了在足球比赛中 所需要管理和有可能出现的各种各类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在规则的目录上可以看到一个概貌;这些目录的名称和顺序分别是; 比赛场地 球

队员人数 队员装备 裁判员 助理裁判员 比赛时间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比赛进行及死球 计胜方法 越位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任意球 罚球点球 掷界外球 球门球] 角球

在规则中,除了正文之外,许多章节中还附有“国际足球理事会决 议”。这是对规则中不够详尽的问题所作的补充,它们具有与规则文本同等的作用。 学习足球规则,除了要详细地记住文本条款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记住和理解它的意义。当然,最好的学习方法是接合实际比赛战例进行学习。

根据足球普修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本课主要是对规则中的六个主要章节进行介绍与学习; 第一章:比赛场地: 场地规格:〖见规则第一章“尺寸”,并请记录〗。 标记:〖见规则“场地标记”,并请记录〗。

设置:场地设置一般可归纳为“三线三区两点一圈弧”。 三线:边线、中线、球门线。 三区:球门区、罚球区、角球区。 两点:罚球点、开球点。 一圈弧:中圈、罚球弧。

除此之外,场地还在两端球门线的中央设有球门;球门以两立柱和横梁共同组成;它们可以是圆形或正方形;其直径或边长应与球门线相同,即0.12M。球门的高度为2..44M。宽度为7.32M。 在场地的每个角上,均设有一面小旗,称为“角旗”;在正式比赛时,在中线两端与边线交汇处、距边线外1米处,应设有一面与角旗相同的小旗,称为“中线旗”。角旗杆和中线旗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5M。

比赛场地的所有设施,应以不可伤及运动员为主要和必须条件。 第二章:球;

球的形状、制成材料与规格:〖见规则“质量和测量”,并请记录〗。 在比赛中,只有当场的裁判员才能决定比赛用球。如果

比赛中球出现了破损,应立即停止比赛,更换新球进行比赛。 第五章: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规则。 权限和职责:〖见规则“权限和职责”原文,并请记录〗

在裁判员的十八条权限和职责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第一条:执行规则。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判罚,任何人不得作出更改。 第六章:助理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由组委会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工作,他们的职责(一般由裁判员决定)应为:〖见规则原文,并请记录〗

助理裁判员除了完成自身的职责外,还应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 第十一章:越位:

越位位置:队员较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对方球门线时,即为处于越位位置。 不处于越位位置:

1、队员在本方半场。

2、他平行于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

3、他平行于对方最后两名队员。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 并有下列情况时,可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取利益。 四: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被判罚越位后,由对方在越位地点罚“间接任意球”。

判罚越位,由四条因素组成:

1、位置。

2、场区。

3、时间。

4、动机。这四条因素缺一不可。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本章节共分为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直接任意球。

二、间接任意球。

三、可警告的犯规。

四、被罚令出场的犯规。 【主要应使学生们了解规则原文,并作好记录。】 要点:

一、直接任意球。共十条规定,见原文。

二、间接任意球。其中分为“守门员犯规”的五条,见原文。“其他队员犯规”的四条,见原文。

第二部分:足球裁判法分析: 什么是“足球裁判法”?足球裁判员在足球比赛的过程中,根据竞赛规则与比赛事实所进行的判罚,称为足球裁判法。

足球裁判员工作位置简介:

1、裁判员。(R)

2、两名助理裁判员。(AR)

3、每四官员。(FO) 足球裁判制介绍:一般有两种裁判制;

1、对角线裁判制。

2、同边裁判制。 对角线裁判制:国际足联推荐使用该裁判制。其站位方式如图示一。

同边裁判制:该方式主要是在无法正常使用对角线裁判制时,所使用的一种弥补方法。其站位方式如图示二。 图示一图示二 裁判员信号:

通常所说的裁判员信号可分为“裁判员信号”和“助理裁判员信号” 两种。

判员信号分为哨音信号和手势信号。它们通常配合使用。

1、哨音信号:哨音信号共有五种,其作用如下; (1)开始比赛:“!” (2)胜一球:“!” (3)令比赛停止:“!!!” (4)半场时间到:“!” (5)请等一下:“!”

2、手势信号:手势信号共有下列几种: 开始比赛。 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 角球。 球门球。 界外球。

有利而不判罚。

出示黄牌、红牌的方式。

助理裁判员信号:AR常使用旗示,其方式如下: 指示出界后发球的方向旗。

指示出界后角球或球门球的性质旗。 指示越位并出示方位旗。 进球后回跑的示意行为。 某方替换队员时的替换旗。 裁判员使用的工具:

裁判员工具:口哨(两个),手表(倒记时表)和秒表各一块。挑边器一个,红、黄牌各一块,记录卡一张,记录笔一支。

助理裁判员工具:手旗一面(一般由组织比赛者提供)。

知识与规则范文第3篇

2、道德悖论的理论与实践功能

3、深生态学:探寻摆脱环境危机的生存智慧

4、法院调解的法治化路径

5、社会资本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6、“十七年”农村小说中的“情感”问题研究

7、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举证责任分配标准的合理性分析

8、空间、权力与寻找政治

9、在“自然”与“人为”之间

10、论财务风险与报酬的关系

11、契约经济学视域下的政府公信力问题述论

12、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兼顾论

13、市民社会的理论演变与民法的角色选择

14、俄罗斯生态宪法机制研究

15、如何认识道德生活的困境

16、中国司法与民意的沟通

17、论新形势下科任教师与班主任之间的合作育人

18、治理效能视角下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制度研究

19、儒家道德思想视野下和谐社会的构建

20、自媒体时代文学理论课程中道德教育方式探索

21、论道德教育中的三对矛盾关系

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教育定位

23、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对幼儿园品德教育的启示

24、浅析公众传媒监督与司法的关系

25、引航员如何正确处理与船长的关系

26、媒介融合型家庭的教育建构

27、当代中国司法的商谈之维

28、在比较法学的表象背后

29、论广告符号的结构、逻辑与不对称性

30、赫勒关于理性化进程中道德规则重建的思考

31、波斯纳的法经济学运动及其他

32、交往理性: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变革的根基

33、用法治理念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34、弘扬体育道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5、探究生态文明建设多元文化的求同存异

36、“权利与善之争”的道德教育困境及其对学校德育的启示

37、莫让社会竞争突破道德底线

38、地方政府公信力: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39、雅克·朗西埃“美学的政治”:基于平等的构建

40、刑法理论因应时代发展需处理好五种关系

41、商业信用如何影响企业创新

42、“法律的内在道德”的理论逻辑

43、市民刑法的理论困境与出路

44、用人单位义务:责任范围与立法逻辑

45、智慧图书馆中的数据伦理风险识别及利益协调策略研究

46、德育漫谈:理论与实践的新拓展与新生长(上)

47、战争文学中的怪诞与创伤

48、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正义理论

49、学校情感治理机制探究:现实诉求与行动逻辑

知识与规则范文第4篇

民法原则, 其定义是运用于民法的特殊领域或者可以称之为运用于民法全部领域的有效准则, 特殊领域即民法具体原则, 例如债务方面的实际履行原则、损害赔偿方面的完全赔偿原则等; 而是用于全部领域原则被称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敬老爱幼原则等。

民法规则是指民法中的构成要素和法律后果间的具体规则, 也被称为法律规范。民法规则与民法原则的区别在于: 第一, 就内容而言, 民法规则较为具体, 包含民法要素和民法后果, 审判者具备有限的自由裁量权; 民法原则则更为概况, 不具备民法要素和后发, 职能对审判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进行价值上的补充; 第二, 就适用范围而言, 民法规则的具体性便于应用在处理特定领域的民事行为和民事关系; 民法原则因为其概况性和抽象性, 则应用范围较广, 具备价值补充的能力; 第三, 就适用方式而言, 民法规则适用于民事个案, 即在案件事实既定的条件下, 必须按照民事规则进行审理; 民法原则由于效力的不同而运用于不同的方面, 效力较高则指导民法规则, 效力较低则对民法规则进行补充; 第四, 就作用而言, 民法规则较民法原则而言, 更能对审判者进行审理的约束作用, 避免审判过程中偏离法律。

二、缺少民法规则下的民法原则适用性

民法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和核心, 是法律审判的价值依据, 在缺少民法规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民法原则处理相关民事案件。

缺少民法规则并不以为者将民法原则直接运用在民事那件中, 而是依据民法原则中的内涵、价值由审判者内化的民法原则建构法律要素和后果, 形成具体规则审理案件。民法原则不具备法律要素和法律后果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 完全不具备法律要素和后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第5 条表示, 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的原则; 第二, 部分具备要素和后果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第8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 部分具备要素但缺少法律后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6 条规定, 当事人子啊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 部分具备要素和后果, 但法律后果不明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 条规定, 遵守法律, 社会公德, 不能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本文通过法律个案对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进行论述。

案例: 两家银行甲方和乙方, 甲向乙开出不能撤销的信用担保函, 受益人为乙。信用担保函中写明: 甲行受丙公司请求, 开立以银行乙为受益人的人民币信用担保函, 担保函不能撤销。甲行担保, 当丙公司受到外贸代理人丁公司关于“收取合同预收金”的相关通知和文件后, 应将金额汇到丁公司在乙行开设的账户中。如果丙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金额汇入指定账户中, 乙行可以将相应金额从甲行账户中划出, 并按照乙行规定支付罚金和利息, 甲行无理由拒付。但受到回来不影响当担保金额不足时, 担保金会相应调整。即日起担保函生效, 有效期直至引进设备贷款支付完毕之日。

在这个案例中, 自愿原则和自治原则是请求权的前提, 还是甲行出具的信用担保函为请求权基础, 这是尚未有定论的情况。同时民法原则作为民法规则缺失情况下的审理案件基础, 并有审理者内在建构法律规范, 具有法律续造的嫌疑。相较于英美法系而言, 就民法原则的具体使用情况, 被不少大陆法系所认可, 可是却存在立法权分配的问题。

三、使用民法原则审判系争案件放弃民法规则

现行法中的民法规则包含法律要素和法律后果, 能够有效解决系列民事案件, 但使用民法规则解决系争案件, 也会产生不恰当的结果。在解决系争案件时应该使用民法原则。赞同此举的学者以诚信原则为例, 认为该原则不仅能有效补充民法规则, 而且能修整民法规则的功能。一些学者和教授也表示对此举看法, 法律标准是法制社会中公民的理想信念, 诚信应该是最高理想, 并超脱于法律规定; 也有学者建议, 在现行法的具体规定下, 如果符合该规定但违反社会公平时, 就应以诚信为基准。

我国在处理系争案件时, 也有采用民法原则而放弃民法规则的前例。改革开放初期, 房地产开发商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但却缺少开发能力, 就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而后向公众宣布期房预售, 但最终携款私逃。待还款期限到了之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的第36 条第1 款规定的, 抵押人未能到期还款则收取其抵押财务。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银行的债务问题, 却忽略购房主的利益。因此一些主审法院会以诚信原则为基准审理该案件, 而放弃民法规则。

四、民法原则作为对不完全法条的有效补充

不完全法条是指法律中欠缺部分要素或法律后果。这些不完全法条只有彼此配合相互合作才能形成完整的额法律条例, 通过法则间的相互补充, 以及民法原则在价值上的有效补充, 以免法律产生偏私行为。

利用民法原则补充不完全法条, 例如《物权法》的230条规定, 还款期限到期后, 债权人有权占用债务人的动产;第231 条规定在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同属于法律关系, 不包含企业留置的动产; 第232 条则是动产的留置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的最高原则等等, 这就是民法规则中的不同条例间的相互补充, 并以最高民法原则为基础, 形成完整的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中认为必要费用和赔偿责任不同, 必要费用是第一义务, 受到债务履行期限的制约; 而赔偿责任是第二义务, 运用于诉讼期间的制度。法律适用的期限不同, 却完整履行法律审理中的义务。《民法通则》中的第93条, 强调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 同时不具备法定以及约定义务时, 可以向受益人要求其支付必要费用。这里弥补了管理人因为受益人获益而遭受的损失, 是属于前面所提及的第一义务即必要费用。而第132 条的解释中赞同第93 条规定的受益人向管理人付出一定的偿还费用。但这属于赔偿责任, 不在必要费用所包含的概念和范围之中, 因此法律不能运用必要费用的文艺解释将其纳入必要费用的范围之中。

五、民法原则限制或扩充民法规则的使用范围

关于民法原则具备限制和扩充民法规章使用范围这一功能, 还包括目的性限制和扩充的法律解释以及适用范围两类情况。首先是民法原则限制民法规则的案例, 诚实信用原则能够限制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则, 即具备恶意的缔约人不能够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获取不正当利益。相关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实施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5 条: 工程承包人在超越等级许可的范围内签订工程合同, 不予支持。关于民法原则扩充民法规则使用范围, 则是法律规定的“债务人享有第三人权力”, 《合同法》将其规定为“到期债权”, 即债务人未到期还款, 债权人可以就遭受的损失为名, 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呢的债权。而《合同法》对其解释是“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但这进一步限定债务人的权利, 因此在公平原则的指导下, 给与目的性扩充。

六、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 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具有一定差异性, 但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民法原则是民事法律的灵魂和基础, 民法规则是民事法律的具体行事准则。民法原则对民事规则进行限制和扩充, 并在法律价值意义上给与审理者一定的“自由裁判权”, 是对民法规则的指导和修整。

摘要:民法原则作为民法规则的基本及根源, 不仅在一定的程度上对民法规则进行完善和修整, 也是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律凭借。当民法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利用民法原则进行案件裁判, 即是审判者利用民法原则中具备的核心价值内化于心的法律要素和法律后果的民法规则, 并应用于案件的审理中, 民法规则的存在也不是全然使用, 当使用民法规则进行审理案件时可能会产生不恰当的后果, 即此时需要放弃民法规则使用民法原则。同时使用民法原则就是为了补充民法规则的不完善性并限制或扩充其规则适用范围。

关键词:民法原则,民法规则,补充完善

参考文献

[1] 崔建远.论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J].江汉论坛, 2014, 02:28-32.

[2] 陈海棠.简析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的关系[J].才智, 2015, 24:262.

知识与规则范文第5篇

船舶拟人化 ( Personification of Vessel) 是海商法中的一个由来已久的理论, 一开始是大陆法系法院的产物, 只是后来船舶拟人化被英美法系所吸纳并且发扬光大, 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 为人们所广知。

船舶拟人化, 船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是一种物体, 当然的不能当作“人”来对待, 但是在法律中, 尤其是海商事法律存在着与其他法律非常不一样的特质和情况, 船舶作为海商事法律中重要的概念和主体, 自然应该以在海商事法律中的作用和地位为其定位的前提, 所以在英美海商事法律中船舶是可以拟人化对待的, 与其他真正意义上的物体是有区分的。

二、对物诉讼相关概念浅析

对物诉讼是船舶拟人化在后期成为一种固定的海事法律制度的体现, 对物诉讼是英美法系国家独具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老的罗马法, 在英国殖民者的海上侵略过程中变得愈加成熟, 并逐渐发展成为英美法系各国目前各具特色的扣船制度, 其中最具特色的是英美两国的对物诉讼制度。

船舶作为物体, 应该是属于物的范畴, 但是英美国家对船舶做了拟人化的处理方式, 在法律上将船舶视作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 英美法系将船舶拟人化上升到法律层面上来就成为了“对物诉讼”的理论, 这样船舶就成为了被告, 可以承担责任, 也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对船舶的管辖权。

三、《鹿特丹规则》中对物诉讼制度的体现

英美法系国家对于对物诉讼制度的规定从分析来看, 还是停留在20 世纪五十到八十年代的法律规定中, 虽然对物诉讼是一种理论, 或者说是一种相对固定的制度, 但是可以说任何理论或者制度都有过时甚至衍生出悖论的可能性, 所以对物诉讼制度更好的延伸载体应该就是国际条约, 这种国际条约必须是具有国际广泛性和国家间的认同性, 那么想要推进国际海运事业统一规则发展的《鹿特丹规则》就成了英美法国家推动对物诉讼的不错的选择, 对物诉讼在《鹿特丹规则》中的间接体现就是法院扣船的管辖权问题, 之前在《汉堡规则》第21 条和《1999 年扣船公约》第7 条中都有对法院扣船管辖权的规定, 但是《鹿特丹规则》并没有完全借鉴这两个公约, 而是在此形式上在第十四章专门单列规定, 在内容上吸收参照了之前公约的合理规则, 但是却在规则中扩大了法院行使扣船管辖权的权力范围。

该条款为“扣押以及临时措施或保全措施 ( arrest and provisional or protective measures) ”。首先“本公约的规定概不影响对临时措施或保全措施, 包括对扣留的管辖权”, 该说法说明规则尊重法院的管辖权的种类, 不论法院是行使扣船管辖权还是法院采取保全或者临时措施行使管辖权, 规则都不会过多干预。

四、对物诉讼对我国海商法的影响作用

上文提到过, 我国原先是不承认对物诉讼制度的, 不仅仅是因为我国偏向大陆法的立法风格, 最主要的对物诉讼制度容易造成海上纠纷中对主客体问题的区分不清, 而且我国只承认对人诉讼由来已久。但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作为《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 为适应海事诉讼的特殊需要, 借鉴了国际公约中关于对物诉讼的内容, 在以下方面作了有别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一方面是借鉴了国际扣船公约的内容, 另一方面也吸取了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的经验。船舶和船载货物, 通常都处在不停的流动中, 海事请求权的产生, 往往都与船舶或船载货物有关, 如船员工资、货物损害、船舶碰撞以及拖欠运费等。如果海事请求人不及时通过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或货物, 很可能就会丧失获得赔偿的机会。它有利于对海事请求人权益的保护, 也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借鉴对物诉讼制度是现实、必然和合理的。我们应该看到两个理论结合的合理性, 在现行法律不足以使现实中的实务问题得到比较稳妥的解决时, 借鉴英美法系的法律实践经验也是势在必行的, 无可厚非。因此, 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对物诉讼制度, 进一步深入研究, 融合对物诉讼制度与财产保全制度的特点, 构建更加有效的海事请求保全制度。

摘要:海事法律中的关系往往十分复杂, 这就使得海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会具有跨度广、跨国性、流动性强和不稳定性。船舶公司经济组织形式和方便旗登记制度的存在, 使得海事法律关系更加多变, 海事请求权人提起普通对人诉讼当然是可以的, 但受到诸多因素制约, 所以就相应的有了将船舶的拟人化和英美法系针对船舶的对物诉讼制度。本文先将船舶拟人化和对物诉讼的由来、概念和关系梳理清楚, 然后再将英美法系中对物诉讼制度进行列举和分析, 最后从英美法系对物诉讼的特殊船舶争议处理方式对我国日后海商事法律发展的影响和借鉴作用进行浅析, 旨在完善我国海商事法律在船舶责任主体有关的争议处理方式的问题。

关键词:海事,对物诉讼,船舶拟人化,海上纠纷

参考文献

[1] 王锡莲, 黄芊芊.论船舶拟人化[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6 (06) .

[2] 杨树明.英美海诉法中的对物诉讼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河北法学, 2010 (03) .

[3] 乔仕彤.论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8 (02) .

[4] 南海燕.英国对物扣押令简介[J].法制与社会, 2013 (24) .

知识与规则范文第6篇

一、算法描述和多因子模型

(一)FP-Growth关联规则算法

FP-tree的构建,也就是将数据集进行压缩,是一种紧凑的数据结构,与计算机学科中的树结构相似。不同的是FP-tree通过链接(link)连接相似的元素,在条件FP-tree的基础上进行频繁项集的递归挖掘,频繁模式由条件模式基中去除小于支持度计数的前缀路径组成。此外FP-Growth算法将数据集压缩到FP-tree中,从而大大地减少了扫描数据库的次数,以及存储大量候选集的开销。

(二)多因子模型构建

1. 候选因子库的创建

本文考虑到因子指标的普遍性、数据可得性以及区别度等标准,选择并获取如下数据类型并根据FP-Growth算法的原理加以分组分类

2. 数据汇总及预处理

由于各个描述性因子所衡量的单位不同,导致因子数值范围差异较大,因此在进行因子分析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标准化,本文将数据进行min-max标准化处理,即是通过对原始数据的线性变换,按照比例缩放,使之落入一个小的特定区间,如[-1,1],由此才能进一步导入算法来分析数据。公式近似为:

3. FP-Growth算法的实现

本文运用Java构造FP-tree,创建FP-tree的具体步骤如下:

本文运用Java构造FP-tree,创建FP-tree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创建FP-tree的根结点,标记为“NULL”.

对于数据集中的每个事务执行以下操作:对事务中的频繁项按照频繁1-项集L中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后的频繁项表记为IP/PI,其中p是第一-个元素,而P是剩余元素的表.调用in鄄sert.tree{[p/PI]}.

具体的执行过程如下:如果T有子女N使得Nitem_name=p.item_name,则N的计数增加1;否则创建一个新结点N,将其计数设置为1,链接到它的父结点T,并且通过结点链结构将其链接到具有相同item_name的结点。如果P非空,递归地调用inser_tree(P,N).

按照支持度递减的顺序建立-一一个项头表,这样一颗完整的频繁模式数就构造完成。注:本文根据投资需求,只针对性的获取以A组数据(涨跌幅%)为表头,与其他因子的关联度。即排除无关的关联度分析,只得到体现各因子与收益率关系的FP-tree.4.经典多因子打分法模型改进考虑到市场的多变性和不同的因子特性,本文将等权重打分改进为赋权打分。经典的多因子打分法模型实质是计算综合因子(得分)—即因子标准化后等权重求和的选股过程。本文则根据因子暴露与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兼顾因子的偏好方向,成比例地形成投资组合。弥补了经典打分法因权重不定带来的不稳定性。

二、应用与检验

(一)赋权多因子模型的构建

从wind金融终端数据库导出沪深300个股票六个月前(2019.05)的候选数据,将其标准化处理后导入FP-Growth算法进行挖掘,支持度设为50,调仓频率(每月调仓一次)。

得如下结果:

关于该结果的解释分析:

1.在支持度下,不存在与A1、A4关联的因子,因此在该时间段多数股票涨跌幅适中,无频繁大涨大跌。

2.由于A2为跌幅分组,所以不列入买点分析范围内。

3.通过计算得出,A3关联占比呈现近似于3:0:2:1.5。即不选择C所代表的因子,且得出因子权重。

在同花顺mindgo平台上,利用多因子打分法策略,加入赋权进行模拟操作。

设定最大持股数(30只)、初始金额(10,000,000元)

(二)模型回测结果分析

1.模型回测结果

2. 回测结果分析

在回测期内,改进后的FP-Growth算法赋权多因子模型收益率为9.49%,收益率均超过基准收益和等权重模型,且各项指标的表现较于等权重模型均更为优化,可认为改良后模型因子选择及赋权有效,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和普适性。

三、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本文通多运用FP-Growth算法,探究指标变化与收益率的直接关系,个性化的挑选最合适的有效因子;同时验证了且采用多因子选股模型时,选取的有效因子权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本文模型可以针对不同的板块、周期、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宏观经济状况进行不断的更新和调整,以保证其持续有效性,有针对性地获取更个性化的投资收益。同时在模型构建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日后可进行优化的问题。

由于数据的可得性和计算量限制,只能选取部分指标,今后可以考虑加入更全面的技术指标,如KDJ、BOLL等。考虑到程序运行量较大,数据选取时间范围较小,只能针对短线投资,后续可针对长期庞大数据量改进算法。受到FP-grouth算法的局限性,数据只能进行离散处理,因此不能对数据进行连续性的分析。

四、展望

本文所述可以为量化投资提供一个新的思路,与以往基于经验判断定性选择模型中的因子等权重分配不同,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从市场表现出发,反向思考,创新性的改进经典的多因子打分法策略。该策略除了能够更深程度的运用于量化选股,还可以针对个股特性及其所处在的周期一对一分析,使投资者对于所选中的优质股有更精准的操作。同时基于FP-Growth关联规则算法的多因子打分法选择及赋权改进,还可以扩展向宏观经济分析等其他金融领域,可以实时、准确、多维度、智能化的为政府和研究机构的政策制定、经济分析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甚至可以应用至商业、医疗、教育、农业等其他领域。

摘要:目前我国的量化投资发展迅猛,其中最为热门的便是多因子模型策略。如今已经有不少成功的量化研究是以多因子选股模型为基础,基于打分法构建的模型策略,以实际的应用验证了其可行性。但是多数的多因子模型仍是以投资组合理论为指导进行构建的,而本文考虑到我国国情以及A股的实际情况,则创新性地从市场实际的历史表现数据出发,结合时下最新兴的大数据分析,利用FP-Growth算法发掘多种因子数据表现与收益的关联规则,反向选择出最优因子和最优权重,构建更加针对市场特征的实用型投资策略。

关键词:FP-Growth关联规则算法,多因子打分法模型,因子选择,赋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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