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管理范文

2023-09-21

用车管理范文第1篇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的管理水平,本着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的原则,根据本钢集团公务用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隶属本钢浦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车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钢浦项综合管理部总务室(以下简称总务室)是本钢浦项提供公务用车服务的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本钢浦项各部门以及电镀锌产线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二、负责管理协调公司主要领导(经理层,副总工,正、副部长)和外国专家的工作用车。

三、负责临时到我公司进行技术等方面交流人员接送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

四、负责安排车辆接送外国专家到机场或沈阳。

五、负责本钢浦项各部门生产应急、事故救援和其他特殊等情况的人员用车。

第三章 派车方式

第四条 公务用车以领导用车、电镀锌产线用车、生产调度用车三种方式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第四章 派车原则

第五条 公务用车派车原则

一、原则先保证公司主要领导(经理层,副总工,正、副部长)和外国专家工作用车;电镀锌产线用车优先保证电镀锌产线对外联系工作;生产调度用车由生产部调度室统一调配。

二、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车辆使用时,应提前30分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需要所属部门正、副部长签字),要认真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包括目的、用车时间、出车点等),总务室负责车辆调遣人员应根据各部的需求合理安排派遣车辆。车辆使用人员不得以工作之名去做其他与本钢浦项工作无关事情,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司机有权停止提供车辆服务,并进行公司内部通报,情节严重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三、临时到我公司进行技术等方面交流人员接送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各部应提前半小时以上,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室提出车辆需求方案,总务室根据各部的需求给予合理安排。

第六条 长途车派车原则

一、 目的地为本溪市外的车辆即称长途车辆。

二、如需要接送外国专家到机场或沈阳,各部应提前一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室提出车辆需求方案,并协助总务室做好与外方专家的联系工作。

三、各部门主任以上(包括)如因工作原因出市区的并且要使用车辆时,应首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总务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车辆。出长途车辆当日无法返回时,须征得总经理获准,并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有总经理签字后,总务室方可安排车辆。

第五章 用车制度

第七条 公务用车由综合部总务室统一管理,各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请。

第八条 双休日、节假日、夜间用车,各部门应提前向总务室提出要求,由总务室提前做出安排,如果是非工作时间临时用车,由调度协调安排车辆。

第九条 长途车辆临时增加时间或改变行车路线,用车单位的随车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总务室说明情况,由总务室进行记录备案。

第十条 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工程、维修、生产等其他特殊用车需求,各单位应报给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遵守本钢浦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规定,由总务室对各部门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车辆的,依据本钢浦项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用车管理范文第2篇

以我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为例, 说明已经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近年来, 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始终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作风, 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较好地完成了相关管理工作, 在公务用车管理、督查;公务用车维修和油耗管理, 以及服务中心车辆服务如调查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不完善之处, 尚需要以锐意进取的改革精神加以调整。

2 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作用

2.1 费用节约

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在三公经费之中所占比例较大, 因此对车辆数量加以控制, 增强车辆的应用率, 使相关的管理制度得到调整, 是节约财政支出的必要策略。

2.2 避免腐败

买车、坐车如果不能停留在公务需要的层面, 而成为权利与地位的代表, 那么会助长奢靡浪费之风, 而完善公务用车的管理, 则会有效避免在此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优化。

2.3 维护国有资产

此前存在因为管理不善, 造成了个别单位将公务用车随意投资、出让的情况, 使得国有资产面临流失, 而促进公务用车的管理和改革, 则会维护此项国有资产的完整度。

2.4 合理配置车辆

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配置不合理问题, 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工作效率的低下, 而加强车辆管理, 则可以改善这一问题, 真正实现车辆拥有和利用的公平化, 带动工作效率的提升。

3 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具体思路

3.1 在制度上落实

公务用车的管理一定要以制度为中心进行运转, 为此, 首先要做到公务用车管理机构的完善, 专人专责。其次要形成明确的公务用车管理台帐。其三是应当形成公务用车的统一检修制度。其四是形成单位人员用车审批制度。其五是形成每月一次的系统督查及通报制度。

3.2 在安全上保障

安全保障是其他所有公务用车管理的核心, 为此需要做到几点, 其一是关注法制教育的强化, 努力提升参与驾驶者的用车安全意识。其二是要在具体学习培训方面做出努力, 用以提升驾驶参与者的业务水平。

3.3 在改革中推动

我们需要稳步推动机关公务用车的深化改革工作, 目标具体需要做好下述三项工作, 其一是对公务用车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借助法律的强大约束力, 保证公务人员对公务车辆应用行为的合理性避免滥用和违规等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其二是对财政预算管理和制约体系加以完善, 放眼国外, 政府公务用车的管理, 特别是由此产生的费用, 普遍被列入到了财政预算体系之内, 而且费用变化审批程序极为纷繁严格, 事实证明, 也只有这样, 才有可能基于制度设计而制约公务用车费用。所以, 在探讨公车改革问题时, 便需要强调公务用车的费用同财政预算相结合问题, 对没有预算批准的情况全面禁止。其三是做好公务用车后勤服务体系建设, 使之走深化改革之路, 现今机关后勤服务存在明显的滞后性, 很显然和急速发展的市场特性相违背, 从而影响到了整个公务用车的管理体系。所以, 在进行管理思路调整时, 需要特别重视机关公务车辆改革的良好契机, 同步带动相关后勤服务管理的完善化, 使之朝社会与市场的角度推动。

结束语

公务用车的车辆管理工作在非常关键, 它不但对单位公务活动产生直接影响, 而且也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在进行公务用车的管理时, 相关人员有必要本着市场化的大原则, 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与安全管理方案, 并且在时机成熟时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稳步推动工作, 真正带动车辆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摘要:公务用车属于职务消费里面非常关键的构成部分, 可是在管理过程中却依然有不完善之处。为此, 必须要关注公务用车车辆管理方案, 并对其改革策略加以持续性探讨, 从而有力促进公务用车管理走向科学化与现代化, 用以适应市场化改革大环境。

关键词:公务用车,管理方法,改革举措

参考文献

[1] 孟广新, 朱静波, 等.基于管理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的公务用车管理[J].河北企业, 2013, 02.

[2] 余晓红.浅谈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创新工作[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6, 06.

[3] 邓晖.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改革的思考和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4, 17.

用车管理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和开展公务活动需配备的小轿车、旅行车、越野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汽车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具体编制数应根据其机构编制、职能、事业性质和领导职数 , 从严掌握,核定编制,合理确定。党政团体、政府部门中地厅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按现有职数确定。专项业务用车根据实际需要从紧配置,不占编制数。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车辆编制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秘书长和省财政厅厅长联席会议确定;省直部门(单位)车辆编制由省财政厅确定 ; 市州地车辆编制比照省级核定办法确定 , 并将其确定的编制数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五条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实行价格、排气量“双控 ”。正省级干部配备排气量 3.O 升(含 3.O 升)以下、价

格 45 万元以内的轿车 ; 副省级干部使用排气量 3.O 升(含

3.O 升)以下、价格 35 万元以内的工作用轿车;地厅级干部中:党政部门正职一般使用排气量 2.O 升(含 2.O 升)以下、价格 25 万元以内的工作用轿车;副职一般使用排气量 2.O 升以下(含 2.O 升)、价格 23万元以内的工作用轿车;县级单位一般配备排气量 2.0 升以下(含 2.0 升)、价格 20 万元以内的工作用轿车;科级单位一般配备排气量 2.0 升以下(含 2.0 升)、价格 15万元以内的工作用轿车。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配备越野车的,应占单位的车辆编制数 ; 越野车由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 不得固定个人使用;其配备标准为:省级单位控制在 80万元以内 ; 地厅级单位控制在 60 万元以内;县级单位控制在 45 万元以内;科级单位控制在30万元以内。离退休干部不配越野车。

第七条正省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省级干部 ,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工作调离本主省的领导干部 ,不得将所配备的车辆带走 , 已带走的要交回。

第八条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所需车辆,年初根据编制和财力情况做出计划 , 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秘书长和省财政厅厅长联席会议确定后 , 统一安排;其他省直单位所需车辆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 市州地所需车辆由市州地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因特殊公务确需超标配备的 , 要从严控制 , 由上述审批部门批准后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备案。凡拖欠职工工资的地方 , 原则上不得新购公务用车。财政部门应将审批情况每半年向同级纪检、 监察部门报告一次。

第九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必须在坚持排气量和价格标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车辆价格、性能、耗油、维修费用等因素,按照等价择优、等质择廉的原则,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 公开竞价 , 统一购配。并据此由省财政厅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安车管部门方可落户。否则,公安车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实行报废更新制。领导干部现已配备使用符合政策规定的轿车 , 要继续使用 ; 达到报废、更新标准的 , 经审批同意后才能更换 , 避免造成浪费。报废后需更新的 , 凭车辆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按新购车辆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公务用车一般不得调出调入。因特殊原因 , 确需调出调入的 , 应报省财政厅审批办理。编制已满确需购置新车的 , 必须将旧车缴同级财政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分配下达的各种购车指标 , 资金由地方全额负担的 , 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购置公务用车的 , 如无特殊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 ; 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赠车的 , 由省财政厅办理有关落户手续 ; 抵债车辆凭法院判决书或经有关机构确认的抵债协议由省财政厅审批后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二条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 严禁违反规定购买汽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或摊派款项购买汽车,不准将机关事业单位所用车辆挂在企业或个人名下 , 不准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超标车辆。

第十三条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 , 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 ,

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配备公务用车,一经查实,车辆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没收 , 公开拍卖 , 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用车管理范文第4篇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规范和推进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根据《***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办[***]***号)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了《******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原《关于印发<******有限公司载人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物„2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表

2.***公务用车情况统计表

3.***公务用车变动表

4.***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单

5.***局***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审批单

6.***局***公务用车交接验收单

7.***局***公务用车租赁审批单

8.***局***公务用车派车单

9.***局***公务用车月报表

10.***局***公务用车维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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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局***公务用车月使用费用说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依据《***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实施细则》(***办[***]***号)等有关 — 2 —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用车包括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含对外接待公务用车)、工程指挥车等。

第三条 公务用车管理实行预算控制、编制控制、标准控制,坚持分级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严格按制度和程序管理。管理的重点主要是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调配;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日常使用、安全及费用等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主责部门是公司行政办公室;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主责部门是综合办公室。

第五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的管理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车辆管理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公司有关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核定本单位的公务用车数量指标和配置标准及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按照集团公司核定的数量指标和配置标准,建立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专项预算,提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见附件1)。

四、制定每车辆使用综合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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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过招标采购,实行公务用车的定点保养和维修。

六、管理公务用车驾驶人员,对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岗位调整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七、统一管理和调度本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办理公司所属各单位之间车辆交接手续;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及时填写业务报表上报集团公司(见附件2-4)。

八、依据商业保险集中管理规定,办理公务用车保险。

九、按照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要求,统筹安排公司公务用车的年、季、月审验事项。

十、结合实际情况,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十

一、牵头处置符合更新标准的公务用车。

十二、协助公司安质部门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参与公司发生的公务用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

四、处理与公务用车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综合办公室的管理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落实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制定本单位每车辆使用预算。

二、通过招标采购,实行公务用车的统一定点保养和维修。

三、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统一管理和调度项目部公务用车。

四、及时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告车辆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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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理与公务用车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 配备标准

第七条 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车辆配备数量标准:

一、公司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数量,严格执行《***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实施细则》(***办[***]240号)第三章第七条相关要求执行。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建自完项目部)车辆配备标准: 1.工程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且职工人数在20人以内的,至多可配置1台15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

2.工程价值在5000~20000万元的且职工人数在20-40人(含40人)的项目,至多可配置2台15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

3.工程价值在20000~50000万元的且职工人数40-60人的(含60人),至多可配置1台25万元以下的车辆,2台15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

4.工程价值在50000~80000万元的且职工人数在60-80人的(含80人),至多可配备1台50万元以下,3台15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

5.工程价值在80000万元以上的且职工人数在80-100人的(含100人),至多可配备1台50万元以下,4台15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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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联合施工项目原则上不配备车辆(特殊情况除外)。 第八条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正、副职领导一律不得配备固定公务用车,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公务活动用车。

第九条 一般公务用车排气量控制在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控制在25万元以内(越野车、商务车等除外)。

第四章 车辆配备

第十条 车辆配备使用执行以下工作流程:

一、公司行政办公室每年1月1日前,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配置标准提出本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填报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表,购置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车辆配备使用,新开项目需在组建15日内(在建自完项目部需提前7-15日),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提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审批单(附件5)。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结合公司公务用车综合情况,并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规模等,以“统筹调拨优先”为原则,拟定配备建议方案,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然后依据审批结果进行配备(调拨或购置)。

三、公务用车在正式调配时,应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车辆需求单位共同对车辆性能进行鉴定,填写书面公务用车交接验收单 — 6 —

(附件6),同时报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备案。

四、采购公务用车应遵循“国产为主、节能环保、经济安全、大方实用”的原则,购车价款不得突破计划,并在正规市场进行交易;不得私自改变经批准指定的购置车型,不得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车,也不得以租代买。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长期租赁公务用车。在公司公务用车内部不能满足现场用车的前提下,项目部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临时租赁公务用车的,但租期不得超过6个月。车辆租赁需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报项目经理、公司项目主管领导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附件7)。在车辆正式租赁前,须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备案。公司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得租用超标准车辆;禁止租用公司各级领导、内部员工及亲属车辆。

第十二条 不准超数量、超标准购置车辆。公司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得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且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条件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虽未达到更新条件,但确实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可以置换新车。更新和置换均应经上级单位审批方可实施。

第五章 日常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及所属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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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申请和派车登记制度(附件8),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帐和车辆档案。

第十五条 办公室本着内外有别、先急后缓、合理调配的原则,统一调度车辆。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出、入库时间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控制长途出车,除特殊情况外,长途出差能乘火车到达目的地的,原则上不安排汽 车。

第十七条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将车辆外借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须由本单位司机驾驶。

第十八条 公司各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公车用车派车制度,并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各种费用的统计工作,车辆运转、日常保养、维护情况应及时、真实的填写到设备运转记录里。

第十九条 各公务用车使用单位综合办公室须于每月26-28日,将车辆当月运转保养记录、运行公里数据等汇总后报公司行政办公室(见附件9)。

第六章 车辆维修、保养及交接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原则上应通过招议标方式确定公务用车维修点,实行公务用车的统一定点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一条 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办公室指定专职司机负责所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状况检查等日常 — 8 —

管理工作,以确保无故障隐患,性能完好。日常保养按车辆保养手册和保养计划定期进行。司机要认真做好设备运转记录,有故障及时检修。

第二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由本车司机填写公务用车维修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大、中修理由办公室负责人、物资设备部(物机部)管理人员、车辆主管人员和司机共同确定修理范围、更换零部件、技术要求和修理后技术标准。本车司机负责修理过程的监控、修理后的试车验收,逐项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扩大修理范围,必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大、中修车辆应如实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方向机总成解体维修或更换价值超过2000元的配件时,需填写公务用车维修申请单(见附件10),应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核。正常的车辆大修由公司统一安排,指定维修地点,费用使用公司预提的设备大修费。车辆大修前和大修后,应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和物资设备部对车况进行鉴定,并填写大修验收记录,达到要求后方可列销费用。对于较远地区项目部使用的公务用车,需要在当地大修的,使用单位应将车辆状况、车辆大修所需更换的主要配件、费用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使用完毕退回公司的车辆,应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辆交接前,应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使用单位共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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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汽车修理厂,对车辆进行鉴定;同时查验车辆证件是否齐全、车辆是否存在违章等。若车辆因保养不善或发生事故造成车辆外观破损、性能下降或存在故障、交通违章等,应由使用单位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缴纳违章罚款并承担相关费用,然后再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车辆维修、保养期间使用费正常计算。车辆在维修、保养时,应与维修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质保期限。

第二十五条 若各单位车辆使用完毕退回公司时,因使用单位原因在7个工作日内,不能按上一条规定办理交验手续,视同使用单位默认对车辆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长途运行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需要修理时,司机必须向办公室报告故障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更换的部件必须带回交验。

第七章 车辆的处置

第二十七条 车辆的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公务用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处置:

一、使用年限超过8年且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的,车型老旧、无配件来源的,经修理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二、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和经修理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排放废气标准规定的;

三、因其他原因,经权威部门鉴定确须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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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公务用车处置时,应当持国家认定的专业部门评估报告到地方车管部门车辆交易市场,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办理;处置收入应及时上缴本单位财务部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公司成立以物资设备分管领导任组长,以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纪委监察部、法律事务部、行政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公务用车处置小组。公务用车处置由行政办公室拟订处置方案,公务用车管理小组共同审核确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八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各级办公室应根据车辆维修、保险、停车过路、油料、年检及车船税等费用,制定每车辆使用综合预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级办公室应建立车辆维修和运行台帐,详细记录修理日期、修换零部件名称、接车验收及费用情况,对照预算进行费用核算,在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前提下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给个人。

第三十二条 燃油应采用集中采购、统一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所有车辆费用应及时记录、及时核对,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报销。所有车辆费用必须有包括司机、主管人员在内2人以上签认,方可作为结算和报销的依据。没有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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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予报销和结算。

第三十四条 公务用车使用费实行单车核算,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报销,不得向所属和相关单位转嫁单位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等费用。

第三十五条 公司公务用车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费用按月收取,使用单位以转账等形式汇入公司账户内。

第三十六条 车辆租费由折旧摊销费、预提大修费、各种规费(车船使用税、强制保险费等)、商业保险费和管理费组成(见附件11)。

第三十七条 车辆保险购买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进行办理,并承担费用。车辆审验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第三十八条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轮胎更新费、违章事故处理费等,由车辆使用单位承担,车辆大修费用在公司收取的使用费中列支。

第九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四十条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做好车辆年检及驾驶员审验,年审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拒绝驾驶带病车辆执行公务,长途出车,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有人 — 12 —

看守的停车场过夜。

第四十一条 凡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的处罚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因违章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部经济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在正常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据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根据司机责任大小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因对车辆保养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和经济损失,将根据损失数额按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 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事故处理。如果车辆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处理,追究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同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第四十四条 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使用单位应按保险公司规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索赔事宜。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管理细则规定,认真履行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职责。公司行政办公室每年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未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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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要求管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于500—200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将公务用车专项预算及执行情况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第四十七条 对未经批准超预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收缴违规车辆,并按照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十一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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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公司机关各部(室)。

******有限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第四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用车管理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公务接待,是指下级单位前来请示汇报工作、与同级单位交流协调沟通、上级单位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等需相应安排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二章原则

第三条 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

第四条 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

第五条 省外兄弟单位来*公务活动一律凭公函安排接待,并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及陪同人员数量。

第六条 安排接待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第七条 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列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八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四章流程

第九条公务接待活动——相关处(室)到局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接待就餐审批单》(相关负责人签审)——安排接待——审核报销。

第五章手续

第十条公务接待应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应先报告,事后2日内履行手续),对事前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予核批报销。

第六章 陪同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内容,实行处室对口接待陪同。综合性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接待按照规定标准用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章标准

1、接待下级单位。接待费用控制在每人50元以内。

2、接待同级单位。接待费用控制在每人70元以内。

3、接待上级单位和省外客人。接待费控制在每人100元以内。

4、中午接待省内客人不饮酒。

第十二条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晚上接待安排饮酒的,须到局办公室登记领酒。特殊情况下需在酒店购酒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陪同接待的领导同意。填单、审核、批准各环节都按以上原则确定总的开支额度。

第八章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 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九章地点

第十四条 中午接待下级和同级单位客人,一般情况下安排在局机关食堂,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其它酒店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向由办公室申报。接待上级单位和省外客人由

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章住宿

第十五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一章 核报

第十七条 公务接待须凭“两单一票”(审批单、刷卡单、正式发票),按照新修订的《贵州省粮食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后予以报销。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二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定期汇总公务接待情况,报财务处、监督室备案。监督室应当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用车管理范文第6篇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的管理水平,本着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的原则,根据本钢集团公务用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隶属本钢浦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车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钢浦项综合管理部总务室(以下简称总务室)是本钢浦项提供公务用车服务的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本钢浦项各部门以及电镀锌产线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二、负责管理协调公司主要领导(经理层,副总工,正、副部长)和外国专家的工作用车。

三、负责临时到我公司进行技术等方面交流人员接送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

四、负责安排车辆接送外国专家到机场或沈阳。

五、负责本钢浦项各部门生产应急、事故救援和其他特殊等情况的人员用车。

第三章 派车方式

第四条 公务用车以领导用车、电镀锌产线用车、生产调度用车三种方式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第四章 派车原则

第五条 公务用车派车原则

一、原则先保证公司主要领导(经理层,副总工,正、副部长)和外国专家工作用车;电镀锌产线用车优先保证电镀锌产线对外联系工作;生产调度用车由生产部调度室统一调配。

二、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车辆使用时,应提前30分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需要所属部门正、副部长签字),要认真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包括目的、用车时间、出车点等),总务室负责车辆调遣人员应根据各部的需求合理安排派遣车辆。车辆使用人员不得以工作之名去做其他与本钢浦项工作无关事情,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司机有权停止提供车辆服务,并进行公司内部通报,情节严重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三、临时到我公司进行技术等方面交流人员接送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各部应提前半小时以上,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室提出车辆需求方案,总务室根据各部的需求给予合理安排。

第六条 长途车派车原则

一、 目的地为本溪市外的车辆即称长途车辆。

二、如需要接送外国专家到机场或沈阳,各部应提前一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室提出车辆需求方案,并协助总务室做好与外方专家的联系工作。

三、各部门主任以上(包括)如因工作原因出市区的并且要使用车辆时,应首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总务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车辆。出长途车辆当日无法返回时,须征得总经理获准,并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有总经理签字后,总务室方可安排车辆。

第五章 用车制度

第七条 公务用车由综合部总务室统一管理,各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请。

第八条 双休日、节假日、夜间用车,各部门应提前向总务室提出要求,由总务室提前做出安排,如果是非工作时间临时用车,由调度协调安排车辆。

第九条 长途车辆临时增加时间或改变行车路线,用车单位的随车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总务室说明情况,由总务室进行记录备案。

第十条 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工程、维修、生产等其他特殊用车需求,各单位应报给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遵守本钢浦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规定,由总务室对各部门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车辆的,依据本钢浦项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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