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

2024-07-16

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第1篇

——2020年3月31日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州长白加扎西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各位代表: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2019年工作回顾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提升、增强、畅通“八字方针”,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施策、奋力拼搏,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18亿元,同比增长7.2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7亿元,同比增长26.7 %。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9亿元,同比下降18.12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81亿元,同比增长5.66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7亿元,同比增长6.3 %。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51元,同比增长6.8 %;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43元,同比增长17.1 %。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上涨2.9 %,涨幅在可控范围。全州生态环保、基础建设、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了赶超进位的良好势头,呈现出速度质量同步提升、结构调整协调推进、动力活力不断增强、民生福祉日益增进、团结稳定大局持续巩固的良好态势,朝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了坚实步伐。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举全力、打硬仗,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落实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7亿元,大幅度增加各类行业和民生资金投入,加大社会帮扶力度,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四年来,全州累计实现4.7万人稳定脱贫,6县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条件,74个贫困村退出贫困线,绝对贫困人口实现清零目标。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全州8732套易地搬迁住房全部建设完成,并实现全部入住。先后整合资金20.36亿元,集中力量实施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住房及水、电、路、网和综合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安置点的综合服务水平。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观摩会在我州胜利召开。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持续有力。累计投入资金24.47亿元,贫困地区道路、水利、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大幅改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得以全面实现。扶贫产业培育发展成效显著。去年落实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75亿元、帮扶资金1.1亿元、金融扶贫资金9400万元、扶贫再贷款4.5亿元,大力培育和发展扶贫产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日趋明显。总投资2.34亿元的六县33.5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竣工并网,2.28万名贫困人口实现受益分红。精神脱贫工作扎实推进。倡导基层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良好的村风家风,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更加强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切实减轻信教群众宗教负担,有力助推脱贫攻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效应,营造了履职尽责、奋发作为的良好氛围。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强举措、守红线,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重点生态工程扎实推进。落实投资8514万元,实施完成黑土滩治理、湿地保护、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等三江源二期工程。落实投资2.4亿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公益林管护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三年行动,省政府下达专项资金1.2亿元,并在达日、甘德、玛多等县开展示范试点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果洛成为全省首个全域无垃圾示范州。落实投资近3亿元,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城乡垃圾填埋场建设、清洁取暖工程、燃煤锅炉改造淘汰等工程。落实投资7062万元,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水生态治理。落实投资3.1亿元,实施岷江流域和玛沁、甘德、达日三县五条个中小河流域防洪治理项目。“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有力推进,完成各类厕所建设3975座。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力开展。投资9764.8万元,完成国土绿化建设任务35.07万亩。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涉及我州的6个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是全省生态环保信访举报案件最少,办结效率最快地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的充分肯定。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抓项目、促投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共实施项目770个,总投资72.81亿元,综合开复工率达99%,完工率为7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7亿元(5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上海对口支援项目109个,总投资3.24亿元,开工率98.16%,投资完成率73.91%。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显著提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认真制定实施《果洛州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资金4.97亿元,继续实施城镇道路、城镇供热、城镇排水管网改造等基础性工程,整合资金7668万元,实施1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完成《果洛州乡村振兴发展规划》,6个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村建设有序推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经验。交通运输建设实现新突破。年内累计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1个,完成投资4.8亿元。多条交通干线和城镇道路建成通车,各县汽车站升级改造基本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道路客运、货物运输市场井然有序,ETC发行工作圆满完成,大武镇区新能源公交系统投入运行,老百姓出行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果洛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13万人次,班玛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有序,达日、甘德、玛多县通用机场进入选址阶段。能源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玛尔挡水电站年内完成投资2.13亿元。总投资13.47亿元的农网改造延伸项目完成工程量的80%,达日县莫坝及上、下红科3个乡正式通电。第四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全覆盖,网络销售额达770万元。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挖潜力、创特色,农牧业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抗雪救灾工作取得重大胜利。去年,我州境内遭受大面积雪灾,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达6592万元,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全州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广泛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夺取了抗雪救灾的全面胜利。生态农牧业产业得到持续发展。深入推进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产业化“六项工程”,继续整合资金1.4亿元,在甘德、达日、玛沁、玛多四县以整县推进的方式高标准实施生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63个。至此,全州规模性生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乡镇覆盖面达100%,村级覆盖面达91%。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截至目前全州通过有机认证生产加工企业9家,全州26%的草场、52%的牛羊获得有机认证,成为全省认证企业最多、认证基地面积最大、认证牲畜数量最多、产品种类最丰富、产业链最完整的有机农牧业生产地区。特色资源和民族手工艺开发不断做强。以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民营经济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州县两级落实市场主体发展补助资金1400万元、担保贷款4800万元,一批特色产业项目推进顺利,企业年产值突破亿元。积极组织企业和牧民合作社参加省内外各类展销活动,果洛品牌日益叫响。青洽会期间我州签约的14.25亿元28个招商引资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7项,到位资金8415万元。果洛州三江源有机产业园及园区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实训基地建成投用,年内园区产值达2.03亿元。特色生态旅游业稳步发展。树立生态旅游、全域旅游、文旅融合发展理念,积极挖掘地方文化旅游资源,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研发,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内涵,加快文化旅游转型升级,强化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旅游硬件环境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年内全州接待游客近39.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1亿元。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保民生、兜底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2019年,全州财政用于教育、医疗、“三农”等民生支出8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37%,是近年来最高的一年。教育事业加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整合投资4.78亿元,着力实施以“三区三州”、上海援青项目为主的教育基础提升工程,全面打造标准化学校。智慧教育大数据云平台项目全面推进。久治、玛沁两县5所偏远乡镇寄校“清洁能源进校园”取暖试点工程有力实施。西宁果洛中学全面建成并招生开学。控辍保学任务全面完成。“两个延伸”得到进一步强化。师资建设和异地办学成效凸显。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整合投资1.25亿元,着力实施州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医改工作深入推进,着力组建州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州藏医医疗集团,全面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稳步提升。狠抓以包虫病为主的重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治攻坚,各类疾病的发病率明显减少、治愈率显著提高。文体广电工作有力推进。落实投资7003万元,实施文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大幅改善。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州格萨尔博物馆、格萨尔文化保护传承基地狮龙宫殿等非遗文化场馆陆续建成投用,全州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点3个。成功举办以“第七届玛域格萨尔文化旅游节”为主的各类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和“首届青海果洛国际高原无人机挑战赛”等大型体育赛事,群众文化生活日趋丰富。组织参加大型城市文化旅游品牌推介节目《魅力中国城》,把“果洛故事”讲到了全国,有力提升了果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49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32%,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6万人(次),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5540人,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参保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有力开展;玛沁县中部三乡敬老院、达日县县城中心敬老院、甘德县社会福利中心、班玛县吉卡乡敬老院全部投入运行,高标准打造“老年幸福之家”,老有所养得到充分保障。住房和饮水条件不断改善。2018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续建任务全面完工并实现入住;2019年农牧区危房改造全面“清零”;2019810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和869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全州1012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全面开工。整合投资2.39亿元的农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有效保证了3万多名农牧区群众和班玛、达日两县尼姑安置点饮水安全。企业账款清欠工作成效显著。去年全州累计偿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18982.43万元,还款率75.29%。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抓改革、转机制,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进全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州直各单位确认政务服务事项750项,各县确认政务服务事项4077项。项目审批提速改革有力,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有序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压缩为1个环节,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州医保、社保、自来水、供电、邮政等事项进驻服务大厅。部分事项进驻西宁市市民中心,实行西宁和果洛双重办理,方便了群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不断深化,管理运行平稳有效。顺利完成了我州第二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生态补偿和生态管护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全州草原和湿地生态管护员、林地生态管护员分别增加至6023名和4044名,形成了“点成线、网成面”的管护体系。农牧区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省级验收。草地生态畜牧业实验区试点建设初见成效。积极推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产业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财税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盘活存量资金4.95亿元。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和公车改革稳步推进。州县行政机构改革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保稳定、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坚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不松劲,我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持续打造“班玛经验”升级版,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命案发案率连续两年下降,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州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28起,调解率达到97%。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拳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组织开展玛沁县拉加镇黄河南岸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救援和居民安置工作,全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基本生产生活。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年来,我们持之以恒抓作风、强纪律,依法全面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向州委报告,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办理程序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社会听证等相关规章制度,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强化作风建设要求,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持续转变。严格执行省政府“710”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开展了12轮督查督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认真开展省委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大督查以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等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改革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办理回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3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办复率均达到100%。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在过去的一年中,国防动员、双拥优抚、统计调查、气象邮政、档案修志、外事侨务、机关事务、妇女儿童、青少年、红十字、残疾人、老龄等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新成绩。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各位代表!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州委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开拓创新、不懈奋斗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协指导监督、支持协作的结果;是国家部委、援青省市和社会各界长期关心、大力帮扶的结果;是全州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奋力拼搏、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为果洛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工作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驻州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州各族人民、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关心支持果洛发展的国家部委、援青省市、各兄弟市州县,表示衷心的感谢!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果洛,还处在发展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的时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总量不足与质量不高的问题。全州投资增长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重大项目支撑不足,招商引资规模小,社会投资活力不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压力加大;农牧业转型升级慢,特色产业形成规模难,服务业发展起步晚、规模小,经济带动效果不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低,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地方财力增速放缓,刚性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民生保障压力较大;城乡居民增收渠道狭窄,群众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脱贫攻坚基础不稳固,产业培育和发展难度大,群众增收不稳定,后续巩固、提升任务十分艰巨。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我们要正视困难和问题,但不能被困难和问题压倒。全面冷静地分析,我们也有不少可以抓住而且应该抓好的政策机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国家将进一步优化调整投资结构,把更多资金用于民生保障和落后地区基础设施改善方面。即将召开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新的政策机遇,将为我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战略支撑。“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和启动,省委“一优两高”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落棋布子”,将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上海市、国家部委、央企对口支援和省内结对帮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将为我州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短板提供有力保障。我州自身的经济结构也在不断优化,新动能不断壮大,新优势不断显现。只要我们坚定发展信心不动摇,扭住发展目标不松劲,积极研究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切实把机遇转化为发展思路和具体行动,就能够开辟新的更广阔的发展空间。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二、2020年重点工作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抓手,向改革开放要动力,向绿色发展要活力,向特色优势要竞争力,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全省“两会”和州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着力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持续做好“六稳”工作,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全力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建议今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 %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坚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稳定发展的首要任务,力争在夯实小康基础上实现新突破。深刻认识全州脱贫攻坚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提升质量、巩固成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攻坚态势,压实攻坚责任,按照“四个不摘”“三个新增”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以“赶考”的心态,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确保脱贫攻坚收好官、交好账,高标准书写好脱贫攻坚的“果洛篇章”,向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州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一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考核验收工作。进一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特别是国家脱贫攻坚交叉考核反馈问题和全省脱贫攻坚专项评估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督办,及时进行补课和完善,为迎接中央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打好有准备之仗。二是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按照“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和“九大脱贫后续巩固行动”部署,继续加强非建档立卡户住房保障提升工作,解决全体农牧民住房问题;继续完善基层道路、用电和饮水安全等基础条件,全面达到脱贫标准要求;继续抓细抓实教育、健康扶贫保障工作,坚决防止因学因病返贫;进一步加强现有扶贫产业管理,提高产业经济效益,谋划推进好新的扶贫产业,充分发挥老百姓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有力度地抓好精神脱贫,努力形成靠自身努力勤劳致富与政策兜底帮扶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建立新发生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帮扶长效机制,做好贫困边缘群众帮扶,着力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三是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战略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成效,把脱贫攻坚的伟大精神、伟大实践总结提炼出来,把果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展现出来,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深刻领悟和感恩党的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二)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稳定发展的根本前提,力争在改善环境质量上实现新突破。一是高质量实施好重点生态工程。以积极开展保护“中华水塔”行动为引领,不断强化“源头责任”,展现“干流担当”,努力在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方面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高质量实施好投资1.21亿元的黑土滩治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等三江源二期项目,并扎实做好三江源二期工程国家验收总体评估工作;继续实施好投资3.23亿元的天然林、公益林资源管护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及湿地公园建设等专项工程;全面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卓有成效地实施好投资1.61亿元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为全省高原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高起点规划和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三期项目和长江、黄河果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是强力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把污染防治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旅游发展等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域无垃圾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三江源地区燃煤减量化工程。深入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环境监测体系等重点工程。高度重视中小流域治理,加快实施班玛县岷江流域防洪治理和玛沁、甘德等县防洪工程。加大前期规划和项目协调力度,争取我州被列为中小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州。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认真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全面加强国土绿化工作,持续抓好以大武镇和赛来塘镇、智青松多镇为主的城镇高标准造林绿化工程。继续做好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三)坚持把狠抓项目投资作为稳定发展的根本动力,力争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深入分析研究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投资重点、投资方向和项目要求,聚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谋划和论证一批生态、交通、能源、城镇化、信息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高项目成熟度,力争把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上规划。全面推行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度,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以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和新型城镇化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优化城镇化空间新格局,全面提升城镇功能,推动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按照果洛州“一核两线一区”总体布局,努力打造三江源生态城镇、最美果洛人文城镇、青甘川交通要道新兴城镇、黄河源山水城镇、青南有机生态畜牧业绿色城镇。加快推进玛沁“撤县设市”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州县两级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牧民住房条件改善工程等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步伐,补齐城乡建设短板,扎实推进“百乡千村”示范工程,全力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文明建设各方面迈上新台阶。二是继续加大交通建设力度。加快推动通州县高速延伸连网、县乡公路提标升级、乡村公路深度通达,着力构建覆盖全州的便捷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推进贵德至大武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农村公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加大全州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升级、通自然村道路、安防工程等项目衔接力度。全面完成久治白玉至哇尔依公路建设任务,开工建设达日吉迈至德昂通乡公路升级改造和剩余建制村硬化路、自然村通达公路建设工程。在44个乡镇144个建制村通客车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有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服务好老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积极协调民航部门和相关航空企业,年内争取开通西宁-果洛-拉萨航线;继续加快班玛、达日、甘德三县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立项建设。三是加快能源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玛尔挡水电站建设,争取年内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加快实施农牧区电网改造工程,年内完成投资2.42亿元,解决好最后两个乡和乡镇周边未通电村的用电问题,全面提升农牧区用电保障水平。继续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建设。加快数字经济研究和信息化建设,打造大数据平台。持续抓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体系,多层面借力发力,多角度进位转型,促进果洛品牌整体发展、提档升级。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四)坚持把特色产业培育作为稳定发展的源头活水,力争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着力推进生态农牧业产业化。以推进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实验区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在强化历年生态农牧业产业项目经营管理,提升产业效益的同时,结合村集体经济“破零”、乡村振兴和牦牛青稞产业发展,继续整合各方面资金1.4亿元,全面巩固提升玛沁、甘德、达日、玛多四县生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着力实施班玛、久治两县生态农牧业产业化连片项目,实现全州生态农牧业规模化合作产业项目村级全覆盖,同时积极培育养殖大户和家庭牧场,有效实施五个县的农畜产品实体经济项目。以绿色有机农牧业产业提质增效为突破口,加快全州生态农牧业合作经济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益,着力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整体打造“生态果洛、绿色农牧”区域品牌,让绿色、有机、高端、安全成为果洛农畜产品的代名词。二是继续推进特色资源和民族手工艺开发。以打造绿色生态特色经济为目标,统筹发展民族传统手工业和中藏药材加工、藏茶加工、有机肥料加工、饮用水资源开发等本地优势产业,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同时借农村电商发展势头,培育和发展一批主流特色产业,构建一张高品质输入、高价值输出的供需关系网。着眼非物质文化传承与大时代背景下的工匠精神,持续赋能民族手工艺内稳根基、外拿订单。积极打造果洛州大区域公共品牌,聚合产业优势,发展线上外向型经济,倒逼产业转型,推动线下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特色产品营销推介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好青海高原生态产品上海营销中心项目。三是加快发展全域旅游。进一步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旅游之间的关系,不断调整和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大力开发乡村旅游,充分挖掘具有果洛符号的文化旅游资源,积极策划迎合果洛季节特点、凸现果洛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新线路,开发旅游新产品,着力打造几个重点景区旅游品牌,不断提升“雪域果洛”生态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今年,州内部分景区景点要逐步开发运营,旅游运输公司要全面投入运营,服务旅游业发展,增加文化旅游消费收入。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五)坚持把提升群众幸福感作为稳定发展的最终目标,力争在民生保障和改善上取得新成绩。一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公平为落脚点,继续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实施22所中小学标准化学校续建和新建项目,年内全面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加快完成州特殊教育学校和州本级机关幼儿园工程建设任务;争取完成县乡15所幼儿园新建及扩建任务;通过“三区三州”取暖工程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全面改造44所学校(含幼儿园)取暖设施。加快智慧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加快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确保完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省定指标。继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发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继续扩大异地办学规模,提升“英才”工程成效。不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积极推进特色职业教育发展。全面加强师资力量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二是提升群众健康保障能力。以“健康青海”战略为导向,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硬软件条件,在全面完成2019年续建工程的基础上,整合资金5700万元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00万元实施全州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藏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问题。倾力推进以包虫病为主的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人群筛查、患者治疗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四种疾病”防治攻坚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注重智慧健康平台的深度应用,实现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突出藏医特色,发挥藏医优势,打造特色专科。三是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高质量实施好州县全民健身中心和剧场、州旅游客运基地及体育场馆建设等项目工程,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深入推进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提升试验区建设水平。积极组织好州县特色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文体活动,扎实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深入开展。实施好广电公共服务和主流舆论传播力提升工程,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推进“两全”目标如期实现。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工作,建立健全老人、儿童、残疾人、城乡特困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和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分类施保金和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政策托底工作,让老人安享晚年,让孩子们快乐成长,让困难群众衣食无忧。探索开展牧区孤寡老人养老服务公益岗位试点,完善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推进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完成600名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五是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度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在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力度的同时,加强就业援助,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年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0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7%。充分发挥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实训基地作用,深入实施农牧民技能培训工程,重点对贫困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年内完成高素质农牧民培训600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000人次。六是改善城乡居民住房和饮水条件。继续实施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牧区居住条件改善及“高原美丽乡村”,以及“小康示范村”项目,全力抓好拉加镇滑坡地质灾害处置及避让搬迁安置工作,继续实施供热工程,解决大武镇区供暖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转变。实施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玛沁县大武镇第二水源地、达日县城水源地工程和拉加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七是狠抓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进一步完善清偿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守“上半年完成清欠目标”和“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的红线,聚焦突出问题,加快清偿进度,确保全州实现债务“清零”目标。八是全力打好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卫战。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继续在防疫宣传教育、疫情监测处置和社会面管控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始终保持零疫情成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效补齐补强我州疫情防控短板和弱项。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六)坚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健康发展的持续动力,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迈出新步伐。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树牢“改革决不能落后”的理念,对标《果洛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三大类42项任务,全力抓好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优化服务质量水平等各项工作,确保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一事通办”。二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全面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体制试点任务。科学划定和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红线,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继续深化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绩效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州级医疗集团和各县医共体建设任务,全面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围绕实现城乡全覆盖和均等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异地结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一卡通”,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创新发展。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继续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的全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是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统筹,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清理财政存量资金,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支出,兜牢“三保”底线。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的关系,及时跟进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增强稳定的税收来源,做好税收征管。六是不断提升开放融入水平。进一步提升上海、国家部委和央企对口援青工作的水平和层次,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和单位的沟通衔接,不断提高省内对口帮扶和协作成效。主动融入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切实找准果洛发展定位,积极组织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参加省内外各种经贸洽谈和会展活动,塑造果洛品牌形象。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协作,精心组织承办好川青藏滇交界地藏区市(州)长第六次联席会议等重要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我州开放融入成效。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七)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力争在优化发展环境上迈上新台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藏区特色的社会治理果洛模式。继续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打好涉藏维稳持久战、风险隐患防范战、重点群体防控战、治安环境净化战,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成效。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和监管措施,切实把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下来。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保障工作,提升全州综合防灾救灾能力。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证“舌尖上的安全”。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接续奋斗,加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政府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省委省政府和州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一)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自觉。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维护法治权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协商民主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回应,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州党委政府相关规定,不骛于虚声,不驰于空想,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营造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让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岗位上。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四)履行廉政责任,建设廉洁政府。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建设节约型机关,今年全州各级政府部门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再压减5%以上,把有限的财力更加高效地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切实以政府运行支出的“减法”,换取民生福祉的“加法”。cqd县情资料网---有深度、有态度、接地气的县域县情站点

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第2篇

【发布文号】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08-06-05 【生效日期】2008-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

(2008年4月23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2008年6月5日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条例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条例第三条调整为第二条,修改为“义务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条例第五条调整为第三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

四、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调整为第四条,修改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调整为第五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学校保障异地搬迁牧民、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的和女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六、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五项调整为第六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依法举办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州、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办法和机制。”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即“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由政府主办。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九、条例第十条的内容调整、分解到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两章中。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调整为第九条,修改为“州、县人民政府在新建村或社区时,需要设置学校的,与城镇、新村或社区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新办学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标准。”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即“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健全义务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将义务教育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即“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实施义务教育的活动。”

三、条例第二十二条调整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或助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条例第三章调整为第二章,修改为“职责”。

五、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调整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实施义务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义务教育实行州人民政府协助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教育职责。”

六、条例第七条第

一、

三、

四、

五、

六、七项调整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州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自治州义务教育发展规划;

(二)指导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

(三)根据学校编制标准,审核上报教职工编制;

(四)对财力有困难的县给予补助;

(五)对各地区义务教育进行督导检查。”

七、条例第七条第

二、

三、

四、

五、六项细化调整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义务教育管理负主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

(二)调整本地区学校布局,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按省定编制数分配学校教职工编制;

(四)管理本地区校长、教职工;

(五)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六)统筹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七)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八)组织开展助学活动;

(九)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八、条例第七条第

二、

三、

四、

五、六项细化调整为第十七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采取措施防止学生辍学;

(三)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四)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需土地。”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即“居民和牧民自治组织应当支持和协助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义务教育工作。”

十、条例第九条调整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中小学的规模、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方案;

(二)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地区中小学校的开办、合并、搬迁、停办意见;

(三)负责本辖区内教师的选聘、交流、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

(四)管理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五)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六)在省级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生源情况,负责各中小学校编制的具体分配、管理工作。”

二十

一、条例第八条调整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对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义务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十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九年一贯制。”

二十

三、条例第四章调整为第三章,即“学生”。

二十

四、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调整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牧民子女入学年龄最迟不得超过7周岁。

每学年开学前,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本辖区内的应当入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学校不得拒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未设学前班的学校,有权拒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以新学年开学前达到的实足年龄为准。”

二十

五、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调整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具有关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通知所在学校备查。”

二十

六、条例第十四条第

二、三款调整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开除学生,不能安排学生留级。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帮助学校设立奖学金。”

二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的专业训练的单位或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或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十

八、条例第十二条第

二、三款调整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务农、放牧、经商。

寺院不得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寺为僧,但藏传佛教转世**例外。”

二十

九、条例第三章调整为第四章,即“教师”。

十、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部分内容调整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全社会都要尊重教师,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即“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厌弃身体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三十

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调整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在职教师不符合学历要求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补偿教育,取得相应学历。

招聘教师实行凡进必考制度。招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招聘初级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双语教学的学校,应鼓励教师开展藏汉双语教学。”

三十

三、条例第十六条调整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培训教师。

教师培训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十

四、条例第十七条部分内容调整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教师医疗同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三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即“鼓励教师到边远乡(镇)和县镇附近(不包括县镇)的寄宿制学校任教,由州人民政府制定相应支持政策。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乡(镇)任教10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在基层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的教师应固定一级工资。

教师任教期间的通讯费、交通费、报刊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拨付。

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三十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师资力量,吸引和鼓励城镇教师到乡(镇)寄宿制学校任教或兼课,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区域内校际间教师交流服务期制度。

城镇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专业职称,应具有在乡(镇)寄宿制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三十

七、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调整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任何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学校教师编制。

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不符合任教条件的人员调入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抽调或借调教师做其他工作。”

三十

八、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款调整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应离岗培训。经培训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解聘。”

三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即“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聘请符合任教条件的其他行业优秀专业人员兼任教师。

十、增加一章作为第五章“教育教学”。

四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即“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等教育,树立其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学校应当执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十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即“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将德智体美劳等教育有机统一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四十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即“学校和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学校可开发和选用适合本地特点的校本课程。

学校教学工作应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

四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即“学校应当从小学三年级开设外语课,有条件的学校可从小学一年级开设外语课。”

四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即“学校应当普及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

四十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设艺术课程,逐步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配备艺术活动器材。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组织开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艺、娱乐等活动。

学校应当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各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应当为学生开展活动提供便利,免费或优惠开放。”

四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即“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年龄,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我服务、家务劳动、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和就业能力。

初中应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开设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

四十

八、增加一章作为第六章,即“学校管理”。

四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四条,即“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即“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应当实行校务公开。”

五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即“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进入校园。坚决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向学生宣传宗教。”

五十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七条,即“学校应当建立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和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五十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八条,即“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

学校应当把卫生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开展学校医务工作。

五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即“未经批准,学校的国有资产不得出售、转让和质押。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不得在校园内营建非学校用途的建筑设施。”

五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条,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学校应当按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定期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严禁挪用、借用、截留、克扣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学校每学年不得结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违规收费。”

五十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一条,即“建立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购买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征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学校可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

五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即“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实行教职工年度业绩考核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将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评聘专业职称、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五十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三条,即“学校、家庭、社会应当互相沟通,积极配合,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五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即“学校假期调整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乡(镇)寄宿制学校每学年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保证39周,上课时间不少于38周;县城学校每学年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保证40周,上课时间不少于39周。

学校应在每年3月5日前正式开课。

寄宿制学校每周上课6天,占用的休息日可采用适当延长假期的方式补偿。

学校每学年安排学生集中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得超过25天。”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即“学校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1天以内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应当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停课或参加社会活动。”

六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六条,即“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校长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新任校长应当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十

二、条例第六章调整为第七章,修改为“经费保障”。

六十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七条,并将条例第十九条调整到本条,修改为“完善州、县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政府年度预算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比例,每年应当增加1个百分点,逐步达到州级不低于20%,县级不低于35%。”

六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八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六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九条,并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调整到本条,修改为“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六十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编制预算,适度规模办学,有力促进辖区内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六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把学校基本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经费;建立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制度,逐步消除学校危房;新建校舍应符合防震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新建、扩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所需土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六十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并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调整到本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加强学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并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调整到本条,修改为“鼓励和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开展社会实践。县、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给学校一定数量的土地(包括草场、山林等),作为社会实践基地。有关部门应当发给土地、林权证,保证学校使用权。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校办牧场草地的保护建设。将学校牧场纳入草原建设计划,安排有关建设项目。

学校合法收入、创收和自筹经费应在规定范围内支配使用。”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并将条例第十四条的部分内容调整到本条,即“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规定免除在校儿童、少年的有关费用,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寄宿生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

七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并将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整到本条,修改为“州、县财政、审计、监察和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古、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违规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勤俭办教育,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和实行义务教育经费责任追究制。”

七十

二、条例第七章调整为第八章,修改为“法律责任”。

七十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六条,并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部分内容调整到本条,修改为“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州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定期勘察、鉴定,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五)挪用和挤占义务教育经费的;

(六)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工作目标的;

(七)发生重大师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八)教职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

(九)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十)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七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七条,即“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七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八条,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三)改变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用途的;

(四)挪用、借用、截留、克扣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

七十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九条,即“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七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并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部分内容调整到本条,修改为“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五)擅自出售、转让校产和学校用地的;

(六)开具虚假义务教育学历证明、转学证明的;

(七)向学生或学生家长乱收费的;

(八)玩忽职守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未能按时开学或提前放假,无法完成教学计划的。”

七十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一条,并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部分内容调整到本条,修改为“个人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务农、放牧、经商的;

(三)利用宗教干预、妨碍义务教育,尤其是寺院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寺为僧的;

(四)在学校传播淫秽读物或向学生灌输迷信思想的;

(五)家长、监护人或其它人到学校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或煽动、组织他人到学校谩骂、侮辱、威胁、殴打教职工和学生的;

(六)破坏、侵占学校场地、房舍、设备及其它财产的。”

七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二条,即“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弄虚作假或以其它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二)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四)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

(三)、

(四)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三条,并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部分内容调整到本条,修改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集中时间办法制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采取行政和经济的办法予以处罚。”

八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四条,并将条例第二十五条调整到本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十

二、条例第八章调整为第九章,即“附则”。

八十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并将条例第二十六条调整到本条,修改为“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六条,并将条例第二十七条调整到本条,修改为“本条例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八十

五、修改决定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第3篇

摘 要:思想政治课是对中学生系统进行公民品德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的必修课程,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学德育工作的主渠道。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为西藏青年一代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不可否认,西藏的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问题;原因;对策

一、问题及原因分析

1.有效性不足问题

有效性不足问题是指中学思想政治课预期的教学目标和实际达到的教学效果之间的差距。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效果不太理想,中学生对老师课堂上讲的内容半信半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外因上分析,中学生从社会上得到的认识及其后形成的观念与学校教育的内容和宗旨不相符合,并发生了不利于中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思想行为。从内因上分析,虽然西藏在2010年已经开始新课改,但在课堂教学上仍然相对落后,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教学方法不贴近学生实际很多学生对政治教材中的事例缺乏感性上的把握;有些政治教师思想僵化、观念陈旧;部分藏族学生汉语水平不过关,不能全面理解政治课本的内容等,这都影响了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

2.创造性不足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可缺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教育应该承担起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重任,中学思想政治课也不例外。但是,对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的不够重视也是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严重弊端。当前,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仍然十分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理论性,知识目标至高无上,学生整日沉浸在各种抽象概念原理的背诵中,新课改中倡导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三维目标在实际教学中没有完全实现。

3.主体性不足问题

新课改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但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教师一般都比较重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对怎样控制课堂局面、把握教学进程和怎样“备课”“说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老师传授的知识,自己很少独立思考,一般教学过程的设计都是老师从头讲到尾,缺少学生的主动参与和独立思考问题的机会。一般都是老师把问题讲清楚,要求学生记忆背诵,很少想到要启发学生思维,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4.情感性不足问题

作为中学德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课更应该重视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养成和培养。情感发展不仅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提高学生认知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机组成部分,缺乏情感的教学不可能培养出具有整体生命意义的人。然而,长期以来,西藏的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似乎大都忽略了情感培养这一重要内容,在教学设计和模式中缺乏学生情感体验的设计,很少涉及情感目标和内容,思想政治课每个班一个星期两节课,很多教师是上课进教室,下课出教室,其余时间和学生缺乏交流,师生之间缺乏起码的沟通,很多教师不能与学生真正地认真地交换看法,甚至有些教师对学生的意见充耳不闻、不理不睬。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课应达到的教学效果。

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按照课程改革的要求,中学思想政治课,要求既能教给学生科学知识,又能教给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更重要的是能达到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行动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心理品质,发展个性特长和培养良好道德素质。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中存在的有效性、主体性、创造性和情感性的缺乏现象严重抑制了课堂教学功能的整体实现。作为在西藏工作十三年的负责任中学政治课教师,我在不断分析思考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并且努力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笔者认为主要是从思想政治课教师改革方面着手来解决这些问题。

1.更新教师观念,提高教师素质

西藏自治区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必然要求教师进行改革。这种改革,首先应该是教师教育观念的改革,真正从应试教育传向素质教育。从重视对学生的知识传授转到对能力的培养,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真正把学生从学习的被动地位中解放出来,教会学生思考,教会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去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达到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预期教学目标。

除了要更新教育观念以外,思想政治课教师还应该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教学能力。从知识方面来说,要对传统的政治理论熟练掌握,要求政治课教师熟练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要对时事政治有一定的驾驭能力,能够对时事政治作出正确地分析评价。利用自己拥有的丰富材料和渊博的知识去帮助学生解决时事政治方面的问题,澄清学生对各种社会现象的不良或错误的看法。所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既要加强理论学习,又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互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发现学生的兴趣、加以诱导,营造和谐、民主、平等的氛围。教师应引导学生认识好思想政治课的目的和意义,使学生把思想政治课的学习与远大理想联系起来,形成长远的、间接的学习动机,以此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针对思想政治课的特点,要把握时代脉搏,掌握时代信息,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积极性。教师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其创新能力,这样既可以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主体意识,师生情感又在课堂教学中碰撞出强烈的求知火花,让教与学在轻松、快乐中进行。师生要共同营造浓厚兴趣、情趣的课堂教学环境,在师生的情感互动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促进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

要使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更能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也要加快西藏思想政治课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研发。思想政治课地发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研发,有利于培养学生信息采集和信息加工的能力,学会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沟通与交流,增强集体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最根本的价值在于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继而推动社会的发展,使学生在掌握国家课程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时,得到更全面、更协调的发展;让学生在课程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化知识的掌握过程中形成更多、更广泛的能力。

4.加强领导管理力度,科学决策

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除了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以外,在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还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帮助学生建立健全的人格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思想政治课教学更应该注意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这就要求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加强管理力度,进行科学决策,真正从西藏青少年的实际和中学政治教师的实际出发,对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进行培训,帮助提高广大一线政治教师的素质,提高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课程开设做统筹安排,有效地解决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方面着手来解决西藏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关键的是怎样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实效,真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不管是西藏的教育领导者、教师,还是学生,都有责任为提高中学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效果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作者单位 西藏自治区拉萨中学)

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第4篇

回顾数千年的文学史,正是因为有了像《史记》、《汉书》、《资治通鉴》和《红楼梦》等等一大批文学史书著作的存在,我们才能得以了解我们的过去,了解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才能够让我们国家的文化底蕴更加繁荣地继承与发展下去。而诗歌在文学范畴内一直占据着一个举足轻重的位置。早在文字还没有发明之前,就已经有了诗歌的存在。西周时期《诗经》的出现,真正奠定了诗歌在文学中占据的重要地位,此后的《离骚》,汉乐府民歌,魏晋时期以五言诗为代表的“建安文学”、“桃源诗派”,到唐诗的繁荣,宋词的兴盛,再到明清时期的流派众多,名家辈出。上千年的文学史进程中,我国诗歌的发展史在每一个朝代都能以不同的特征出现并且兴盛,而且对于诗歌的思想传承从未中断过。

民国五四运动时期,由于大量西方先进文化与思想的融入,我国也开始了另一方新的文化思潮,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就是胡适先生倡导下的白话文改革,诗歌也随着白话文的推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胡适先生的白话诗《蝴蝶》成为了现代诗歌的开山之作。随后,包括郭沫若、鲁迅、冰心、朱自清、周作人、闻一多、李金发、穆木天、冯至等一大批诗人为白话诗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还出现了一大批著名的诗歌流派,例如:创造社、新月派、早期象征诗派、新格律诗派等等。

随着白话文的普及,诗歌创作也掀起了一阵热潮,从白话文改革至今的近九十年时间里,几乎每隔十年都有一批现代诗歌的代表诗人涌现。现代诗坛上的林徽因、戴望舒、艾青、纪弦、郑愁予、杨牧、食指、周梦蝶、余光中、洛夫、陈敬容、穆旦、牛汉、欧阳江河、北岛、舒婷、顾城、骆一禾、西川、海子等为新诗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现代诗歌的出现在形式打破了文言格律诗的框架,在表达形式和抒写格式上更加自由。同时,现代诗歌即是新生的,又是旧体诗的一种继承和发展。虽然在格律和形式上发生了变化,但表达的思想情感还是秉承传统的。现代诗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也吸收了外来的优秀思想,波特莱、魏尔哈仑、波特莱尔、歌德、普希金、叶赛宁等外国作家和诗人对近代中国诗人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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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后,国内经济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密却,外国的文化也对国内的传统文化造成很大冲击,传统文化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展国民经济,而文化软实力却太过薄弱,传统文化思想的继承走入一个困局,文学因为与社会经济的“脱节”而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摈弃,与八十年代的文学思潮相比,现在的文学界实在令人堪忧,更谈不上能再现民国时期的辉煌了。

留之无用,弃之不行。文学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恐不是单个人或是政体的统治思想造成的,与整个社会的心态和大众的时代潮流思想有关。纵观现在整个文坛,已难再有大师级的人物出现了,较有声望和成就的大多数文化学者和文学名人都已将近晚年,像“80后”、“90后”这一辈的年轻人,已经很少能有在文学上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的。

近些年来,中国现代诗歌的发展则越来越令人堪忧,很多诗歌内容过于形式化和情绪化。不是毫无感情基调地赞扬社会,歌颂事物,就是丝毫没有现实基础的情感吐槽。虽然现在还有很多类似于《诗刊》、《诗林》等诗歌刊物的存在,但是,这些刊物上的作品都普遍存在着一个同质化问题,很难找到能够代表一个时代,代表一个高度的诗歌作品。有些诗歌追求长篇大论,篇幅过于冗长,造成表达的情感意象过于分散,常造成“文字堆积”的现象。因此,当下的很多所谓诗歌并不能真正称得上诗歌,而是一行行文字而已。长诗最重要的是要把握住这首诗的主旨,每一句话在文中都要有一个无可替代的地位,而不是让人觉得可有可无,感情模糊。卫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堪称是长诗中的经典之作,诗中句句紧扣主题,字字不可或缺。而有些习惯于写篇幅短小的诗歌作者,并没有把所要表达的情感完全浓缩于短短的几句诗当中,有些是不懂得把握住真正所要表达的情感,而有些是“功力”不够,没办法用最准确最经典的词句将自己的情感表达出来。大家都知道,顾城有一首很著名的诗歌叫《一代人》,整首诗歌只有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一句话的诗同时应用了比喻、间接等艺术手法,将自己与生活在文革年代的有志之士的内心激情表达了出来,激起了一代人共同的情感与抱负,这首诗堪称现代诗歌中的一朵奇葩。

诗歌发展到今天的这种衰败局面,与中国的教育形式有很大关系。以前高校里的大学生们都是文学思想的继承者与传播者,然而现在的很多高校里,与文学创作最有关联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却因为毕业以后的就业率低而在逐年减少生源。高校的文学社团曾经是文学爱好者们的一个进步和交流的重要平台,然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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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高校文学社团都少了往日的辉煌,发展令人堪忧,更谈不上能有多好的文学创作了。而其中难得的一部分对文学有兴趣的大学生学的并不是关于文学方面的专业,这就造成了这些文学爱好者们不能够有很好的创作指导,知识含量也大大不足,没有很好的文学素养,往往沉浸于个人世界中,写出来的作品没有思想性,脱离实际,纯属个人的情感表达,常常造成无病呻吟,让人反感。

又由于从小学到高中的教育过程中,几乎每一场考试的语文写作题都要求学生不能够写诗歌,因此造成了学校语文写作教育对诗歌的极大不重视。同时,学生写出来的作文也大多数陷入了一种“公式化”写作,很容易产生不是过于脱离现实就是完全没有个人思想的“两极分化”现象。当下,现代诗歌的发展陷入了一个小低潮,如果国人不能够清醒过来,让现代诗歌重生的话,那么现代诗歌将有可能渐渐消亡。这里说的“消亡”并不是说现代诗歌会不复存在 ,而是如果没有很好地继承诗歌的创作理念,诗歌的思想性与艺术性将不能够得到继承,那么到时所谓的诗歌,只不过是一篇篇“垃圾”。现在在学生群体里,值得可喜的现象是仍然有非常多热爱诗歌的学生存在,也写出了不少优秀的诗歌作品。但是在这其中,要想找出真正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作品确实困难,究其原因,从创作基础上来说存在着如下几点原因:

第一,没有把现实生活作为创作基础。很多诗歌都是写作者们内心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并不考虑诗歌所蕴含的思想性、艺术性和价值性有多大,只是一味的写自己的心情。也可以把这一类诗歌称为心情诗,这类诗歌往往只代表个人的狭隘思想,不能够与社会群体产生共鸣,谈不上是成功的诗歌创作。就说著名诗人艾青的诗歌《失去的岁月》,这首诗是艾青1978年复出诗坛后所作,在诗中,他沉痛回顾了自己被流放大西北二十多年的辛酸岁月。虽然整首诗歌都在写自己的经历与感受,然而他能通过诗歌将“自己”放大,让当时同样经历过流放生活的大批读者能够从诗歌中看到千千万万个“自己”的存在,这就是自我与群众的融合。

第二,缺少丰富的知识积累与社会经历。现在的很多年轻诗歌创作者和在校学生们因缺少社会经历,又由于这个时代属于一个“娱乐时代”,很多的诗歌爱好者们往往很难能够静下心来真正的把心思投入到创作当中,宁愿把时间花在娱乐上面,也不愿意多去阅读与感悟那些经典作品,文学知识积累少之甚少,因此出现了自己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现象,写出的作品词句粗糙,缺少艺术情感。纵观诗坛,几乎每一位被人所熟知的诗人都是饱读诗书的,例如胡适先生,在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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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等诸多领域都颇有造诣,堪称是真正的“满腹经纶”。而像王国维先生,作《人间词话》一书,可谓是翻遍了整个中国的所有诗歌典籍。因此,无论是文学或诗歌创作,都要有非常好的阅读基础。余华曾说过:“作为一个作家他是否优秀,取决于他作为一个读者是否优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了柴米油盐,哪来的生火做饭。要有大量认真的阅读,才能有写的实力。

第三,缺少诗歌创作方面的学习与交流。虽说也有不少的诗歌写作者们知识也相当丰富,在写诗的时候能立足于现实,将自己的情感建立于现实之上。但是却很少或是根本就不愿意与他人交流,心高气傲,沉浸于自己的个人世界当中,这就很难能有收获与进步。因此,需要常与有经验者和爱好者交流,诗歌写作者们才能够真正写出好作品。现代诗的第一批写作者们,他们没有前人的引导,就只能时常相聚在一起,进行思想的交流与碰撞,这就形成了众多的的诗歌流派,每个诗歌流派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风格。

“文学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诗歌创作同样也是反映生活的具有思想性的文学作品,同时又能给读者提供生活的思想粮食。中国现代诗歌的未来发展出路须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的国家教育体制不仅要重视诗歌的传承与发展,更要积极培养新一代的诗歌写作人才。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个教育方式都应该把诗歌创作重视起来。虽然现在每本语文课本上都有诗歌鉴赏与分析的课文,但是老师们都只是教学生们用一些“公式化”的方式来教育学生应付考试,根本就没有让学生真正体会诗歌中的美,也没有让学生进行多少的诗歌创作。因为教师的水平有限,在诗歌方面的造诣也不是很深,因此,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现代诗歌的发展与继承还需要一个整体全面的进步与提升。

年轻的文学爱好者们更需不断努力,不因功利为名而放弃自己的爱好,多注重生活经验的积累,多静下心来进行阅读与思考,注重现实与自己内心思想的相结合,才能创作出好作品。

作者:林思洲

班级:11级平面广告设计

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指国道、省道外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包括相应的附属设施。

县道是连接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市)际间公路。

乡道是连接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行政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的乡(镇)际间公路。

村道是连接村庄与村庄,以及村庄与外部连接的不属于乡道以上的公路。

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为路基、路面、边沟、公路用地、桥梁、隧道、渡口、涵洞和用于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全州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各方、建管并重、全面养护的原则。

第五条

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

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在上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负责村道的养护和管理。

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行业管理与监督;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农村公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侵占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控告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条

交通运输管理、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对成绩显著或者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九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业生态环境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际编制,与国道、省道发展规划及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

县道规划由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乡道、村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需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县道、乡道两侧边沟、截水沟、边坡顶、坡脚护坡道外缘起1.5米的土地为县道、乡道用地范围;村道用地范围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比照乡道标准依法确定。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外缘起,按照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和扩建;必须改造时应当首先使用公路预留地,废弃路段应当及时复垦。

县道、乡道建设涉及土地征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村道建设占用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依法调剂提供。

第十五条

县道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村道建设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与农村公路衔接的渡口、码头以及沿线客运停靠点、招呼站应当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建设,实行统一管理。

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护等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的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交)工验收,以及施工企业信誉等级评价等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县(市)公路管理机构保存。

第三章

道路养护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的大修、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程序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县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对乡道、村道的集中养护;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

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制定村规民约,依靠群众力量,做好本村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应当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及时组织修复;必要时可以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当地群众进行抢修。

第二十三条

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公路路况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

县道、乡道因自然灾害中断的,养护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设置绕行标志,必要时由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绿化规划和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发动和组织农村公路沿线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公路绿化。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因养护需要临时用地、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解决,相关单位或村(组)基层组织应当支持配合。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挖掘、损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

除因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二十八条

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堆放物料,倾倒垃圾,焚烧物品,放养牲畜,打场晒粮,堵塞边沟;

(二)种植作物,设置障碍,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和标志;

(三)采石取土,开沟引水,利用公路桥(涵)、边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

(四)设置加水(油)站、停车场,从事修车洗车、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等活动;

(五)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或者阻止车辆通行;

(六)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在农村公路沿线进行下列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涉路施工活动损毁农村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在农村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外缘100米、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外缘50米,村道用地范围外缘20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和危害公路及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其他车辆、机具,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上路行驶的,应当经县(市)公路管理机构同意,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应设立明显的限超标志,超限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县(市)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因超限行驶造成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运输者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三条

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任农村公路协管员。

必要时,可在重要路段节点依法设立检查站。

第五章

资金保障

第三十四条

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筹措机制。

第三十五条

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州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全州农村公路建设,并按照已形成的农村公路实际里程,每年以不低于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的15%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实际里程,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资金。

一、

二、三类县每年分别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的45%、25%和15%予以保证。

乡(镇)人民政府在乡财县管的体制中应当安排适当的财政资金,用于村道的日常养护。

省级补助专项资金一般用于农村公路大修、中修工程,州、县(市)人民政府安排的资金一般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除国家和省、州的计划扶持外,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筹集村道建设和养护资金,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鼓励社会捐资或者利用冠名权、沿线资源开发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变相截留、侵占和挪用。

州、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行政主管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追究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招标而未招标的;

(二)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监管失职、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

(三)农村公路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四)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职责的;

(五)在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中,采用强制手段向社会集资的;

(六)截留或者变相截留、侵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

(七)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清除、整治,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清除、整治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清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清除,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限期修复或者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责令修复或赔偿,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阻碍农村公路建设、紧急抢修、正常养护作业,以及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经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修改意见、建议向大理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反馈。

联系电话:0872-2319870

2319855

黄南藏族自治州范文第6篇

该同志在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过程中,自己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 妇女儿童卫生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正,工作业绩优,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从而使我校的妇女儿童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表现为:

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该同志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学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提高了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的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 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使自己掌握了所分管工作的大政方针及基本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主 了业务工作水平。能模范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 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团结同志,遵纪要 守法,廉洁奉公,行政正派,群众威信高。

二、履行业务工作岗位职责,促进我校妇女儿童卫生事业的发展。事 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从事教育二十多年来,能很好地完成妇女儿童工作,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优质高效,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群众公认、迹

满意度高。她能率先垂范,敞开胸怀,凡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求别人做到 的自己首先做到。该同志高度热爱妇女儿童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优质高效,成 绩显著。多年来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目标,提高妇幼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加强对学校妇女教师和女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工作。每学期都能对女教师和学生进行生理 卫生的教育以及个人卫生的教育,并在学校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及配合县妇联发动 开展的“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及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母亲安全工 程”成果,有效地促进妇女儿童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认真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该同志能以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为契机,积极妇女儿童进行知识竞 赛等活动,积极倡导性别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展示妇女儿童风采,营造了全社会关 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 境,充分保障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创新思路,加强学校妇女儿童教育工作,使学校妇女儿童工作迈向新台阶。 在多年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中,该同志能带领全校妇幼队伍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关于研 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成绩突出,在各方面都体现了先进的妇女工作 。 者的风范。每年考核都是优秀,2006 评为协比乃尔布呼乡“五好文明家庭”主管部门或县市意 盖见 章 二 0 一一年 月 日地州妇儿工委或自治区成员 盖单位 章意见 二 0 一一年 月 日自治区妇儿工委意 盖见 章 二 0 一一年 月 日 自治

州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和静县第八小学教师:李建梅 该同志在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过程中,自己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妇女儿童卫生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正,工作业绩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使我校的妇女儿童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表现为:

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该同志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了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的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使自己掌握了所分管工作的大政方针及基本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能模范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政正派,群众威信高。

二、履行业务工作岗位职责,促进我校妇女儿童卫生事业的发展。 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从事教育二十多年来,能很好地完成妇女儿童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优质高效,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群众公认、满意度高。她能率先垂范,敞开胸怀,凡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该同志高度热爱妇女儿童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优质高效,成绩显著。多年来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目标,提高妇幼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学校妇女教师和

女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工作。每学期都能对女教师和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的教育以及个人卫生的教育,并在学校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及配合县妇联发动开展的“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及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母亲安全工程”成果,有效地促进妇女儿童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认真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该同志能以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为契机,积极妇女儿童进行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倡导性别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展示妇女儿童风采,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充分保障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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