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

2024-06-02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第1篇

人大代表如何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向来是基层民主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近些年,上海、福建、贵州、江西、四川、重庆等省和直辖市,包括嘉兴市的秀洲区,陆续在县(市、区)一级层面上开展以人大代表介入信访工作,接待信访人员化解信访矛盾为核心内容的活动,有的还延伸到了乡镇人大代表,有的建立了人大代表代理群众信访的制度。2008年全国人代会上,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人大代表信访接待制度”的建议。

应该说,这种尝试是中国社会基层民主新机制的一个萌芽,开辟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常态性的履职模式,促进了基层矛盾的化解,更为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样本。作为一种尝试,其积极意义是应该肯定的。同时,正是基于这种尝试和探索,理论上和实践中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还比较多。

首先,人大代表是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代表所代表的群众是广义的群体,而非狭义的个体,虽然群体中也包含了个体,但孰大孰小、孰轻孰重是很明显的。同样,法律有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基于人大代表的法定身份和法定职责,在这一联系过程中收集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意见集中,涉及公共利益的现象和问题,应该是公共性质的非个人性质的,而信访主要反映的恰恰是单一个体的问题。如果把人大代表介入信访作为一种代表履职的主旋律来看待的话,显得有点舍本逐末,与立法精神相悖,就如同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然而实践中,有许多问题的确难以明显区分公与私,比如,一些看似个人的问题,往往背后牵扯一大批人;而个人性质的问题如果反映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大代表也要担负起监督责任;而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信访能够处理的问题,人大代表同样有权监督,等等。这样看来,似乎人大代表与信访员是可以划等号的。但从目前各方面的实践看,即使是代表中参与这方面工作较多的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事实上也很难承担起信访员的角色,法律政策的积累与把握、矛盾信息的洞察与掌握、处理纠纷的方法与技巧等都不是两者互换位置就可以做到的。对此,调查中代表们也坦言自己难以达到信访员的要求,也不需要达到这一要求,因为双方的工作侧重不同;同时,如果人大代表日常意见建议的收集要通过信访这条途径来得到的话,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实践之路势必越走越窄。

再来看程序问题。人大代表的法定身份与法定职责,决定了其行为的非个体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对意见问题的收集、提交与解决必须走一个比较规范的程序,无论这个程序是法定的还是授权的,也就是说,依照其代表身份获得的意见问题,代表无权直接处理。而信访是要直接面对矛盾、直接处理纠纷的,对此,两者之间缺少一条可以衔接的途径。于是,应运而生了人大代表联络站、“民情直通车”之类的载体,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人大代表与信访工作之间疏通一条路径,使代表接待选民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个性问题可以求得比较快捷的解决,但实践中,仍然有意识地保持了代表接待与信访工作的距离。

综上,人大代表介入信访工作的做法在拓宽基层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并非毫无价值,但置于基层民主实践的大环境下,“接待”与“接访”虽一字之别却差之千里。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但不等于来自社会矛盾的工作一线,人大代表可以成为基层矛盾化解的助力军,但不等于主力军。至于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和形式的探索,更不能偏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核心。有专家提出,一种比较理想的办法是,把人大代表的监督权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进行有效对接,根据监督法有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是人大常委会确定议题的来源之一”的规定,探索把代表接待转化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凝聚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合力,以监督政府改进工作的方法推动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得以解决,但这些原则性的规定还有赖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作者单位:浙江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第2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教育、生态环境、金融、卫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或群众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信访突出的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

二、矛盾纠纷排查的方法:

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县市每年都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要开展集中排查,上级部门有部署的,按要求组织好排查工作。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企业事业单位、村组(社区)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

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及时准确和全面有效地收集信访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涉稳矛盾纠纷案件排查化解稳控工作的开展,力争在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有较大突破,力争信访积案结案率、息诉息访率达到95%

以上,稳控率达100%,切实维护“国庆”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人要稳控”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组和应急小分队,实行两套班子一套人员,切实保障“国庆”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XX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XX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XX

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各站所室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协调联络员。

四、工作方法

(一)集中梳理。各村(社区)要对管辖区域内,影响稳定的历史积案、疑难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重点排查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涉稳矛盾纠纷问题。要以重信重访问题为着力点,集中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排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一个领域、每一项工程、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群体、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化解处理。一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筛选甄别,分类处置,突出重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特别是对历史遗留应该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涉法涉诉案件中的积案问题、群众情绪比激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问题、反映强烈要求合理又久拖不决的老户问题等,要进行全面清理,系统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二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包案责任制。各村(社区)对已排查出的每一项涉稳矛盾纠纷案件,都要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监控人,将责任落实到位。街道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要及时进行调度,帮助解决化解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村(社区)抓好化解稳控工作;涉事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检查抓落实,亲自解决问题,亲自抓监控、抓防范,努力成为无积案、无隐患单位。三要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提供上访信息,使办事处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信访动态,掌握信访信息,做出信访研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书记为组长的全国“国庆”期间涉法涉诉工作组和应急小分队,制订了详实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立涉稳矛盾纠纷联络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与2018年9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到镇综治办。

(二)责任到人,明确分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均要包案到人,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监控人,经村(社区)书记签字后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到镇综治办。同时,认真做好辖区内的重点人头监控,掌握动态,及时处理;对突发事件,一旦发现异常,果断处理,迅速上报。

(三)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稳控活动,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要求过高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稳控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各村(社区)要在法律范围内切实做好稳控措施,在村(社区)内安排人员监管,车站安排人员加强防控

,或采取其他有效维稳措施,坚决保障“国庆”期间不发生进京涉稳矛盾纠纷案件。

(四)落实经费和车辆保障。镇预备5万元准备金,在发生突发案件时确保资金到位,同时安排应急车辆车号为川q8388j。各村也要对“国庆”维稳工作安排专门的经费保障。

(五)切实保障信息畅通。各村(社区)上访事件处理责任人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有情况及时上报。从10月1日到10月7日,每天上午10点、下午3点前上报信息,实行一天两汇报制度,有事报事项,无事报平安。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构建大美__、区域中心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

2、坚持乡、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4、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年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及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下降;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责权明确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机制

1、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是:因土地流转、农民工工资、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社会遗留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排查工作进行分村排查和驻乡单位、站所排查。各村负责组织排查本村内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乡村每周一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村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逐级汇总上报。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联席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乡综治办要汇总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联合调处机制。乡村负责解决本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3)分级调处机制。实行两级调解工作制度,各村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4)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滋事情况。(5)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问题,要由乡、村组织调解并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乡党委、政府和村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4、加强法治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乡、村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严肃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访事项尤其是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终结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有实质性诉求的问题,当事人不接受办理意见的,应书面告知、引导信访人按程序逐级组织复查、复核。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三个讲清楚”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受境内外敌对势力资助、支持、操纵的各类“维权组织”及“挑头人物”,要坚决依法打击、果断处理。

五、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乡、村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具体抓;党委、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明确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反馈、汇报。

六、严格奖惩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第5篇

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社会矛盾化

解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护内部团结和社会稳定,按照《范县“社会矛盾化解年”重点工作分工及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中央全会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加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和调解,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

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更加健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矛盾化解率达到95%,人民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上级交办问题按期办结率达到90%以上,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100%,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率100%,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刑事治安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件,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2010年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督查,确保绝大多数矛盾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和有效缓解。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5月)

1、由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制定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矛盾化解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相关要求。

2、由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提出各成员股室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股室、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

3、召开各职能股室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5月-9月)

1、工作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职能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组织安排,推动措施落实。

2、排查工作。排查范围:全面排查由食品药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排查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村庄、进社区,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既要排查尚未解决的问题,也要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排查食品、药品领域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

排查方法。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敏感期排查相结合,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分区划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6月11日前,各职能股室排查情况报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备案。7-12月,逐月定期进行排查,每月6日前,各股室向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报送排查工作情况。

建立工作台帐。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要建立排查工作台帐,建立电子档案,汇总登记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都要备案登记,要汇总掌握本系统排查工作情况,对确定的重大矛盾要逐一建档、登记问题名称、所属地区和单位、主要诉求、工作措施及包案领导姓名、职务、电话等情况,局社会矛盾化解工

作办公室汇总本单位的排查情况,对特别重大问题逐件登记备案。

3、化解工作。落实化解责任,食品领域引发的社会矛盾由局食品股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责成对应部门立即解决并督导解决情况;药品领域由局稽查大队负责。

4、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本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0-11月)

1、在排查化解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特别是尚未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落实主要领导包案责任,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攻坚,确保问题得到化解和有效缓解。

2、总结社会矛盾化解经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矛盾纠纷调处等长效工作机制。

(四)第四阶段:总结考核阶段(12月)

综合平时掌握和年终检查情况,对各职能股室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考核。

四、保障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建立以下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各职能股室每月向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情况。

2、情况通报制度。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每月向各职能股室通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情况,并进行工作点评。

3、重点交办。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根据掌握情况,向各职能股室交办具体工作和突出矛盾问题,跟踪问效,备案销号。

4、督查督办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和工作需要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组织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

5、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对各职能股室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阶段和考核评价,同时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各股室一定要充分认识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第一责任、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按照上级部署,成立以下组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古和

副组长:史大作李培武赵自德

成员:李振营孟兆彬陈立赵慧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培武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各尽其职,定期组织召开食品药品领域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会议,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漏洞。

3、严格考核。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对各股室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同时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相应依据。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构建大美__、区域中心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

2、坚持乡、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4、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年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及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下降;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责权明确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机制

1、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是:因土地流转、农民工工资、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社会遗留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排查工作进行分村排查和驻乡单位、站所排查。各村负责组织排查本村内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乡村每周一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村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逐级汇总上报。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联席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乡综治办要汇总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联合调处机制。乡村负责解决本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3)分级调处机制。实行两级调解工作制度,各村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4)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滋事情况。(5)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问题,要由乡、村组织调解并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乡党委、政府和村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4、加强法治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乡、村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严肃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访事项尤其是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终结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有实质性诉求的问题,当事人不接受办理意见的,应书面告知、引导信访人按程序逐级组织复查、复核。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三个讲清楚”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受境内外敌对势力资助、支持、操纵的各类“维权组织”及“挑头人物”,要坚决依法打击、果断处理。

五、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乡、村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具体抓;党委、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明确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反馈、汇报。

六、严格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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