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总结范文

2023-09-19

验收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工程名称:监理单位:编 制:批 准 人:日 期:

监 理 工 作 总 结

一、工程概况:

(一)T2-2#楼建筑概况

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T区T2-2#楼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加油站后侧,由贵阳宏益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筑有限公司设计,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建,广州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1115.50 m,建筑高度为 139.85m。根据图纸显示T2-2#楼总建筑面积为110025.75 m2,其中1-23层为53913.92 m2。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形式:

T2-2#楼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支-剪力墙。墙柱混凝土强度:1-5层为C60,6-10层为C55,11-14层为C50,15-18层为C45,19-22层为C40,23层为C35。梁板混凝土强度:1层为C35,2层为C35,3层为C60,4-23层为C30。

(二)T2—3#楼建筑概况

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T区T2-3#楼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加油站后侧,由贵阳宏益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筑有限公司设计,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建,广州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1112..65m,建筑高度为 139.85m。根据图纸显示T2-3#楼总建筑面积为107031.25m2,其中24-屋面建筑面积为52470.69m2,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主体结构工程结构形式:

T2-3#楼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支-剪力墙。墙柱混凝土强度:24-26层

为C35,27-屋面为C30。梁板混凝土强度:24-屋面为C30。

(三)T2—4#楼建筑概况

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T2区1-5栋T2-4#楼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加油站后侧,由贵阳宏益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筑有限公司设计,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建,广州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1119.00 m,建筑高度为 143.55m。T2-4#楼1-23层建筑面积为 35860.22m2,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形式:

T2-4#楼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支-剪力墙。墙柱混凝土强度:1-5层为C60,6-10层为C55,11-14层为C50,15-18层为C45,19-22层为C40,23层为C35。梁板混凝土强度:1-2层为C35,3层为C60,4-23层为C30。

二、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为了做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我司针对该工程的特点成立了现场项目监理部,由总监负责,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落实,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主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

1、本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主要材料供应企业的资质和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备案程序及操作进行了审查,其中2#楼工序报验共计 782 份、隐蔽资料 92 份,图纸会审纪要 2 份、施工方案签署共计14份;3#楼工序报验共计 1080 份、隐蔽资料 162 份,图纸会审纪要 2 份、施工方案签署共计14份施;4#楼工序报验共计 529 份、隐蔽资料 69 份,图纸会审纪要 4份、施工方案签署共计 7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方案与施工图进行施工。

2.对进场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砖按相关要求进行见证取样,2#楼对钢筋见证取样送检120组,对水泥见证取样送检6组,对砂、石见证取样送检11组,对混凝土普通砖见证取样送检15组加气砼块见证取样送检28组,对后锚固见证取样送检24组,其检测结果均为合格;3#楼对钢筋见证取样送检128组,对水泥见证取样送检7组,对砂、石见证取样送检11组,对混凝土普通砖见证取样送检18组加气砼块36组,对后锚固见证取样送检26组,其检测结果均为合格;4#楼对钢筋见证取样送检120组,对水泥见证取样送检4组,对砂、石见证取样送检6组,对混凝土普通砖见证取样送检10组加气砼块10组,对后锚固见证取样送检11组,其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对商品砼进场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并做好记录,2#楼对进场混凝土见证取样送检278组(其中标养205组,同条件养护50组,构造柱及圈梁标养23组);其检测结果经统计法、非统计法评定均为合格,砌体砂浆试件见证取样送检46组,其检测结果经评定为合格。,3#楼对进场混凝土见证取样送检274组(其中标养222组,同条件养护28组,构造柱及圈梁标养24组);其检测结果经统计法、非统计法评定均为合格,砌体砂浆试件见证取样送检48组,其检测结果经评定为合格;4#楼对进场混凝土见证取样送检203组(其中标养141组,同条件养护39组,构造柱及圈梁标养23组);其检测结果经统计法、非统计法评定均为合格,砌体砂浆试件见证取样送检46组,其检测结果经评定为合格。

3、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上报我部,经我部现场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且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部口头或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将存在

的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T2-2#楼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检验批782批次,所有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经我部验收均为合格。T2-3#楼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检验批1080批次,所有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经我部验收均为合格 4.施工过程中水电的预留、预埋经现场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防雷连接和预留经我部现场监理人员验收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

5.事后对现场的施工质量及观感跟进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及现场观感质量均符合要求。

6.沉降观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相应资质)进行观测,根据观测报告,该栋建筑物施工阶段总体上表现出下降趋势,且下降趋势基本一致, T2-2#楼18个观测点累计平均下沉量7.923mm,平均沉降速度0.028mm/d无异常点,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要求;T2-3#楼18个观测点累计平均下沉量8.761mm,平均沉降速度0.032mm/d无异常点,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要求;T2-4#楼18个观测点累计平均下沉量5.043mm,平均沉降速度0.023mm/d无异常点,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要求;

7.T2-2#楼主体分部分段(1-23层)工程工序报验共计 782 份、隐蔽资料 92份,图纸会审纪要 2 份、施工方案签署共计 14 份;钢筋保护层厚度记录 1 份,混凝土回弹记录 1份,设计单位对T2-2#楼(1-23层)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认可文件1 份;T2-3#楼主体分部分段(24-屋面)工程工序报验共计 1080 份、隐蔽资料 162 份,图纸会审纪要 2 份、施工方案签署共计 14 份;钢筋保护层厚度记录 1 份,混凝土回弹记录 1份,设计单位对T2-3#楼(24-屋面层)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认可文件1 份;T2-4#楼主体分部分段(1-23层)工程工序报验共计 529 份、隐蔽资料 69 份,图纸会审纪要 4 份、施工方案签署

共计 7份;钢筋保护层厚度记录 1 份,混凝土回弹记录 1份,设计单位对T2-4#楼(1-23层)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认可文件1 份。施工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符合要求。

8. 我部于 2013年 9月30日组织参建各方进行了预验收,结论为:质量控制资料经检查基本齐全,实体质量经实测实量为合格,观感质量经检查为一般。

综上所述,T2-2#楼主体分部分段(1-23层),T2-3#楼主体结构(24-屋面),T2-4#楼主体分部分段(1-23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实体质量合格,观感质量一般;所有分项工程检验批符合图纸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结构混凝土强度经统计法、非统计法评定为合格,砂浆强度经评定为合格;我司评定本次验收的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T2区1-5栋(T2-2#楼)主体分部分段(1—23层),T2-3#楼主体结构(24-屋面),T2-4#楼主体分部分段(1-23层)工程为合格分部。

验收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篇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灵合№4标【2012】1号

关于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

交工验收的申请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所有工程项目于2012年4月15日全部完成,并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具备交工验收的条件,现提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1、 交工验收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的验收范围为路基工程10.988km,里程桩号为k42+000~k53+000,其中包括路基挖方39.6541万m,填方34.5037万m,ф1.5m圆管涵16道,ф1.0m圆管涵16道,盖板涵8道,挡土墙工程4段,浆砌排水沟11685.24m,土质排水沟9738米;稳定碎石底基层118488.55m,水泥稳定土基层217709m,沥青混凝土路面93256.44m,水泥混凝土路面7656m;文利中桥88.44m/座;绿化工程10.988km。

2、 自检评定结果 2 2 2 2 3 3 我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评定,共划分为4个单位工程。在对每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汇总得出自检评定得分为96.7 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 尾留工程计划 本合同段所有工程均已完成,无尾留工程,计划安排专人进行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附件:1.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施工总结报告 3. 自检评定资料 浙江大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交工验收 范围 自评 申请 抄 送: 2012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1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灵山县及合浦县境内,起点位于灵山县四州岭新村的209过道上,起点桩号为:k10+083.505,途中经武利、文利、升平,终点位于灵山县与合浦县交界处,桩号为k75+200=合浦县镜段起点k75+200,路线全长65.171102公里(其中,k30+333.382~k31+581.182段,长1.2478公里,完全利用已改扩建完成的钦州至合浦二级公里),路线所经过主要河流有武利江及其支流,主要城镇有华山农场、武利镇、文利镇、升平街。

本标段起点桩号k42+000,终点桩号为k53+000,路线长10.988公里,有中桥1座(文利中桥)计88.44m;盖板涵8道计220.3m;圆管涵33道计771m。工程设计造价为 4577.2888万元,工程竣工造价为4250万元。工期24个月。

本标段从2010年4月16日开工,在总监办、建设办的监督及大力支持、指导下,在项目部领导的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下,于2012年4月15日圆满地完成了本合同段的所有施工任务。

二、单位、分部工程划分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的规定,结合本合同段的工程实际情况,单位、分部工程划分如下: 篇三: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k50+100~k118+259.13)

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3日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交工验收报告

(k50+100~k118+259.13)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起讫桩号k50+100~k118+259.13,主线长度68.192km。由广东省交通实业投资公司(占70%)和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30%)合作出资,组建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梅河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工程于二oo三年九月开工,二oo五年十月完工。根据《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和其它相关规范的规定,我司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完工后分别完成了承包人自检自评、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和评定;配合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完成了相关质量检验工作;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对工程交工验收的管理职能,成立以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的专门常设机构,督促协调各部门加快全面交工验收工作,及时开展工程实体交工验收和评定工作。根据验收结果,结合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评定资料及施工期间掌握的质量情况,我们对各合同段和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并提出评定意见,供交工验收评审委员会审定。

一、工程概况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起于五华县的华城镇,接梅河高速公路程江至华城段,路线基本为东西走向,途经梅州市五华和河源市龙川、东源县,终于河源县蓝口镇,与河龙高速公路相接。该项目的起止桩号为k50+100~k118+259.13,路线全长68.192km,设互通立交 5处,大桥20座,隧道2座,按高速公路山岭重丘技术标准设计。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是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12月12日粤计【2002】1130号文批准立项,2003年5月7日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粤计基【2003】424号文件批复项目工可,广东省交通厅2003年7月7日以粤交基【2003】887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2003年12月10日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函[2003]44号文批准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2003年9月3日交通厅批复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项目开工报告,同意项目全面开工。 工程由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由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设计,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站负责监理,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负责机电工程监理,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负责房建工程监理,全线土建工程共分为18个施工合同段,其中路基桥涵10个合同段,路面3个合同段,房建3个合同段,构件预制2个合同段,机电工程设通信管道工程1个合同段、机电系统方面与梅河高速公路程江至华城段合为1个合同段。分别由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云南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发展公司等单位施工。工程于二oo三年九月开工,二oo五年十月完工。

道2座。

路基、路面、交安、绿化、房建、机电等工程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通过业主精心组织、设计方紧密配合、监理严格控制、承包人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都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按期完工,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主要技术指标

1、计算行车速度:80km/h。

2、路基宽度:24.5m(整体式),2×12.5m(分离式)。

3、主车道:4×3.75m(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

4、平曲线最小半径:一般400m,极限值250m。

5、不设超高最小半径:2500m。

6、最大纵坡:5%。

7、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凸型4500m,凹型3000m。

8、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路基1/100。

9、设计荷载:汽车-超20级,挂车-120。

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依据

1、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3、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gf80/1-2004);

4、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交通部《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6、交通部《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7、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8、交通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0、交通部《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

11、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12、交通部《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13、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砼试验规程》(jtj054-94);

14、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15、邮电部《通信管道施工及技术规范》(yd5025-96);

16、交通部《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jt/t496-2004);

17、交通部《交通部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18、交通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19、交通部《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 20、交通部《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21、交通部《塑料防眩板》(jt/t598-2004);

22、业主、监理单位以及其它主管部门发布的经认可的技术规范、篇四: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验 收 日 期:

施 工 单 位

环巢湖旅游大道巢湖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2

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 (一)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个专业组。 1.验收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专业组

专业组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工程质保资料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3 组长

组员 (三)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意见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安全和主要功能核查

及抽查结果

观感质量验收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共核查 项, 环保工程 共 项 符合要求 项。 共抽查 项

交通安全设施

经审查 符合要求 经核定符合 规范要求

项 共抽查 项, 符合要求 项

验收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 项目名称:X号楼、XX号楼

二、 设计要求及设计标准

本工程设计均按建设单位提出的主要设计要求进行设计,依据规划局批准的用地范围及相关批文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规范和法规设计。且经设计图审办审查合格。

三、 设计变更情况及原设计功能的影响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组织施工,需要修改的均根据我院下发的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变更单数量及部位与我院设计下发变更单数量一致。在施工种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经审查满足建筑功能,同意变更。经审查对原设计功能均无影响。工程竣工图与设计变更一致,符合要求。

四、 验收意见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意验收。

设计单位:XX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验收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自动仓库货架价格工程不同于叉车货架的最直观特点在于总体高度、密度和精度。15米以下的自动仓库属于中低高度,即便如此,组装和吊装这样高度的货架片仍然是件棘手的事情。这个问题在货架安装起始部分时尤其突出。工程经验做法,在起始的巷道端头以外,预先安装2-3列辅助货架(或辅助结构),高度约为货架总体高度的二分之一。这种做法可以实现快速安装和易于操作的总体安装效果,这种准备工作对于现场安装设备的需求也是最低的。辅助结构可以在货架安装过程中伺机拆除。液压升降平台、叉车和起吊设备是该阶段工作的必备工具。地面组装后的货架片需要以合理的码垛方式和顺序存放,搬运货架片通常以叉车和相关属具应用为主要方式。 l 货架片吊装

有多种办法实现货架片的吊装就位。常见滑轮组、吊车、电动葫芦等,单独或配合等多种方式均可以实现比较理想的吊装效果。一般要根据安装环境的具体条件来确定,如安装场地面积、空间高度等是确定吊装方式的前提性因素。笔者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几个吊装要点和技术诀窍:其一是吊具选择,对吊具的起吊能力(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吊具韧性和锁定方式要非常明确,同时要考虑如何避免吊具对起吊件的表面磨损,这些都是确定吊具的考虑因素。合理的选择吊具,会大大提高工程安装效率。其二是吊点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安装效率、安装质量和安全等问题。货架片吊点的经验性作业方法,通常要考虑货架片结构点的吊装合理性,兼顾货架片重心点和安装工人的协助方式,这是吊点选择的基本关注点。起吊中需要注意,一定要控制因结点集中受力过大而造成货架片的非弹性变形,这是每一片货架吊装的注意事项。当然,吊装工作无固定模式可言,但是往往这些经验性的技术诀窍会成为货架工程安装顺畅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l 安装场地的合理调配

从货架安装起始位置边安边退是常规的货架安装方向。因此确定货架安装的起始位置时,要充分结合现场作业环境,通盘考虑设备进出通道、货物存放位置、货物的最短位移及安装过程中的转换。在整个安装过程中,安装场地的适时调配对安装和搬运工作量影响很大。如果场地与设备资源调度得体,货架片码垛方式和顺序与安装进度环环相扣,叉车、吊车人员、检测设备所在操作区域紧凑而作业自如,就会极大地提高安装工作效率和效果;反之,如果货架片存放无序就与安装进度脱节,吊装设备作业空间时好时坏,甚至不得不频繁调整货架价格车位以屈就作业点,设备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加之其他场地的不能合理利用,安装工作就无法实现顺畅,安装质量也会受到相当程度的影响。经验表明,在场地比较狭小的情况下,单此一项管理不善就会造成30%以上的作业效率折扣。

l 安装过程中的适时调整

通常,完成2-3列货架体后就可以拆除货架起始部分的辅助安装结构了。货架片安装与水平拉筋、斜拉筋的安装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工序。货架顶部拉筋和堆垛机上导轨及附件安装通常安排在货架体安装工作之后。

以上安装工作的形象进度和实际的安装工作进度是有差异的。通常,货架结构张紧工作之前的调整校正工作是烦杂和需要耐心的工作,同时也是专业技术和经验的体现,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和质量。按照高架郑州货架的相关标准要求,

调校的重点在于货架整体的水平度、垂直度和直线度,需要多人配合作业。为保证此阶段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根据工程经验,笔者特别提醒,一定要注意安装过程中的适时检测和调整。看似影响进度,但在调整阶段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只追求安装进程中的数量,会给调整阶段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甚至根本就无法调整,直至影响正常使用,后果难以预料。 以上描述的安装工作方法大都是作业性的。当然,警钟长鸣的安全管理和具备安全设计的精良装备永远是货架安装工程的保护器。

验收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市政道路工程

审批: 竣工验收报告

审核:

编制:

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淮北市采煤沉陷区水土保持及环境综合治理D标段

道路(桩号AKO+015.41~AK1+304.52)长1289.11米,7米车行道,道

路临水侧的人行道宽2.5m,其它路段人行道宽1.5m。路面结构:3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粘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0.5cm下封层+透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12%石灰土,结构层总厚

度48.5cm。人行道:6cm花岗岩道板(30×60)+2cmM10水泥砂浆+5cmC20

砼+15cm12%石灰土,总厚度为28cm。该工程于2011年9月19日开工,

2012年4月25日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经我单位及监

理单位组织了预验,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报告,

请核验。

二、施工所遵循的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项目管理规范》GB32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300——2001

《建筑施工图及其他相关施工技术规范》

三、本工程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淮北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施工过程控制简介

我公司对该工程非常重视,制定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设

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开工前编制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我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审定并报监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对进场的材料检验试验合格,向监理报验并同意后才准予使用。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重点做好过程控制,认真落实“三检”制度。对于隐蔽工程及时向监理报验,形成文字记录后,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在质量验收时,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进行验收,根据制定的检验批划分原则和计划,对每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进而进行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控制了以下几点:

1、路基工程

1)、按照设计图纸要路基宽度比路面每边宽出500mm,挖至设计标高

后请甲方、勘查、设计和监理单位验槽。

2)、路床验收合格后采用压路机基层碾压,完成后请监理、试验室现

场取样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下道工序。

3)、路床碾压合格后进行山皮石回填、分层回填,振动压路机压实,

每层完成后请监理、试验室现场取样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下道工序。

4)、天然级配砂砾层级回填,回填压实完成后,监理、试验室现场取

样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下道工序。

5)、雨污水管敷设、雨污水井砌筑

路基完成后放线定位雨污水井位置、雨污水管的位置,开挖雨、污水

井、雨污管土方,填筑碎石垫层,砌筑雨污水井、敷设雨污水管。雨污水管敷设时应重点检查管接头处热熔连接的安装是否正确,接头是否顺直;雨污水井砌筑砂浆饱满,且内外侧抹灰,防止渗漏。

2、路面工程

1)、路基所有工作完成后监理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路面施工。路面施工

先进行模板安装,模板采用定型钢模板,模板宽度为300mm,长度为6米。支模时水准和经纬仪配合,调整模板的位置和模板顶部标高,让侧模竖直且处于一条直线上,侧模顶部标高为要浇筑混凝土标高。这样便于控制标高也方便施工。

3、路缘石安装

电缆敷设完成后进行路缘石安装。先基层人工机械夯实,再用挂线进行

安装,严格控制路缘石接缝的宽度,且用砂浆将缝隙填实抹平。

4、沥青灌缝

五、见证取样、材料报验

各类材料进场后,由材料员通知质检员共同对进场材料进行观感验收,验收内容为:所送材料是否同项目部技术负责所报材料计划表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向厂家索要出厂合格证,校对出厂日期及出厂批号是否与原材料包装相同; 并认真对照材料有关验收规范进行观感检查、尺量检查、游标卡尺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验收合格后通知监理、取样员对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后送检测部门进行相应的复试检验。

六、质量控制资料检查情况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真实有效”的原则,严格按《城镇道路工程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268-2008)的规定,对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

测资料核查、整理、装订,使各项资料齐全真实、完整有效。

本工程共 6 个分部工程,个分项全部合格。

七、自评结论

该工程经2012年5月日监理单位组织各方预验,已按承包合同完

成了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质量控制材料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查资料完整;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

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完整有效,工程质量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标准规定,自评为合格。

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转变为项目法人进行自主验收,这是对20多年来传统做法的重大改革。取消行政验收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怎样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新的工作方式下如何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 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

① 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②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将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③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

水利部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条件,提出了取消生产建设项目行政验收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

现实问题有哪些? 国务院及水利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前所未有的改革,20多年的传统做法发生了重大改变,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各方职责和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相关各方都提出了严峻考验。

➤ 生产建设单位对验收工作不熟悉

生产建设单位要担当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但这些单位大多不太了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更不懂国家的水土保持系列标准,以往也没有主持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验收程序、验收的关键工作、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印发验收鉴定书、公开验收结果与资料接受社会监督、上报验收报备材料等都不掌握、不熟悉,客观上使自主验收形成了较大难度。

➤ 第三方机构对自己的定位把握不准

多数机构仅从经济合同的角度,认为其职责只是让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因而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他们对验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查阅资料、现场复核、数据核查等工作掌握得不全面、不规范,加之以往没有编制过自主验收报告,要达到水利部相关示范文本的要求和深度,还存在较大难度。

➤ 一些水行政主管部门尚未转换定位

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主动组织验收变为事后核查,许多单位定位还没有转换,如何组织核查、核查的重点有哪些、核查后的问题如何处置、自主验收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哪些责任等,都不够清晰。

由于自主验收是一项新的改革做法,大家都没有经验,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三方机构的选择不规范,应回避的相关方却承担了第三方机构的工作;有的项目法人选择第三方机构时没有考虑水利部规定的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承担单位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低;第三方机构编制的验收报告不规范,缺乏真实、可靠的验证材料;项目法人自主验收中以专家组名义通过验收,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专家身份甚至以代表身份参加了验收;报备材料不完善,重要附件缺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尚未全面展开等。

各方的职责与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项目法人、第三方机构对验收作出的结论负责,并且是终身负责制。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

验收体制改革后,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主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项目法人的工作要求:

①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文件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② 在生产建设项目正式投产使用前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形成验收鉴定书; ③ 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

④ 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和监管。

生产建设项目在验收时没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和条件就通过了验收,项目法人均要承担责任,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 第三方机构的责任

① 应与所涉及事项的第一方、第二方、第四方等没有直接关系,特别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原则上不能做同一项目的第三方机构。

② 应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和人员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业绩,该机构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查勘、量测、分析计算等设施设备。

③ 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调查、分析和评价,作出准确、真实的结论。 第三方机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未坚持验收标准和条件、作出错误结论的,均应承担责任。

➤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改变验收方式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自主验收是否履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程序,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没有依法进行核查,或核查中未发现实际存在的重大水土流失问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依法作出处罚,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和追责。

由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核查,因此具有该项目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也不能以专家身份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验收。

验收标准与条件

➤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有:

一是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要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当及时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二是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三是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

➤ 国家技术标准的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作出了技术规定。

首先是宏观总体目标,即项目建设区的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

其次是具体定量指标,即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6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 水利部规范性文件规定

水利部关于自主验收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不得通过验收的9种情形包括: ①未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及重大变更的编报审批程序的; ②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

③废弃土石渣未堆放在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的; 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未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的; ⑤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未达到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 ⑥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⑧未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⑨存在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法人、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应遵守该标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通过验收的,均视为验收不合格,将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主验收的核查 ➤ 核查重点

根据国务院和水利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强化跟踪检查,对自主验收进行核查。核查的组织方式,可以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查,也可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辅助性核查。

● 针对项目法人的核查重点

重点核查生产建设项目是否依法依规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及重大变更手续,是否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存在倾倒废弃土石渣的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否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 针对第三方机构所编制的验收报告的核查重点

重点核查是否全面收集、查阅了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等资料,全面了解了项目设计与建设情况;是否全面查勘了工程现场,掌握了准确、真实的情况;是否全面查验了相关数据及成果的来源与依据,验收所需的支撑材料是否可靠;是否全面分析评价了水土保持情况,开展了社会调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是否全面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结论是否准确、客观,是否达到了验收标准和条件,等等。针对验收报备材料的核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文件和示范文本的要求,验收材料是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核查结果及其处置

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生产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的,视同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

对核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不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视同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 对弃渣场存在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或风险的项目,坚决不能同意通过验收,必须坚决纠正。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生产建设单位,并责令其依法依规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达到验收标准和条件后重新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第5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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