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

2023-09-21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良好口才】

如果你想要成为一个良好的人才管理者,你首先就要锻炼好自己的口才,要想成为的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就要有好的口才,好的口才能让大家认同你的观点,从而提高自己的影响力。

【做事果断】

职场成功人士就要有成功人士的范,优秀的领导者在办事上绝不会拖拖拉拉,一个好的领导者做事不能优柔寡断,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懂得冷静分析,之后果断的处理事情,这样是成功者的表现。

【承担责任】

前一段时间比较热的一门电视剧《继承者们》,里面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欲戴王冠必成其重”,因此,濮阳百姓人才网职场专家表示,你要成为领导者,你就要学会承担责任,一个成功的人就要懂得承担责任,并想方法去弥补自己的过错,这就是一个成功人士必须有的担当。

【态度积极】

态度是关键,一个良好的态度决定着你的未来,决定着你的做事风格,态度决定一切,有好的态度可以很好的开展自己的工作,拥有对工作的积极热情可以使工作做得更加好。

【合理计划】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像无头的苍蝇,要有一个合理周详的计划,有计划的人才能将有限的时间利用好,所以做一个有计划的人,能让人一步步走向成功,对于想成功的人,计划很重要。

【充足人脉】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1 中医药重在未病先防

这是传染病防治最主要的目的, 古语“不治已病治未病”指的就是未病先防。中医认为, 天、地、人共为一体, 要相互平衡, 这几个方面的阴阳平衡一旦破坏, 人就会得病。也有学者认为疾病的发生与内外环境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内环境, 主要指人体本身的正气“正气存内, 即不可干”指的就是这个道理。外环境则指气候、地域、生活、工作、环境等致病因素。现今人们在传染病流行期间, 大都服用中成药或针刺等方法, 目的也是预防。另外药膳食补是近年来颇为流行的养身法。中医理论认为“药食同源”, 很多中草药, 既可作为治疗疾病的药物, 同时也是很好的食品, 甚至我们日常生活中食用的很多蔬菜、水果也都同时具有食与药两方面的性能。根据各人的不同体质选择适当的锻炼也是中医提倡的预防方法。人体的患病过程, 即是正邪相搏的过程, 若正盛邪衰, 则疾病逐渐痊愈, 若邪盛正衰, 则疾病继续发展。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生活起居有规律, 不可过劳, 亦不可过逸。

2 中医药的预防机理

按照中医理论, 人体是一个系统, 正常人的人体系统处于一个稳定的阴阳平衡状态, 之所以得病, 就是体内阴阳平衡被打破了。中医药预防传染病的主要目的在于祛避邪气和提高机体正气。现代研究证实, 大多数中药具有抗菌抗病毒的作用, 如金根花、板蓝根、大青叶、连翘等, 而有些中药具有增强机体对细菌、病毒的低抗力的效能。如黄芪、丹参、甘草等。中医药不同于西医药, 中医药一般不能使人获得免疫, 但有预防并治疗轻症的作用。

3 中医药预防对象

运用中医预防传染病主要是针对以下情况: (1) 用于某种传染病流行时的易感人群; (2) 用于密切接触者及带菌者; (3) 用于某些特定人员, 如与疫区接触的农民、医务人员、司机等。

4 中医药的预防方法

(1) 基本措施:包括早期发现病人, 及时隔离治疗, 消灭控制传染病等, 这与现代医学防控措施相同; (2) 空气消毒:用药物制成烟雾剂或气雾剂进行消毒, 如熏蒸食醋; (3) 方药内服:包括汤药、片剂、丸剂、水剂等简便易行, 如“双黄莲口服液”; (4) 可以采取药物喷喉、滴鼻、针灸、食疗等。上述方法即可一单一使用, 也可以综合使用, 但中医强调的是综合预防, 从生理、病理、心理、社会诸方面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防止疾病发生或复发。

5 中医药在传染病治疗中的作用

现代医务工作者也越来越认识到中医药在一些传染病中的积极治疗作用。如:中医药对SARS的治疗、中医药在艾滋病防治中的作用等等。运用中医药, 常可有效地阻止慢性肝炎、肾炎等病的发展, 防止、慢支、感冒等病的复发等等。

6 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上的优势

(1) 中医治疗未病的思想切合传染病防治法则。现代防治传染病技术就如同猫逮老鼠, 应用的是抗病毒、抗感染疗法;但现在细菌耐药性增强、很多药刚用有效后来就没有效果;病毒不断地变异, 一些疫苗刚开发出来, 病毒就变异了。现代防病往往被动。中医则不然, 中医讲究治未病, 有病早治, 无病早防, 对于传染病的防治, 只有提前做好预防, 培补正气, 防患于未然才能彻底控制好疾病。 (2) 方法灵活。西医学防治传染病主要依赖现代化的仪器设备, 没有查明白病源就无法用药;在用药上, 又以抗生素、抗病毒药和疫苗为主。如果没有这些药品、设备只能是束手无策。而中医治疗传染病则不拘一格, 讲究辨证论治, 异病同治、同病异治, 根本不用考虑细菌的耐药性和病毒的变异, 什么时候用只要对证就有效果, 没有高端的设备也能治疗疾病。 (3) 中医治疗费用相对低廉, 这也是公众认可的事实。 (4) 效果有保证。中医治疗传染病效果可靠, 有目共睹。传染病在中医上属于温病范畴, 历史上的很多医家都是治疗传染病的高手, 像医圣张仲景、刘完素、叶天士等, 2003年的非典以及艾滋病的防治, 中医都发挥了很好的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然而现在, 中医在治疗传染病方面的优势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治疗上, 中医也缺乏专门的传染病防治机构, 没有配备病床和基本设施, 无法开展工作。近年来频繁发作的各种急性传染病就暴露出中医的被动。在此也要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中医的地位和作用, 党和政府要站在为历史负责任的角度, 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优势, 切实做到中西医并重, 建立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专门机构, 为中医合理合法切入传染病防治工作实现无障碍运作, 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要。总之, 中医药以其药源丰富、方法简单、副作用少、经济实用、效能可观等特点, 已越来越受到医学界的关注, 也越来越多的运用到现代医学中, 运用西医药的诊治防控手段, 结合与中医药的独特优势, 是现代疾病防控发展的趋势。

摘要:中医药以其药源丰富、方法简单、副作用少、经济实用、效能可观等特点, 已越来越受到医学界的关注, 也越来越多的运用到现代医学中, 本文总结了运用西医药的诊治防控手段, 结合中医药的独特优势, 是现代疾病防控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中医药,传染病,防治

参考文献

[1] 赵松.中医药治疗急性传染病的研究[J].传染病信息, 2008 (5) .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冬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测试

姓名: 成绩:

一、选择题(共17题,每题3分,共51分)

1、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是属于哪类法定传染病,发生流行时按哪类传染病管理?( ) A、属于乙类传染病,流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B、属于乙类传染病,流行按乙类传染病管理 C、属于甲类传染病,流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D、属于丙类传染病,流行按乙类传染病管理

2、流行性乙型脑炎的传播途径是: ( ) A、呼吸道传播 B、消化道传播C、接触传播 D、蚊虫传播

3、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的病原菌是:

A、脑膜炎双球菌 B、肺炎双球菌C、流感嗜血杆菌 D、结核杆菌

4、流行性腮腺炎表现为:

A、显非化脓性炎症、腮管口红肿。B、腮腺管口红肿可挤出脓液。

C、颌下肿大,有压痛,局部皮肤发红。D、耳后肿大,有压痛,局部皮肤发红。

5、哪一项不是急性菌痢的传染源?

A、菌痢患者 B、痢疾杆菌带菌者 C、苍蝇 D、慢性隐匿型菌痢患者

6、乙肝“大三阳”是指下列哪三种抗原、抗体阳性:(多选) A、表面抗原(HbsAg) B、表面抗体(抗HBs)C、e抗原(HbeAg)D、e抗体(抗Hbe) E、核心抗原(HbcAg) F、核心抗体(抗HBc)

7、被犬咬伤右小腿,伤口深,咬伤面积大,在当地行伤口缝合,此时对伤口最好的处理方法是:( )A、伤口已缝合,不必再处理B、对伤口表面用碘酒、酒精消毒C、切开伤口,用肥皂水冲洗后在缝合D、切开伤口,用肥皂水冲洗,碘酒酒精消毒

E、切开伤口,用肥皂水冲洗,碘酒酒精消毒,免疫球蛋白浸润注射

8、甲类传染病有:( )

A、霍乱、鼠疫B、麻疹、疟疾C、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D、乙脑、血吸虫病

9、传染病流行是指:( )

A、一个地区短期内突发多例同一种传染病B、一个地区突发某种历年从未或很少发生过的传染病C 、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D、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最高发病率水平

10、疫区是指:( ) A、发生传染病的那个村子 B、发生传染病的那个医院

C、传染病在人群中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 D、传染病在人群中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已经传染到的地区

11、病源携带者是指:( ) A、接触病原体的人

B、接触传染病病人的人C、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D、感染病原体有临床症状也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12、传染病爆发是指:( )

A、短期内在一个家庭突然发生多例多种传染病 B、短期内在一个家庭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 C、短期内在局部地区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 D、短期内在一个医院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

13、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管理传染病有( )种: A、35 B、39 C、37 D、40

14、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A)制度: A、预检、分诊B、分诊、消毒C、预检、隔离D、消毒、隔离

15、对下列哪个传染病,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A、艾滋病B、脊髓灰质炎

C、炭疽中的肺炭疽 D、伤寒和副伤寒

1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采取下列措施哪项是错误的:( ) A、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B、对疑似病人应统一集中治疗

C、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应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D、拒绝隔离治疗时,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发现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应向哪个部门报告:( )

A、急救中心(110)B、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是非题(每题2分,共20分)

1、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 )

2、对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可以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

3、传染病疫情信息不能对外公布。( )

4、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在资金短缺时可以适当降低对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

5、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获得感染属于医院感染。( )

6、乡镇卫生院可以不报告传染病疑似病例。( )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 )

8、乙类传染病中的某种传染病可以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

9、医务人员可以公开传染病患者的全部资料。( )

10、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

三、填空题:(2题4分,其余每题2.5分共19分)

1.法定传染病分 类,其中甲类传染病 种,乙类传染病 种,丙类 种。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要求将 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2009年4月30日我国又将 甲型H1N1 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2. 甲类传染病为 ,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为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 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以最快方式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其执行职务的 人员和乡村医生、 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 同一个儿童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该分别填写 张卡片。 5. 2006年5月卫生部颁布的一个有关传染病报告的文件是( )A.《传染病防治法》B.《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D.《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6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 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几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报告( )A. 2小时B.6小时C.12小时D.24小时

7、 、 、 构成了传染病流行过程的三个环节

三、简答题:(10分)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2.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 )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 )内完成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内完成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

3. 乙肝病原携带者,包括( )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不需要报告。以往曾在本院或其他医院诊断并明确报告过的乙肝病例,不需再次报告,应在门诊日志等登记册中记录为( )。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 )、( )和时限报告。 答案:

1.

39、鼠疫、霍乱、

2、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卫生部卫疾控发(1995)第20号决定将新生儿破伤风由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 卫生部卫疾控发(1996)第5号决定将肺结核病由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

传染病国家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2.1.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1) 组织拟订本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管理要求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 上级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3) 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1.3工作要求

2.1.3.1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主要是对有关医疗机构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的时限和程序的监督,以避免漏报、谎报、迟报、瞒报。 2.1.3.2疫情报告检查频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对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的传染病报告每年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2.1.3.3日常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诊疗记录、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册等并进行核对;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等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向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疫情;责任疫情报告人要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2.1.3.4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检查责任疫情报告人传染病报告时间、核实报告内容、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至发病地所属区县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监督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1.3.5对自然灾害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 发生自然灾害时,疫情报告按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建立应急专报系统,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1.3.6有关部门疫情报告和疫情通报的监督管理。

检查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按规定向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疫情的执行情况;军队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地方病人,要向所在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疫情。 2.1.4评价与考核 2.1.4.1评价 监督覆盖率;

卫生监督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传染病报告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2.1.4.2考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地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进行考核; 地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进行考核。

2.2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2.2.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预防用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

传染病国家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2.2.2职责

2.2.2.1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1)组织拟订全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和计划;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重点,确定分级监督管理的范围和检查频次;

(2)组织实施全省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血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和三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3) 对地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4)传染病报告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2.2.2.2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1)组织拟订对本地区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计划;

(2)组织实施辖区内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3)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5)地级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2.2.3工作要求。

2.2.3.1完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覆盖频次。

2.2.3.2监督传染病医院、综合性医院内设立的传染病病房符合下列要求: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对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和规范治疗;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

2.2.3.2监督医院内设立的传染病专科门诊符合下列要求各级综合性医院应根据有关规定开设传染病专科门诊;专科门诊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专科门诊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2.2.3.3监督医院内设立的性病专科门诊符合下列要求医院内设立的性病专科门诊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性病专科门诊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性病专科门诊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2.2.3.4监督预防接种工作 承担预防接种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预防用预防用生物制品和免疫程序;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管理规程要求,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保证安全注射,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或者失效的预防用预防用生物制品;检查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校手续时,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执行情况;检查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验收、领发和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2.3.5采供血单位监督

检查血站的合理布局和各项消毒隔离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级医疗机构血库的合理布局和各项消毒隔离措施的执行情况。 2.2.3.6监督传染病防治任务的实施情况 集中式供水单位、自备水源、二次集中式供水设施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检查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保藏、携带和运输的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严格执行有关菌(毒)种的引进、保存、供应和审批手续和条件) 2.2.4评价与考核 2.2.4.1评价 监督覆盖率;

卫生监督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 对传染病预防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2.2.4.2考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地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考核;

地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考核。

2.3对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2.3.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传染病国家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2.3.2职责

2.3.2.1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组织实施全省传染病控制工作,对重大的传染病暴发疫情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根据对地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3.2.2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组织实施本辖区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疫情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地级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3.3工作要求

2.3.3.1对隔离治疗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依法实施必要的医学观察、卫生处理和预防、控制措施;在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况下,依法采取限制人群的活动等紧急措施。

2.3.3.2对甲类传染病中鼠疫、霍乱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尸体的处理、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等依法采取强制性控制措施。依法对乙类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的隔离治疗、疫点疫区处理等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2.3.3.3检查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病人及其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人员采取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2.3.3.4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控制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医疗保健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2.3.4评价与考核 2.3.4.1评价

卫生监督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 对传染病控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2.3.4.2考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地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考核;地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考核。

2.4对交通卫生检疫的监督管理 2.4.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国内交通检疫条例》

《国内交通检疫条例实施方案》 《鼠疫诊断标准》

《鼠疫控制及考核原则与方法》 《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霍乱防治手册》 《鼠疫防治手册》 2.4.2职责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拟订本辖区交通卫生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4.3工作要求

2.4.3.1对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4.3.2在对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依法对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物资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2.4.3.3交通卫生检疫期间,依法对交通卫生检疫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执行交通卫生检疫情况;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采取临时交通卫生检疫措施情况 。 2.4.4评价与考核 2.4.4.1评价

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卫生监督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2.4.4.2考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情况对地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交通卫生检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地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情况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交通卫生检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5行政处罚 2.5.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5.2传染病行政处罚案由

2.5.2.1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 适用范围: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

供水单位以管网系统供应的净化水、沙滤水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 违反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和《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二项。 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5.2.2违反饮用水水源卫生管理案 适用范围:

在集中式给水水源防护带范围内排放粪便、污水,丢弃污物或粪便、污水、污物污染集中式给水水源防护带内水源的;在集中式供水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作业的;

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上述适用范围第1违法行为,情节较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5.2.3 违反饮用水卫生管理案 (1) 适用范围:

单位自备水源未经批准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2)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

八、条和第十四条第二款。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以及《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

三、五项。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上述适用范围第1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4未按规定修建公共卫生设施案 (1)适用范围:

未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致使垃圾、粪便、污水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2)违反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5违反传染病管理案 (1)适用范围:

准许或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性病专科诊断治疗业务的;拒绝按规定对患鼠疫、霍乱、肺炭疽死亡的病人尸体立即进行消毒和火化的;拒绝按规定对患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白喉、脊髓灰质炎死亡的病人尸体进行消毒和火化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透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

(2)违反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条、《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五十五条第

一、二款、《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八条、《性病管理办法》第

八、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

五、八项、《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四条、《性病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用范围2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适用范围第3违法行为予以取缔;对适用范围其他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6违反传染源管理案 (1)适用范围:

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查验和卫生处理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确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疟疾、丝虫病、霍乱、传染性血吸虫病和传染性病毒性肝炎的流动人口(包括病原携带者)在本市从事劳务活动的; (2)违反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

四、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六条。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

九、十项和第二款、《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三条。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用范围2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适用范围3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上罚款; 对适用范围其他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7违章养犬造成伤人或导致发病案 (1)适用范围:

违章养犬或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 (2)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三项。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和第二款。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8造成传染病感染或致病微生物扩散案 (1)适用范围: 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2)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十

四、十五条的规定。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9违反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案 (1)适用范围:

非法经营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预防用生物制品的。 (2)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或《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4)行政处罚:

收缴违法预防用生物制品;

处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经营额不满5000元的处5000元罚款。

2.5.2.10自然疫源地未经卫生调查施工建设案

(1)适用范围: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 (2)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2.11出售或运输被污染物品案 (1)适用范围: 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和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旧衣服及生活用品的。 (2)违反条款:

《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处经营额一倍以下罚款;

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处经营额三倍以下罚款,经营额不满二千元的,处二千元罚款。

2.5.2.12违反传染病疫情管理规定案 (1)适用范围: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和责任单位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报、漏报、迟报、慌报的;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报、漏报、迟报的;擅自公布艾滋病疫情的。 (2)违反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

一、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第三十

四、三十

五、三十六条。

(3)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 (4)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用范围第2违法行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适用范围第3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5.2.13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案 适用范围:

招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未采取卫生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违法条款:

《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适用条款:

《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 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上罚款。 2.5.3说明:

2.5.3.1 本规定所称情节较严重的包括下列情形: 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以外的乙、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

拒绝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法的。

2.5.3.2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2.6传染病防治监督档案管理 2.6.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手册》 2.6.2职责

2.6.2.1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组织拟订全省传染病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对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组织建立本地区传染病监督档案,并上报卫生部。

2.6.2.2地级卫生监督机构

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组织建立本地区传染病监督档案,并上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2.6.2.3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组织建立本辖区传染病监督档案,并上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2.6.3工作要求 2.6.3.1基本档案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开设传染病专科门诊情况;血站、血库的基本情况;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暴发疫情情况。 2.6.3.2传染病监督档案 (1)情况汇总

被监督单位基本情况;监督发现主要的问题。 (2)监督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采样记录单; 检测报告。

2.6.3.3传染病行政处罚档案 (1)情况汇总

被处罚单位基本情况; 处罚案由及内容; 处罚日期; 执行情况

(2)处罚案卷

2.6.3.4暴发疫情处理档案 (1)情况汇总

暴发疫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疫情暴发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病时间、症状体征等);暴发原因;实验室检验结果。 (2)暴发疫情调查处理案卷

暴发疫情报告登记;暴发疫情处理登记;实验室检验报告;暴发疫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情况。

2.6.3.5传染病监督法规档案 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

2.6.3.6传染病诊断标准及卫生标准档案 传染病诊断标准

传染病监督有关的卫生标准 2.6.3.7传染病监督报表档案 传染病监督报表; 传染病行政处罚报表; 暴发疫情处理报表 2.6.4评价与考核 2.6.4.1评价

各类传染病监督档案完整、系统、正确 2.6.4.2考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地、县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地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2.7用语解释

2.7.1传染病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与个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保证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法定规范能够起到实效,以达到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2.7.2责任疫情报告人:指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

2.7.3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2.7.4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2.7.5暴发: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病人。 2.7.6流行:指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2.7.7疫区:指传染病人群中暴发或者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

2.7.8医疗保健机构:指医院、卫生院(所)、门诊部(所)、疗养院(所)、妇幼保健院(站)及与上述机构专业相同的单位。

2.7.9预防用预防用生物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类毒素等人用预防用生物制品。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范文第6篇

传染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2017年11月20日对我院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内容:除国家卫生部要求的内容外,针对我院突出的问题,重点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的培训。总结如下:

一、

对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培训,有利于开展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

培训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报告以及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计划免疫相关病的诊断治疗,使全院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法、重点疾病有了更深的认识。

总之,开展医务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是在职医务工作者学习和提高的有效途径。

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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