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

2023-09-18

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第1篇

1 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现状

1.1 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在我国的农业历史上, 农业的发展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 在古代, 我国的农业技术尚不成熟, 农田工具也比较落后, 而且农田水利还没有出现, 所以当时的农业水平相当落后, 更没有耕地质量等级划分这一做法, 这也正是农业比较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时代的进步, 人们逐渐揣摩出了一些农田种植方面的技巧, 如农田工具的变迁等。农田工具的变迁是一个历史的转折, 也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新时期[1]。改革开放过后, 国家大力培养各个方面的人才, 农业方面的人才也包括其中,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 农业不断前进, 于是就有耕地质量等级的划分。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也需要一定的科学力量, 专家把不同耕地中的取样进行检验, 根据土地中含有的成分的比例以及是否适合农作物的生长来进行相应的等级划分。

1.2 土地利用的现状

在我国960万km2的土地上, 耕地的面积少之又少, 除了水、沙漠和森林等之外, 占有面积之首应属宅基地。且随着人们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 宅基地还在不断扩大。虽然我国的土地利用要经过严格的审查, 尤其是宅基地的使用, 即使是土地也并不是归个人所有在, 他们也只是有暂时的使用权。但现阶段, 我国农村的土地利用还有很多的漏洞。在现阶段的农村, 很多人们会在自己暂时拥有的土地中建构房子, 把原本属于耕地的土地变为宅基地, 有关部门又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惩罚, 今后国家要对这方面的漏洞进行及时的弥补。

1.3 国家土地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土地利用目前还存在比较的问题, 下面将对土地的利用中出现的漏洞进行分析。在我国土地利用中, 因为人口分布不均的原因, 我国的土地并不能被合理的利用。在人口众多的少数民族聚集地, 土地被大量闲置, 而在人口聚集的中部地区人均耕种土地却少之又少, 所以没有达到土地分配最优化合理化的目标。这样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土地合理化利用, 为了达到土地合理化应用的宏伟目标, 首先要做的就是合理化分配土地利用, 然后再根据具体的分配一一执行, 这样就能更快更好地达到目标。

2 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

2.1 最优化的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把土地分成合理的等级有利于土地被充分利用, 且还让农业更好更快发展。如何最优化的划分土地是当前首要的做法, 最优化的耕地质量划分要求土地产量最大化, 要求农业能够更好的发展。首先, 要对不同地区的土地质量进行检测, 并检验出该土地适合生长的农作物, 还要对土地的保护提出相应的策略, 如干旱时多浇水, 每年施一定量的肥等。对于不同等级的土地种植不同种类的农作物, 并且要严格的执行[2]。

2.2 合理的土地利用促进农业发展

合理的土地利用能够促进农业的发展。在对耕地质量的等级进行了划分之后, 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质量不同可以进行不同的作物种植, 可以形成不同地区主要种植不同农作物的形式, 这样可以使作物规模生产, 便于买卖和运输。如小麦、玉米和水稻等, 在成熟之后进行批量化的收割和买卖。这样就避免了少量农产品在成熟之后不方便被收购造成损坏的情况的发生, 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2.3 耕地质量划分与土地利用最优结合

耕地质量划分是现代阶段才有的一个新想法, 而且耕地质量的划分也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这种土地利用能够农业快速发展。耕地质量划分就是为了让土地更好地被利用, 而为了能让土地利用的目标充分实现所以才用了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所以就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地利用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耕地质量等级划分能促进土地被充分利用, 土地充分利用的目标也能使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的任务被更好的完成, 这2个任务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密不可分的形式。只要坚持这样的理念, 就能实现耕地质量划分与土地利用最优结合的目标, 实现双赢。

3 实现耕地质量等级的划分与土地利用的意义

实现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地利用都是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 这两者的快速实现都是为了能够让农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实施表明, 这样的决策确实起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作用, 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 主要决定值就是农业的产量, 在进行了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之后, 农作物能够在最适宜的土地上生长, 再加上土地充分利用的理念, 肥沃的土地促进了农作物的生长, 农作物的产量就会大大增加, 这样一来就促进了农作物的生长, 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土地利用的现状以及国家土地存在的问题这三方面阐述了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现状。同时, 从最优化的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合理的土地利用促进农业发展, 耕地质量划分与土地利用最优结合这三方面说明了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之间的联系。相信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 我国的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一定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从而使我国的农业发展更上一层楼。所以在今后的农业发展过程中, 要重视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 促进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 我国的经济、军事和教育都在不断前进, 其中我国的农业发展呈现了蓬勃的态势。农业的发展在我国的各个公共事业上都排名靠前。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 不仅有国家的大力支持, 还有农民的努力。总之, 我国农业的发展之所以呈现良好的态势, 并不是单方面的原因就能决定的, 而是多方面的原因再加上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的主体是农作物, 而农作物的载体却是土地, 农作物的生长态势主要由土地的肥沃程度及耕地质量, 今天就简单地讨论耕地质量等别的划分与土地利用。

关键词:耕地质量,等别划分,土地利用

参考文献

[1] 魏洪斌, 吴克宁.基于土地整治的耕地质量评价与提升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 2015.

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第2篇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的重要作用――――――――1-3

二、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维护方面存在的缺陷――――――3-4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4-6

四、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的角色――――――6-7

五、结语――――――――――――――――――――――7

内容摘要:

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对知识经济的建立、运行和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引申出我国现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而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几点建议。全文共分5部分,包括: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维护方面存在的缺陷;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四、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的角色;

五、结语。本文的中心观点是:分析我国和世界发达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距,引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并提出加强立法,法律实践等以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

当今时代是科学技术发展最为迅速的时代,新的发现和发明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对人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科学技术是在人类共同努力、相互交流中发展起来的。特别是今天,学科之间渗透日益扩展,使科学技术领域日益扩大,研究开发向纵深发展,使得一些大科学研究项目也越来越具有全球性,环境、大气、海洋等领域的深入研究,都需要各国科学家共同参与。虽然科技合作在国际关系中是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但是由于国际科技合作对人类社会进步有利,对合作各方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有利,因此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纷纷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本国科技人员参与国际合作,并吸引外国专家、学者参与本国的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特别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际科技合作迅速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样变得十分敏感。如同为了防止软件盗版必须对其加密一样,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此前,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就把知识产权作为会谈的一个重要议题。美国政府也向中国政府提出,要在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和贸易合作协定中增加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经过谈判,两国政府已于1991年4月和1992年1月分别对科技合作协定和贸易合作协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达成了协议。此后,日本、瑞士、俄罗斯、欧共体等一些国家和组织也提出要和我国缔结保护知识产权的协定,合作项目的协议中也有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中国政府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立法,也陆续修改或制订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国家科委于1995年2月制订了《关于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保护知识产权的示范导则》,以供各部门和各省市在工作中参考。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就成为了国际科技合作中不得不提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中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法律保障两个角度来展开论述,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一点见解。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的重要作用

1、知识经济[注1]的建立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经济是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资源配置第一要素的经济,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这是知识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智力成果从其实质意义上讲,是人类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或者说是将人才与知识等智力资源有机结合,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得到的直接产品。知识、科学技术等为代表的智力劳动成果本身是无形的,但是可以通过有形物表现出来。这种无形财产的归属和占有的判断,其难度远远大于对有形财产的判断。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所确认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因此,确认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就是承认人类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是一种财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从实质上讲,就是一种确认知识(智力成果)是财产、是财富的法律制度。因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成为知识经济建立必需的法律条件。

2、知识经济的正常运行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

以知识、科学技术等为代表的智力劳动成果,它的创造功能和作用,只有在与有形资产等物质条件相结合时才能发挥出来,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物化”的过程。知识、科学技术等智力劳动成果,相当大的部分往往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转化为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来投入经济运行的。英国最大的格兰素(GLAXO)制药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以其特效胃药雷尼替丁(ZANTAL)每年为其带来10亿英镑的收入。1997年7月,当其在美国对该药的专利到期后,不到半年时间,在全球的销售额急降33%.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如同其他无形资产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也具有商品的属性。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将超过50%. 知识形成产业化经济,即所谓技术创造了新经济。在有形商品的贸易中,附有高新技术的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通常被称为“知识产品”或“知识产权产品”,在这些高科技产品中凝结着占相当大比重的、多种知识的价值,如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等产品就属于这类产品。这种主要利用知识、信息、智力开发的知识产品所载有的知识财富,将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形式。

知识产权是知识、科学技术转化为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是知识经济实现资产投入无形化的基础。知识产权在将知识、科学技术转化为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知识经济的发展必然走向经济全球化。全球经济的概念不仅是指有形商品、资本的流通,更重要的是知识、信息的流通。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人才、知识、信息的竞争,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

知识产权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所谓知识产权贸易,狭义的理解就是指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它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内容。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利的转让、商标的转让、版权的许可、版权的转让、商业秘密的许可等等,这些都是知识产权贸易。广义的知识产权贸易,还应该包括知识产权产品贸易。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大大发展。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000亿美元。1995年信息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为5950亿美元,超过了农产品贸易,30年间增加了190多倍。

3、知识经济的发展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

发展知识经济有三个必要的条件,一是技术的创新,二是资本的积累,三是产业结构的转变。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内,创新是决定产业发展的关键。创新理论包括了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并扩展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鼓励创新的制度。一项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品要想获得版权必须要具备独创性,商标设计则必须具有新颖性和显著性(又称区别性),构成商业秘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新颖性(又称非公知性),都与“创”和“新”有关。特别是专利法律制度,就是从产权角度对发明创造进行激励的制度。

知识经济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也是当前发展传统工业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其重要性是无需多言的。一项科技进步成果的取得,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投入是难以收回的。一个新型化学药品或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需要1亿-6亿美元,花费大约10年的时间,才能取得成功。而一旦投放市场后,由于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也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开拓性的专利技术往往会导致一个新型产业的兴起。高新技术的90%以上首先是在专利文献中披露的,并通过专利制度的保护加以推广、利用。开拓性的专利技术往往会导致一个新型产业的兴起。电灯、电话、电视、计算机、集成电路等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都是明证。专利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发展、竞争、寻求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其科技实力的表征。

二、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维护方面存在的缺陷

1、 面对来势汹涌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浪潮,中国的法律滞后进一步暴露

曾几何时,国人尚在自我感叹: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我们仅用二十几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不知道这样的评价是否值得称赞,其实在一些国人的头脑中已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在知识产权这个神坛上,发达国家的绝对领导权是不可动摇的,对于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只能俯首称臣。于是中国不得不与美国一次又一次的谈判,一遍又一遍的依照所谓的国际条约、惯例修改本国的知识产权法来提高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关于知识产权,就其本质而言是私权,同任何其他民事权利一样,知识产权也存在滥用的问题。从现实层面看,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经成了发达国家重新维持其在全球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的重要手段,随着各国关税壁垒的逐步拆除和世界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制度将会更加受到各国的重视。知识产权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正如国际知识产权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指出的:“我们就知道知识产权的规则是政治经济的产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受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贫穷进口国,只能从相对较弱的水平进行谈判。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根本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性最终是由相对经济实力来决定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不能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作出立法规制,就连反映发达国家利益的Trips协定[注2]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在后Trips协定的条件下对知识产权政策维持某种程度的国内控制的法律基础”,也为在成员国内层次上采取不同的具体措施提供了空间(见协定第

7、8条)。反观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立法,显然是没有充分利用Trips协定中的这几条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条款,突出表现在没有制定反垄断法,相配套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其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上的先天缺陷也无法对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作出有力的规制。就连知识产权的内部立法也过分倾向权利人的利益,使权利滑向了滥用的深渊。

这种立法失衡现象已对我国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一方面,正是因为没有反垄断法,微软虽然在美国、欧盟、台湾、日本等地相继遭到垄断指控,在我国却安然无恙,即使已经存在垄断市场,滥用权利的事实;另一方面,与反垄断法互为补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定位”上却发生了偏差,更侧重于对知识产权进行“兜底”保护,而没有确立限制知识产权的立法思想,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笔者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需要“与时俱进”,将调整重心转到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上,对知识产权滥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规制,以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总之,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应该包括防止权利滥用的制度,以确保知识产权这一垄断权的行使不背离法律设定它的初衷。

2、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法律移植方面的片面性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从零开始,以超乎寻常的发展速度迅速完成了所谓的与“国际接轨”。然而当我们头脑冷静下来,就会发现在权利大国的“威逼利诱”下发展的知识产权,天生就不具有限制权利滥用的免疫力。我们的政府过于强调宣传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的重要性,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要怎样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而对权利大国的知识产权法中对权利的限制却没有学来。既然是学习,为什么不全面的借鉴,把国外的反垄断法也搬过来呢;既然是“接轨”,就应该“接轨”的严丝合缝才对。对知识产权领域给予强大保护有可能产生的反作用,至少在工业化国家可以通过反垄断法得到减轻,然而在缺少这种法律的中国并不总是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微软便是一个极好的例子)。纵观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可谓“恰当好处”。一方面,在国内,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力求最大程度的发挥知识产权的激励创新作用,同时注重对权利的限制。另一方面,在国际上,费尽心思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加给发展中国家,全然不顾后者的国内经济发展水平,也不提甚至反对对知识产权施加过多的限制,并且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挂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幌子下推进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为国内的知识产权人谋取最大的垄断利润。借助这种双重标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便得以保持其在国际上的技术垄断地位。许多跨国公司更是将知识产权作为获取最大利益,打击竞争对手的有利工具。近来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一系列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民族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就很有利的证明了这一点。

更加讽刺的是,某些发达国家竭力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统一化的同时,却在国内高筑知识产权壁垒,以阻止他国的产品冲击本国市场,如美国关税法与1988年综合贸易竞争法中的30

1、20

1、3

37、406等条款。这反映了国内贸易保护主义仍是当今世界不可小视的因素,并有抬头的趋势,也使得我们对国际贸易环境中的不利因素有了更清楚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制度是有国界的,那种盲目跟随某些超级大国的知识产权观念走的做法不仅幼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在某种意义上讲,建立在对权利的盲目崇拜基础上而制造出来的“独角兽”比没有这种“怪物”更可怕。如果出发点就是错误的,那么跑的越快,离正确目标就越远。

3、 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证研究极度匮乏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就是维护一国、一企业利益的工具,而在中国却似乎缺乏这样的认识。过于注重理论上的研究而忽略了实战分析,就象空拿着从国外学来的“半部”圣经,却不知如何唱赞美诗。当我们的企业在同IT巨头签定“私有协议”时,当我们的网络用户在使用公开“标准”时,当生产线上组装DVD时,没有人意识到这些都是预埋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国外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通常采取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先行的战略,抢先申请专利,以缩小我国企业自主开发技术的空间,从而消除竞争对手。

更让人惊奇的是,许多本属我国的专利却在境外被人抢先申请,突出表现在传统中草药上。据介绍,这些专利产品的销售已达到了10亿美元。除了抢先申请专利之外,更有一些跨国公司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先等待我国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再运用知识产权这个工具来收取许可使用费或索取赔偿。微软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其总裁比尔盖茨就曾公开宣称,就是要培养中国用户使用其盗版软件,等待时机成熟再向我国企业索取赔偿。姑且不论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商业道德,但它是合法的,是知识产权战略的体现。而我们的企业却没有做好知识产权的实战准备,在进入相关市场之前没有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分析,也没有对当地法律环境进行调查,在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的条件下,我们的企业就极易落入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因此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成长壮大,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的实务研究,学会利用“游戏规则”。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知识产权既非“灵丹妙药”,亦非“洪水猛兽”,其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而存在,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从本质上,知识产权制度调整的是知识生产者与社会公众之间对知识产权受益与使用的利益分配。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发展史表明知识产权法始终在努力为两者寻求一个“阿基米德支点”,以达到一种“双赢”的妥协。然而,自80年代以来,知识产权国际化的步伐日益加快,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发达国家施加的压力,国家主权受到削弱。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就要及时调整战略布局,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笔者认为,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在涉外知识产权争端中不应过于依赖WTO争端解决机制。虽然Trips协议规定了从实体到程序的比较完善的机制来协调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但问题的最终解决是靠一国的综合实力决定的。发展中国家即使通过WTO获得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裁决,但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在技术强国不履行裁决时,往往无力实行被允许的“贸易报复”。况且,将争议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需要耗费很长时间,而其间国内产业很可能遭受严重损害。此外,在Trips协定中,发展中国家做出很大努力争取来的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条款,如第8条第2款,第40条的规定,在发达国家贸易制裁的威胁下,也不敢轻易运用,从而使这些条款失去了意义。实际上自Trips协议生效以来,也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能有效运用上述条款对发达国家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规制。因此我国要利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维护本国的知识产权利益。

2、要在知识产权国际立法领域争取主动权。欧盟、美国近年来把Trips协议丢在一边,继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如对数据库、域名的国内立法),另起炉灶,企图构建一个完全由其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讯息,它预示着发达国家又在制造一个对发展中国家“讨债”的“吸血鬼”。对此,我国在将来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应该联合广大发展中国家,聚集力量,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另外,我国还应积极倡导加强对传统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定完全拥有自主权的“标准”,以此来制衡所谓的国际标准。值得称赞的是,我国正在起草的民法典知识产权部分拟将中国拥有传统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域如地理标志、生物多样化、民间文学和传统中草药纳入保护范围。在尚未达成国际一致的情况下先在国内法中自行保护,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尝试,可以有力维护我国的利益。应该适时把这一立法成果国际化。

3、从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面加快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在行政方面,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的做法,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战略机构,制定宏观政策,加强物质利益的激励作用,以引导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利用国家资源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创新,为企业保驾护航,这在入世初期我国企业面临跨国公司的强力挑战下显得尤为必要。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我国企业自身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不要盲目引进外国的技术,减少对其的依赖。在立法方面,注意保持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利益的协调,在确实发挥立法的激励作用的前提下,也要进一步规定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与法定限制,使知识产权不致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在司法方面,注意培养法官的衡平意识。因为知识产权法毕竟是激励法,其对权利人的限制规定的比较概括,需要法官在个案中仔细斟酌,把利益衡量引入到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审判中。权利限制的条款如果不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就极易使知识产权偏离正确的轨道。这一点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尤为欠缺。法律固然是中立,但是我们的法官也应该明白他们是为中国利益服务的,而不是“国际正义”的守护神。

四、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中政府的角色

我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原有的高度集中型的计划管理模式已经被打破,技术市场在科技运行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此外,技术开发型机构基本走上了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自主发展壮大的道路,增强了研究开发和创新的生机与活力。所有的这些都是有利于国际科技合作的。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却一直是薄弱环节。

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以及国际发展趋势来看,知识产权制度逐渐提升到了国家基本国策的高度,并日益成为各国政府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日本的知识产权立国战略行动到韩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及《《2002至2006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个趋势。从我们国家来看,这种趋势也在加强,特别是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国家科技部在2000年发布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充分体现了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管理介入。

的确,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角色极其微妙,一方面可以促进科技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可能影响到国家的利益和安全。如今的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通过贸易和合作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必须看到经济强势国家在这一关系网的强权角色,那么如何保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就成为了各国政府首先要面临的问题。而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特殊性也必须要国家政府参与其中,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在遵守国际条约的同时,切实保护好国家的利益和安全。这个角色是每个政府必须承担的。在国际科技合作日益密切的今天,知识产权这四个字应该始终放在重要位置。虽然现今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越来越完善,但由于国家之间的科技水平仍然存在不平衡,知识产权制度的应用也会造成不平等。因此,必须要强调政府的积极作用,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保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另外,我们的政府无疑是企业的坚强后盾,政府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实证研究。利益是有国界的,政府在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时,考虑国际公约、惯例是有必要的,但不能被其束缚住手脚。通常公约都是各国妥协的产物,我们应该抓住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在可能的范围内发展适合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任何一个政策和法律的修改,其背后有大量的实际调查报告支持,这样的立法成果才能真正维护本国的利益。思科诉华为,也是对中国政府的考验,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的恰当理解,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实证研究,恐怕我们的政府是不会信心十足的讲话的。

五、结语

随着中国加入WTO,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已经很严峻,这在法律上要求我国迅速做出反应,制定相关法律,是我国的国家利益和我国的企业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提高我国在国际合作和国际贸易中的主动地位,为我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注释:

1、知识产权:迄今为止,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立法,都没有给知识产权下过明确的定义。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领域做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发明权、发现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和其它非专利技术成果权等。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是区分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亦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精神权利是指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专利文件或科技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科技成果完成人的署名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和获得科技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其权利必须归科技成果完成者所有,不能约定,也不能转让、赠与和继承,即使是共同权利人之间也不能转让和赠与,更不容他人剽窃,侵夺地分享。经济权利是指科技成果依法确定为知识产权后,权利人通过对该知识产权的使用、处分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依法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不过从财产权存在的形态来看,知识产权主要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与有形资产具有明显的区别。

2、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WTO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它旨在减少国际贸易扭曲与障碍,给予知识产权有效和适当的保护,同时确保实施知识产权的措施和程序不会成为贸易障碍,并通过多边程序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我国在加入WTO法律文件中承诺,“中国将在完全遵守WTO协定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其现行的国内法和制定新的法律,以有效的和统一的方式实施WTO协定”。为此,我国对国内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先后分别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修改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颁布了《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参考文献:

1、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曹昌桢,中国科技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3、胡慧平,别让高新技术专利白白溜走, 中国知识产权报

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第3篇

1.1 土壤有机质

土壤有机质含量是衡量土壤肥沃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 土壤有机质含量越高, 就越肥沃。根据珠海市1860个耕层土样的调查, 珠海市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范围在6.2~49.6 g/kg, 平均为29.7 g/kg。

1.2 土壤氮素

土壤有机质含量的高低, 对土壤全氮含量的影响至关重要。通过对珠海市耕地土壤耕层全氮含量 (Y) 与有机质含量 (X) 进行相关分析, 结果见图1, 全氮含量与有机质含量之间存在正相关性, 系数为0.7438, 自由度为1 860, 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 随着有机质含量的增加, 全氮含量相应增加。

1.3 土壤碱解氮

碱解氮含量能反映土壤氮素的供应强度[1]。对本市1859个耕层土样的调查, 珠海市耕地土壤碱解氮含量范围在15.18~397.56 mg/kg之间, 平均为127.34 mg/kg。

1.4 土壤钾素

根据第2次土壤普查养分分级标准进行等级划分, 耕地土壤速效钾含量主要集中在一、二、三、四级, 分别占总样点的25.59%、15.38%、21.56%和27.10%, 表明速效钾含量处于中上水平。其中, 红旗镇、井岸镇等地区的耕地土壤速效钾含量较高, 平沙镇、乾务镇和白蕉镇等次之, 斗门镇和莲洲镇较低。

2 耕地土壤属性变化及成因

2.1 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全氮含量降低

通过对珠海市第2次土壤普查与本次耕地地力调查的土壤养分状况进行对比分析, 第2次土壤普查水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5.8 g/kg, 全氮平均含量为1.76 g/kg。而本次耕地地力调查结果为:耕层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30.0 g/kg, 全氮平均含量为1.65 g/kg。可见, 珠海市水田经过近30年的耕作,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上升, 全氮含量降低。其水田有机质和大量元素变化情况如表1所示。

2.2 土壤有效磷、速效钾含量增加

第2次土壤普查水田耕层土壤有效磷平均含量为14 mg/kg, 属于三级水平;本次耕地地力调查结果耕层土壤有效磷平均含量为36.9 mg/kg, 属于二级水平。第2次土壤普查耕层土壤速效钾平均含量为108 mg/kg, 属于三级水平;本次耕地地力调查结果耕层土壤速效钾平均含量为146 mg/kg, 属于三级水平。

3 对策和措施

3.1 完善机制, 领导重视

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发展农业, 首先应该搞好耕地培肥工作, 这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地力建设工作摆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将地力建设列为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2]。另外, 各级农业部门还要加强科学施肥知识的宣传力度, 提高广大农民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2 控制化肥量, 多施用有机肥

有机肥中含有的养分齐全, 比例平衡, 施用有机肥可以大大缓解农田的养分失衡状况, 改善土壤结构, 提高土壤保肥能力。在当前优质、高效、无公害农业生产中, 须努力实施“沃土工程”, 进一步抓好有机肥施用, 因地制宜, 把有机肥投入的重点放在禽、畜粪便的利用和秸秆还田方面。施用方式上, 有机肥主要作为基肥, 可施用土杂肥或者饼肥, 翻耕后下水前施用人畜粪肥[3]。

3.3 健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体系, 提高科学施肥水平

积极利用地力调查结果和作物的需肥特性, 生产适合珠海市农业生产的作物专用复混肥。本次调查结果显示, 耕地养分含量利用类型和地域差异明显, 而现有作物专用肥生产主要考虑作物的营养特性, 而很少考虑土壤养分资源的地域性。因此, 应引导肥料厂立足当地农业生产实际, 由生产通用型复混肥发展到专用型、系列型配方肥, 真正实现因土、因作物、因生育期、因肥效施肥。

摘要:通过采用野外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方法, 对珠海市耕地土壤p 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全氮和水解性氮等主要评价指标进行测试, 了解标准耕地土壤肥力现状, 将检测结果和与第2次土壤普查的情况进行对比, 分析其变化原因, 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壤培肥及改良措施。

关键词:耕地,养分含量,改良,对策

参考文献

[1] 刘安世, 谭秀芳, 王广寿, 等.珠江三角洲高产水稻土几种理化性质及其培肥措施的研究[J].土壤通报, 1982 (1) :14-17.

[2] 袁世玖, 欧浩明.英德市桑田土壤肥力现状及改良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 2009 (4) :94-99.

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第4篇

(中经评论·北京)

一、中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现状

20世纪70年代,国际上第一次石油危机使发达国家和贫油国家重视石油替代,开始大规模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质能源是以农林等有机废弃物以及利用边际土地种植的能源植物为主要原料进行能源生产的一种新兴能源。生物质能源按照生物质的特点及转化方式可分为固体生物质燃料、液体生物质燃料、气体生物质燃料。中国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一直是在“改善农村能源”的观念和框架下运作,较早地起步于农村户用沼气,以后在秸秆气化上部署了试点。近两年{TodayHot},生物质能源在中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生物质能源利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沼气工程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建成3764座大中型沼气池,形成了每年约3.4l亿立方米沼气的生产能力,年处理有机废弃物和污水1.2亿吨,沼气利用量达到80亿立方米。到2006年底,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农户达2260万户,占总农户的9.2%,占适宜农户的15.3%,年产沼气87.0亿立方米,使7500多万农民受益,直接为农民增收约180亿元。生物质能源发电迈出了重要步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液体生物质燃料生产取得明显进展,全国燃料乙醇生产能力达到:102万吨,已在河南等9个省的车用燃料中推广使用乙醇汽油。

(一)固体生物质燃料

固体生物质燃料分生物质直接燃烧或压缩成型燃料及生物质与煤混合燃烧为原料的燃料。生物质燃烧技术是传统的能源转化形式,截止到2004年底,中国农村地区已累计推广省柴节煤炉灶1.89亿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省柴节煤炉灶比普通炉灶的热效率提高一倍以上,极大缓解了农村能源短缺的局面。生物质成型燃料是把生物质固化成型后采用略加改进后的传统设备燃用,这种燃料可提高能源密度,但由于压缩技术环节的问题,成型燃料的压缩成本较高。目前,中国(清华大学、河南省能源研究所、北京美农达科技有限公司)和意大利(比萨大学)两国分别开发出生物质直接成型技术,降低了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成本,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此外,中国生物质燃料发电也具有了一定的规模,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的许多糖厂利用甘蔗渣发电。广东和广西两省(区)共有小型发电机组300余台,总装机容量800兆瓦,云南也有一些甘蔗渣电厂。中国第一批农作物秸秆燃烧发电厂将在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和山东菏泽市单县建设,装机容量分别为2×12兆瓦和25兆瓦,发电量分别为1.2亿千瓦时和1.56亿千瓦时,年消耗秸秆20万吨。

(二)气体生物质燃料

气体生物质燃料包括沼气、生物质气化制气等。中国沼气开发历史悠久,但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较慢,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个体小厌氧消化池的水平,2004年,中国农户用沼气池年末累计1500万户,北方能源生态模式应用农户达43.42万户,南方能源生态模式应用农户达391.27万户,总产气量45.80亿立方米,相当于300多万吨标准煤。到2004年底,中国共建成2500座工业废水和畜禽粪便沼气池,总池容达到了88.29万立方米,形成了每年约1.84亿立方米沼气的生产能{HotTag}力,年处理有机废物污水5801万吨,年发电量63万千瓦时,可向13.09万户供气。

在生物质气化技术开发方面,中国对农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的气化技术的深入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截至2006年底,中国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系统的秸秆气化站保有量539处,年产生物质燃气1.5亿立方米;年发电量160千瓦时稻壳气化发电系统已进入产业化阶段

(三)液体生物质燃料

液体生物质燃料是指通过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可以替代由石油制取的汽油和柴油,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近年来,中国的生物质燃料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已初步形成规模。“十五”期间,在河南、安徽、吉林和黑龙江分别建设了以陈化粮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厂,总产能达到每年102万吨,现已在9个省(5个省全部,4个省的27个地(市))开展车用乙醇汽油销售。到2005年,这些地方除军队特需和国家特种储备外实现了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汽油。

但是,受粮食产量和生产成本制约,以粮食作物为原料生产生物质燃料大规模替代石油燃料时,也会产生如同当今面临的石油问题一样的原料短缺,因此,中国近期不再扩大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转而开发非粮食原料乙醇生产技术。目前开发的以木薯为代表的非食用薯类、甜高粱、木质纤维素等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料,既不与粮油竞争,又能降低乙醇成本。广西是木薯的主要产地,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均占全国总量的80%,2005年,木薯乙醇产量30万吨。从生产潜力看,目前,木薯是替代粮食生产乙醇最现实可行的原料,全国具有年产500万吨燃料乙醇的潜力。

此外,为了扩大生物质燃料来源,中国已自主开发了以甜高粱茎秆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技术(称为甜高粱乙醇),目前,已经达到年产5000吨燃料乙醇的生产规模。国内已经在黑龙江、内蒙古、新疆、辽宁和山东等地,建立了甜高粱种植、甜高梁茎秆制取燃料乙醇的基地。生产1吨燃料乙醇所需原料--甜高粱茎秆收购成本2000元,加上加工费,燃料乙醇生产成本低于3500元,吨。由于现阶段国家对燃料乙醇实行定点生产,这些甜高粱乙醇无法进入交通燃料市场,大多数掺入了低质白酒中。另外,中国也在开展纤维素制取燃料乙醇技术的研究开发,现已在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形成年产600吨的试验生产能力。目前,中国燃料乙醇使用量已居世界第三位。生物柴油是燃料乙醇以外的另一种液体生物质燃料。生物柴油的原料来源既可以是各种废弃或回收的动植物油,也可以是含油量高的油料植物,例如麻风树(学名小桐子)、黄连木等。中国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率先在民营企业实现,海南正和生物能源公司、四川古杉油脂化工公司、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公司等都建成了年生产能力l万~2万吨的生产装置,主要以餐饮业废油和皂化油下脚料为原料。此外,国外公司也进军中国,奥地利一家公司在山东威海市建设年生产能力25万吨的生物柴油厂,意大利一家公司在黑龙江佳木斯市建设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生物柴油厂。预计中国生物柴油产量2010年前约可达每年100万吨。

二、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政策

为了确保生物质能源产业的稳步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了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一)行业标准规范生产,法律法规提供保障

本世纪初,为解决大量库存粮积压带来的财政重负和发展石化替代能源,中国开始生产以陈化粮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2001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了示范推行车用汽油中添加燃料乙醇的通告。随后,相关部委联合出台了试点方案与工作实施细则。2002年3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8部委联合制定颁布了《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方案》和《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试点范围和方式,并制定试点期间的财政、税收、价格等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对燃料乙醇的生产及使用实行优惠和补贴的财政及价格政策。在初步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委联合发布《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方案》和《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在中国部分地区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同时,为了规范燃料乙醇的生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4月和2004.年4月,分别发布GBl8350-2001《变性燃料乙醇》和GBl8351-2001《车用乙醇汽油》两个国家标准及新车用乙醇汽油强制性国家标准(GBl835l一2004)。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同时,试点区域的省份均制定和颁布了地方性法规,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中国生物质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和车用生物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起到了重大作用。

此外,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为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提供保障。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加快开发生物质能源,支持发展秸秆、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发电,建设一批秸秆发电站和林木质发电站,扩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产能力”。

(二)运用经济手段和财政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

除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外,2002年以来,中央财政也积极支持燃料乙醇的试点及推广工作,主要措施包括投入国债资金、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并优化财政补贴机制等。一是投入国债资金4.8亿元用于河南、安徽、吉林3省燃料乙醇企业建设;二是对国家批准的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4家试点单位,免征燃料乙醇5%的消费税,对生产燃料乙醇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三是在试点初期,对生产企业按保本微利的原则据实补贴,在扩大试点规模阶段,为促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改为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定额补贴,补贴逐年递减。

为进一步推动生物质能源的稳步发展,2006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在风险规避与补偿、原料基地补助、示范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对于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制定了具体的财税扶持政策。此外,自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后,酝酿中与之配套的各项行政法规和规章也开始陆续出台。财政部2006年10月4日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申报及审批、财务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该《办法》规定:发展专项资金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设立,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

三、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中国在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料资源短缺限制了生物质能源的大规模生产

由于粮食资源不足的制约,目前,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料生产已不具备再扩大规模的资源条件。今后,生物质燃料乙醇生产应转为以甜高粱、木薯、红薯等为原料,特别是以适宜在盐碱地、荒地等劣质地和气候干旱地区种植的甜高粱为主要原料。虽然中国有大量的盐碱地、荒地等劣质土地可种植甜高粱,有大量荒山、荒坡可以种植麻风树和黄连木等油料植物,但目前缺乏对这些土地利用的合理评价和科学规划。目前,虽然在西南地区已种植了一定数量的麻风树等油料植物,但不足以支撑生物柴油的规模化生产。因此,生物质燃料资源不落实是制约生物质燃料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生物质能源工业体系,研究开发能力弱,技术产业化基础薄弱

虽然中国已实现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的产业化生产,但以其他能源作物为原料生产生物质燃料尚处于技术试验阶段,要实现大规模生产,还需要在生产工艺和产业组织等方面做大量工作。以废动植物油生产生物柴油的技术较为成熟,但发展潜力有限。后备资源潜力大的纤维素生物质燃料乙醇和生物合成柴油的生产技术还处于研究阶段,一些相对成熟的技术尚缺乏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的保障,产业化程度低,大规模生物质能源生产产业化的格局尚未形成。

(三)生物燃油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

巴西以甘蔗生产燃料乙醇1980年每吨价格为849美元,1998年降到300美元以下。中国受原料来源、生产技术和产业组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燃料乙醇的生产成本比较高,目前,以陈化粮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的成本约为每吨3500元左右,以甜高粱、木薯等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的成本约为每吨4000元。按等效热值与汽油比较,汽油价格达到每升6元以上时,燃料乙醇才可能赢利。目前,国家每年对102万吨燃料乙醇的财政补贴约为15亿元,在目前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扩大燃料乙醇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补贴。以甜高粱和麻风树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生产技术才刚刚开始产业化试点,产业化程度还很低,近期在成本方面的竞争力还比较弱。因此,生物质燃料成本和石油价格是制约生物质燃料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完善,缺乏足够的经济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

生物质能源产业是具有环境效益的弱势产业。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支持是生物质能源市场发育初期的原始动力。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均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例如投融资、税收、补贴、市场开拓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2000年以来,国家组织了燃料乙醇的试点生产和销售,建立了包括燃料乙醇的技术标准、生产基地、销售渠道、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在内的政策体系,积累了生产和推广燃料乙醇的初步经验。但是,由于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发展潜力有限,为避免对粮食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国家对燃料乙醇的生产和销售采取了严格的管制。近年来,虽有许多企业和个人试图生产或销售燃料乙醇,但由于受到现行政策的限制,不能普遍享受到财政补贴,也难以进入汽油现有的销售渠道。对于生物柴油的生产,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政策,特别是还没有生物柴油的国家标准,更没有生物柴油正常的销售渠道。此外,生物质资源的其它利用项目,例如燃烧发电、气化发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等,初始投资高,需要稳定的投融资渠道给予支持,并通过优惠的投融资政策降低成本。中国缺乏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中国生物质能源未来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一)逐步改善现有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石油的进口依存度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须构筑在能源安全和有效供给的基础之上。目前,中国能源的基本状况是:资源短缺,消费结构单一,石油的进口依存度高,形势十分严峻。2004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67.7%,石油占22.7%,天然气占2.6%,水电等占7.0%;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中,煤炭占75.6%,石油占13.5%,天然气占3.O%,水电等占7.9%。这种能源结构导致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和不可持续性。中国石油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2%,消费量却是世界第二,且需求持续高速增长,1990年的消费量刚突破1亿吨,2000年达到2.3亿吨,2004年达到3.2亿吨。中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后,2005年进口原油及成品油约1.3亿吨,估计2010年将进口石油2.5亿吨,进口依存度将超过50%。进口依存度越高,能源安全度就越低。中国进口石油的80%来自中东,且需经马六甲海峡,受国际形势影响很大。

因此,今后在厉行能源节约和加强常规能源开发的同时,改变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向能源多元化和可再生清洁能源时代过渡,已是大势所趋,而在众多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中,生物质能源的规模化开发无疑是一项现实可行的选择。

(二)生物质产业的多功能性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生物质产业是以农林产品及其加工生产的有机废弃物,以及利用边际土地种植的能源植物为原料进行生物能源和生物基产品生产的产业。中国是农业大国,生物质原料生产是农业生产的一部分,生物质能源的蕴藏量很大,每年可用总量折合约5亿吨标准煤,仅农业生产中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就折合1.5亿吨标准煤。中国有不宜种植粮食作物、但可以种植能源植物的土地约l亿公顷,可人工造林土地有311万公顷。按这些土地20%的利用率计算,每年约可生产10亿吨生物质,再加上木薯、甜高粱等能源作物,据专家测算,每年至少可生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约5000万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能源产品不仅附加值高,而且市场容量几近无限,这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生物质能源生产可以使有机废弃物和污染源无害化和资源化,从而有利于环保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可以显著改善农村能源的消费水平和质量,净化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生物质产业的这种多功能性使它在众多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中脱颖而出和不可替代,这种多功能性对拥有8亿农村人口的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三)净化环境,进一步为环境“减压”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以石化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量剧增,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了2.6倍,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2003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8.23亿吨,居世界第二位。2025年前后,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超过美国而居首位。2003年,中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也超过了2000万吨,居世界第一位,酸雨区已经占到国土面积的30%以上。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70%、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3均来自燃煤。预计到2020年,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将分别超过中国环境容量30%和46%。《京都议定书》已对发达国家分配了2012年前二氧化碳减排8%的指标,中国是《京都议定书》的签约国,承担此项任务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此外,农业生产和废弃物排放也对生态环境带来严重伤害。因此,发展生物质能源,以生物质燃料直接或成型燃烧发电替代煤炭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生物燃油替代石化燃油以减少碳氢化物、氮氧化物等对大气的污染,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轻环境压力贡献巨大。

(四)技术逐步完善,产业化空间广阔

从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前景看,第一,生物乙醇是可以大规模替代石化液体燃料的最现实选择;第二,对石油的替代,将由E85(在乙醇中添加15%的汽油)取代E10(汽油中添加10%的乙醇);第三,FFVs(灵活燃料汽车)促进了生物燃油生产和对石化燃料的替代,生物燃油的发展带动了传统汽车产业的更新改造;第四,沼气将规模化生产,用于供热发电、(经纯化压缩)车用燃料或罐装管输;第五,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原料充足,技术成熟,投资少、见效快,可广泛用于替代中小锅炉用煤,热电联产(CHP)能效在90%以上,是生物质能源家族中的重要成员;第六,以木质纤维素生产的液体生物质燃料(Bff。)被认为是第二代生物质燃料,包括纤维素乙醇、气化后经费托合成生物柴油(FT柴油),以及经热裂解(TDP)或催化裂解(CDP)得到的生物柴油。此外,通过技术研发还将开拓新的资源空间。工程藻类的生物量巨大,如果能将现代生物技术和传统育种技术相结合,优化育种条件,就有可能实现大规模养殖高产油藻。一旦高产油藻开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由藻类制取生物柴油的规模可以达到数千万吨。

据专家预测估计,到2010年,中国年生产生物燃油约为600万吨,其中,生物乙醇500万吨、生物柴油100万吨:到2020年,年生产生物燃油将达到1900万吨,其中,生物乙醇1000万吨,生物柴油900万吨。

(五)生物质燃料流通体系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

随着生物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现有的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的销售体系,将会扩大到以甜高粱、甘蔗、麻风树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液体燃料的销售,与此相配套的非粮食生物质燃料的收购、调配和销售体系将在全国建立并逐步完善。非粮食燃料乙醇收购价格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利于促进非粮食生物质燃料发展的原则确定并公布。同时,参照目前已实行的陈化粮燃料乙醇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对非粮食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的生产和销售制定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非粮食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和销售管理办法、价格及财政税收政策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第5篇

组员:陈俊杰陈敏华 何梓良 兰谨昱 刘文雨 吴珍妮

土地是人类的立足之处,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具有多功能的利用价值。 土地利用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深刻把握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到2010年和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预期将分别达到13.6亿和14.5亿,2033年前后达到高峰值15亿左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也需要大力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少,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我国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问题的有利条件。从土地利用状况看,我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较大,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从国际背景看,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从国内环境看,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展望未来,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出发,正确把握科学发展与资源配置的密切联系和内在规律,本着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增强土地资源危机意识,树立全民节地观念,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 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套用国土部的相关文件我们进行学习:

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注重开源节流,推进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统筹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行了相应的学习后,我们决定对家乡的土地进行一些相应的利用情况的调查。计划如下:

计划:

对松溪县土地利用调查我们主要是通过其对土地在利用方式上的种类进行调查入手,例如城区的农田覆盖情况和房屋占地情况房地产分布等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并以实地考察的方式,对相应地区的土地的基本利用情况进行从前到现今的比对。具体调查报告如下:

简介

松溪县是福建省北部山区一个颇具特色的县,位于闽浙交界处,武夷山麓东南侧,古时沿河两岸多乔松,有“百里松荫碧长溪”之称,松溪因此而得名。属传统农业县。区域面积1040.2平方千米人口:人口16万人。县境介于东经118°33′~118°55′和北纬27°24′~27°51′之间。按公路里程计算,东去庆元县城48公里,东南至政和县城27公里,西至建阳县城107公里,北抵浦城县城75公里。

松溪县城区,面积约 6.5 平方公里。 为松源街道。分东南西北村。

目前,我县城区土地房屋主要以私人住房为主,大都过去的老式房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县出现了一批商业住宅小区,并逐步形成规模优势,但是一系列的房价问题也发生。以我县最早,的房地产小区来看,其中位于大街的金山小区,和位于电信局附近的金源小区是我先最早的住宅类小区。其后出现了较为突出的来龙御景等一些商业化,物业化小区。 以来龙御景为例,来龙御景商住小区,原先属于旧二中地域。后因为旧二中的迁移形成了,当今的地产。

其后,更具代表的是,凯震东方铭城商住小区,其项目土地隶属国家农业规划用地。后因政府方面等等一系列原因,形成了如今的房产。但是也突出的表现出了,我县政府对土地的利用十分的无规划。管理上有很大的疏忽。更甚至,目前正在内部规划的关于对我县电影院的商业地产开发正在进行着,届时,我县的电影院广场将不复存在且在现今的电影院上出现一栋28层的松溪第一高楼。可想而知我县的土地利用现状是多么的“泡沫”。

此次调查的城区农业用地中,几乎的土地被征用,占调查的90%。 其用途都是用于房地产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在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较多,主要问题在补偿的标准问题上,大多数农民对补偿标准在理解上和政府存在分歧,以及补偿安置费分配混乱。在我国,土地被征用后,一般可获得土地补偿费、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三方面的补偿。

我县在土地征用上由于征地的范围多,因此在土地补偿费和后期安置上的问题比较大,

其问题的关键在于安置补助上存在较大的分歧。根据反映至今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对于征地的看法普遍都表示愿意,关键是要解决好他们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普遍人认为若征地对他们的影响有以下几点:

1. 个别就业受到威胁

2. 房价的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增加农民的支出负担,农民的生活质量有所下降

3. 失地后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受到冲击

最后我们经过讨论得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政府引导力度。

2、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3、加快集约用地的各项制度建设。

4、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5、由政府引导,引进外资,加大投入,制定合理措施,根据实地情况,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观赏农业,以增加农民收入 。

6、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上,照顾到农业与农村的发展以及农民群众的应有利益。

7、完善农村保障和福利体系。减轻农民负担,对失地农业进行技术培训,切实解决其生活问题。

总结:

耕地利用现状分析范文第6篇

烷烃与烯烃的沸点都比较低, 是液化石油气中的主要成分。通过工具书我们可以查询到, 丙烷的沸点是零下42.07℃, 因此这些沸点比较低的液化石油气在正常的压力情况下呈现气体状态, 当受到外界一定压力的情况下, 就会变成液体状态。利用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的沸点不同的特点, 可以采用精馏的方式对不同的成分进行分离。要想进行精馏实验, 就必须用到精馏塔, 因此液态烃在同一条件下的沸点存在差异, 比如丙烯的沸点就要比丙烃的沸点低, 所以在进行液化石油气精馏时, 选取的精馏塔塔板要多, 这样进行的精馏实验的准确率才能更高, 才能适应高精度的精馏实验的需要。

2 气体分馏的工艺流程分析

气体分馏实验的精馏塔采用三或四个, 通常, 如要将气体进行分离的话, 一般为n个单体烃, 这时就不得不设置精馏塔的个数为n-1。我们采用五个塔进行说明气体分馏的实验过程。

(1) 我们把液化气通过泵打入塔中, 在一定的压力状态下进行分离。

(2) 从塔顶出来的乙烷―丙烷馏经过冷凝之后, 部分作为冷回流进行出来, 其他的进入脱乙烷塔, 在一定的压力状态下进行分离, 塔顶可以分离出乙烷的馏分, 塔底可以分离出丙烷―丙烯的馏分。

(3) 将丙烷―丙烯的分离成分送入脱丙烯塔, 在一定状态下进行分离, 塔顶可以分出丙烯馏分, 塔底为丙烷成分。

(4) 从脱丙烷塔底出来的丁烷―戊烷馏分进入脱异丁烷塔进行分离, 塔顶分出轻C4馏分其主要成分是异丁烷、异丁烯等;塔底的成分为脱异丁烷的成分。

(5) 脱异丁烷馏分在脱戊烷塔中分开, 塔顶为重C4的主要馏分, 塔底为戊烷的主要馏分。

在上述的工程中, 每个精馏塔底都有重沸器提供能量作为支撑, 塔顶有冷回流装置进行冷凝操作, 这就是精馏塔的整个装置和操作, 分馏塔板我们一般都是采用浮阀塔板作为主要材料。操作温度并不是很高, 一般在55~110摄氏度的范围内;操作压力根据不同的塔的类型进行不同的划分, 根据一定的准则进行使用, 其中的准则是使各个不同的烃在恒定的温度下能呈现液态的形式。

3 气体分馏装置能量利用现状分析

气分装置根据目前生产条件看, 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1) 若原料中产生的乙烷浓度为1.897%的话, 从塔中所浪费的丙烷将超过500kg/h左右, 这样丙烯的浪费是相当严重的。

(2) 有关塔的操作条件如温度、压力状态等需要进行整合。比如各塔的进出口的位置、回流比等是否合适, 这些都需要进行合适恰当的计算, 以达到较好的结果。这样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

因而, 根据目前的气体分馏的设备, 我们应当进行流程的整合优化, 根据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合, 从而获得改善。

4 优化策略

目前的气体分馏装置, 应当进行流程模拟和优化, 确定并解决存在问题, 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兹以某10 万吨气体分馏装置为例, 分析其丙烯损失, 并提出降低损失的方案, 以供借鉴。在一般的情况下, 气体分馏的设备是由脱丙烷塔、脱乙烷塔和丙烯这些主要精馏塔成分所构成。其中我们的主要目的是生产纯度高达99.6%的聚合级丙烯。大多数情况下, 操作的程度都可以达到我们的标准。而且如果丙烯塔塔釜丙烷的浓度控制在97%~99%, 则该塔塔釜的浪费就很小, 脱乙烷塔塔顶变成主要丙烯浪费的地方。由于气体分馏装置的能源主要是来自液化气, 因而我们可以通过联合优化实现资源优势共享, 取消气体分馏装置脱乙烷塔, 从而得到一定量的改善。

5 项目技术关键

通过催化裂化和气体分馏两套实验设备的整合, 确定压力、温度等实验条件, 这样就可以达到我们所达到的目的和方法。气体分馏装置原料液化气中的乙烷浓度一般为0.5%~2%, 为保证生产出高浓度的丙烯, 我们有必要对丙烷的浓度进行下降, 所以气分装置中的脱乙烷塔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就可以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方式。

取消脱乙烷塔的关键是要保证原料在进入塔时乙烷成分的百分比要很低, 这样才能生产出纯度为99.6%的丙烯。在催化装置中如果能够控制乙烷的浓度非常低, 那么在气分过程中的脱乙烷塔就能够不使用。 吸收稳定系统本身就需要将乙烷等轻组分作为干气脱除, 因而没有必要在催化装置脱除一次轻组分, 在气分装置又再脱除一次轻组分。这是由于以往装置彼此隔离、各自为政造成的不合理现象。为了取消气分装置的脱乙烷塔, 就必须将这两套装置联合进行设计和优化, 确定各套装置合理的, 满足经济效益最大的工艺操作条件作为最终的目标。

6 结语

一段时间的裂化和气体分馏的过程中, 许多都是根据两种器械进行实验, 分别进行生产操作, 其结果容易使原料不能实现共享, 生产过程容易产生割裂, 目的产品的损失容易较大, 产生的能耗高等确点。例如催化和裂化的过程中需将一定量的非烃气体进行分离操作, 之后再通过干气排出, 而干气只能在实验的工程中作为燃料气进行使用, 造成丙烯产生大量的浪费;气体分馏一般需将轻组分排出, 而该塔顶产生的气体一般可以作为燃料气使用, 这样容易又造成丙烯的大量损失。倘若这种相似的过程统一进行使用和实验操作的话, 将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浪费。

摘要:优化气体分馏装置能量运行, 对于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压费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气体分馏装置的基本原理, 提出了优化策略, 以供参考。

关键词:气体分流,能量,优化,蒸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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